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領域保密協議(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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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證券領域保密協議,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證券領域保密協議(7篇)

證券領域保密協議1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正在就專案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訊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簡稱: 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1、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專案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影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第三條 保密資料的儲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儲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專案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式做出答覆;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影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宣告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四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關係終止或解除後 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要給保密方保密費用。

第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 協議效力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證券領域保密協議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保密資料

“保密資料”指與專案及任何其他與專案類似的討論有關的,由披露方向接受方以書面、口頭、圖形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或載體提供或披露的、由披露方開發及/或持有的一切保密性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企業基本資訊、開戶銀行資料、股東資料、盡職調查報告、審計及未經審計的財務資訊、政府批准、商業計劃、經營規劃、專業顧問提供的報告及意見書、合同、人事檔案、會議紀要、行政檔案、供應商名單、客戶資料、客戶名單等。

披露方: 指披露“保密資料”的一方,在本協議中,甲、乙雙方均有可能成為披露方。

接受方: 指接受“保密資料”的一方,在本協議中,甲、乙雙方均有可能成為接受方。

第二條 保密和非使用義務

雙方同意並承諾:

上述“保密資料”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對於書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保密資料”,在交付接受方時必須以書面形式或其它有形方式標明祕密,並註明“保密資料”屬於何方。

對於口頭或其它無形的資料,在披露給接受方前必須以合理方式宣告是“保密資料”,進行書面記錄,並註明“保密資料”屬於何方。

未以上述兩種方式確認為“保密資料”的資訊資料,如通過合理商業判斷屬確需保密的資料,應屬於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

接受方應以對待接受方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資料”一樣的謹慎態度對待披露方披露的“保密資料”,並應盡其一切能力防止任何第三方以不法或未經披露方同意的任何方式盜取或獲取“保密資料”,或以任何方式瀏覽、複製“保密資料”。

屬於披露方的“保密資料”,未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傳真、信件等形式),接受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保密資料”。

第三條 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3、甲方要給保密方保密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而對披露方的“保密資料”為任何披露的,接受方一經披露方要求,應立即停止任何違反本協議義務之行為,並採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響。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如就本協議或其他相關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等事宜發生爭議,爭議的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協商後不能解決,該爭議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 這一解決方法應該是終局的和排它的。

第六條 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證券領域保密協議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保密資料保密資料指與專案及任何其他與專案類似的討論有關的,由披露方向接受方以書面、口頭、圖形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或載體提供或披露的、由披露方開發及或持有的一切保密性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企業基本資訊、開戶銀行資料、股東資料、盡職調查報告、審計及未經審計的財務資訊、政府批准、商業計劃、經營規劃、專業顧問提供的報告及意見書、合同、人事檔案、會議紀要、行政檔案、供應商名單、客戶資料、客戶名單等。披露方:指披露保密資料的一方,在本協議中,甲、乙雙方均有可能成為披露方。接受方:指接受保密資料的一方,在本協議中,甲、乙雙方均有可能成為接受方。

第二條 保密和非使用義務雙方同意並承諾:上述保密資料須以如下形式確定:對於書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保密資料,在交付接受方時必須以書面形式或其它有形方式標明祕密,並註明保密資料屬於何方。對於口頭或其它無形的資料,在披露給接受方前必須以合理方式宣告是保密資料,進行書面記錄,並註明保密資料屬於何方。未以上述兩種方式確認為保密資料的資訊資料,如通過合理商業判斷屬確需保密的資料,應屬於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接受方應以對待接受方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資料一樣的謹慎態度對待披露方披露的保密資料,並應盡其一切能力防止任何第三方以不法或未經披露方同意的任何方式盜取或獲取保密資料,或以任何方式瀏覽、複製保密資料。屬於披露方的保密資料,未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傳真、信件等形式),接受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保密資料。

第三條 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3、甲方要給保密方保密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洩露企業商業祕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而對披露方的保密資料為任何披露的,接受方一經披露方要求,應立即停止任何違反本協議義務之行為,並採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響。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如就本協議或其他相關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等事宜發生爭議,爭議的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協商後不能解決,該爭議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這一解決方法應該是終局的和排它的。

第六條 其它事項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領域保密協議4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組

乙方: _________(工作組成員單位)

乙 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願加入_________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並依工作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關工作(以下簡稱 “相關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為確保相應工作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源不被洩露,並防止上述保密資訊被濫用,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相關工作的承擔或參與單位,其工作任務依據相關工作的有關任務書確定,本協議僅涉及承擔或參與該相關工作過程中及以後的保密責任。

二、本協議涉及保密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包括:

1.相關工作任務書中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以及有關會議檔案,紀要和決定;

2.相關工作承擔者之間往來的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

3.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

4.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各有關當事人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已經公開的智慧財產權資訊除外;

5.經甲乙雙方在該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資訊。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相關工作任務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

2.甲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 郵件、傳真、磁碟、光碟等)向乙方提供技術資訊時,可以進行登記或備案;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註明保密的技術資訊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與本相關工作無關的任何第三方;

4.對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經公開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僅將工作組批漏的保密資訊用於工作組範圍內的_________制訂工作。

2.乙方對從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託顧問方,接受諮詢方;

3.乙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檔案和資料,未經工作組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複製,仿造等;

4.乙方應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如乙方在職或曾在職人員在保密期內;

5.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如發現有關保密資訊被洩露,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五、本協議中涉及的有關保密資訊,其中已經擁有智慧財產權的歸原所有人所有;相關工作實施中產生的智慧財產權,其智慧財產權的歸屬依相關工作任務書的約定。

六、甲方為實施相關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別宣告不能提供給他人的以外,可以將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訊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 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此行為不視為甲方違約。

乙方在實施相關工作過程中,需要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 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保密資訊時,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者由甲方負責提供。

七、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要求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或者自雙方中的一方取得有關檔案,資料之日起,以時間在前的為準,至本相關工作全部完成之日 止。如在本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專案,雙方應在終止本相關工作後的_________年內繼續履行有關保密責任。

九、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的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工作組所在地,機構為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有兩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

成員(簽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_

證券領域保密協議5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保密資訊的定義、範圍和載體

1、凡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所獲得的____加工以及配料方法均屬甲方的保密資訊。

2、甲方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所有____加工配製技術;

(2)所有____資料;

(3)其它涉及本店____的內容及資料。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乙方的保密義務基於其對甲方忠實義務的要求。乙方在任職期間應履行以下義務:

(1)嚴格食材加工配製技術,防止洩露保密資訊;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資訊洩露或披露給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不得利用保密資訊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乙方離開甲方之後,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資訊洩露或披露給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

第三條 洩密行為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被視為故意洩露、披露甲方的保密資訊:

(1)將保密資訊洩露給甲方的競爭對手;

(2)向公共場合釋出、提供保密資訊;

(3)利用保密資訊為自己或者他人服務或牟利;

(4)通過其他任何途徑或形式洩露、披露保密資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因調查該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2、乙方承擔的前款違約責任不足以彌補其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實際損失。違約的實際損失,包括由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評定的保密資訊的價值及評估費用、調查費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請有關部門追究乙方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它

1、如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協議亦應變更相關內容。

2、本協議被視為是甲方《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協議中如有任何與《勞動合同》相沖突的條款,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證券領域保密協議6

協議編號:

甲方(披露方):

乙方(接受方):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ii)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

(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

(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披露方單位(甲方): (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接受方單位(乙方): (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證券領域保密協議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乙方: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 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固定電話: 手機: 電子郵箱:

緊急聯絡人: 聯絡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祕密資訊及智慧財產權

甲乙雙方確認: “祕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裝置、產品等獲得這些祕密資訊。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祕密資訊”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資訊。

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職務工作過程中創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發明創造、技術改進、工具模型、專有技術、專有設計、專利、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獎勵或報酬。

第二條對祕密資訊的保密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專案的一切祕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祕密資訊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祕密資訊。

第三條禁止非法使用祕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祕密資訊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祕密資訊,並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祕密資訊。

第四條祕密資訊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祕密資訊,而且只要此種祕密資訊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祕密資訊。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後,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專案獲得的一切資料檔案及其複製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燬。

第五條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競業限制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

乙方離職之後是否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後還應採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洩密造成的影響,儘可能使祕密資訊繼續處於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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