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讀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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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一本名著以後,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寫寫讀書筆記了。到底應如何寫讀書筆記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哈利·波特》讀書筆記,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1

在遙遠的西方國家,有一座神祕的9 3/4站臺,這裡的列車可以通往一座魔法學院—霍格沃茨,而一切的故事也要從這裡說起。

哈利原本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男孩,直到他接到來自霍格沃茨魔法學院的入學通知書,一切都變的不一樣了。在這裡他認識了很多朋友,見識了許多事情,最終在眾人的幫助下,成功的擊敗了當年殺害他父母的凶手—伏地魔。

這本書裡所發生的故事精彩至極,讀過之後讓人回味無窮。通過這本書我能感受到他們就是一群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我能體會他們的情感,感同身受他們的愛恨情仇。我看書的過程就是和主角並肩作戰的過程,故事結束了,我懸著的心也隨之放了下來。

我之所以說我真切的感受到他們是一群有血有肉的活人,是因為他們的形象讓人感到親切:哈利勇敢,自信,大無畏;羅恩忠誠;郝敏聰明;韋斯萊兄弟頑皮。他們優點突出,但也都會犯錯,都有另一面,哈利有時也會感到焦慮和無助,理性的郝敏也有崩潰的時候,隨性的韋斯萊兄弟也有認真的一天。

綜上所述,這是一本讓人看了就放不下的書,也許它也有不完美的地方,但它始終吸引著我。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2

“好漢”這個詞大家一定很熟悉,生活中充滿了形形色色的好漢,喝不醉酒的、扶老奶奶的、會賺錢的、講義氣的,現在,我將把大家帶入《哈利。波特與火焰杯》中尋找互幫互助的好漢。

三年的學習和磨練過去了,哈利逐漸長大了,新學期開學之前,哈利和好朋友們一起去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盃,無意中發現了已經消失30年的黑魔標記,一團陰雲籠罩住了哈利的心頭。霍格沃茨是哈利心目中永遠的伊甸園,然而,朋友間的友情是那樣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好像小孩子的臉,一會兒哭,一會兒笑……哈利渴望與秋。張共同走進一個故事中,可惜,這個朦朦朧朧的憧憬卻遭到了小小的破壞。哈利決心當一個普普通通的學生,但這似乎是不可能的,黑魔的陰影像一隻大蝙蝠一樣盤旋在哈利心中揮之不去,種種神祕事件一步步把哈利推向了伏地魔。哈利渴望完成百年不遇的三強爭霸賽中三個驚險艱鉅的專案,誰知整個競賽是一個天大的陰謀……

驚險的比賽第一環節快要開始了,在哈利的老師“瘋眼漢”的鼓動下,海格帶著哈利提前看到了第一個專案中要出現的角色——火龍,一根小木棍對一隻 50米高,全身覆蓋鱗片與尖刺,會噴火的巨龍。參賽的另兩個學校的校長布斯巴頓和德姆斯特朗也都看到了火龍。不知道這一個比賽專案的只有賽德里克·迪戈裡一個人了。為了起點平衡,哈利居然把祕密告訴了無助的迪戈裡,幫助他取得了第一名。

有了別人的幫助就是不一樣,就像大冷天中得到了一捆木柴一樣。赫敏及時幫助哈利學會了一個讓哈利成功過了第一關的咒語——飛來咒。哈利解放的小精靈多比在比賽開始前10分鐘雪中送炭,給予了及時的幫助。沒有這些幫助,哈利無法成功。

哈利、赫敏、多比、假穆迪、迪戈裡,書中互幫互助的好漢一個又一個,看過這本書的你難道不想當一個這樣的好漢嗎?快行動起來,幫助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吧!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3

讀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後一本:死亡聖器。有個想法浮現出來:“一切聖賢,皆因無為法而有差別。”帶點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為什麼?因為能和其中的某種東西產生共鳴。這種東西就是:除了我們感知的面貌之外,世界還另有面貌。或者說,我們所感知的面貌,其實,並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說,所感知的世界,其實並非如此這般的世界。因為這點共鳴,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讀下來了。

在這本“迎合世俗,並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說裡面,看了什麼呢?當然,首先看常識世界之外,另有無數“平行”的世界,而它們都是合而為一的,所以說,它們是“重疊的”,也沒有錯。很多“麻瓜(凡夫)”認為不可能的事情,瘋狂的,怪誕的,其實,都是合理而符合邏輯的。

相對於我們從未認識的領域來說,我們所認識的,其實,滄海一粟,非常狹隘。我們其實不知道事情為何發生,以及究竟如何發生。但在我們內心,始終潛伏著一個聲音:有種力量,能夠凌駕於這一切之上。那種力量,在小說中表現為魔法,在現實中表現為權力、科技,或者,神通,諸如此類。

因為我們內心的深處,始終感覺這個魔幻世界的存在,這種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麼多人會喜歡魔幻小說。——那麼多人,其實都知道,我們就是魔法本身。只是,並不知道,我們自己全都知道這一點。

然後,還看了犧牲。為了祂人的利益而徹底犧牲自己,放棄一切,進入死亡,這種行為具有非常不可思議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強悍的魔法,都對它無可奈何。可以說,這種行為具有“催伏一切惡魔”的力量。即使是觸及這樣一種念頭,這樣一種潛質,也能令強悍的惡魔覺得非常虛弱,不能忍受。事實上,哈里波特就是靠這種力量生存下來,並且戰勝了強大的對手的。在最後決戰的生死關頭,祂一次選擇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選擇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語。祂選擇了不傷害。結果,祂戰勝了每次都選擇索命惡咒的魔頭。而那個魔頭也並不死於哈里波特的魔法技術,而死於自己的傷害之心發出的惡咒,害人就是害己。這裡又一次重複了這個古老的故事。這故事被說過很多遍,但幾乎所有的人,特別是我,都並不真的相信,儘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後,還看了對死亡的恐懼,對永生的渴望。七個魂器的出現和毀滅,說明“追求永生”的行為會障礙本有的靈性,分割整體,並且,也將最終破滅,而三件死亡聖器:最強大的死亡魔杖、復活石、隱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徵意義,雖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讓它具有這些象徵意義的。

但作品其實也都並非作者所寫的,它來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處,最後,哈里波特成為三件聖器的主人。祂的選擇是:只留下父親傳下來的隱形衣。——那是真正能戰勝死亡的東西:讓別人進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這種權力非常強大,但並不能帶來如期的效果。最後,真正能夠戰勝死亡的,是放棄這種權力,並且“隱形”。

“隱形”這個魔法詞彙,其實底蘊深邃。它意味著從現象的世界隱沒,也意味著,隱藏在現象之中。能從現象的世界中出離,並因為出離而發現隱藏在現象之中的祕密,這才是戰勝死亡的最後那件聖器。

古往今來,有數不勝數的故事說“隱形”。而且,在中國,很多知識淵博的人,有強烈的心願希望“歸隱”。這都是一種意思的不同表述。從這個角度來說,哈里波特毀滅魂器(其中一個就是祂自己的身心),選擇隱形衣的過程,就是修道覺悟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放棄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經歷的課程,——而且,需要反覆經歷。反覆很多次,無數次。就像我們每一個人,都曾經無數次地經歷。——直,畢業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間那種“雙頭鳥”式的命運關聯,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讓我想“共命之鳥”這個詞。事實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鳥”,都有兩個頭。一個頭只喜歡吃有毒的東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個頭。而另外一個頭,只吃香美潔淨的東西,並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個頭。兩者共有一個身體。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彌陀佛,和諸佛菩薩之間的那種關係,或者說,也就是“三身”之間的那種關係。

作者在書寫故事的時候,很多東西並非刻意“構思”出來的。其實在寫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這一切。所謂寫作,只是讓它流淌表面上來,如此罷了。事實上,凡是看上去並不拙劣的東西,都不是“構思”出來的,而是“本來就知道”的。作者“本來就知道”,也“本來就知道”,所以,當它表述出來的時候,雙方就能產生共鳴,“祂寫出了我心裡的某種東西!”而這就是寫作和閱讀之所以出現並存在的基礎原理 :本然。符號主義認為,一切藝術創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種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記憶,指向我們本來就是的,那樣東西。那個“一”。

事實上,畢加索的畫、達利的創作,諸如此類的很多東西,也和哈利波特這樣的作品一樣,都是在表述著我們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並非是我們所感知的那個樣子。諸相非相。

從這個角度上說,一切偉大的藝術家,也可以說,都是大禪師,是普度眾生的菩薩,而且,是並不覺得自己正在普度眾生的“無相”大菩薩。長久以來,一直並不知道,為何與生俱來就有那種強烈的寫作慾望,為何與生俱來總是感覺需要有所表達,一直不知道這種動力來自何處。現在,應該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覺的自覺,是本覺自覺的形式。或者說,那就是本覺。千言萬語,都不過是在寫著一句話: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獨尊。

萬紫千紅總是春。事實上,一切作品本來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隱形衣的。甚至對於作者本身來說,它也同樣是隱形的。具有識別隱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4

若有人問我最喜歡哪套書,我肯定會毫不猶豫地回答——《哈利·波特》,非他莫屬,用網路上的話叫——“哈迷”。

讀了《哈利·波特》,我才覺得我對西方文化的無知。我以前從來都不知道會噴火的邁拉喀,讓人覺得恐怖的攝魂怪,直視對方就能把對方置於死地的蛇王……

書中不僅有一幫令人敬佩的神奇動物,還有各種各樣形形色色的男女巫師。這是一個我從未涉及到的魔幻世界:模樣雖然不太中看,但是非常令人佩服的瘋眼漢穆迪;英俊瀟灑,哈利·波特最喜歡的教父——小天狼星;還有熱情好客,雖然不是很富有,但非常善良的韋斯萊一家,調皮的韋斯萊兄弟,全年級第一的赫敏,令人尊敬的阿不思·鄧不利多教授,嚴格的麥格……這些人物都是這部作品裡的靈魂。

我並不討厭這部書的壞人,相反,覺得那些反派人物很可憐。伏地魔雖然殘害了那麼多人,那樣令人害怕,但也不能怪他。他的外祖父,斯特萊林的傳人,是出了名的暴力、貪婪。而他的父親,仗著家裡有錢,非常勢利。伏地魔變成如此,我也不奇怪。再說他的母親從小就拋棄了他,讓他在孤兒院過了11年……

哈利·波特的死敵——德拉科·馬爾福,他們雖然仇恨對方,但是,馬爾福不是受了伏地魔的壓迫才如此嗎?在鄧布利多危在旦夕的時候,他不是也沒有殺鄧布利多嗎?這是他的良心與懺悔,他並沒有那麼邪惡……

而哈利·波特,是最令我佩服的一個人。他的精神與勇氣,超出我的想象。他不顧權利、金錢、慾望,終於完成了他的使命——打敗伏地魔,這是何等的勇氣呀!這就是《哈利·波特》神奇的地方,它真的具有非凡的魔力!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5

一個長著棕色頭髮,鼻樑上帶著一副寬邊眼鏡,額頭上有一道形如閃電的疤痕的男孩。擁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飛行的魔法掃帚。他是誰?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書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這本書中,一切都是那麼神奇:比如隱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別人既看不見你的形,也聽不見你的聲,肆無忌憚的隨意走動,卻不會被人發現。還比如:那裡的信件都是由貓頭鷹送的,當貓頭鷹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時,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資料。因為,信會把資料全部讀出來。怎樣樣!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這個故事的主角,他是個善良、富有正義感和同情心的男孩。當他遇到解決不了的難題時,他必須會想辦法解決。當他遇到危險的時候,他不退縮,還機智鬥惡。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們應對黑暗勢力的那種勇敢。

這本書告訴了我們,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樣。遇到解決不開的問題時,不管想什麼辦法,必須要把問題給解決。遇到危險和困難時,不能慌張,要勇敢的去應對。只要堅持不放下,就必須能成功。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6

在這套叢書中,很多人喜歡哈利波特的第一部,我卻獨獨鍾情第三部《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囚徒》。

每次看到這一本書的結尾:“我,小天狼星布萊克,哈利波特的教父,特此同意他週末去霍格默德村。”我總忍不住掉眼淚,感動於布萊克的愛,感動於他與哈利彼時的幸福。

或許,悲劇的魅力就在這裡,不是從頭至尾的悲,而是剛剛觸到幸福的氣息,它卻又隨風飄逝。

小天狼星給了我很大的震撼。系列叢書每一部的主角都是哈利,但這一部,我認為是小天狼星。他帥氣,至少在詹姆婚禮上的他是英俊的,笑嘻嘻的;他孩子氣,“我莊嚴宣誓,我沒幹好事”、“大腳板先生願意表示驚訝:像斯內普這樣的傻瓜怎麼竟然成了教授”;他堅忍,在阿茲卡班的日子,在流浪的日子,因為信念而活著;他憂愁,由於自己的失誤,生命中最要好的朋友死去。所以,在他的身上,總是散發著淡淡的哀傷和謙卑。

誠然,連盧平和鄧布利多也知道叛徒在內部,他們的懷疑物件同樣是小天狼星。小天狼星不經審判就被扔進阿茲卡班。當冷冷的月光從窗戶裡照進來,他捲縮在牢房裡感受徹骨的寒冷。他被世人冤枉,最終當哈利知道了多年前的隱情,小天狼星是無辜的。

哈利想和小天狼星一起走,想像小時候一樣再去擁有家庭。但是小天狼星卻拒絕了,自己都東躲西藏的,又怎能給哈利一個家呢?當哈利說出:“可你是無辜的啊!”小天狼星沒有多說,只說了“你知道的,這就夠了。”不需要讓他們明白,只要你清楚,就可以了。小天狼星忘掉了夢魘般的13年,忘掉了世界的譏諷,卻不能忘懷哈利那充滿希望的臉龐。

小天狼星對哈利的愛如春日裡的陽光一樣讓人溫暖。他對哈利而言,就如父親一般。“世界不是分為好人和壞人,每個人的內心都有光明和黑暗,真正重要的是我們如何選擇,知道我們究竟是什麼人。”小天狼星總是在哈利迷茫時,給予他肯定和鼓勵。

而小天狼星的這句“你要記住,所有真心愛我們的人都會在我們身邊,他們永遠會陪伴著你,在你心中”即是鼓勵,又是安慰。愛有著非凡的力量,環繞相互愛著的人之間,無論是時間和空間。愛跨越時空,跨越維度。愛我們的人永遠不會離開我們。

在《哈利波特與鳳凰社》中,哈利接受完擅自使用魔咒的審判之後,正要去學校。變身為獸足的小天狼星趕到了車站和哈利見了一面。正當哈利擔心他的安全的時候,他卻說著:“我必須來送送你,對吧。”儘管在很多人看來,這場會面是小天狼星想拉哈利入夥鳳凰社的開端。

但是這句話能夠看出,小天狼星還是在盡力做一個教父應該要做的事情。新學期開學,送孩子上車站又是多麼令人感動的事呢,尤其是對哈利。這讓我想起朱自清的《背影》。無論是父親替兒子買橘子時在月臺爬上攀下時的背影,還是小天狼星這個教父一句平淡的“我必須來送送你”,細膩真摯的父愛讓人感動。

小天狼星,就算他被整個世界冤枉,但始終記得自己的初衷,並且一直堅持自己對的事情,至始至終地關愛保護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7

我一口氣讀完了《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這本書,它將我帶入了一個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結束了這段旅途之後,許多新的思想一擁而,使我受益匪淺。

哈利波特,一個受千萬孩子喜愛的名字。他,一出生就被可惡的伏地魔給詛咒了,他的媽媽為了救他,犧牲了自己,在他的額頭上留下了一道疤。善良的鄧不利多教授將他放在了麻瓜世界,並讓得思禮夫婦收養了他。直到海格來找他,告訴了他的身世,矇在鼓裡的哈利波特決定離開得思禮夫婦,去霍格沃茨魔法學校就讀。就這樣,哈利波特開始了他的魔法旅程。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學校讀書,他結識了兩位好友——羅恩、赫敏,也樹立了死對頭——馬爾福。後來他發現了魔法石,還一舉挫敗伏地魔,還因為他們這個鐵三角格蘭芬多學院贏得了學院杯??????

福樓拜曾經說過:對不幸的命運越是抱怨,越是覺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覺得恐懼,不如去面對它,迎戰它,使一切低頭稱臣,使燦爛的花朵盛開在艱苦耕過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這樣,他勇敢的面對困難,頑強地與伏地魔戰鬥。我們要相信“車道山前終有路,船到橋頭自然直”這句話,唯有經過無數挑戰的人才能成功,正如溪水流向大海時,有阻礙、不平,才創造出了美妙的歌聲。我們的道路是曲折的,不平坦的,但是我們不能向困難低頭,我們要向哈利波特學習,做一個勇敢面對困難,挑戰困難的人。

在現實生活中,我經常會遇到一些挫折,而害怕去面對。一次,我獨自在家。不知怎麼的,這一天家裡靜的可怕。忽然,我聽見家中“砰”地一聲響,我立即躲到棉被裡。過了一會兒,我爬起來,向四周望了望,什麼也沒有。哎呀,根本就是我多慮了。看!我是多麼地膽小。在學習上,我最大的毛病之一就是上課不敢舉手,因為我怕回答錯誤。其二就是擔心上課時老師叫到我回答問題,因為有時我還沒有想好如何回答。自從我讀了《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這本書後,哈利波特給了我一些勇氣和信心,他讓我不再那麼膽小,無信心。

書中最吸引人的就是那些充滿懸念的故事情節,每一次的結局都是那麼叫人讚歎不已。書中有許多的伏筆,誰又能想到那出乎意料的結局就隱藏在故事情節中。哈里波特的這個男孩的形象,深深的映在了我的`腦中,他的勇敢、對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百折不撓的精神,無不令人讚歎!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8

從小寄養在姨丈家裡的哈利波特,飽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視與欺侮,然而就在11歲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隨之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原來,哈利的父母是兩位善良的巫師,在同壞人的較量中被對方殺害了。

為了繼承父母的遺志,哈利來到了英國一所專門教授魔法與巫術的霍格華茲寄宿學院。進入霍格華茲學院後,哈利成了葛來分多一年級新生,與榮恩、妙麗成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許多成為魔法師的課程正在等著他研習,有飛行課、黑魔法防禦術、魔藥學與變形魔法等等,當然還有讓所有巫師瘋狂的魁地奇球賽。

在一次與同學的爭執中,哈利表現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飛行技能,連他自己都很意外,傳授飛行技術的麥教授因此推薦他加入葛來分多魁地奇球賽的隊員,另一方面,魔藥學的教授石內卜,似乎總是對哈利不友善,除了在課堂上刁難他外,還處處找哈利的麻煩,但是,哈利發現石內卜嚴詞威脅著懦弱的奎若教授,甚至石內卜腳上三頭犬的咬痕,更可以證明哈利的推斷是正確的:有股邪惡的陰謀在平靜的霍格華茲裡悄悄地滋長著,石內卜似乎就是這一切的關鍵人物。

於是哈利、榮恩與妙麗這三個好朋友決定一同去探個究竟,阻止邪惡陰謀的發生。哈利、榮恩與妙麗這三個葛來分多一年級的新生,究竟有沒有辦法阻止這個不為人知的邪惡事件發生呢?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9

在我們的生命中有這樣一朵花兒,陪著我們走過無數個春夏秋冬,它永遠開得那樣燦爛,永不衰敗,它就是友誼之花!從遇見命中註定的那些人起就在心中的某片土地中開始紮根。

在生命的長河中,誰不曾有過朋友,誰又會說我不需要朋友,可見每一段友情都是值得的我們去珍惜的無價珍寶。沒有真摯朋友的人是真正孤獨的人。

在《哈利.波特》一系列的小說中,精彩的魔法對決場面令我興奮,激烈的魁地奇比賽使我激動不已,爭奪火焰杯而要面對重重困難讓我不禁為勇士們捏把汗。最大的收穫是自己在這些充滿魅力的書中領略到了一種純真的情—友情,最令自己感動的是作者在小說中細膩的描寫,使那種暖暖的感覺從三個主人公的言語與動作間慢慢地流淌出來,總會有種身臨其境被股股暖流包圍的感覺!從一開始的厭惡對方直到後來成為知己,這是一個怎樣美麗的過程,他們將人間美好的感情演繹得淋漓盡致。只有當主人公們真正理解了友誼的真諦,彼此達到一種境界,這隱藏在魔法世界裡的友情才會揭開它美麗的面紗,完全釋放出它驚人的力量吧!

7部扣人心絃,給無數孩子帶去夢的鉅作在JK.羅琳的筆下傾瀉下來,世人的眼前出現了一個風靡全球的魔法世界,在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帶領下,孩子們一次又一次的進入神奇的魔法世界,沉醉在令人眼花繚亂的奇特魔法之中。羅琳媽媽怎麼可能會讓哈利一個人在這樣的魔法世界裡獨闖呢?羅琳媽媽贈予了哈利一樣很可貴的東西——友情。隨著那頂破舊卻不失神奇的帽子宣佈“葛萊芬多”的時候,哈利的魔法生活正式開始了。

哈利·波特,集勇敢與智慧,堅強與自信於一身,為了打敗大魔頭伏地魔,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斷接受著挑戰,生性堅毅的他在朋友的鼓勵支援下從未向命運低過頭。在霍格沃茲,哈利學到了很多魔法,然而這些都不是重點,最最重要的是在霍格沃茲他發現了一樣最美的東西—友情。哈利從小生活在姨媽家,失去父母他並沒有得到更多的愛,他對人間中的溫情感受得最早的,要算他與羅恩、赫敏的友情了。他們用一段最最純真的友情撐起了一片屬於他們的魔法師世界。

赫敏.格蘭傑,一個來自麻瓜家庭的孩子,正因為家庭的原因才更渴望成為一名出色的魔法師,常在潛意識裡責怪自己不夠美好,但天生的優點就是放得開,不會就此一蹶不振。做事一絲不苟,是個完美主義者,極度的厭惡虛偽與不正當的事。在小說的一開始,濃密蓬亂的頭髮使我對赫敏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當漸漸走入這個魔法世界後,才發現其實赫敏是一個活潑開朗有個性的女孩,並有著令人羨慕的好成績。富有正義感的她在《哈利.波特與密室》中,幫助哈利通過魔鬼網和邏輯推理。為了找到神祕的密室所在地,赫敏不惜花費更多的時間奔走於圖書館與研究藥水的女廁所之間,毫不吝嗇自己的能力,只為同伴能夠成功找到密室。《哈利.波特與鳳凰社》中她知道麗塔·斯基特是非法的阿尼馬吉,隨後敲詐她要寫文章陳述伏地魔的迴歸。赫敏並且產生成立鄧布利多軍的想法,介入了魔法部神祕事務司的爭鬥,她為此還受了重傷。

羅恩.韋斯萊,擁有純正的血統,羅恩與哈利在九又四分之三月臺第一次見面,他們一同坐在霍格沃茲特快車的包廂內,羅恩向哈利展示他的寵物老鼠斑斑,而哈利則與羅恩分享零食。在霍格沃茲被分在同一個學院同一間宿舍,這給他們以後的友情夯下了堅實的基礎。在赫敏被馬爾福羞辱稱做“泥巴種”時,他與哈利挺身而出,儘管一點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有那個實力打敗擁有多種血統高傲的馬爾福。在《哈利·波特與魔法石》中,愛棋的羅恩為了證明自己的棋術高超,他“犧牲”了自己,和邪惡的勢力對決,冒著生命危險,只為同伴可以前行,毅然選擇自己被棋子打昏,最後獲得了勝利,使得哈利通過了守護魔法石的巨大巫師棋盤,這難道不是友情的最好的詮釋嘛?在《哈利·波特與鳳凰社》中,他和赫敏被選為葛萊芬多學院的級長,並加入了鄧布利多軍。

在哈利組建“鄧布利多軍”時曾經一度想要放棄,赫敏和羅恩給了他莫大的支援。是的,也許他們就是他的精神力量,也許除了爸爸媽媽,教父小天狼星,鄧布利多教授,韋斯萊夫婦可以給他他想要的親情,剩下的精神支柱就是羅恩和赫敏!自己生日那天會收他們的禮物,聖誕節可以和韋斯萊一家一起度過,還會收到韋斯萊太太親手織的手套。姨媽一家的冷言冷語讓我看到了哈利的不幸,但當看到哈利總是在友誼光環的籠罩下露出久違的笑容時,又覺得他是幸運的!

在三個主人公還沒有真正領悟到友情的實質時,他們間的友情脆弱的像個玻璃瓶,一不小心就會被打碎,他們之間也不是沒有發生過什麼矛盾,意見的不一致,舞會前的不愉快,個人個性的不和……差點扼殺了剛剛長出的花骨朵!但最終三人的互相理解與包容戰勝了“冷戰”與矛盾,經歷了魔法石,密室,火焰杯,混血王子等一系列不平凡的事後,他們更加堅定那份聯絡他們之間的紐帶,更加團結,致使他們的友誼像鋼鐵一般堅不可摧。真正的朋友是這樣一種人:他們襟懷坦蕩,為人正直,有求必應,勇於冒險; 他們能忍受一切,勇敢地犧牲一切,對朋友永不變心

“One for all for one”他們是真正的三劍客!將友誼的精華全都聚集在那朵花苞中,積蓄著強大的力量,等待開花的瞬間,擊退邪惡的伏地魔,正義永遠會戰勝邪惡,友情的力量足以使魔王折服!友誼就像激情四射的太陽,陽光如瀑布般鋪灑開來,所到之處開滿了美麗的小花,使那朵曾經嬌小的花兒根扎得更穩,莖長得更硬,葉長得更茂,花開得更加燦爛。

除了親情,愛情,留給我們最珍貴的就是友情了,高爾基曾說過:“真正的朋友,在你獲得成功的時候,為你高興,而不捧場。在你遇到不幸或悲傷的時候,會給你及時的支援和鼓勵。在你有缺點可能犯錯誤的時候,會給你正確的批評和幫助。”我想說的是真正的朋友並不是一味的說你好話的人,而是那些經常給你帶去善意提醒的人,真正的朋友會是在你摔下懸崖的瞬間死死拉住你的人。所以,請珍惜身邊的每一個值得我們信任的人,因為他們都是朋友!看見了嗎,那朵屬於你的友誼之花正在慢慢的綻放……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10

我要介紹的書是:《哈利波特-神祕的魔法石》,作者是:j.k羅琳,這本書裡的哈利波持,十一歲時,被阿姨一家當成怪胎,經常滿屋子躲避表哥達力的追打。他一直以為自己只是個平凡的小男孩,直到一封又一封的神祕信件,帶他進入充滿神奇的魔法世界,而他的身世與魔法石的祕密將同時解開。

我最喜歡的人物是妙麗,她有一頭亮咖啡色的捲髮,她不僅外表美麗,也是班上的高材生,她的機智常常幫哈利與榮恩解決困境,也幫這次的謎團解開,她的聰明機智,讓我也好想和她一樣。

他們覺得稍稍有些美中不足,但就像榮恩所說的:“人生本來就不可能事事如意”,我覺得這句話很有道理,也讓我很驚訝,因為平時笨笨的榮恩,竟然會出這番話,真是讓我難以置信啊!

我覺得這本書想傳達給我們的道理就是;“遇到困難要勇敢面對不逃避,就如上一段榮恩所說的“人生本來就不可能事事如意”,難免會遇到一些困難,不過我相信只要勇敢面對,就能化險為夷,所以我和哈利學習,學習如何解決困境,如何運用勇氣與智慧助朋友。

今天,我終於看完了《哈利波特》全集。

一個棕色頭髮,在鼻樑上架著一副寬邊大眼鏡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輕輕便能帶你進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讓你時刻都為他的神力所驚喜。他擁有一把神奇的掃把,騎上它,便可盡情的在空中飛行。他是誰?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師--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出生時,哈利波特的父親就被惡魔“伏地魔”給殺害了,哈利波特的媽媽為了保護哈利波特,而給殺死了。倖存的哈利波特額頭上留下了一道人人皆知的閃電型傷疤。

魔法學校的老師把哈利波特託付給了他的姨夫姨媽。在姨媽家,哈利波特受盡了虐待。後來海格帶著11歲的哈利波特來到了魔法學校。在學校裡,他結交了兩個知心朋友,一起學習魔法。這三個小冒險家對所有的一切都十分好奇,在一次無意的探險中,他們發現了“伏地魔”隱蔽的藏身之所。

最終,愛的力量使哈利波特克服重重的困難,他終於打敗了“伏地魔”,成為了一名十分有名的魔法師。

最後幾頁把整本書所要表達的內容表現得淋漓盡致,寫出了哈利波特堅持正義,不畏惡勢力,敢於承擔責任的那種使命感。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11

詞語:奇裝異服,怪模怪樣,光天化日,悄無聲息,沸沸揚揚,大難不死。

在一個陰晦、黑暗的星期二,英國的街道上出現了一群身著奇裝怪服的人來回走動。

光天化日之下,空中飛過了大批貓頭鷹,在另外一些城市還下了流星雨,人們都感到了疑惑。那些打扮得怪模怪樣的人群使德思禮感到反感,他還聽到了關於他侄子哈利一家的傳聞。到了夜晚,白天的事在網上傳得沸沸揚揚,德思禮夫婦討論了一陣子之後就睡覺了。這時,一個名氣很重的嬰兒悄無聲息地來臨了,他就是哈利·波特,一個大難不死的孩子。

他的父母被神祕人的黑魔法殺害,當神祕人想把小波特也殺死時,黑魔法卻失靈了,只在小波特額頭上留了一道閃電似的疤痕,神祕人從此失蹤了。自此,魔法界人特都知道了哈利·波特,並舉辦慶典來祝福這個大難不死的嬰兒。而這樣一位有才華學好魔法的人,卻落入一戶不懂巫術的人家中——德思禮家中,十年裡,哈利不曾知道自己的身世。

波特接下來的命運怎樣呢?我們繼續再讀。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12

早晨,我來到書櫃前,翻開一本名叫《哈利·波特》的書,看著看著,這本書深深地把我吸住了,彷彿“嗖“地一下把我帶進了一個魔法世界。

在魔法世界裡有一個出生於魔法世家,棕色頭髮,鼻樑上架著一副寬邊大眼鏡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輕輕便能帶你進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讓你時刻都為他的神力所驚喜。他擁有一把神奇的掃把,騎上它,便可盡情的在空中飛行。他是誰?他便是書神奇的小魔法師--哈利·波特。這本書中講述著一個神奇的故事。所有的虛幻都變成了事實,這兒有妖精,有巫師,有精靈,還有惡魔,畫像裡的人會動會笑,還會說話。但他們都分善與惡,而這個善良的男孩,就是這本書的主角。整本書主要講述了哈里·波特和自己兩個形影不離的朋友,一個是麻瓜家庭出生的赫敏·格蘭傑,雖是麻瓜出生,但在學校中可是排名第一的,可真是令人佩服。另一個則是純血統——羅恩·韋斯萊,他們在霍格沃茨七年學習生活中的冒險故事。

《哈利·波特》這本書讓我從中明白:生活當中難免遇到挫折,這是必然的,然而我們要不畏前方的崎嶇坎坷,努力向光明邁進。人的性格有善惡之分,我們必須一時之中哈利有些心動,因為他沒有他父母的一點記憶,但到最後,哈利做了明智的選擇,不相信佛地魔的胡言亂語,我想他父母在天之靈一定會引以為傲。我們必須向哈利學習,路是我們走的,而正與邪,選擇在自己。聰明伶俐的頭腦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顯然有所不同!!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13

羅琳創作的風靡全球的《哈利·波特》讓我對奇幻文學有了新的認識。很長一段時間,我把自己置身於神祕的城堡“霍格沃茨寄宿學院”中。書中除了向我們展現充滿刺激和挑戰的魔法世界外,更多地讓我們感受到了勇敢、信念和忠誠的人生態度。

哈利波特戰勝伏地魔的勇氣讓我佩服。我一直在問自己,如果我面對殺人魔王伏地魔會怎麼做?是勇敢地接受挑戰還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我們生活在一個和平、美好的現實時代,不會碰到戰爭、死亡的挑戰,但生活中會遇到各種困難和挫折。今年寒假我們全家去長白山滑雪,因為我們每年都會去滑雪,所以我已經具備了滑雪的基本技巧。這天,爸爸帶我坐纜車上了高階雪道,我站在高階道的頂端向下看,嚇得直哆嗦,這條道太陡了,我肯定不行的,爸爸鼓勵我:“拿出點勇氣,記住要領,你一定可以的!”我越來越害怕,心跳加速,嘴裡不停地念叨:“我不行的,我滑不了”。

爸爸平靜地說:“纜車只能上不能下的,你現在只能靠自己滑下去,別無選擇。”爸爸說完看了我一眼,然後就直接滑下去了。我孤零零地站在那兒,心中忐忑不安,這時哈利波特大戰伏地魔的場景從我腦中閃過,哈利的勇敢給了我信心和力量。我看著讓人望而卻步的雪道心想:“與其這樣恐懼地站著不如抬起頭勇敢地面對它、征服它。”

於是我鼓起勇氣艱難地邁出了第一步,不停地提醒自己:“穩住,控制好速度,不要慌。”就這樣我一路上根據雪道的情況變換著動作,時而疾馳,時而緩行,千米高的雪道被我拋在了身後,我的勇氣戰勝了高階雪道戰勝了自己。有了這次經歷,以後再遇到困難我都不會退縮,會勇敢地戰勝它。

赫敏複習時碰到了一道難題,為了找到答案,在圖書館整整待了一天,直到圖書館管理員催她離開。這是赫敏對待學習的信念。記得有一次,有一道數學思考題把我難住了,我又是畫圖又是思考絞盡腦汁也想不出怎麼解答,最後我索性放棄了。一週後一次數學考試居然考到了這道題,我傻眼了,第一次開了天窗,心裡別提多難受了。回到家拿出筆和紙開始重新審題,做了一遍又一遍,當時心裡有一個堅定的信念:“我一定可以做出來的。”就這樣花了四個小時,終於解出了這道難道,那一瞬間我又開心又滿足,我明白了做事要有堅定的信念,付出必要的努力,最終必然會取得成功。

羅恩在尋找魂器的過程中,棄哈利而去,後來他想起了鄧布利多校長給予他們的使命,最終他回來了。他憑著對朋友的忠誠,戰勝了恐懼。忠誠是什麼?忠誠是文天祥被俘後寧死不屈的忠心耿耿;忠誠是霍去病那句“匈奴未滅,何以家為”;忠誠是岳飛的精忠報國。忠誠是一種品德,滋長在人們心中。

《哈利·波特》這本書給了我勇氣、力量和愛。讓我看到了勇敢的哈利,堅持信仰的赫敏,忠誠的羅恩,樂於助人的鄧布利多校長……勝利永遠屬於堅貞不屈的人,讓我們一起加油吧!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14

相對於麻瓜,巫師到底有什麼特別之處?大家看《哈利·波特》,可能每一個人都會問這個問題,並且很快都會找到答案:巫師血,巫師的身體裡流的是巫師血,而麻瓜的身體裡沒有一滴巫師血。但是,作者想要告訴我們的真相,真的是這樣嗎?No,No,No!大錯特錯!

我們看一部作品,不能只看它的故事情節和字面意思,還要了解作者想表達的深層意義,特別是如《哈利·波特》系列這樣的童話小說。

巫師和麻瓜到底有什麼區別?小說中多次提到,就算是在日常生活中,在不使用魔法的時候,巫師也能看到、聽到一些,麻瓜們看不到、聽不到的事物。

例如,在第一集《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的第5章中,作者通過哈利的眼光這樣形容巫師界著名的破釜酒吧:這是一家骯髒的狹小酒吧。要不是海格指出來,哈利很可能不會注意。匆忙過往的人們連看也不看它一眼。他們的目光只落在一邊的一家大書店和另一邊的一家唱片店上,他們好像根本看不見破釜酒吧。哈利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似乎只有他和海格能看見這家酒吧。

J.K.羅琳在這裡說得非常清楚,匆忙過往的麻瓜們的目光只落在一邊的一家大書店和另一邊的唱片店上,因為書店是大的,而唱片店是具有娛樂性的,但是,對於骯髒的狹小酒吧,卻是誰也注意不到。

又比如在第六集《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的第13章中,少年伏地魔問鄧不利多對角巷怎麼走時,鄧不利多告訴他如何找破釜酒吧,也說“你準能看見它,儘管你周圍的麻瓜——也就是不懂魔法的人——是看不見的。”

說的是同一個地方,但是,作者在這裡全說成了是魔法的因素,但是,真的是如此嗎?

在第三集《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的第3章中,哈利問巫師界的應急客運方式騎士公共汽車的售票員斯坦·桑帕克,“麻瓜為什麼聽不見這車?”

“他們!”斯坦輕蔑地說,“不好好兒聽,是這樣嗎?也不好好兒看。他們什麼也不注意。”

在這裡,作者J.K.羅琳借斯坦·桑帕克之口一語道出了麻瓜與巫師的區別,是因為麻瓜們“不好好兒聽,也不好好兒看,”是因為“他們什麼也不注意”!

麻瓜與巫師的唯一區別,就是專注程度的不同!怎麼,你們不信?好,讓我再找證據給你們看。

在第二集《哈利·波特與密室》第8章中,格蘭芬多的鬼魂尼克為了幫助哈利·波特擺脫啞炮費爾奇的處罰,摔壞了一個消失櫃來轉移費爾奇的注意力,而且,費爾奇的注意力真的就被轉移了,再也記不起要處罰哈利·波特的事情。

在這裡,費爾奇作為巫師界的啞炮,他與巫師的區別可以是最具說服力的了:因為他是啞炮,在小說中,啞炮與麻瓜幾乎是等同的,所以,已死的巫師鬼魂尼克能輕鬆轉移他的注意力。

而在第六集《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的第11章中,赫敏為了幫助羅恩贏得魁地奇球隊守門員的選拔賽,不得不對麥克拉根使用了“混淆咒”。正常來說,在這種情形下,只要在他守門的時候大喊他一聲就夠了,甚至於,可以指使其他的姑娘大喊一聲“麥克拉根,我愛你”的效果最好,但是,赫敏卻使用了最笨的方法:直接咒他。就是因為,對巫師而言,在他專注一件事情的時候,轉移他的注意力是沒用的!

所以,巫師和麻瓜的唯一區別就在於,對事物的專注程度不同,只要你對你關注的事情足夠專注,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巫師!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是巫師!

還不信?好,讓我們再來看一個真實的故事。

大發明家愛迪生有27名經過精心挑選的助手。有一天,愛迪生鄭重宣佈,將對所有助手進行考試,並讓他們做好準備。為了應付考試,助手們整天泡在書本里,真到了廢寢忘食的程度。考試時,愛迪生沒有發試卷,只發給每人一張小紙卡。愛迪生說:“在我們研究室的大門旁,有一棵什麼樹?樹有多高?它的葉子是什麼形狀的?有什麼特點?請你們把這些內容寫在小紙片上。”面對著簡單的“試題”,助手們全都傻了眼。雖然他們天天都要經過那兒,但誰也沒有去留意它,只好都交了白卷。

人類中的巫師,大發明家愛迪生曾說,“天才是99%的汗水加上1%的靈感,但是,那1%的靈感遠比那99%的汗水要重要得多!”如果我們把那1%的靈感比作是巫師血,那麼從上面的故事中,我們就能發現,所謂的巫師血,其實就是對任何事物足夠的專注度。在故事中,愛迪生那27名助手整天泡在書本中,卻看不到實驗室門旁的一顆大樹,與《哈利·波特》系列中第一集就出現的,所有匆匆路過的麻瓜們都看不到那個著名的破釜酒吧,是何等的相似!

如果說你們覺得大發明家與巫師還不夠接近,那我就再舉一個如今就生活在我們普通人中間的巫師的例子吧。

曾有催眠師做過實驗,對實驗者進行催眠,將手指按壓在被催眠者的手背,並告訴被催眠者,那是用菸頭在燙他,然後,很快,被催眠者的手背果然出現了水泡,與被菸頭燙傷的效果一模一樣!

請問,實驗中的催眠師能算巫師嗎?除了他們的手上少一根魔杖以外,他們擁有和哈利·波特們同樣神奇的能力!至於書中多次提到的“奪魂咒”,以與催眠師聯絡起來以後,各位讀者是不是在各種關於心理學的報導中和電影中,見過很多次呢?

還有一個實驗說的是,心理學家利用死刑犯做實驗,將被實驗者的眼睛蒙上,通過裝置,使其手腕處流過約37度的溫水,並告訴被實驗者,他將被放血致死,結果,死刑犯真的被殺死了。

請問,心理學家的上述殺人方法,與伏地魔的“阿瓦達索命咒”有區別嗎?

所以,成功的唯一敵人是認真,如果能夠認真專注於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事物,那麼,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是巫師!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15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書曾憑藉充滿懸念的文筆,帶給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謂是一個純純正正的“哈迷”,不僅沉醉在熾熱的字裡行間,更多的,是從《哈利波特》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書的魅力。

我曾讀過3遍,你不要以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複,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層的體會,這也許就是“溫故而知新”的意義。

第一遍的時候,是在四年級。那時候的我,語文能力還有待提高,感悟能力還有欠缺,所以,我讀《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節中。或許是因為羅琳女士豐富的想象力,我一開始就被離奇的情節迷住了:當我讀到鄧布利多校長有一個奇妙的熄燈器時,當我讀到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的壯麗場景時,當我讀到伏地魔的殘忍時,當我讀到善良卻幫到倒忙的多比時……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淚流滿面;我曾喜極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頭喪氣,也曾驚愕不已。從那時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節。

第二遍,是在五年級的時候。那時候,我的語文能力已經明顯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寫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寫:羅琳女士在書中曾大篇幅的描寫哈利的心理,寫的淋漓盡致,把哈利的憤怒,喜悅,緊張寫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筆:有一個人物讓我無法忘懷,那就是斯內普教授,書中在1—6部,斯內普看起來都是一個壞透了的人,他經常針對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來斯內普一直深愛哈利,像愛他的媽媽一樣……從那時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寫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級。六年級的我,語文學的更加熟練,感悟能力也日漸加強,所以我讀《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間的那些細膩的情感,想去感受羅琳女士一些想要表達的思想感情。

一開始,我被哈利父母對他的愛深深震撼,當看到詹姆為了捍衛住自己的妻兒,而擋在法力超強的伏地魔面前犧牲時,當看到本來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們的兒子時,我竟然半天說不出話,被這種強大的親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後,我又被哈利、羅恩、赫敏之間真摯無私的友誼所感動。三個小主角們,在7部中,過五關闖六將,曾一起爭奪過魔法石,也曾結伴去密室,還曾救過阿茲卡班的囚徒,更曾進入陰森恐怖的鳳凰社。最讓人感動的,是他們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為了尋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負重任,鄧布利多交給他的遺願必須完成。而當他為了同伴而著想,不想讓羅恩、赫敏一起和他在與生命開玩笑的時候,他才發現,他們倆早已做出了充分的準備,沒等他願意,已經做好了與哈利並肩作戰的準備。我也曾看出,當他們吃著苦澀的蘑菇時,沒有一個人願意離開同伴;當他們冒著生命危險去古靈閣行竊的時候,沒有一個人退縮;當他們與食死徒作戰的時候,沒有一個人倒下,他們三人,永遠在一起。

《哈利波特》這本書,帶給了我無窮的快樂,也讓我明白了“溫故而知新”的蘊意,我愛讀《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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