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安全通知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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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各種通知頻頻出現,通知是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傳達指示、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佈置工作與周知事項時所用的一種下行公文。那要怎麼寫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清明節安全通知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清明節安全通知6篇
清明節安全通知 篇1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切實加強我市特種裝置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和宜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宜府發〔20xx〕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特種裝置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特種裝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裝置,是現代生產生活中的重要基礎設施和裝置,安全工作通知。保障特種裝置的安全執行,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事關經濟健康發展,事關社會和諧穩定。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市特種裝置的生產、使用數量都在迅速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在冊特種裝置10486臺,其中鍋爐20xx臺、壓力容器4234臺、電梯1952臺、起重機械20xx臺、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174輛、遊樂設施51套、客運索道1條,各類氣瓶28萬餘隻,特種裝置保有量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增長。

近年來,我市持續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特種裝置強制更新淘汰等工作,全市特種裝置安全形勢總體平穩,但非法安裝、無證作業、裝置帶病執行等現象仍然存在,特種裝置安全還存在一定的風險;一些特種裝置生產、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薄弱;一些職能部門安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為加強監管、防範未然,保障全市特種裝置安全執行,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特種裝置生產、使用單位,必須從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平安宜春”的要求出發,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和安全發展的理念,切實提高對特種裝置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措施,堅決預防和遏制各類特種裝置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嚴格落實特種裝置安全工作職責

(一)嚴格落實各級政府特種裝置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各級政府要加強對特種裝置安全工作的領導,將特種裝置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安全工作目標,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轄區內特種裝置安全情況,解決轄區內特種裝置安全及投入問題。督促和支援特種裝置安全監督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監督職責,督辦轄區內重大特種裝置隱患整改到位。嚴格實行各級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制,分管領導對各自分管行業領域的特種裝置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配合和協助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做好特種裝置安全監察工作,並安排人員負責有關具體工作。建立特種裝置日常巡查制度,每年對轄區內特種裝置使用單位開展巡查,發現嚴重隱患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助處理。

(二)嚴格落實有關部門特種裝置安全監管職責。質量監督主管部門要帶頭履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職責,“抓基層、打基儲規範管理”,轉變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負責對全市特種裝置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察和行政執法,組織打擊、取締特種裝置的非法生產和使用行為。加強特種裝置許可、核准及註冊登記工作,嚴把特種裝置許可准入關。開展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的持證培訓及考核工作,監督、指導、協助其它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工作總結《安全工作通知》。組織並參與特種裝置事故及相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安全生產監督、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工業和資訊化、公安、教育、衛生、旅遊、水利等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要求,在本行業領域內全面落實特種裝置監督管理職責,及時掌握特種裝置的安全狀況和動態變化,定期組織對特種裝置使用單位進行檢查,督促使用單位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協同質監部門對特種裝置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三)嚴格落實特種裝置生產、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特種裝置生產、使用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必須切實承擔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特種裝置生產、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環節、每一名員工、每一臺裝置,增強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各類特種裝置安全操作規程,開展經常性的特種裝置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特種裝置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定期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生產和使用。

三、不斷提高特種裝置安全監管工作水平

(一)建立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體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特種裝置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及評價》江西省地方標準要求,認真開展以崗位達標、管理達標和全面達標為內容的特種裝置使用管理標準化建立及評價工作,推動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建立健全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把標準化建立過程作為促進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過程,把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標準化納入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體系,作為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的先決條件之一。

(二)建立特種裝置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督促特種裝置生產、使用單位每月必須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一次隱患排查,管理人員每半月對特種裝置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作業人員每班要對自己操作的裝置進行一次以上巡查。對現場安全檢查發現的隱患包括違章作業行為都要及時整改,並留存記錄、上報情況;對一時不能徹底整改的隱患,應建立嚴重隱患整改臺帳,做到應急預案、整改措施、責任人員、資金投入和整改時限“五到位”。

(三)落實特種裝置安全執行保障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督促特種裝置生產、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簡稱“三類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宜春市落實特種裝置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作業人員安全責任實施意見》(宜市質監特發〔20xx〕9號),提高“三類人員”認真履行職責的意識和能力,切實保障特種裝置安全執行。

(四)建立特種裝置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特種裝置生產、使用單位,尤其是爆炸當量較大以及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必須配備一支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有針對性的經常組織演練,每年不得少於一次。對各類載人裝置均應建立或簽約一支維修保養隊伍並作為本單位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所有載人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均應組織定期的救援演習,每年至少一次以上。

(五)開展全市特種裝置安全大檢查。根據全省統一部署,8月至10月集中三個月時間,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特種裝置安全大檢查,採取企業自查、部門檢查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質量監督部門將聯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非法使用特種裝置的行為,嚴格開展以“三無一超”(無證安裝、無證使用、無證上崗及裝置和安全附件超期未檢使用)為重點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規範特種裝置使用行為。嚴格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按照“五個制”(問題列表制、限期整改制、任務到人制、責任追究制、結果督查制)的要求實施整改。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實行書面告知制度;對隱患整治不力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列入“三從嚴”(嚴查、嚴管、嚴處)管理企業,必要時給予通報,並在新聞媒體曝光或者網上公示;對發現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清明節安全通知 篇2

局屬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全縣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嚴防發生群死群傷交通事故和嚴重交通擁堵,確保群眾出行安全順暢,根據市公安局統一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安全研判,周密組織部署。

今年清明節期間,全縣天氣有所轉暖,加之高速公路小型客車免徵通行,旅遊踏青、掃墓祭奠出行疊加,尤其是國道和962縣道(東源至鴛鴦頭路段)、964縣道(乍洋至石山路段)、城關至東獅山風景區路段交通流量將大幅增漲,可能出現春運後第一個交通流高峰。從近3年全縣清明節期間事故分析看,主要呈現4個特點:一是無證駕駛、超速、違法超車是引發事故的主要違法型別;二是下午15時至17時是事故高發時段;三是假期第3日事故多發;四是小型客車、超標電動車、摩托車是引發事故的主要車型。各農村派出所和交警大隊要結合本地實際,要加強轄區重點景區、國省道、通往墓區道路交通管理,及早調整部署,科學安排勤務,突出加強對重點車型、重要時段和易發事故重點違法行為管控,全力防範群死群傷事故和嚴重交通擁堵。

二、突出重點區域,加強應急處置。

清明節前,交警大隊和農村派出所要對景區、墓區周邊道路,特別是三級以下山區公路開展一次集中檢查,重點檢查急彎、長下坡、高落差等危險路段交通安全設施狀況,發現設施損壞、缺失的,要立即通報相關部門及時更換或修復;對臨水臨崖、急彎陡坡路段以及山區道路可能存在區域性突發小氣候等隱患要提前做好警力、設施的應急處置準備,必要時採取限制通行管制措施。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對墓區、景區停車泊位和進出口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對停車泊位明顯不足的要及時協調增設臨時車位,加強路面交通疏導,防止佔道停車引發交通擁堵。特別是停車泊位遠不能滿足需求的墓區,要積極協調民政採取引導分批放行,減少車輛進入墓區,緩解墓區道路交通壓力。要密切與氣象部門溝通聯絡,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提前做好應對惡劣天氣準備工作。要協調交通運輸部門和公路經營管理單位,不斷完善應急處置預案,調配相關救援裝備和應急物資,提前投放到易發事故、擁堵點段,確保一旦急需能夠快速反應、高效施救、及時疏通,嚴防發生次生事故和嚴重擁堵。

三、強化路面管控,確保安全暢通。

交警大隊和農村派出所要結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將警力投入到景區、墓區周邊重點路段,以及長下坡等關鍵節點。落實錯時勤務,嚴格加強管控,提高路面見警率和警情處置效率,防止發生嚴重交通擁堵。要緊盯客車、旅遊包車、“營轉非”大、中型客車、微型麵包車等重點車輛,嚴查超員、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發現涉嫌非法營運的,要及時移送交通運輸部門。各農村派出所要堅持依靠鄉鎮黨委政府,充分發揮農村交通勸導員作用,嚴把鄉村道路出行主要關口,防止超員麵包車和違法載人車輛出村上路。交警大隊要充分發揮道路交通管理職能,抽調警力組成執法小分隊,積極指導配合農村派出所,認真做好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同時,要加強景區、墓區周邊及城郊結合部道路的巡查管控,嚴格查處麵包車超員、貨車違法載人以及逆行、亂停放等違法行為,規範通行秩序,維護交通安全;要加強與高速交警部門溝通、密切協作,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免徵通行費期間的交通組織和應急分流工作;要積極協調市政、交通運輸等部門,提前做好佔道施工專案和隱患整改路段的秩序疏導和安全維護,督促施工單位在清明前抓緊完工撤離,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清明節期間,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一律禁止通行。

四、強化宣傳提示,服務平安出行。

3月29日前,交警大隊要認真落實“兩公佈一提示”,向社會公佈本地清明節假期交通研判和交通組織情況,公佈轄區道路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點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項。要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微博、手機簡訊平臺等媒介,實時釋出清明節期間轄區主要道路的路況、天氣資訊和交通管理措施,提示群眾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注意行車安全事項。要在景區、墓區道路等車流密集點段,宣傳介紹國省道、山區道路、雨霧天氣安全行車常識,教育群眾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進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措施的宣傳力度,提示、引導群眾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及時撤除現場,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擁堵甚至引發二次事故。要呼應清明節莊嚴肅穆的節日特點,在加強交通嚴管的同時,更加註重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樹立公安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良好形象。

五、嚴格值班備勤,及時報送資訊。

清明節假期,交警大隊和農村派出所要嚴格落實值班備勤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執勤值班人員在崗在位,及時應對處置突發緊急事件。一旦發生嚴重交通擁堵和死亡交通事故,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及時上報縣局指揮中心和市局交警支隊值班室。縣局將派出督導組開展清明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督導。交警大隊和農村派出所領導要帶隊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加強督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清明節安全通知 篇3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清明節即將到來,群眾集中出行祭祖、掃墓活動頻繁,人流、車流不斷增多,是道路交通、山林火災、煙花爆竹等事故多發的時期。為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安全防範工作

各地、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清明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要針對清明節期間人員流動增大,氣溫逐漸回升,群眾開展掃墓、上墳燒紙、燃放爆竹等活動大幅增加等特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認真研究制定保障清明節期間安全生產防範措施,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力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整治,及時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的安全防範工作。

二、突出重點,確保清明節期間重點領域安全平穩

各地、各學校對春季大風季節、清明節期間的安全工作要給予高度重視,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精心部署,突出重點,狠抓落實,確保清明節期間的安全生產。

(一)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工作。抓好校園安全防範制度落實,強化清明節期間校園巡防工作,檢查攝像頭等監控裝置是否正常運轉,防護設施是否到位,充分發揮好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大門口要嚴格落實安裝硬質隔離設施的要求,依託門禁系統,切實做好來訪人員和車輛的'管理工作,特別是要認真檢查進出校園的教職工私家車,做好登記,堅決杜絕計程車及其他社會車輛進入校園,絕不給不法分子可趁之機。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等職能部門做好校園周邊安全隱患治理,確保校園安全。

(二)加強消防隱患排查。重點看宿舍、食堂、實驗室、體育館、圖書館、家屬樓等人員密集場所及鍋爐、電梯等特種裝置是否存在火災隱患,消防疏散通道是否通暢,各類消防器材是否能夠正常使用。

(三)加強建築工地安全檢查。重點對各類改建、新建、擴建工程的用火用電安全進行檢查,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認真排查施工工地機械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嚴防坍塌、高處墜落、起重機倒塌的事故發生。

(四)加強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各地、各學校要加強對本單位實驗室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試劑管理,嚴格按照國家、自治區關於危險化學品管理相關規定使用、儲存和保管。清明節期間各地、各學校要加強對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一方面要採取措施嚴禁在學校教學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確保校內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強對中國小生燃放鞭炮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三、強化值守,切實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各地、各學校要強化清明節期間的安全生產應急值守,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和事故報告制度,確保資訊暢通,反應迅速。完善各種突發事件和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嚴格執行事故資訊報告制度,全面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和其他緊急突發事件的資訊報送和處理工作,確保事故資訊和其他重要資訊及時、準確上報。

聯 系 人:約日古麗·麥米提明

聯絡電話:0991-7xxx

傳 真:0991-xxx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20xx年3月31日

清明節安全通知 篇4

為了加強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過一個平安祥和的節日,今天召開全校師生節前安全教育,希望同學們在假期間注意安全,做好以下幾點:

一、注意消防安全

學生掃墓時要安全用火、不玩火、不亂放火,做好防火措施,以免引起森林火災。如果發生森林火災,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撥打火災報警電話,火災報警電話是119。

二、重視交通安全

清明放假期間人多、車多,要注意遵守相關交通法規,過馬路注意來往車輛,走路要走人行道,靠右行,注意行路文明,到戶外掃墓時,騎車、乘車或走路都要遵守交通規則,放學上學不要乘坐超載車輛、非載客車輛。

三、加強出遊安全

嚴禁學生結夥出遊,對於家長組織的春遊活動,一定要加強自我防範、自我保護意識,沒有家長陪同不準單獨到溪邊、水庫和池塘、工地等危險處所玩耍,回家、返校或與家長出外旅遊,應注意個人財產及人身安全。防止發生財物遺失、人身傷亡事故。

四、遵守校規校紀,做一名合格的學生

假期認真完成各科作業,一切活動聽家長的安排,不私自外出遊逛,不參加黃、賭、毒、和封建迷信活動,嚴禁任何學生參與打架鬥毆和危害社會的活動,嚴禁任何學生進營業性網咖、歌廳、迪廳、遊戲廳。

五、流感的預防

1.勤洗手、不隨地吐痰、打噴嚏時要主動捂住口鼻,不讓飛沫濺到旁人。養成良好的個人生活衛生習慣。

2.減少或避免接觸感染源,儘量少到擁擠的公共場所停留,到公共場合,儘量做到戴口罩。

3.隨著季節的變化,及時增減衣物,注意保暖,防止受涼。

4.均衡飲食、多喝白開水,適當吃些水果。

5.保證足夠的睡眠。

6.適量運動、充足休息,避免過度疲勞。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況。

7.如果不幸感染了流感病毒,可以遵從醫囑服用藥物。

8.必要時可注射流感疫苗,以增強機體免疫力。希望同學們能做好疾病預防,保持健康的身體!

六、預防食物中毒

1、不要隨便亂買零食,特別是不要在路邊小店、街頭買一些包裝粗糙,質量低次的冷飲、冰棍,不吃“三無”食品。

2、隔夜食品要加熱,不吃腐爛變質的食品,不要喝自來水,更不要隨便亂喝水。

3、要勤洗手,特別是在飯前飯後,上廁所必須要把手洗乾淨。

4、在購買食品時應認真看清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

5、不要偷吃果園的水果,可能有噴灑的農藥,以免中毒。

七、管制、刀具、火柴等安全教育

1、管制刀具是指公安機關為了有效維護社會治安,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為凶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由法律規定實行控制管理的刀具,它是刀具的一部分。

2、嚴禁學生隨身攜帶或存放管制刀具及危險器械。

3、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如果屢教不改,就構成《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說的嚴重不良行為,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不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進入校園,也不帶汽油、爆竹等易燃的物品進入校園。

5、不隨意燃燒廢紙等。

清明節安全通知 篇5

為保障20xx年清明節期間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市民群眾祭掃等活動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加強道路交通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3月24日、25日、31日、4月1日、5日、6日、7日,每日7:00至15:00,以下道路實行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一)森林大道(青王路路口至光谷四路口)禁止機動車通行(公交車除外)。

(二)青王路(落雁立交路口至珞喻東路)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三)百合路(光谷三路至光谷四路)、光谷四路(森林大道至百合路)、森林大道(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立交)禁止車輛停放。

二、3月31日、4月1日、5日、6日、7日,每日7:00至15:00,以下道路實行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一)漢陽大道(燎原路至孟家鋪地鐵站)禁止機動車通行(公交車、計程車除外)。

(二)仙女山路(琴臺大道至漢陽大道)禁止機動車通行。

(三)古田橋往漢陽大道方向匝道禁止機動車通行。

三、3月31日、4月1日、5日、6日、7日、8日、14日、15日,以下道路實行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一)金山大道、張柏公路、臨空港大道、環湖路、柏銀路、東柏公路、吳新幹線禁止教練車通行(社會車輛通行方式不變)。

(二)張柏公路(銀柏路至睡虎山環山路)、吳柏路全線禁止所有載貨汽車通行;張柏公路(臨空港大道至銀柏路段)、東柏路、吳新幹線禁止大型載貨汽車通行(社會車輛通行方式不變)。

(三)需前往睡虎山墓區(張柏公路至睡虎山)區域,實行機動車臨時單向通行,禁止車輛由張柏路睡虎山三叉路口進入睡虎山,所有機動車一律由東向西從睡虎山環山路進入公墓。

(四)茶場小路(張柏路至睡虎山停車場)禁止車輛通行(公交車除外);東山大堤堤頂公路(陵區至停車場段)禁止車輛通行。

(五)睡虎山區域所有道路(張柏公路、環山路、茶場小路、東柏路、吳柏路、東山大堤堤頂公路及其他無名小路)禁止車輛停放。

四、4月5日、6日、7日,每日7:00至17:00,以下道路實行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一)需前往萬福淨土陵園區域,實行機動車臨時單向通行,所有機動車一律由新施公路七架山路口進入,沿宋崗村、清水塘鄉村公路至機場路單向通行。

(二)需前往潘廟陵園(陽邏街公益性公墓)區域,實行機動車臨時單向通行,所有機動車一律由陽福線萬家咀路口進入,沿祠堂灣、卡地亞公館鄉村道路至高新街單向通行。

五、3月24日、25日、31日、4月1日、5日、6日、7日,每日6:00至12:00,岱黃高速和江岸區諶家磯大道、堤邊路、漢黃路、塔子湖東路、解放大道(漢黃路口至堤邊路口)禁止大型載貨汽車通行。

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通行狀況,視情采取其它臨時性交通管理措施時,交通參與者應服從交通民警和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七、違反本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清明節安全通知 篇6

一年一度的清明節到了。清明節一過,天氣也好轉,夏天也該到了。在這特殊的節日裡,大家都做了什麼?以下是由為大家整理的清明節交通安全工作監管通知,希望對你有幫助,如果你喜歡,請繼續關注。

區公管所、區航管所、區渡口辦、道路客運企業、各中國小、各老年協會:

春天是廣大人民群眾旅遊、祭祖掃墓的良好時機。在這些活動中,人流相對較多,各種運輸工具根據市場的需求,積極運送遊人、香客。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從往年的情況看,非客船、客車運客、搭客甚至超載等違法違章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危及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為做好今年的春遊、清明期間的交通安全工作,保證人民群眾的安全,現就有關事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對春遊、清明期間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的規定,“安全生產法人全面負責”的原則,各單位領導要重視春遊、清明期間安全工作,要認真分析本單位和管理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形勢,深入排查安全隱患,認真組織各項管理活動,取得春遊、清明交通安全工作的主動權。

二、做好宣傳教育活動。

各有關單位要教育廣大運輸經營業戶遵章守法、規範經營;嚴禁非客車(船)載客、搭客,嚴禁帶病車(船)投入春遊,嚴禁超載,嚴禁客渡船在濃霧天氣和大風浪天氣時冒險經營;春運剛過,要克服“鬆口氣”和麻痺大意思想,嚴格執行安全運輸各個環節的操作規程,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道路客運企業要教育司乘人員,即使各種條件符合上級要求,任何時間均不能在等級外山區公路執行。對於非法營運車(船),要鼓勵社會各界及時舉報,一經查實,要堅決從重處罰。各有關單位在組織春遊和掃墓活動中要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做到活動前講安全,活動過程保證安全。

三、要加強中國小生的春遊管理。

凡是要組織春遊活動的學校,其活動必須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堅持安全、就近、徒步、原地的原則,並由組織能力強和有經驗的專人負責組織學生的全程活動,不得為節約經費而要求車(船)業主超載;沒有特別需要不進行遠距離、大規模的乘船活動;如確需租用客車外出春遊,須經教育、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由專業運輸企業辦好有關手續後方可出遊,不得租用非客車(船)、三無車(船)、帶病車(船)出遊。

四、要加強各老年協會的各項出遊活動的管理。

各鄉鎮老年協會進行各種活動時,必須書面報告當地政府,同意後按報告人數、地點和內容進行活動。老年人特別是高齡老年人因各種條件所限,他們在各種外出活動中的安全特別重要,因此要指派組織能力強,身體健康的同志負責組織全程活動,並對全體老人的安全負責。活動中不得租用非客車(船)、三無車(船)、帶病車(船)。包車出遊時必須辦好包車手續。

五、要加強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隨著天氣逐漸轉暖,上下島群眾參加春遊、清明掃墓活動可能日益增多,渡口安全、渡運工作中的各種問題會隨之增加。各有關單位要加強管理,維持渡運秩序,確保渡口安全。

六、嚴格監管。

區公管所、區航管所要及時分析群眾活動中的各種情況,主動進行路檢航查工作,要特別重視運輸源頭,風景區和節假日的安全檢查。要堅決打擊非客車(船)的搭客行為,及時查扣帶病車(船),堅決取締“三無”車(船)搭客、組客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三無”車(船)搭、組客行為,就要堅決進行拆解,決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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