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的典故及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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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糠之妻不下堂

成語的典故及解釋

糟糠之妻,典出《後漢書·宋弘傳》:“(光武帝)謂弘曰:‘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大意是,俗話說,一個人地位高了,就要改交富有的朋友;發了財了就要另娶妻子,這可是人之常情啊!”宋弘說:“我聽說,一個人在貧賤時交的朋友是不能忘記的;與自己共患難的妻子是不能拋棄的。

東漢初年大司空宋弘,為人正直,做官清廉,對皇上直言敢諫。曾先後為漢室推薦和選拔賢能之士三十多人,有的官至相位。光武帝劉秀對他甚為信任和器重,封他為宣平侯。

光武帝的姐姐湖陽公主新寡後,劉秀有意將她嫁給宋弘,但不知她是否同意。一天,光武帝與湖陽公主共論朝臣。湖陽公主說:“宋公(指宋弘)威容德器,群臣莫及。”劉秀聽後很高興,召見宋弘,讓公主在屏風後觀聽。劉秀對宋弘說:“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意思是:俗話說,高貴了就忘掉了交情,富有了想另娶妻子,這是人之常情嗎?宋弘一聽,知道這句話裡有意思,他答道:“臣聞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意思是:我聽說,對貧窮卑賤的知心朋友不可忘,共患難的妻子不可拋棄。光武帝聽後,回過頭向裡邊的湖陽公主說:“事不諧矣(此事不成了)。”

糟糠:窮人用來充飢的酒渣、米糠等粗劣食物,後人用“糟糠之妻”指一起吃苦患難的妻子。“糟糠之妻不下堂”比喻一個人富貴以後,不拋棄昔日共患難的妻子,說明丈夫對妻子感情深厚。

虛堂懸鏡

“虛堂懸鏡”比喻只要存心公正,自能洞察是非。

此典出自《宋史·陳良翰傳》:“陳良翰字邦彥,台州臨海人。早孤,事母孝。資莊重,為文恢博有氣。中紹興五年進士第。知溫州瑞安縣,俗號強梗,吏治尚嚴,良翰獨撫以寬,催租不下文符,但揭示名物,民競樂輸,聽訟鹹得其情。或問何術,良翰曰:‘無術,第公此心如虛堂懸鏡耳。’”

這段話意思是說:南宋大臣陳良翰,字邦彥,台州臨海(今浙江臨海)人。少年時喪父,非常孝順母親。性情莊重,寫文章很有氣勢。在宋高宗(趙構)紹興五年(公元1135年)考取進士,做溫州瑞安縣(今浙江瑞安縣)知縣。當地民風以強悍耿直聞名,官吏治民崇尚嚴厲;而陳良翰卻用寬厚的方法對待百姓,催繳租稅時不下達命令,只是宣佈各種東西的名號物色,老百姓高興地爭著繳納,審理訴訟案件也公正嚴明。有人問他用的什麼辦法,陳良翰說:“沒有什麼辦法,只是存心公正,洞察是非,就像在空堂裡懸掛鏡子一樣。”

馬不入廄

此典出自《後漢書·張奐傳》:“使馬如羊,不以入廄;使金如粟,不以人懷。”東漢時期,有一個人叫張奐,字然明,敦煌淵泉(今甘肅安西縣)人。漢桓帝永壽元年(公元155年),出任安定屬國都尉。他剛到任的時候,南匈奴派兵七千多人侵擾鬧事。張奐兵少,就聯合東羌人,打敗了南匈奴的軍隊,南匈奴七千多人全部投降,邊界一帶平安無事了。

天無二日

此典出自《漢書·高帝紀下》:“天亡二日,土亡二王。皇帝雖子,人主也;太公雖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

劉邦做了皇帝,建立了西漢王朝,有一次回櫟陽看望他的父親。他五天拜見父親一次,非常恭敬和孝順。父親的家令勸告劉邦的父親說:“天上沒有兩個太陽,一國不能同時有兩個國君。皇帝雖然是你的兒子,卻是一國之主;你雖然是皇帝的'父親,卻是陛下的大臣。怎能叫皇帝朝拜大臣呢!這樣做,就會使皇帝的威信很難樹立起來。”從那以後,劉邦再來拜見父親的時候,他的父親就拿著掃帚,直往後退,以示對劉邦的恭敬。劉邦大吃一驚,馬上彎下身扶住父親。父親說:“皇帝是一國之君,萬民之主,怎能因為我破壞了天下應有的法度!”為此,劉邦十分讚賞家令說的那番話,賜給他黃金五百兩。不久,劉邦下一道詔書,尊稱自己的父親為“太上皇”。

“天無二日”的意思是,天上沒有兩個太陽,比喻一國不能同時有兩個國君。

取道殺馬

此典出自《呂氏春秋·用民》:“宋人有取道者,其馬不進,倒而投之溪水。又復取道,其馬不進,又倒而投之溪水。如此三者。雖造父之所以威馬不過此矣。不得造父之道,而徒得其威,無益於御。人主之不肖者有似於此。不得其道,而徒多其威。威愈多、民愈不用。”

這段話意思是說:宋國有個人著急趕路,但是他的馬不肯前進。他便把它趕入溪水,淹得它奄奄一息。這樣連續反覆三次,然而那匹馬還是不肯前進。就算像造父那樣最善於駕馬的人,他用來威懾馬的手段也絕不會超過這個宋國人了。他沒有學到造父駕馬的技巧,只是一味地仿效造父馭馬的威嚴。這對於駕馬,是沒有絲毫益處的。那些昏庸的國君同這宋國人有什麼差別啊!治理民眾,沒有正確的方法,只知採用各種嚴刑。結果,嚴刑越厲害,民眾越不會服從。

在《呂氏春秋·用民》中用宋人的故事是想類比統治人民,批評那些不講究正確方法而濫用嚴刑峻法的政治現象。再進一步說,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方式方法和策略,盲目照搬教條都不能達成預期目標。

博士買驢

博士,博學之士,博學之人。此典出自《顏氏家馴·勉學》:“博土買驢,書卷三紙,未有‘驢’字。”

鄴下有個博學的人,他買了頭驢。書寫買賣合同時,他為了炫耀自己的學問,竟然寫滿三頁,文中全是華麗的辭藻:描繪了驢子的形態;敘述了自己需要驢子的願望;鋪敘了雙方買賣的過程;稱讚了賣主的誠實……凡是談到驢子都用“健步”、“蹇衛”等詞代替,而不用一個驢字。這樣的合同當然不合乎制度規範,也是無效的。賣方不肯畫押。博士費了老大的勁,賣弄了自己的才學,卻落個“不好”,十分生氣,於是去衙門申訴。縣官看後,笑道:“應用文字和文學作品是兩碼事,你連這都不懂,真是書呆子,根本算不上是博學之士!”

“博士買驢”比喻廢話連篇、不通人情世故的書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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