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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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麼制定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8篇)

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1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x統領學生資助管理工作,堅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教育規劃綱要,推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程”建設,不斷改革創新,探索資助新機制。為辦人民滿意教育、促進教育公平而不懈努力,逐步向全體學生快樂學習、陽光生活、健康成長的目標邁進。

二、加大力度,認真做好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

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是一項極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我們要通過各種渠道,運用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切實抓好宣傳工作,使廣大師生人人皆知國家以及學校的資助政策體系,個個熟悉資助程式與辦法,確保我校學生資助工作順利有序地開展。

(一)要利用校園廣播、宣傳板、櫥窗等方式,宣傳國家各項資助政策及學校落實各項政策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在學校網站上宣傳學校各項資助政策及工作動態,並開展經常性的交流,解決學生提出的問題,隨時接受師生對我校學生資助工作的監督。通過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導向,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倡導師生關心弱勢群體,引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樹立信心、克服困難,積極樂觀地學習和生活。

三、完善制度,規範程式,確保學生資助工作制度化、規範化開展

(一)為了保證國家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的貫徹執行,進一步完善貧困生資助程式。確保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開展,本學年將在總結上一學年資助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突出各項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強制度的指導性,建立“雙線摸底、三級評審、學校公示”的貧困生受助資格評審機制,規範資助程式,確保資助工作有規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社會監督,杜絕人情、關係資助。

(二)緊緊抓住學生資助的貧困認定環節,規範認定程式,加強認定過程的規範管理,進一步細化經濟困難學生貧困認定辦法,規範認定程式,建立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庫,為我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要認真總結上一學年資助稽核工作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完善全過程監督的操作程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學生資助管理體系,使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真正成為惠及學生的陽光工程。

四、認真部署,紮實推進,做好xx年度學生資助的稽核、認定、發放工作

(一)認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資訊的收集和管理工作。10月份,學校召開救助工作大會,進行宣傳發動,貧困學生向班主任上交戶籍影印件、村委會出具的貧困證明、低保證等證明材料,並上交《淄博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表》,班主任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對本班提出申請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查核實,並逐個走訪瞭解學生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核實後,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查。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工作原則,認真做好學生資助的評定工作。通過檢視貧困學生家庭相關證件,調查瞭解學生日常表現、生活消費等方面情況的'基礎上,逐個進行走訪瞭解核實,嚴格規範程式,重點做好受助學生公示和全過程監督,通過公示,有效化解矛盾,瞭解學生日常生活開支情況、走訪家庭等,實現評定工作的合理與公平;同時,要堅持對整個評定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通過規範評定程式;通過公佈公示監督電話,及時聽取師生、家長、社會對評定工作的意見及投訴,及時快速地對家長投訴予以協調處理;組織各班主任就評定工作進行研討,總結經驗,形成較為系統的評定模式。

(三)嚴格稽核,做好資助學生資訊系統的網上填報工作,確保資助資訊上報的準確、及時。

1、嚴把貧困學生資訊的錄入關,確保學生個人資訊錄入的準確性、完整性。

2、嚴格按照《淄博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要求,認真稽核,確定受助學生名單及資助資金。按要求及時上報,做到不少報、多報、錯報一人,確保資訊的準確性

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2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加大財政投入支援學前教育發展的通知》(財教〔20xx〕405號)、《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財教〔20xx〕410號)和《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於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通知》(湘財教〔20xx〕75號)等檔案精神,從20xx年秋季學期開始,我縣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在園幼兒。為做好我縣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享受學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助原則

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建立以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為主體、幼兒園減免費用等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問題。

二、實施範圍

全縣公辦幼兒園和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包括託兒所、親子園等早期教育機構

三、資助物件

資助物件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在園幼兒,優先考慮城鄉低保戶家庭幼兒、孤殘幼兒、烈士子女、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幼兒、少數民族特困家庭幼兒、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或變故的幼兒。補助物件重點向農村幼兒園傾斜。

四、資助標準

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

五、經費來源

(一)財政負擔。學前教育資助所需資金由上級財政和縣級財政共同負擔。

(二)從事業收入中提取資助經費。幼兒園要從事業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資金,用於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三)鼓勵社會捐資助學。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助學,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六、資助資金的申請與撥付

學前教育助學金每學年初申請和評審,按學期發放,具體程式如下:

(一)監護人申請

每年的9月份,兒童監護人持戶口本及相關證件向就讀幼兒園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寧遠縣學前教育資助申請表》(附件1),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低保家庭兒童: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及影印件。

2.孤兒: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兒童福利證及影印件。

3.殘疾兒童(殘疾家庭兒童):提供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及影印件。

4.烈士子女:提供民政部門烈士子女的證明及影印件。

5.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子女:實際居住地鎮政府、村委會(社群)共同出具的相關證明或者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6.少數民族特困家庭幼兒: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兩份,實際居住地鎮政府、村委會(社群)共同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7.其他貧困家庭子女:實際居住地鎮政府、村委會(社群)共同出具的相關證明。

(二)調查摸底。

幼兒園評審小組對申請物件的家庭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摸底。

(三)資格審查。

幼兒園評審小組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對申請物件進行資格審查,並確定擬定人選。

(四)公示物件。

對審查符合條件的受助幼兒及其監護人名單要在幼兒園顯要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收社會各界監督。

(五)彙總報批。

公示期滿無異議後,各幼兒園按要求採集受助幼兒及其監護人有關資訊並彙總,填寫《寧遠縣學前教育資助彙總表》(附件2),由園長和幼兒園資助管理工作人員簽字後,加蓋幼兒園公章,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審批核準。

(六)撥付資金。

由受助幼兒監護人提供涉農惠農資金賬號,縣財政採取國庫統一支付的方式,及時足額將資助資金直接發放到受助幼兒監護人的銀行卡上。資金髮放到位後,幼兒園要組織家長在發放名單上簽字確認,並納入幼兒園賬務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在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等相關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由幼兒園具體實施。各幼兒園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幼兒作為一項落實國家惠民政策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各幼兒園園長要親自抓,並明確一名專人具體抓。幼兒園要成立由村(社群)幹部、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制訂具體工作方案,確保資助工作順利實施。

(二)落實工作責任。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實行園長負責制,各幼兒園要嚴格按照資助物件的界定標準、辦法和程式,組織評審,嚴把資格審查關,嚴禁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助資金。同時,嚴禁借發放補助資金之機,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三)建立資訊檔案。各幼兒園要建立受助幼兒的資訊檔案,將受助幼兒的有關材料(資助申請表、貧困證明材料、受助幼兒申請名單、發放名單、公示結果及資金髮放等有關憑證和其他資料)分年度建檔備查。

(四)加強監督檢查。財政、教育部門會同物價、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學前教育資助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擠佔、截留、挪用補助資金,虛報幼兒數騙取、套取補助資金,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等違規行為,由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其他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幼兒園要建立宣傳專欄,並通過多種形式宣傳資助政策,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3

20xx—20xx學年度在我園領導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學習、領會檔案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區、市、縣、有關幼兒園資助工作的各項政策,幼兒園通過拓展工作思路,不斷提高工作水平著力著力解決突出問題,繼續完善家庭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創新工作,強化服務,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園都能享受到這項惠民政策,為我園教育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在已有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現就20xx年秋期學前資助工作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學前資助是黨和國家的一項惠民政策,旨在幫助更多家庭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幼兒園在學前資助中堅持實事求是、以人為本的原則,認真貫徹國家的相關政策,加強科學管理,規範工作程式,突出工作重點,爭取學生資助工作取得更大進步。

二、主要措施

1、做好農村建檔立卡分困戶子女調查、整理工作,為資助行動提供可靠依據。

2、完善學前資助管理實施辦法,確保幼兒園的資助工作有章可循、落實到位。

3、加強學前資助的統籌安排。

4、加強學前資助政策的宣傳,本年度計劃以多種途徑宣傳學前資助政策,採用宣傳欄、發放宣傳單、班級Q群宣傳等形式開展宣傳工作。

5、規範檔案管理,本年度逐步完成檔案管理的規範和標準,從嚴、從細、科學地進行歸類、彙總,每個環節可追溯性強,確保各項工作有案可查、有據可依。

6、加強與上級主管部分的溝通,正確領會相關政策精神和操作規程,為園的幼兒資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據和技術支援。

三、工作重點

1、加大宣傳力度。

2、完善稽核和公示制度。

3、完善檔案管理制度。

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4

一、實施範圍

學前教育政府資助實施範圍為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公辦(含公辦性質)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包括託兒所、親子園等早期教育機構。

二、資助物件

學前教育政府資助物件為實施範圍內接受學前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包括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納入城鄉特困救助範圍的家庭子女、孤兒、革命烈士子女、殘疾幼兒以及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子女。各地(幼兒園)應根據市分配指標,合理界定資助條件,確定最後資助物件。

三、資助標準

學前教育政府資助標準原則上為每生每年1000元,各地(幼兒園)申請資助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年度在園幼兒數的5%,具體資助人數以市分配為準。

四、資金分擔

學前教育資助所需資金由市負責統籌落實。相關幼兒園要從事業單位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資金,用於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捐資助學,擴大經費來源,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資助為主體,幼兒園減免收費等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學前教育資助體系。

五、實施程式

(一)資助申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從20xx年春季開始按學年進行,分學期發放。每年9月開學時,符合資助條件的幼兒家長向就讀幼兒園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交低保證、殘疾證、烈士子女證明、孤兒證明等有效證件或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證明等相關證件及材料。

(二)物件評審。各幼兒園要成立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入戶調查的基礎上對提交的資助申請材料進行認真稽核,確定擬資助名單後,在幼兒園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要重新評審。

公示無異議後,各幼兒園統計彙總受助幼兒資訊及幼兒家長身份資訊,由園長和資助管理工作人員簽字後,加蓋幼兒園公章,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審批;各中心學校、市直幼兒園將審批的資助名單彙總後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核查並組織實施,實施結果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備案。

(三)資金髮放。市財政局將資助資金指標下達到各中心學校和市直幼兒園,各中心學校和市直幼兒園統一通過銀行卡的形式將資助資金直接發放到受助幼兒監護人手中。

(四)檔案管理。各中心學校(幼兒園)要將受助幼兒的有關材料(幼兒申請表、貧困證明材料、受助幼兒名單、發放名單、公示結果及資金髮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前教育資助政策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中心學校(幼兒園)要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組織好轄區內各幼兒園的資助評審工作,制定出臺適合本地(園)實際的實施方案,確保政策順利實施。要建立健全幼兒資助管理機構,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指定專門機構,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為這項惠民政策的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完善基本資訊。各中心學校,相關幼兒園要認真做好在園兒童資訊和受助兒童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完備的、可查的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檔案庫,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受助兒童資訊真實、準確、完整。對相關資助材料、發放記錄等要按照檔案和財務管理工作要求加強規範管理,並做好資助資訊的統計、上報工作。

(三)規範資金管理。各中心學校(幼兒園)要加強學前教育資助資金管理,實行專帳管理,單獨核算。要建立財務公開制度,按要求公開受助兒童資訊和資金髮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教育、財政部門將與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前教育資助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擠佔挪用資助經費、虛報兒童人數騙取補助資金等違規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5

為了加強我校學前教育資助管理工作,確保我校學前教育資助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上級補助方案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教育資助制度,實現資助政策在全園的全覆蓋,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教育強縣的客觀要求,是優化教育結構、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財政服務體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

二、組織機構

組長:孟素俠

成員:孫紅兵 劉傑

三、主要內容

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實施辦法

1、補助物件。家庭經濟困難的在園幼兒,優先考慮城鄉低保家庭幼兒、孤殘幼兒、烈士子女、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幼兒、少數民族特困家庭幼兒和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或變故的幼兒。享受入園補助政策的幼兒人數按照上級檔案分配的指標全鎮統籌分配。

2、資助標準。20xx年春,按資助物件保教費600每年,生活補助400每年標準。

3、操作程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評審程式組織評審。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學前教育資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段碧芳為第一責任人,為直接責任人。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靠的實施方案。幼兒園要將實施方案(要有幼兒園學費減免和社會助學的措施),上報中心學校備案。

2、加大宣傳力度。幼兒園要充分對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進行宣傳,召開好各種資助工作會議使黨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

3、完善基礎資訊。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學前教育資助工作,要設立資助工作辦公室,確定專人負責學前教育資助工作。資助管理員要根據有關要求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住處管理系統,在全國學前教育資訊管理系統中做好在園幼兒和受助幼兒基礎管理工作,根據幼兒數量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有關資料,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受助幼兒資訊真實可靠。

4、確保資金落實。要切實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資金的管理,確保及時發放、專款專用。同時各幼兒園每學期也要拿出相應的資金用於減免貧困幼兒的.學費,資助貧困幼兒。要廣開渠道,積極開展社會助學活動。

5、加強檔案建設。幼兒園制定資助檔案管理制度,設立專門的資助檔案。將上級的資助檔案、受助幼兒申請表、受助幼兒明細表、受助幼兒名冊彙總表、學前教育基本情況統計表、公示和發放照片、幼兒園經過公示的貧困幼兒減免學費簽字名冊和統計表以及社會助學等有關資料和資助工作情況分學期、分年度裝訂成冊,建檔備查。

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6

為貫徹落實《xx省教育廳xx省財政廳關於加快落實學前教育資助政策的通知》和《xx市財政局xx市教育局關於制定xx市學前教育資助工作暫行辦法(試行)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區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切實解決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的入園問題,促進我區學前教育發展,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範圍和物件

在xx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就讀且具有xx戶籍的家庭經濟困難適齡幼兒。

資助物件主要包括:重點優撫物件,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兒,農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兒,農村獨生子女,兒童福利機構孤兒,社會散居孤兒、父母雙殘或單殘的幼兒以及殘疾幼兒、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

二、資助標準

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在園時間200天計算。

三、資金來源

學前教育資助資金由市級與區級按3:7比例負擔。區財政將困難幼兒資助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專款專用。

幼兒園要從事業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資金,主要用於因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四、用途

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學前教育托幼費和餐費等在園期間費用。

五、申請與發放程式

(一)申請與評定在每年秋季學期開學一個月內,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向就讀幼兒園提出申請,填寫學前教育國家資助資金申請表(詳見附件1),並遞交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戶口本原件及戶主頁和幼兒本人頁影印件,家庭經濟困難證件原件及影印件。原始證件經幼兒園核對與影印件相符後,當場退給受助幼兒監護人,影印件一式兩份,一份上報到區教育行政部門,一份由幼兒園留存備查。

按照民主、公平、公開的原則,資助物件每學年秋季學期評定一次,春季學期根據資助物件變動情況進行個別調整和評定。對因退園、轉園等原因離開的幼兒,應停止助學金的發放。

幼兒園要成立資助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由園長、教職工代表和家長代表組成,人數不得少於5人。各幼兒園將資助評審小組的名單加蓋公章後,於9月20日前上報至xx區教體局316室。評審小組根據幼兒家長或監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實施方案相關規定,對提交的資助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稽核。評審結束後,幼兒園要將受助幼兒名單在園內顯著位置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老師和家長的監督。公示無異議後,由幼兒園統計彙總受助幼兒資訊(詳見附件2、附件3),連同申請材料的影印件(影印件上要註明幼兒園已稽核的字樣、並加蓋公章),經園長簽字同意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報至區教體局審批、彙總。彙總後由區教體局將資料(詳見附件4)上報xx市學生資助辦公室。幼兒園要將資助幼兒有關材料妥善儲存,並建立幼兒資助資訊檔案。

(二)資金撥付區財政將補助資金下達到區教體局,由其負責直接發放。

(三)發放方式區教體局採取通過銀行卡集中發放助學金的方式。幼兒園根據已審批受助幼兒的資訊,為其家長或監護人制發銀行卡,資金到位後,及時、足額、集中將助學金在每學期最後一個月發放到受助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資助銀行卡中。每名受助幼兒在學前教育期間最多隻能享受6個學期的'助學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力度。各幼兒園要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宣傳政策,要採取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將資助政策宣傳到幼兒園所有家庭,確保符合資助條件幼兒都能及時得到資助。

(二)落實工作責任。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實行園長負責制。各幼兒園要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要建立資助檔案,將幼兒資助申請表、貧困證明、公示材料、資金髮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三)嚴格工作程式。各幼兒園要認真對待資助工作,嚴格按照資助物件的界定標準、實施方案的程式,確定資助物件。幼兒園要加強幼兒學籍管理,確保資助資訊真實、可靠。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在資助工作中存在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行為的,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有關規定嚴肅查處並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7

一、基本思路:

以脫貧攻堅系列為指標,以全國、省市檔案依據,聚焦精準資助、資助育人,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考核評價導向,堅持資助政策公開、資助程式公開、資助名單公開、監督服務電話郵箱公開,堅持學生家長滿意度和放棄資助調查回訪監督制度,堅持“零差錯、零投訴、家長滿意”工作目標,在精準解讀把握政策、精準制定申請認定條件、精準摸底調查、精準實施認定程式、精準監督稽核、精準資金髮放、精準資助宣傳培訓、精準資訊平臺錄入等方面聚焦發力,在資助育人與德育教育、教育教學、資助程式相結合、開展愛心傳遞品牌活動下功夫,全面貫徹《歷城區學生資助管理標準》,對標對錶找差距,加強監督抓落實;

健全和完善組織機構,完善各項制度機制,提升學生資助規範化管理水平,實現“不漏掉一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讓每一個孩子接受公平教育”的莊嚴承諾。

二、重點工作

1、全面學習貫徹《歷城區學生資助管理標準》

(1)組織學生資助負責人、資助工作者全面學習《歷城區學生資助管理標準》,熟知《標準》內容,用《標準》指導工作。

(2)健全學生資助組織機構按照規範標準,健全學生組織機構,配齊工作人員;

健全認定組織,明確各組織機構和人員職責。

(3)精準完善制度機制建設根據《歷城區學生資助管理標準》,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實際,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國家免學費、免保教費、國家助學金、生活費補助、社會資助等實施細則、管理制度;

完善網格化管理制度,明確各責任區責任人,修訂責任人職責要求(10月底前報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精準業務培訓落實區、街鎮教辦、學校三級培訓制度。區學生資助中心舉辦學校、幼兒園、教辦學生資助專題培訓,學校舉辦班主任、資助工作人員進行專題業務培訓,對德育、團隊工作者、任課教師傳達資助育人標準要求,精準確定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重點、培訓人員,增強業務培訓的針對性、時效性。

2、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各街道教育辦、中國小配齊學生資助各類組織機構和及人員的基礎上,劃定各項各級責任區,明確責任人和職責要求,作為履職盡責的.依據。

3、全面加強資助育人,構建全方位資助育人體系

(1)將資助育人貫穿學校德育、教育教學、學生資助全過程,融入各項計劃和工作中,做到“三個結合”“五個優先”。

(2)開展“愛心傳遞品牌”活動。紮實開展結對幫扶、家庭訪問解困、扶貧日送溫暖、勵志案例徵文宣講等愛心傳遞活動。

(3)完善實施獎助學金制度。區教育和體育局繼續實施勵志獎學金制度,擴大獎勵名額,加大獎勵力度。

4、加強宣傳工作

(1)完善學生資助宣傳方案和工作計劃,認真落實“兩封信”“兩節課”等宣傳制度,做到資助政策、認定程式、受助名單、監督服務電話郵箱“四公開”,確保學生及家長知情權、申請權、參與權、監督權,將資助政策、認定條件程式入戶到家,將資助規範、管理工作規範等入校上牆。

(2)積極宣傳資助成果。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宣傳資助成果、勵志故事等,提高教育美譽度。

5、加強監督考核認真落實法人代表第一責任人和責任區責任人制度,堅持學校、教辦、區三級稽核、三級調查回訪制度。堅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完善學校考核評價辦法等。

三、主要工作安排8月:

1、辦理大學生助學貸款;

2、制定《歷城區學生資助管理標準》等制度。

9月:

1、學校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細則》等各項制度;

2、制定報送學生資助計劃(含資助宣傳、資助育人等),組織學生資助培訓、宣傳、個人申請、評審認定、公示等;

3、組織區級、校級業務培訓;

4、辦理大學生助學貸款10月:

1、組織街鎮、區學生資助資料稽核展評。

參加街鎮稽核展評單位:全體中國小幼兒園,時間:認定公示前;

參加區稽核展評的單位:抽取各街鎮中國小幼兒園各1所、高中中職、部分割槽直國小、國中學校。

2、組織區級稽核、彙總、資金申請等。

3、開展國家扶貧日活動,舉辦勵志獎學金髮放儀式。

11月:

資助銀行卡資訊收集稽核、資金髮放、助學貸款催款。

12月:

1、收集資金落實報告等資料。

2、開展助學貸款催款工作。

3、組織學校年度考核,方法為:自評+區複評,區級複評辦法:各街鎮抽查一處中學、國小、幼兒園。

20xx年1月:

1、開展冬季春節送溫暖活動。

2、報送資助工作總結。

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8

為貫徹落實《xx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和《xx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xx——20xx)》有關要求,完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切實解決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難問題,促進學前教育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資助物件

資助物件為在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具體包括:

1、重點優撫物件;

2、城鄉低保家庭幼兒;

3、兒童福利院機構孤兒及社會散居孤兒;

4、父母雙殘或單殘、家庭主要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造成生活困難的幼兒以及殘疾幼兒;

5、因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

6、其他經濟困難的幼兒。

二、資助標準

對在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

三、資助程式

(一)資助申請

申請資助物件需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每年9月開學時,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及在園幼兒家長向所在幼兒園提出書面申請,詳述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主要原因,並持申請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加蓋公章並加註意見(承辦人簽字)並填寫《壽陽縣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申請表》。

2、提交戶口本影印件(受助人、監護人和戶主頁);如果幼兒掛靠他人戶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證影印件,監護人身份證影印件。

3、重點優撫物件、低保家庭幼兒、孤兒、殘疾幼兒須提供有效證件(“烈士證”、“低保證”、“兒童福利證”、“殘疾人證”等相關證件。

(二)、資助稽核

1、各幼兒園要成立家庭經濟困難資助工作領導組。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領導組對提交的資助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審定,確定擬資助幼兒名單,在幼兒園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

2、公示無異議後,由幼兒園進行填寫《壽陽縣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資訊登記表》,並上報縣教育、財政部門。教育、財政部門稽核確認後,按同級財政部門預算管理和財政資金支付管理的規定,通過銀行撥付補助資金。

(三)資金撥付

各單位收集受助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銀行賬號(農商銀行),待資助資金到位後直接撥付至受助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銀行帳號中。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補助資金。

四、工作要求

1、完善幼兒資訊建設。各幼兒園要認真做好在園幼兒資訊和受助幼兒資訊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完備的、可查的.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檔案庫,實行動態管理,確保資訊準確、完整。

2、加強資金管理。資助經費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對資助工作負主要責任。幼兒園要嚴格加強資金管理,結合實際制定資助經費管理細則,配備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資金的發放及名冊登記、檔案保管工作。資助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幼兒園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補助資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虛作假騙取補助資金。學期末或學年末幼兒園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資助資金情況,接受老師及幼兒家長的監督。

3、各幼兒園要制定本園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實施方案,並上報教育局稽核備案。

4、嚴格檢查監督。教育、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對資助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幼兒園加強管理、規範程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幼兒得到補助。對截留、挪用、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補助資金等行為的,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5、加大宣傳力度。各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工作,充分認識建立學前教育資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義,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使群眾廣泛知曉受助的權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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