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協議(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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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貨物運輸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貨物運輸協議(精選15篇)

貨物運輸協議1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貨物託運

1.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應填寫《貨物託運單》,明確託運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規格、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和聯絡方法。

1.2甲方託運貨物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檔案提交給乙方,並配合乙方工作,及時為乙方承運車輛辦理提貨、裝貨等相關手續,指導乙方進入指定的發貨地點。

1.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應符合標準,保證貨物的質量、包裝和溫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進行操作的情況下,貨物應是安全並可運輸。

1.4甲方委託乙方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給乙方。

1.5甲方不得提出影響車輛正常使用用途的要求,若對運輸貨物有擺放、拼裝、溫度等特殊要求的,應書面形式作出說明。

1.6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2、貨物承運

2.1乙方應持有國家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並按照甲方發出的《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為甲方安排車輛和人員。

2.2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運輸期間內,確保貨物包裝、數量,並安全地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進行貨物交接簽收。

2.3乙方應在貨物運輸中,保持與甲方的聯絡,若發生意外或其他異常情況,乙方應第一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若造成貨物損失,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以減少損失,並詳細提供事故的相關資料。

2.4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的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且乙方應及時排程車輛以保證將甲方貨物按時安全送達指定地點。

2.5乙方應承擔從貨物裝運至交於收貨人止,發生的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賠償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2.6 乙方應承擔在貨物卸貨時由於操作不當或野蠻操作造成甲方貨物損失。

3、運輸價格及結算

3.1運輸價格(經雙方協商一致核定價格表)。但不侷限於運輸價格表中的價格,具體價格根據單次具體情況協商而定。

3.2隨著運輸市場的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對價格協商,經確認後,按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

3.3乙方應當於當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於當月十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3.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後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3.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10天內,按發票金額以轉帳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4、運輸車輛

4.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產品特性及要求,配備效能優良、車容整潔的貨車,以保證運輸的質量和安全。

5、交貨方式與期限

5.1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對門的運輸服務,並委託乙方提供卸裝服務(在甲方指定地點裝貨及在甲方的收貨方卸貨),卸貨費一併計入運費中。

5.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交收貨地點。個別發貨的交貨期限如果是收貨人休息日時,交貨期限則為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時間。

5.3貨物運輸到達後,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或收貨無故拒絕收貨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絡,並妥善保管貨物,所產生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4收貨人提貨時應當檢驗貨物,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提出異議的,可以拒絕收貨。

6、手續確認

6.1甲方應於出車的前一天下午通過電話、傳真或其他終端裝置向乙方下達委託,通知乙方提貨。

6.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運送手續,並按照甲乙雙方認可服務收費標準並開具工作單。

6.3甲乙雙方收發貨人員當場確認相關憑證單據及承運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形態等,若發現單據證件、貨物不符或不全,雙方人員均有權拒絕發貨、提貨。

6.4經甲乙雙方人員對貨物共同確認後出具清單,乙方到達指定地點,根據清單讓收貨人簽收,簽收單作為乙方安全承運的憑據。

6.5乙方應在承運期限之後的20日內將簽收單交還至甲方,以通知甲方運輸合同已執行完成。

7、保險

7.1甲方應對委託乙方承運的貨物負責保險,所需要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7.2甲方若委託乙方代為辦理保險,應出具書面委託書,所需要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生貨險,乙方應提供相應的檔案,協助甲方進行理賠。

8、權利義務

8.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運費,甲方應如期支付。

8.2乙方不得擅自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包括客戶資訊、經營資訊、費用資訊、技術資訊和貨物資訊等。

9、免責條款

9.1在符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失滅、缺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a、不可抗力;b、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c、貨物的合理損耗;d、甲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9.2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法定自然災害及戰爭狀態;b、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營的氣象條件;c、政府活動引起的交通管制;d、行政執法所引起的時間上的耽擱;e、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起得無法彌補的延誤;f、國家法律禁止條款的變更導致無法繼續經營。

10、變更與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2以下情況之一,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結清所有費用:a、任何一方由於經營不善而無法繼續履約的;b、任何一方因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查處,無法繼續履約的;c、任何一方因為重大經營調整或經營範圍的變更,無法繼續履約的。

11、違約責任

11.1甲方故意隱瞞,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應承擔違約責任。

11.2甲方報錯、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等,造成乙方錯送、車輛放空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1.3甲方對運輸貨物有擺放、拼裝、溫度等特殊要求的,未以書面形式作出宣告的,乙方不承擔由於甲方未宣告而造成的損失責任。

11.4乙方工作人員私自洩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應當將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貨物運輸協議2

簽訂地點: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在互惠互利基礎上,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其他。

第二條包裝要求: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2.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第十條違約責任

1.託運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的,託運方應賠償承運方損失。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託運方違反合同約定,除賠償由此給承運方造成的損失外,並應承擔運輸貨物價值%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承運人免責情形

由於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託運方及收貨方本身的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承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

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貨物運輸協議3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有鑑於

甲乙雙方進行貨物運輸合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說明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本合同為雙方貨物運輸合作總合同,就具體貨物運輸服務,雙方應另行簽訂《單 項運輸協議》,明確貨物名稱、性質、規格、數量、質量、重量、包裝要求、起運地、到達地、收貨人情況、運輸期限、運費及結算等內容。《單項運輸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效力,共同約束雙方的具體貨物運輸合作行為。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定將貨物運輸到至到達地;

2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3對於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根據雙方約定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對於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二)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貨物相關情況,不得虛報或隱瞞;

2甲方應當按約定向乙方支付運費;

3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根據乙方實際需要,甲方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檔案提供給乙方使用;

4甲方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向其支付運費;

2甲方明確標示拒絕支付運費時,乙方對對相應的貨物享有留置權;

3對於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4貨物無法完成交付且甲方拒絕處理的,乙方有權對相應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處理。

5對於甲方的違約行為,乙方有權根據雙方約定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對於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乙方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二)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約定將貨物運輸至到達地;

2乙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運輸安全,對於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等)所致的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損害賠償、行政處罰等),乙方均應全部予以承擔;

3貨物交付收貨人前,甲方要求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的,乙方均應遵照執行。

第四條 貨物交付及風險移轉

1甲方向乙方交付貨物以貨物裝載至乙方交通工具為準,乙方在《單項運輸協議》上簽收即視為貨物符合約定。裝載完成後至貨物交付收貨人前,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2貨物運輸至到達地後,乙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在約定期限內檢驗貨物,收貨人在約定期限內對貨物提出異議的,乙方應進行妥善處理並馬上書面告知甲方;收貨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貨物符合約定;

3乙方向收貨人交付貨物以收貨人在《單項運輸協議》上簽收為準,簽收後,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收貨人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虛報或隱瞞貨物相關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2甲方逾期支付運費,應按照逾期支付額每日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未按照約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以及未按照約定時間將貨物運輸至約定地點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照運費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以下情況除外:

(1) 不可抗力;

(2)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 貨物的合理損耗;

(4) 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因本條規定之外的其他違約行為致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該損失。

第六條 其他

1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貨物運輸協議4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5

甲 方:

聯絡電話:

營業地址:

乙 方:深圳市捷美達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 傳真:

營業地址: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運,陸運,快遞等運輸服務和運費到付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甲方需要國際運輸的貨物,享用乙方的優質運輸服務。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指快遞)的權利。

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貨時即時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運費的權利。

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

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以電話或傳真 (貨物託運書)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

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託運書並宣告貨物價值;以英文正確完整地填妥運單(快遞貨物);所有非檔案類物品,必須以英文填寫好商業發票,裝箱單;某些特殊物品,須按中國海關和目的地國海關的要求,備妥必要的清關檔案。

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甲方無能力或拒絕支付運費,由本協議的甲方的負責人承擔所有運費及訴訟費和律師費。本協議甲方負責人為:

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

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遞須派送到門,取得簽收記錄。

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檢視電腦系統,並給出貨物跟蹤資訊。

對有問題的快件,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每15天告知甲方運費金額。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託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四,甲乙雙方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宣告:

對於甲方提出的索賠,乙方有義務代理受理;按照華沙公約,每票貨物賠償最高限額為100。00美元。但在甲方運費給付前,乙方對於任何索賠申請可不受理。聲稱索賠之金額不得與運費抵銷。

2,甲方因發現託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情況需要索賠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貨物裝箱單,商業發票,但如果因此造成報關,清關上的問題慨由甲方負責。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貨物的託運時,如沒有委託乙方代理目的地清關時,乙方對貨物在目的地清關不負任何責任。

5,若甲方託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宣告,並另付費用(貨值的千分之二),如貨值較大我司建議乙方購買保險。

6,甲方須繳付因清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7,對於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貨物運輸協議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為方便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確保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他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規定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得到及時補償,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預約保險協議,在乙方向甲方繳付約定保險費後,甲方按以下協議列明事項承保乙方及其業務合作公司的國內、國際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運輸保險:

一、被保險人:

以乙方所承運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傳送的其它貨物的發、收貨人為準。

二、保險標的:

乙方承運的所有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

三、標的包裝:

適合運輸的相應的包裝。

四、保險金額:

1.年度內的總保險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元。

2.每一郵政快件及貨物的保險金額按以下兩種方式確定:

(1)以申明價值作為保險金額:客戶向乙方辦理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時,已申明價值的,則以申明價值作為保險金額。

(2)以固定金額作為保險金額:客戶向乙方辦理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時,未申明價值的,則以每件人民幣 元作為該件的保險金額。

五、保險條件:

1.條款及險種:本協議甲方按《郵包一切險》(見附件一)承擔保險責任。

2.保險費率:在上述預計年度內總保險金額情況下保險費率按 %計算。如實際保險金額超過上述保險金額,乙方需按上述費率和實際保險金額結算保險費。

六、保險金額的提供:

每日由乙方以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日汽車、飛機、火車及EMS方式的貨運總保險額。

國際業務及國內業務保險金額在 萬元以上的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傳送的其它貨物,乙方則須以《啟運投保清單》方式在承運後48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

七、保險費交付結算方式:

年度保險費分四期預付。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繳付保險費人民幣(大寫) (¥元)。保險費年底結算,如果年保險費不足 萬元,不退費。如果年保險費超過 萬元,乙方補繳。

八、免賠額:無

九、保險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乙方辦理所承運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收訖手續時開始生效,直至乙方根據承運合同將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收貨人時終止,或自目的地郵局、郵政快遞公司及受乙方委託的社會物流企業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零時起算滿十五日終止。但在此期限內一經承運合同列明的收貨人簽收,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十、運輸路線:

乙方應以審慎方式選擇運輸方式及運輸線路。

十一、運輸工具

以火車、飛機、汽車及EMS方式。

十二、保險限額:

甲方在本協議方式下的保險限額以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貨物(火車、飛機)最高不超過;

1.人民幣(大寫) (¥元)為準。如乙方在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飛機、火車)運輸貨物超過人民幣(大寫) (¥元)萬元,乙方應在運出貨物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及時安排分保。

2.人民幣(大寫) (¥元)為準。如乙方在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飛機、火車)運輸貨物超過人民幣(大寫) (¥元)萬元,乙方應在運出貨物前兩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分保。

十三、出險索賠:

當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一經獲悉,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同時需提交承運合同、價值證明及其相關索賠單證,包括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事故證明、損失簽定等能證明損失狀況的單證,並在雙方達成賠付協議後10日內予以賠付。

對未申明價值的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甲方按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對該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賠償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00元。對申明價值的貨物,如申明價值高於實際價值,按實際申明價值和實際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但最高不超過申明價值。

十四、附:每日結算清單傳真

附件一:郵包險條款

一、責任範圍

本保險分為郵包險和郵包一切險二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1.郵包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傾復、出軌、墜落、失蹤,或由於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2.郵包一切險

除包括上述郵包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郵包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被保險郵包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5)本公司郵包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被保險郵包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點寄件人的處所運往郵局時開始生效,直至該項郵包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郵局,自郵局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午夜起算滿十五天終止。但在此期限內郵包一經遞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1)當被保險郵包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取包裹,當發現被保險郵包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郵包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郵局索取短、殘證明,並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2)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郵包,應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郵包的損失,被保險人採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採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3)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郵包收據、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檔案。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郵包遞交收件人時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報表樣本: 傳送貨物日報表 備註:裸裝、舊裝置、玻璃及陶瓷製品、私人物品、傢俱、瓶裝及桶裝液體只承保路運基本險。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貨物運輸協議7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本協議所指貨物運輸保險內容如下:

甲方作為投保人向乙方投保國內航空運輸一切保險。

被保險人:_________

貨物價值確定方式:按當地市場發貨價確定。

保險費率:_________‰ 免賠額:_________元(鮮活內免賠額:_________%)

一、保險責任範圍

本保險為貨物運輸一切險。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的宣告價值進行全額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雷電、火災、爆炸或由飛機遭受惡劣氣候或其他危險事故而被拋棄,或由於飛機遭受碰撞,傾覆、墜落或失蹤意外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3.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3.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4.本保險不負責賠償由於敵對行為使用原子或熱核製造的武器所致的損失和費用。

5.本保險不負責賠償執政者,當權者或其他武裝集團的扣押,拘留引起的運輸途徑的喪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賠。

三、責任起訖

1.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運輸工具在內,直至該項貨物運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收貨人的最後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運抵上述倉庫或儲存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後解除安裝地卸離飛機後滿三十天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內被保險的貨物需轉到非保險單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2.由於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卸、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賜予的許可權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述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的貨物在卸貨地卸離飛機後滿三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照上述第1款的規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1.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目的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託人或有關當局索取貨損貨差證明。

2.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應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3.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保險單正本、提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檔案。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出險時開始.在單證齊全的情況下,十個工作日全部賠付完畢.如涉及到公安機關立案偵察的情況下,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後解除安裝地卸離飛機後起計算,公安機關出據相關手續後,最多賠付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到如下協議:

1.甲方需按發貨計劃,以每票逐一向乙方投保.在貨物起運前,甲方需將貨運單和發貨宣告價值及已填保單傳真給乙方,乙方以收到傳真貨運保險單作為回執,承諾予以承保。逢週六,週日或節假日,甲方可以在休息日向保險公司傳真,承諾予以承保,並錄入電腦系統。

2.在貨物起運前,如發生與上述保險內容不相一致的變更時,甲方需及時傳真進行變更申請,以便乙方作相應的承保處理,以乙方接受傳真變更的批單為準。

3.協議雙方均需建立往來業務臺賬,留存每批貨物原始資料,經核對無誤後,甲方須提供貨運保單正本,由甲方每月一次性結清保險費。

(1)貨運單要按序號填開。

(2)保險單要按序號填開。

(3)甲方預交_________元保單代管責任金。

4.乙方須對甲方提出的任何投保諮詢,有關的建議及時予以答覆,必要時提出上門服務。

甲方聯絡人:_________ 乙方聯絡人: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三、乙方的免責

1.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四、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_____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先付款,後退單的方式辦理。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五、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六、 通知

1.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3.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資料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資料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七、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八、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免責事由外,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十、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9

甲方:

乙方:

一、乙方承運甲方,,從甲方運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

二、甲、乙雙方商定總運費為元,貨到目的地經收貨單位驗收無誤後,憑收貨單位簽收回單和乙方的運輸發票到甲方付運費。

三、乙方承運甲方貨物後,必須為甲方的貨物保險,且乙方在裝運甲方的貨物後,不得再在車裡配載其他貨物。

四、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如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乙方將賠償給甲方每延期一天元損失,如發現包裝損壞,產品損傷,數量少,雨淋,受潮,失竊等情況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照出廠銷售合同價格賠償。

五、承運人車牌號:行駛證號碼:,駕駛證:駕駛員姓名:聯絡電話:住址:。

六、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聯絡人:聯絡電話: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經辦:經辦:

電話:電話:

年月日

貨物運輸協議10

協議編號: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傳真:

地址:

經甲方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服務一般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承運同城、國內、國際特快專遞及貨物運輸服務。

2.乙方根據《特快專遞郵政處理規則》及《nqs運輸條款》,為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門到門的取件及派送服務,免費的快件跟蹤查詢服務等。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遞服務過程中,嚴格遵守甲方有關操作規範。

4.在甲方有特急快件時,可與乙方取得聯絡,乙方須迅速上門取件。

二、責任

1.甲方同意乙方提供的運單背面所印標準運輸條款適用於所有甲方交運給乙方的貨物。標準運輸條款對乙方就甲方交運貨物的丟失、損壞和延誤所應承擔的義務有所限制。

2.雙方應按乙方提供的運單背面所印標準運輸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但是,標準運輸條款中關於保險的內容暫不適用本協議。

3.甲方應完成所有運單,形式發票和其它相關所需檔案的填寫,若授權乙方完成,則甲方有義務保證其提供給乙方資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4.對於未承擔保險(即在運單保險費一欄中未填寫保險費)的業務,本公司的賠償一律遵守郵政法規定,即賠償金額為應繳費用的150%,檔案類最高賠償100元人民幣。

三、價格

1.本協議所適用的價格表見附件。乙方在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有權修改該價格表。甲方關於價格的任何異議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5日提出,否則,視為預設乙方提出的條件。

2.甲乙雙方一般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協商制定新的價格表如雙方並未達成新的價格,則原價格表繼續適用。

3.乙方保留徵收緊急附加費的權利。當出現在訂立本協議之初不能預見的短期市場環境變化或全行業情勢變動時,如由於戰爭或禁運引起油價上漲,乙方在提前7日通知的情況下,有權徵收附加費。此種附加費均是臨時性的,並單獨列出。

4.運費計算依從貨件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兩者之中較高者計算。計算體積重量,需將包裹的長、寬、高(單位:釐米)相乘,再除以6000。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按[日/周/月]以帳單形式通知甲方應付款項的數額,甲方依帳單付款。甲方如對發生的運費有異議,應在收到帳單後3日內提出。經雙方核對後,甲方依雙方最終核定的數額付款。

2.甲方應在帳單出具日起十日內以約定貨幣付清相應款項,付款方式可以為現金、支票、託收或電匯。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服務中,因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標準運輸條款中的約定給予賠償。

2.甲方如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相應款項,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同。此外,對於拖欠款項甲方要按銀行同期貸款率支付相應的款項的利息,同時還應按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若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雖然雙方可以免責,不過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受影響一方應儘早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影響停止後在能力許可範圍內繼續履行未盡的義務。

六、有效期

1.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有效期[_________]年,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按上述日期開始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則本協議終止。

3.本協議終止或期滿時,任何自然延伸的責任和義務繼續有效,不受本協議期滿或終止的影響。

4.本協議期滿後若雙方無異議自動延長至下一年度,協議條款內容全部有效。

七、爭議的解決

對於在合作中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解決;也可由任何一方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作者:不詳來源:網路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客服熱線電話:華北區:_________;華xx區:_________;華南區:

客戶賬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為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大田快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檔案。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品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採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為對方保守商業祕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_________《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_________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甲方。

2.為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_________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為_________‰。

如甲方要為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宣告價值。若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則視為甲方不為此票貨物投保。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宣告價值)×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願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票。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選“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寄件人付費□收件人付費□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可多選):

□單票現金結算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於500元的客戶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於500元,經雙方確認後改為單票現金結算)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為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為對帳依據。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每月25日□每月30日□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___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後,應於3個工作日核心對並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於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採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現金□支票□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為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核對並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為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為甲方提供大田快遞服務。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一年內為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絡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六、備註: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開戶銀行及賬號:

負責人:_______(簽字)負責人:_______(簽字)

作者:不詳來源:網路

就造紙廠結欠物流有限公司運輸費,償還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確認至年月日前造紙廠共結欠物流有限公司運輸費共計元人民幣。

2.對於上述欠款,造紙廠承諾分三期償還給物流有限公司。

具體支付方式及日期為:

(1 )於年月日之前償還元人民幣。

(2 )於年月日之前償還元人民幣。

(3 )於年月日之前還清餘款。

3.若造紙廠違反上述約定,逾期支付。物流有限公司將有權提起訴訟追索全額欠款。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貨物運輸協議11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

承運方: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

│ 貨物編號 │ 品名 │ 規格 │ 單位 │ 單價 │ 數量 │ 金額(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 承運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開戶銀行:__ 開戶銀行: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貨物運輸協議12

甲方(委託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乙方(受託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第一條(合同的目的)

乙方將甲方指定的國際進出口貨物,按照甲方指示進行相關貨運代理業務,包括

⑴空運業務的訂艙、倉儲;

⑵貨物的監裝、監卸、集裝箱的拆箱;

⑶報關、報檢、報驗;

⑷繕制有關單證;

⑸陸運。

第二條(運輸貨物)

2.1 本合同的運輸貨物是指“附件一.運輸貨物”所規定的內容。

2.2 根據本合同乙方或乙方選任的實際承運人將散貨進行運輸時,甲方不論乙方 發行的B/L中是否記載艙面運輸條款,均視為同意上述散貨的艙面運輸。

2.3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國際進出口貨物在附件一中未列明或實際委託貨物與附件一所列貨物有出入的,其委託貨物的具體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細節,詳見本合同期間每筆具體業務開展前,甲方下達給乙方的貨物清單,甲方下達的貨物清單將構成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運費等的結算)

3.1 乙方完成定量的運輸業務後,並於次月5日向甲方發出對賬單並開具上月的發票。

3.2 乙方就本合同約定的運輸業務的履行,為甲方代墊的費用按前款程式,同運費一併向甲方請求。

3.3 甲方收到乙方本條第1款及第2款約定的運費及代墊費用請款書之日起60日內須以人民幣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4.1 甲方的權利、義務

⑴甲方同意於起運日5天前向乙方提供合法及必要之運輸、進出口報關資料。

⑵甲方按雙方約定日期、地點及方式將甲方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貨物交給乙方。

⑶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委託有害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屬於國家禁運或限運的物品。

⑷乙方將本合同規定的貨物,運抵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後,甲方應及時接收或指示其指定的收貨人收貨。

4.2 乙方的權利、義務

⑴乙方按照甲方需求將B/L或AWB等出運單證提供給甲方。

⑵乙方在運輸中發生特殊情況時,及時通知甲方並受甲方指示。

⑶甲方要求乙方辦理目的地通關,乙方可以執行,但通關責任、危險及費用由甲方承擔,費用由乙方代墊後根據第三條請求運費時一併請求。

⑷乙方在貨物出運後,通知甲方貨物的到達及保管等其它出運貨物的明細。

⑸乙方將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迅速、正確、安全地運輸,盡力在甲方指定的期間內運至目的地。

第五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5.1 甲、乙雙方在任何一方符合以下各項中任何一種情況時,經書面通知後立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⑴對方發行的匯票、支票等被拒付或交易被中止時。

⑵對方主要財產被查封、扣押等保全處分或強制執行或被申請重整、和解、破產或自行申請時。

⑶收到監督機構的撤銷、停止營業等處分。

⑷其他因違反本合同而從對方處收到改正催告之日起30日內仍不予改正時。

5.2 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對損害賠償的請求不產生任何影響。

第六條(權利義務的禁制轉讓)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及義務,不經對方事前同意不得向他方轉讓、提供擔保或處分。

第七條(保守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取得的有關對方的經營資訊、交易內容以及業務、營業、技術祕密等諸事項須保守祕密。若因故意或過失地洩露祕密,無論本合同是否終止均需賠償對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合同內容的變更)

本合同包含或替代就本合同相關運輸業務甲方及乙方當事人先前簽訂的所有的書面合同或口頭協議,本合同內容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合意,不得更改。

第九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但合同期屆滿之前1個月,任何乙方沒有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本合同則自動延長一年。

第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運輸相關法規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若有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上海市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甲、乙雙方為證明本合同的簽訂事實及其內容,制定兩份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13

甲方: (委託方)

乙方: (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雙方充分、平等的協商,特制訂本運輸合同。

一、服務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的送貨要求和資訊,在規定時間內,提供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2、乙方為甲方提供送貨過程的貨物相信服務;

3、乙方為甲方提供在途車輛位置情況資訊服務。

二、運輸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的運輸要求,負責上門提貨並按甲方要求準確無誤無損的把貨物送達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運輸方式:;

3、運輸貨物的工程名稱:

4、運量:約噸(最終重量按雙方核定的重量為準);

5、規格:每車貨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則上均在營運車輛規定的範圍以內。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按照預定的發貨計劃通知乙方發運貨物,承運方必須保證委託方的運輸時間;

2)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時,保證貨物的合法性,並向乙方提供與所送貨物相符的相應出貨單據。明確表達乙方託運貨物的價值、件數、重量、體積、目的地,以便於乙方安排車輛正常送達;

3) 甲方負責安排託運貨物的裝卸,並銜接好客戶的收貨事宜,負責協助乙方處理好收貨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4) 甲方有權對不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拒絕裝車而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5) 甲方裝卸工不能將破損,有汙染等不良品混裝進車內;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接到甲方委託承運通知後,按時將合格車輛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運輸計劃;

2) 乙方應按規定時間將甲方貨物送達目的地,但如遇天災、山洪、塌方、地震、戰爭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況,乙方須即時通知甲方並將預急處理措施告訴甲方:

3) 貨物在承運期內,丟失、短少、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按成本價格賠償)(不可抗力因素及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將貨物直接交給客戶,辦理交接手續好,必須將有效簽收回單(含有收貨人、收貨數量、收貨日期時間、圖章等資訊)反饋給甲方;

4) 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運輸的貨物時,應對貨物的數量及包裝(以外包裝為準)進行清點核對。對裝車過程進行監裝。對裝車過程的不當操作及外觀或包裝有疑問的貨物應指出,糾正或拒裝,裝貨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對所承運的貨物負安全責任,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以及貨物卸錯地點需要轉送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貨損、貨差按成本價格賠償);

6)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發貨計劃運輸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如乙方擅自終止運輸合同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扣除10%的合同總價作為賠償;

7) 運輸質量:乙方保證運輸車輛清潔、乾燥。因乙方駕駛員違反文明作業規定,與甲方客戶發生爭議,造成惡劣影響,致使甲方客戶投訴,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運費及結算方式

1、運費:/噸;

2、結算方式為單項工程結算,按甲乙雙方核定的重量開票結算;

3、付款:工程鐵塔承運完後,甲方收到乙方的運輸(可抵扣)發票,在三個月內以匯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僅限——→承運期間國家新頒佈相關禁運條例或有特殊安排等,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需補充或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武漢鐵塔廠 乙方:

蓋章(簽字): 蓋章(簽字):

日期: 日期:

貨物運輸協議14

甲方:

乙方:

為了能及時的將甲方經火車運輸到大理東站的貨物轉運到指定的卸貨地點,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運輸範圍

凡甲方經火車運輸到大理東站的一切物資,均由乙方負責承運。

二、運輸價格

大理東火車站至瑞麗倉庫運輸價格為隨行就市,乙方代甲方辦理完一個車皮,甲方應交付150元/車的車皮代理費,開具發票。

三、權利和義務

1、乙方經甲方委託後,必須安全、及時、快速的將甲方的貨物運到甲方指定卸貨地點。

2、乙方裝運前,必須認真查驗車皮所裝貨物的完整性,如發生車皮內貨物有短少及被盜現象,應配合甲方、請車站

貨運室查驗,並出具證明,以便索賠。

3、乙方裝貨時,必須認真填寫貨物運送清單,寫明汽車所裝貨物名稱、件數、重量以便甲方入庫驗收。

4、甲方在驗收入庫時,若發現數量與運單不符時。應減出多收數量,短少部分由乙方按出廠價加火車運費負責賠償。

5、乙方倒短時,甲方應及時安排卸車、驗收。若壓車時間過長造成臺班損失應有甲方負責。

6、乙方在倒短運輸中,應保持車輛清潔,以確保商品不受汙染,若商品汙染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7、關於汽車運輸及鐵路運輸協調工作,由乙方負責全面協調。

四、本協議有效期

從20xx年1月1日 至20xx年12月31日。

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15

一、客戶發貨貨物名稱:

二、貨號編號;

起站地:到站地:

此貨屬本公司簡易包裝發貨,如出現損壞、洩漏、汙染與本公司無關。

二、貨物保價(保險)只保整件丟失不保破損。

三、此協議須雙方簽字認可後生效(簽訂此協議後出現任何經濟、法律糾紛本公司不予承擔)。

特此宣告!

承運方:上海佳吉快運有限公司渭南 分公司 年 月 日

託運方蓋章):

託運方個人(簽名捺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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