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劇人不許拍電視劇與電影的散文

來源:果殼範文吧 1.16W

喜劇人,被歧義的稱呼;諧星,這不得不提一個圈,娛樂圈。

喜劇人不許拍電視劇與電影的散文

娛樂圈:作家、編劇、導演、演員、明星、偶像明星、藝人等。

其中就有諧星,但是可以歸類藝人與明星。

明星:偶像明星、實力明星等。(可以是歌手)

藝人:魔術家、相聲演員、小品演員等。

因為,喜劇人,我不是貶低你們的意思。

你們的文化程度本身就不高,最終也是高中,寫故事,編故事的'短板也是非常明顯,當然雖然文化程度不高,可以買書啊。

喜劇人,你們對喜劇的理解能力很高,但對藝術的處理不高,我指的藝術是電視劇的劇種與電影藝術,你們藝術追求很高,但往往細節摳得很細,就忽略了主線與支線還有整體電影的構造。

電視劇也是劇的一種,也是劇本的藝術,一般的藝人,他的作品,很平庸,沒有佳作,沒有高產,沒有電影與電視的一個整體與狹義上的概念與自己的獨到見解與藝術高度。

當然,與其拍這麼多平庸的一堆作品,不如仔仔細細,幾年憋出一個高產與佳作。

你們這麼拍,容易讓整個市場,藝術層次普遍拉低,也可以說愛情神劇、婆媳神劇、抗日神劇都是藝術層次普遍拉低,甚至硬性強行拉低藝術高度,才有這麼無節操,秀下限,沒品位的劇種與自己覺得很好的劇。

已經這樣的電視劇與電影,還有救嗎?

我覺得,有希望,如果運用好IP文學生態鏈的話,讓整個電視劇與電影行業有了復甦的新起點。

告訴你們,喜劇人不是不可以拍電影,而是作為電影的參與者與演員,或者,利用你們的專業知識,做一個有深度,有思考的好電影,如果非要拍電影,至少要讀一年書,而且是歷史與人物或者傳記,先沉澱自己,在拍攝,正所謂,磨刀不誤砍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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