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課堂個人教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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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音樂課堂個人教學計劃

  一、總目標

(一)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1.豐富情感體驗,培養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通過音樂學習,使學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薰陶,在潛移默化中建立起對親人、對他人、對人類、對一切美好事物的摯愛之情,進而養成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和對美好未來的嚮往與追求。

2.培養音樂興趣,樹立終身學習的願望

通過各種有效的途徑和方式引導學生走進音樂,在親身參與音樂活動的過程中喜愛音樂,掌握音樂基本知識和初步技能,逐步養成鑑賞音樂的良好習慣,為終身愛好音樂奠定基礎。

3.提高音樂審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過對音樂作品情緒、格調、思想傾向、人文內涵的感受和理解,培養音樂鑑賞和評價的能力,養成健康向上的審美情趣,使學生在真善美的音樂藝術世界裡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養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

通過音樂作品中所表現的對祖國山河、人民、歷史、文化和社會發展的讚美和歌頌,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情懷;範文寫作在音樂實踐活動中,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寬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識和集體主義精神。

5.尊重藝術,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藝術家的創造勞動,尊重藝術作品,養成良好的欣賞藝術的習慣。通過學習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時代的作品,感知音樂中的民族風格和情感,瞭解不同民族的音樂傳統,熱愛中華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樂。

(二)過程與方法

1.體驗

倡導完整而充分地聆聽音樂作品,使學生在音樂審美過程中獲得愉悅的感受與體驗;啟發學生在積極體驗的狀態下,充分展開想像;保護和鼓勵學生在音樂體驗中的獨立見解。

2.模仿

根據中低年級學生的身心特點,從音樂基本要素入手,通過模仿,積累感性經驗,為音樂表現和創造能力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基礎。

3.探究

通過提供開放式和趣味性的音樂學習情景,激發學生對音樂的好奇心和探究願望,引導學生進行以即興式自由發揮為主要特點的探究與創造活動,重視發展學生創造性思維的探究過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樂藝術的集體表演形式和實踐過程,培養學生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在群體中的協調能力。

5.綜合

將其他藝術表現形式有效地滲透和運用到音樂教學中,通過以音樂為主線的綜合藝術實踐,幫助學生更直觀地理解音樂的意義及其在人類藝術活動中的價值。

(三)知識與技能

1.音樂基礎知識

學習和了解音樂基本表現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旋律、和聲等)和音樂常見結構(曲式)以及音樂體裁形式等基礎知識,有效地促進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形成與發展。

2.音樂基本技能

培養學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學習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樂聽覺感知基礎上識讀樂譜,在音樂表現活動中運用樂譜。

3.音樂創作與歷史背景

以自由、即興的創作方式表達自己的情感,學習淺顯的音樂創作常識和技能。通過認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題材、體裁、風格等,瞭解中外音樂發展的簡要歷史,初步識別不同時代、不同民族的音樂,加深對中國民族音樂的認識和理解。

4.音樂與相關文化

認識音樂與姊妹藝術的.聯絡,感知不同藝術門類的主要表現手段和藝術形式特徵,瞭解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聯絡。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和已學過的知識,認識音樂的社會功能,理解音樂與社會生活的關係。

  二、學段目標

(一)1~2年級

應充分注意這一學段學生以形象思維為主,好奇、好動、模仿力強的身心特點,善於利用兒童自然的嗓音和靈巧的形體,採用歌、舞、圖片、遊戲相結合的綜合手段,進行直觀教學。聆聽音樂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鮮明。

激發和培養學生對音樂的興趣。

開發音樂的感知力,體驗音樂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樂於參與其他音樂表現和即興創造活動。

培養樂觀的態度和友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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