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的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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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裡有歡樂也有悲傷,同過詳盡的描寫將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以下內容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重返狼群的讀後感,歡迎參考!

重返狼群的讀後感

  重返狼群的讀後感一

《重返狼群》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書中,人與狼的情感極具誇張色彩但這卻是現代社會中最真實的“格林童話”它使我對狼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智慧,堅韌,團結,重情重義??

由於人對狼的種種殺害導致一隻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於對動物的熱愛作者李微漪將他救活並帶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長時期中,作者一直保留著狼的野性。隨著格林的長大,為了能讓格林重返浪群,迴歸自然,李微漪毅然決定將格林帶回他

的出生地——若爾蓋草原,並開始野化格林最終將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國乃至世界上第一隻經過人工飼養後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時,格林在沒填飽肚子的情況下將自己的存糧給媽媽,這就是愛,格林像一個孝順的孩子一樣,學會了報恩,在平時,那個拼命護市搶食的狼,真正到自己親人危難的時刻,毫不猶豫的忍飢挨餓把食物給媽媽吃。

“掌心與爪心相貼,讀懂彼此的心”這句話是本書中最讓我感動的,因為這就是動物最真誠,最純淨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對它們,那它們就會給予你住真摯的愛!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顛覆了亦風對於狼的看法,他會把自己的藏食點毫不猶豫的變成“家”裡的冰箱,人往裡藏壓縮餅乾,狼往裡藏辛苦得來的獵物,為的只是填飽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數人而言,大家都認為狼是狼心狗肺,狼狽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們的人才會明白他們那火熱的內心。在書中那些珍貴的照片,一定會對狼有一個全新的認識!

  重返狼群的讀後感二

用了幾天時間讀了李薇漪寫的紀實文學《重返狼群》,很喜歡這本書,更羨慕她的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並且有那麼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並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志同道合的伴侶。

李薇漪從草原帶回一隻沒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飼養併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卻詳實的記錄了小狼的成長以及狼自身所擁有的氣質,看過這本書讓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獵,忍受飢餓,寒冷,恐懼,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能做到這點,真讓我佩服,她在書中說了一句我認為很經典的話,她說一個擁有賺錢能力的人何必急著去賺錢呢,她是擁有著賺錢能力的人,所以她做著一個自由職業者,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說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掙錢,卻沒有時間享受生活是為什麼,我想應該這樣回答她,因為是沒有賺錢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體可以的時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賺錢,賺來的錢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體的本錢時候無力支撐以後的生活,我就是這樣的人,一個沒有能力的人。

書在最初講了這樣一頭狼讓我很震撼,一頭公狼因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圍捕,踩在夾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斷了自己的一條腿,用三條腿逃到一個石縫中躲藏,獵人就把刺刀綁在棒子上向石縫中猛刺,直到沒有了聲音才將狼拉出來,發現狼頭已經血肉模糊,刺刀從口中直沒入頸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來,一隻眼睛已經冒了,頭皮沒有一個好地方,獵人說這是因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對刺刀,每一刀下來它都是用嘴去咬,這就是狼的狠和堅強,如果是狗會將屁股對著獵人採取逃避的姿勢,獵人因此得到了價值不菲的狼皮,後來它們誘捕母狼,多長投毒設陷阱都沒有成功,可後來他們發現母狼死了,臨死時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後背的皮,獵人說母狼是自願踩到夾子上的,因為剛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無力狩獵也無法養活小狼,所以它決絕的選擇了自殺,但是它不願獵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這就是狼。牧人說狼若不是為了哺育小狼絕不會冒險偷羊,這是父愛吧,公狼為了養活自己的妻兒甘願如此,這才是個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將終身不娶,母狼用這種方式表達了自己的忠貞也表達了對人類的怨恨,書中的小狼就是這對狼的唯一倖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裡有歡樂也有悲傷,同過詳盡的描寫將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小狼成功放歸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艱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著小狼,為了讓狼能夠重返狼群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愛,母愛!

我不想用過多的篇幅寫那些精彩的片斷,因為讀完這本書後,我更羨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樣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獨自堅強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樣浪跡天涯,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而我喜歡的風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蹟,也許我的身體裡住著孤獨,我想過那樣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無人的荒漠,走著走著就死在那裡或者就死在***臺,讓我的肉體風化或者讓禿鷲吃掉,連骨頭也不剩一塊,就這樣的消失,消失的無影無蹤,我不喜歡躺在冰冷的停屍間被人瞻仰。就這樣的無痕跡多好,但是看了這本書,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體無法在那樣的環境生存,也許我挺不過高原反應,也許我也無法忍受炙熱和寒冷,我的身體越來越走向衰弱,雖然我還並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樣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爾蓋草原,趁著我還可以走動,完成我心中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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