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自考生物化學課程考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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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教育為主的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全國自考生物化學(三)課程考試說明。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考試大綱》的要求以及全國統考課程命題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說明。

全國自考生物化學課程考試說明

一、課程性質和考試目標

1.課程性質

《生物化學(三)》(課程程式碼:3179)課程是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護理學專業(專科)的基礎醫學課程,是向自學者傳授和培養生物化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應用能力而設定的一門主幹課程。

2.考試目標

通過自學和考試,使自學者比較全面系統地掌握醫學生物化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並聯系實際強化訓練,從而提高對疾病的認識,提高臨床診治和護理水平。

二、考試內容

本課程的考試內容以課程考試大綱為依據。其內容為:

第一章“蛋白質的結構和功能”需要掌握:蛋白質的生理功能、分子組成、分子結構;蛋白質與功能的關係;蛋白質的分類及重要理化性質。

第二章“核酸的結構和功能”需要掌握:核酸對生命的重要性;核酸的分類、分子組成、分子結構和重要生理功能;核酸的重要理化性質。

第三章“酶”需要掌握:酶的分子組成、分子結構與催化作用;影響酶促反應速度的因素;酶的分類與命名;酶對機體代謝的重要性及酶學知識在臨床疾病病因分析、診斷、治療中的應用。

第四章“糖的代謝”需要掌握:物質代謝的概念及其與生命活動及疾病的關係;血糖的來源和去路;血糖的調節;體內糖分解代謝的無氧酵解、有氧氧化、磷酸戊糖途徑及糖原合成與分解;糖異生途徑。

第五章“脂類的代謝”需要掌握:脂類的消化、吸收和分佈;血漿脂蛋白的組成和脂類在體內的重要生理功能;甘油三酯、磷脂、膽固醇的代謝;脂類代謝與疾病的關係。

第六章“生物氧化”需要掌握:線粒體內生物氧化體系(呼吸鏈);氧化磷酸化,ATP的產生及影響氧化磷酸的因素;二氧化碳的生成。

第七章“蛋白質和氨基酸的代謝”需要掌握:蛋白質的營養作用、蛋白質的消化、吸收和腐敗;氨基酸的脫氨基作用;氨的來源和去路;鳥氨酸迴圈;一碳單位代謝;含硫氨基酸及芳香族氨基酸的代謝。

第八章“核酸的代謝”需要掌握:核苷酸的代謝;DNA的生物合成;RNA的生物合成;基因工程與聚合酶鏈反應。

第九章“蛋白質的生物合成”需要掌握:蛋白質生物合成體系的組成及作用;蛋白質生物合成的基本過程及影響因素;基因表達調控。

第十章“物質代謝調節”需要掌握:人體代謝調節的三級水平;細胞水平調節的別構調節和化學修飾調節;激素調節的調節模式,自考資訊《全國自考生物化學(三)課程考試說明》。

第十一章“水和無機鹽代謝”需要掌握:水和無機鹽代謝的概況;組織間水和無機鹽的交換與代謝平衡;水、無機鹽和微量元素與人體健康及疾病的關係及激素調節。

第十二章“酸鹼平衡”需要掌握:酸鹼平衡的概況;體內酸鹼物質的來源及機體體液、肺、腎在酸鹼平衡調節中的作用;酸鹼平衡失調與臨床醫學的關係。

第十三章“血液生物化學”需要掌握:血液的'化學成分與疾病的關係;血漿蛋白的基本功能;血漿蛋白的分類;血紅素的合成要點;鐵代謝;血紅蛋白的氧結合曲線。

第十四章“肝膽生化”需要掌握:肝臟在物質代謝中的作用;膽色素代謝;膽汁酸鹽代謝;生物轉化作用。

三、考試命題的原則

1、命題標準

堅持質量標準,注重能力考查,使考試合格者能達到一般普通高等學校同專業同課程的結業水平,並體現自學考試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要目標的特點。在題量上保證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夠在規定的考試時間內完成全部試題的回答,並有適當的時間檢查答案。

2、考試依據和範圍

(1)以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頒發的本課程自學考試大綱(見章有章主編《生物化學》第216-238頁,北京醫科大學出版社2000年出版)為考試依據。

(2)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指定的統編教材《生物化學》(章有章主編,北京醫科大學出版社2000年出版)為考試必讀教材)。

(3)命題內容覆蓋各章。

3、本課程考核的知識與能力的關係

《生物化學(三)》課程考試,應考核應考者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以及聯絡實際、運用所學的理論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確保考試合格者達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專業相同課程的結業水平。

考試工作應引導社會助學者全面系統地進行輔導,引導應考者認真、全面地學習指定教材,系統掌握本學科知識,培養和提高運用知識和技能、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重點與覆蓋的關係

試題覆蓋到各章,重點章節的內容佔試卷內容比例為50-60%.

四、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1、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答卷時間為150分鐘,採用百分制,60分為及格線。

2、考試的題型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論述題。

3、本課程在試題中不同難度要求的分數比例為:容易20%,較易35,較難35,難10%.

4、本課程在試題中對不同能力層次要求的分數比例為:識記佔20%,領會佔30%;簡單應用佔30%;綜合應用佔20%.

5、本門課程有無特殊要求(包括考生可攜帶的工具):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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