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書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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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大家都有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根據寫作時限的不同可以分為限時作文和非限時作文。為了讓您在寫作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喜歡書的作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喜歡書的作文

喜歡書的作文1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遙遠的村莊》,因為在劉亮程(本書作者)的“村莊”裡,那裡人花共笑,人蟲共眠,人畜共居。在這本書裡,無時無刻不充滿著共情,人與萬物的共情。人並不因為自己的強大而歧視其他弱小的動物

也不因為沒有共同語言就拒絕與它們交流。讀過這本書,馬上擁有了不一樣的感覺,品味著人與萬物的悲歡離合,感受著作者流露出來的真情實意,這就是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我喜歡共情,我也要達到那種高尚的境界。在生活中,當我們看見有蟲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們會急忙把它拋掉,如果它再在我們身上咬一口,我們一定會氣急敗壞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隻腳把它碾碎。可是在《遙遠的村莊》裡,劉亮程卻非常溫和地對待它們,他說:“我的'身體成了眾多小蟲子的溫暖巢穴。

那些形態各異的小動物,從我的袖口、領口和褲腿鑽進去,在我身上爬來爬去,不時地咬兩口,把它們的小肚子灌得紅紅鼓鼓。”劉亮程並不把小蟲子爬到自己身上當作壞事,反而把自己當成了蟲子一樣。其實我們人就像一隻大蟲子躺在大地上,大地並沒有因為瘙癢而把我們扔出去。

在這本書裡,人與萬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應該有個好收成》中,劉亮程寫道:“這些匆忙的搶收者,讓人感到豐收和喜悅不僅僅是人的。也是萬物的。我們喜慶的日子,如果一隻鳥在傷心流淚,我們的歡樂將是多麼的孤獨和尷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螞蟻、小鳥、花草都和人一樣,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處處體現著平等。

這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和萬物共情……

喜歡書的作文2

書,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份子,不管是童話書還是科幻書,小說書還是漫畫書,我都喜歡。但最愛的是一本叫《童話世界》的雜誌。第一次遇見《童》本來是閒來無事,去報亭買本雜誌,卻自此與《童》結下不解之緣。

每個月似乎只有讀到《童》才算完整。時間是偉大的,它帶走了各種各樣可以遺忘的記憶,留下了刻骨銘心的感動:《瘋娘》中神志不清卻願意為孩子付出一切的母親;《我的.巨蟒保姆》中忠實可靠的巨蟒;《非法智慧》裡願意為朋友而犧牲的郭周;《田野歌聲》中善良可愛的樂樂……太多太多的感動與記憶,始終縈繞在腦海,貫穿了我的大半個童年。《童》是我童年時代的夢,我想如果我與《童》不曾邂逅,《童》不曾出現在我的生命裡,我的童年會是怎樣?那一定是暗淡無光又沒有夢的年代。沒有夢,童年還算是童年嗎?只不過是杯白開水罷了,無色無味,既無墨線勾勒,又無彩繪雕琢,那該是怎樣的境地?大概也只能用味同嚼蠟來形容吧!

我曾想,我該怎樣稱呼《童》呢?它是我的老師,還是我的朋友,亦或是我的知己?也許,有一天我會離開它。但是,我的靈魂早已被它征服,它永遠在我心底那片最純淨的土地上,生根、發芽,燦爛的開放。我一直堅信,看《童》,淨化的不只是思想,更是靈魂!

喜歡書的作文3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臨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認做了媽媽,作者帶小狼回到了城市,不過三個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這隻來自荒野的狼,作者幾經考慮,毅然帶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場中,安了生,而當小狼逐漸長成大狼時,作者更是不顧一切,隨著小狼走進荒野,過上了野人的生活,經歷多次生命危險之後,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卻再也捨不得這相伴兩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舊把小狼放了回去……

這本書我早已讀過許多遍,可當我再一次去細細品讀,作者與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讓小狼擁有和野狼一樣能力的時候,眼淚依然像第一次讀一樣,源源不斷的滾落,作者不顧生命危險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時,在那個糧食極度缺少的時間裡,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糧給了作者,那時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沒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讓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動的浪花,這樣難能可貴的.感情,又有誰能不為所動?作者生病的時候,小狼再也不與別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視窗,不論風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風暴雨也是依舊,像他這樣做的原因,卻只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藥時見她一面,狼一直是對敵人,對自己更狠,多少人說狼的無情,卻不知他們把所有最真摯的感情,給予了愛自己的親人。

作者更是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來,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鋒利的牙齒劃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渾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著,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員,可為了狼,卻什麼也不顧了。這樣深深的母子情,這樣令人感動的人狼緣,這樣飽含感情的書,有誰能不喜歡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這本書,卻是完好無損,如同剛買回來一樣。

喜歡書的作文4

讀書,可以陶冶我們的情操;讀書,可以豐富我們的人生閱歷;讀書,可以增長我們的知識。今天,我要向你推薦一本我最喜歡的書——《西遊記》。

《西遊記》的作者是吳承恩,這本書的原背景為唐朝時期的事,是玄奘去印度求取佛經的事。我覺得書中的唐僧比現實生活中的唐僧幸福多了,畢竟書中的唐僧收了三個法力高強的徒弟,可以一路為他保駕護航。真正現實中的唐僧可真是“孤家寡人”呢!

小時候我覺得《西遊記》中最厲害的便是孫悟空了,他法力高強,可以大鬧天宮,可以上天入地,一個筋斗雲就可以翻十萬八千里那麼遠。但現在看來,我覺得他還不是那麼厲害。他法力高強,大鬧天宮,最後還不是被如來佛祖壓在五指山下;他無所不能,上天入地,最後還不是被一個緊箍咒痛的死去活來,只得乖乖陪唐僧去西天取經;他一個金箍棒就可以打死一個妖怪,可妖怪會乖乖讓他打嗎?每當他想一棒打死妖怪時,老是會有神仙下來阻止,讓他不得已放了他們,我想到:那些妖怪敢下凡作亂,可都是有後臺的,打不得。我長大後讀這本書,越讀越有意思,感覺身邊的`人都在這本書中可以找到他們的影子。相比孫悟空,唐僧才是那個大“boss”呀!孫悟空那樣的強者都被他收拾的服服貼貼。他心性堅定,一路上不論是面對巨大的誘惑,還是什麼困難,總是堅定不移地向西行去,沒有一絲動搖,這讓我佩服不已。

除此之外,豬八戒的可愛,沙僧的默默無聞也都為我帶來許多歡笑,讓我流連忘返。這本書中許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他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讓人不禁想深入去了解他們。《西遊記》讓我明白了許多大道理,也讓我成長了很多。這本書非常有趣,趕快去欣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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