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起訴狀(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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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起訴狀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起訴狀(集錦15篇)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請求依法判令被告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內賠償原告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共計_____________元,不足部分由被告__________承擔。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起訴狀2

原告:xx,女,漢族,生於20xx年x月x日,北京xx有限公司職員

住址:xxx路xx小區5號301室,電話:xxxxx

被告:xxx,男,漢族,北京xx有限公司駕駛員

被告:xxx,北京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董事長

住所:xxx北京市xx路5號

電話:xxx

訴訟請求:xxx

一、賠償原告截止起訴前的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殘疾用具費、影印費、鑑定費、鑑證費等合計132421.11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xxx元;

三、賠償原告電動車損失費:xxx元;

四、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xx日下午13:35分,當原告在上班途中,騎電動車正常行經xxxxxx路、xxxxxx路路口時,遭遇被告xxx駕駛的小客車(牌號為京Axxx)右轉彎撞擊,致使原告頭部直接墜地及身體多處受傷,並致使原告的'電動車嚴重損壞。事故發生後原告被送往北京人民醫院,經門診診斷,造成原告頭部顱底骨折,左顳頂頭皮下血腫、耳聾等。後經xxxxxx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認定,被告對上述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見證據一)。

原告又於20xx年10月18日,經交通事故鑑定中心傷殘評定,確定屬十級傷殘”(見證據二)。事故造成原告留有後遺症,經常頭痛、頭暈、耳鳴等,不得不被原單位解僱,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於事故原因,原告助動車損壞嚴重,至今仍在被告處。且由於被告未履行修繕和歸還義務,現已造成助動車報廢,使原告經濟損失5000元。(證據三)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xxx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並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望法院予以公正裁決。

此致。

原告: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訴狀3

原告:

委託代理人:鄭,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朱,男,35歲,漢族,住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x號北京師範大學繼續教育與教師培訓學院技術部宿舍,聯絡電話:。

被告: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東城區鼓樓外大街26號榮寶大廈六層,聯絡電話:。

負責人:臧黨生。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第一被告支付車輛維修費2x5元、車輛救援拖車費15x元,合計2x155元;

2、請求判令第二被告在保險限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年4月2x日,赫日駕駛原告所有的大眾系列高爾夫牌小轎車於東城區南河沿大街大阮府衚衕西口由北向南正常行駛過程中,因被告違章變更車道,造成兩車相撞,原告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當日,經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東城交通支隊東單大隊依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簡易程式處理規定》相關規定,出具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簡易程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故處理結束後,原告委託北京大陸汽車俱樂部有限公司實施救援,支付救援拖車費15x元。為減少肇事車輛受損對原告出行帶來的'不便,儘快解決損害賠償問題,原告委託北京北方華驛車輛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對肇事車輛進行了修理,支付維修費2x5元。

另查明,被告車輛在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基於上述事實,原告認為,因被告的過錯行為造成原告車輛受損,被告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被告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承擔清償責任。故此,特訴至貴院,懇請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

  X年 月 日

交通起訴狀4

原告:張三,男,漢族,19xx年4月2日出生,住成都市武侯區路號,公民身份號碼:12345678998765。

被告:四川華X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法定代表人:李四,總經理。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因車輛受損替代交通工具租賃費用X元,並賠償原告車輛貶值費用(以最終鑑定結論為準);

2、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是一家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需要於年月日購買全新奧迪A6L一輛,車牌號為川AX1234。

XX年X月X日X時許,原告駕駛上述車輛在成都市金牛區附近路面上正常行駛,被告工作人員王二麻子駕駛該單位川AX大型客車在上述路段違規變道,將原告駕駛的車輛撞擊、損毀,並造成正常騎行兩輪摩托的第三人受傷。

事後,經成都市公安局交警二分局第1233211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工作人員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原告的車輛毀損嚴重,不得不拖到4S店維修,維修費共計萬多元,該費用已由被告及其保險公司承擔。

在此期間,原告為了工作方便,只得向租賃公司租用同款奧迪A6L車型一輛,共支付租賃費X元。

同時,4S店修復出來的車輛無論是安全效能、駕乘舒適度,還是再出手的交易價格都與原來不可同日而語,車輛價值貶損是顯而易見的,而且是嚴重的,4S店的工作人員以及二手車市場的工作人員都估算貶損價值應該在萬左右。

為此,原告多次試圖和被告協商溝通,希望被告為此承擔責任,無奈被告不願意為此承擔責任。

原告認為,自己買車是為了工作方便,因車輛受損嚴重無法使用時,需要支付費用找替代交通工具,不然,原告之前沒必要買車,同時原告租用的替代交通工具與受損的車輛屬同一型號,因此,為此支付的費用應該由被告承擔。

同時,事故車輛出現價值貶損額並不是間接損失,而是直接損失,只不過是無形的損失罷了,因為,事故車輛價值貶損是客觀存在的,這種損失不僅僅二手車交易中過程中才能體現,而且他的安全效能有所下降,駕乘舒適度大不如前,即使是所謂的換件、修復,4S店所用的.材料配件也不是原廠的配件,4S店的技術也不如生產廠家的技術過硬。奧拓的價值比不上奧迪的價值,並不是在交易中才能體現這個道理,在駕乘中照樣能體現價值的差異,原告之所以願花高價在購買新車,不願意花低價到二手車市場去購買事故車,道理也在於此,因此,被告應該賠償原告車輛的貶值損失

為此,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現依法向你院提起訴訟。望依法判決!

此致

成都市X區人民法院

原告:

  XX年12月24日

交通起訴狀5

原告:劉__,女,漢族,__年__月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

住所地:__區__路__弄__號__室

被告一:龔__,男,漢族,__年__月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

住所地:__區__路__弄__號__室

聯絡電話:__

被告二: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縣__路__弄__號__室

法定代表人:__

被告三:__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地:__區__路__號

法定代表人:__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令三被告賠償原告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25499。7元[具體包括:醫療費1181。2元,殘疾輔助器具費358元,交通費509元,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150元,鑑定費801。5元,誤工費16500元,營養費1200元,護理費1800元,律師費3000元]。

二、請求判令三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__年10月31日下午15時05分許,原告駕駛電動自行車沿滬南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駛,行至滬南路與龍陽路交口時,被告一龔__

駕駛車牌號為滬__別克轎車從龍陽路自西向南突然右拐,撞上原告及電動自行車,致使原告受傷,電動自行車受損。報警後,上海市公安局__分局交通警察支隊就該事故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承擔全部責任,原告不承擔任何責任。

事後,原告被送往上海__醫學院附屬__醫院進行數次醫治,共產生醫療費1181。2元,殘疾輔助器具費358元,交通費509元。其外,原告的電動自行車受損,用去修理費150元。

之後,上海市公安局__分局交警支隊委託上海市__醫院司法鑑定所對原告因交通事故受傷後的'治療休息期、營養期、護理期進行鑑定,用去鑑定費801。5元,鑑定單位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滬__

()"三期"鑑字第__號],鑑定意見為:傷者劉__(原告)因車禍致腰部過伸傷伴腰部軟組織損傷,酌情給予治療休息期150日,營養期30日,護理期30日。故被告理應賠償原告誤工費16500元(具體演算法如下:3300_5≈16500元),營養費1200元(具體演算法如下:40_30=1200元),護理費1800元。

經查,被告一所駕轎車為被告二所有,該車已向被告三__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交強險,(保險單號為:__

),在保險期限內,故,三被告應對本次交通事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就上述賠償事宜,原告曾多次向三被告要求協商解決,但三被告都不予理睬,原告不得不委託律師依法通過訴訟解決,故被告應承擔原告已支付的律師費3000元。

綜上所述,因被告一罔顧法律規定,高速行駛,致使原告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失,三被告理應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原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現原告依法起訴,請求貴院依法作出判決,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上海市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劉__

__年__月__日

交通起訴狀6

原告:,男,_年_月出生,_族,__人,

法定代理人:,男,成年,系原告的父親現住__市__區。聯絡電話:。

被告:,男,_年生,廣東省陸河縣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_區__鎮聯絡電話:、

被告:系_區玻璃鋁合金裝飾部的業主地址:__市__區聯絡電話:

被告:中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住址:聯絡電話:

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支付醫療費元、殘疾賠償金元、護理費元、住院伙食補助費元、營養費元、後續治療費元、住宿費元、交通費元、精神損失費元、傷殘鑑定費元;

以上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元,判令由被告在各自責任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年_月_日17時06分許,被告駕駛被告貨車沿路東往西行駛至路段時,遇原告騎自行車橫過公路,被告避讓不及發生碰撞,造成原告受傷。_年_月__日,_市交警局寶安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一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在該交通事故中,由於被告過錯,造成原告重度顱腦損傷,右額顳部急性硬膜下血腫、右額顳葉腦挫裂傷、顱骨骨折、腦疝、左枕部硬膜外血腫,外傷性癲癇。經_市康寧醫院精神病司法鑑定所鑑定,原告癲癇發作程度應屬於三級傷殘,精神障礙屬於輕度範圍,構成八級傷殘,構音障礙應為十級傷殘;對原告精神傷殘的護理依賴等級為部分護理依賴,護理人數估計為0。5,後期醫療費用總計應為12元。

被告的交通肇事造成原告方的經濟損失費達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相關規定,被告對原告的一切損失應承擔賠償之責任。被告於_4年2月21日向被告中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公司司購置了"第三者責任險"等車輛保險,根據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規定,被告中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公司應對被告、被告所負的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責任認定書下達後,三被告卻不履行賠付之義務。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三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並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市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年_月_日

交通起訴狀7

原告: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出生,_____族,__________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男,成年,系原告的父親現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告一: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生,廣東省陸河縣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現住: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二: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玻璃鋁合金裝飾部的業主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三:_________________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總經理住址:_________________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2號新聞大廈7、20層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支付醫療費元;

2、判令被告支付殘疾賠償金元;

3、判令被告支付護理費元;

4、判令被告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元;

5、判令被告支付必要的營養費元;

6、判令被告支付後續治療費元;

7、判令被告支付住宿費元;

8、判令被告支付交通費元;

9、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元;

10、判令被告支付傷殘鑑定費元;

以上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元,判令由三被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1、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7時06分許,被告一駕馭被告二粵B/_________________號貨車沿_______________路東往西行駛至_____________路段時,遇原告人騎自行車橫過公路,被告一避讓不及發生碰撞,造成原告受傷。200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深圳市交警局寶安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_________________被告一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在該交通事故中,由於被告一的過錯,造成原告重度顱腦損傷,右額顳部急性硬膜下血腫、右額顳葉腦挫裂傷、顱骨骨折、腦疝、左枕部硬膜外血腫,外傷性癲癇。經深圳市康寧醫院精神病司法鑑定所鑑定,原告癲癇發作程度應屬於三級傷殘,精神障礙屬於輕度範圍,構成八級傷殘,構音障礙應為十級傷殘;對原告精神傷殘的.護理依賴等級為部分護理依賴,護理人數估計為0.5,後期醫療費用總計應為12元。

被告的交通肇事造成原告方的經濟損失費達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相關規定,被告對原告的一切損失應承擔賠償之責任。被告二於20xx年2月21日向被告三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司購置了“第三者責任險”等車輛保險,根據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規定,被告三應對被告一、被告二所負的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責任認定書下達後,三被告卻不履行賠付之義務。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_________________三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並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

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起訴狀8

原告廖____,男,19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郴州市甦仙區人,住郴州市甦仙區____村__棟__單元____號。聯絡電話:___________。

被告何____,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郴州市北湖區人,住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____村6組,系湘L____號肇事車輛駕駛員。聯絡電話:___138______。

被告何____,男,郴州市北湖區人,住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____村5組,系湘L____號肇事車輛車主。聯絡電話:___186________。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住所地:___郴州市飛虹路18號。聯絡電話:___2883601。

法定代表人徐郴範,系該公司總經理。

案由:___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何____、何____連帶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法醫鑑定費、輔助器具評估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康復費等178804.77元。

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原告120000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何____、何____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年7月8日15時許,被告何____駕駛被告何____所有的湘L______號重型自卸貨車沿S322線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開發區工業路段時,與由南向北橫路的原告(行人)廖____相撞,造成原告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原告被送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九八醫院住院治療,後因傷情嚴重轉至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原告前後共住院68天,共花醫療費45497元,出院診斷為:___1、右足毀損傷;2、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3、頭皮挫裂傷。經司法鑑定,原告的傷情構成陸級傷殘。20____年7月19日,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對該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認字(20____)第A084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何____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被告何____為其所有的.湘L______號貨車在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處投保了交強險,保險限額為12.2萬元,事故發生在該保險合同期限內。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何____、何____應對原告的各項損失(詳見附後清單)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賠償義務,但至今,被告僅支付醫療費45000元,餘款拒不支付。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法院,請求判如訴請。

此致

_____市北湖區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起訴狀9

原告:

漢族

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漢族

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住址同上

系兒子

身份證號

電話____

被告:

漢族

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

法定代理人:

漢族

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

系被告父親

電話

_法定代理人:

漢族

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址同上

系被告母親

電話

被告:

漢族

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

系被告姐姐

系肇事車輛的車主

電話

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住所地________市,電話。負責人,總經理。____案由: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各被告共同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____元。

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被告末取駕駛資格駕駛________號摩托車,在路段,從後面將原告撞倒,造成原告受傷的交通事故。___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__公交認字,認定雙方都有同等的過錯責任,原告和被告各負事故的同等責任。

原告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入住________市人民醫院醫治,經診斷原告:1.……;2.……;3.……(見________市人民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原告共住院____天,醫藥費共____元,住院期間由家人護理。

號車在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險有效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事故在發生在保險期間內。

本次交通事故給原告造成了較大的傷痛和經濟損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及《________省____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的規定,截止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天,原告因上述交通事故產生的經濟損失如下:

1.醫療費____元;

2.護理費____元(____元/年/365天________天);

3.住院伙食補助贊____(50元________天);

4.交通費____元;

5.營養費____元;

6.後續治療費____元(注:按照國家司法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標準,大腿骨取出固定物手術費____元—____元);

7.殘疾賠

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醫療依賴、功能康復的損失,目前正委託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進行司法鑑定,鑑定意見未出具,待有鑑定意見後相應增加訴訟請求。以上合計人民幣____元。

被告EEE是本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車輛的車主,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是肇事的號牌摩托車的承保單位,被告造成交通事故時尚未成年,法定代理人、是其監護人,依法均應承擔本次事故的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的規定,本次交通事故給原告造成的損失____元,在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在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賠償原告____人民幣____元。超出限額部份在商業險賠償,其中醫藥險部分超出限額____元(包括醫藥費____元+伙食補助費____元+營養費____元+後續治療費____元),超出限額部份由商業險按責任承擔____元(____元____50%)。

請求人民法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市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起訴狀10

原告:___郭某,女,漢族,40歲,現住址:___市黑山縣【】鎮,身份證號:___。

被告:___王某,男,漢族,45歲,現住址:___市開發區【】村,身份證號:___。

訴訟請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承擔因交通事故給我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66588。25元(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交通費、營養費、伙食補助金、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賠償金)。

二、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_7年12月25日7時40分,被告王某駕駛無號牌兩輪摩托車沿開發區南海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與錦港大街十字路口時,與同向行駛的騎自行車的郭某相刮,造成郭某受傷。郭某於_7年12月25日至_8年3月26日在市第二醫院住院治療,共住院93天。經遼寧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郭某的傷殘程度為十級。_8年3月28日,市開發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隊下達了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王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原告郭某無責任。被告的行為給原告的身心均造成了巨大傷害,被告已給付醫療費23000。00元,故依法請求法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起訴狀11

原告廖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郴州市甦仙區人,住郴州市甦仙區XX村X棟X單元XX號。聯絡電話:XXXX。

被告何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郴州市北湖區人,住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XX村6組,系湘LXX號肇事車輛駕駛員。聯絡電話:138XXX。

被告何XX,男,郴州市北湖區人,住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XX村5組,系湘LXX號肇事車輛車主。聯絡電話:186XXXX。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住所地:郴州市飛虹路18號。聯絡電話:2883601。

法定代表人徐郴範,系該公司總經理。

案 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何XX、何XX連帶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法醫鑑定費、輔助器具評估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康復費等178804.77元。

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原告120000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何XX、何XX承擔。

事實與理由

**年7月8日15時許,被告何XX駕駛被告何XX所有的湘LXXX號重型自卸貨車沿S322線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開發區工業路段時,與由南向北橫路的'原告(行人)廖XX相撞,造成原告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原告被送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九八醫院住院治療,後因傷情嚴重轉至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原告前後共住院68天,共花醫療費45497元,出院診斷為:1、右足毀損傷;2、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3、頭皮挫裂傷。經司法鑑定,原告的傷情構成陸級傷殘。20xx年7月19日,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對該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認字(20xx)第A084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何XX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被告何XX為其所有的湘LXXX號貨車在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處投保了交強險,保險限額為12.2萬元,事故發生在該保險合同期限內。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何XX、何XX應對原告的各項損失(詳見附後清單)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賠償義務,但至今,被告僅支付醫療費45000元,餘款拒不支付。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法院,請求判如訴請。

此致

  郴州市北湖區法院

  具狀人:

交通起訴狀12

原告一:

住所:

原告二:

住所:

被告一:

住所:

被告二:

住所:

被告三:

住所:

被告四:

住所: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費及其他合理費用共計_______元;

二、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_____系本案受害人_____之夫,原告_____、系受害人______之子,屬於受害人_____的近親屬。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___駕駛被告______長途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______號大型普通客車運載乘客至_________,該車乘客______下車後從車輛行李箱取出行李時,被________駕駛的被告______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號力帆客車碾壓,______當場死亡。

_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______區支隊公交(_____)第______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_________車輛行駛證登記車主"_________",其駕駛員_______承擔事故主要責任;________車輛行駛證登記車主"________",其駕駛員______承擔事故次要責任;死者______不承擔事故責任。

死者______生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死亡時已滿____週歲,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自_______年起至死亡前止,一直居住在__________,並在______務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被告對本案死者應承擔以下民事責任:

死亡賠償金,根據死者自_______年起一直居在城市並在城市務工的事實,死者應享受城市居民待遇。死亡賠償金:_______元。計算方法: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實際年齡-60)]=______________;

喪葬費:________元。計算方法: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6=______元÷12月×6月;

被扶養人生活費:______元。計算方法: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_______×5。死者的丈夫_____在______死亡時已屆滿75歲,此前依靠死者______扶養,居住生活在農村。

精神損害撫慰金________元。死者因交通事故死亡,給各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損害和打擊。只因目前中國國情和相關規定,所以僅酌情提出這一賠償數額。

原告等處理受害人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______元。此費用系原告合理支出,請合議庭酌定。

以上各項合計_________元。扣除被告"________"已支付的費用_____元,尚應支付____元。

被告"______分公司"是被告_______長途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被告"_______總站"是被告_______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分支機構

《公司法》規定第14條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根據相關規定,分公司(分支機構)和其公司均為應作為被告。《民法通則》規定第43條規定:企業法人對它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第106條規定:法人由於過錯侵害他人人身者,應承擔民事責任。故對本案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駕駛員的民事責任由其所在單位承擔。

特依照法律規定提出訴訟,盼依法判決滿足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起訴狀13

原告:性別:男年齡:民族:漢住所:身份證:

被告(一):性別:年齡:住址:聯絡方式:

被告(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負責人:地址:聯絡方式:請求事項:

一、請求被告承擔傷殘賠償金70792。2元。

二、請求被告承擔被扶養人(原告之子)生活費17204。2元,承擔(原告之女)生活費25806。3元。合計43010。5元。

三、請求被告承擔被扶養人(原告父親)扶養費5883。22元,承擔被扶養人(原告母親)扶養費7984。37元。合計13867。59元。

四、請求被告承擔醫療費75000。00元(醫療費約125000。00,被告已承擔50000,具體數額以醫院證明為準)。後續治療醫療費120__元。合計:820__元。

五、請求被告承擔誤工費35000元。

六、請求被告承擔護理費21000元(08/2/2—08/8/31)、1800元(08/8/31—08/10/6);交通費351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2200元、營養費5000元。合計:43510元。

七、請求被告承擔精神賠償金20__0元。

八、以上合計:308180。29。

九、請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十、請求二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事實和理由:

20__年2月2日晚上8時40分,在某某廣場地下停車場,被告(一)駕駛機動車從停車場駛出,行駛至地下停車場出入口通道右轉彎時,從後面撞倒原告並碾壓倒在地上的原告,被告不是直接碾壓倒在地上的原告,而是把原告撞倒,車停了下來再次加速,車的右輪從原告下腹部碾壓過去,被告在停車場駛出時速度過快,未盡注意義務,沒有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撞倒原告後再次加速從原告身上碾壓過去,造成原告九級傷殘。

20__年3月14日某某交通警察大隊作出了交通事故認定,但是在20__年8月25日才向原告宣佈,當時原告就懷疑被告(一)酒後駕駛,因為事發時間為晚上八點多,正是晚飯時間,況且被告(一)撞倒原告後再次加速從原告身上碾過,是旁邊有人叫停車時車才停下來,種種跡象表明被告(一)有可能酒後駕駛,原告向交警大隊提出質疑,交警大隊既未給被告(一)做酒精檢測,也未要求原告提供事故經過,忽略被告(一)存在嚴重過錯,只作了簡單的筆錄後就作出事故認定,原告對該份事故認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客觀性心存疑慮。原告申請法庭能詳細瞭解當時的事發經過,調取事發錄影資料以確定當時事發情況及責任關係。

原告在醫院住院將近一年,花費醫藥費十多萬,並落下殘疾,被告支付少量醫療費後對原告不聞不問,導致原告至今大部分醫療費都未能結清,原告上有年老無工作能力無經濟來源的父母,下有二個未成年的子女,被告的人身侵權行為給原告身體、經濟、家庭、生活帶來巨大傷害。

被告人身侵權行為導致原告傷殘,雖然傷殘鑑定原告喪失的'是部分勞動能力,但原告從事的是貨物運輸行業,除了汽車貨運原告無其它特長也無其它手藝,而被告侵權行為導致原告右腿殘疾,從此原告不能再從事汽車運輸,甚至不能再開車,使原告不能再從事賴以維持生計的工作。一直靠原告扶養的父母受到非常大的精神打擊,生活著落出現問題,原告二個未成年人的小孩可能從此生活在父親殘疾的陰影之下,對原告的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負面影響,對原告家庭成員精神打擊是非常大的。原告作為父母的經濟來源支柱,作為自己家庭的頂樑柱,從此可能變成傷殘人士,原告及其家庭成員的精神損失是顯而易見的。

根據《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廣東省20__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民事訴訟法》及交通法規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被告的行為造成了原告人身及精神受到巨大傷害,對原告家庭成員精神造成無法彌補的痛苦,被告應承擔相應責任,而被告至今未給原告任何賠償,據此,原告為維護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交通起訴狀14

原告:郭某,女,漢族,40歲,現住址:錦州市黑山縣【】鎮,身份證號:。

被告:王某,男,漢族,45歲,現住址:錦州市開發區【】村,身份證號:。

訴訟請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承擔因交通事故給我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66588。25元(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交通費、營養費、伙食補助金、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賠償金)。

二、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_7年12月25日7時40分,被告王某駕駛無號牌兩輪摩托車沿錦州開發區南海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與錦港大街十字路口時,與同向行駛的騎自行車的郭某相刮,造成郭某受傷。郭某於_7年12月25日至_8年3月26日在錦州市第二醫院住院治療,共住院93天。經遼寧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郭某的傷殘程度為十級。_8年3月28日,錦州市開發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隊下達了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王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原告郭某無責任。被告的'行為給原告的身心均造成了巨大傷害,被告已給付醫療費23000。00元,故依法請求法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交通起訴狀15

原告:梅,女,漢族,19__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住址:湖北省XX市XX區XX鎮XX村X組,身份證號碼:。

被告一: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負責人:,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羅芳路122號南方大廈A座2—10、17—28層、B座1—4、15—19層

被告二:深圳市出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地址:深圳市寶安區路苑X棟X層。

被告三:王,男,19__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河南省XX縣XX鎮路,駕駛證號碼:,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確認原告因本案道路交通事故還應得賠償款為人民幣145695。86元。[其中醫療費23761。71元、鑑定費700元、誤工費8362。64元、護理費8124元、交通費_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2900元、營養費_0元、殘疾賠償金116978。0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_00元,合計:184826。43元,被告一在交強險限額內直接賠償原告12_0元;超出交強險部分62826。43元<184826。43—12_0=62826。43>,被告二負同等責任並已經支付原告醫療費4000元則仍應賠償原告33695。86元<62826。43_60%—4000=33695。86>,另外,被告一已經支付了原告醫療費10000元,則原告在本案中應獲得賠償總額為:12_0+33695。86—10000=145695。86元]

2、請求判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連帶賠償原告145695。86元。

3、請求被告一在交強險限額內有限賠償原告的精神撫慰金。

4、請求判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連帶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_0年05月24日19時00分許,被告三駕駛粵B號小型轎車行駛至羅湖醫院停車場出入口時,車身左側與原告騎行的'無號牌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原告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_0年5月24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口岸大隊作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式)》,認定被告三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原告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

_0年9月14日,廣東司法鑑定所對原告的傷殘等級進行了檢驗鑑定,鑑定原告的傷殘等級為玖級。

被告一是肇事車輛粵號小型轎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的保險人,被告二是肇事車輛粵號小型轎車的所有人,現三被告至今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對原告進行賠償,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深圳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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