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輿情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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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輿情預案1

一、突發輿情事件應對的基本方法

網路輿情預案

1.快速及時的迴應輿論關切問題: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明確迴應責任,通過線上(官微、官博、官網)與線下(釋出會)相結合的方式及時迴應,雙管齊下,消解輿情熱度。

2.利用網路媒體,搶佔輿論制高點:在第一時間迴應輿論關切問題後,還應該加強與網路媒體的合作,有助於提升對外發布資訊的權威和說服力。

3.把握輿情關注重點:主要目的在於釋出的資訊要儘可能的滿足網民的關注點,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利用一些網路輿情監測系統,對輿情進行實時的跟蹤監測,把握輿情態勢。

4.尊重網路輿情傳播規律:輿情刪除是不現實的,要善於利用網路傳播規律然後積極的引導輿情,如引導網路輿論轉移關注點、釋出與傳遞一些正面的聲音等。

5.積極尋找網路意見領袖:這種網民引導網民,用網民自己的聲音進行引導、感染網民,實現網民自我教育、自我引導的方式,在輿情引導的過程中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突發輿情事件處置辦法

由於網路輿情傳播速度快,傳播載體眾多,在應對突發輿情的過程中,時效性很重要。為此,通過採購輿情監測公司的網路輿情監測系統加強網上輿情監控,以及時發現輿情資訊並監測輿情的發展趨勢,已成為突發輿情事件處置的主要解決辦法。

以識微商情這樣的網路輿情監測系統為例,可對全網輿情進行實時監控,及時發現輿情資訊並監測輿情的發展趨勢,負面輿情自動識別第一時間告警通知,挖掘輿情傳播演化過程中的傳播網站、傳播媒體、關鍵傳播節點以及傳播溯源、網民情感分析等,自動生成輿情分析統計圖表簡報,供突發輿情事件應對工作決策參考。

網路輿情預案2

為快速妥當處置市檔案局(館)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有序引導網路輿論,有效預防、減少和消除突發重大網路輿情造成的負面影響,切實提升應對網路媒體的能力,營造建設文化強市的良好網路輿論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市、區縣檔案局(館)被國內外網路媒體登載有對本地區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公共安全、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檔案方面資訊,或對本單位正常工作秩序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相關資訊等突發網路輿論情況的應對處置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統籌組織。將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納入全市檔案系統應急管理工作統籌安排,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

(二)分級負責,依法處置。按照轄區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組織實施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及早防範。建立網路資訊監測、報告、通報制度,及時發現和掌握網際網路上動態性、苗頭性和預警性資訊,加強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地採取防範和控制措施,及時預防和消除不良影響。

(四)服務發展,防止危機。立足於服務發展、保障民生、維護穩定,採取法律、管理、技術、輿情疏導等綜合措施加強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有效防止網路輿情危機發生。

三、組織體系及工作職責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

成立黃山市檔案系統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各區縣檔案局(館)、局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負責審定全市檔案系統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急處置預案、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督導有關科室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急處置工作,研判“網路問政”形勢,有序引導網路監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市局科教編研科,負責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市局科教編研科:統籌、協調有關單位落實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急處置工作及其他相關工作。

各縣(區)檔案局(館):負責組織、協調、督導本單位突發重大網路輿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處置程式及辦法

(一)研判預警

對本單位可能引發重大網路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蒐集掌握有關真實資訊,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

發現重大網路輿情後,要按照應急管理規定時限和逐級報告、雙重報告等要求,及時將情況報告市局科教編研科,由市局科教編研科報告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建專門工作組,制定並落實應急處置措施,於發現後三小時內以單位或網路新聞發言人的名義跟帖依法依規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或答疑釋惑,及時、有效控制事態,正面、有序引導網路輿論。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三)分類處置

對網路媒體出現的突發重大網路輿情,在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等規定的基礎上,按以下辦法分類處置:

1、屬詢問、置疑、訴求類的,安排相關職能科(股)室位依法依規進行辦理、提出答覆意見,經各縣(區)局負責人審定後統一回復;能當即回覆的要當即回覆,需要一段時間辦理後才能回覆的,要在發現當日內回覆處理意見並在辦結之日內回覆處理結果。

2、屬對某一突發事件或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惡意傳播或炒作類的,要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對於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損失,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後仍繼續惡意傳播或炒作的,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3、屬捏造、歪曲或誇大事實,惡意攻擊、誹謗,煽動網民鬧事或涉嫌網上違法犯罪活動類的,要依法澄清事實真相,並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4、屬對推動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有重要積極意義類的,要積極採納建議並按要求予以回覆。

(四)動態跟蹤

落實專人對突發重大輿情及處置後的事態實行動態跟蹤,適時採取應對處置措施,堅決防止網路輿情危機發生。

(五)總結評估

在網路輿情被消除或趨於平穩後,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反思,將應對處置工作書面報告報送市局科教編研科,並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應對網路媒體的能力。

五、工作保障

要配備必要的設施裝置和網管技術人員,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建立網路輿情監管機制,在單位幹部職工中培養一批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懂政策法規、善應對網路的網民隊伍,確保一旦發生重大網路輿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網路輿情預案3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網路輿情應急處置水平,有效應對和快速化解網上輿論危機,支援積極向上的主流輿論佔領各種網路資訊傳播載體,形成學校網路輿情預警防範和監測引導機制,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關於加強和改進網際網路管理工作的意見》,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網路上出現的對學校社會聲譽、教學秩序、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資訊,或對學校師生生活、工作、學習產生重大影響的相關資訊等突發網路輿論情況。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原則。將重大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納入全校應急工作統籌安排,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

2.預防為主原則。學校各處室、年級組、教研組應做好網路輿情突發的預防工作。

3.協同一致原則。各處室、年級組、教研組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協同一致,處置好網路輿情突發事件。

三、組織機構和保障

1.東案國小網路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各科室負責人

2.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

四、處置程式及辦法

(一)研判預警。學校資訊處及其他處室對本校可能引發重大網路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蒐集掌握有關真實資訊,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學校處室發現重大網路輿情後,要按照快速、暢通原則和逐級報告、雙重報告等要求,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網路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校長、校長。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建專門工作組,召開碰頭會,制定並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快速及時內將事情原由、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等組織成彙報材料,並做到30分鐘內口頭彙報和90分鐘內書面彙報。如有必要,需將材料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溝通有關情況。

(三)分類處置。面對網路媒體出現的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按照資訊內容的不同,在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等規定的基礎上,需按以下不同辦法分類處置:

1、屬詢問、置疑、訴求類的,安排學校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辦理、提出答覆意見,經學校主要領導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統一回復; 能當即回覆的要當即回覆,需要一段時間辦理後才能回覆的,要在當日回覆處理意見並告知回覆處理結果具體時日。

2、屬對學校某一突發事件或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惡意傳播或炒作類的,要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 對於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損失及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後仍繼續惡意傳播或炒作的,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3、屬捏造、歪曲或誇大事實,惡意攻擊、誹謗,煽動鬧事或涉嫌網上違法犯罪活動類的,要依法澄清事實真相,如屬於學校內部人員,以說服教育為主,情節惡劣者按學校相關校規校紀給予處罰,如屬於校外人員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4、屬對推動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有重要積極意義類的,要積極採納建議並按要求予以回覆。 (四)動態跟蹤。學校要落實專人對突發重大輿情及處置後的事態實行動態跟蹤,適時採取應對處置措施,堅決防止網路輿情危機發生。

(五)總結評估。在網路輿情被消除或趨於平穩後,學校網路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反思,不斷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應對網路媒體的能力。

五、後續工作

(一)善後處置

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指導做好突發事件的善後工作,儘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儘可能地減少損失和影響。

(二)總結分析

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會同參與處置的相關部門(單位)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吸取經驗教訓,進一步修訂和完善預案。

對玩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的,要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中心國小

網路輿情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提高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綜合應對能力,確保及時有效地控制、減輕和消除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保證公共網際網路持續穩定執行和資料安全,維護國家網路空間安全,保障經濟執行和社會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面向社會提供服務的基礎電信企業、域名註冊管理和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域名機構)、網際網路企業(含工業網際網路平臺企業)發生網路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稱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由網路攻擊、網路入侵、惡意程式等導致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或影響,需要電信主管部門組織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網路中斷(擁塞)、系統癱瘓(異常)、資料洩露(丟失)、病毒傳播等事件。

本預案所稱電信主管部門包括工業和資訊化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對國家重大活動期間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4工作原則

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統一指揮、密切協同、快速反應、科學處置;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落實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網路安全專業機構、網路安全企業和專家學者等各方面力量的作用。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與職責

在中央網信辦統籌協調下,工業和資訊化部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特別重大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的統一指揮和協調。

2.2辦事機構與職責

在中央網信辦下設的國家網路安全應急辦公室統籌協調下,在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工業和資訊化部網路安全應急辦公室(以下簡稱部應急辦)負責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應急管理事務性工作;及時向部領導小組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提出特別重大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措施建議;負責重大網路安全突發事件的統一指揮和協調;根據需要協調較大、一般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部應急辦具體工作由工業和資訊化部網路安全管理局承擔,有關單位明確負責人和聯絡員參與部應急辦工作。

2.3其他相關單位職責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相關單位開展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監測、報告和應急處置工作。

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網際網路企業負責本單位網路安全突發事件預防、監測、報告和應急處置工作,為其他單位的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提供技術支援。

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中國資訊通訊研究院、中國軟體評測中心、國家工業資訊保安發展研究中心(以下統稱網路安全專業機構)負責監測、報告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和預警資訊,為應急工作提供決策支援和技術支撐。

鼓勵網路安全企業支撐參與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3.事件分級

根據社會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較大事件、一般事件。

3.1特別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網路安全事件:

(1)全國範圍大量網際網路使用者無法正常上網;

(2)國家頂級域名系統解析效率大幅下降;

(3)1億以上網際網路使用者資訊洩露;

(4)網路病毒在全國範圍大面積爆發;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危害或影響的網路安全事件。

3.2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網路安全事件:

(1)多個省大量網際網路使用者無法正常上網;

(2)在全國範圍有影響力的網站或平臺訪問出現嚴重異常;

(3)大型域名解析系統訪問出現嚴重異常;

(4)1千萬以上網際網路使用者資訊洩露;

(5)網路病毒在多個省範圍內大面積爆發;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影響的網路安全事件。

3.3較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網路安全事件:

(1)1個省內大量網際網路使用者無法正常上網;

(2)在省內有影響力的網站或平臺訪問出現嚴重異常;

(3)1百萬以上網際網路使用者資訊洩露;

(4)網路病毒在1個省範圍內大面積爆發;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危害或影響的網路安全事件。

3.4一般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網路安全事件:

(1)1個地市大量網際網路使用者無法正常上網;

(2)10萬以上網際網路使用者資訊洩露;

(3)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影響的網路安全事件。

4.監測預警

4.1事件監測

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網際網路企業應當對本單位網路和系統的執行狀況進行密切監測,一旦發生本預案規定的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當立即通過電話等方式向部應急辦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網路安全專業機構、網路安全企業應當通過多種途徑監測、收集已經發生的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資訊,並及時向部應急辦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報告。

報告突發事件資訊時,應當說明事件發生時間、初步判定的影響範圍和危害、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有關建議。

4.2預警監測

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網際網路企業、網路安全專業機構、網路安全企業應當通過多種途徑監測、收集漏洞、病毒、網路攻擊最新動向等網路安全隱患和預警資訊,對發生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分析評估;認為可能發生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事件的,應當立即向部應急辦報告;認為可能發生較大或一般突發事件的,應當立即向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報告。

4.3預警分級

建立公共網際網路網路突發事件預警制度,按照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公共網際網路網路突發事件預警等級分為四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分別對應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網路安全突發事件。

4.4預警釋出

部應急辦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應當及時彙總分析突發事件隱患和預警資訊,必要時組織相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專家學者進行會商研判。

認為需要釋出紅色預警的,由部應急辦報國家網路安全應急辦公室統一發布(或轉發國家網路安全應急辦公室釋出的紅色預警),並報部領導小組;認為需要釋出橙色預警的,由部應急辦統一發布,並報國家網路安全應急辦公室和部領導小組;認為需要釋出黃色、藍色預警的,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可在本行政區域內釋出,並報部應急辦,同時通報地方相關部門。對達不到預警級別但又需要釋出警示資訊的,部應急辦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可以釋出風險提示資訊。

釋出預警資訊時,應當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的影響範圍和造成的危害、應採取的防範措施、時限要求和釋出機關等,並公佈諮詢電話。面向社會發布預警資訊可通過網站、簡訊、微信等多種形式。

4.5預警響應

4.5.1黃色、藍色預警響應

釋出黃色、藍色預警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網路安全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有關單位、機構和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資訊,加強網路安全風險的監測;

(2)組織有關單位、機構和人員加強事態跟蹤分析評估,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重要情況報部應急辦;

(3)及時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措施,公佈諮詢電話,並對相關資訊的報道工作進行正確引導。

4.5.2紅色、橙色預警響應

釋出紅色、橙色預警後,部應急辦除採取黃色、藍色預警響應措施外,還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網路安全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各相關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相關人員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2)組織研究制定防範措施和應急工作方案,協調排程各方資源,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重要情況報部領導小組;

(3)組織有關單位加強對重要網路、系統的網路安全防護;

(4)要求相關網路安全專業機構、網路安全企業進入待命狀態,針對預警資訊研究制定應對方案,檢查應急裝置、軟體工具等,確保處於良好狀態。

4.6預警解除

部應急辦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釋出預警後,應當根據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按照許可權重新發布;經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風險已經解除的,應當及時宣佈解除預警,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解除黃色、藍色預警後,應及時向部應急辦報告。

5.應急處置

5.1響應分級

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四級:I級、II級、III級、IV級,分別對應已經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事件的應急響應。

5.2先行處置

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在按照本預案規定立即向電信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本單位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盡最大努力恢復網路和系統執行,儘可能減少對使用者和社會的影響,同時注意儲存網路攻擊、網路入侵或網路病毒的證據。

5.3啟動響應

I級響應根據國家有關決定或經部領導小組批准後啟動,由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

II級響應由部應急辦決定啟動,由部應急辦統一指揮、協調。

III級、IV級響應由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決定啟動,並負責指揮、協調。

啟動I級、II級響應後,部應急辦立即將突發事件情況向國家網路安全應急辦公室等報告;部應急辦和相關單位進入應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相關人員保持聯絡暢通,相關單位派員參加部應急辦工作;視情在部應急辦設立應急恢復、攻擊溯源、影響評估、資訊釋出、跨部門協調、國際協調等工作組。

啟動III級、IV級響應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報部應急辦。

5.4事態跟蹤

啟動I級、II級響應後,事發單位和網路安全專業機構、網路安全企業應當持續加強監測,跟蹤事態發展,檢查影響範圍,密切關注輿情,及時將事態發展變化、處置進展情況、相關輿情報部應急辦。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立即全面瞭解本行政區域受影響情況,並及時報部應急辦。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網際網路企業立即瞭解自身網路和系統受影響情況,並及時報部應急辦。

啟動III級、IV級響應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組織相關單位加強事態跟蹤研判。

5.5決策部署

啟動I級、II級響應後,部領導小組或部應急辦緊急召開會議,聽取各相關方面情況彙報,研究緊急應對措施,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決策部署。

針對突發事件的型別、特點和原因,要求相關單位採取以下措施:頻寬緊急擴容、控制攻擊源、過濾攻擊流量、修補漏洞、查殺病毒、關閉埠、啟用備份資料、暫時關閉相關係統等;對大規模使用者資訊洩露事件,要求事發單位及時告知受影響的使用者,並告知使用者減輕危害的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其他可以控制和減輕危害的措施。

做好資訊報送。及時向國家網路安全應急辦公室等報告突發事件處置進展情況;視情況由部應急辦向相關職能部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報突發事件有關情況,必要時向相關部門請求提供支援。視情況向外國政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並請求協助。

注重資訊釋出。及時向社會公眾通告突發事件情況,宣傳避免或減輕危害的措施,公佈諮詢電話,引導社會輿論。未經部應急辦同意,各相關單位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相關資訊。

啟動III級、IV級響應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處置工作。處置中需要其他區域提供配合和支援的,接受請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應當在許可權範圍內積極配合並提供必要的支援;必要時可報請部應急辦予以協調。

5.6結束響應

突發事件的影響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後,I級響應根據國家有關決定或經部領導小組批准後結束;II級響應由部應急辦決定結束,並報部領導小組;III級、IV級響應由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決定結束,並報部應急辦。

6.事後總結

6.1調查評估

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結束後,事發單位要及時調查突發事件的起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經過、責任,評估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總結突發事件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在應急響應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形成總結報告,報電信主管部門。電信主管部門彙總並研究後,在應急響應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形成報告,按程式上報。

6.2獎懲問責

工業和資訊化部對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對不按照規定製定應急預案和組織開展演練,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在預防、預警和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或個人,由電信主管部門給予約談、通報或依法、依規給予問責或處分。基礎電信企業有關情況納入企業年度網路與資訊保安責任考核。

7.預防與應急準備

7.1預防保護

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網際網路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行業標準的規定,建立健全網路安全管理制度,採取網路安全防護技術措施,建設網路安全技術手段,定期進行網路安全檢查和風險評估,及時消除隱患和風險。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網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督促相關單位消除安全隱患。

7.2應急演練

電信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提高相關單位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基礎電信企業、大型網際網路企業、域名機構要積極參與電信主管部門組織的應急演練,並應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本單位網路安全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情況要向電信主管部門報告。

7.3宣傳培訓

電信主管部門、網路安全專業機構組織開展網路安全應急相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相關企業和社會公眾的網路安全意識和防護、應急能力。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網際網路企業要面向本單位員工加強網路安全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鼓勵開展各種形式的網路安全競賽。

7.4手段建設

工業和資訊化部規劃建設統一的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應急指揮平臺,彙集、儲存、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資訊,開展應急指揮排程。指導基礎電信企業、大型網際網路企業、域名機構和網路安全專業機構等單位規劃建設本單位突發事件資訊系統,並與工業和資訊化部應急指揮平臺實現互聯互通。

7.5 工具配備

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網際網路企業和網路安全專業機構應加強對木馬查殺、漏洞檢測、網路掃描、滲透測試等網路安全應急裝備、工具的儲備,及時調整、升級軟體硬體工具。鼓勵研製開發相關技術裝備和工具。

8.保障措施

8.1落實責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網際網路企業、網路安全專業機構要落實網路安全應急工作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單位領導、具體部門、具體崗位和個人,建立健全本單位網路安全應急工作體制機制。

8.2經費保障

工業和資訊化部為部應急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網路安全專業機構開展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大型網際網路企業應當安排專項資金,支援本單位網路安全應急隊伍建設、手段建設、應急演練、應急培訓等工作開展。

8.3隊伍建設

網路安全專業機構要加強網路安全應急技術支撐隊伍建設,不斷提升網路安全突發事件預防保護、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攻擊溯源等能力。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大型網際網路企業要建立專門的網路安全應急隊伍,提升本單位網路安全應急能力。支援網路安全企業提升應急支撐能力,促進網路安全應急產業發展。

8.4社會力量

建立工業和資訊化部網路安全應急專家組,充分發揮專家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作用。從網路安全專業機構、相關企業、科研院所、高等學校中選拔網路安全技術人才,形成網路安全技術人才庫。

8.5國際合作

工業和資訊化部根據職責建立國際合作渠道,簽訂國際合作協議,必要時通過國際合作應對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鼓勵網路安全專業機構、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網際網路企業、網路安全企業開展網路安全國際交流與合作。

9.附則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原則上每年評估一次,根據實際情況由工業和資訊化部適時進行修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要根據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或修訂本行政區域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報工業和資訊化部備案。

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網際網路企業要制定本單位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大型網際網路企業的應急預案要向電信主管部門備案。

9.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工業和資訊化部網路安全管理局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時間

網路輿情預案5

我校為有序引導,有效預防、減少和消除突發重大輿情造成的負面影響,切實提升應對網路等媒體的能力,依據已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統籌組織。將突發重大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納入我校應急管理工作統籌安排,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

(二)分級負責,依法處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組織實施突發重大輿情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及早防範。及時發現和掌握社會及網際網路上動態性、苗頭性和預警性資訊,加強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地採取防範和控制措施,及時預防和消除不良影響。

二、組織體系及工作職責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

成立許昌實驗中學突發重大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我校突發重輿情應急處置預案、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督導、考核有關單位突發重大輿情應急處置工作,研判“網路問政”形勢,有序引導輿論。學校宣傳科負責輿情處理,電教網路中心負責提供技術支援。

(二)崗位職責

宣傳科:統籌協調有關單位落實突發重大輿情應急處置工作及其他相關工作。

各相關科室:負責組織實施本科室突發重大輿情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輿情監管機制,在單位幹部職工中培養一批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懂政策法規、善應對網路的網民隊伍,確保一旦發生重大輿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處置。有技術上問題的及時與電教網路中心聯絡。

三、處置程式及辦法

(一)研判預警

對學校可能引發重大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蒐集掌握有關真實資訊,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

發現重大輿情後,要按照應急管理規定時限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宣傳科,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建專門工作組,制定並落實應急處置措施,於發現後三小時內以單位或網路新聞發言人的名義跟帖依法依規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或答疑釋惑,及時、有效控制事態,正面、有序引導網路輿論。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三)分類處置

對網路媒體出現的突發重大輿情,在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等規定的基礎上,按以下辦法分類處置:

1.對於詢問、置疑、訴求類的,學校及時提出答覆意見,能當即回覆的要當即回覆, 需要一段時間辦理後才能回覆的,要在發現當日內回覆處理意見並在辦結之日內回覆處理結果。

2.對某一突發事件或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惡意傳播或炒作類的,要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對於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損失,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後仍繼續惡意傳播或炒作的,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3.對於捏造、歪曲或誇大事實,惡意攻擊、誹謗,煽動網民鬧事或涉嫌網上違法犯罪活動類的,要依法澄清事實真相,並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4.對推動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有重要積極意義類的,要積極採納建議並按要求予以回覆。

(四)動態跟綜

專人負責對突發重大輿情及處置後的事態實行動態跟蹤,適時釆取應對處置措施,堅決防止網路輿情危機發生。

(五)總結評估

在網路輿情被消除或趨於平穩後,要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反思,將應對處置工作書面報告上報市教育局,並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應對網路媒體的能力。對玩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的,要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網路輿情預案6

為建立健全意識形態應對反腐倡廉突發網路輿情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及時、有效、科學地處置反腐倡廉突發輿情,規範應急處置行為,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推進新形勢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相關要求,縣局、營銷部制定本預案。

一、輿情應急處置機構

xx縣局、營銷部成立意識形態反腐倡廉突發網路輿情應急處置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負責領導、協調突發網路輿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協調小組由分管局長任組長,其他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二、意識形態輿情應急處置原則

(一)積極應對。正視輿情,不迴避、不推諉,對輿情進行主動迴應,對謠言進行揭露,對事實予以澄清,審時度勢、因勢利導,掌握主動權。

(二)快速反應。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實行24小時監測制度。發現輿情資訊第一時間報告,迅速啟動預案,實施響應,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

(三)有理有節。認真研判,權衡利弊,講究應對藝術,把握時間節點,變被動為主動,使事件朝著平穩解決方向發展。

(四)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反腐倡廉網路輿情的監控和應對負主要責任。

(五)分工協作。全市紀檢監察系統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與宣傳、公安等部門建立協調機制,形成資訊共享、多方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意識形態輿情分級及應急響應

根據反腐倡廉輿情的性質、影響範圍、危害程度、管理許可權等因素,突發網路輿情分為三級,應急等級相應分為一級響應、二級響應、三級響應三個等級。

(一)一級響應。當事件即將或已經被全國性入口網站首頁或主要新聞媒體採錄,在主要網路論壇被持續關注,被國內外主要媒體重點炒作,可能引發更廣泛的社會影響時,定為一級輿情並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由涉及部門或其他方面提供輿情資訊,辦公室提出輿情處置方案,按程式報主要領導批准後,由協調小組協調宣傳、公安、網管部門、輿情涉及的相關地區和部門聯合應對。同時,上報市局(公司)請求協助處置輿情。

(二)二級響應。當事件被省級以上入口網站或新聞媒體採錄,在當地或全國性網路論壇中不間斷有人跟帖,在事發當地造成廣泛社會影響,有可能被覆蓋面更廣的媒體所關

注和傳播時,定為二級輿情並啟動二級響應。由涉及部門或其他方面提供輿情資訊,辦公室提出輿情處置方案,由協調小組協調宣傳、公安、網管部門、輿情涉及的相關部門聯合應對。同時,上報市局(公司)請求協助處置輿情。

(三)三級響應。當事件在事發當地造成較大社會影響,但未被社會輿論廣泛關注或者關注度不高,沒有超出當地管轄範圍,但有發展趨勢時,定為三級輿情並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由涉及部門或其他方面提供輿情資訊,辦公室及時編輯輿情專報資訊,由協調小組辦公室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和輿情涉及單位密切關注輿情動向並及時進行處置。

四、意識形態輿情應急處置程式及分工

突發網路輿情處置工作應按照輿情監測、調查核實、協調處置、正面引導、資訊釋出、跟蹤監測、及時總結的步驟,明確職責,有序開展。

(一)輿情監測。辦公室負責組織全市紀檢監察系統輿情資訊員對反腐倡廉網路輿情進行日常監控,各部門也要對各工作領域的網路輿情進行日常監控,掌握輿情發展態勢,對輿情進行初步研判,篩選出重點輿情和突發輿情,由辦公室第一時間形成《黨風廉政輿情專報》,提出處置建議方案,按程式報批後,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二)調查核實。應急預案啟動後,有關部門室負責對突發網路事件中反映的問題開展初核工作。如有事實依據、

涉及重大腐敗問題的,由紀檢監察部門及時介入,按照有關工作程式,依法依紀進行調查核實,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調查處置意見,按程式報批後,對相關責任人及時予以處理。

(三)協調處置。根據應急響應等級,分別由協調小組、辦公室等職能部門,通過合理的技術手段,對無事實依據,違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在網上造成惡劣影響的輿情,按照“網上引導與網下解決問題有機結合”的原則,及時予以封堵或刪除,最大限度地壓縮小道訊息、政治謠言和攻擊性言論的傳播空間,防止輿情蔓延和擴散。同時,責成公安機關對發帖造謠者進行查處,依法追究其責任。

(四)正面引導。辦公室組織全市網路評論員根據突發網路輿情事件調查瞭解的真實情況,圍繞突發網路輿情撰寫網評文章和開展上貼、跟帖工作,有針對性地正面引導網上輿論,澄清事實,揭露謠言;防止事態擴大。

(五)資訊釋出。由突發網路輿情涉及的部門負責起草文稿,辦公室審改。按程式審批後,由協調小組辦公室協調主流新聞媒體、網站等平臺快速釋出權威資訊。

(六)跟蹤監測。由突發網路輿情涉及的部門根據輿情資訊發展規律,在負面輿情趨於平穩後,繼續做好輿情後續監測工作,關注輿情發展動向,防止輿情進一步演變成網路群體性的事件。

(七)及時總結。輿情應急處置完畢後,應及時總結輿

情監控和輿論引導的做法和經驗,查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向協調小組報送輿情處置工作材料。

五、意識形態輿情應急處置保障

(一)人員保障。各部門都要明確1-2名輿情資訊員負責輿情應急處置工作,輿情事件發生時人員及時到位,並積極配合做好輿情應對有關工作。

(二)紀律保障。嚴格工作程式,嚴肅工作紀律,謹慎處理資訊的公開和釋出,防止和杜絕隨意釋出資訊、釋出失實資訊,做好有關資訊的保密工作。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局、營銷部制定按照市局反腐倡廉網路輿情應急處置預案。

本意識形態預案定期進行評審,根據突發網路輿情應急處置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網路輿情預案7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網路輿情應急處置水平,有效應對和快速化解網上輿論危機,支援積極向上的主流輿論佔領各種網路資訊傳播載體,形成學校網路輿情預警防範和監測引導機制,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嚴格貫徹落實呼倫貝爾市教育黨工委《關於加強全市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網際網路管理工作的意見》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網路上出現的對學校社會聲譽、教學秩序、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資訊,或對學校師生生活、工作、學習產生重大影響的相關資訊等突發網路輿論情況。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原則。將重大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納入全校應急工作統籌安排,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

2.預防為主原則。學校所有教師應做好網路輿情突發的預防工作。

3.協同一致原則。班主任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協同一致,處置好網路輿情突發事件。

三、組織機構和保障

重大網路輿情發生後,應立即成立校網路輿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網路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靳洪生

副組長:劉雲江、王義學

成員:各室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四、處置程式及辦法

(一)研判預警。學校教導處對本校可能引發重大網路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蒐集掌握有關真實資訊,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學校教導處發現重大網路輿情後,要按照快速、暢通原則和逐級報告、雙重報告等要求,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網路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建專門工作組,召開碰頭會,制定並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快速及時的將事情原由、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等組織成彙報材料,如有必要,需將材料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溝通有關情況。

(三)分類處置。面對網路媒體出現的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按照資訊內容的不同,在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等規定的基礎上,需按以下不同辦法分類處置:

1.屬詢問、置疑、訴求類的,安排學校相關人依法依規進行辦理、提出答覆意見,經學校主要領導和學校網路資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統一回復;能當即回覆的要當即回覆,需要一段時間辦理後才能回覆的,要在當日回覆處理意見並告知回覆處理結果具體時日。

2.屬對學校某一突發事件或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惡意傳播或炒作類的,要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對於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損失及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後仍繼續惡意傳播或炒作的,請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3.屬捏造、歪曲或誇大事實,惡意攻擊、誹謗,煽動鬧事或涉嫌網上違法犯罪活動類的,要依法澄清事實真相,如屬於學校內部人員,以說服教育為主,情節惡劣者按學校相關校規校紀給予處罰,如屬於校外人員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4.屬對推動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有積極意義類的,要積極採納建議並按要求予以回覆。

(四)動態跟蹤。學校要落實專人對突發重大輿情及處置後的事態實行動態跟蹤,適時採取應對處置措施,堅決防止網路輿情危機發生。

(五)總結評估。在網路輿情被消除或趨於平穩後,學校網路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反思,不斷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應對網路媒體的能力。

五、後續工作

(一)善後處置

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指導做好突發事件的善後工作,儘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儘可能地減少損失和影響。

(二)總結分析

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會同參與處置的相關人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吸取經驗教訓,進一步修訂和完善預案。

對玩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的,要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網路輿情預案8

為了切實提高xx網路輿情監控及應對能力,及時、準確釋出有關資訊,掌握、引導輿情的主動權,最大程度地避免網路輿情事件對公司造成的損害,減少負面影響,為xx持續、穩定、高速發展提供良好的網路輿論氛圍,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網路輿情監控應對的原則是“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基本辦法是“專人巡查,提早發現,合理研判,積極應對,先入為主,科學處置,消除影響”;基本手段是“進行新聞採訪報道,釋出公司新聞通稿,網評跟帖及時應對,召開新聞釋出會”。

二、組織保障

按照《xxx有限責任公司網路輿情監控及應對辦法》要求,公司成立網路輿情監控與應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輿情應對領導小組”),對事關xxx的輿情監控和應對工作起指導、監督和決策作用。

組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成員:xxx。

輿情應對領導小組下設網路輿情應對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輿情辦”),設在黨委宣傳部,宣傳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重大輿情突發事件要成立新聞釋出組,確定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資訊釋出內容口徑。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在當時和事後自行接受媒體採訪或釋出資訊。新聞釋出組成員主要由公司領導,涉及輿情事件的單位、下屬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網路輿情預警機制

1、網路輿情監控

網路輿情監控平臺24小時不間斷採集,輿情監控工作人員設定監測主題和關鍵詞,利用監控平臺採集與xx相關的輿情。

及時對輿情監控平臺採集到的負面網路輿情進行人工判讀,對負面輿情做出準確判斷。發生突發事件時,黨委宣傳部組織涉事單位對網路輿情進行不間斷跟蹤監控,及時、全面掌握輿情走向,為正確研判、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2.網路輿情的研判及預警

網路輿情監控平臺監控到網路輿情時,監控工作人員第一時間上報網路輿情辦公室,網路輿情辦公室分析網路輿情產生的`原因,及時監控關注該網路輿情的內容、成因、關注度、跟帖人數、熱點指數等動態指標,做好記錄、統計,以及目前輿情所處的發展階段和可能產生的各種影響;網路輿情辦公室與網路輿情涉事單位保持緊密溝通,並按以下標準對網路輿情準確分類。

網路輿情分類:根據網路熱度和網民關注度分為一般關注、重大和特別重大。一般網路輿情是指,網民發表的對公司工作建議、問題反映、諮詢質詢、個人利益訴求等。重大網路輿情是指,該事件的網民點選率1000-2999人次,或跟帖評論100-499篇,或被5家以下主流網站報道轉發的特殊時期網民關心、網媒關注的網路輿情事件。特別重大網路輿情是指,該事件的網民點選率3000人次以上,或跟帖評論500篇以上,或被5家以上主流網站報道轉發的,涉及公司的突發、公共、食品、衛生及自然災害、生產質量、安全保密等事件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及社會穩定的網路熱點、網民熱議、網媒熱炒等網路輿情事件。

四、網路輿情的應對處置

①一般網路輿情

對於一般網路輿情,由黨委宣傳部網路輿情辦公室做出研判,並將該輿情在2小時內轉達相關職能部門查清事實真相,在1天內給出正面的解釋或解決,並將結果反饋黨委宣傳部,;黨委宣傳部網路輿情辦公室和相關職能部門密切監控該網路輿情的走向,同時對輿情進行正面引導、疏導,直至輿情消除。

若網路輿情不能消除或還有擴大跡象時,黨委宣傳部要及時上報輿情應對領導小組,按照重大輿情應對處置流程辦理。

②重大、特別重大網路輿情

對重大、特別重大網路輿情,輿情監控工作人員應立刻報告黨委宣傳部;黨委宣傳部立即彙報給輿情應對領導小組,並責成輿情涉事單位立即調查事實真相,及時獲取事件詳細資料。輿情應對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迅速成立新聞釋出組,確定新聞發言人。視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輿情突發事件的情況和應對方案。

新聞釋出組根據輿情發展趨勢,適時組織召開新聞釋出會,對外宣佈事實真相以及處置結果;在綿陽市委宣傳部的指導下,運用主流網路媒體、網路評論員隊伍,採用跟貼回貼、發表評論、微博宣告等方式,對輿情進行正面引導、疏導,積極掌握輿情發展的主動權,黨委宣傳部和輿情涉事單位實時跟蹤該輿情走向,擬製報送《xxx網路輿情通報》,直至網路輿情消除。

五、後期處置

網路輿情應對處置結束後,輿情應對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必要時可邀請網路輿情應對專家),對應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對參與應對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考核獎懲,針對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工作中的成功經驗以及暴露出來的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本預案。

網路輿情預案9

第一條為提高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明確網路輿情突發事件預防、預警、應對的組織機構和程式,及時、準確釋出有關資訊,澄清事實,引導輿論,制訂本預案。

第二條網路輿情是指在網際網路上流行的對社會問題不同看法的網路輿論,是社會輿論的一種表現形式,是通過網際網路傳播的公眾對現實生活中某些熱點、焦點問題所持的有較強影響力、傾向性的言論和觀點。

第三條網路輿情突發事件處置遵循以下工作原則:

1、及時主動,準確把握。事件發生後,在第一時間作出反應,釋出準確資訊,穩定公眾情緒,掌控輿論的主導權和話語權,把不良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

2、強化引導,注重效果。提高正確引導輿論的意識和工作水平,使網路輿情的新聞宣傳有利於審計工作大局,有利於突發事件的妥善處置。

3、突出導向,分類處理。對於影響較大的審計工作突發公共事件和社會高度關注的敏感問題,由局辦公室提出新聞處置建議預案並報局主要領導批准後,統籌安排宣傳報道工作。

第四條組織機構

成立網路輿情處置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其他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股室負責人擔任。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對涉及工作的網路輿情采取有效措施,協調和處理與媒體的相關事宜;

2、根據需要確定網路輿情突發事件應對新聞發言人;

3、審定新聞宣傳預案,決定新聞宣傳內容,安排新聞釋出;接待、管理採訪事件的媒體記者;

4、收集、跟蹤、分析、處置境內外輿情,及時向有關單位、部門通報情況,指導相關單位、部門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控制和引導輿論;

5、向相關領導和部門及時上報資訊。

領導小組下設網路輿情處置、預警工作小組,工作小組設在局辦公室,由各相關人員組成,其中辦公室負責協調和處理與網監、網宣部門及媒體的關係,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向有關單位、部門通報情況,各股室負責提供情況材料並進行核實、分析。

第五條輿情預警體系

辦公室指定專門輿情評論員負責文字及宣傳工作,收集輿情動態,發現涉及審計工作的輿情及時上報,並在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引導輿情。

輿情評論員及時收集輿情危機事件及其苗頭動向,分析評估態勢趨向和可能產生的社會效果。對發現的輿情,須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彙報,提出輿情處置建議並根據情況需要逐級上報。在報告的同時及時跟帖,確保正確引導輿論走向,有條不紊地開展輿情處置工作。

第六條輿情引導機制

輿情突發事件發生後,要按照確認事實,快速反應,妥善處理總體要求,在第一時間啟動響應機制。當網上出現涉及審計工作的負面報道後,應堅持積極正面引導,進行有針對性地解答及跟帖,以正視聽。有重大影響的輿情在領導小組的指導下,以新聞釋出會、通氣會等形式迅速反應,協調主流媒體,推出相關報道,引領社會輿論。

第七條輿情處置預案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基本要求,及時瞭解輿情出處,對引發該輿情的不實之處進行澄清。同時組織輿情評論員,從普通網民的角度對提出的負面質疑進行反駁,引導輿情的正面發展。

當負面影響增大時,領導小組應有意識地選擇重要資訊,有側重地在主流媒體公佈資訊內容,維護審計部門的形象。

第八條輿情應對方法

1、明確態度。應在第一時間表明態度,快講事實,慎講原因,表示對事件的關注和重視。

2、提高速度。要迅速與有關單位和媒體取得聯絡,進行有效溝通,及時封堵刪除與事實不相符的不良資訊。

3、統一尺度。要及時拿出統一的解釋口徑,一時拿不出完整的調查結論時,應考慮梯度釋出資訊,分階段降低流言的影響。

4、規範法度。在消除負面報道危害時,要有的放矢,方法得當,分清輕重緩急,密切關注媒體動態,防止事態反覆。

5、調整角度。對確屬工作失誤的情況,應將著眼點放在事後的處理、原因的調查及責任的追究上,舉一反三,落實整改。

第九條溝通協調機制

建立與宣傳、通訊、公安等網路輿情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加強聯絡,定期溝通,及時瞭解網路輿情的新出動態,學習、提高網路輿情應對的科學方法。

第十條責任獎懲辦法

將輿情處置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評體系,全面推行責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對網路輿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的股室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網路輿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的,或擅自發布有關資訊或報道虛假情況,導致重大影響和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對有關責任人追究責任。

網路輿情預案10

為切實維護校園和諧穩定,加強我校重大突發輿情網路文化建設與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減少和消除因網路輿情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營造良好的學校輿論環境,根據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準確把握、快速反應。網路輿情事件發生後,力爭在第一時間釋出準確、權威資訊,穩定公眾情緒,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公眾猜測和新聞媒體的不準確報道,掌握新聞輿論的主動權。

2.加強引導、注重效果。提高正確引導輿論的意識和工作水平,使突發事件的新聞釋出有利於學校工作大局,有利於維護全體師生的切身利益,有利於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有利於事件的妥善處置。

3.講究方法、提高效能。堅持網路輿情突發事件處置與新聞釋出同時佈置、同時落實,新聞釋出依託主流強勢媒體、積極引導和應用好外來媒體,處置輿情突發事件的各行政部門密切配合新聞釋出工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確保以最短的時間、最快的速度,釋出最新訊息,正確引導輿論。

4.嚴格制度、明確職責。完善新聞釋出制度,加強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確責任,嚴明紀律,嚴格獎懲。

二、工作方法

1.加大學校網站,增強校園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網上正面宣傳,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

2. 加強對校內網路資訊內容管理,對各科室採寫的資訊,在負責人稽核通過後,由各單位網路資訊員通過學校網路資訊處理平臺報送,黨支部進行文字稽核。

3. 圍繞網上熱點問題,在師生訪問頻繁、關注度高的新聞網站、入口網站以及互動類網站等,撰寫正面評論文章;對涉及本校工作的網上不實言論,適時以論壇貼文的形式主動進行引導,消除負面影響。

4. 圍繞學校改革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以及重大突發事件,在校園網上主動導貼,積極跟貼,及時釋出正面觀點,做好正面引導工作。

5. 針對別有用心的造謠、歪曲和攻擊,開展理直氣壯的輿論鬥爭,發表即時性評論,及時跟貼,批駁反面聲音,澄清事實,抵禦負面言論的滲透和傳播。

三、應對機制

一旦發生網路輿情突發事件,學校應根據網路輿情的發生發展啟動應急預案,決定各相關部門介入突發事件的處置。審定網路輿情應對方案,決定新聞釋出的口徑、原則和內容,確定負責新聞釋出、審定新聞釋出稿和接受記者採訪的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對網路輿情處置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進行會商,提出解決方案及處置措施,確定相關部門進行處置。遵紀依法對當事人、責任人、責任單位提出處理和責任追究意見建議,並按有關程式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具體應對機制如下:

1. 建立網路輿情監控資訊員機制。各二級學院和職能部處應確定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反映機敏、熟悉網路的師生擔任網路輿情監控資訊員,對涉及上海電力學院的網路輿情實行監控和引導,特殊時期安排專人24小時監控,加強網上輿情監測和應對。重點加強對學生、家長關心、群眾關注的重點論壇的實時監控,及時瞭解社情民意,監測輿情發展動向。

2.建立快速報告機制。輿情監控資訊員發現有關學校的不良輿情資訊後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經批准後,根據事件進展情況適時採取應對措施。

3. 建立網路輿情研判機制。要通過跟蹤分析,把握輿論發展走向,分析判斷突發及重大輿情的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議。根據事件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召開會議和向上級領導彙報。

4. 建立快速查核機制。對網路反映的情況,需要調查的,要迅速組織力量開展調查,與網路搶時間,並注重周密謀劃,妥善處置、嚴控因處置不當造成不良後果。經查證屬實,並構成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與事實不符或者出入較大的,及時予以澄清。對惡意造謠、干擾學校正常學習生活開展的,依法送交有關部門處理。

5. 建立資訊釋出機制。加大在學校微信群有關熱點事件的進展情況,完善新聞釋出制度,形成權威、暢通的資訊釋出渠道。如發生輿情突發事件,校級領導同黨辦、校辦迅速擬定新聞釋出內容和方案,經領導小組審定後,按照統一的口徑,選擇合適的時機發布,並組織媒體進行報道,讓正面資訊先聲奪人,為網民提供權威聲音,營造有利輿論。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不論是網路輿情初步形成,還是網路輿論已成熱點,都主動澄清事實真相,爭取網民理解支援。

6. 學校檔案館要做好輿情突發事件的全程處置工作的文字材料、聲音、影像的記錄和儲存保管工作。

網路輿情預案11

為切實加強我區鎮級黨委換屆工作中網路輿情突發事件處理與換屆資訊釋出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縮小和消除因輿情突發事件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掌握引導網路輿情的主動權,及時、有效的處理網民的意見和建議,營造良好的換屆輿論環境,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準確把握、快速反應。輿情事件發生後,力爭在第一時間釋出準確、權威資訊,穩定公眾情緒,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公眾猜測和新聞媒體的不準確報道,掌握新聞輿論的主動權。

2、加強引導、注重效果。提高正確引導輿論的意識和工作水平,使突發事件的新聞釋出有利於區委工作大局,有利於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有利於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有利於事件的妥善處置。

3、講究方法、提高效能。堅持輿情突發事件處置與宣傳同步啟動、同時落實,積極引導和應用好外來媒體,處置輿情突發事件的各級各部門密切配合新聞釋出工作,確保以最短的時間、最快的速度,釋出最新訊息,正確引導輿論。

4、嚴格制度、明確職責。加強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確責任,嚴明紀律,嚴格獎懲。

二、組織機構

輿情突發事件與資訊釋出應急處置實行聯席會議制度。區委辦、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等單位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區委組織部為聯席會議牽頭單位。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委組織部。

聯席會議職責

1、根據輿情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啟動應急預案,決定各相關單位介入突發事件的處置。

2、審定輿情控制與資訊釋出方案,決定新聞釋出的口徑、原則和內容,確定負責新聞釋出、審定新聞釋出稿和接受記者採訪的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

3、對輿情突發事件與資訊釋出應急處置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進行會商,提出解決方案及處置措施,確定相關部門單位進行處置。

4、依紀依法對當事人、責任人、責任單位提出處理和責任追究意見建議,並按有關程式交相關部門處理。

5、落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應急程式

輿情應急,應堅持以正面導向為主,把握主動權,增強事件處理透明度,以疏代堵,注意發揮聯席會議的應對作用,具體程式為:

1、各單位密接注意網路輿情動態,發現問題及時向區委組織部報告,由區委組織部對事件進行初步分析,根據事件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召開聯席會議。

2、聯席會議接到區委組織部彙報後,召開應急會議,有針對性地佈置處置工作,形成新聞通稿並組織媒體報道,必要時可設立新聞釋出中心。

3、聯席會議將網路輿情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上報區委,及時向區委上報事件有關資訊,並與新聞媒體及時保持資訊溝通。

4、做好突發公眾輿論事件的24小時全程處置工作的文字、聲像記錄工作。

四、嚴格獎懲

對在輿情突發事件與資訊釋出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要給予表揚。對違反工作紀律、蓄意封鎖或隨意散佈訊息、造成重大消極影響和嚴重後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工作不力、玩忽職守,導致突發事件報道和輿論引導不利並造成重大消極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並追究領導者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網路輿情預案12

為認真落實縣委關於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加強網路輿情處置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及時迴應網民關切問題,有序化解網路輿論危機,有效預防、縮小和消除網路輿情造成的負面影響,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各類敏感網路輿情的處置工作。

二、工作原則

1、快速反應,妥善處置。要第一時間發現、研判、處置網路輿情。要堅持“雙處置”,即網下網上同步處置,網下治本、網上治標,積極解決自身存在的現實問題,積極妥善做好社會輿論層面的迴應。要按照“三同步”的原則,切實做到事情應急與新聞應急同步部署、處置工作和對外發布同步研究、處置授權與釋出授權同步安排。

2、分級響應,有序應對。根據網路輿情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大小,針對不同等級的奧情,堅持分級應對的原則, 採取不同應對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三、組織體系

成立重大意識形態輿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員:各科室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王加志同志兼任,具體負責網路輿情的監測、研判、提出處置建議。

四、應對方案

(一)應對原則

1、黃金24小時法則。力爭第一時間釋出新聞,贏得話語權。資訊要真實透明,報道要統一開放,溝通要親民坦誠。

2、資訊公開原則。新聞發言人要充分發揮媒體優勢,根據網民的質疑和提出的問題,有節奏地丟擲系統化的專業資訊,不斷引導民眾輿論。

3、主動溝通原則。突發事件中,要主動組織與積極策劃新聞宣傳活動,邀請第三方媒體(地方電視臺、權威專業紙媒或網站等)及時釋出資訊,主動與民眾溝通並適時進行權威討論,通過釋疑贏得公眾信任。

(二)重要措施

1、啟動新聞發言人機制。新聞發言人應選擇熟悉媒體運作,具有豐富的公關宣傳經驗的工作人員,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中,根據必要性,有計劃分階段地開展新聞釋出會,或者聯絡媒體接受專題採訪等方式主動迴應。

2、培養和發揮意見領袖的輿論影響力。通過內部培養、外部挖掘,尋找懂業務、新聞素養高的專業媒體人士,作為領域內意見領袖。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由意見領袖在論壇、微博等輿論活躍地帶設定話題,釋出專業、權威、客觀的評論性內容,引導負面情緒趨於平和與理性。

3、完善網路輿情資訊員制度。各科室配備一名輿情資訊員,實時監控輿論發展動向,負責輿情資訊的採集上報工作。

4、適時利用第三方成員應對輿論震盪。在網路平臺設定議題後,可組織網路水軍釋出價值性評論、回帖,扭轉“一邊倒”的敵我情勢。

(三)具體方法

1、迅速調查核實,及時上報,積極溝通。迅速組織調查,核查事實,及時上報縣委黨政辦。同時,組織涉事各方加強內外部溝通。

2、適時跟貼迴應。全面監控以“網易、搜狐、新浪、搜狐、鳳凰網”為核心的商業入口網站和以天涯論壇為首的全國和地方綜合性論壇,著重觀察負面輿論的發展動向,發現輿論發酵的苗頭,及時主動應對,由涉事主體迅速組織人員(意見領袖、網路資訊員、網路水軍),統一口徑,以第三者身份更貼迴應,放大正面聲音,稀釋負面影響。

3、快報事實,慎填原因,重報進展。快報事實,即在著重解決線下現實問題的同時,通過政務微博、微信和手機報等渠道,第一時間告知事實。慎報原因,即不僅要基於嚴格、全面和深入的調查,還要注重原因公佈的時間選擇,過早易引發群眾的不信任感,過晚會有“執行不力”之嫌。重報進展,即通過上述“兩微一端”或第三方媒體介入,階段性公佈調查和解決實況,助推輿論平復。

4、對不實貼文,即刻上報,對相關網站迅速採取有效惜施進行管控,消除負面影響。同時,可邀請主流媒體採訪,正面迴應網民關切。

5、對誹謗、造謠等涉嫌違法違規資訊,報請公安機關衣法處置。

6、主動設定議題。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導下,認真分析研判,緊扣網民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設定相關議題(著重選擇事實澄清、主體問責、權威觀點等話題範圍),組織網路宣傳,化解網上疑慮,有序引導網路輿論。

五、處置流程

結合實際,整合資源,互動融合,靈活處置,有效化解輿情情危機。

(一)全面監測

採取人工和技術相結合、網上與網下相結合的方式,對重點領域、重要人物、重大事件進行24小時檢測,確保第一時間發現輿情。

(二)研判預警

對發現的輿情,各涉事主體要迅速對輿情走勢、風險級別進行評估,及時報告黨政辦、上級業務部門和同級網信部門。特別重大輿情務必1小時內上報,重大輿情務必2小時內上報,較大和一般輿情酌情適時上報。

(三)分級處置

1、一般網路輿情。指網民在網路論壇/社群、微博、維權網站等平臺對某項政策或某類問題進行詢問、提出質疑、表達訴求,僅有少量圍觀的輿情(閱讀量、跟帖量、輿情總量等均在50篇/條),且未有主流媒體(電視、報刊)介入報道,評論量也是零星分佈,由涉事主體及時解決網民訴求,迴應網民關切。

2、較大網路輿情。指涉及有損XX縣形象的敏感資訊在不同網站出現的(閱讀量、跟帖量、輿情總量等均在100-500篇/條),評論量也有數十條,且負面聲音有所上升,

發酵趨勢明顯的輿情。由涉事主體密切關注,及時調查核實,

及時跟帖迴應,妥善處置。

3、重大網路輿情。指涉及重點領域、重要節點、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敏感資訊迅速發酵,或有主流媒體(電視、報刊等)介入報道,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輿情。由派出所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奧情處置方案,組織網上網下同時實施,及時有效化解網上危機。

4、特別重大網路輿情。指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輿情(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生人員傷亡等)。在黨政辦統一協調下,分級響應,及時有效處置。

(四)輿論引導

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序開放、有效管理、正確引導”和“攻防兼備、疏堵結合”的原則,主動設定議題,第一時間釋出資訊,認真迴應質詢議題,適時進行權威評論、積極開展民意互動,根據輿論形勢、事件進展等情況,採取“新聞釋出會”“背景說明會”“組織記者集體採訪或單獨採訪”“釋出新聞公報、宣告”“利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答記者問詢”等形式,通過新聞發言人專業、快速、準確地引導網上輿論,減少和消除負面影響。

網路輿情預案13

為快速妥當處置全市民族宗教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有序引導網路輿論,有效預防、減少和消除突發重大網路輿情造成的負面影響,切實提升應對網路媒體的能力,營造我市民族宗教良好網路輿論環境,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民族宗教系統被國內外網路媒體登載輿情資訊,或對本系統正常工作秩序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相關資訊等突發網路輿論情況的應對處置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統籌組織。將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納入全市民族宗教系統應急管理工作統籌安排,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

(二)分級負責,依法處置。按照轄區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組織實施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及早防範。建立網路資訊監測、報告、通報制度,及時發現和掌握網際網路上動態性、苗頭性和預警性資訊,加強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地採取防範和控制措施,及時預防和消除不良影響。

(四)服務發展,防止危機。立足於服務發展、保障民生、維護穩定,採取法律、管理、技術、輿情疏導等綜合措施加強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有效防止網路輿情危機發生。

三、組織體系及工作職責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

成立市民族宗教系統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辦公室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有關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負責審定全市民族宗教系統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急處置預案、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督導、考核有關單位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急處置工作,研判“網路問政”形勢,有序引導網路監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機關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二)主要職責

辦公室:統籌、協調有關單位落實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應急處置工作及其他相關工作。

各科室: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突發重大網路輿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處置程式及辦法

(一)研判預警

各科室對所可能引發重大網路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蒐集掌握有關真實資訊,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

各科室發現重大網路輿情後,應立即向重大網路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同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進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況。緊急情況下,可電話口頭報告突發事件資訊,並在30分鐘內報送書面資訊。在重大網路輿情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三)分類處置

對網路媒體出現的突發重大網路輿情,在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等規定的基礎上,按以下辦法分類處置:

1、屬詢問、置疑、訴求類的,安排相關科室、直屬單位依法依規進行辦理、提出答覆意見,經各科室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審定後統一回復;能當即回覆的要當即回覆,需要一段時間辦理後才能回覆的,要在發現當日內回覆處理意見並在辦結之日內回覆處理結果。

2、屬對某一突發事件或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惡意傳播或炒作類的,要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對於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損失,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後仍繼續惡意傳播或炒作的,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3、屬捏造、歪曲或誇大事實,惡意攻擊、誹謗,煽動網民鬧事或涉嫌網上違法犯罪活動類的,要依法澄清事實真相,並商請監察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4、屬對推動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有重要積極意義類的,要積極採納建議並按要求予以回覆。

(四)動態跟蹤

各相關科室、二級單位要落實專人對突發重大輿情及處置後的事態實行動態跟蹤,適時採取應對處置措施,堅決防止網路輿情危機發生。

(五)總結評估

在網路輿情被消除或趨於平穩後,各相關科室和二級單位要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反思,將應對處置工作書面報告三日內報送辦公室,並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應對網路媒體的能力。

五、工作保障

各科室和二級單位指定專門的輿情監控人員,建立網路輿情監管機制,在單位幹部職工中培養一批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懂政策法規、善應對網路的網民隊伍,確保一旦發生重大網路輿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六、責任追究

重大網路輿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科室、二級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獎勵及責任追究機制,對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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