2014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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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從2014年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並向其中有特殊困難的群體適當傾斜。全國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因此受益。下面是四川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2014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物件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係的企業退休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準和辦法

(一)普遍調整辦法: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不含15年)的人員再按每超過一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增加5元調整。

(二)屬下列情形的`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普遍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準和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複累加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3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滿70週歲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5.2013年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其中,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的範圍和類別,按國人部發〔2006〕61號及川人發〔2007〕8號檔案規定執行。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人員不重複享受。

6.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檔案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週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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