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區域代理合同(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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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化妝品區域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化妝品區域代理合同(2篇)

化妝品區域代理合同1

甲方(出品方):

乙方(代理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針對乙方代理甲方產品的銷售及有關市場管理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 系列產品的專營店渠道代理商。

二、乙方代理區域為 省 市的專營店渠道。

三、任務指標:代理期限內,甲方將在每個財務年度開始前下達《財務年度銷售任務》,雙方共同簽定該目標。

四、結算方式:甲方與乙方交易按現款現貨原則執行,款到發貨,正常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收取市場保證金的約定

收取市場保證金是為了嚴肅市場紀律,保證甲方的各項銷售政策制度順利實施,同時保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違規代理商侵犯,現就相關問題規定如下:

1、 保證金的收取

甲方每一合同財務年度開始之前收取乙方當年度市場保證金 萬元。(乙方支付時需註明為市場保證金)

2、保證金的返還

(1) 在該合同財務年度期間,乙方未發生約定第3點規定中的不良記錄,則市場保證在次年三月份全額返還。

(2) 若甲乙雙方在合同年度內解除合作關係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資格,參照第十二條:合同終止、解除後相關問題處理約定;

3、關於不良記錄的規定

乙方若出現下類情況則視為不良記錄,乙方出現不良記錄甲方將扣除保證金作為罰款。發生一次不良記錄扣10%保證金,發生五次不良記錄甲方扣除全部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以下情況每發生一次,則最少視為一次不良記錄(有特別註明的按註明的不良記錄計算)

(1) 惡意竄貨(指向非乙方代理區域銷售或非乙方代理區域進貨、調貨);

(2) 擅自改變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場推廣、銷售計劃;

(3) 擅自調整市場零售或批發價格,視為二次不良記錄;

(4) 在執行甲方的促銷政策方面弄虛作假;

(5) 在費用核銷方面弄虛作假;

(6) 同時代理2個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規定成立獨立的品牌事業部,或者未按約定安排規定的人數,出現則視為三次不良記錄;

(7) 安排品牌事業部人員從事其他非甲方指定產品的推廣、服務工作,出現一次視為二次不良記錄;

(8) 經常出現款項不到位或斷貨現象,不能保證正常供貨;

4、 由於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直接扣除保證金做為賠償,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立即將不足部分另行補償;

5、保證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應在被扣之日起5日內向甲方補齊所有被扣除的保證金。

六、對竄貨問題的控制

定義:竄貨即品牌越區域銷售;(包括惡意竄貨和無意竄貨)

1、 針對無意竄貨,將在收到投訴後第一時間報告給竄貨方,竄貨方於一周之內協助處理完畢;

2、 若超過一週未處理的(無論任何原因),將由彭氏集團或被竄貨方處理,即現金收回所有貨品,收回費用將由 直接從竄貨方貨款中扣除或者由竄貨方直接現金支付給被竄貨方;

注:收購貨品的價格不得高於出廠零售價!

3、 針對惡意竄貨,視情節輕重,將提出嚴重警告,並按上述方式處理,如果超過三次者,將此客戶列入黑名單,並停止發貨,直到妥善處理竄貨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證金方可合作。

七、甲方的主要義務

(一)甲方的基本行為準則:

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區域供貨;

2、甲方負責在協議期內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經營的地區竄貨,確保乙方應享有的權利;

3、甲方負責在協議期內提供給乙方品牌全國統一零售價 的產品 及統一的銷售政策的支援。

八、乙方的主要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履行對甲方銷售指標承諾,季度比例 ,20 年銷售目標詳見附件1:《財務年度銷售任務》

(二 )若乙方在協議期間內連續兩個季度未完成銷售指標,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撤銷乙方產品經銷權。

(三)在未經甲方的確認下,乙方(關於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諾:

1、不擅自抬高零售價及供貨價(終端供貨價為全國統一零售價的五折);

2、不克扣助銷贈品。不得將甲方助銷品挪為它用,更不得將助銷贈品轉為商品銷售獲利;

3、不向約定的轄區地域範圍以外(同城或異地)的任何零售商店提供甲方品牌商品;

4、不得在網際網路上銷售甲方產品;

5、乙方有義務保密(關於甲方品牌商品的)銷售業績、促銷活動策劃案、代理商供價、指標以及不同形式的激勵方式和獎勵體系;如乙方違返上述1至5條中的任意一條一次,甲方提出書面批評一次,連續二次者則全國會議通報批評,連續三次者則甲方有權撤銷該系列產品經銷權,情節嚴重者取消甲方品牌代理權。

(四)無論何種原因,當甲乙雙方合作解約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在30日內清算貨款完畢。公司內不得留存甲方品牌商品。包括在解約清算後從其他渠道引進甲方品牌商品。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內的一切維權措施。

(五)當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開展(關於甲方品牌商品)與丙方有關的'終端促銷活動、廠商互動(如:培訓、市場調研等)活動時,在不影響乙方合作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無故拒絕,有義務積極響應。否則,視同違約。

九、產品退換貨規定

為保證公司與代理商夥伴都有一個良性的進銷存管理,現特針對退貨做出如下協議:

(一)提前告之:如貴司調整貨物需提前將退貨申請表(見附表)傳真至我司商務科,經商務科科長稽核簽名回傳後方可退貨,否則我司將拒絕收貨。

(二)帳實相符:所退貨品與清單必須相符,如若不符,公司將以實收為準。

(三)貨運費用:非質量問題的退換貨運費均由退貨方承擔。

(四)退換貨比例:以全年銷售額為基數請配合如下要求嚴格把關所退貨物:

1.產品外包裝退貨問題:如因特殊原因造成個別產品外包裝損壞,我公司可進行調換外包裝;若因人為原因造成的大量包裝損壞,公司將不予接受;

2.季節性產品的退貨:如防晒系列,脫毛系列等季節性產品,公司不再接受退貨,非季節性產品退貨請將終端物料一併返回;

3.質量問題及破損產品退貨:如有質量問題,貴司需提前與我司客戶服務部溝通備案,並於1個月之內返回;

4.空瓶、半瓶、破損的退貨:退回至公司的產品包裝需完好無損(質量問題產品除外),如有空瓶子或產品己被使用超過三分之一的產品或產品包裝嚴重破損的,我司拒絕接受;

5.退換貨期限:調整貨物必須在以出廠日期為標準1年之內的貨物;(洗滌品除外)

6.享受特殊政策產品:凡享受過特殊政策,特價的產品,公司概不予退貨;

7.退貨裝箱要求:貴司在退貨過程中,需分系列整理,同一產品需裝在同一個箱子,同時需電腦列印各裝箱清單及彙總表,破損產品需單獨打包,如因此而造成我司無法清點產品,我司將不負責;

8.收貨電話及地址:

十、其他規定

1、 按月對帳

乙方每月15日前應與甲方核對上個月的帳目。如果乙方收到甲方的對帳單與乙方不同,應在收到對帳單之日起三日內與甲方對清,過期將以甲方帳目為準。

2、 按月報《進銷存報表》

每月的5日前,乙方應將上個月的《進銷存報表》按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上報甲方商務科。如不報報表的,每發生一次將扣除2%的市場保證金。這樣便於甲方能準切掌握全國各地庫存情況,並根據庫存總量安排生產計劃,以儘可能減少斷貨現象,並能給予乙方正確的進貨指導。

3、銷售團隊要求:乙方品牌獨立銷售團隊按年任務每20萬元配製銷售人員一名,同時每月12月5日傳真人員清單及聯絡方式、崗位名稱至柏氏品牌商務科,如當月少一名則扣20 元/人,在財務的每月15日兌帳單中體現,人員未配齊,每月均按20 元/人/月的標準扣除,人員補齊後亦不衝回。

十一、相關處罰約定

a) 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不依期執行合約,違約方應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b)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不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加以檢查,對於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程度,甲方將下達不同級別的整改通知書,分別為二級警告——代表乙方必須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改正;一級警告——代表甲方將單方面解除合同。

c)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銷售甲方品牌假冒或仿冒產品

(2) 乙方破產及財務清算

(3) 乙方信譽度下降

(4) 乙方低價傾銷

(5) 乙方惡意向非代理區域調貨、竄貨

(6) 乙方連續90天未向甲方進貨回款

(7) 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體市場推進計劃,造成甲方商業利益受損

(8) 乙方在一個財務年度內累計發生5次不良記錄。

十二、合同終止、解除後相關問題的處理約定

(一) 合同解除

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或解除或合同雙方自願或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時,由雙方簽定書面《代理關係解除協議》;《代理關係解除協議》簽定之日起雙方之間的代理合作關係正式解除;若在上述代理關係解除條件出現後,雙方未就簽定前述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則甲方單方發出《代理關係解除通知書》之日雙方之間的代理合作關係正式解除。代理關係解除後,雙方立即進入以下程式。

(二) 代理關係解除後相關問題的處理約定

1、 市場交接

(1) 移交客戶: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代理區域內所有加盟(包含所有加盟方式)店及與乙方曾有代理品牌供貨往來的經營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客戶”)詳細資料(包含客戶資訊、往來合同、檔案及客戶市場保證金的結算明細等),便於市場的順利交接;

(2) 移交專櫃: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甲方配送給乙方及加盟店的的形象專櫃的詳細清單和資訊;

(3) 移交往來情況:乙方向甲方提供其與客戶之間往來貨物(產品及助銷促銷品)及貨款結算清單,相關貨物及貨款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① 如客戶欠乙方貨款,則由乙方自行向客戶追討;

②如乙方欠客戶貨物,包括乙方缺貨未向客戶供貨或客戶參加促銷活動在乙方帳本上尚有餘款,則乙方先以其現有庫存向客戶補齊欠貨,若乙方現有庫存不足以補齊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補齊,乙方應列出清單,將帳面餘額的85%匯入甲方帳戶,由甲方直接給客戶償還貨物。

2、點貨驗貨

(1)乙方自行清點現存所有產品及助銷促銷品(以下簡稱“貨品”),並向甲方提供現存貨品清單;

(2)甲方代表現場核驗乙方處現存的貨品,核驗完成後由甲方代表和乙方共同書面確認乙方處實際庫存的可退貨品清單,並將簽字確認過的貨品清單傳真至甲方;

(3)如甲方不派駐代表,則乙方自行清點現存所有貨品,並製作現存貨品清單傳真至甲方;

3、貨款結算

(1)甲方在收到上述貨品清單後,對乙方賬戶餘額進行結算並根據上述各步處理結果製作結算確認書,確認書中包含:乙方與各客戶往來結算情況、退貨款項、乙方賬面餘額、返利、 獎勵核算情況,該確認書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2)確認書籤訂後,乙方負責將確認的貨品清單上所列貨品運送至當地貨運站,並配合甲方代表辦理完成發貨手續發往甲方總部或其他甲方指定地點;如甲方未派駐代表,則乙方直接將上述貨品發往甲方指定地點,並將發貨單傳真至甲方;

(3)發貨手續完成或甲方收到發貨單後,甲方將確認書上所確認的應付款項一次性匯入乙方賬戶。

4、保證金的結算

保證金於上述結算程式完成3個月後,在乙方不違反下列各條的情況下,甲方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1) 乙方按照約定完成上述退貨清算;

(2) 乙方配合甲方順利進行代理區域內市場的交接;

(3)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與客戶之間往來貨品及貨款結算報告真實,無任何隱瞞;

(4) 乙方無任何損害、貶低代理區域內甲方新指定代理商的行為;

(5) 乙方無釋出、散播任何對甲方及甲方品牌不利的各種言論;

(6) 乙方無違反本合同和其他雙方書面約定關於保證金條款的行為;

(7) 乙方無導致甲方損失的其他不當行為。

上述各條乙方如有違反則甲方不予返還保證金,若因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而保證金不足以償付的,甲方當有權就不足部分進行追償;

5、形象專櫃的處理

(1) 對於甲方配送給各加盟店的形象專櫃,乙方應保證該櫃檯存在且能正常使用。該加盟店繼續經營甲方品牌的,可繼續使用櫃檯,同時該加盟店歸入甲方統一管理或歸入甲方新指定的代理商管理;

(2) 如甲方派出代表全權處理本條所涉相關事宜,則甲方將出具授權書,該代表將有權代表甲方簽署相關書面檔案;

(3) 不論何種形式解除代理關係,若乙方未按照上述程式與甲方簽訂《代理關係解除協議》和進行上述各項退貨清算、市場交接相關事宜,則甲方將不予結算乙方賬面額、退還乙方保證金和對乙方進行退、換貨,同時乙方如有不當行為對甲方造成損失,甲方當有權利進行追償;

十三、開樣產品的規定

20 年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銷量免費提供乙方開樣產品用於市場支援。乙方可根據市場特性將開樣產品免費贈送到終端店。但乙方不得將開樣產品計價銷售給終端店,如發現計價銷售者,甲方將按照乙方的開樣品銷售的同等價格收取乙方罰款。

十四、防偽標的規定

乙方的所有貨品發出之前必須貼防偽標,此防偽標方便各省客戶內部監控終端客戶之間貨源動向;監督機制:

1、將會隨機抽查市場上的產品是否貼標;

2、客戶與客戶之間可以互查,舉報者有獎;

獎懲機制:

1、舉報一次,情況屬實獎勵舉報方試用裝1000瓶,被舉報方記過一次,扣現金500元/次;

2、如果發現三次以上不貼防偽標貼者,將提出嚴重警告,履次再犯者則停止發貨並扣除5%的市場保證金;

十五、甲乙雙方應遵守商業道德,嚴守產品價格、折扣等,不外洩商業機密,且乙方嚴格遵守執行甲方規定的各類產品的零售價。

十六、共同遵守

1、本合同期有效期為1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如有意續約,乙方有優先權。

2、在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若出現違約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的相關約定而解約,則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簽約地為甲方所在地。

十七、本合同附件具備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共同執行。對不能敘述清楚的,即可簽定附件加以補充和完善。

十八、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保護。

十九、未盡事宜或出現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時,應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裁決。

二十、其他約定: 附件1:《財務年度銷售任務》

二十一、協議起始時間:20 年1月1日至20 年12月31日

二十二、協議雙方簽章處: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簽約人: 授權簽約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化妝品區域代理合同2

供貨商:(簡稱甲方)

代理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產品委託乙方在指定區域內經銷的事宜進行磋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在______________區域代理甲方_____________護膚系列產品。

第二條 代理商的條件

1,在__________區域內熟悉化妝品行業,並以化妝品護膚系列為市場主推產品。 2,經營負責人具有良好的市場意識和開拓精神。

3,具備化妝品的銷售經驗或區域市場推廣經驗。

4,公司信譽,資信條件及主要經營者口碑良好。

5,具有足夠的產品市場推廣業務人員,擁有自己的店面或辦公室。

6,有足夠的資金實力和信心完成合同銷售目標。

7,保證金(________元-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三條 代理價格

單 位:人民幣元/瓶

產品名稱:A.___________。 B.___________。 C.__________。D.___________。E.___________。

代理價: A. 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 __________元/1L瓶。

B. 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元/mL瓶。

C. 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元/mL瓶。

D. 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元/mL瓶。

E. 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元/mL瓶。

市場零售指導價:

A. 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元/1L瓶。

B. 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元/mL瓶。

C. 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元/mL瓶

D. 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元/mL瓶

E . 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元/mL瓶

以上價格全部不帶20%的增值稅。

第四條 銷量

1,乙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該地區確保月均銷售額不得低於 人民幣元。 2,乙方每月預定購買產品不得少於__________件。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甲方義務

1,向乙方出具地級或市級總經銷授權書,維護乙方總經銷權益。

2,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

3,向乙方提供經營所必需的產品資料。

4,幫助乙方培訓員工,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相關知識,做售後服務。當乙方遇到不能解決的專業問題時,甲方有義務幫助解決。

4,當乙方遇到大宗訂單或招標等情況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拿下訂單。

5,甲方推出新產品時,有義務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及時培訓乙方員工。

6,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圖片等推廣宣傳資料,與乙方共同制定地區營銷廣告方案,協助乙方做好廣告,促銷等工作。

7,協助並督促乙方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和銷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場指導。 8,甲方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使用者的訂單通知乙方。

9,協助乙方定貨數量以外的進貨,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貨明細及相應貨款到達 甲方帳戶的時間及時進行排序發貨。

10,採取有效措施調解和處理規範市場的工作。

第七條 甲方權利

1,有處置乙方違反市場規範問題的權力。

2,有稽核乙方廣告宣傳材料的權力。

3,有核定地區零售指導價的權力。

4,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定,實施營銷方案的權力。

5,甲方在收到使用者對乙方的投訴後,有權督促乙方完善服務,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停止執行本合同。

6,在代理期間未達到銷售任務,甲方有權收回代理權。

第八條 乙方義務

1,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關注甲方的切身利益.做好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配合工作。

2,基於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相關的產品和市場資訊,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合同約定地區同類產品的市場佔有率,價格,效能等,同行的經營狀況,策略,宣傳,廣告,人力等市場行為以及該地區使用者對各品牌的反映,意見等。在甲方指導下做好使用者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的接受工作,每 3 個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報告。

3,不得在代理區域內代理銷售其他品牌的同類產品。

4,乙方無權代表甲方簽訂任何具有法律約束的合約。

5,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保護甲方智慧財產權的工作。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書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甲方。

6,不得用任何其他廠商的商品換上甲方的商標或包裝進行銷售,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之產品。

7,乙方發現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應據實向甲方報告。乙方應盡最大的努力並按甲方的指示,幫助甲方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甲方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費用。

8,乙方在協議的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洩露甲方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按規定市場指導零售價制定零售價格,不得參與惡性低價經銷活動,遇到促銷等特殊情況,若降價幅度大於 10 %需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10,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管理體制規範,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1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等經營必備證件。

12,乙方每次訂貨須提前兩週通知甲方。

第九條 乙方權力

1,享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區域內的銷售權。

2,免費享有甲方提供的市場指導和廣告,彩頁等相關資料的`權利。

3,當乙方遇到大宗訂單或招標等情況時,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援拿下訂單。

4,乙方完成本年度合同的前提下,有同甲方簽署下一年度代理合同的優先權。

第十條 產品回收

1,乙方必須與代理區域內有回收資質的廢品回收公司簽訂回收協議來處置以下破損廢棄產品:

1.1,乙方收貨後發現的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損產品;

1.2,顧客購買後因質量問題退回的產品;

1.3,乙方執行甲方各項推廣活動而回收的廢舊產品;

1.4,其他原因造成的破損廢棄產品.

乙方需將上述各類破損廢棄產品統一收集到一定數量,會同甲方的大區銷售專員後方可與代理區域內的廢品回收公司處置上述各類破損廢棄產品,並要求回收公司一定要作粉碎造粒處理,不得轉賣或作其他用途。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產品回收情況進行調查,並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獎罰。

第十一條 交貨和運輸

1,甲方在收到乙方要貨通知便擬定《銷售合同》請乙方簽字確認,發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定執行。

2,每次購貨的運費由乙方承擔,由甲方負責包裝好後發貨,運輸方式由乙方確認後按照合同執行,運輸途中因意外事件導致產品受損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運輸過程發生的有關問題。

第十二條 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提貨前將訂貨貨款全額匯至甲方的賬戶。

2,上述付款日期均為貨款已到達甲方賬戶的日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雙方可協商解決。

2,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八條九款之規定,甲方有權取消其總經銷資格。

3,乙方若違反合同第八條第六款或第八條第十款之規定,甲方有權取消其總經銷資格,並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後果。

第十四條 若因不可預測因素導致市場價格必須調整時,雙方可再協商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榷。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由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相關檔案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甲方若有新產品,雙方可另簽署協議。

第十九條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表: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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