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節“普度眾生”的習俗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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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漢代之前,中國就有“上元”、“中元”、“下元”三個節日,中元在七月十五,是祭祀祖先的節日。西漢末東漢初,佛教傳入中國,魏晉南北朝時迅速發展,佛教中的“目連救母”的故事傳播開來。由於目連救母的傳說與中國傳統的孝道精神和祖先崇拜不謀而合,故很快被人們所接受。經南朝梁武帝的提倡,以目連救母故事為中心的佛教盂蘭盆會與中元節合而為一,並逐漸取而代之。乾隆版《泉州府志》載:“中元祀先,寺觀作盂蘭會,俗名普渡。南國風俗,中元夜,家戶各具齋供,羅於門外或垌衢,祝祀傷亡野鬼”。

中元節“普度眾生”的習俗介紹

過“七月半”的習俗流行於整個漢文化地區,時間不限於一天,猶如清明前後上墳都算過清明一樣,七月十五前後,祭祖宴客都是過“七月半”。江浙一帶過“七月半”的熱鬧程度不亞於過春節,一般人家都要事先備好雞鴨魚肉等各種吃喝,擺上供桌,舉行祭祖儀式,過後宴請親朋好友,吃喝一番。備辦的食品不僅要夠吃,還要分送左鄰右舍,並讓親朋好友帶走一些。晚上,酒足飯飽之後,一家人到河邊溪旁放荷花燈、燭火瑩瑩的小紙船,目送亡靈“往生”而去。北方相對比較冷清一些,過“七月半”僅限於祭祖,一家人會宴,並不呼朋招友。

在閩南文化由過“七月半”到過普度,經過了一個漫長的發展過程。宋代,閩南“七月半”是由地方最高長官——知州主持。據《真西山文集》卷49記載,舉行祭祀時必須“潔齋行事,毋得出謁、宴飲、賈販及諸煩擾”。此時,“中元三五夜之臨,環諸裡數百人之眾,並齋心而潔慮,冀赦過以除愆,或以士農工商祈安生業,或為祖先親屬追拔冥途”。紹定五年(1232年),農民起義軍攻陷德化、永春兩縣,知州譴責縣官僚佐“相先自作全軀之計,委群氓於鋒鏑之下,舉二邑為煨燼之餘”,使將士、百姓“遊魂蕩於太空,枯骨曝於曠野”。知州親自主持普度,為死去的百姓和將士祝願“無復久淹之系,西方淨土舉為極樂之遊”。普度是由知州主持,十分嚴肅地為祖先親屬、犧牲將士、百姓“追拔冥途”和為士農工商祈安的祭祀儀式。可見宋代中元節與盂蘭盆節已合為一體,重點由祭祀祖先演變為普度眾生。所以,宋代普度是順應民意,緩和社會矛盾的一種行政措施,是有積極意義的。嘉靖《惠安縣誌·典祀》記載,至明代,普度祭祀權力下放至里社,由里社“每歲輪一戶為會首”、“其輪流會首,及祭畢,會飲”。於是改變了宋代“潔齋行事,毋得出謁、宴飲、賈販及諸煩擾”的嚴肅規定,成為一種擺闊氣、競豪奢的習俗。

過“七月半”的延續時間,一般是三五天,而閩南的普度,則延續為一個月。農曆七月,七年級謂之“開巷口”,即“開地獄門”;三十謂之“關巷口”,即“關地獄門”。各街道里巷以及農村,從七年級到三十日,每天都有一方百姓做普度,稱“普度日”。有些地方百姓過“普度日”三十天還輪不過來,於是將“開巷口”提前一天,到六月三十日,“關巷口”推遲一天,到八月一日,共三十二天。日本東京都立大學walzz《閩南文化與周邊文化比較談——從普度。中元節習俗看閩南文化》,用田野調查和查閱文獻相結合的方法,對泉州的普度有很好的描述,引述如下:

“現在舊曆十五祭祖先、舊曆七月裡以‘鋪境’為單位逐日輪流做普度。據老人們的記憶,36個鋪輪流做普度是清末才開始的。據一些後地的文字資料以及老人們的口頭講述,輪流普度乃起自清朝,因為祭祀行為集中,祭品的需求也集中,七月半市場供求緊張。人們常為買東西打架。清乾隆年間,由地方鄉紳出面呈請由抽籤決定城廂三十六鋪的輪流普度日期,而七月半節依舊家家祭祀祖先。從那時起,鯉城區以及相關聯的部分鄉村都以‘鋪境’為單位輪流做普度。而現在的泉州,在整個舊七月裡,幾乎每一天都會有幾個角落輪到做普度,但任何角落的住戶在七月十五這天都不做普度而要祭祖先。

城區舊式住房的普度和鄉村類似,都是在天井或靠大門的裡面或大門外面擺桌子、放酒菜祭品、燒金。隨著高層多戶雜居式樓房的增加,產生了一個普度祭祀地點的問題。從個案看到的樓房住戶的普度方式現有三種:

1。在自家大門內面向樓道擺祭,到樓外面燒金;

2。在樓道內自家大門外擺祭,到樓外面燒金;

3。下到一樓露天處擺祭並燒金。這是居民們在新的居住方式與傳統祭祀行為之間調節的結果。

三種類型做法裡,燒金行為都要在樓房外面做,這不單單是出於安全或通風的考慮,而是人們對傳統意識的承襲。

祭祀儀式一般在下午四五點點開始。無論城區還是鄉村,左鄰右舍總要前後呼應地開始做普度儀式,理由是怕一家一戶的酒菜“供不應求”,引得普度公生氣對自己家人不利。

祭祀後邀親喚友來“吃普度”也是泉州城鄉共同的特點,祭祀儀式結束後的晚飯,隊(作者按:原文誤,應為除)親戚外還廣邀朋友來喝酒,人們常常吃了這家又趕到那家去吃,這裡剛吃著,那裡的催促電話就打來了。不拘城鄉,熱鬧的“吃普度”成為泉州地區普度全過程的一個高峰。有人說,各家各戶請很多客人是為了顯示自己,也有人說是怕普度公吃完祭不走,叫來很多人壯膽,可以嚇走普度公。我想,後者的理由也許是比較原始的,前者則是派生出來的一種客觀效果。

事實上“吃普度”表現出今日的普度活動兼有很大的社交功能。由於輪流做普度,使人們有更多互訪機會以及參加的自由度高,普度時節的社交圈大於春節,這是普度的一大特點。

普度的祭祀物件是“普度公”,它是一種沒有具體傳說、沒有具體形象和神像的存在。對於“‘普度公’長什麼樣、他平時在哪”之類的詢問,人們的.回答是“具體樣子不知道,他到處有”、“也許是一個也許有很多個”、“是孤魂野鬼的頭頭,是管理孤魂野鬼的”、“是孤魂野鬼,有很多是被殺了頭的人,在地獄裡很餓”等等。很少看到講述普度公的文字資料,沒有聽到流傳什麼普度公的傳說,也沒有聽說有誰不做普度就受到“普度公”什麼懲罰了,但是大家很怕它給自己家帶來什麼麻煩。認真地做普度,鄰里相邀同時開始做儀式、“金”要放到露天燒並且要完全燒盡等等的行為,表明普度公對人們是一種帶威脅性的存在。

調查個案表明普度亦開始產生變化,許多年輕人不直接參與做普度儀式,往往只參加“吃普度”;一些結婚後獨立居住的兒女們普度時則依附於父母家,離開舊街道搬入新樓房的住戶的一部分不做普度了。這些現象提示了這個傳統活動也許正處於一個新的過渡期,抑或可以說是正在開始一個新的變容時期。

王銘銘《宗族、社會與國家——對弗裡德曼理論的再思考(中)》說:“中元節普度在安溪縣是分裡進行,屬於地方性的輪祭,七月二十四日輪到溪村舉行普度時,村民們便在每個房頭的公用祖廳前擺上獻祭品,供孤魂野鬼食用,獻祭之後,在家中舉行宴會,宴請從村外來的親戚。祭鬼是一種驅除外來危害的行為,表現溪村各房頭各自的邊界和內部認同,同時表現全家族共同合作處理外來危害的態勢,但在祭鬼之後舉行的宴會,則反映不同宗族之間的密切聯絡。”

閩南地區的廈門、漳州兩地普度的習俗,與泉州大同小異。需要補充的是,舊時過普度,閩南風俗家家戶戶門口要掛一盞燈,從七年級一直長明到三十才熄,謂之“普度燈”,現在多數人已不掛了;普度祭品中有一紙馬。普度的一些習俗,源自佛教“盂蘭盆”節“施食”祀餓鬼的法事,後逐漸演變成一種民間習俗,祭祀的主人也由僧侶演變成了百姓。

佛教認為七月為“歡喜之月”,十五日是盂蘭盆節,三十日是地藏菩薩生日。現在很多寺院從七年級至三十,天天念《地藏菩薩本願經》,超度亡靈和孤魂野鬼。佛經有地藏菩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的說語,佛教徒以為七月唸經超度亡靈是崇祖、盡孝的行為。現在很多人、特別是有錢人花錢到寺院作法事,超度親人的亡靈,已成為一種新的普度習俗。很多人既到寺院請僧侶作法事,又過“普度日”大宴賓客,二者並行不悖。

安溪普渡祭祀活動在農曆的七月七年級到七月卅日之間,擇日以酒肉、牲禮、飯菜、糖餅、水果等祭品舉辦祭祀活動,以慰在人世間遊玩的眾家鬼魂,並祈求自己全年的平安順利。

安溪俗語“天公雞,普渡鴨。七月半鴨毋知死?”農曆七月十五就是普渡鬼節正日,閩南稱“七月半”。每年的農曆七月,就是閩南傳統習俗中的‘鬼月’了。‘鬼月’在閩南又稱為‘普渡月’老話說“傍神祝福”,首先是口福。即使再窮,每家也儘量這個月都宰雞宰鴨來祭拜,這就叫“再窮不能窮七月,再苦不能苦普渡”。較為隆重者,在七年級會舉行豎普渡旗儀式,普渡時會請來僧、道法師誦經作普施法會,除了祭品,還有準備硬幣、紙錢、糖果、衣物鞋等等來普施眾生,作法結束後由法師將這些物品以扔、拋形式分給參加祭祀活動的信眾,場面亦是隆重壯觀,還有些趣味。

安溪各鄉里普渡的日子也不盡相同,安溪縣城七個街頭經過歷史變革,現在統一定為七月廿九日,舉行全城普渡。例如湖頭鎮區則是按角落地區分別從七月十五日到七月三十日舉行普渡:

十五普萬倉,十六普上關帝廟,十七普伽楠和新橋,十八普船巷,十九普溪後渡,廿十普橫山,廿一普壩頭橋,廿二鏟前普,廿三溪尾酥,廿四宗城普,廿五路元跟外鋪,廿六翰林都,廿七店尾路,廿八普新路,廿九普大埔,三十普五路。

而有的則是會以宗族地區集合共同普渡,人們俗稱為“大普”,例如龍門桂湖沈氏大普、官橋赤嶺林氏大普等較為出名的普渡,亦或蓬萊龍居龍顯堂普渡更是集庵堂派下各角落一起做普渡,範圍廣泛,場面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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