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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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很多時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是向特定受文物件告知或轉達有關事項或檔案,讓物件知道或執行的公文。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合集15篇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春節,要年味更要環保。近日,省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釋出《關於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結合當地實際,劃定禁限放區域、禁限放時間,對工作不力造成空氣汙染的單位和負責人,將在全省範圍內通報批評並嚴肅追責。

春節期間集中燃放煙花爆竹,會導致大氣汙染物急劇增加,特別是在冬季不利氣象條件情況下,更容易導致環境空氣質量惡化。“一個重汙染天氣的影響至少需要10個至20個以上良好天氣才能消化。”省環保廳大氣處相關負責人說。《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強化監管,提前採取應對措施,抓好關鍵時段大氣汙染防治工作。

成都及周邊、川南、川東北三大重點區域尤其要做好禁限放工作,成都、自貢、南充市政府要發揮區域牽頭單位作用,認真研究,提前部署,加強聯防聯控。同時要通過報刊、電視等傳統媒體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多渠道、多方式釋出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相關資訊,倡導綠色過節方式。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2

居民朋友們:

春節將至,燃放煙花爆竹是表達喜慶之情的傳統習俗,但是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不僅汙染環境空氣,產生噪聲,損害人體健康,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

特別提醒: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會被予以處罰,您可要牢記好啊!為讓家鄉的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平安更祥和,讓我們一起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自覺遵守禁燃煙花爆竹有關規定,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選擇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春節。

二、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利用個人簡訊、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親朋好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三、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請大家發揮家鄉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敢於向違反禁放規定的行為說“不”,發現未經允許私自銷售或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勸阻或舉報。

禁燃禁放工作人人有責,真誠希望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營造安全、綠色、文明、環保的節日氛圍,為平安章丘、大美章丘、文明章丘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3

根據20xx年大氣汙染防治整體工作部署,為減少環境汙染,優化人居環境,全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濟寧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製成,引燃後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於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二、在城區全年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基礎上,自即日起至3月15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金鄉縣行政區域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處罰。

四、從事慶典、婚慶、殯儀等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不得為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提供相關服務。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處罰。

五、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違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拒絕、阻礙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拒不停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嫌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提供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根據《山東省群眾舉報槍爆危險物品違法犯罪獎勵辦法》,對舉報人給予獎勵。舉報電話:110。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金鄉縣大氣汙染防治指揮部

  20xx年1月18日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4

廣大市民朋友們:

元旦、春節將至,大家習慣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而且還會嚴重汙染空氣,危害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為使我們的城市更加清潔、空氣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特向廣大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1.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養成採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佳節的習慣。

2.請向家人和親朋好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臺,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3.積極勸阻、抵制和舉報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舉報電話:110)。

4.請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黨員幹部、工作人員要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動帶動和影響身邊的'人。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煙花爆竹,從你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建設安全、健康、美麗英德作出自己的貢獻,共同度過一個安全、祥和、喜慶、潔淨的春節。

恭祝全市人民:新年愉快、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英德市公安局

  20xx年12月31日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5

為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的影響,切實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全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xx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xx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在我縣全域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製成,引燃後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於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二、自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嘉祥縣行政區域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處罰。

四、從事慶典、婚慶、殯儀等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不得為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提供相關服務。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處罰。

五、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違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拒絕、阻礙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拒不停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嫌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提供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根據相關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八、各級各部門和廣大群眾要積極配合政府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工作,為建立文明城市、構建和諧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6

全縣父老鄉親和社會各界朋友:

“爆竹聲聲除舊歲,喜氣洋洋迎新春。”每逢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大家都會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汙染物將嚴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損害人體健康。同時,產生的大量垃圾會加重環衛工人負擔。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大勢所趨,在此,我們倡議:

1、爭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動者。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低碳的喜慶方式,過一個健康、環保的春節。

2、爭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積極勸阻、抵制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做到源頭預防,過程管控,形成燃放互相監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圍。

3、爭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通過微信、工作群、口口相傳等方式,向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宣傳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危害,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低碳行動,我們參與;清新空氣,人人共享。請大家積極行動起來,攜手呵護藍天,讓XXX的天更藍、地更淨、城更美。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7

全縣廣大市民朋友們:

每逢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很多市民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但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氣汙染物影響空氣質量,同時還會產生巨大的聲響造成噪聲汙染,危害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後散落的炮皮碎屑也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加重清潔工人的負擔。春節將至,為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真誠地倡議全體市民朋友們,節日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具體內容如下:

一、黨員領導幹部帶頭。各級黨員領導幹部以身作則,自覺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引導和帶動周邊人員積極響應倡議,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二、文明過節從我做起。轉變節日慶祝方式,選擇喜慶音樂、鮮花等低碳環保方式,儘量減少對環境的汙染。

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全縣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都要加強對幹部職工和群眾的宣傳教育,倡導自覺踐行倡議。要採取多種形式,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導社會各界和全縣人民不燃放煙花爆竹。

四、有關部門加強監督。各有關部門要做好監管工作,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對機關單位、社會團體和企業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環境嚴重汙染的事件,要從嚴從重處罰。

要健康、不要霧霾,要新鮮空氣、不要煙花爆竹。讓我們共同愛護環境、保護環境,從自身做起,積極行動起來,過一個清新、環保、舒適的“低碳”春節,以實際行動助力“綠色發展”,共同打造“青清淨靜”魅力縣城。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8

為落實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實控制因煙花爆竹燃放造成的環境汙染,根據《海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三亞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法律法規規定和海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大氣汙染防治“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工作的通知》(瓊府辦〔20xx〕3號)相關要求,三亞市人民政府決定20xx年在三亞中心區域內春節、元宵節期間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範圍:北至G98繞城高速,南至大海,西至崖州區G98高速公路、海南西環高鐵和海南西環線鐵路組成的閉合人口密集區域(崖州中心區域)及崖州灣科技城區域,東至海棠區椰林路(含西島旅遊區、蜈支洲島旅遊區)(詳見下圖)。

二、禁止燃放時間:20xx年1月20日(除夕前一天)至20xx年2月6日(元宵節後一天),共18天。

三、禁止燃放要求: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除替代品如電子禮炮、電子鞭炮等)。

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按照《三亞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規定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公安機關許可後,可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燃放。

四、除市中心區域外,以下區域或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三)文物保護單位、重要軍事設施所在地;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五)醫療機構、養老機構;

(六)幼兒園、學校、科研機構;

(七)公園、商場、文化娛樂場所、集貿市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

(八)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九)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十)市人民政府規定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的其他區域。

五、禁放區域外菸花爆竹燃放品種要求

在禁放區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種只限於個人燃放類的C級、D級產品,所有A級、B級煙花爆竹未經許可一律禁止燃放(正規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標註A、B、C、D級)。

六、煙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與處罰規定: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三亞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七、禁放工作部門職責

各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公安機關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督管理、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共同做好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及空氣環境監測的相關工作。

八、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收到舉報的單位應當按職責許可權及時調查處理或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舉報熱線:“12345”市民服務熱線、“110”報警電話。

三亞市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日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9

為營造安全、舒適、祥和的過節氛圍,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生活方式,持續保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雲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在20xx年春節期間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現通告如下:

一、禁放區域及禁放時間

(一)禁放區域

1、主城區範圍:東至南沙大橋,西至菱角塘村,南至學府路,北至排沙河。

2、有關區域:國家機關、養老機構、教育、醫療、金融、郵政、通訊、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汽車站等交通樞紐;旅遊景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加油(氣)站、輸變電設施及架空的電力、通訊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禁放時間

20xx年1月31日至2月17日期間禁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限放區域及限放時間

(一)限放區域

禁放區域外的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限放時間

限放區域內,在20xx年1月31日至2月17日期間,除夕和正月七年級全天、正月八年級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餘時段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嚴格依法監管

(一)公安部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並給予處罰。違反本公告,影響治安管理秩序的,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應急管理部門依法按照“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逐步減少”的原則,佈設煙花爆竹經銷點;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毀壞城市綠化和市政設施等行為。

(四)生態環境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規定,依法查處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環境汙染的行為,強化空氣質量監測。

(五)宣傳(融媒體中心)、文化旅遊、氣象、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相關工作。如與上級相關規定不符,以上級規定為準。

特此通告。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0

廣大居民朋友們:

20xx年春節即將到來,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誠摯的問候與祝福。

“鑼鼓聲聲辭舊歲,梅花點點報新春”。燃放煙花爆竹是表達喜慶之情的傳統習俗。然而,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有害氣體,容易引起或誘發各種呼吸道疾病,對人體健康產生極大危害,還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在此,我們向廣大居民發出倡議:

一、做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引領者。全市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村居兩委成員及社會公眾人物是弘揚先進文化和新風正氣的領頭雁、帶頭人,要以身作則,帶頭抵制銷售、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帶動全社會形成清淨、文明的節日喜慶新習俗。

二、做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提倡廣大群眾節日期間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提倡用敲鑼打鼓、舞龍舞獅、張燈結綵等方式烘托氣氛。

三、做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平臺,向親朋好友宣傳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好處,把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自覺行為。

四、做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對違反規定的銷售、購買、儲存、運輸、燃放等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在全社會形成互相監督、安全互相保障的的良好氛圍。

居民朋友們,為使我們能有一個更清新、更安全的居住環境,讓天更湛藍、空氣更新鮮、環境更優美,讓我們共同以身作則、行為示範、引導家人,做“愛護環境、關愛生命,拒絕燃放煙花爆竹”的帶頭人,共同度過一個綠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1

為改善大氣質量,優化人居環境,提升社會文明度。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某地維吾爾自治區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按照《關於開展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知》(伊州環控發(20xx)11號)要求,縣人民政府決定實行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現通告如下:

一、縣城建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為滿足部分市民的燃放需求,確保安全燃放,我縣設立了三個煙花爆竹臨時集中燃放點。分別是:縣廣場、南通實驗學校西側空地、原縣酒廠北側空地。

臨時集中燃放點開放時間:20xx年1月24日至2月8日(20xx年春節期間),每日上午9時至次日凌晨1時,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三、黨員幹部、共青團員、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模範遵守,不在禁限區燃放煙花爆竹。提倡以電子鞭炮等替代燃放煙花爆竹。

四、本通告所稱煙花爆竹,是指煙花爆竹製品和用於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伊寧縣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0日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2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降低噪音汙染,建立和諧、有序、文明的新春佳節氛圍,提升我縣生態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美麗的人居環境,讓廣大市民群眾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現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

20xx年2月11日(除夕)、2月12日(正月七年級)全天,2月26日(正月十五)7時至22時,其他時間應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限內,以下區域、場所禁止燃放:

(一)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

(二)車站、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範圍內;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

(六)山體、草坡等重點防火區域;

(七)城市主次幹道及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

(八)商場、超市、影(劇)院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九)房屋、陽臺、視窗、樓梯、走廊;

(十)棚戶區、柴草垛堆放地。

三、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向行人、車輛、建築物投擲煙花爆竹;

(二)在高層建築、構築物、樹枝、路燈杆上懸掛、垂吊燃放煙花爆竹;

(三)妨礙交通秩序。

四、禁止燃放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禁止燃放雙響、摔炮、擦炮等產品和專業燃放類產品;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不得購買非法、非標、超標等禁止燃放的產品。

五、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垃圾按照門前衛生責任的規定,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清掃乾淨。

六、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平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xx年2月10日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3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經濟開發區、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xx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一條 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具體辦法由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濟源產城融合示範區管委會制定。”等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落實屬地責任

建立“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網格管理”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將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等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之中,在春節前組織各部門對煙花爆竹的生產、運輸、銷售、儲存等各環節進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落實好本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在狠抓落實上下功夫,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確保轄區內無違規銷售、燃放行為發生。

二、加大宣傳引導

各縣區、各部門要持續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採取張貼標語、散發宣傳單、釋出公眾號、新聞廣播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做好輿論引導,讓全市人民群眾瞭解我市禁售禁燃禁放規定,深刻認識禁售禁放的必要性、緊迫性,遵守禁燃禁放規定,提高社會各界知曉度、配合度、支援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提高人民群眾遵守禁售禁放規定的自覺性,繼續在全市上下營造“不燃不放”煙花爆竹的社會氛圍。

三、注重源頭防控

市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面排查,突出重點地域、重點場所、重點人員,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重點做好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鞏固20xx年我市煙花爆竹全面禁燃禁放工作成效,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全域禁燃禁售要求。市場監管、城市管理部門要督促禮儀慶典公司、飯店、賓館、酒店等業主落實本場所禁放管理職責,告知各類餐飲預訂者遵守禁放規定。公安機關要按照鞭炮聲就是警情的工作要求,對工作中發現、有關部門移交、群眾舉報的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線索,靈敏反應、迅速出警,第一時間做好取證工作,依法予以處罰,保持執法高壓態勢。

四、嚴控重點時段

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x月x日為禁燃禁放管控的重要時段,各縣區、各部門要研究制定詳細的重點時段禁燃禁放執勤值守和應急工作方案,縣級政府要成立專班,落實網格化管理;市直各單位加強力量調配,組建督查隊伍,嚴格落實定人、定崗、定責“三定”要求,充分依託技防、人防、物防、群防、聯防的“五防”看防體系,不間斷對人員密集場所、大街小巷、居民小區、城中村、鄉鎮農村等重點區域進行現場巡查,及時發現、制止、處罰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確保轄區內不發生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五、強化督導檢查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落實管控責任,充分動員基層力量,深入到街道、村居宣傳發動,嚴防嚴控,做到工作無死角,無遺漏。各級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管理、城市管理部門要成立專項工作組,推進落實我市全域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春節期間,市環委辦將組織人員利用藍天衛士、高空瞭望等方式不間斷地進行網上巡查,不定期組織人員對縣區進行暗訪。對發現工作不力、落實不到位的有關縣區和部門將進行通報,對造成安全事故,引發不利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4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公共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xx〕40號)有關要求,決定加強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區域及時間

(一)禁止燃放區域。

1.主城區。

西環北路-西環南路-金海灣西大街-濱江東路-平山大街-揚帆大道-金海灣東大街-東環路-蓬萊大道-325國道-欽州灣大道-西環北路閉合區域,以及上述形成閉合區域的線路周邊50米範圍為禁止燃放區域。

2.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欽州港片區。

(1)環珠西大街-欽州港大道-濱海公路(金鼓大街)-南港大道-勒溝東大街-臨海大道-果鷹大街-鑫盛街-沿江路-桃源路-逸仙路-龍涇大道-環珠西大街的閉合區域〔其中包括:濱海公路北側的國家電投集團廣西北部灣(欽州)熱電有限公司的欽州熱電廠一期工程專案、勒溝作業區、果鷹作業區和金鼓江作業區及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廣西石化分公司1000萬噸/年煉油工程煉油廠外輸管廊兩側各300米範圍〕。

(2)廣西金桂漿紙業有限公司周邊300米範圍。

(3)大欖坪第八大街以南的欽州保稅港區範圍。

(4)中馬欽州產業園區啟動區範圍(孔雀灣大道-濱江東大道-六景高速公路連線線-中馬南五街的閉合區域)。

3.國家機關、養老機構、文物保護單位、教育、醫療、大中國小、幼兒園、金融、郵政、通訊、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機構。

4.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火車站、汽車站、港口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5.旅遊景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6.碼頭倉儲、石化園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7.加油(氣)站、輸油(氣)管線、輸變電設施及架空的電力、通訊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8.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禁止燃放時間。

禁止燃放區域內,每年農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區域

(一)限制燃放區域。

禁止燃放區域外的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限制燃放時間。

限制燃放區域內,在每年農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間,除夕和正月七年級全天、正月八年級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餘時段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嚴格依法監督

(一)禁止燃放區域內全年禁止設定煙花爆竹經銷點;限制燃放區域內按照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逐步減少的原則,佈設煙花爆竹經銷點。

(二)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並給予處罰。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影響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靈山縣、浦北縣人民政府根據本通告規定,結合當地實際自行確定禁限放時間及區域。

  五、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5

全體市民朋友們:

煙花爆竹燃放會釋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造成嚴重空氣汙染和噪音汙染,並極易引發火災,對我們的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了我們生活的家園空氣能更加清新、環境更加舒適,在此,我們倡議廣大市民朋友:

1、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3、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發現違規燃放行為的,要積極予以勸阻、舉報(舉報電話110),並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違規燃放行為。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4、通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

為了保護環境,遠離霧霾噪音,保護藍天碧水,請廣大市民支援我們的倡議,為美麗梧州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區域:

環城高速倒水互通至城東互通、城東互通至蒼鬱高速河步互通、河步互通至包茂高速保村互通、保村互通至倒水互通路段圍合以內萬秀區、長洲區、龍圩區、蒼梧縣的城鄉區域。

禁止燃放的其它場所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

(二)文物保護單位、展覽館、體育館、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等公共文化場所;

(三)幼兒園、學校、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福利機構;

(四)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五)風景名勝區、公園、廣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和經營場所,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安全保護區;

(八)架空電力線和通訊線路、有線廣播線下方,輸變電設施以及環境監測設施安全保護區;

(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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