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可以發月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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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發不發月餅要按規矩來

中秋節可以發月餅嗎

發月餅的事,在中秋節前夕曾鬧得沸沸揚揚,一篇題為《反腐不能反掉職工正常福利》的文章轉得到處都是,引發了極大的共鳴,不過主要是侷限在輿論場。但昨天從報紙上得知,一盒小小的月餅,竟然曾經引發東莞某液晶顯示器廠工人堵路,因為該廠以八項規定為名,停發了以往每年中秋節都發的月餅。那麼中秋節月餅應該發嗎?廣東省總工會保障工作部部長劉國斌,日前在廣東“工人線上”活動上與網友交流時表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並不是說企業可藉口減福利。節日補貼、交通補貼、車改補貼等都屬正常福利,企業員工可以積極爭取。

由於新聞語焉不詳,我不太清楚東莞某液晶顯示器廠是國企還是民企抑或是外企。如果不是國企,只能解釋為該企業扯大旗謀虎皮,假借“高尚”的名義,減少員工福利。因為八項規定主要是針對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基本上不關外企和民企的事。民企和外企,發不發月餅,主要是看員工跟企業的`契約,另外也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那麼在國企,還有其他的國字號部門,是不是因為八項規定等反腐措施,就可以不發月餅了?發與不發,確實是個問題。正如劉國斌部長和上面提到的那篇網文所講,無論是出於什麼樣的目的,員工的正常福利不應該受到影響。關鍵的問題是,什麼才屬於“正常福利”?因八項規定而停發的,是不是全是“正常福利”?

事實上,反腐敗不可能反掉“國字號”員工的法定福利。比如一些法定的補貼、保險等等,沒有一家單位或部門能夠停掉員工的這些福利。法定福利肯定是屬於正常福利。但正常福利除了法定福利之外,又有沒有其他內容?這就屬於模糊地帶了。既然是模糊地帶,在當前的形勢之下,一些領導就怕承擔風險,於是大小福利便一律停止了。

現在的當務之急就是釐清這些模糊地帶。在壟斷性國有企業,很多年前一個抄表工年收入就有十萬元,儘管他和他的同事們肯定都認為這是“正常福利”,但公眾難以認同。也有一些行政部門,收入也是非一般地高,恐怕都難說是“正常福利”。但是像月餅這樣的節假日福利,金額本身不高,卻能起到體現單位的關懷、凝聚員工人心的作用,顯然又應該列入正常福利之列。

因此,關鍵是要列一個章程,定一個規矩,在法定福利之外,再明確屬於正常福利的範圍,消除模糊地帶,免除各單位發放正常福利的後顧之憂。更重要的是,嚴格執行財務紀律,給員工的福利,必須從福利專案中支出,嚴禁挪用其他支出專案發放福利。這樣可以有效地防止一些部門濫發福利而規避監督和追究責任。因此,發不發月餅,關鍵還在於有沒有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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