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的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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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的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的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學生的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

為確保學校學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制訂學生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與指揮

1、學校成立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佈置、指導。

二、制定學生交通安全守則

1、校內:

(1)學生在校內不準騎自行車。

(2)學生自行車要按學校規定停放的地方放好並上好“兩鎖”,按要求擺放整齊。

(3)學生自行車不得放到老師的`車棚、各樓梯口及其它非停車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點。

(4)學生自行車要鎖、牌齊全,嚴禁騎“黑車”。

2、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5、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7、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8、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9、學生一律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自行車上學時的車鈴、車掣反應器必須齊全有效。

(2)不準雙手離開車把,不準站在後架上,不準一人蹬車一人扶把。

(3)不準賽車或玩車技,不準追汽車斗氣。

(4)不準牽引、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拖帶。

(5)騎車時不準勾肩搭背,不準互相追逐,不準並排行車。

(6)不準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轉向的物品。

(7)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準在馬路上學騎車。

(8)通過陡坡時不要高速滑行,連串或曲線競駛。

(9)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望,並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0)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10、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1、中午未到校門開啟時間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交通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交通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交通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交通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學校醫務室或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發生後,學校各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交通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相關措施

1、交通事故: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

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上了縣教育局備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遊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行駛。

學生的交通安全應急預案2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學校安穩辦,由XXX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學校交通安全工作。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相關工作,安排、檢查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早上和中午都必須提前半小時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一名值班人員把學生送往醫院,另一名值班人員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班人員、政教處、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政教處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政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政教處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政教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政教處專人處理,並及時上報(韋玉貴老師負責)。

7、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學生會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學生的交通安全應急預案3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強管理

1、建立在開學初和節假日前集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隊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放學統一排隊,在路上要求學生靠右邊行走,確保安全。

3、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在學生集中上下學的時段,維護好校門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並在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離開學校。

5、要對校園周邊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6、在距離學校一定距離的位置設立“前方有學校車輛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機減速慢行,注意過往學生,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加強教育

1、學校通過舉辦交通安全展覽、安全出行班會等活動,讓學生了解交通法規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知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規律,提高防範意識,科學減少事故的'發生。

2、要利用家長會、電話等方式積極與家長溝通,請家長和學校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學生在上下學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讓孩子過早到校,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要斜穿馬路,避免上下學途中交通事故發生。

三、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措施

1、迅速啟動《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立即撥打電話120,請求急救中心搶救傷員。同時撥打110電話請求交管部門處理事故。

2、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迅速報告上級領導部門;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迅速趕到現場。

3、要儘快採取科學措施搶救傷員。對傷口大量出血的傷員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處;對骨折的傷員,不要移動骨折部位,應等待救護人員進行處理。

4、要維護現場秩序,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

5、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工作、保險理賠以及協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等。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為準。

學生的交通安全應急預案4

為了切實貫徹執行《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的通知》與市、教育局、教育辦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保護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在積極預防的基礎上,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領導指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主任、科任老師及XX(保安)

二、等級劃分:

一般事故:房屋發生區域性開裂、傾斜現象,有倒塌危險。

重大事故:房屋已經開始壓塌或者區域性已經倒塌,將會引起大面積倒塌的危險。

三、應急流程:

一般事故發生時,及時廣播通知全校處於應急狀態,終止上課,啟動應急預案。班主任與副班主任立即趕赴教室組織學生進行疏散,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並隨時關注事故的變化,避免擴大。

流程:警報——疏散——報告——總結

重大事故發生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在堂教師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立即趕赴本班教室進行組織。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報警(廣播室教師或者電話旁的教師),廣播或者長時間的電鈴為警報訊號,認真做好事故後期處理。流程:報警——疏散——報告——搶救

四、其他事宜:

1、倒塌事故發生時間如果是下班時間,在校教師與門衛應及時報告校領導,及時組織搶救與事故處理,流程不變。

2、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應把疏散學生放在首位。

3、事故發生後,組長負責向上級與相關部門報告,副組長與組員負責組織人員疏散及救助。

4、人員疏散:

學生疏散時要以有序迅速為原則(不帶書包、不拖時間);

教師應在最後離開危險區域;

教學樓通道為東西樓梯,由班主任組織有序進行,疏散順序為:一樓四個班——二樓(東為202.203班,西為301.302班)——三樓(東為401.402班,西為501.502班)——四樓(東為601班,西為602班),臨時聚集地點為校外公路旁,指揮小組指定教師進行人員清查與紀律監督。

5、協助疏散:

確保樓梯口的暢通,門衛應及時開啟校門;

操場學生應臨時組班,不回本班教室;

各班負責人疏散學生後應及時清點人數,報告領導小組,排查遺漏學生。

6、傷病救助:

發生事故後,傷病人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由曉霞老師總負責。

不提倡在警報解除前進入倒塌現場進行搶救,而應在專業搶救人員的指揮下進行。

事故發生後,指揮小組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特別是受困或者受傷學生家長,妥善處理後期事項。

學生的交通安全應急預案5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故事

本預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學生在乘車、行路途中或教師在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傷亡事故即為重大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校應急人員聯絡電話:

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訂和實施。如果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領導小組,並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三、預案設定

學校根據人員特點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以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負責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聯絡120進行急救;聯絡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在交警趕來之前設定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發生;向校內發出指令;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報告情況;

②向醫院要求,③做好搶救準備;

④向教育局報告;

⑤向校內發出指令。

留校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做好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

①迅速查清乘車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

②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

③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機動應急組(劉作建、王振武、楊家寅)。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1、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

(1)事故出事後,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要在第一時間內應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隊,使學生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電話後,學校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

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非常特殊可越級上報。

2、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小組成員按應急預開展緊急救援工作。通知職能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現場處理組),迅速趕赴現場。(留校處理組)立即通知班主任、家屬等到位。

3、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到達現場後應急處理措施: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必需的機械裝置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有關小組成員根據事故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同乘學生或教師的疏散和護送問題,必要時請求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傷員搶救: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積極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四、關於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先搶險救急,及時彙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採取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誌,協助交警、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或教師的護送工作。

3、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教師車禍根據政策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4、學校可依事故調查的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調查分析,組建專家調查組,調查組任務是協助學校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者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寫出事故報告。調查組可獨立寫出調查報告,報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做到:

①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的通訊要保證24小時暢通,小組成員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後一小時內,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②休息日,上午儘可能開機;

③特殊情況,應做到24小時開機。

2、發生事故後,應及時向組長(法人)彙報,不遲報瞞報。

3、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相應的處罰,對於重大事故的責任者要進行嚴厲的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人員要送交公檢法部門進行處理。

學生的交通安全應急預案6

為了加強與改進學校安全檢查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排危搶險或者實施求教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教師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的領導與成員聞迅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教職工及搶險救災組人員迅速疏散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的同時,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主要是小賣部的零食)。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的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查。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的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的,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五)、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與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或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裝置,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教室、辦公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與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注意個人衛生,增強抗病能力。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與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覆校。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安全第一,學校經請示後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的教育活動,都應及時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擴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與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將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式彙報。

(七)、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暴炸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八)、其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學校、家庭與有關部門報告。

3、注意事故現場保護,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

4、妥善處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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