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時尚作文彙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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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經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時尚作文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時尚作文彙編8篇

時尚作文 篇1

科技迅猛發展,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人們經常說追趕潮流和追求時尚,我們不禁要問一句,什麼是時尚?

各種各樣、各行各業的明星也隨之產生。生活中就多了“追星族”“粉絲團”等等一些代名詞。“時尚”不止遍佈社會,也逐漸滲入校園,在學校裡總能聽到有人在議論那些最新的偶像劇、最紅的明星。

在校的學生,有些為了趕上“潮流”,也不管家庭的狀況如何,不惜浪費父母的辛苦賺來的錢,只為了見“偶像”一面;在學習氣氛很濃的校園裡,也有那麼一些人,不是在討論學習,也不是在討論人生,而是在討論心中的偶像。

在閒暇時,大多數學生唱著哼著很多的歌詞,他們能把一字不落地背出來,但唐詩宋詞,可能被他們拋到別處了,即使是律詩、絕句,他們也無法全部記牢。

難道時尚就是這樣嗎?

作為一名學生,我們追求的時尚不應該是盲目地“明星”,一味的模仿明星的衣著、髮型、聲音……讓自己越陷越深,把自己原本的目標給忘了。我們應該去學習明星們好的一面,學習他們如何克服困難,如何成長,去追求更多有用的知識,更高的文化素質,更美好的未來。

中華文化如此博大精深,我們要學習的東西有很多,而不應該僅僅追求所謂的“時尚”,青春是寶貴的,在最美的年華里應該不停地去追尋學習的道路。

我們可以明星,把他們當成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我們喜歡的不應該只是他的帥氣或是她的漂亮,更重要的是學習他們身上散發出的毅力,不聽努力的決心。不要純粹迷戀於他們的外在,還要找到其中的意義。正確的看待“流行”,才能使“流行”成為時尚。

時尚,追求的不只是明星,不是衣服,不是名牌,而是知識、是素質、是精神、是經典。

時尚作文 篇2

提起時尚,人們往往會把它與眼下正流行的網路歌曲、80年代後作家等一批新興概念聯絡起來。而說到經典,人們又多會想起《白毛女》《紅樓夢》這些昔日的流行。那麼,從時尚到經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們又是否矛盾呢?(用簡潔的文字提出問題) 下午茶是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時期的一種社會時尚,當時貴族紳士,名媛淑女都愛在下午三四點鐘品一小杯茶,吃幾塊甜點,下午茶也就成為英國民眾普遍的時尚,從倫敦地鐵的咖啡館到曼徹斯特鄉間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蹤跡。如今,有著百年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為都市白領的一種時尚。

昔日的經典依舊時尚。好萊塢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一個例子。拍攝於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國電影史上耗資最多的電影。上映後立刻風靡全球,大街上隨處可見它的海報,印有男女主人公畫像的服飾更是屢見不鮮。如今整整十年過去了,那張男女主角站在船頭像鳥般飛翔的鏡頭早已成為電影史上的經典。(時尚經過了時間的考驗後,照樣可成為經典)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時尚與經典是不矛盾的,不僅如此,時尚與經典還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從時尚走到經典,也許要經過數百年,也許只需短短的幾十年。但無論長短,時尚都得接受時間的考驗,只有那些經歷了歲月的變遷依舊能被人們所津津樂道的時尚,才能積澱成經典,綻放閃耀的光芒。

既然這樣,我們又應當如何對待現實中的時尚呢?

某個事物成為時尚,就必然有它的優點。比如網路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眾的喜愛。但這並不意味著網路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數樂評人認為它缺乏深刻的內涵以及製作簡陋,必定會成為“過往雲煙”。因此,我們對待時尚,既不能將其一棍子打死,徹底否定,也不能全盤吸收,而應該有選擇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間流行的宋詞與市井文學,如今成為我國文化的瑰寶,成為文學中的經典;俄國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鵝湖》如今成為芭蕾舞劇的經典這一個個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事物,總是給予我們以美的享受。我們期待著更多的時尚走向經典。

時尚作文 篇3

每當我坐在KFC(肯德基)裡吃著漢堡,喝著大杯的加冰可樂,抬頭看見杯子上笑得那麼和藹親切的肯德基老頭時,總是想起我那個對時尚懵懵懂懂、一無所知的老爸。

老爸喜歡文學,因而從小就教我讀很多名著。這樣,我總是一邊看著列夫·托爾斯泰的《復活》,餘秋雨的《文化苦旅》,一邊欣賞著郭敬明的《幻城》,痞子蔡的《夜玫瑰》;一邊在音樂課上唱著《紅色娘子軍》《白毛女》,一邊在沒有老師的晚自習上陶醉於BSB的《Drowing》和維納斯的《One》。我在兩個不同的世界中穿梭,享受著文字與音樂帶來的無限快感。而對我的時尚世界,老爸卻不能理解,因為他覺得那些東西離他的生活似乎太遙遠了。

有一次,老爸無意中看到我的聊天記錄。第二天他指著那些文字對我說:“你都寫的什麼東西!”我一看,上面寫的是:昨天偶(我)看見一青蛙(長得很醜的男生),差點歇菜(暈倒)。他居然對一MM(美女)說我稀飯(喜歡)你的性格,偶再暈!那MM真口年(可憐)!我大笑不止,老爸則一臉茫然地看著我。

人們常說“三年一代溝”。我和老爸相差近三十年,可見代溝有多深,所以在他面前我從不輕易談起新潮的東西,通常是他看他的刑偵故事片,我聽我的CD,互不干涉“內政”。偶爾會聽到老爸對電視上那些前衛的女明星抱怨:“這衣服怎麼做得奇形怪狀的。還有頭髮,有一半染成蒼白色。”

一天,老爸忽然問我“動漫”是個什麼東西。我告訴了他,還和他大侃宮崎峻筆下的人物,說得老爸一愣一愣的。我很驚奇老爸怎麼會想起問我這個,他說《中國青年》上說過動漫是一種新式文化,於是就想弄清楚是什麼。哈,原來如此!

後來老爸開始掏錢給我買CD.經常是他邊掏錢邊說:“給你,去買那什麼‘披頭士’(一個搖滾樂組合)的CD吧。”我一邊高呼“老爸萬歲”,一邊衝向音像店。同學們很是羨慕,而音像店的老闆總是對我殷勤有加。據老爸說,他也覺得音樂作為一種文化,既然喜歡,聽聽也無妨,總比上網打遊戲好得多。

一天我回到家,瞅了瞅廚房和客廳,老爸都沒在。奇怪!我走到書房,卻看見老爸正在搗鼓我的CD機。他滿頭大汗,忽而掰掰這個倉門,忽而扭扭那個按鈕,CD機一點也不給他面子——沒有任何反應。即使這樣,老爸也不惱怒、不洩氣,仍然有滋有味、鍥而不捨地堅持著。十多分鐘後,CD機突然有了聲音,老爸嚇了一跳,既而臉上寫滿了勝利的喜悅。我故意問道:“老爸,幹嗎呢?”老爸看到我,不好意思地笑了,像個孩子似的:“我覺得這玩意兒蠻好玩的,想弄弄看。”

寫這篇文章時我聽見老爸在客廳裡對老媽說:“那種鱷魚牌的皮鞋很不錯哩。聽說它有幾種款式,今年很流行。要不,明天我們上專賣店看看去?”我掩嘴偷笑。

嗨,我教老爸讀時尚!

時尚作文 篇4

時尚是一種生活態度,很早的時候就聽人講了,不過那麼寬泛的說法,到現在我也解釋不清這句話,雖然我贊同它。在寫這個之前,我入迷般的在想時尚本身指什麼,這一問原本簡單的事也許複雜了,不過我真的很好奇。翻開新華字典,時尚就是“當時的風尚,一時的風尚”。

我追求時尚。不只是因為我是天稱座的緣故,我知道時尚是一種表達,它往往能很準確的表達出潛意識中的價值觀與行為方式。前幾天,一則新聞說一個HR在整理剛通過面試的應聘者資料時,發現一位應聘者的QQ簽名是“老子,回來了”,而他的頭像則是最潮流的莫西幹髮型。Duang! Duang! Duang!HR果斷拒絕了這位應聘者,退回其資料。理由委婉,原因直接明瞭。

能理解HR的做法,幾個字的簽名傳達不了什麼,而他選擇的時尚背後很清楚的講明瞭態度與生活方式。當一個人從對面向走來,熟悉的或不熟悉的,只是一個衣著打扮就知道他的態度與追求了。

我不是時尚達人,我追求的時尚並不高昂。常會聽到時尚等於錢的感嘆,之所以會與錢那麼緊密的聯結起來,完全因為時尚是對美的追求,總與art有關。是藝術讓時尚到達了一定的高度與境界,成為眾人仰慕的堂前燕,我向往但不需要。

我追求的是我自己的語言,也不是人云亦云的個性。在穿著上,先從生活的要求上去考慮,然後去搭配選擇。款式樣式代表了語言方式,好比我要選擇普通話還是英語一樣;然後是面料,這是語言的措詞,他會表達我認真還是隨意的態度;我不再意品牌,但一定不會選高仿,這是修養。全搭配好之後就是細節了,這關乎信仰部分,我信仰極簡主義,追求大方,細節就變得很重要了,能把信仰表現出品味。

我太太的衣服有時也會讓我挑選,整選一身是我常做的事,雖然很貴,可因為搭配的好就喜歡穿,就會穿很久,買的衣服數量也就少了,算下來還是偏宜些,衣櫥裡常備著兩套應季的服裝,而普通的生活便裝,就是面料很舒適的休閒裝,價格便宜好洗!

不過這些都得益於我和我太太都沒有強烈的購物慾,否則就會加速敗家的速度,成為十足的敗家子而矣。

時尚作文 篇5

走在街頭,不時與濃妝女孩相遇,有人說那是做作,有人說那是時尚;開啟電視,常常與長髮男人“邂逅”,有人說那是招搖,有人說那是時尚;有人整日迷戀於網咖,有人說那是浪費青春,有人說那夠時尚。一夜之間,“時尚”之風吹遍大街小巷。不知何時,它悄悄跑進了我的校園,引得無數少男少女“追逐”時尚的腳步。

有些同學認為,時尚就是最新潮的流行。有同學看到電視裡明星的那些“酷酷髮型”,就認為那是時尚;有同學把拉幫結派作為時尚;甚至有同學把違反學校規定,當做時尚。其實,他們根本不懂得時尚的真正內涵,他們的做法恰恰踐踏了“時尚”這個美麗的名詞。 什麼是時尚呢?我眼中的時尚不等同於流行,“時”是流行,“尚”是否有高尚的意思呢?時尚,我們是否可以理解為當時流行的,好的風氣和習慣呢?既讓這樣,對於流行的東西我們要一分為二的看待,千萬不要盲目順從,追求流行的不一定就是對的,如果真的每個人都跳“街舞”,那麼交通還如何暢通?

我眼中的時尚由他深刻的的內涵,每個人的生活習慣、身份不同,個性迥異。當時流行的不一定適合自己。可以的模仿,說不定會弄巧成拙。所以每個人都應該做真正的自己,發自內心的自己的真、善、美才能展現真實的自己。

吃苦在前,享受在後,應該是共產黨員的時尚;為官一時,造福一方,應該是領導幹部的時尚;精心播種,培育人才,應該是教師的時尚;救死扶傷,服務患者,應該是醫護工作者的時尚;在我的心中,

專心學習、刻苦努力,用知識裝扮自己,才是我們中學生的時尚。

時尚作文 篇6

檔次潮流!何意?檔次,即細心的調查日子,領會其間的含義和趣味。而時髦,望文生義:時,一時之意;尚,風氣之意。那麼,時髦,即是一時的風氣。其實,日子中的人事景象、書文音韻,乃至點點滴滴,都會使咱們有所領會。只需咱們細心去調查,用心去領會,就會發現一個人的內心世界,一件事的深入含義,就會發現大自然中的景象也蘊含著人生道理,一書一文、一音一韻都會使你取得享用和啟迪。

信任咱們都曉得,要變成時髦,首先得捉住——尚。據解說,尚本來指喜愛,那即是說,只需喜愛的人多了才幹變成一種潮流,才有可以變成時髦。

或許有人要問,是不是一種東西只需喜愛的人多,就可以變成時髦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其實,除了“尚”,還必須捉住“時”。一種潮流只需在短時間內以風捲殘雲之勢席捲全國乃至全世界,才幹稱之為時髦。

不知咱們有沒有發現,時髦年年有,但是每年都不一樣。為何呢?如今看來,緣由通常出在這個“時”上,正所謂:成也蕭何敗蕭何啊!

口說無憑,舉個比如吧!

就比如說,前段時間在歌壇上所向無敵的一首歌——《兩隻蝴蝶》吧。牛向陽把它創造出來後在全國範圍內敏捷升騰起一股《兩隻蝴蝶》的時髦,街頭巷尾到處可聽到那美麗流通的旋律,不經意間就發現又一人口中飄出了那瞭解的旋律,乃至呈現了英文版,由此可見這勁頭是多麼強勢!可現如今呢,只能嘆氣——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一樣。這股時髦熱潮降溫之快與其升溫之快相同令人驚惶,並且相似此種的表象還有許多。這不由讓人匪夷所思,莫非就沒有永久的時髦了?

答案清楚明瞭。再舉個文明界的吧!信任咱們都曉得《洛陽紙貴》吧!這個故事是說出名文學家左思(西晉太康年間)寫的一部《三都賦》,經名人作序引薦後,很快風行京都,懂得文學的人無一不對它稱讚不已,乃至連之前不認同的人細心品嚐後都改動觀點,嘖嘖稱讚。咱們都爭相傳抄這部奇作,一時間《三都賦》廣為撒播,街頭巷尾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最終,居然連紙張都貴重起來。

看來,《三都賦》在那時確實風行一時,但在千年之後的今日,咱們依然可以發現,它並未因年代長遠而失其魅力,這又是為何呢?

或許思前想後總不得其方法,理不出條理來。其實緣由很簡單,這即是內在豐厚、共同與外表浮華、群眾的差異。總的說來,文明沉澱與其共同的方法是時髦的命脈。

左思勇於應戰,做前人之不敢做,並且踏踏實實又不乏斗膽探究的才能,所以他樹立的時髦歷久彌新;而如今的歌手原封不動、墨守陳規,儘管不時移風易俗,也僅僅譁眾取寵、虛張聲勢算了,所以他們的時髦便成稍縱即逝。

真實的時髦就好像一杯白開水,平平淡淡卻可以讓你每次都在其間品嚐到新的東西,而暫時的時髦,就像一杯用五顏六色來為自個掩蓋的一般鹽水罷了。

時髦就好像前史,是浮華和沉澱永不停歇地互動,勇於應戰、勇於創新的時髦變成經典撒播千秋萬代而不衰,可泥古不化的時髦只能被韶光無情的'吞沒。

品嚐時髦,品嚐浮華的喧囂與不實,品嚐沉澱的魅力與精華。

時尚作文 篇7

提起時尚,人們會把它與眼下正在流行的網路歌曲,80年代後期作家等一批新興概念聯絡起來。而說到經典,人們又多會想起《紅樓夢》、《白毛女》這些昔日流行的作品。那麼,從時尚到經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們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時期的一種社會時尚,當時貴族紳士、名媛、淑女都愛在下午三四點鐘品一小杯茶,吃幾塊點心,下午茶也就成為英國民眾普遍效仿的時尚。從倫敦地鐵的咖啡館到曼徹斯特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蹤跡。如今,有著百年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為都市白領的一種時尚。昔日的經典依舊時尚,昔日的時尚凝固成今日的經典。

好萊塢大片《泰坦尼克號》也算得上是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一個例子。拍攝於1995年的《泰坦尼克號》是美國電影史上耗費最大的一部電影。上映後立刻風靡全球,大街上隨處可見它的海報,印有男女主人公畫像的服飾比比皆是。如今整整十五年過去了,那張男女主角站在船頭像鳥般飛翔的鏡頭早已成為電影史上的經典。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時尚與經典是不矛盾的,不僅如此,時尚與經典還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從時尚走到經典,也許需要經過數百年,也許只需短短的幾十年。但無論時間長短,時尚都得接受時間的考驗,只有那些經歷了歲月的變遷才能成為被人們津津樂道的時尚,才能積澱成經典,綻放出閃耀的光芒。

既然這樣,我們又應該如何對待現實中的時尚呢?

某個事物成為時尚,就必須有它的優點。比如網路歌曲,因為它通俗易懂,朗朗上口而深受大眾的喜愛,但這並不意味著網路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數人認為它缺少深刻的內涵而且製作簡陋,必定會成為“過眼雲煙”。因此,我們對待時尚既不能將其一棍子打死,徹底否定,也不能全盤吸收,而應該有選擇的利用。經歷了時間利斧劈砍之後,它們中間也可能出現經典的璧玉。

千年之前,宋朝民間流行宋詞與市井文學,如今成為我國文化的瑰寶,成為文學中的經典;俄國作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鵝湖》如今成為巴黎舞劇經典……這一個個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事物,總是給我們以美的享受。我們期待著更多的經典從時尚中走出來,走向我們的生活。

時尚作文 篇8

隨著一幢幢漂亮樓房拔地而起,原先並不起眼的家鄉小鎮漸漸有了城市的味道。

爸爸媽媽用多年外出打工辛苦掙來的鈔票在鎮上買了一套二室一廳的房子,讓我們一家也過上了城裡人的生活。在城裡生活確實比在農村生活方便多了。商店、學校、醫院就在小區周圍,寬敞整潔的水泥路,讓你在下雨天出門不用擔心路不好走;離家不遠的公交車站使你無論去哪裡都不覺得路途遙遠和疲倦;還有那直通到廚房的管道煤氣更是不用擔心菜炒到一半會面臨斷氣熄火的尷尬。讓我感到滿意的遠不止這些,我更喜歡城市生活那種充滿現代文明的時尚氣息。在寬頻網路裡玩遊戲更加暢汗淋漓;在網上購物更加方便快捷;觀看數字電視再也不怕錯過節目播放時間,未看過癮的內容隨時可以“從頭再來”。聽說不久還要在鎮上建一座綜合性的文化體育活動場館和一個遊樂場,相信到那時,我們的生活一定會更加豐富多彩。儘管城市生活給我帶來了很多方便和快樂,但時間久了,我依然懷念在鄉下的的生活。

在鄉下,鄰里之間來往密切,無論相距遠近,無論是親戚朋友,大家經常互相串門聊天,誰家有了事很快就會傳遍整個村子,哪家有了困難,大家都會前來關心幫助,特別是在農忙時節,全村的大人們挨家挨戶突擊搶收搶種,而我們小孩子也會跟在後面“幫幫小忙,搗搗小亂”,這種場面既熱鬧又和諧。可是搬到城裡後,連對門的鄰居姓啥叫啥都不知道,每天從家到學校,從學校到家,從不串門。不管鄰居家發生什麼事,哪怕動靜再大,也不會出去關心一下的。在城裡生活的安全問題也著實讓人頭痛,經常聽到小區裡傳出哪家哪家財物被盜的訊息。為安全起見,大家都安上了防盜門、防盜窗。即便如此還不保險,盜賊照樣能破窗而入。一次,住我們樓下的一戶人家,小偷趁他們全家人晚飯後外出散步的機會,用鉗子把防盜窗的鋼管剪斷後鑽進房間,偷了價值五仟多元的物品。從那以後,我們每次外出不僅要把門鎖好,還要上好窗子的保險插銷。

其實,我知道爸媽搬到城裡生活的還有一個目的,就是想給我創造個好的學習環境。在城裡生活,可以離學校近點,離玩伴遠點。可是這樣卻讓我感到十分“孤獨”,面對窗外的鐵柵欄,我真覺得自己象一隻被囚禁在籠子裡的小鳥,好想飛出去呀!當初在鄉下生活的時候,我把到城裡生活當作一種夢想,可是,到了城裡,我又特別懷念在鄉下的日子,多次夢到曾經住過的房間,一起上學的夥伴,以及在田間地頭玩耍的情景。我記得《圍城》裡有一句話,意思是,城外的人想進城,城裡的人想出城。農村城市化發展是社會前進的必然趨勢,雖然城市生活會讓我歡喜讓我憂,但我還是認為,農村城市化是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的必經之路,對城市生活的不理解、不適應只是暫時的。隨著城市生活設施的完善,管理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一定會給人們帶來更多的快樂和享受。

我堅信,“城市,讓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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