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書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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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運輸合同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運輸合同書集錦15篇

運輸合同書1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鑑於甲方貨物需要使用運輸工具配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乙方承諾有足夠運力承運甲方貨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二、乙方派駐甲方人員為:,若乙方在合同期內需更換派駐人員應向甲方提供委託書及新派駐人員的身份證影印件。

三、車輛要求:

乙方需保證所派車輛和駕駛員身份證的證件齊全、真實;車況良好、車輛整潔。如因車輛證照或駕駛員身份證件等不實而產生的貨物被盜、被騙等損失由乙方進行全額賠償。

四、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承運操作規範性要求:

1、每次出貨前,乙方必須到指定地點領取出貨單並簽字確認接單時間,若乙方未按約定領取出貨單,則承擔由此產生之相應損失。

2、乙方必須於甲方規定時間內到甲方指定地點憑甲方提供之有效出貨單提取承運貨物。乙方提貨時,應憑甲方出貨單對交運貨物之品種、數量、規格等進行清點。拒絕破損貨物裝上運輸工具。雙方確認無誤,在出貨單上簽字後,乙方之運輸工具方可離開倉庫。若籤認後發現有破損、丟失缺少,一律由乙方自己負責,且需按該貨品市場零售價壹倍賠償。

六、運輸要求及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提供完好的適運車輛及其它必備條件將承運的物資及時、快速、安全、可靠地運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後最短

時間內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且必須承擔逾期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如收貨人因逾期拒收貨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扣除當次運費之10%作為處罰,扣款金額在回單回到甲方手後直接扣除。

(2)乙方保證提供充足的車輛進行運輸。

(3)乙方在裝車、卸車時應遵守甲方或收貨單位的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

七、收貨及付款:

1、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並與收穫人當面點清貨物。如配送中發生異常,應立即與甲方聯絡,以便甲方協助乙方及時處理。如發生遲送、錯送乙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與損失,並扣除當次運費之10%作為處罰,貨單回到甲方手中後直接扣除。

2、乙方在抵達目的地時,應確認收貨人身份與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是否相符,貨物交給有權收貨人後,有權收貨人需要在運輸單上每頁簽字,蓋章(印章需要清晰)。因有誤所簽收無效或有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發現單據有偽造行為,則按貨物總價賠償。

3、乙方每次運輸後,乙方需及時(出貨後5日內)把回單交付給甲方。經甲方確認回單數量、簽字、蓋章,都無誤後,甲方就支付給乙方當次的運輸費。

八、安全責任及要求

1、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在提貨及交貨過程中,乙方應遵守甲方及收貨單位的要求及有關規章制度,在裝運過程中增強安全及環保意識,進入甲方廠區須遵守甲方安全有關規定,確保人員健康安全;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或違章超限等情形,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4、在提貨及交貨過程中,應對周圍設施、裝置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如造成裝置、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5、為履行本合同乙方所使用員工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傷亡事故及被罰款等情形,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6、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糾紛造成貨物破損、丟失乙方除承擔全部責任外,需按該貨品市場零售價壹倍賠償,且發生之刑事、

民事糾紛與甲方無關。

7、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貨運事故,乙方應在事故發生之時起半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亦採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過大,乙方應做好貨損及事故記錄並應取得相關證明。

8返還原物,或要求乙方按貨物到達之零售價壹倍賠償甲方相應之損失。乙方承諾不以任何理由留置貨物,否則造成甲方損失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如發生上述情況,乙方在甲方要求返還貨物後仍繼續留置貨物的,甲方有權以詐騙貨物為由向公安部門報案,由此所產生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由乙方承擔。

十、其他

1、乙方須與甲方客戶保持良好關係,維護甲方公司形象,不得發生各種影響甲方客戶關係的事情。

2、沒有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作為甲方代理人接受客戶退貨或同意其他要求,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書2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到達地點:

1.3 啟運時間: 要求到達及交貨時間: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

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提前通知貨物數量,及車型。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車型。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清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中的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保險要求 :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運價及結算方法: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由於甲方客戶原因造成貨物到達,無法按規定時間解除安裝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所產生的費用問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延遲到達,造成損失由雙主協商損失數額,由乙方賠付給甲方。

6.4、合同終止後,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字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檔案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月年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書3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運輸合同書4

甲方:

乙方:

為了建立整潔優美的景區環境,提高駐景區單位辦公整體環境和衛生質量,減少二次汙染,現太陽島風景區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物業保障部(以下簡稱甲方)與駐景區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就代運生活垃圾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共識,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同意委託甲方為其代運生活垃圾。甲方依據哈價非發[1988]22號《關於實行垃圾糞便有償清運的通知》檔案精神,按照檔案條款所規定的收費標準對乙方收取代運費。

二、乙方每日按規定時間將生活垃圾袋裝後在保證不洩露、不破損、不開口的情況下放置在轉運間或指定地點,待甲方運出。

三、乙方不準將基建垃圾和其他無關的廢棄物堆放在垃圾轉運間或其周圍,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清運,因此給正常生活垃圾清運帶來不便及對景區的整個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每日或每隔一日(最遲不超過兩天)將乙方產生的生活垃圾全部運出。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時清運,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根據以往乙方所產生的垃圾量進行綜合認定,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交付甲方全年垃圾代運費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付,不準拖欠。乙方如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生活

垃圾代運費,甲方有權拒絕代運,因此而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代運生活垃圾時,須做到按期消殺,保持周邊清潔,不滯留。按著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如有滯留垃圾(袋),乙方可按當日的代運費標準全額扣除(須雙方現場人員認定記錄簽字)。

七、甲、乙雙方須嚴格履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20_年1月1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1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二○年月日

運輸合同書5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運輸合同書6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貨物託運

1.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應填寫《貨物託運單》,明確託運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規格、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和聯絡方法。

1.2甲方託運貨物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檔案提交給乙方,並配合乙方工作,及時為乙方承運車輛辦理提貨、裝貨等相關手續,指導乙方進入指定的發貨地點。

1.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應符合標準,保證貨物的質量、包裝和溫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進行操作的情況下,貨物應是安全並可運輸。

1.4甲方委託乙方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給乙方。

1.5甲方不得提出影響車輛正常使用用途的要求,若對運輸貨物有擺放、拼裝、溫度等特殊要求的,應書面形式作出說明。

1.6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二、貨物承運

2.1乙方應持有國家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並按照甲方發出的《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為甲方安排車輛和人員。

2.2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運輸期間內,確保貨物包裝、數量,並安全地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進行貨物交接簽收。

2.3乙方應在貨物運輸中,保持與甲方的聯絡,若發生意外或其他異常情況,乙方應第一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若造成貨物損失,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以減少損失,並詳細提供事故的相關資料。

2.4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的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且乙方應及時排程車輛以保證將甲方貨物按時安全送達指定地點。

2.5乙方應承擔從貨物裝運至交於收貨人止,發生的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賠償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2.6 乙方應承擔在貨物卸貨時由於操作不當或野蠻操作造成甲方貨物損失。

三、運輸價格及結算

3.1運輸價格(經雙方協商一致核定價格表)。但不侷限於運輸價格表中的價格,具體價格根據單次具體情況協商而定。

3.2隨著運輸市場的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對價格協商,經確認後,按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

3.3乙方應當於當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於當月十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3.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後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3.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10天內,按發票金額以轉帳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四、運輸車輛

4.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產品特性及要求,配備效能優良、車容整潔的貨車,以保證運輸的質量和安全。

五、交貨方式與期限

5.1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對門的運輸服務,並委託乙方提供卸裝服務(在甲方指定地點裝貨及在甲方的收貨方卸貨),卸貨費一併計入運費中。

5.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交收貨地點。個別發貨的交貨期限如果是收貨人休息日時,交貨期限則為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時間。

5.3貨物運輸到達後,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或收貨無故拒絕收貨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絡,並妥善保管貨物,所產生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4收貨人提貨時應當檢驗貨物,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提出異議的,可以拒絕收貨。

六、手續確認

6.1甲方應於出車的前一天下午通過電話、傳真或其他終端裝置向乙方下達委託,通知乙方提貨。

6.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運送手續,並按照甲乙雙方認可服務收費標準並開具工作單。

6.3甲乙雙方收發貨人員當場確認相關憑證單據及承運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形態等,若發現單據證件、貨物不符或不全,雙方人員均有權拒絕發貨、提貨。

6.4經甲乙雙方人員對貨物共同確認後出具清單,乙方到達指定地點,根據清單讓收貨人簽收,簽收單作為乙方安全承運的憑據。

6.5乙方應在承運期限之後的20日內將簽收單交還至甲方,以通知甲方運輸合同已執行完成。

七、保險

7.1甲方應對委託乙方承運的貨物負責保險,所需要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7.2甲方若委託乙方代為辦理保險,應出具書面委託書,所需要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生貨險,乙方應提供相應的檔案,協助甲方進行理賠。

八、權利義務

8.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運費,甲方應如期支付。

8.2乙方不得擅自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包括客戶資訊、經營資訊、費用資訊、技術資訊和貨物資訊等。

九、免責條款

9.1在符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失滅、缺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a、不可抗力;

b、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c、貨物的合理損耗;

d、甲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9.2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

a、法定自然災害及戰爭狀態;

b、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營的氣象條件;

c、政府活動引起的交通管制;

d、行政執法所引起的時間上的耽擱;

e、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起得無法彌補的延誤;

f、國家法律禁止條款的變更導致無法繼續經營。

十、變更與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2以下情況之一,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結清所有費用:

a、任何一方由於經營不善而無法繼續履約的;

b、任何一方因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查處,無法繼續履約的;

c、任何一方因為重大經營調整或經營範圍的變更,無法繼續履約的。

十一、違約責任

11.1甲方故意隱瞞,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應承擔違約責任。

11.2甲方報錯、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等,造成乙方錯送、車輛放空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1.3甲方對運輸貨物有擺放、拼裝、溫度等特殊要求的,未以書面形式作出宣告的,乙方不承擔由於甲方未宣告而造成的損失責任。

11.4乙方工作人員私自洩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應當將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三、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代表人:_________公司代表人: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運輸合同書7

甲方:身份證:(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身份證:(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土石方運輸合同書。

乙方負責運輸:運輸地:

要求乙方車輛: 部 (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

運距:公里 運費: 元/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年月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暢

甲方負責聯絡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合同範本《土石方運輸合同書》。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專案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 %

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書8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檔案。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資訊。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影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 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檔案,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運輸合同書9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自願、平等的條件下,特簽訂本運輸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為長期合同。掛靠期限及責任。

1、乙方自願將車型:---------—車號:————發動機:——————車架號:——————噸位:————噸的貨運車輛一臺掛靠甲方經營。

2、車輛掛靠經營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及其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車輛安全執行,運輸車輛貨物安全、貨運貨源、車輛收入、各項費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結算方式

1、運輸距離為(8)公里,超出8公里,由雙方再行協商。

2、運輸車輛均為密封式自卸車。車廂規格(統

一):車廂長為:

5.8-6米,車廂寬為:

2.3米,車廂高:

1.1米—

1.2米。

3、運輸價格暫定為( )元車,結算時間————(以甲方渣土票計算為依據)。

4、如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調整,運輸價格經雙方協商同意調整。

5、所有車輛在公司

第一次結算時扣除5000元押金,如按協議或允許退出的話押金可以退還。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一)

1、根據合同條款按時結算運費。

2、負責協調與運管、路政、交警、城管等相關部門以及社會人員和周邊關係,確保道路順暢,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車輛被相關部門扣押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為乙方提供住宿地點,但早、中、晚餐(餐費費用從運費中扣除,每天20元)。

4、甲方為乙方車輛提供標號(0柴油)燃油,如原油市場出現大幅度漲跌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油費從運費中扣除(按當地市場價格供應)。

5、乙方不得無故停工或怠工造成甲方損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賠償。

(

二)乙方責任

1、保證所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渣土運輸管理部門的要求,在簽訂合同時需提供相關有效證件(車輛行駛證、車輛道路運輸證、駕駛員駕駛證、駕駛員資格證、身份證)。

2、服從甲方統一管理、排程,如需加班,不得有異議,接受當地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如不服從排程和指揮的,所有造成的損失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自行負責車輛保養、年檢費用。

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注意交通安全,如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5、乙方在運輸工地領取票據,並在消納場交票,每車一交,否則不予計數。

6、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工,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誤工費。

7、乙方以及所有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期間發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書10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本著相互合作、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按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整體物流事宜,完成物流服務專案達成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一、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基本情況如下:

甲方:

郵政編碼:

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合同乙方:

郵政編碼:

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

傳 真:

公司網址:

開戶銀行:

帳 號:

1.1上述甲、乙任何一方的公司名稱、地址、開戶銀行、賬號若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後三天內以書面檔案通知另一方,該書面通知經加蓋公章並經本方法人代表書面授權人員簽字確認方才有效。

1.2 雙方業務人員須有本合同的本方簽署人書面授權方可參與具體業務,進行提貨、發貨、收貨委託、查詢等業務操作,否則對方應予拒絕。

二、服務內容及合作關係

2.1在乙方確保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前提下,甲方授權乙方為其提供產成品派送、公路運輸等物流服務和物流資訊服務的單位之一,本合同的簽訂,不代表甲方一定與乙方發生運輸業務,乙方不得以未發生具體業務為由,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2.2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運輸要求及時辦理運輸手續,非經甲方許可,或者因情況緊急而出於保障甲方利益的考慮,乙方不得將其承擔的合同義務轉交第三方物流公司履行。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義務

3.1 甲方的責任義務

3.1.1 甲方應在貨物發運2小時前以書面或其他形式向乙方提供詳細、準確、有效的資訊,包括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貨物品種、數量、尺寸重量、貨物價值等詳細資訊。

3.1.2收貨人資訊如有變化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個人、單位通知的收貨變化資訊。甲方承擔因未及時通知乙方收貨變化資訊而導致的一切不良後果。

3.1.3 甲方對所發物品的合法性負有完全責任,保證不夾帶任何危險品及違禁品。

3.1.4 甲方應依合同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支付物流服務費,否則按本合同第六條“違約及賠償”條款處理。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乙方不得扣留甲方所託運的貨物,否則按逾期投送處理。

3.1.5 甲方按照行業習慣包裝運輸貨物,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由於包裝的原因而導致貨物毀損、滅失的,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甲方負責裝車,即將貨物裝到乙方車輛即視為甲方已完成裝車。貨物的整理、捆綁、加固、加蓋雨布等工作由乙方負責,因貨物整理、捆綁、加固、加蓋雨布等原因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害,均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3.1.6若甲方託運的貨物還需辦理其它手續(如檢疫、商標、公安等部門批准手續)的,甲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向乙方提供。因甲方未提供上述證明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1.7 由於甲方未能履行上述3.1.1和3.1.2條款之義務造成貨物未能妥善發運,所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3.2 乙方的責任義務

3.2.1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3.2.2乙方承運甲方貨物的有關人員必須文明作業,並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和作業指導,以保證在承運甲方貨物時按照甲方的公路運輸承運規程進行操作,乙方承運人員不得與甲方收貨人發生爭執,如有異議,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人員協調解決。

3.2.3乙方保證按甲方運輸指令單要求準確派車,按時提貨,在規定時間內將甲方的貨物完好送達指定的地點。乙方人員擅自裝卸貨引起的人身傷亡、貨損等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2.4乙方所派車輛必須清潔、乾燥、無漏洞、無汙染並且車輛機械效能良好,適合道路運輸。貨物裝載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車輛,乙方不得配載其他貨物。(零擔除外)

3.2.5 乙方需將承運司機行駛證及駕駛證影印件以及司機聯絡電話提供給甲方,並且要求運輸司機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之廠紀廠規,服從甲方排程的安排;乙方司務人員需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前合理時間範圍內通知甲方和收貨人。

3.2.6乙方駐廠代表有權對裝載貨物進行檢查,並需在甲方提貨單上簽字並確認已裝車貨物同運單資訊相符、貨物無破損並且裝車符合安全運輸要求。 乙方駐廠代表在合同生效時需向甲方提供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身份證影印件,並加蓋乙方公章。乙方更換代表的,應重新向甲方提供上述檔案和證件。未提供上述檔案和證件之前的乙方代表,無權在提貨單上簽字。

3.2.7 乙方為甲方提供相應的零擔貨物倉儲設施,保證甲方貨物的安全、整潔,並派有一定倉儲管理經驗的專業人員進行管理,且提供貨物裝卸裝置。

3.2.8乙方應隨時掌握運輸車輛的動態,如發生異常情況不能按時將貨物送達時,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和收貨人員,同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

3.2.9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毀、丟失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指定人員,並向甲方提交事發當地公安或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

3.2.10收貨人為單位的,由有書面授權的收貨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收貨人為自然人的,應由其本人簽字,乙方應核對授權檔案、收貨人的身份證件並將其影印件與其本人簽字一起交甲方留存。

3.2.11 貨物發運後乙方負責將甲方收貨人已簽收的提貨單及運單簽收聯送交甲方,並以此作為結算依據。如乙方提供的貨物簽收憑證不符合3.2.10條的規定,甲方有權拒付該批貨物的運費,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貨物簽收憑證為止。

3.2.12乙方將嚴格按照甲方的指令進行貨物的運輸,並且每天向甲方提供貨物在途資訊直至貨物正常簽收。

3.2.13乙方承運甲方的所有貨物的所有資料的連線、處理、傳輸、查詢均通過電子資料交換系統來實現,並免費為甲方提供準確、及時的查詢服務。無論甲方對哪一筆貨物提出查詢,乙方將在半小時內給予答覆。

3.2.14乙方負責為甲方貨物購買全額運輸保險,單車車上貨物險的保險額不低於 萬元人民幣,保險費用由乙方支付。貨物風險自甲方交付至乙方車板時轉移。乙方還須為司機和隨車人員購買全額的商業保險。乙方的人員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乙方的運輸責任為貨物發運時起至收貨人對貨物簽收時止。但在收貨後兩個月內收貨人對運送貨物質量提出異議的,如證實是屬於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故意或過失行為對貨物造成的損害,則乙方仍需承擔賠償責任。

四、價格、費用及支付事宜

4.1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需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萬元,即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XX萬元,在接到甲方通知簽訂物流合同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支付到甲方賬戶。若乙方無違約行為,履約保證金待合同履行完畢後三十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如在合作期內,乙方違約,甲方依本協議扣款情形,乙方應從直接扣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齊履約保證金。

4.2 甲方應在合同期限內依據本合同之後的價格表(詳見附件1)及雙方核定的運輸總量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的費用。

4.3付款方式為:月結30天(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五、保密事宜

5.1 本合同任何一方對在合作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洩露給第三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5.2 在本合同終止之後,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並不隨之終止,雙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雙方同意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而給對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為止。

六、違約及賠償

6.1貨物從出甲方倉庫後,乙方對託運的貨物在收貨方驗貨前要負全部安全責任,保證貨物以及包裝箱無短缺、無損壞、無黴變、不潮溼、無變質和無汙染。如有發生上述問題,乙方須按產品價格賠付損失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客戶要求的違約損害賠償等損失,並計入日常管理考核,對於客戶投訴包裝損壞的,每次甲方有權收取人民幣壹仟元整(? 1000)元的違約金,當月累次出現的,加倍收取違約金。

6.2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誤運、逾期投送,誤運所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負責。

逾期投送的,每逾期1個小時乙方需支付甲方290元/小時/噸(以此類推,不足一小時的以一小時計)。凡是延遲承運的,未到甲方廠區裝運的,每車次按照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收取違約金,並且甲方有權自行找其他運輸單位承運,由此產生的價差由甲方直接在乙方的履約保證金或運費里扣除。超過24小時車輛未到甲方廠區裝運導致逾期送達、甲方客戶投訴或者一個月內第二次超過24小時未到甲方廠區裝運的,每車次按人民幣叄仟元整(¥3000)承擔違約金;一個月內第三次超過24小時未到甲方廠區裝運的,按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收取違約金。超過48小時車輛未到甲方廠區裝運的,視同拒絕承運。凡是拒絕承運的,每車次按照人民幣叄仟元整(¥3000)收取違約金,並且甲方有權自行找其他運輸單位承運,由此產生的價差由甲方直接在乙方的履約保證金或運費裡面扣除。出門時間以甲方保安處登記時間為準,若甲方客戶所需貨物緊急,乙方未按時間到達的給甲方客戶造成停產的,乙方每次除承擔違約金5000元外,還應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乙方一個月內延遲承運達到或者超過三次的,或者拒絕承運達到或者超過兩次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扣除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6.3 由於甲方提供的貨物發寄資訊不準確、不詳細或錯誤造成所發貨物延誤、誤送以及貨物到達目的地後收貨人沒有在二個工作日內與乙方辦理貨物交接手續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負責。

6.4 一方違約,並且在守約方依本合同有關條款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違約方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或未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書,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7.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7.3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時終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並且無須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影響。

八、合同的生效、修改及提前終止

8.1 本合同自20xx年9月3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內有效;在本年度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及合同執行情況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8.2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出現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

8.2.1 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式;並在十四(14)天內該程式未被撤消。

8.2.2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

8.3 前款所述的書面通知中應列明提前終止本合同的理由。自該書面通知送達到對方之日(如對方沒有確認,以郵局送達日期為準)起,本合同即告終止。

8.4 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於本合同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九、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9.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 本合同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

十、其他

10.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可根據業務進展情況隨時增加書面補充條款,該合同的補充條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的約定與具體運輸合同約定不符的,以具體運輸合同約定為準。具體運輸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20xx年 9 月 30 日 簽約日期:20xx年 9月 30 日

運輸合同書11

合同編號:

託運人:

承運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及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託運人必須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

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

貨物運到日期: 。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法: 。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權利義務

1、託運人的權利:有權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2、託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人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向託運人、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絡,在規定期限內免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人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交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運載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汽車運輸不適用此條)。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人無法卸貨時,託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費,儲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 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⑴ 不可抗力;

⑵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⑶ 貨物的合理損耗;

⑷ 託運人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㈠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㈡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 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運輸合同書12

委託方:編號:

貿易代理方:

運輸報關代理方:

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代理專案:

代收代付貨款並辦理進出口清關運輸並將貨物送至委託方所在地

二、收付彙總金額:

預計每年約萬美金

三、委託方與貿易代理方合作事項:

3.1 貿易代理方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戶名:

3.2貿易代理方服務事項:負責辦理對外收付、購匯、結算和外匯核銷;

3.3委託方需支付貿易代理方的費用:

3.3.1進出口貨款:進口外匯金額相應的人民幣金額,或者收國外收貨人付的外幣貨款。

3.3.2進出口代理手續費:

按照每個合同進口金額相應人民幣1%收取代理手續費,最低收費1000元。按照每個合同出口金額相應人民幣2%收取代理手續費,最低收費20__元(包含退稅服務),如果不辦理退稅服務,按照每個合同出口金額相應人民幣1%收取代理手續費,最低收費10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收款的,加收300元服務費。

3.3.3. 銀行財務費:按照銀行實際收費計算。

四、委託方與運輸報關代理方合作事項:

4.1 運輸報關代理方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戶名: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

4.2運輸報關代理方服務事項

辦理運輸(如需)、投保(如需)、貨物到港後,出港前負責貨物清關、並將貨物送至委託方指定的的地點。

4.3委託方需支付運輸報關代理方的費用:

4.3.1國際運保費:貨物由出口地到進口地港口或機場發生運輸和貨物保險費用(如果投保)(外商支付運保費的無此項),如果貨物已經運到進口地港口或機場,證明委託方已經接受以上運輸報關代理方報價,並且委託運輸報關代理方辦理的此次運輸

4.3.2進口稅款:貨物進口報關須繳納的相關稅款(免稅商品無此項),此款項委託方直接支付給海關/中央金庫,或支付給運輸報關代理方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再轉交給海關/中央金庫。

4.3.3 進出口雜費:

1)進出口清關費用:預計每票貨物人民幣1500元右。此費用直接支付給運輸報關代理方: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

2)其他:如國內運輸、保險費等,此費用直接支付給運輸報關代理方: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

五、財務結算:

1.進口業務,在國外賣方要求付款時,委託方應及時向上述第3.3.1項中的“進出口貨款”(按實際的銀行牌價預算),銀行財務費(預算額)及進口代理手續費,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賬戶。代理方完成對外付款工作後及時向委託方開具進口結算髮票(美元匯率為結算當日銀行牌價匯率)並交付委託方。

2.出口業務,國外買方付款代理方後,代理方應及時向上述第五項中的“進出口貨款”(按實際的銀行牌價預算),支付到委託方指定賬戶。並處理退稅相關事宜。

3.在貨物進口到達北京機場或其他口岸海關之前,委託方應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將國際運保費(預算額),進口稅款(預算額),進口雜費(預算額)及時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賬戶,以便代理方及時辦理進口清關事宜。

4.代理方將上述第3.2條和第4.2條規定的代理事項全部處理完畢後,根據進口專案發生的實際稅、費向委託方提供相應的憑證,並與委託方做財務結算。

六、責任劃分:

1.鑑於代理方與委託方之間系委託合同關係,外貿合同(由委託方、代理方和國外賣/買方三方簽署)對國外賣/買方和委託方均有約束力。在外貿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和糾紛,代理方應協助委託方和國外賣/買方商議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可通過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但代理方對於貨物質量等超出本委託代理專案外的服務和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過程中,需要由委託方提供的材料及檔案,委託方應及時向代理方提供並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和有效性。若委託方未能及時按照上述第六項的規定向代理方支付相應款項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和檔案而造成的額外費用(如清關不及時的罰款或其他滯納金等)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委託方自身承擔。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額外費用、損失或其他連帶法律責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擔。

3.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未經委託方書面同意,代理方應:

(1)除委託事項外,不得為委託方代理其他事項或以委託方名義允諾或解決其他事項;

(2)對委託方提供的資料檔案等所有資訊應採取合理適當的保密措施,未經委託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代理事項之外的用途。

七、效力: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須經三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意見,方為有效。凡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代理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代理方所在地得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轄權。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1.本協議有效期為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三方均未提出異議,本協議可自動延期一年,或三方以本協議為範本簽訂新的委託代理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保留一份,自三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蓋章)貿易代理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傳真:傳真:

電話:電話: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報關代理方(蓋章)

代表:(簽字)

地址:

傳真:

電話: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書13

託運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船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託運______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____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__港__________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________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__________立方米,重量____________噸。(或__________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 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內將貨物集中於_________港_________號碼頭。由乙方聯絡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 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於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至____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 運到期限

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 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元由__負擔。

第七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於___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 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____元。

港口裝船費用,由甲方與該港辦理;卸船費用,由甲方與到達港辦理。

第十條 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後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並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元違約金,並退還甲方的預付款。包船運輸合同文字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__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都可以申請海上(水上)運輸管理機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書14

甲方:

乙方:車主 手機:

甲方承攬烏海市富強煤礦沙土石回填礦業務,需車輛 輛,現就運輸距離價格付款方法等問題,雙方達成如下共識:

一、運距為2.5公里,每車運費為稅後70元,(雙橋車)。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在工作現場設排程室,保證道路暢通,保證車輛正常執行。

2、甲方負責給乙方車輛加油,國標柴油按每公升6.5元計標付費。

3、甲方負責乙方幫助人員的住宿,(被子自帶)礦上食堂伙食費每月500元。

4、甲方負責乙方運費的結算,10天結算一次,第一個月每次結算車隊運費總額的80%,下餘20%作為防止車輛流失的保證金,第二個月按合同付款方式按時結清。

5、甲方負責周邊關係倆的協調工作以保證車輛正常執行。

6、如甲方造成的停車、停工兩日內付臺板費500元,三天後按每天500元付給乙方。

三、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按合同要求的車輛做保證工期的正常執行,乙方可在合同要求的車輛的量多上三、五輛車以保證合同數量內的車輛每月正常執行128個工作日,乙方每車必須有2個司機,以保證每24小時執行,(每天執行在40趟以上)。

2、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地法律,服從甲方調配,如有違紀者,處以500元罰款。

3、乙方如有車輛要求退出,必須在10日前提出,並同甲方共同聯絡頂替車輛,頂替車輛到位後方可結清帳務,否則保證金作廢。

四、工期為一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五、公司與礦上的合同為三年,與車主暫定一年,年滿後車主優先簽訂合同。

六、不盡事宜。雙方在現場協調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書15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公路貨物運輸規定,經過柳州五菱汽車聯合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柳州五菱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同意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及相關工作合同條款如下,並承諾嚴格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和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同意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賠償損失。

第三條 承運貨物起運地點及到達地點

始發地:乙方位於廣西柳州市的指定庫房。

送達地: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甲方指定倉庫。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________________;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甲方的義務

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向甲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乙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乙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乙方的義務

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第七條 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

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甲方責任

1、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2、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及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絡人等有關資料。

3、準備好待運貨物並落實裝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負責裝卸作業的除外。

4、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第九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所有車輛必須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相關人員或車輛承運,因此而產生的誤時誤工,乙方必須承擔違約的責任。

2、所有車輛和駕駛員必須證照齊全,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

3、所有車輛必須有保險部門核發的有效保險單據,同時提供相應資料的影印件。

4、乙方需向甲方交納運輸風險金人民幣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從乙方運費中扣除,乙方必須設立車輛排程機構,安排專職排程人員進行排程,協助甲方進行貨物的交接工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甲方應按其價值的___%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2、由於在這批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零配件重量等而導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甲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收貨人額損失。

5、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接到甲方發貨指令後,按要求合理準備車輛及確保車輛,嚴格按甲方的要求送貨。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及甲方客戶給予甲方的任何處罰結果。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價格含保險、稅費、裝車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數量、型號與提貨單是否相符,如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完畢,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章並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在10天內交給甲方,如單據遺失,乙方負責由此引起的相應損失賠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和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貨物的合理損耗;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1、經甲乙雙方商議確定,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的貨物所發生的運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統一按雙方協議的價格結算。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結算給乙方或以匯款方式將運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二條 運輸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在乙方將貨物交給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終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變更運輸時,應及時由甲方和乙方雙方協商處理,填制“運輸變更申請書”,所發生費用,需按有關規定處理,原則是要求變更方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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