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改名字的申請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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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申請的場合越來越多,寫作層面上,申請書下級向上級的行文方式。為了讓您不再為寫申請書頭疼,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改名字的申請書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改名字的申請書4篇

改名字的申請書 篇1

尊敬的領導:

本人現用名:__x,性別:x,民族:__;

戶籍住址:

出生日期:__,身份證編號:

由於當初登記之時出現錯誤導致使用此現用名,後在家裡一直使用__x名,上學時以及在外打工期間也一直使用__x名,因為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致,給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許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__x,更改為:__x。本人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願貴所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願,謹請領導批准為盼,申請人深表感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

  __年__月__日

改名字的申請書 篇2

xx公安局xx派出所:本人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xxx,女,漢族,20xx年x月x日生,身份證號:xxxxxxxxxxx。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x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辦理戶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從上幼兒園到現在馬上要上國小六年級了,一直使用的是張紫微這個名字,為保證我女兒學籍的延續性,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肯請貴所予以批准我為女兒的改名申請為謝!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20xx年八月十五日

改名字的申請書 篇3

XX省XXX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XXX,性別:X,民族:XX族;

戶籍住址:XXXXXXXXXXXXX

出生日期:XX年X月X號,身份證編號:440XXXXXXXXXXX

於XX時在XXX學校畢業,工作單位:X(無工作單位就寫暫無工作單位)

由於當時起名草率,且時間緊迫,用字簡單,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且字形結構相同,名字與社會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與同校的很多學生名字相同,和很多犯罪人員的姓名相同,給我的日常生活帶來不便。同名字的情況,導致親朋好友之間常拿名字與姓名相同人士相比較,成為親朋好友之間取笑的物件,給日常生活,工作學習帶來不必要的精神煩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和《姓名權》

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望貴局同意申請更改!

  申請人:

  xxx年 月 日

改名字的申請書 篇4

尊敬的領導:

本人現用名錢紅桃,女,漢族,19__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於湖北省恩施市屯堡鄉新街村三龍溪組4號身份證號:______。錢紅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在認真學習和研究了姓名權的有關法律規定後,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現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錢紅桃更改為:錢思雅,請予以更改望同意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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