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合同(彙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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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留學合同(彙編14篇)

出國留學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關自費出國留學服務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l、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教育概況、院校、院系、專業的資訊,供乙方參考。提供相應的諮詢建議,最終由乙方決定留學方案。

2、乙方根據自身條件,決定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稱)

留學,就讀____________專業或專業方向,就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選擇:高中、語言、預科、職業教育、大專文憑、學士學位、研究生文憑、碩士學位填寫)課程,自願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費出國留學的法律服務。

3、甲方向乙方介紹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及入學申請程式,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指導乙方辦理報名費和學費、雜費等有關費用的繳付手續。

5、甲方代為乙方辦理人學申請手續。

6、甲方指導乙方辦理公證和辦理護照(不包括異地戶籍)。

7、甲方告知乙方辦理人學申請的結果。

8、甲方向乙方介紹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和簽證政策,指導乙方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乙方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

9、甲方在乙方獲取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時,指導乙方進行出國留學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從業資格情況。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自費出國留學服務。

3、如實介紹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情況,並承諾不作虛假陳述。

4、對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個人隱私,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了乙方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5、擬定乙方委託的留學申請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取得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內容與乙方申請的院系或專業或專業方向有異),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已繳付的服務費用。甲方發生的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提請乙方重新確認是否繼續申請,如繼續申請,須重新簽訂《自費出國留學服務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簽證要求的全部簽證申請材料後,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相關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使(領)館關於遞交簽證申請材料有特別要求,按特別要求辦理。

7、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完成所應提供的服務內容。

8、對乙方繳付的服務費用,根據本合同《特別告知》第五條第4項規定,開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9、在符合申請留學院校退費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協助乙方向申請留學院校辦理退費手續。

三、乙方責任

l、確認本合同委託事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繳付服務費。

2、配合甲方工作,切實遵從甲方的工作程序安排。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天內把入學申請所需材料交給甲方,並遵守本合同《特別告知》中第五條第3項規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學申請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人學要求發生變化,乙方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乙方應在甲方的指導下,自行將申請留學院校報名費、學費、雜費等費用按時足額匯往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

5、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要求乙方進行面試,乙方應按使(領)館要求,按時到使(領)館面試。

6、乙方如未能獲得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或者已獲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而放棄前往該國已申請留學院校學習,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向該院校提出退費申請,要求該院校按規定退還學費、雜費等費用。

四、繳費規定

1、乙方向甲方繳付出國留學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元(其中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元是人學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是簽證申請服務費)。

2、乙方應按以下付款方式中第___種方式向甲方繳付上述款項:

第一種: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繳付全部服務費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二種: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繳付入學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元;

乙方在獲得申請留學院校錄取通知書當天,向甲方繳付簽證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 元。

3、服務費繳費方式為現金或銀行匯款,如乙方採用銀行匯款方式,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必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院校報名費、護照工本費、公證費、翻譯費、體檢費、簽證費、銀行手續費及匯費、機票款、保險費、院校學費、雜費、接機費、住宿費等)。上述費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付,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乙方的要求為準。

五、退資規定

1、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已繳付的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1)甲方未能為乙方申請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申請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由於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致使乙方的出國留學目的無法實現。

2、如發生以下情形之,則乙方已繳付的服務費扣除人民幣(大寫)壹仟 元,餘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被前往國使(領)館拒籤(本合同第五條第4項第(3)一(5)點所述的三種情況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我國或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政策或簽證政策的改變,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簽署後,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根據本合同實際履行的階段,乙方已繳付的服務費按以下辦法處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前,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人學申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全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2)申請留學院校已向乙方簽發了錄取通知書(包括校方根據申請人的自身條件,簽發有條件的錄取通知書,甲、乙雙方認可該人學申請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辦理簽證申請所需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入學申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服務芽鄢?0%,餘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簽證申請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人學申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服務費扣除80%,餘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4)已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在簽證審理過程中,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全部服務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4、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

(2)乙方由於自身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簽證要求辦妥簽證申請所需檔案及手續,並書面(正本)要求堅持送籤而被拒籤;

(4)乙方因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相關實情而被拒籤;

(5)乙方被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查實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記錄而被拒籤;

(6)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預籤)或人境批准檔案後,乙方拒絕領取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或拒絕人學或提出要求轉學、不向留學院校繳付學費、雜費等費用的。

5、甲方應按上述退費規定,在乙方辦妥退費手續後將應退款退還乙方,乙方將相關收費憑證退還甲方,本合同終止。

6、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報名費和學費、雜費以及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的退費事宜,由申請留學院校和相關機構負責處理。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在任何情況下,甲方為達成本合同之目的而為乙方製作虛假檔案材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除全額退還已收取的服務費以外,還應按服務費的5%作為違約金償還乙方。

3、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違約方仍應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終止條款

1、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或人境批准檔案後,即視為甲方已為乙方完成提供自費出國留學服務事宜,本合同即告終止。

2、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合同終止條件,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l、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種: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1、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聲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確規定可以填寫的內容之外,任何在本合同上的手寫內容或修改均對雙方沒有約束力。

十、特別條款

l、甲、乙雙方作如下特別約定:乙方對特別告知的內容。仔細閱讀,並同意將特別告知的全部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條款,與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其內容。

十—、生效條款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簽字、蓋章(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滿18週歲由乙方法定代理人簽署)簽署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一次繳付的服務費之b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2

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受託人: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絡電話:

監督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雙方加入陽光留學服務體系,在全國陽光留學綜合服務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開展陽光留學中介服務(以下簡稱“陽光留學”),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專案及費用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第一條:委託人申請赴_____(國家) (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陽光留學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委託人向陽光留學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 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等。支付方式為_____。

二、陽光留學義務

第四條:提供資訊

1.陽光留學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資訊、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陽光留學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式等基本情況。

3.陽光留學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_____(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陽光留學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陽光留學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陽光留學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陽光留學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陽光留學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陽光留學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 元。

5.陽光留學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陽光留學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

2.陽光留學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_____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陽光留學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其他

1.如陽光留學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陽光留學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

3.陽光留學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陽光留學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陽光留學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檔案。

5.陽光留學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6.陽光留學在委託人需要的情況下提供留學職業生涯規劃。

三、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委託人向陽光留學送交的所有檔案、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按陽光留學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陽光留學。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陽光留學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陽光留學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陽光留學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 元,並在_____年_____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陽光留學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第十六條:陽光留學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陽光留學,陽光留學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陽光留學應負責在_____年_____月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 元。

第十七條: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陽光留學提供虛假檔案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陽光留學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陽光留學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陽光留學提供入學申請材料,陽光留學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 元。

2.陽光留學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陽光留學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陽光留學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陽光留學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如委託人未委託陽光留學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陽光留學、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託人(蓋章):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赴英國自費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自費留學諮詢服務,介紹英國院校的綜合情況,結合乙方條件幫助乙方選擇在英國的學校和課程。

2、甲方協助乙方完成留學材料的寫作,按照乙方要求進行修改。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自費留學諮詢服務,委託甲方辦理赴英國留學相關材料書寫的有關手續。

2、乙方應根據英國院校及英國駐華使領館的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申請留學所需要的個人資料。

資料包括:

1.在校學生:提供本科在讀院校名稱,專業名稱,希望申請的專業名稱,3年或4年的平均成績,外語水平,參加或組織過任何大型活動,學校和個人參加的實習活動,受到何種評價等等,推薦信導師的職位,及簡單介紹和聯絡方式。

2.已經畢業工作:提供原畢業院校名稱,專業名稱,希望申請的專業名稱,大學平均成績,外語水平,參加或組織過任何大型活動,學校和個人參加的實習活動,受到何種評價,在工作期間就職單位,擔任職位,完成過任何專案,取得任何成績等等,推薦信導師或僱主的職位,及簡單介紹和聯絡方式。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可選擇以下任一種服務費用:

□a類:委託甲方完成全套材料的英文書寫(一個ps,2個推薦信),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叄仟 元整(¥3000)。

□b類:委託甲方完成ps和2封推薦信中的某一個或2個檔案的書寫,服務費依材料數量而定,人民幣壹仟 元一份(¥1000)。

2、付款方式:分兩次付費。乙方簽訂本合同即付一次服務費(每一份材料的一次服務費為400 元),甲方在收到該款項及編寫所需資料後,在7-10天內為乙方進行留學材料的書寫,完成後,甲方將材料的50%交給乙方,如果乙方滿意,乙方將二次服務費付與甲方,甲方將全部材料提交給乙方。

四、退款及違約責任

1、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前50%後,對材料不滿意,甲方負責修改,直至乙方滿意。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100%後,對材料不滿意,甲方負責修改,直至乙方滿意。

2、若乙方在收到甲方材料前50%後不滿意,並且甲方修改後仍不能另乙方滿意,乙方可以申請終止合同,每份材料甲方收取200 元工本費,其餘收取的費用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

若乙方在收取材料前50%後滿意,或經甲方修改後滿意,乙方付清每份材料的2次金額,每份600 元,當乙方收到材料100%後視為為甲方已經履行合同,乙方不得終止合同。

3、若乙方自簽約之日起提出終止或退出材料書寫,甲方所收服務費不退。

五、附則:

1、如因戰爭、外交關係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合同的履行,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及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取得全部材料之日,或乙方依據相應款項,收到甲方應退款項之日終止。

3、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給予乙方滿意的解決。

甲方簽字:

甲方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4

服務委託合同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託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絡電話:

監督電話:

___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專案及費用

第一條:委託人申請赴美國20(___)年___季留學,就讀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委託人協議申請學校名單、申請數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以《補充協議申請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為準。

第二條: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本合同約定的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包括代辦入學申請服務費、代辦簽證服務費。

1、在簽定此合同時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25,000.00元)。

第一種: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一(錄取當年美國usnews排名前十)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錄取申請成功,委託人將支付受託人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叄萬伍仟元整(¥35,000.00元);

第二種: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二(錄取當年美國usnews排名第十一到第三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錄取申請成功,委託人將支付受託人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人民幣貳萬叄仟元整(¥23,000.00元);

第三種: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三(錄取當年美國usnews排名第三十一到第六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錄取申請成功,委託人將支付受託人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

第四種: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四(錄取當年美國usnews排名六十一名到一百二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錄取申請成功,委託人將支付受託人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叄仟元整(¥3,000.00元)。

備註:

(1)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獎學金申請成功,委託人按照各所學校提供的獎學金中的最高數額,將此獎學金第一年的20%支付給受託人作為第三筆獎學金提成中介服務費。

(2)如學校申請數量超過8所,每多增加一所學校,委託人支付受託人第一筆服務費增加壹仟元整(¥1000.00元)以此類推,每多申請一個專業委託人支付受託人第一筆服務費增加叄仟元整(¥3,000.00元)。

2、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的具體支付方式:委託人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應於簽證前,將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用交納給受託人。

3、第三筆獎學金加收中介服務費的具體支付方式:委託人應於交納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用時,一併將第三筆獎學金加收中介服務費交納給受託人。

4、如果委託人已繳清第二筆和第三筆服務費後,又獲得更高檔次排名的學校錄取或更高數額的獎學金,委託人應按照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收費標準補齊費用。

第四條:其他費用(以下費用根據委託人申請學校的不同情況和要求,應由委託人及時向受託人另行支付):

1、申請學校要求寄送官方語言考試成績(簡稱“送分”,包括toefl、gre、gmat、ielts、sat、act、lsat、tse等)費用及相關手續費。

2、向國外院校寄送材料時所需的國際快遞費

3、美國大使館簽證費、國土安全域性的管理費及預約電話卡費。

4、學校申請費、學校或使館要求交納的相關費用。

5、學費押金、住宿押金或其它學校要求繳納的費用:由委託人按照所選申請院校的具體要求交納,並由委託人按照申請院校的退費規定向申請院校主張退費。受託人可以協助委託人進行有關的退費追索。

第五條: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的服務費、簽證費、學費等可以按照以下付款方式(除此之外的任何付款方式所帶來的不利後果均由委託人承擔)。

□以現金方式交至受託人財務部;

□按照以下資訊核對無誤後匯款至受託人開戶賬號:

a.開戶名稱:

b.開戶銀行:

c.開戶賬號:

二、受託人義務

___第六條:提供資訊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資訊、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______(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博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七條: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其中包括:resume、personal statement、essays、recommendation letters。

2.受託人協助委託人申請學校獎學金。獎學金為學校以各種形式發放的不需要學生支付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fellow ship、scholar ship、teachingassistant ship、researchassistant ship、graduateassistan tship、減免學費等。

3.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4.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手續。

5.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申請入學當年開學日期前取得至少一所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退回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

6.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7.如因委託人學歷、語言等原因,暫時不符合申請留學院校的直接入學要求,院校可能會給委託人發放“有條件錄取通知書”。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同樣視為正式錄取通知書。在委託人達到校方要求的入學要求後,委託人可向學校申請換髮“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第八條:受託人提醒:在委託人未獲得最終簽證前,請勿辦理離職、退學等重大變更。若委託人採取上述個人行為,由此產生的任何問題,受託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對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十條:其他

1.如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的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

3.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的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

4.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託人義務

第十一條: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十二條: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檔案、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三條: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託人。

第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間,委託人應按照受託人要求積極配合受託人工作,及時提交、簽署相關檔案材料、表格及確認單,如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相關檔案之日起三日內未予確認,也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的,視為委託人已確認。

第十五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六條:未經受託人允許,委託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申請資料帶出受託人公司工作地點,不得私自聯絡所申請的學校及校方人員。委託人不得將受託人在服務過程中製作的任何資訊手冊、資料統計資訊、文字材料、檔案策劃、方案、設計等一切負有保密義務的資訊外洩或挪作他用。

第十七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第十八條:委託人應保證本合同載明的委託人聯絡資訊準確、有效,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受託人,以確保受託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及時聯絡到委託人。如受託人根據本合同中委託人所提供的聯絡方式不能及時聯絡到委託人(如聯絡方式變更、手機關機、不接聽、委託人未及時查閱及回覆受託人電子郵件等),由此而造成的申請延誤和失敗,責任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十九條:委託人授權受託人為其註冊專用電子郵件並指定聯絡地址,委託人不得擅自與學校聯絡並更改聯絡地址、電子郵件及郵箱密碼等。如因委託人擅自更改電子郵件或密碼以及聯絡地址而導致受託人不能及時使用,由此而造成的申請延誤和失敗,責任由委託人自行承擔,受託人可自行終止本合同,並不退還任何費用,同時追加委託人責任。

第二十條:委託人須及時辦理信用卡,以便於網上申請及相關成績送分費用支付等。若委託人使用受託人的信用卡,須在使用前預先向受託人支付相應費用並須另行支付同等費用的5%作為手續費。

第二十一條:受託人有權以委託人名義給申請學校傳送或回覆信函(包括但不限於信件、電子郵件、傳真)或採取其他方式以委託人名義進行聯絡,有權拆閱並處理委託人申請過程中涉及的信函。

四、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委託人獲得任意一所選定申請院校錄取通知書後,即視為學校申請成功;如委託人需要延期該錄取通知書,在經相關部門確認可以延期的前提下,受託人可協助委託人按照校方及使(領)館的規定辦理延期手續,不再增加額外的服務費。

第二十三條:受託人未能在申請入學當年開學之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承擔退費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委託人提出繼續履行要求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二十五條: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二十六條: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與受託人簽訂合同,受託人扣除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

2.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並有權利要求委託人按照本協議第三條支付相應的第二筆和第三筆(如果申請到獎學金的話)服務費。

3.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錄取申請成功,但最終簽證失敗(在開學時間允許的範圍內至少簽證三次),委託人如果要求終止合同的,受託人將退還委託人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

4.如受託人未能協助委託人成功獲得美國駐華使(領)館的簽證,委託人需要繼續履行合同,再次辦理簽證有關手續,受託人應按照本合同收費標準協助委託人繼續申請赴美留學簽證的有關手續。最多三次,超過三次的每次額外加收人民幣叄仟元整(¥3,000.00元)服務費。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九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三十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___第三十一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解決。

___第一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___第三十二條:如委託人未委託受託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九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三十三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六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月日______簽字日期:___年月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

《補充協議申請及院校專業確認表》

注:此表作為合同的補充內容,除簽名和日期外,所有資訊請用中英文填寫準確,備註地方可以用中文。

學校1/school1:

專業/major:

學校2/school2:

專業/major:

學校3/school3:

專業/major:

學校4/school4:

專業/major:

學校5/school5:

專業/major:

學校6/school6:

專業/major:

學校7/school7:

專業/major:

學校8/school8:

專業/major:

諮詢顧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戶確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國留學合同5

甲 方: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 _____________法定監護人: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協助辦理澳大利亞留學簽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職責:

向乙方客觀介紹澳大利亞的教育制度、澳大利亞大學概況、專業情況和學習費用等,提供相應的諮詢建議,最終由乙方決定留學方案;

向乙方介紹申請澳洲留學院校的入學申請程式,受乙方的委託,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幫助乙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受乙方的委託,甲方負責承辦乙方的簽證申請,指導乙方辦理簽證相關手續;

負責協助乙方準備使館簽證材料,如需面試,並負責進行使館面試培訓;

指導乙方辦理護照、體檢、出入境、購買赴澳機票等手續,並指導乙方向澳洲院校匯交學費和生活費等到相關費用;

負責對乙方進行出國前的.有關注意事項的培訓和指導;

協助乙方聯絡安排抵澳時的機場接機、住宿申請等事宜;

乙方如未獲得澳洲使館簽證,甲方負責向乙方退還應退款項(具體退款原則及規定見本合同“退款規定”部分)。

乙方職責: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 提供真實的材料,在辦理各項相關手續時與甲方積極配合:如使館要求面試,應經過甲方培訓後赴使館接受面試;

乙方負責根據本合同書付費條款,按時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乙方應根據國家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規定及時辦理護照,並按澳洲使館規定及時將簽證申請材料交給甲方,確保及時去澳洲使館申辦簽證;

4乙方應向校方交納澳洲院校學費押金(依照錄取通知書的要求);

5乙方如果被拒籤,憑澳洲使/領館的拒籤通知書、交款收據、合同書原件及大使館退還的檔案,按本協議退款規定,向甲方辦理退款手續。

乙方付款標準及程式:

費用標準:

整個諮詢服務費人民幣 _____________ 元;乙方在同時交清以上費用後才能開始辦理相關申請手續。

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費用,僅限於在簽證申請辦理過程中甲方所發生的材料費、影印費、通訊費、郵寄費、及諮詢服務所得報酬,乙方在辦理簽證手續過程中其它費用(如簽證費、公證費、護照、體檢費、學費、學雜費等匯出的銀行費用、簽證面試所需的差旅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已經有拒籤史的學生,須多交納額外服務費,

(A) 拒籤一次,加額外服務費人民幣 _____________ 元;

(B) 拒籤二次,加額外服務費人民幣 _____________ 元。

付款程式:

在簽訂本合同書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諮詢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 元。

退款規定:

如果一旦出現乙方向甲方領取退款的情況,乙方必須憑已經簽署的本?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書?,及當時付款的收據來領取款項。否則,甲方將不予退款。甲方根據付款收據註明的幣種按以下原則辦理退費手續,所有的退款均不計利息。

1、乙方未能獲得使館簽證(經過2次努力),則甲方將諮詢服務費中扣除工本費的人民幣 退還乙方;

2、發生以下情況時,乙方所交甲方各項費用將不予退還;

1)在委託簽證申請服務過程中尚未結束時,乙方因個人原因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

2)隱瞞拒籤史或提供假材料被澳洲大使館發現拒籤的;

3)獲得簽證後,沒有如期到申請的澳洲院校報到。

合同終止: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即終止:

若乙方未能獲得澳洲使館簽證時(經過2次努力),本合同即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可按照第四條第1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順利獲得澳洲使館簽證。

有效期:

本委託簽證申請服務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書規定的協議終止之日結束。

合同保管

本委託服務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6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諮詢服務人: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聯絡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人與諮詢服務人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諮詢服務人接受申請人的要求提供自費出國留學諮詢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專案及費用

第一條申請人申請赴_________(國家),就讀___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留學層次_________(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等)。

注:申請學校名稱及數量以補充合同方式約定

第二條諮詢服務人向申請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學校的諮詢、協助辦理入學申請手續等相關服務。

第三條申請人向諮詢服務人繳付出國留學相關服務費,在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中申請人所繳費用均為留學服務費的構成。

1.申請人選擇以下方式支付留學服務費用:

方式1:簽約時一次性支付留學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元。

方式2:簽約時先行支付留學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元,簽訂學校確認補充合同時,支付相應服務費。

2.申請人同時申請多個國家的,按繳費標準最高的國家收費,不按國家累加收費。

3.申請人同時申請博士學位與碩士學位的,按申請博士學位的標準繳費。

4.申請人申請碩士學位及以下學歷層次的,按申請的學校綜合排名加收相應申請服務費。

5.諮詢服務人幫助申請人獲得所申請學校提供的獎學金的,申請人應當在獲取獎學金確認檔案後十個工作日內,向諮詢服務人繳付第一學年獎學金的15%。

6.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院校申請數超過諮詢服務人合同內規定學校數量及標準的,按增加學校的層次和數量加收相應申請服務費。

二、諮詢服務人義務

第四條提供資訊

1.諮詢服務人承諾向申請人提供的出國留學資訊、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諮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式等基本情況。

3.諮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介紹留學層次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諮詢服務人應當告知申請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諮詢服務人指導和協助申請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諮詢服務人協助申請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諮詢服務人指導或協助申請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諮詢服務人對申請人要求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前取得申請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未能拿到錄取通知書,按以下方式處理:

方式1:申請人可自動免費獲得下一期的申請服務。

方式2:諮詢服務人按以下情況退費:

(1)申請人申請的學歷層次為碩士及碩士以下的,諮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退回申請服務費的90%。

(2)申請人申請的學歷層次為博士學位的,諮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退回申請服務費的50%。

(3)申請人同時申請博士學位和碩士學位的,如未能取得博士學位的錄取通知書,但取得碩士學位的錄取通知書的,諮詢服務人在扣除相應的'碩士申請服務費後,應當向申請人退回其餘申請服務費的70%;如均未能取得錄取通知書,則按上述第(2)款辦理。

5.申請人的最終院校錄取結果與申請人繳費標準不匹配,諮詢服務人應當根據下述約定退還相應的申請服務費:

(1)申請人同時申請多個國家,諮詢服務人在扣除錄取結果最高的服務費後,退還其餘申請服務費。

(2)申請人按申請學校排名增加申請服務費,諮詢服務人在扣除錄取結果最高院校的服務費後,退還其餘申請服務費。

6.諮詢服務人應當及時向申請人報告辦理申請入學的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諮詢服務人指導申請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申請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

2.諮詢服務人指導申請人向申請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諮詢服務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進行面試輔導培訓。

第七條其他

1.如諮詢服務人協助申請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相關服務費中標明。

2.諮詢服務人收取申請人的相關服務費,應當為申請人開具有效發票。

3.諮詢服務人收取的相關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申請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諮詢服務人代申請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諮詢服務人應向申請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檔案。

5.諮詢服務人對申請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申請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申請人義務

第八條申請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申請人向諮詢服務人送交的所有檔案、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申請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諮詢服務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材料交與諮詢服務人,或按諮詢服務人員指導開展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申請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申請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申請人進行面試,申請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諮詢服務人和申請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諮詢服務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諮詢服務人應向申請人退還相關服務費。

第十五條諮詢服務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申請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除全額退還相關服務費外,還應按相關服務費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申請人。

第十六條諮詢服務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申請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諮詢服務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申請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諮詢服務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諮詢服務人不退還申請人繳付的相關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於申請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諮詢服務人不退還申請人繳付的相關服務費。

第十九條申請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申請人簽約後,諮詢服務人已按留學要求進行諮詢、協辦專案進行部分諮詢服務,申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服務進展,諮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其餘費用退還申請人。

(1)諮詢服務人已開展申請人評估指導、留學全程策劃、背景提升指導、語言考試指導服務的,諮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15%,其餘費用退還申請人。

(2)諮詢服務人除已開展上述第(1)項服務外,已進行申請人個人簡歷指導、修改、寫作的,諮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25%,其餘費用退還申請人。

(3)諮詢服務人除已開展上述第(1)、(2)項服務外,已指導、協助申請人進行套磁服務的,諮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35%,其餘費用退還申請人。

(4)諮詢服務人除已開展上述第(1)、(2)、(3)項服務外,已指導、協助申請人進行推薦信以及個人陳述寫作、修改的,諮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85%,其餘費用退還申請人。

2.諮詢服務人已向申請人意向學校送交了申請人入學申請材料,申請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申請人要求解除合同,諮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90%,其餘費用退還申請人。

3.申請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無論是否開展簽證工作,申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諮詢服務人不退還諮詢服務費。

4.申請人因自身原因致使無法達到申請條件放棄申請或無法繼續申請的,依上述第十九條的第1,2項辦理。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如申請人未要求諮詢服務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申請人及其代理人、諮詢服務人、諮詢服務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申請人與諮詢服務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申請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7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國留學服務有限公司

資格認定書編號: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監督電話: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專案及費用

第一條委託人申請赴英國1.____2.____3.___

_(院校名稱,以外文為準;院校中文名稱分別為1.____2.____3.____)留學,就讀______專業碩士學位,該學歷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承認。

第二條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x萬x仟元整(x元),其中包括申請入學、辦理簽證以及與其相關的中介服務等費用。支付方式為:

1、本協議生效的同時,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第一筆服務費人民幣x仟x佰元整(x元)。

2、委託人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的同時,向受託人支付第二筆服務費人民幣x仟x佰元整(x元)。

二、受託人義務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託合同

第四條提供資訊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資訊、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就讀所在國碩士學位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必須於十五日內,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x佰圓整(x元)。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___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3.委託人獲取簽證後,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機等本協議以外的服務,受託人可免費為委託人聯絡,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其他

1.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已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

3.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

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檔案。

5.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檔案、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託人。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萬x仟整(x元),並在___年___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受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x%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第十六條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___年___月___日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x仟圓整(x元)。

第十七條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支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支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 2.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

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託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託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二十條如非受託人原因而委託人簽證申請被拒籤,憑使領館拒籤信原件,委託人可向受託人提出退款要求,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經委託人同意,也可1、由受託人為委託人再次申請同國簽證不另行收取服務費;或2、由受託人為委託人提供一次赴第三國的留學申請服務(服務內容同本協議),受託人已收費用用以充抵該服務應收費用(按第三國的服務費標準,多退少補)。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第十三條至第二十條規定的受託人應退還給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和應支付的違約金,應於退還和支付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退還和支付。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二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四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六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七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

出國留學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事項:科技創新資質—諮詢服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總則

甲乙雙方在諮詢服務事項辦理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乙方為甲方提供與上述事項相關的全方位諮詢服務,按業務管理部門要求指導甲方收集、歸整有關材料,協助甲方達成諮詢目標。

二、服務範圍規定

本合同適用於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諮詢服務工作: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和協作事項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申請科技創新資質-認定所需的單位資訊、資質榮譽證書、財務資料、科研人員資料、智慧財產權證明、科研專案資料、研發體系管理檔案、科技成果轉化資料等認定所需的附件、資料。

2.負責承擔辦理各項認定所需附件資料(如查新報告、專項審計報告、智慧財產權證書等)的相關費用。

3.所申請的科技創新資質獲得通過後,按相應的管理要求開展後續的工作,按時提交年審資料,維護資質的有效性。

4.根據本合同約定及業務辦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其他各類資料、檔案、資訊,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5.指定專門的業務對接人員,以便乙方聯絡溝通。如本合同相關的甲方內部資訊如發生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確保業務事項的正常開展。

6.配合乙方業務工作,在必要的文書、檔案上簽名或蓋章。

7.可在不影響乙方正常工作開展的前提下,隨時瞭解本合同範圍內業務事項進展情況,向乙方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設性意見及要求。

8.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

9.對業務合作過程獲悉的乙方技術資料模板、商業資訊及其他原創性勞動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二)乙方責任:

1.負責向甲方講解科技創新資質-的流程、資料提高要點及注意事項。

2.根據甲方提供的各項專案基礎資訊,編寫整套認定所需的資料,並按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認定申請。

3.資質認定成功後,指導甲方按要求開展研發工作及提交年審資料,協助維護證書的有效性。如首次申請認定未通過,乙方繼續提供下次申報服務直至通過為止。

4.滿足甲方對合同約定業務事項的知情權,及時將其進展情況,業務資訊準確反饋給甲方,推動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5.如行政業務主管部門對本合同範圍內的業務事項行使監督管理權,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共同應對,協助甲方合理應答業務主管部門所提出的各項監管要求。

6.如本合同範圍內業務事項產生各類歸屬於甲方的回執、文書、證書等資料,乙方有義務及時將其轉達甲方,保障甲方合法權益。

7.如本合同範圍內業務事項需委託第三方機構辦理,乙方代表甲方與其協商過程中,不得做出超出本合同範圍或有損甲方利益的'承諾。

8.如有需要,乙方負責合同範圍內業務事項所需檔案材料的編制與整理、列印裝訂、報送、修改完善等工作(列印裝訂費用200元以內乙方負責承擔)。

9.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印章原件、技術資料、商業祕密、內部敏感資訊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四、諮詢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費用明細如下:

略。

1科技創新資質

應付合計: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

(二)費用支付要約:

1.諮詢服務費總額:科技創新資質諮詢服務費總計: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2.支付時間:___________

科技創新資質:甲方在合同生效後3日內支付諮詢服務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待甲方通過官網公示後3日內,甲方結清餘款共計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3.上述價格含稅金,乙方按實際收到諮詢服務費的金額為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支付方式為:現金或直接匯入乙方對公賬戶

開戶名稱: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五、終止條款

(一)協商終止

協議生效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提前15天通知另一方,提出終止一方應對已完成工作或因此導致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不可抗力因素終止

若因惡劣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使合同中約定事項無法進行或完成時,本合同可自行解除,任何一方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三)形勢變更因素終止

國家及地方政策、行政規定、企業經營狀況等因素變更,導致本合同繼續履行有違公平交易原則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四)未履約導致終止

合同簽訂任意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應權責,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保留對違約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企業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

業務聯絡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企業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業務聯絡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9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認定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服務專案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赴(國家)留學,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並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所赴國駐華使(領)館聯絡,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

2、申請型別、學校名單(標準)、申請數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等以《院校專業確認表》(見附件)為準。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符合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甲方全部資料,但以為實現合同目的所必須的資料為限。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方面的政策、規定發生變動,需要甲方補充材料時,甲方須在乙方根據相關國家、學校或使(領)館規定而向甲方提出補充檔案材料的合理期限內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應保證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無法聯絡或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無效的材料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導致乙方遭受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但以直接損失為限。

3、甲方須提供有效聯絡方式,如更改聯絡方式應提前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確保雙方溝通途徑順暢。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聯絡方式進行檔案或通知的送達。

4、按照政府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為其代為辦理的`校方錄取通知書後,須自行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申領個人因私護照。按照使(領)館規定,簽證時

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籤。如所赴國使(領)館規定不需要面籤時,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絡辦理簽證手續,使(領)館收取的簽證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費用,該費用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納,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的要求為準,也可選擇委託乙方代為繳納,委託繳納需另行辦理相關手續。甲方自行或委託乙方代為向第三方繳納任何費用的繳費、退費事宜根據第三方規定的條款執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協助。

6、其它。

第三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託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乙方應提供自費留學諮詢服務,介紹相關院校的綜合情況。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檔案清單,按照有關法規協助甲方準備材料,代表甲方與校方聯絡,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申請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為準(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2、乙方受甲方委託代為辦理申請簽證的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檔案清單,介紹相關規定,協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申請的所赴國簽證為準。

3、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國外院校、所赴國駐華使(領)館、法律授權的機構以及為申請留學所涉及的相關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或個人披露這些資料。如乙方未經許可擅自洩露甲方個人資料,所導致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申辦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辦理留學申請的進展、結果。甲方向乙方詢問有關申請的進度、結果,乙方應當積極答覆。如有關方面的政策發生變動,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提前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遞交的全部資料時應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單,註明資料名稱、接收時間等,並由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乙方公章。

5、其它。

第四條收費

一、中介服務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____日內,需繳納乙方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後日,開始代為甲方申請入學手續。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____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後,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手續。

甲方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書____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簽證申請所需資料後日,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相關義務,在收到甲方第二筆款項後繼續履行。

3、支付方式:現金、信用卡/借記卡、匯款

採用現金和POS刷卡付費的形式,在乙方繳納;採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4、甲方須按所申請學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時繳納校方所要求的申請註冊費。

5、甲方在辦理留學申請過程中如留學意向發生改變,例如變更申請學校、專業、開學日期等,均須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實際完成本合同委託申請事項,則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甲方改變申請後的費用應另行支付。

6、乙方為甲方申請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超過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每增加一所學校,甲方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大寫)____元整。該費用應於確認增加申請院校之日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協助辦理____國____大學入學申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向乙方客觀介紹____國的教育制度、院校概況、專業情況和學習費用等;

2.受乙方的委託,甲方負責承辦乙方的入學申請,指導乙方辦理入學申請的相關手續;

3.提供____國學校入學通知書並及時通報委託人,入學申請的進展情況;

4.指導乙方辦理護照、體檢、出入境等手續;

5.協助乙方聯絡安排抵____時的機場接機、住宿申請事宜(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如未獲得_____國大學錄取通知書,甲方負責向乙方退還應退款項(具體退款原則及規定見本協議“退款規定”部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赴_____國學習真實的各項申辦材料;

2.必須如實向甲方的諮詢員反映本人和家庭情況,並提供真實的申請材料;

3.乙方負責根據本協議付費條款,按時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三、乙方付款標準及程式

1.費用標準:

(1)學校申請費人民幣____ 元、申請服務費人民幣____ 元。乙方在簽約同時先交納學校申請費和申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 元。在同時交清以上費用後才能開始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2)正式入學通知到達後,乙方應在____天之內向甲方交納____國學校學費押金____ 元(人民幣),超過____天則表明申請人單方終止該協議;

(3)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費用,僅限於在入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甲方所發生的學校申請費、通訊費、郵寄費、及諮詢服務所得報酬,乙方在辦理出國手續過程中其它費用(如簽證費、公證費、護照、體檢費、英語考試費、學雜費等匯出的銀行費用、簽證面試所需的差旅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2.付款程式:

(1)在簽訂本服務合同書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學校申請費人民幣____ 元和申請服務費人民幣____ 元,共計人民幣____ 元。甲方將對乙方情況進行評估,以確定可申請的專業;

(2)乙方收到_____國學校入學通知書的同時,向甲方繳納_____國學校的學費押金____ 元(人民幣)。

四、退款規定

如果一旦出現乙方向甲方領取退款的情況,乙方必須憑已經簽署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書及當時付款的發票/收據來領取款項。否則,甲方將不予退款。甲方根據付款發票/收據註明的幣種按以下原則辦理退費手續,所有的退款均不計利息。

1.乙方未獲得____國院校的入學通知書,則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申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 元,學校申請費恕不退還;

2.甲方已經為乙方申請獲得____國院校的入學通知書,但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交納的人民幣____ 元費用不予退還;

3.乙方如期到達所申請的____國院校,並經該____國院校確認乙方已交學費註冊,甲方將學費押金____ 元(人民幣)退還乙方;

4.乙方未獲得____國簽證,乙方憑____國使館的拒籤信,將錄取通知書原件退還給甲方,甲方將學費押金____ 元(人民幣)退還乙方;

5.發生以下情況時,乙方所交甲方各項費用將不予退還;

(1)在委託諮詢服務過程中尚未結束時,乙方因個人原因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

(2)不能如期到申請的_____國大學註冊報到;

(3)提供虛假的申請材料被發現。

五、合同終止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即終止:

1.若乙方未能獲得____國院校的入學通知書,本合同即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方可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2.若乙方未能獲得____國簽證,本合同即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3.在乙方獲得入學通知書並獲得____國使館簽證,到達____國院校報到並交納完第一年學費後,本合同規定的委託諮詢服務各項事業已結束,本合同即自動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方可按照第四條第3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六、有效期

本委託諮詢服務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書規定協議終止之日結束。

七、合同保管

本委託諮詢服務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條款: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2、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身份赴____國留學,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3、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達到的留學目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專門人士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5、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6、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____(國家/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

(3)出國國際旅費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國外學習生活的`費用、醫療保險費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

(5)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的國內工資:________(照發/不發)。

(6)回國後休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其它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7)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8、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合同的副本經由我國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2、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3、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____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4、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____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需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5、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三、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履行本合同,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四、其他

1、本合同自公正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合同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2、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12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託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國留學,期限為年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演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絡,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國留學合同13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方式: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絡電話:

監督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專案及費用

1、委託人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國家)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2、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3、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 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

4、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受託人義務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資訊、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三、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在年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元。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四、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五、其他

1、如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

3、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檔案。

5、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六、委託人義務

1、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2、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檔案、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3、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託人。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5、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七、違約責任

1、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元,並在年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受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____%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4、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元。

5、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6、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7、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元。

(2)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託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託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八、不可抗力條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2、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3、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及終止條款

1、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3、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託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國留學合同14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乙方姓名:

法定監護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地址:

郵編: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協助辦理澳大利亞留學簽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職責:

1、 向乙方客觀介紹澳大利亞的教育制度、澳大利亞大學概況、專業情況和學習費用等,提供相應的諮詢建議,最終由乙方決定留學方案;

2、 向乙方介紹申請澳洲留學院校的入學申請程式,受乙方的委託,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幫助乙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 受乙方的委託,甲方負責承辦乙方的簽證申請,指導乙方辦理簽證相關手續;

4、 負責協助乙方準備使館簽證材料,如需面試,並負責進行使館面試培訓;

5、 指導乙方辦理護照、體檢、出入境、購買赴澳機票等手續,並指導乙方向澳洲院校匯交學費和生活費等到相關費用;

6、 負責對乙方進行出國前的.有關注意事項的培訓和指導;

7、 協助乙方聯絡安排抵澳時的機場接機、住宿申請等事宜;

8、 乙方如未獲得澳洲使館簽證,甲方負責向乙方退還應退款項(具體退款原則及規定見本合同"退款規定"部分)。

二、 乙方職責:

1、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 提供真實的材料,在辦理各項相關手續時與甲方積極配合:如使館要求面試,應經過甲方培訓後赴使館接受面試;

2、 乙方負責根據本合同書付費條款,按時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3、 乙方應根據國家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規定及時辦理護照,並按澳洲使館規定及時將簽證申請材料交給甲方,確保及時去澳洲使館申辦簽證;

4 、乙方應向校方交納澳洲院校學費押金(依照錄取通知書的要求);

5 、乙方如果被拒籤,憑澳洲使/領館的拒籤通知書、交款收據、合同書原件及大使館退還的檔案,按本協議退款規定,向甲方辦理退款手續。

三、 乙方付款標準及程式:

1. 費用標準:

(1) 整個諮詢服務費人民幣 元;乙方在同時交清以上費用後才能開始辦理相關申請手續。

(2) 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費用,僅限於在簽證申請辦理過程中甲方所發生的材料費、影印費、通訊費、郵寄費、及諮詢服務所得報酬,乙方在辦理簽證手續過程中其它費用(如簽證費、公證費、護照、體檢費、學費、學雜費等匯出的銀行費用、簽證面試所需的差旅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3) 已經有拒籤史的學生,須多交納額外服務費,

(A) 拒籤一次,加額外服務費人民幣 元;

(B) 拒籤二次,加額外服務費人民幣 元。

2. 付款程式:

在簽訂本合同書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諮詢服務費人民幣 元。

四、 退款規定:

如果一旦出現乙方向甲方領取退款的情況,乙方必須憑已經簽署的本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書,及當時付款的收據來領取款項。否則,甲方將不予退款。甲方根據付款收據註明的幣種按以下原則辦理退費手續,所有的退款均不計利息。

1、乙方未能獲得使館簽證(經過2次努力),則甲方將諮詢服務費中扣除工本費的人民幣退還乙方;

2、發生以下情況時,乙方所交甲方各項費用將不予退還;

1)在委託簽證申請服務過程中尚未結束時,乙方因個人原因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

2)隱瞞拒籤史或提供假材料被澳洲大使館發現拒籤的;

3)獲得簽證後,沒有如期到申請的澳洲院校報到。

五、 合同終止: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即終止:

1、 若乙方未能獲得澳洲使館簽證時(經過2次努力),本合同即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可按照第四條第1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2、 順利獲得澳洲使館簽證。

六、 有效期:

本委託簽證申請服務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書規定的協議終止之日結束。

七、 合同保管

本委託服務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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