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2.08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

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2、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

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

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採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訊號。

4、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對乘坐三輪車的.學生的教育:家長接送等車停穩以後才能上、下車; 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外,不能向車外扔東西。

對騎自行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能在非機動車車道上騎車,不要幾個人並排騎行;

自行車不準搭人。

5、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

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設立路隊長,互相幫助、互相照應。

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絡,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採取對策。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

要在人員眾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

要規範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 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園內行駛;

要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 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1、要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週不少於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瞭解交通規則。

2、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並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導交通的,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並做好值班記錄。

3、學校要建立並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學校道路巡查小組,由分管領導帶隊,定崗、定人、定責任段,在距學校門口50米路段內實行學校責任管理,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盡心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4、學校要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實行一日一統計,一週一通報。

5、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定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6、教職工、學生騎自行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飈車”、“飛車”;不準多車並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7、學校要加強對教職工、學生專用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車

對學生專用車定期保養,按時季檢,不準使用無照司機及車證不符司機。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8、校外單位在學校舉行的`所有集體活動,主辦單位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學校負責監督檢查。在活動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學校有權責令活動中止;校內工程施工人員,要求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並定期接受政教處的安全教育。

9、嚴格實行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中、國小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責任制,任務分解到人,實現學生交通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達到預防為主的管理目標。

10、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並責任落實到人。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規範廠內機動車輛管理,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以及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二、適用範圍

廠內車輛、社會車輛到廠內承運貨物在廠區範圍內管理。

三、內容及要求

1、駕駛員必須具備駕駛人員所需的身體素質。

2、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酒後、超車、車輛帶病開車,嚴禁人貨混裝、違章超車、超標裝載和空擋滑行。

3、對車輛的安全要求:行車前、行車中,必須按規定要求進行常規程式檢查,停車後認真做好有關保養工作。

4、車輛裝載應按規定噸位裝載,不得超載,裝載大件和易於滾動的貨物應該用鋼絲和繩索捆緊、栓牢、墊死,以免滾動、滑動造成事故。

5、廠內行車速度每小時不超15千米,天氣惡劣時不超10千米。進出廠內、廠房及倒車速度每小時不超5千米。在廠區內轉彎等視線不良時應減速行駛。

6、倒車時,駕駛員必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後鳴號倒車。在貨場、廠房、倉庫、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駕駛員同側的車後面指揮。

7、裝卸時,汽車與堆放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於1米,多車輛同時進行裝卸時,沿縱向前後車的間距不小於2米,沿橫向兩車橫板的間距不小於1.5米,車身後欄板與建築物的間距不小於0.5米。

8、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用專用汽車運輸,必須有消防、車管部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準運證”配置符合消防要求的運輸工具、相應的消防器材,並有經過消防培訓合格的駕駛員、押運員。

10、車輛在廠區內行駛,凡汙染廠區衛生(如車斗丟撒贓物等)、碰撞、壓壞公物(花圃、花木、欄杆、水溝壓板)由駕駛員承擔清理和經濟賠償。

11、外來車輛應服從本廠保安員的例行檢查,登記及指揮,在指定地點停放。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

1、建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立體化網路班主任負責具體內容的教育與指導;

值周教師負責檢查和評比強化;

學校領導負責監督。

2、 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重點加強教育的內容有:一是進行交通常識教育。

如右側通行、走路和過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橫道、識別交通訊號和遵守交通規則等。

二是進行日常的交通行為強化,重點加強上學、中午和放學的交通遵守狀況的監控。

加大學生交通安全行為監督力度,學生通勤車必須有教師押車,確保學生乘車、上車、下車、過馬路安全。

放學時,學生排隊下校,班主任必須送學生過馬路; 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師看護學生過馬路。

3、學校繼續常規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利用學生週會、班會等進行專門的教育

4、交通事故應急工作學生在校內或學校附近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啟動兩個應急程式: 救護程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進行救護,等待和協助120人員工作。

校醫進行教師的救護工作培訓。

報警程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電話(120),明確告知事故的'具體地點。

學校提前對教師、學生及值班人員進行有關報警、急救、保護現場、留住肇事人等常識的教育。

並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老師。

5、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發生安全事故,學校將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

1.切實抓好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學校要建立上下學導護制度,並將其落實到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去。

4.學校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定期邀請交警到學校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講。

5.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規範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15公里/小時,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並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檢查,填寫好安全臺賬。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規定:

1、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2、摩托汽車、自行車、助動車、電瓶車停靠在學校指定位置內,不得隨意停放。

3、校園內禁止騎自行車。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滿12週歲的學生要騎自行車必須申請考核通過,在規定位置停放。

4、外來車輛若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

5、學生進出校門在指定區域內行走,不準奔跑打鬧。

6、門衛、值日教師要管理好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7、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要注意慢行觀察,並減速慢行。(車速控制在時速5公里內)。

8、開家長會等各類活動時,門衛應在場指揮車輛定點有序停放。

9、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自行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並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10、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的,在學生上學、放學時要高度警惕,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學校安全領導組按相應的條例追究責任。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7

一、學校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議事日程,定期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專門研究學校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隱患。明確交通安全管理人員,做到日常工作層層有人抓,不留死角。

二、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普及教育,每學期召開兩次以上安全大會,講稿和錄音帶等有關資料留存備查。

1、教師要利用社會活動課等時間,採取學生易於接受的多種形式,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學習交通安全的有關知識,使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2、嚴格執行路隊制。分組名單和線路要詳盡。

三、重點加強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管理。教育學生不做證照不全、車況不合格及超載的'車輛。學校要與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上下學時校門口、樓梯口要安排值班人員疏導,國小生放學需橫穿學校門口馬路時,教師要將送過馬路。

四、各單位必須與本年級的機動車駕駛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制定獎懲措施。教育司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道路管理規定,文明駕駛,杜絕無照開車、酒後開車、疲勞駕駛、開不合格車輛上路等現象。

五、加強校園內車輛管理。學生在校期間,除校車外,嚴禁其他機動車輛進入校園,校車在校園內行駛必須嚴格限速,避讓行人。運煤、糧、裝置等車輛必須進入校園時,要嚴格審批並安排在學生離校後。自行車閘、鈴、鎖齊全有效。禁止未滿12週歲的兒童汽車上路,適齡兒童騎車要遵守交通規則。

六、按門前三包規定,認真做好本單位三包範圍內車輛、人員管理及交通疏導工作,確保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通道暢通。

七、本制度由安全員負責組織實施,教師私車由工會負責組織管理,校車由總務主任負責管理。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8

1、成立交通安全社群領導小組。

2、積極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定期開展交通安全宣傳。

3、及時掌握、溝通社群交通安全管理情況。

4、及時掌握社群內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員的動態情

況。

5、開展居民交通安全須知安全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6、本社群駕駛員熟記並遵守《駕駛員文明行車守則》居民和中、國小的.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受教育率為100%,基本常識抽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

7、不發生本社群居民負有同等責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或者一次重傷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社群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度A3為建立交通安全示範社群,規範宣傳教育工作,經研究制定《仁厚直社群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度》。

一、交通安全工作組要把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時時講,處處講,使交通安全知識,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二、及時與公安交警溝通交通安全管理資訊,定期分析研究本社群交通安全形勢,適時開展交通安全活動。配合公安交警開展宣傳活動每年不少於兩次;溝通交通管理資訊每季度一次。組織全社群開展學習活動不少於二次。

三、充分發揮中國小生“小手拉大手”靠右行等的宣傳教育作用,加強中國小生的宣傳教育工作,引導中國小生開展家庭交通安全活動,每年不少於二次。

四、設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櫥窗、黑板報和活動牆板進行交通安全宣傳與教育,活動牆板每年不少於四期。

五、配合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工作,經常懸掛和張貼交通安全宣傳橫幅標語。

六、充分利用各種戶外宣傳活動陣地,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每年不少於二次。

仁厚直社群交通安全工作小組 二oo九年二月十日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9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有義務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不懈地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讓每一個學生從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規光榮、違反交通規則恥辱。

二、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三、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四、嚴格注意交通訊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五、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邊情況,不要東張西望,不準勾肩搭背、三五成群並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嬉戲,不邊走路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通過。

七、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通過時再通過,並且要靠安全一側。

八、在霧、雨、雪天等天氣行走,最好穿著色彩鮮豔的衣服,以便於機動車司機儘早發現目標,提前採取安全措施。特別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簷不可擋住視線,如果撐雨傘不能讓雨傘攔住視線,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九 、規範乘車、服從售票員、駕駛員的指揮。任何人不準搭乘“三無”車輛、非客運車輛、超載車輛、不安全的車輛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更不得搭乘摩托車、農用車、卡車、拖拉機等車輛。學校門衛、值班教師負責學校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校聯絡”制度,學生未按時到學校上課,班主任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絡,並及時報告學校;學生未按時返家,家長要及時報告學生的班主任教師,避免意外傷害。

十一、教職工必須依法駕駛和擁有機動車輛,按時到學校和公安部門登記,不得非法從事營運活動,規範停放車輛。

十二、學校集體一律不得經營車輛接送師生,因工作和學習確需集體使用客運車輛,必須經學校校長批准並報縣教育局備案後,方可組織教職工或學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車。

十三 、出現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報告和報警求助的義務,所有教職工都有緊急救援的義務和責任。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0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職責,真正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發生,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目標

我校地理位置比較偏僻,交通主要靠拖拉機、農用車、三輪車等一些無載人資格的車輛,這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

為此學校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認真搞好宣傳教育,組織學習貫徹有關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規和政策,對師生員工實施經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切實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議事議程。

二、安全職責

(一)組織領導: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由學校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政教主任具體負責。

學校將經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學期組織全校師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交通安全知識競賽、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等活動。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

1、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瞭解交通訊號、交通標誌等交通常識,記住急救電話。

2、教育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騎“英雄車”、不準坐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3、教育學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從訊號和交警指揮,不在道路上玩耍、遊戲,列隊步行要井然有序。要特別重視學生回家、返校交通安全。

4、教育師生不乘坐“三無車輛”(無載人資格、無駕駛證、無牌照)。

5、學校組織校外集體活動時,必須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經學校領導集體落實研究,報教育局批准。

6、校外活動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狀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嚴禁使用“三無車輛”(無載人資格、無駕駛證、無牌照)運送學生。

7、嚴禁組織學生外出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活動。

8、班主任作為學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逢放學、放假前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9、政教處每週升旗儀式和週五早上集合時必須強調交通安全。嚴禁學生乘坐“三無車輛”往返學校。

10、值周教師每週必須做好學生往返學校的接送工作,杜絕學生乘坐“三無車輛”而發生安全事故。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

1、要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週不少於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瞭解交通規則。

2、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並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導交通的,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並做好值班記錄。

3、學校要建立並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學校道路巡查小組,由分管領導帶隊,定崗、定人、定責任段,在距學校門口50米路段內實行學校責任管理,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盡心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4、學校要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實行一日一統計,一週一通報。

5、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定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6、教職工、學生騎自行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飈車”、“飛車”;不準多車並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7、學校要加強對教職工、學生專用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車對學生專用車定期保養,按時季檢,不準使用無照司機及車證不符司機。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8、校外單位在學校舉行的所有集體活動,主辦單位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學校負責監督檢查。在活動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學校有權責令活動中止;校內工程施工人員,要求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並定期接受政教處的安全教育。

9、嚴格實行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中、國小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責任制,任務分解到人,實現學生交通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達到預防為主的管理目標。

10、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並責任落實到人。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2

管理制度: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佇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

7、 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8、乘座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9、不準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10、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

11、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12、乘座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3

為了維護學校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全校教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內、校門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學校各科室召開的會議、組織的各項活動,必須由組織人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儘量採用公共交通方式與會,所有與會人員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內,所乘車輛安全由自己負責。

2、杜絕在校內騎自行車、電動車,進校後必須推行。

3、校門口設專人疏導交通。

4、機動車禁止在校園內洗車、試車、練車。

5、機動車在校園內不得碾壓人造草坪和塑膠跑道。

(二)本校教職工機動車的管理

1、本校教職員工的私家車由辦公室統一發放證件,門衛、執勤人員憑證允許進出。

2、學校私家車一律由西門進出,駕乘人員須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3、私家車進出校園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教職工乘駕車輛進出校園時要主動接受門衛查驗,服從引導;

(2)車輛進入校園後須減速慢行(時速不超過5km∕h),不得鳴笛,不得與學生搶道;

(3)遇會議入場、散場或上學、放學高峰時段,與會行人、學生優先通行,車輛必須等候或避讓;

(4)晚上10:30後,任何車輛禁止出入校門,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向門衛值班室登記。

4、私家車應當在規定停車區域內按車位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在停車區域以外的`教學區、活動區等;安裝報警裝置的私家車,停車後須將報警訊號置於靜音狀態;對不按規定停放者,一經發現,將禁止車輛入校。

5、教職工駕駛私家車造成學校公物損失或師生傷害,由駕車教職工負全責。

6、學校為教職工私家車提供工作期間停放位置,不保障車輛安全。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訊號及交通標誌,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則。

二、落實騎自行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服從訊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不準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車船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船。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上級部門批准。經批准後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並簽訂有關安全協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4)不得組織學生到超容量的場所活動。

(5)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絡,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5

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避免發生交通事故,現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各種滅火設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私自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電熱毯等電器,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食堂使用天然氣,要掌握正確使用萬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切忌將煤氣罐倒置,確保安全。

11、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2、學校教職工宿舍、學生宿舍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一旦發現上述物品,公寓管理人員會同保衛部門予以代管、沒收或上繳公安部門。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利用主題班會等形式,進行宣傳交通法律法規。

15、結合綜治辦,對校園周邊進行清理小攤小販,維護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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