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假海關完稅證偷逃稅現狀建議調研報告

來源:果殼範文吧 3.71K

在全面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有效遏制虛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一些違法犯罪分子把偷逃稅的“黑手”伸向了海關完稅證。近日,在連續查處兩起利用假海關完稅證偷逃稅的案件後,筆者對案情、案因進行了初步分析,並對加強日常稅收管理提出了相關建議。

利用假海關完稅證偷逃稅現狀建議調研報告

  一、利用假海關完稅證偷逃稅案件的主要特徵

1、受票單位經營規模較小、財務制度不健全。如:某企業主要從事電光源裝置的製造銷售,私營獨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__年該單位向國稅機關申報應稅收入233051.27元,銷項稅金39618.73元,進項稅金38021.31元,應納稅金1597.42元,已納稅金1324.92元,稅負為0.68%。該單位委託代賬公司進行財務核算、辦理納稅申報。企業取得2份偽造的海關完稅證,涉稅金額171794.87元,稅額29205.13元,已申報抵扣稅款,但貨款一直掛在“應付賬款”賬戶上,該單位負責人雖然聲稱貨款以現金全部支付,但無相關憑證、無具體賬務處理。

2、受票單位從事內銷貨物製造、銷售,所購進口貨物多為上門推銷。如:某企業主要從事化妝品、旅遊用品等製造銷售,個人獨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__年該單位向國稅機關申報應稅收入2112424.78元,銷項稅金359112.20元,進項稅金291160.85元,應納稅金67951.35元,已納稅金67951.35元,稅負為3.2%。該單位成立以來一直從事內銷,所購原材料從國內採購。20__年10月,一外地業務員上門推銷進口材料並提供海關完稅證,報價比國內同類材料便宜200元/噸,該單位見有利可圖,便以現金的方式向對方購買貨物後,取得2份海關完稅證,涉稅金額602564.05元,稅額102435.89元。經查,這2份海關完稅證均系偽造。

3、受票單位無法提供進口業務交易真實性的所有證據。真實的進口業務應具備以下單、證:海關進口消費稅繳款書(不屬消費稅徵收範圍的無此單證)、海關進口關稅繳款書、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進口商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合同;外商開具的貨物提單、貨物裝箱單;商檢部門開具的檢疫費、消毒費等收費單據;進口商向港口支付裝卸費、搬挪費、堆存費等費用的發票;進口商開戶行開具的結匯水單;外匯管理局開具的進口貿易付匯核銷單;進口商與報關行結算包乾報關費用的普通發票;代理進口企業開給進口商的代理費發票。而取得假海關完稅證的單位一般只能提供海關進口關稅繳款書、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和進口貨物報關單,無法提供其他單證。

4、假海關完稅證上註明的海關及進口企業有從沿海向內地蔓延的趨勢。據瞭解,以前假海關完稅憑證多以偽造深圳文錦渡、皇崗口岸,仿廣州黃埔老港、天津東港(已撤消)、塘沽(已撤消)口岸較多,繳款單位一欄填寫的企業多為虛假企業。日前發現新的假海關完稅證除涉及偽造深圳文錦渡、皇崗口岸、廣州黃埔老港外,還涉及上海金山海關、上海海關駐南匯辦事處、蘇州海關;繳款單位由過去的虛假企業變為真實的企業,經調查,這些企業大多從事合法的進出口業務,根本不存在虛假進口的行為。

  二、利用假海關完稅證偷逃稅案件頻發的主要原因

據分析,利用假海關完稅證偷逃稅案件頻發的主要原因,除了一些不法分子利慾薰心大肆偽造假海關完稅證、個別企業稅法意識不強利用假海關完稅證偷逃稅外,也暴露出國稅機關對海關完稅證管理上的不足。主要是:

1、對海關完稅證不能實現實時認證、及時比對。由於金關工程與金稅工程沒有實現全面的互聯互通,目前,納稅人取得海關完稅證後先自行手工錄入相關資訊填寫進項抵扣清單,經國稅機關稽核後,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此資訊經層層上傳給相關業務部門與海關傳輸的資訊進行比對,發現“缺聯”等問題後在“ctais2.0系統”上釋出資訊,要求各管理分局協查。據瞭解,整個比對、核查過程至少需要30天甚至更長的時間,國稅機關很難在第一時間裡迅速識別假海關完稅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國稅、海關兩個部門兩套管理系統上的“空隙“和相互比對上的“時間差”,偽造海關完稅證,偷、逃國家稅款。

2、基層國稅幹部對鑑別真假海關完稅證的知識掌握不夠全面。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只有海關才有權鑑別海關完稅證的.真、偽。受條件限制,基層國稅幹部不可能全面瞭解和掌握鑑別真假海關完稅憑證的業務技能,給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三、加強對海關完稅證日常管理的幾點建議

由於真、假海關完稅證的鑑別權屬於海關,加之金稅工程與金關工程之間暫時不能全面實現互聯互通,基層國稅機關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加大對海關完稅證的日常監管力度。

1、加強對海關完稅證的視窗稽核。對納稅人取得的海關完稅證要全部到辦稅大廳進行票面稽核。各級國稅機關對辦稅大廳視窗人員要進行專門的技能培訓,幫助他們認真學習海關係統有關方面的檔案資料,準確掌握識別假海關完稅證的方法,像識別假人民幣一樣識別假海關完稅證。

2、加強對有進口業務企業的納稅評估。要密切關注偽造海關完稅憑證偷逃稅的新動向,適時組織開展進口業務企業專項評估,對企業進口業務的真實性、報關憑證的完整性、貨款支付的及時性等方面進行認真稽核,發現問題,及時移交稽查部門處理。

3、加大對大額海關完稅證的外調力度。對納稅人取得的大額海關完稅證,特別是有明顯疑點的海關完稅證,國稅機關應及時組織函查或外調,進一步加強與海關的聯絡與溝通,從源頭上防止國家稅款流失,為納稅人挽回不必要的損失。

4、加大對涉案企業的檢查和處罰力度。在對涉案企業實施稽查時,要充分利用ctais.2.0已釋出的相關資訊,進行有針對性的延伸檢查;在對涉案企業進行處罰時,除按規定予以補稅、罰款外,還應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的有關規定,根據情節,取消其專用發票使用資格,按銷售額和適用稅率徵稅,不得抵扣稅款,讓利用假海關完稅證故意偷逃稅的企業受到嚴厲的懲罰,進一步增強稅法的威懾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