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考試承諾書(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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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承諾書的場合越來越多,承諾書通常是要求以書面訂立的合同,其承諾也必須採取書面形式。那要怎麼寫好承諾書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誠信考試承諾書(精選15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1

我是瀋陽航空工業學院 ______________ 院(系)___________ 專業的學生,本人自願申請參加本學期期末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經認真考慮,現鄭重承諾:

1、本人已閱讀並理解了學校有關考試的規定和紀律要求,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要求參加考試。

2、本人堅決服從考務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中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如有違反自願按學校考試規定的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考生簽名:________

考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誠信考試承諾書2

我是一名報名參加今年成人大學聯考的考生,我已知曉《考試規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的有關規定(《考試規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相關內容見《給考生的一封信》),我在報名、考試中將以誠信為本,並莊重承諾:

一、本人所提供的個人報名資訊真實準確,相關證件、證明真實並符合要求。

二、本人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試規則》和考場紀律。

三、本人在報名、考試中,如有違紀舞弊行為,願接受《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的處理。

我的姓名:xxxx

我的考生號:xxxx

xxxxx年xxx月x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3

我已經仔細閱讀關於20xx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相關政策和違紀違規處理規定,清楚並理解其內容。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及20xx年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相關政策;

二、真實、準確提供本人個人資訊、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不弄虛作假,不隱瞞真實情況;

三、準確、慎重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並對自己的報名負責;

四、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

五、按要求參與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每一個環節,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六、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4

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是每一位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圓滿完成本學期期末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並瞭解《xxxx—xxxx學年第2學期誠信考試倡議書》、《線上考試致學生告知書》、《xxxx管理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考試相關要求和規定,在考試中將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二、本人承諾在考試中獨立答題,誠信考試;不抄襲,不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

三、本人將服從任課教師、監考教師及學校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有考試違紀或作弊行為,願意接受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分,且服從無補考考試資格等相應處理。

五、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危害巨大”的訓誡,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取得應得的成績;願意考前認真複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公平、誠信的考試氛圍。

  承諾人(簽字):xx學院全體學生

  xxxx年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5

我是參加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並知曉了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資訊、採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徵資訊;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資訊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願意承擔責任,並接受處理。

2.報名後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資訊,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資訊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訊號遮蔽儀和安裝視訊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於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後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複核申請。

6.體檢後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資訊,否則在填報志願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影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佈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後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承諾人:x

  20xx年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6

我是報名參加20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報考資訊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同意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違反上述承諾,根據《衛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自願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簽名:

  20xx年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7

我已仔細閱讀xx省20xx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相關政策和違紀違規處理規定,清楚並理解其內容。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及20xx年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政策。

二、準確、慎重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並對自己的報名負責。

三、誠信報名,如實填寫報名資訊,不虛報、瞞報,不騙取考試資格,不惡意註冊報名資訊,不干擾正常的報名秩序。

四、誠信考試,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考後不散佈、不傳播考試試題,不參與網上不負責任的議論。遠離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法高壓線,避免一次作弊,悔恨終生。

五、誠信履約,珍惜機會,不輕易放棄,珍惜信譽,認真對待每一個招考環節,認真踐行每一項招考要求。特別是進入面試環節後,不臨時隨意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取資格,以免錯失實現職業理想的機會,影響其他考生權益和招錄機關的正常補員需求。

六、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後果,我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

我是報考參加20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報考資訊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信守信。

四、同意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違反上述承諾,根據衛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自願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9

為了加強學校的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我校進行誠信考試的主導作用,響應學校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通訊工具、詞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不抄襲他人答案。

五、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七、如有不誠信行為,願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0

我已認真閱讀並知曉了本次考試的有關規定,鄭重承諾:

一、同意報名組織機構或報名點讀取本人居民身份證資訊、採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徵資訊;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資訊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責任由本人承擔。

二、報名(選課)後不變更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資訊,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資訊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三、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訊號遮蔽儀和安裝視訊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

四、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留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五、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後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考生如對公告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後3日內,向考點所屬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高校)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

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影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事實,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考生如對公告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後7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

特此承諾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1

親愛的同學們:

人無信則不達。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一切道德的基礎。誠實守信是一種道義,是一種準則,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聲譽,更是我們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一環。

然而,在校園中,在本該公平、肅靜的考場上,究竟有多少雙手隱祕而又堂皇的伸向了手機、課本、資料……,有多少雙眼睛選擇了無視、漠視,又有多少嚮往公正的心靈在泡沫般的成績呈現的斑斕色彩中迷失、盲從,於是舞弊之風愈演愈烈。

在誠信的航道上,我們雖未放棄,卻已停止了努力。僅為了一時虛假的榮耀,心口不一地諒解著自己日趨醜陋的心靈。

已經忘記了初入學時奮戰三年創造輝煌的決心了嗎?可以忽視每次邁出家門時親人眼中深深的期冀嗎?面對一次次檢測性考試真的沒有勇氣直面真實的自己嗎?

儒家講“君子慎獨”!君子即便在獨處時也能謹慎不苟。巴金也說過:“即使在說謊成風的時期,人對自己也不會講假話。”

誠信是朝向內心的,撒謊的人唯一騙不了的就是自己!考試舞弊者究竟是騙了誰呢?虛假的成績在我們的生命中有何意義?失去了誠信的人生,一定沒有成功的可能。

如果說誠信是一種責任,那責任是對自己負責,是要我們慎重的承擔生命的意義,擁有充實且真實的人生。作為一名高中生,完全應該有能力以誠信的原則誠實做人,誠實做事,嚴格自律,自我約束,在無人監考的考場上真誠的面對自己,不為所謂的“好成績”違背考試真意。

為此,我們將在年級即將進行的這次階段學習檢測中施行“無人監考、誠信考試”措施,並向廣大同學發出以下倡議:

認真複習,積極備考。考試是反映學生學習能力和學習效果的重要手段,希望全體同學能夠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妥善安排複習計劃,合理安排複習時間,提高複習效果。

文明考風,誠信應考。遵守考紀、誠信應考、互相激勵、互相督促,是每一位學生應盡的義務。考試作弊不僅是自我否定、缺乏自信的表現,更是對誠信品質的踐踏,是道德信仰的缺失。作為一名中學生,我們不僅僅需要優異的成績,更需要真誠的品格和高尚的人格。

自我約束,嚴於自律。“讀書立品,誠信為本”,希望全體同學能夠自立自律、自我約束,通過認真複習獲取優異成績,杜絕通過投機取巧,違反紀律,違背誠信原則等獲取考試成績的行為。

親愛的同學們,也許我們曾經輸在了起跑線上,也許我們現在還沒有找到奮進的方向,也許面對一道道試題我們會茫然無措,但是,任何時候,我們都不該輸掉生活的信心和勇氣,更不應輸掉我們的人品和人格!何況,我們的人生畫卷還僅僅是翻開了一點卷軸!

親愛的同學們,讓我們共同努力,一起讓舞弊行為遠離校園,共同讓誠信常駐心間!

就讓我們用紮實的知識、求實的態度、頑強的拼搏精神,向自己、老師、父母交一份完美的答卷,書寫一個毅力頑強、意志堅韌、人格高尚、品格高貴的形象吧。

為此,我們共同承諾:自我監督,誠信考試;不怕失敗,積極進取!

  承諾人:

  20xx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2

我是xxx中學學生,在學校的各類考試中,本人作如下鄭重承諾:

1、我已認真閱讀了《誠信考試承諾條款》,我對以下內容知曉、認可,並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

2、保證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所填寫的個人資訊真實、準確。

3、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xxx

擔保人(家長簽字):xxx

  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3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後,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訊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並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考生號:

  考生 (簽字):

誠信考試承諾書14

為維護普通高中招生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強化考生的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中的下列內容,並簽字認可。

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就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訊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菸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資訊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儲存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裝置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攜帶具有傳送或者接收資訊功能的裝置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資訊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三)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

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4、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裝置;

5、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二、考生須知

1、考生應講誠信並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景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憑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塗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首先看清試卷總頁碼,清點試卷總數眷查有無缺頁、漏印、破損、字跡不清等,然後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准考證號、貼上條形碼等。凡漏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5、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6、開考訊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每科開考15分鐘後(外語科目開考後)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後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7、在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型別和顏色字跡的筆。

8、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我已閱讀上述有關考試規定,保證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接受各級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按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進行處理。本人報考時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如有不實,後果由本人自負。

XXX

  XX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5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xx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資訊,並知曉: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訊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xx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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