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經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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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行政管理制度(經典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行政車輛使用的.執行流程圖

申調單

申請使用人用車須提前一天填寫《申請單》。

部門經理

使用部門經理同意用車的,簽名確認,由申請人交給車隊

調派

物業公司車隊及時給予回覆:何地上車、何時可以派車。

司機

及時與使用申請人聯絡。

起步

抄下車輛總公里數,把路碼表的小表歸零,當面與使用人確認。

使用完

當面與使用人核實簽名:使用總公里數、等候時間、停車費、通行費。

司機

拿《申清單》親自送到使用部門,確認簽名。

《申清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在使用部門存檔。

車隊

二聯交車隊,由本隊負責人存檔。

財務

車隊月底彙總、製表,原始財務一聯交財務核對,財務每月與各使用部門結算,另外一聯由車隊長負責存檔。

行政管理制度2

一、會議管理規範

1、營銷部早會

(1)時間:每日上午8:30;

(2)參加人員:營銷經理、銷售主管、策劃主管、客服主管、銷售助理、全體置業顧問

(3)內容:當日工作的分派與佈置各環節工作問題的解決批評、表揚預約情況的核對價格、控盤調整當日廣告、促銷情況出處和統一說辭售管理細則及銷售手冊修改

2、營銷部晚會(強銷期階段)

(1)時間:每日下午16:30;

(4)參加人員:營銷經理、銷售主管、策劃主管、客服主管、銷售助理、全體置業顧問

(5)內容:當日成交、回款、來電、來訪中的問題及解決方法次日廣告、促銷情況出處和統一說辭預約情況的.核對價格、控盤調整今日回款確認批評、表揚銷售管理細則及銷售手冊修改特別備註:會議由銷售主管輪流主持,除上述議題外,其他問題(如個別案例)會下針對性解決。

(6)以會議紀要形式抄送有關人員及部門。

2、專案每週例會:

(1)時間:每週一下午16:30

(2)地點:銷售接待中心

(3)參加人員:

(4)內容:

一週工作總結:來電、來訪、成交、回款中的問題、與指標的差距及對策、客戶分析、新(競爭)樓盤動向的介紹。銷售策略調整方向,控盤、價格、推廣的介紹。客戶服務工作情況置業顧問體會,每次四人準備,營銷經理點評

(5)以會議紀要形式抄送與會人員。

3、月例會

(1)時間:

(2)地點:銷售接待中心;

(3)參加人員:營銷經理、策劃公司相關人員

(4)內容:

(5)以會議紀要形式抄送總經理和部門經理。

4、業務專題會

(1)參加人員;營銷部相關人員和其他部門相關人員

(2)必須提前一天準備好討論議題,並且及時通知相關人員。

(3)特點:每個專題將與工作內容緊密結合,解決一個工作中的問題,並將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4)以會議紀要形式抄送與會人員、相關部門。

行政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行政辦公用品採購,加強對採購行為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益,促使採購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依據質量第一、價格優先的原則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日常辦公用品、辦公設施裝置、辦公傢俱等實物資產,以及公司活動用品等零星物品的採購。

三、管理職責

行政採購專員負責行政辦公用品的物資採購

四、內容

(一)申購審批流程

1、各部門耗材專員按標準配置領用日常辦公用品和裝置,日常辦公用品由行政採購專員定期集中採購,存於公司庫房。

2、員工若因工作需要增加標準配置外的其他用品,應逐級申報審批。

3、單價金額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物資申購,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門內勤填寫《請購單》,經本部門負責人、行政負責人批准後,由行政採購專員購買。

4、單價金額500元以上的物資申購,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門填寫申請,逐級稽核並報公司省總或省副總批准後,由行政購買。

5、涉及金額較大的特殊採購,除按上述程式審批外,還應交總公司稽核。

(二)常規物資採購方式

1、常規物資指常用辦公用品、辦公設施裝置等物資。

2、行政負責尋找、甄別、建立常規物資的'長期供貨方,籤長期合作合同。

3、每年至少一次對公司長期供貨商進行評價,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服務、質量、產品質量、價格、售後服務等情況,不能滿足公司需求的應及時更換。

4、採購工作應在收到《申購單》、《請示籤》後兩天之內完成。

(三)非常規物資採購方式

1、非常規物資指除開發專案設計、工程、預算、市場推廣專業採購外公司所需物資,如公司活動用品等。

2、根據需採購物資性質、金額大小、交貨時間要求等因素,主要採取

三種方式進行採購: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詢價採購,由行政外勤具體實 施。

3、採購工作應及時完成,不得影響工作的正常推進。

(四)其它

1、日常用品完成採購後,應及時到行政內勤處辦理登記入庫手續;其他類採購應在使用人處辦理驗收手續。憑入庫或驗收簽字到財管中心辦理財務手續。

2、及時準確地提供所採購物資的維護保養人名單、地址和電話,積極聯絡維護人員上門保養,完善售後服務。

3、及時完善財務借款手續,做到一事一清,在取得票據的一週內在財務銷賬。

4、按公司財務管理和合同管理規定,金額在(單項)伍仟元以上的採購應簽訂採購合同,並嚴格按合同條款執行。

5、主動徵求員工對辦公用品的意見,及時調整和改善品質,以滿足辦公需求。

6、各公司行政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對所購辦公用品的市場詢價工作,由非行政外勤人員執行,以監督行政採購工作。

五、本制度由集團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歸口管理。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集團有限公司 年月日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陳腐,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我市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範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控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腐、挪用。

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採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稅務、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式稽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

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或財政預算內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並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專案,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並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專案支出計劃。預算一經確立和批覆,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專案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專案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專案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專案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專案辜出,不得截留、擠佔、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行政事業單位執行成本。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範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裝置和其他設施。

第三章採購管理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貨物購置、工程(含維修)和服務專案,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採購。

第十二條採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採購活動,應當符合採購價格低於市場平均價格、採購效率更高、採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採購代理機構及其他工作人員在政府採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提高政府採購標準:

2、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3、在招標採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4、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

5、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6、在採購過程中接接受別人的賄賂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7、開標前洩露標底:

8、隱匿、銷燬應當儲存的採購檔案,或者偽造、變造採購檔案;

9、其他違反政府採購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結算管理

第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後,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  第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兌、託收等形式結算的,不得以大額現金支付。

第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單位取得的各項貨幣收入應及時入賬,並按規定及時轉存開戶銀行賬戶,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應由單位專人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並定期與單位“總分類賬”核對餘額,確保資金完整。“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與“總分類賬”應分別由單位出納、會計管理和登記,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條單位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摺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切實加強往來資金的管理。借入資金、暫收、暫存、代收、代扣、代繳款項應及時核對、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影響資金的合理流轉。預(暫)付、個人因公臨時借款等都應及時核對、清理,在規定的期限內報賬、銷賬、繳回餘款,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嚴禁公款私借,嚴禁以各種理由套取大額現金長期佔用不報賬、銷賬、繳回餘款,逃避監管。

第二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授權審批制度。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明確責任、劃分許可權實行分檔審批?重大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通過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避免資金管理許可權過於集中,單位的一切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由一個人說了算的“家長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佔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要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內部購置、保管、領用等項管理制度,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應實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劃分為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型別。單位應按照固定資產的固定性、移動性等特點,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進行明細核算,不得隱匿、截留、挪用固定資產。單位應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出租、投資、調撥、出讓、報廢、維修等情況,明確保管(使用)人的責任,保證固定資產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第二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與單位無關的經營單位使用。

第二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過中介機構評估或鑑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用於固定資產的更新。

第二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在維持本單位事業正常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投資的,應當進行申報和評估,並報經主管部門稽核後報財政部門批准。投資取得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管理。任何單位不得將國家財政撥款、上級補助和維持事業正常發展的資產轉作經營性使用。

第二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二十八條行政事業單位因機構改革或其他原因發生劃轉、撤銷或合併時,應當對單位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工作應當在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調撥、劃轉和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六章財務機構

第二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定財務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單位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鑑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鑑一人管的現象。

第三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定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三十二條會計委派制度和會計集中核算,是加強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形式,是從源頭上防範和治理陳腐的重要措施。會計集中核算機構應按照本規定進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強資金管理。納入會計集中核算機構管理的單位,要按照《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實施辦法》,明確職責、履行義務,進一步完善管理,加強對單位收入、支出、資金撥付和資產的管理,防止國家資產、資金流失和浪費。

第三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1、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編制依據不一致的財務會計報告;

2、明知是虛假會計資料仍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報銷支出事項,提供虛假會計記錄和其他會計資料;

3、另立賬戶,私設會計賬簿,轉移資金;

4、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

5、以未經稽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

6、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

7、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8、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訊資料:

9、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儲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資訊資料:

10、隨意將財政性資金出借他人,為小團體或個人牟取利益:

11、其他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依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雄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稽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範圍及標準、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條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預算編制、申報、審查程式。單位預算的編制應當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單位事業的發展計劃,應當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壓、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對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准的專案執行,有無隨意調整預算或變更專案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八條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2、是否依法積極組織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有無超收亂收的情況。’3、對於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況。

4、單位預算外收入與經營收入是否劃清,對經營、服務性收入是否按規定依法納稅。

第三十九條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2、各項支出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開支範圍、開支標準使用;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有無互相攀比、違反規定超額、超標準開會、配備豪華交通工具、辦公裝置及其他設施。

3、基建或專案支出與行政事業經費支出的界限是否劃清,有無基建或專案支出擠佔單位經費,或單位經費有無列入基建或專案支出的現象。應由個人負擔的支出,有無由單位經費負擔的現象。是否劃清單位經費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有無將應由經費列

支的專案列入經營支出或將經營支出專案列入單位經費支出的現象。

4、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據國家統一規定或財政部門規定執行;各項專用基金是否按照規定的用途和範圍使用。

第四十條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範圍使用現金;庫存現金是否超過限額,有無隨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條抵庫的現象;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2、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本單位資金被其他單位長期大量佔用的現象。

3、對各項負債是否及時組織清理,按時進行結算,有無本單位無故拖欠外單位資金的現象,應繳款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上繳,有無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現象。

4、各項存貨是否完整無缺,各種材料有無超定額儲備、積壓浪費的現象;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購進、驗收、入庫、領發、登記手續是否齊全,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損失浪費,甚至被盜的情況。

5、存貨和固定資產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問題;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閒置形成浪費問題;有無未按規定報廢、轉讓單位資產的問題發生。

6、對外投資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有無對外投資影響到本單位完成正常的事業計劃的現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評估的價值是否正確。

第四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監控、財務公示等制度,應確定專門機構或專(兼)職人員對發生的經濟事項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審查。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範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四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經同級審計部門進行任期離任審計。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坪定適用於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5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公文列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二)檔案管理

第三條 歸檔範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專案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

第四條 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第六條 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三)印鑑管理

第七條 公司印鑑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第八條 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第九條 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十條 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十一條 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四)公文列印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公文的列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第十三條 各部室列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列印,按價計費。

第十四條 公司各部、室所有列印公文、檔案,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五)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的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第十六條 勞保用品的購發: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

(六)庫房管理

第十七條 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第十八條 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第十九條 物資入庫後,應當日填寫帳卡。

第二十條 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出庫。

第二十一條 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辦理外借手續。

第二十二條 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第二十三條 庫房內嚴禁吸菸,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七)報刊及郵發管理

第二十四條 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第二十五條 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並進行處理、分類、登記,並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後,一週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第二十六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則

第二十七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二)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三)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准,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發。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三十條 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6

第一章 公文、檔案審批管理

第一條 公司的各類公文、檔案、傳真、報告和資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二條 收文、發文的籤批管理

(一)收文:各級政府下發的公文、檔案,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發來的公文、檔案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企事業單位的信函等,應由公司文員進行收文登記,並填寫《收文處理單》,由行政部部長簽署批轉意見後,呈送公司主管領導閱示,文員按主管領導的批示,轉送有關部門或相關人員傳閱辦理。

(二)發文:公司對外發出的檔案、報告、請示、信函等正式公文,應由與擬發文件內容相關的部門負責起草文稿,經主管領導審閱籤批後,傳至公司行政部列印、備檔和傳送。

(三)凡公司對外發出的正式公文、檔案、報告、請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發的各種公文、檔案,須由總經理、董事長籤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傳真件的接收和發出,均應由文員負責並做好記錄,對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傳真件,將底稿存檔;接收的傳真件,要及時進行登記,收件人簽字並存檔。

第三條 公文列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檔案的列印,由文員負責。

(二)公司各部門需列印以公司名義傳送的正式公文,須按程式填寫《發文審批單》;文員依據《發文審批單》中總經理的籤批,進行列印和發放。

(三)凡經行政部列印的公文、檔案,必須預留一份與原稿一起,統一存檔。

第四條 檔案借閱和複製的管理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或複製公司存檔的各類檔案時,按檔案管理中“檔案的借閱與複製”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 檔案管理

第五條 歸檔範圍

(一)上級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下發的檔案、通知及相關許可證批件,企業上呈的報告、請示,企業發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遠期規劃、工作計劃、各類統計報表、規章制度、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公司各類會議記錄、紀要、決議等檔案。

(四)業務往來信函、合同、協議、專案工程內業資料等。

(五)人事勞資檔案、企業營業執照、企業程式碼證、資質證書等。

第六條 歸檔要求

(一)凡屬應歸檔範圍的收文,均應及時辦理歸檔手續。

(二)相關業務部門獲得的批件手續,要及時登記歸檔,如要使用,可辦理正常借用手續;專案工程施工內業資料、檔案(竣工批件),在工程結束後,由相關責任部門進行裝訂整理,並將其完整歸檔,同時辦理交接手續。

(三)公司的檔案由檔案員負責整理歸檔,並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檔案的密級及類別劃分,針對不同密級的劃分,進行相應的檔案管理。

第七條 檔案的借閱與複製

(一)公司董事會成員、經理班子成員需借閱檔案、檔案時,在填寫《檔案借閱、複製記錄表》後,可通過檔案員辦理借閱手續,提檔或複製,閱後返還。

(二)公司其它人員因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借閱公司檔案時,在填寫《檔案借閱、複製記錄表》、經行政部部長批准後,公司檔案員方可辦理檔案的借閱、提檔或複製手續。

(三)公司檔案、檔案的`借閱人,應當愛護並保持借閱檔案的整潔和完整,嚴禁私自塗改、外借、翻印和抄錄,杜絕遺失現象的發生。如確屬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對檔案檔案進行摘錄和複製的,必須經行政部長批准後,方可由公司檔案員進行摘錄或複製。

第八條 檔案的標識

對於失效或已更改的檔案如:公司有關規定、制度、管理及辦法等,公司檔案員要標識明確並做明顯的標記,以防止誤用。

第九條 檔案的銷燬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經總經理授權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儲存檔案資料。 (二)對於超過規定儲存期限無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應當按規定的時限予以銷燬。銷燬檔案資料時,應當由公司檔案員,提交檔案銷燬報告並附銷燬檔案資料明細表,經行政部長稽核簽字,呈報副總經理批准,方可組織銷燬。銷燬的全過程至少應由兩人蔘加。

第三章 介紹信和印鑑管理

第十條 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的介紹信、證明信、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

第十一條 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

第十二條 除公文外,需加蓋公司公章的檔案、資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印信申請單,經副總經理授權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請單應註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條 公司的重大經濟合同須加蓋公章,應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

第十四條 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合同文字、協議文字,及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出的所有公文,必須經行政部稽核,並進行統一編號登記、存檔備查。

第十五條 行政部應建立印信臺帳,每一個印信都應預留樣式,並存檔。

第十六條 公司印鑑的使用,應當按公司發文的審批程式規定進行稽核批准,公司文員方可蓋章。對於不屬於公司正式發文審批程式的,對公司利益會產生重要影響的檔案的簽章,要通過主管副總經理的批准方可進行;如果違反此項規定而造成的後果,由違反規定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印信管理人員不得在稽核手續不完備的文字上加蓋印章。

第十七條 介紹信的填寫,必須註明辦事人、去往單位、辦理事由、時間等,不允許攜帶空白介紹信。嚴禁在空白介紹信和空白紙上加蓋印章。

第十八條 公司印章除特殊規定外,一律用紅色印泥。

第十九條 印信管理人員應在每年的三月前將上一年的介紹信存根歸檔,一本介紹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條 經公司加蓋印鑑的公文,如出現意外情況或不利後果時,應當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財務負責人名章時,須徵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報董事長批准,並認真填寫公司印章借據,印章借據應註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時間和歸還時間,印章歸還後,該借據不得消毀,存檔備查。

第二十三條 經董事長批准方可銷燬印章,銷燬時必須有兩人監督,並做好登記。

第四章 會議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召集的會議,由行政部負責通知並組織人員準時到會。

第二十五條 公司級的會議只設有公司例會、專題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

第二十六條 行政部負責上述會議的會務工作,必要時負責形成會議紀要。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形成的決定,由行政部負責督辦和檢查落實情況;專題例會所做出的決定,由主管領導負責落實。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例會是公司行政、業務及其他事務管理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或授權主持,全體員工參加,主要是報告和處理公司臨時性重要問題,一週召開一次。

第二十九條 專題例會是根據部門業務上的關係而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由主管領導主持,對生產經營過程進行階段性分析和總結,並做出決定,報告董事長。

第三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會議主要討論、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及月工作計劃及其他有關公司重大問題的會議。

第三十一條 公司任何級別的會議,均要經過周密的準備工作,準備好議題、提案,不開無準備的會議。

第五章 固定資產及設施裝置管理

第三十二條 為加強對公司固定資產及設施裝置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公司固定資產及裝置設施,由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統一進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資產及裝置設施,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臺帳》及《裝置設施(辦公裝置)登記表》。

(三)固定資產除不動產之外,均應建立實物負責人制度,由責任人對所負責的裝置設施定期提出保養和維護維修計劃,經行政部長稽核,副總經理批准後,按計劃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和修養,確保裝置設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業務的需要,需更換或新增辦公裝置設施的,應由各部門按規定填寫《設施配置申請單》,報經副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安排採購;日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總經理批准後按需購買;

(五)各部門責任人要認真管理和維護好本部門使用的資產裝置,部門間不得隨意調換辦公裝置,不得隨意把辦公所用的桌椅、沙發等搬出辦公樓外。

(六)作好辦公樓外(如施工現場、售樓處等)的裝置設施、辦公傢俱的管理,如因階段性工作結束而對裝置設施及辦公傢俱停止使用時,應負責與行政部進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備再用。

第六章 保密管理

總則 為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條 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一) 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 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 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戶、意向客戶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 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 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專案資訊。

6.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檔案不屬於保密範圍。

(二)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洩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洩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洩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三)公司密級的確定

1.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檔案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專案為絕密級。

2.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資訊為祕密級。

4. 屬於公司祕密的檔案、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條 保密措施

(一) 屬於公司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儲存和銷燬,由主管經理委託專人執行。

(二) 對於密級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未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儲存在裝置完善的保險裝置內。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 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裝置和管理會議檔案。

4.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七)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洩露或者可能洩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 責任與處罰

(一)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1. 洩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祕密內容的。

3. 已洩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1. 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3.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七章 公務車輛管理

(一)公務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統一排程。

(二)公務車輛負責公司組織的大型活動、對外接待、招待、財務部存取款(現金)及各部門公務用車。

(三)各部門用車必須填寫《用車記錄》,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報行政部派車。

(四)公務車輛的所需費用,如: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稅、車輛檢驗費、小修、正常保養、道橋和停車費,以及因工作需要駕車到外省市往返費用由公司承擔。

(五)建立車輛臺帳,實行單車百公里耗油考核,單車核算,節約用油。

(六)外單位需借用公司車輛的,必須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七)要加強對車輛的定期保養和維護,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轉和完好,正常保養按車輛行駛公里數的標準進行,需修理的填寫《車輛維修單》,按審批程式得到批准後,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並填寫《車輛保養記錄》。

(八)司機必須遵紀守法,按章行駛,確保安全。如因其違章駕駛、亂停亂放、酒後駕車、私自出車被取締、罰款、吊扣等一切後果,均由司機自己承擔。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扣發獎金、取消駕駛公司車輛資格、直至辭退等處理。

(九)公司車輛配備專職司機,其他人不準駕駛公司車輛,否則發生事故均由駕車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司機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規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行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市直行政事業單位。

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包括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不包括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市財政部門主管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建立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不得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儲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

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任用會計人員必須符合會計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綜合預算,報財政部門稽核。部門綜合預算一經批准通過,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按規定程式辦理。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

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必須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優先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第七條財政收入執收單位(以下簡稱執收單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稅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二)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三)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四)彩票公益金;

(五)罰沒收入;

(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七)主管部門集中收入;

(八)其他政府非稅收入。

第八條執收單位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專案、範圍、標準、物件和期限,按照收繳分離、罰繳分離等規定的方式,將收取的財政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

第九條執收單位收取財政收入,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依法納稅的使用稅務發票外,其餘一律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監製)的票據。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對財政下撥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批准的專案,實行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不得虛列、截留、擠佔、挪用、浪費、騙取、套取、轉移財政專項資金。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項支出要按照批准的預算和規定的開支範圍、標準執行。

行政事業單位發放福利、補貼和獎金,應當按照規定執行,不得擅自設立專案、提高標準和擴大範圍。

行政事業單位應嚴格執行招待費管理辦法,不得擅自提高標準和擴大範圍。

第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必須實行政府採購;採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並達到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應當採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採購;因特殊情況需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應當經財政部門批准。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開立銀行賬戶,應經財政部門同意,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賬戶管理規定,到國有、國有控股或經批准允許為其開戶的商業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行政事業單位轉讓、處置國有資產和將國有資產用於經營投資的,應當經財政部門批准。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規定進行國有資產收益核算。

第十五條財政、審計、物價部門和人民銀行在各自職權範圍內,依法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作出處理、處罰決定。

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個人,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依照人事管理許可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四條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予以處理。

第十七條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補收應當收取的財政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一)違反規定設立財政收入專案;

(二)違反規定擅自改變財政收入專案的範圍、標準、物件和期限;

(三)對已明令取消、暫停執行或者降低標準的財政收入專案,仍然依照原定專案、標準徵收或者變換名稱徵收;

(四)緩收、不收財政收入;

(五)擅自將預算收入轉為預算外收入;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十八條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隱瞞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二)滯留、截留、挪用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三)坐支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四)不依照規定的財政收入預算級次、預算科目入庫;

(五)違反規定退付國庫庫款或者財政專戶資金;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的行為。

第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二)截留、挪用財政資金;

(三)滯留應當下撥的財政資金;

(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

(五)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第二十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銷燬非法印製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一條採購人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安徽省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違反國家有關賬戶管理規定,擅自在金融機構開立、使用賬戶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沒收違法所得,依法撤銷擅自開立的賬戶。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第二十三條單位和個人違反財務管理的規定,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第二十四條違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擅自佔有、使用、處置國有資產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和被侵佔的國有資產。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五條對違反本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各區、縣參照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行政管理制度8

第一條凡本單位員工上班要帶胸卡;

第二條堅守工作崗位不要串崗;

第三條上班時間不要看報紙、玩電腦遊戲、打瞌睡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四條辦公桌上應保持整潔並注意辦公室的安靜;

第五條上班時不能穿超短裙與無袖上衣及休閒裝,請穿西裝和職業裝,不要在辦公室化妝;

第六條接待來訪和業務洽談應在會議室進行;

第七條不要因私事長期佔用電話;

第八條不要因私事撥打單位的長途電話;

第九條不要在單位的電腦上傳送私人郵件或上網聊天;

第十條不經批准不得隨意上網;

第十一條未經允許,不要使用其他部門的電腦;

第十二條所有電子郵件的發出,必須經部門領導批准,以單位名義發出的.郵件須經領導批准;

第十三條未經領導批准和部門領導授意,不要索取、列印、影印其他部門的資料;

第十四條不要遲到早退,否則每分鐘扣款!元;

第十五條請假須經部門領導、分管副總或領導層其他人員的書面批准,到辦公室備案;假條未在辦公室即時備案,以曠工論處,扣減工資;

第十六條平時加班必須經部門領導批准,事後備案單位不發加班費;

第十七條不論任何原因,不得代他人刷卡,否則將被單位開除;

第十八條因工作原因未及時打卡,須及時請示部門領導簽字後於次日報辦公室補籤,否則會作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加班必須預先由部門領導批准後向辦公室申報,凡加班後申報的,辦公室將不予認可;

第二十條在月末統計考勤時,辦公室對任何空白考勤不會補籤,如因故未打卡,請到辦公室及時辦理;

第二十一條吸菸到衛生間,否則會被罰款;

第二十二條如請病假,如無假條一律會認同為事假;

第二十三條請假條應於事前交辦公室,否則會視為曠工處理;

第二十四條市場部因當日外勤,不能回單位打卡員工,請部門第一負責人在當日時分以前寫出名單,由辦公室經辦人打卡;

第二十五條凡出遠勤達$天以上者,須先填報經領導批准的出差證明單;

第二十六條因故臨時外出,必須請示部門領導;各部門全體外出,必須給領導辦公室打招呼;

第二十七條不得將單位菸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帶回傢俬用;

第二十八條在業務宴請中,勿飲酒過量;

第二十九條無工作需要不要進入領導辦公室、計算機房、客戶服務中心、檔案室、打字室及財務部,及會議室、接待室。

行政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加強行政審批的監督,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建立權責明確、制約有效、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行政審批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辦事公開原則,明確行政審批專案的依據、內容、條件、程式和時限,將辦事內容及主辦人員公佈上牆,或在政務公開欄和網站上公佈,接受群眾監督。

第三條根據“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的辦事原則,嚴格按照科室許可權履行審批專案的審查,後報分管局長審批,嚴禁越級審批和越權審批。涉及多個科室的審批專案,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召集有關科室統一對外辦理,不得多頭或重複審批。

第四條加強被許可事項的跟蹤監管,防止只批不管,要有效地維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對被許可人有偽造材料或超越範圍的行為,要及時查處,不得徇私舞弊。

第五條嚴格執行收費標準,不得違規立項亂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審批人員不得妨礙被許可人正常的生產經營,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許可人的財物,不得濫用職權謀取其他利益。

第六條認真受理群眾投訴,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對被投訴事項應認真調查核實,給予明確的答覆、解釋或糾正。

第七條加強行政審批人員的監管,及時制止一切違規行為。對推諉拖延,故意刁難,向當事人“吃、拿、卡、要”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該效能告誡誡勉給予告誡或誡勉,該行政處罰的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條局辦公室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管理工作,要加強行政審批工作的日常指導、檢查和監督,落實督辦相關事項,及時向局班子反饋和彙報情況。

行政管理制度10

一、決策會議

(一)參加的人員:

決策會議由總經理主持,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參加。

(二)決策的內容:

(1)確定管理目標:

確定總的管理目標,這是飯店長期的,帶有戰略性的管理目標。確定總的管理目標後,會議還要研究長期的、中期和短期的實施方案和計劃。研究世界先進飯店的特點、它們的優點和缺點;本飯店的優勢和短處;吸取優秀飯店先進的管理經驗和辦法,克服自己的短處,發揮本飯店的優勢;樹立信心和決心;一步一步接近和達到管理目標。

(2)確定利潤目標:

確定年度營業計劃和營業指標包括利潤指標。確定還債能力:對飯店的貸款、投資總額等,決定是按期還是提前還清貸款或投資。

(3)確定市場發展方向:

根據市場調查和本飯店客情分析的情況和資料,決定業務拓展目標和方向。確定價格政策。

(4)確定飯店的發展:

確定飯店的發展是指擴大飯店經營範圍,使飯店業務橫向發展。如成立管理公司,發展飯店管理業務,在其他地區建立或聯營新飯店等。決策會議的內容還有許多,如機構的決策、人事的決策等。

二、業務會議

業務會議是指總經理主持召開的某專業部門,或幾個部門一起開的業務會議。業務會議主要是傳達貫徹領導意圖、發揮群眾智慧,共同分析和策劃業務活動,進行業務溝通、達到加強管理、實現管理目標的目的。

(一)市場銷售會議

這是總經理主持召開的,由銷售部、餐飲部、客務部、房務部、訂房中心、財會部等部門經理和工作人員參加的'會議。會議內容主要是商討有關市場及其銷售問題,各業務部門向總經理和會議報告並提供下述資料,以便總經理掌握情況,進行決策。

(1)提供市場資訊和分析報告。

(2)提供同行業主要飯店的市場推銷情況,它的經營政策,手段和方法。

(3)提供本飯店的客情分析、外聯、客房預定等情況的報告。提供本飯店商品信譽的報告。

(4)提供同行的飲食資訊和市場情況,宴會開座率及其客情分析。

(5)提供本地區各公司、單位業務活動中的訂房、訂餐情況報告。

會議通過上述提供的資料和情況報告,進行業務分析和綜合研究,確定市場拓展方向和目標,展開業務“公關”和市場銷售活動。

(二)房務會議

這是總經理召開的,由房務部、客務部、銷售部、財務部等部門經理參加的業務會議。參加會議者必須提供下述資料和情況報告:

(1)提供開房情況報告,如開房率,住客國籍分析、客情報告。

(2)提供長住客和常客的情況報告,以及客人的要求,客人對飯店商品的評估等。

(3)提供房間狀態報告,如好房、壞房、已修理房、待修理房等等。

(4)提供房務管理、員工素質、員工狀況的報告。

(5)提出各部門在管理活動中存在的一些疑難問題。

會議根據上述資料、報告、問題,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向各部門提出工作指標,幫助部門解決疑難問題。

(三)餐飲會議

這是總經理召開的有關餐飲方面的會議,參加人員以餐飲部經理、餐廳經理、行政總廚、大廚、酒水部經理等為主。參加人員必須準備下列資料:

(1)飲食銷售的市場情況,同行業在經營活動中的情況。

(2)本飯店飲食經營情況的資料、各餐廳營業狀況,營業額及完成指標數、成本控制等情況。

(3)提供客情分析報告、常客、散客、宴會、酒會、團體包餐等情況的分析報告。

(4)提供餐飲部的服務、食品質量、客人的投訴等情況報告。

(5)飲食的銷售和市場拓展情況,飲食銷售活動中的新招等。

通過召開飲食業務會議,瞭解和掌握情況,進行業務決策和工作策劃,使飲食銷售、飲食服務、食品質量、利潤指標達到一個新的水平。

(四)工程會議

這是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的有關動力工程方面的專業會議,參加會議的人員以動力工程部、總工程師、工程師或經理及各部經理或負責人蔘加,參加者必須準備下列資料:

(1)裝置的更新、更遷、維修保養、技術狀態等資料。

(2)有關飯店基本建設方面的新建、改建、擴建資料。

(3)有關飯店改造、裝修、翻新等資料。

(4)有關動力、能源等資料。

(5)有關綠化工程方面的資料。

動力工程會議可以是就某個專項進行開會研究,也可以是綜合各部就動力工程方面的問題進行開會研究。通過會議傳達總經理的意圖,溝通各方面業務聯絡和情況,使飯店經營活動建立在穩定安全可靠的基礎上。

(五)其他業務會議

除上述會議外,飯店還有許多其他業務會議,如人事會議,財會會議,培訓會議,倉庫管理會議,採購會議、重要接待任務會議、安全保衛、消防會議等等。

三、早餐例會

這是總經理及各部經理參加的利用早餐時間而進行的碰頭會,一般用十分鐘至半個小時左右,通過早餐碰頭會形式,就某些問題和事項進行決策。

(一)進行飯店上層管理人員之間的業務溝通。

(二)就某項業務工作進行策劃和決策。

(三)除每人擔負的正常的業務工作外,總經理就當天需急辦的事情,進行分工。

(四)總經理傳達自己的工作意圖和工作指示。

(五)總經理因事外出而交辦事情。

四、經理例會

這是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的飯店各部門經理都參加的業務會議,通過這樣的會議發展縱向和橫向聯絡,進行業務溝通。這種會議一般一週或兩週召開一次。會議內容有:

(一)總經理進行工作講評,策劃和決策

(1)將會議週期間客人的表揚、投訴、建議的處理結果進行講評並提出指令性意見。

(2)將會議週期間發生的事端和管理活動中的一些情況,如對治安、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方面進行講評和指出指令性意見。

(3)將會議週期間管理活動中的經營狀況,如銷售活動,服務管理,衛生管理,食品質量及其他等等事項進行講評和提出指令性意見。

(4)將會議週期間巡查、批閱檔案報告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講評和提出指令性意見。

(5)將決策會議,業務會議,早餐例會和其他會議的內容進行傳達和貫徹。

(6)宣讀和傳達有關的檔案資料。

(7)會議上總經理就某些事情進行決策並對以後的工作進行策劃和安排。

(二)部門經理參加會議的要求

(1)準備有關投訴及處理結果的情況?正報。

(2)彙報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提出工作中需部門協調的要求,和需總經理決策的問題等等。

五、部門經理會議

(一)部務會議

這是由部門經理主持召開的對本部和各部門各項業務工作進行溝通、策劃和決策的會議。參加人員以部屬各部門負責人為主。部門例會一般一週或兩週舉行一次。

(1)參加會議人員要準備自己部門業務活動中的有關資料。

(2)對上一個週期進行的工作策劃和決策進行檢查,對未完成的,經理可提出諮詢,部門負責人要解答,理由不充分者要受到批評或處罰。

(3)對下一個週期進行工作策劃。

(4)對總經理的工作策劃和經營決策進行傳達和安排、佈置實施。

(5)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策劃和決策。

(二)業務例會

這是按業務系統由部門經理主持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所謂業務系統指的是幾個密切聯絡的部門會議。如飲食部的中餐部各餐廳、中廚各廚房、宴會部、管事部、酒水部等;西餐各餐廳,西廚各廚房、宴會部、管事部、酒水部等,其他部門亦同。這種會議主要是進行各部門之間的業務溝通、協調,達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準的目的。

(三)業務會議

行政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愛心環保協會(以下稱愛心環保協會)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章管理、公文管理等。

第二章檔案管理

第三條歸檔範圍:發展規劃、學期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專案策劃、通告、通知、海報、傳單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資料。

第四條財務方面、檔案管理由人事部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完整。

第五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一)會長、副會長及部長借閱檔案應通過祕書處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二)協會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會長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三)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轉借、遺失。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六條協會印章一般由副會長負責保管。未經會長批准,印章不能交給他人管理使用。

第七條協會印章的`使用一律由會長簽字許可後副會長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1)協會印章的使用應謹慎、規範並按規定程式經申請報批後由印章管理人統一加蓋,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印章;

2)印章管理人在使用印章前必須認真檢查審批程式,對於不合法或不合審批手續的用印,有權提出異議或拒用。如遇特殊情況,印章管理人應經請示批准後方可加蓋印章;

3)對於擅自使用印章或以欺騙手段使用印章,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條協會所有需要蓋章的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九條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會長簽字批條方可開出。

第十條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十一條各部門所有列印、影印公文或檔案必須至少一式兩份,交祕書處留底存檔。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協會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祕書處研究並提請理事會批覆。

第十三條本規定解釋權歸愛心環保協會常委會。

第十四條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12

從使用的角度,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的建築設計體現出佈局科學合理、使用功能完整,通過周密嚴謹的設計,使物業獲得極佳的空間和平面分配,建築比較方正,外牆線條呈弧線設計,沒有太多的曲線,安全巡邏的視野開闊,巡邏線路簡單清晰,極利於安全管理控制;同時在交通規劃方面符合大型建築車輛分流的要求特點,在車輛停放方面也根據單位自用、來訪辦事及社會活動等多種型別的合理地劃分停放場地並完善硬體設施的配備。

一、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停車及交通現狀

主樓與東、西樓平臺車庫相連,加上主樓地下車庫停車位,室內總車位數500個;室外停車位(含北樓廣場臨時停車及東、西樓社會公共停車場)共820個,對外的車輛出入口眾多,車輛進入管理難度較大,區內多條車行道環繞建築四周:上、下班時段將形成人、車流量的高峰期,對安全秩序控制和疏導的管理要求較高,對車輛的安全管理、車流導向管理、車輛停放管理工作量大;室內停車場採用車場智慧管理系系,實行髮卡管理。

會議大廈停車位總數214個,其中地面小車位53個,大客車位9個,地下室停車位152個。地下車庫設有東北面進口一個,西北面出口一個,配備停車場智慧控制系統,實行髮卡管理。大廈外圍路面交通設計順暢,緊鄰市政道路,有多個路口供車輛進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隨之帶來的便是私家車輛的增多,尤其是機關實施車改以後,入駐單位私家車輛呈高速增長的態勢,單位自用部分的停車位已遠遠無法滿足實際停放需求。目前,室內停車位除機關車隊及各單位部分公務用車之外,其餘車位按各單位人員比例配備予科以上領導使用,其他工作人員私家車全部停放於室外車位,主要集中在東、西樓北面小廣場以及北樓臨時停車場,社會車輛則要求停放於東、西樓p3停車場。

二、交通、車輛及停車場管理要點

1、根據業主要求,合理進行車輛控制根據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的內部管理要求,優先保證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內部機關管理工作人員的停車,實行'區域劃分、定點停車,有效調劑'的車輛停放管理方針。以設施預留、提示標識和人員疏導等方式來保證停車有序。對社會車輛膊放實施引導。設立重要接待工作車輛停放區域。

2、嚴格授權、定點停放會議大廈及行政辦事中心室內停車場全部實行髮卡管理,根據機關事務管理局的車位分配要求以及髮卡授權批示,我公司將按照要求嚴格辦理,做到授權明確。由於室內停車位是根據各樓所處位置的不同而劃分,定點停放的基本原則是,東樓辦公單位車位一般安排在東樓平臺車庫,主樓各單位車位一般安排在平臺車庫及部分地下車庫,機關車隊則主要安排在地下車庫內,西樓各辦公單位車位安排於西樓平臺車庫。具體操作流程:機關事務管理局制定車位分配計劃一一各單位根據比例上報領卡申請…機關事務局領導批示h業服務中心登記並授權發放-投入使用

3、室內智慧控制,室外人工引導會議大廈及行政辦事中心室內停車場均實行髮卡管理,故在該部分的管理控制方面主要以技術手段進行車輛識別,當發現有非授權車輛意圖進入時,車場管理員即進行阻止並引導其停放於室外車場,當出現授權使用人忘卡或無法正常使用卡時,車場管理員將對車輛駕駛人進行身份核實,並將情況如實記錄於《車輛進出異常情況記錄表》上並要求駕駛員簽名確認。由於私家車輛越來越多,室外停車管理壓力也越來越大。由於在大樓四周的部分公共停車位距大樓較遠,大量內部人員私家車及社會車輛都集中停放於北樓臨時停車場,同時該臨時車場屬公共廣場簡單改造而成,四周與市政人行道相通,未設定無邊界障礙,造成較大安全管理壓力。基於此,我司在室外的停車及交通管理方面主要以人工引導控制為主,實行上下班高峰期安排崗位於路口引導、分流,平時輔以單車機動巡邏以確保車輛安全。其間成功抓獲砸車搶包的犯罪嫌疑人兩名,有效地維護了車場秩序。

4、分時控制,警企合作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的安全管理工作除了我司按管理要求進行管理之外,外圍的控制管理也是中心廣場派出所的一項重要內容。隨著車輛的增多,尤其是在成功抓獲砸車搶包犯罪嫌疑人之後,我司與廣場派出所一道對外圍室外停車管理進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制定了分時控制的總體原則,具體為:工作日上下班高峰期,我司按實際情況安排崗位進行疏導、分流,廣場派出所即安排人員進行周邊巡邏及機動巡邏:夜間8時以後,採用部分路口封閉的方法。將此樓廣場周邊的多個出入口進行封閉,只保留東、西各一個出入口正常使用。同時對於摩托車及單車的管理方面,我司在正常工作日安排專人值班看管,夜間及週末、節假日提前發出通知,要求車主將車輛停放至平臺車庫指定位置,如還有個別未主動停放的,我公司將採取加裝鐵鏈鎖以及增加巡邏頻次的方法加強物防工作、以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5、制訂詳細的管理制度。完善交通標識在制度建設方面,我司將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停車場管理辦法》、《停車場操作作業指導書》以及《交通意外處理應急方案》等,通過完善的制度指引,規範現場崗位的操作。出入口置明確的行車方向標識、所有車輛出入根據指示行車:特殊情況下,安排臨時交通崗,在指定的區域指揮行車。車輛出入口安全崗對進、出車輛進行控制並詳細記錄。區域內各車道均置方向指示標誌,引導各類車輛的行車秩序。保證消防通道暢通,防止車輛佔道停放。

加強停車場的安全巡查、防止發生車輛盜搶事件。巡查過程中,注意觀察車輛的安全狀態,如發現車輛漏油等情況,應以恰當的方式知會車主。發現可疑車輛,進行恰當的安全控制並及時通知相關部門。

由於室內停車位嚴重不足,北樓廣場已被闢為i臨時車輛停放場地,由於屬全開放式的廣場格局,該部位的車輛停放管理將為重點,我司已擬寫管理方案並提交機關事務局行研究,在得到批准的情況下將著手進行改造,進行規範管理。

交通及停車場管理架構及崗位設定

交通及停車場管理與物業安全管理是一需統籌的工作,因此在交通及停車場管理人方面納入安全管理編制範疇,架構如圖:

【停車場固定崗】設置於停車場各主要出入口。

【作用】車輛及非正常之人員出入定點管制,對車輛是否屬授權進出進行控制。

【停車場巡邏崗】停車場內及外圍巡邏

【作用】防止、消除安全及火災隱患、巡查車輛停放秩序,檢查車輛防盜措施實施工情況,上下班高峰期對車輛進行育效引導及分流指揮。

【巡查崗】檢查車場管理制度的落實及人員工作狀態

【作用】安全管理的神經中樞',嚴密監控各區域安全狀態,負責對各安全崗組織排程協防、資訊與指

令的傳達等。

【安全主管】:物業交通、車輛及停車場管理之直接負責人。

三、交通、車輛及停車場管理

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室內及外圍共有1000餘個停車位,其中會議大廈室內車位152個,行政中心平臺及主樓地下車庫共500個車位,大樓周邊室外社會停車位共820個,其中北樓廣場臨時劃為停車場,滿負荷可停放300餘輛車。室內停車均設及自動刷卡管理系統,授權車輛可以進入停放,室外則為敞開式露天停車位。由於停車位有限,目前室外停車管理存在較大難度。

l、室內停車場管理

1)指定區域:為保證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的正常秩序,所有車輛必須在指定區域停放。

2)分類停放:地下車庫及地面停車場根據使用單位劃分不同停車區,在保持停車場整齊美觀的同時,保持停車場良好的空間視線,有利於停車場的安全管理。

3)對號入座:內部車位由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有關部門提供編排的車輛停放位置,將各車牌號碼標明於對應停車位,來車各就各位。防止亂停亂放,尤其要防止領導的專用車位被佔用。

4)出入有別:進出按照車輛出入方向指示行駛,保證行車有序。

5)照章行車t區內行車遵照行車路線指示,保證暢通。安全管理員尤其要保障消防通道的暢通。

6)安全第一:完善各種安全標誌及交通設施,保證行車安全。如限速坡、限速標誌、轉彎凸鏡等。

7)標識完備:zz物業將設定完備的交通標識,括道路行車方向標識,建築指向標識、不同車輛車區域標識、禁行區域標識、禁鳴標識車輛出入方向標識等。

2、北樓廣場室外停車場管理

1)現狀調查

經統計,行政中心北樓停車場最大停車容量為390輛,固定停車位為319個,在沒有大會的'情況下,北樓日均停車量為386輛,僅能滿足內部工作人員車輛的停放需求。

2)實施範圍

北樓廣場臨時停車場

3)擬解決的主要問題

a)周邊單位、外來無關車輛擠佔行政中心停車場車位,導致內部工作人員、開會b人員車輛無處停放,確保內部工作人員車輛能正常停放;

c)糾正亂放,建立良好停放秩序;

d)行政中心周邊道路狀況好,過往車輛車速過快,容易造成各類交通事故及危及e行人人身安全,增加交通標識進行指引和提示。

充分、合理、有效利用東、西p3停車場的,緩解由於停車位不足而造成的各類停車壓力;

f)內部車輛與社會車輛區別停放,分開管理,保障車輛停放安全;

4)主要思路

將北樓廣場進行封閉管理,該區域只用以停放內部工作人員持有'市委、市府車證'車輛及與會持該證的車輛,社會車輛均指引停放於東、西p3停車場內。在北樓廣場兩側入口處增設安全崗位(從7時至晚11時),對整個停車次周邊加裝封閉設施,實行全封閉式管理。(後附圖示)

5)停車場周邊增設封閉設施

目前,北樓停車場於周邊僅靠高出馬路10cm的人行道相隔離,車輛可輕鬆上下,而且給車主有'公有車場可任意停放'之感覺。

措施:在停車場外圍人行道周邊(如''位置所示)增設如'路樁'、'綠籬'等設施,使北樓停車場於外界進行隔離,未經授權車輛則無法從周邊強行進入停車次,同時也規範車輛必須從出入口進出停車次。

6)停車場入口增設移動路障

目前,任何車輛均可從北樓兩側入口進入北樓停車場,在場內沒有車位的情況下,對進場車輛不能實行有效控制。

措施:在停車場入口處(如圖' '位置所示)安裝軌道式簡易移動路障,並在移動路障上張貼'憑停車證進入停車場'及'車位已滿,請另尋車位'的移動標識,當場內尚有停車位時,將'憑停車證進入停車場'標識進行公示,值班人員憑停車證放行進場車輛;當場內沒有停車位時,將'車位已滿,請另尋車位'標識進行公示,對欲入場車輛進行解釋、指導。

7)停車場入口增設崗臺及安全崗位

為確保對北樓停車場的有效管理,在兩入口處增設崗位及安全員,並在崗位設定安裝太陽傘、質量記錄存放點等功能。

8)增設'外來辦事車輛停放區'指引標識

為使外來辦事車輛明確停放區域,在進入行政中心廣場出入口附近(如圖' '位置所示)增設如'外來辦事車輛停放區'的市政指引標識,為值班人員的解釋、指引減輕壓力。

9)增加標識路障

為規範工作人員車輛的按位停放,提示工作人員配合值班人員的指引,在北樓停車場內增多路障(如'雪糕筒'),用路障將車輛的行走、停放路線進行規劃,不為車主提供違章停車的機會;另在停車場相關明顯位置(如圖' '位置所示)內新設如'進入車場,請按位停放'等提示性標識,配合安全員的指引,減少車主的違章停放現象。

10)增加限速標識及減速帶

為降低車輛及行人在停車場內的危險係數,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在進入行政中心廣場出入口及停車場內相關位置(如圖' '及''位置所示)增設限速標識及減速坡,將車輛在行政中心廣場及停車場內行駛速度控制安全、合理的範圍內。

11)新增指示車輛停放方向路障

為配合車場安全遠的停車指引服務,為車主提供明晰的車輛停放指引,在停車場內相關位置(如圖' ↑ '位置所示)放置帶有車輛停放指引標識的路障(即'雪糕筒'),使車主進入停車場後能夠清楚的知道該停放在哪個車位上。

12)可行性分析

1)優點:

不論辦事車輛還是工作人員車輛,在進入車場時都能夠清晰的看到標識的指引,減少不配合車場管理現象的發生;對北樓停車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將加強對進入車場車輛的控制,減少違章停放現象的發生;在車場內增加限速標識及減速設施,將會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有利於對周邊單位車輛及外來辦事車輛擠佔停車位現象進行有效控制。

b)缺點:

需要增加相關設施及人員成本的投入;需要在實施前對工作人員進行大力宣傳,併為所有工作人員的車輛配備停車證;在見證放行過程將會出現忘帶車證或轉借車證等現象,管理壓力還將存在;在大會期間仍然不能滿足所有工作人員及與會車輛的停放需求,停車矛盾還將繼續存在;在有位的情況下不讓社會車輛停放將會引發群眾不滿。

四、交通、車輛及停車次管理標準

1、停車次內有清晰、有效、規範的安全、交通標識。

2、嚴禁機動車鳴笛,有明顯的限速標誌。通車的道路應有禁行標誌或措施。

3、對車輛進出敬禮且動作標準、規範。(智慧化管理除外)。機動車出入口社有減速裝置和防強闖設施,並能有效發揮功能。

4、機動車停車場地有標識明顯車位線,車位、交通線路、出入口規劃合理。

5、機動車停放整齊有序,指揮車輛動作標準規範。

6、夜晚在機動車場值勤的安全員著反光衣。

7、非機動車停放場地規劃合理、管理有序、停放整齊,存取方便,無亂停、亂放、疊放現象。

行政管理制度13

1、 向總經理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領導本部門做好各項安全培訓及考核。

3、 領導本部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工作計劃,並組織落實。

4、 代表部門參與新、改、擴建工程的消防方面的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

5、 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演習,參與安全生產檢查。

6、 負責組織有關消防安全的國家法令法規的.收集和存檔。

7、 根據各工種的身體素質要求,做好新入廠員工的身體檢查工作。

8、 建立員工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9、 參與重傷以上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對工傷病人治療期間的護理工作。

10、負責組織人員協助勞動部門做好對工傷、職業病人員的醫療鑑定工作。

11、執行勞動法,做好勞逸結合和工時管理。

12、負責本部門車輛管理,做好車輛年度驗審工作,做好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13、對新員工入廠安全教育培訓的效果好差和記錄的完整性負責領導責任。

14、對由於管理不嚴引起的本公司的重大火災事故負直接管理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14

1、學校行政倉庫實行專人專管制,負責教育教學、辦公、衛生等物品的保管。

2、對倉庫所有物品應加強防潮、防蛀、防壓等保管措施,如因保管不善,損壞物品一律照價賠償。

3、對倉庫物品要做到日結月清,每月將“倉庫物品盤存表”一式二份,一份自留,一份交總務處,並隨時接受總務處對物品抽查盤點。

4、對學校所購所有物品,一律先入庫後領用制度。入庫時要認真檢查物品型號、數量是否與發票一致,對不能入庫的大型物品,要到現場察看驗收,方可辦入庫手續。

5、領物人必須憑主管部門簽發的`領物申請單方可發貨。

6、因現代教育的需求,對確需淘汰或報廢的物品,需先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主管部門與保管人核查後報校長室同意,方可消帳。

7、對領物人要熱情服務,不得擅自離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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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15

一、行政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編制

1、行政單位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編制要求、程式、預算報表格式(見附表)編制年度預算(包括預算說明),並按規定的報送時間經主管部門稽核彙總後報同級財政部門(一級預算單位直接報送財政部門)。同時,單位要按財政部財綜字[1997]8號檔案的規定填報預算外資金(如行政性收費、基金等)收支計劃。

2、行政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由財政專戶撥付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經財政部門核定由單位留用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項內容;支出預算包括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等項內容,經常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業務費和其他支出等專案,專項支出按支出用途分別編列到有關專案。

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即行政單位經批准用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自籌基本建設發生的支出,行政單位自籌資金安排基本建設,應先落實資金來源,並按審批許可權,報經有關部門列入基本建設計劃。

3、行政單位在編制預算時,應按規定合理劃分不同型別的收入,將應列入預算的各項收入(其他收入按節級科目分項填列,見表三)全部列入預算,不得遺漏(沒有收入數額的專案可以空置)。

按規定應上繳財政預算的罰沒收入和行政性收費(包括基金)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財政預算,不得列入單位收入預算,用於各項支出;按規定暫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收入,應按規定進行處理,除經批准由單位留用的外,應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能作為單位收入,直接列入收入預算。由財政專戶撥付給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入,應作為單位收入,列入收入預算;其他收入,包括非獨立核算後勤機構取得的各項收入以及其他服務性收入等,應列入單位收入預算,用於本單位的支出。

單位應按照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即在保證人員支出和開展公務活動必不可少的開支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項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應在保證正常工作支出需要,保證正常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籌安排,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批。核定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專項資金安排的支出,應有詳細的說明。

二、行政單位預算的核批

1、財政部門在收到經主管部門稽核彙總(或一級預算單位)報送的行政單位預算後,應進行稽核,對符合預算編制要求的,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批覆。對有主管部門的行政單位預算,財政部門一般只核批到主管部門,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核批到具體單位。

2、財政部門在批覆行政單位預算時,應按照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統一核定行政單位各項收入和支出預算。

對收入預算,應明確核定財政撥款收入、由財政專戶撥付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核准留用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項收入指標。

對支出預算,要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在核定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等分類支出數額情況下,必要時應核定到工資、補助工資、公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業務費等重點支出專案。

3、財政部門在核定行政單位預算時,財政撥款標準應根據以保證行政單位基本工作任務需要,結合國家財力可能確定。

單位預算外資金收入,應根據收支統管的要求,與財政預算撥款收入一併核定,統一下達。其數額應根據行政單位財政收支狀況,納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及按規定實行結餘上繳專戶或按規定比例留用不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數額確定。

財政撥款收入和預算外資金收入必須指定用途的,財政部門在核批行政單位收支預算時,應予以明確。

三、預算執行

行政單位預算經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核批以後,即成為預算執行的依據。行政單位應加強預算執行的管理工作。

1、行政單位要加強收入管理工作。取得的各項收入要及時入帳,不得坐支。按規定應上繳財政預算的要及時足額上繳;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不能直接作為單位收入。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行政單位應繳未繳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的資金要督促催繳。

2、行政單位在預算執行中要嚴格控制各項支出。各項支出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不得隨意改變資金用途和支出規模。財政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有指定用途的,應按規定的支出專案開支。

四、預算調整

經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正式批覆的行政單位預算,行政單位不得隨意調整。在執行過程中,確因出現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時,應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1、行政單位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國家對財政撥款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一般不予調整。但因為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行政單位可以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2、行政單位的其他各項收入預算需要調整時,可根據收支平衡的原則自行調整收支預算,但必須報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3、收入預算調整後,要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五、預算報表格式

根據以上規定,隨文附發《中央級行政單位預算表》格式。地方行政單位的預算報表格式,由地方財政部門參照該預算報表格式制定佈置。單位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表按財政部財綜字[1997]8號通知要求,一併填報。

六、請各部門、單位在3月31日之前將單位預算報財政部門主管財務司

單位概算可參照預算報表格式在上年預算年度結束前(12月10日前)報送財政部主管財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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