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教育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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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教育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安全教育的應急預案

學校安全教育的應急預案1

為了切實貫徹執行《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的通知》與市、教育局、教育辦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保護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在積極預防的基礎上,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領導指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主任、科任老師及xxx(保安)

二、等級劃分:

一般事故:房屋發生區域性開裂、傾斜現象,有倒塌危險。

重大事故:房屋已經開始壓塌或者區域性已經倒塌,將會引起大面積倒塌的危險。

三、應急流程:

一般事故發生時,及時廣播通知全校處於應急狀態,終止上課,啟動應急預案。班主任與副班主任立即趕赴教室組織學生進行疏散,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並隨時關注事故的變化,避免擴大。

流程:警報——疏散——報告——總結

重大事故發生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在堂教師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立即趕赴本班教室進行組織。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報警(廣播室教師或者電話旁的教師),廣播或者長時間的電鈴為警報訊號,認真做好事故後期處理。

流程:報警——疏散——報告——搶救

四、其他事宜:

1、倒塌事故發生時間如果是下班時間,在校教師與門衛應及時報告校領導,及時組織搶救與事故處理,流程不變。

2、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應把疏散學生放在首位。

3、事故發生後,組長負責向上級與相關部門報告,副組長與組員負責組織人員疏散及救助。

4、人員疏散:

學生疏散時要以有序迅速為原則(不帶書包、不拖時間);

教師應在最後離開危險區域;

教學樓通道為東西樓梯,由班主任組織有序進行,疏散順序為:一樓四個班——二樓(東為202、203班,西為301、302班)——三樓(東為401、402班,西為501、502班)——四樓(東為601班,西為602班),臨時聚集地點為校外公路旁,指揮小組指定教師進行人員清查與紀律監督。

5、協助疏散:

確保樓梯口的暢通,門衛應及時開啟校門;

操場學生應臨時組班,不回本班教室;

各班負責人疏散學生後應及時清點人數,報告領導小組,排查遺漏學生。

6、傷病救助:

發生事故後,傷病人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由曉霞老師總負責。

不提倡在警報解除前進入倒塌現場進行搶救,而應在專業搶救人員的指揮下進行。

事故發生後,指揮小組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特別是受困或者受傷學生家長,妥善處理後期事項。

學校安全教育的應急預案2

為了加強與改進學校安全檢查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排危搶險或者實施求教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教師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的領導與成員聞迅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教職工及搶險救災組人員迅速疏散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的同時,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主要是小賣部的零食)。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的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查。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的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的,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五)、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與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或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裝置,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教室、辦公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與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注意個人衛生,增強抗病能力。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與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覆校。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安全第一,學校經請示後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的教育活動,都應及時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擴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與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將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式彙報。

(七)、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暴炸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八)、其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學校、家庭與有關部門報告。

3.注意事故現場保護,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

4.妥善處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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