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快遞員拋扔快遞罰5萬

來源:果殼範文吧 2.7W

中國擬規定對快遞員拋扔踩踏快遞最高處5萬元罰款

談談快遞員拋扔快遞罰5萬

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訊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今日起就《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將被處最高5萬元的罰款。

徵求意見稿中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時未核對快遞運單資訊,或者快遞運單資訊填寫不完整、不實仍予收寄,情節嚴重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徵求意見稿還規定,冒領、私自開拆、隱匿、譭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他人快件,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在經營活動中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並由郵政管理部門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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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中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徵求意見稿中還規定,快遞企業應當按照承諾的時限完成遞送服務,因特殊原因導致承諾的時限發生變更的,應當徵得使用者的同意。

此次快遞新條例的釋出,贏得大多數網友叫好點贊,“這下我的包裹有安全感了!”但也有網友表示疑慮:“送快遞時到底有沒有踩踏我怎麼知道?”

同時,有市民向華西都市報記者反映,自己在本月11日搶購的包裹直到16日還沒收到貨,若按照徵求意見稿中規定的“應當按照承諾的時限完成遞送服務”,快遞企業應有告知延遲快件的義務。

關注1

處理快件時,不得拋扔踩踏

16日,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釋出的《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快遞企業及工作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郵政管理部門視情節嚴重性最高可罰款5萬元。

除了《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外,根據2013年最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企業分揀作業時,不得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損毀。否則將由郵政管理部門處一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何為“野蠻分揀”的標準?2012年頒佈的《快遞服務國家標準》中對分揀包裹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分揀“不應野蠻操作,快件分揀脫手時,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之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0釐米,易碎件不應超過10釐米。”

2014年,一則成都某快遞公司網點快遞人員“狂扔亂摔”快件的視訊在網上瘋傳,被網友稱為“暴力分揀”,根據前述已經實施的法律法規,相關管理部門對這家快遞公司進行了處罰。

關注2

配送有延遲,應徵得使用者同意

《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中對時效等服務內容進行了規定,一旦快遞企業因特殊原因導致承諾的時限發生變更的,應當徵得使用者的同意。

今年“雙十一”全天,菜鳥網路釋出的資料顯示,僅發往成都市的包裹就超過了1000萬件,大量的包裹增加了快遞企業的配送壓力,從而導致了快遞時效性變差。

成都市民趙小姐向華西都市報記者吐槽,自己11日當晚搶購的商品,目前的物流狀態顯示還在雙流中轉,“從北京到成都,快遞公司說3-5天,不知道這兩天能不能收到。”

實際上,《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規定,快遞企業在服務承諾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釋出服務提示公告。“我們一般在臺風、大雪等極端天氣才會釋出快件延遲公告。”一家在全國佈局快遞網點的總經理說,“雙十一”並不能和極端天氣相比,但的確會有包裹延遲的情況發生,如果“雙十一”的快遞超過一個星期還沒收到,“我們也沒法一個一個去徵求使用者意見。”

專家觀點

《條例》執行難度大 罰多少不是關鍵

“快遞公司現在已經實行了電子資料制度,快遞公司能夠做到360度全天候監控包裹。”快遞專家趙小敏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但罰多少不是關鍵,都不會罰到快遞員身上,罰款都由企業承擔,這會增加企業的成本。”

趙小敏說,承諾時效變更前應徵求客戶同意的規定也存在問題,“這項規定可能只對企業等大中型客戶有效,普通使用者很難做到一一告知,條例執行起來難度會特別大。”

“上個月國務院剛剛出臺了《關於促進快遞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算是給快遞行業的‘禮包’,但是《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並沒有體現《意見》的精神。”趙曉敏說,如果要對快遞企業罰款逗硬,企業只好增加人手、增加流水線來解決“暴力分揀”的問題,機器人分揀也將會提上議程,但這些都將給企業增加成本,最終將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雙11”包裹成都5天處理4900萬件

根據成都市郵政管理局釋出的資料,11日-15日,成都市主要快遞企業(統計範圍為16家全國型網路快遞企業)完成快遞處理量超過4900萬件,其中收件量與派件量均突破1000萬件,處理量比去年同期日均增長50%左右。

成都錦江區四聖祠南街一快遞點負責人稱,雙十一後,迎來快遞高峰,從13日起,接件量翻了倍。“平時一天就五六百件,現在有一千五六,臨時加了3個快遞員都不夠用。”

華西都市報記者14日下午1點50分走訪該快遞網點時發現,在快遞員卸貨的過程中,不時有包裹從貨車上被扔下來,“不要拍照哦!”一位負責人見記者拿出手機便上前制止,而站在貨車上的工作人員依舊取包裹、扔包裹。

“近兩千件貨,一件一件小心地拿放的話,半天都分不完,到時候客戶又要投訴我們送貨慢了。”當記者問及是否允許這樣拋扔包裹,該負責人笑了笑,她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幾乎所有快遞公司都是這樣分揀包裹的,“但我們會注意,是衣服鞋子還是易碎物品,哪些不能扔,心裡還是有數的,不然,還是我們自己賠。”

網友討論

微博網友@CHANG-KC:誰對不當過程拍照取證、舉報給執法機關,企業主管、路人,還是收件人?

微博網友@sunny宇此非凡:最高五萬,而不是隻要踩就五萬,伸縮性挺大的,能預防貨物途中風險,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支援。

微博網友@5有Ming:我覺得可以列出一些清單。比如貴重物品,易碎品等物件用統一顏色(例如紅色、黃色)包裝。對於非易損壞物件,如衣物,書本等,可以用另一種顏色(如綠色)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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