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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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承諾書在我們的視野裡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承諾書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只有受要約人才能取得承諾的權利,受要約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諾的權利。那麼你有了解過承諾書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15篇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1

我已仔細閱讀《雲陽縣20xx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雲陽縣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況一覽表》、《雲陽縣公開招聘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以及“相關注意事項”的全部內容,對照自身情況,符合報考條件。我鄭重承諾如下:

本人所填寫(提供)的個人基本情況、學歷、專業等各類報考資訊均真實有效。本人自覺遵守招聘的各項規定,誠實守信,嚴守紀律,認真履行報考人員的義務。

對因個人報名填寫資訊和本人真實情況不一致造成資格審查不合格,提供有關資訊證件不真實,所學專業和應聘崗位專業要求不相符,不屬於《簡章》招聘範圍或違反有關紀律規定等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責任。同時接受《簡章》規定的'“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註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本次招聘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報考雲陽縣機關事業單位。”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2

本人自願參加xx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了xx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xx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xx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願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資訊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簽名:xxx

  二O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3

本人自願參加國家和本省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我已閱讀考試有關規定,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遵守國家及本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資訊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試名稱:20xx年上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考點(學校)名稱:xxx

報名號或學號:xxxxx

考生身份證號或學員證號:

考生院系:xx

考生簽名:xx

20xx年x月x日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4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後,方可離開考常)

二、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訊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常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並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常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在考試過程中嚴於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簽名: 日期: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5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在考試前13分鐘(打預備鈴)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遲到15分鐘(碩士入學考試為遲到30分鐘)者,不得入場考試。(有聽力考試的外語學科開考前30分鐘起考生進入考場,開考前15分鐘起考生禁止入場,開考60分鐘後才準交卷離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考試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鋼筆、鉛筆、圓珠筆、圓規、直尺、 量角器、橡皮、卷筆刀、不含儲存功能的`簡易計算器(參加上海全國試卷大學聯考的考生除外)等;不準攜帶任何書籍、筆記、報紙、草稿紙、拷機、手機等;凡攜帶拷機、手機和有儲存、程式設計、查詢等功能的電子裝置,一律按作弊論處。

通過東方廣播電臺播放英語聽力考試內容的收聽頻率為:FM(調頻)89.9、AM(中波)792。考生須自行攜帶備有耳機的收音機,並應確定機器能正常運作,另須備足電池。小語種、全國卷、三線單位考生收聽磁帶錄音。英語聽力考試不裝置用考場。

三、考生進入考場,即按准考證號碼對號入座、並將自己准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查對。不準喧譁吵鬧,不準吸菸,保持考場安靜。

四、考生在試卷分發後,須核對試卷的科目與當堂考試是否相符,如有不符,應立即監考人員報告,要求更換。

五、考生須將本人的準考號碼、校驗碼(大學聯考中使用)和姓名,正確、清楚地填寫在試卷或答題紙(卡)內的規定位置上,切勿遺漏,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和答題紙(卡)無效。試卷或答題紙的其他地方不得書寫准考證號碼、校驗碼(大學聯考中使用)和姓名,不準作任何標記,否則試卷或答題紙作廢。

六、考生答題,必須用藍(黑)色字跡的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網上閱卷科目的答題必須用藍<黑>色字跡水筆書寫、2B鉛筆塗點)不得用紅筆或鉛筆(鉛筆可用於作圖和打草稿)。用紅筆、鉛筆答題的,不予評分。專用答題卡須用2B鉛筆塗點。答題、塗點不得使用修改液、修正帶。

七、考生必須在試卷或答題紙上答完各題,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無效。在專用答題卡上,考生必須按規定答題(塗點),不答在答題卡上無效。

八、考生答題時,如遇試題字跡不清,可舉手詢問,但對試題內容不得要求監考人員作任何解釋或啟示。

九、考試60分鐘後,考生才準交卷離場,離場時須將試卷、草稿紙(夾在試卷內)一併交出,不得將試卷和草稿紙帶走。交卷離場後,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十、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翻放,安坐在原位,等監考人員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後,才可離場。

十一、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不準冒名頂替,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案,不準夾帶、換卷,違者以考試舞弊論處,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對擾亂考場情節嚴重者,以破壞社會治安論處。

十二、各考場應注意保持整齊、清潔。在考試進行期間,非本考場監考和市、區(縣)巡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6

我是參加xx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並知曉了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資訊、採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徵資訊;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資訊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願意承擔責任,並接受處理。

2、報名後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資訊,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資訊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訊號遮蔽儀和安裝視訊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於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後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的機構提出複核申請。

6、體檢後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資訊,否則在填報志願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影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佈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後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7

本人自願參加國家和本省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我已閱讀考試有關規定,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遵守國家及本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資訊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試名稱:20xx年上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點(學校)名稱:報名號或學號:

考生身份證號或學員證號:

考生院系: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8

我申請參加貴院20____年自主招生考試,已閱讀和了解學校的《考生守則》、《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根據這些規定,本人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自願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本人被錄取後不參加當年大學聯考和高職單考單招。

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資訊,並願意承擔所提供資訊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材料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資訊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在招生考試過程中,自覺服從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管理規定、考試紀律和考生守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做出的處罰決定考生大學聯考。

承諾人:

日期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9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為此,我向縣招生辦就xx年招生考試做出如下承諾:

1、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2、進入考場時攜帶准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並主動接受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檢測。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3、不攜帶手機、無線接收和傳送裝置、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手錶、有封套的橡皮、修正液、塗改液、修正帶助聽器、文具盒、礦泉水瓶等物品進入考場。

4、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菸,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傳遞文具等物品,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終考鈴響後不在考場和考點警戒線內逗留。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資訊密碼,不向他人洩密;如因洩密產生的不良後果,由本人負責。

6、由本人慎重填報大學聯考志願,並對所填報志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如按本人志願投檔而被院校錄取則保證不放棄志願,按時報到入學。

中學∕班級xxx

准考證號碼xxx

承 諾 人 xxx

xx年xxx月xxx日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10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諧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人事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我鄭重承諾:

1、服從考試管理機構統一安排,自覺接受並配合考試工作人員使用各種反作弊裝置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做到文明參考、守紀參考、誠信參考。

2、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居民身份證法,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河南省人事考試細則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接受國家和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理與懲罰。

3、按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不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按規定填塗本人資訊,不在試卷規定以外位置書寫本人資訊或者以其他方式標註資訊。

4、不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

5、不攜帶無線電通訊工具、無線接收裝置、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入場。

6、不旁窺、不交頭接耳、不抄襲、不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

7、不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草稿紙等,不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不將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

8、不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不以任何形式向考場外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不與考試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

9、不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不拒絕、不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不威脅、侮辱、誹謗、誣陷他人。

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並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報名單位:

報名序號:

承諾人:

年月日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11

我是xxxx中學學生,在學校的`各類考試中,本人作如下鄭重承諾:

1、我已認真閱讀了《誠信考試承諾條款》,我對以下內容知曉、認可,並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

2、保證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所填寫的個人資訊真實、準確。

3、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xx

擔保人(家長簽字):xx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12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學聯考監考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考點工作人員是國家教育考試保障人員,是大學聯考工作的.重要崗位,為了確保今年我縣普通高招工作能平穩順利進行,根據《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實施細則》規定,本人在今年的大學聯考工作中作如下承諾:

(一)在考點主考領導下,認真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任務,維護考場秩序,嚴格執行實施細則,如實記錄考點有關情況,保證考試正常進行。

(二)具有三嚴作風:嚴密組織、嚴格要求、嚴肅紀律。

(三)遵守以下“四項紀律”:

(1)不擅離職守;

(2)不徇私作弊。

(3)不違反規章操作;

(4)不縱容、包庇、夥同他人違紀作弊。

案件教訓,不參與任何形式的違紀作弊行為,

(四)保證在大學聯考監考工作中,要接受歷年的大學聯考舞弊

以上是我的承諾,本人一定要嚴格遵照執行,凡因工作失職而造成考場秩序混亂、考生嚴重違紀舞弊或發生試卷洩密、答卷丟失等問題,接受大學聯考規定的一切處理。

  承諾人(簽字):

日期: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13

我已閱讀並瞭解了《xx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資訊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資訊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一切後果。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做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xxxxxx

  簽字日期: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14

為維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教育,強化考生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後,簽字承諾。

考試規則

一、考生要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以及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

三、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入場,不準佩戴手錶。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塗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後,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考籍號、考場號、座位號等資訊。凡漏填(塗)、錯填(塗)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題、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後,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不得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

五、開考鈴聲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後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考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要在答題卡規定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型別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喧譁、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鈴聲發出後,考生要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後,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屬於考試違紀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屬於考試作弊的,取消當次所有報考科目成績。

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當考科目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經批准在他人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訊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考試禁止範圍內喧譁、吸菸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或在答題卡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本人姓名、考籍號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題卡上標記資訊的。

9。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以及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0。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

二、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當次所有科目考試成績。

1。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題卡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2。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裝置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4。故意銷燬試卷、答題卡或者考試材料的。

5。在答題卡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號等資訊的。

6。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7。評卷中發現是雷同卷的。

8。考試工作人員協助考生實施作弊行為,後經查實的。

9。擾亂考點、考場、評卷點秩序的。

10。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11。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

對攜帶違規物品進入考場及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外,同時給予下一年度學業水平考試全科停考處理。

我已認真閱讀了以上內容,我承諾在本次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自願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按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承諾人:

  學籍號:

  年月日

誠信考試考生承諾書15

我是參加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並知曉了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資訊、採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徵資訊;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資訊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願意承擔責任,並接受處理。

2。報名後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資訊,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資訊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訊號遮蔽儀和安裝視訊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於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後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複核申請。

6。體檢後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資訊,否則在填報志願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影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佈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後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承諾人: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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