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9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4.57K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9篇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效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可能是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如學校集體外出,最好有組織、有秩序的列隊行走,如需要乘車,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4、定期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統計,並向家長和司機宣傳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車的常識,並與司機簽訂安全責任書。

5、做好校車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應急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式處理。

1、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

2、報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醫院救治(或視情撥打120)。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四、工作機構、職責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廖學明

副組長:胡文

組員:董曉春袁建華彭武文何學銀龍叢書鄧金權

職責:下達啟動處置交通應急預案命令。依據上級批示和現場情況,適時決策、釋出指令,組織指揮處置行動。組織調集人員、物資及交通工具,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向上級主管部們報告事件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通報或協助請求。同時負責與有關衛生、公安、交通、等部門協調工作,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教室

主任:董曉春

成員: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教師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現場處置組

組長:胡文

成員:學校辦公室主任總務主任護校隊

職責:深入現場做好有關救援、搶救、解釋、宣傳、調解、勸導等工作,及時調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資訊,並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進行現場處置,採取必要措施。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學校總務處,由蔣興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學校交通安全工作。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相關工作,安排、檢查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早上和中午都必須提前半小時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一名值班人員把學生送往醫院,另一名值班人員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班人員、政教處、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政教處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政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政教處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政教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政教處專人處理,並及時上報(韋玉貴老師負責)。

7、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學生會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校車執行監督管理,防範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於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檔案,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一)、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溼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駕駛;

5、校車駕駛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追逐利益忽視安全,超速超員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酒後駕車等;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採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校車應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審批備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標牌,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校車車主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3、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4、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後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9、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堅決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外地機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規車輛及其他證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超載的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絡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4、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5、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6、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7、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後事宜。

六、善後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後,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4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制度》,保證一旦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交通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班級成員: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4、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教師負責,再逐層報告。

三、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主任——校長——鎮教委

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委報告。

4、做好家長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5

一、事故預防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定期利用教職工例會、班會、晨會、升旗儀式等對全體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加強與交警部門的聯絡,定期請交警作交通法規講座。各班班主任要隨時提醒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利用學校、教室內板報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秩序。

3、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的.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

4、經常檢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效能。

5、集體行進時應排隊,穿統一的校服,安排適當數量的老師參與管理。

6、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並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撐傘。

7、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乘坐兩輪摩托車。乘坐摩托車要戴好頭盔。

8、特別注意霧天、雨天、雪天、冰凍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式

1、獲得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資訊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用最快方式向學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點和人數,同時打110、120電話求援。

2、學校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立即向教育局和鎮政府彙報。

3、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聯絡,並派校級領導和班主任等到醫院探視、慰問。

4、學校應當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釋出資訊。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6

安全工作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幸福,由於學校學生有很大一部分上學、放學都要經過鄉村公路,交通安全隱患較大,我校不得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強化安全意識,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提升學校應對車輛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處置水平,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師生員工的安全,成立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楊蘭秀督促檢查車輛的執行狀況、傷者送醫院救治

吳宗勇李密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學習交通法規

二、領導小組職能

1、播放安全教育知識,學習交通法規。

2、督促檢查車輛的執行狀況。

3、發生交通事故上報交管部門和預案小組辦公室,保護現場,配合處理。

三、交通安全預防措施

1、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定期組織師生學習交通法規及有關交通安全預防等方面知識。

2、引導學生文明乘車,不坐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車。坐車時,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3、上學、放學橫穿馬路時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4、教育學生不在馬路上玩耍、遊戲、打鬧。

5、加強學校車輛和租用車輛安全管理。

6、學校車輛要定期保養、維護,確保安全。

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應立即報警,並採取相關措施。

2、如有傷者,應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將傷者送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學生疏散,並加強其他學生的安全保護。

4、通知受傷學生家長。

5、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6、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調查取證,儘快查明事故原因和作出處理,並組織上報。

五、處理方案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交管部門(電話122)、預案小組辦公室。

2、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對事故不爭議的,可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不能撤離的,應迅速報告交管部門。

3、師生員工在校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迅速嚮應急預案小組報告,應急預案小組協助當地交管部門處理。

4、交管部門對事故認定後,領導小組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給予相應處理。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7

㈠預防措施

1、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放學重點時段,學校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學校門前的學生出入秩序。

3、嚴格執行外來車輛准入制度,未經允許社會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准入的車輛必須按規定行駛和停放。

4、嚴禁未滿12歲的學生騎自行車、未成年學生駕駛機動車上下學。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首先通知值班領導和教師,然後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日行政和救護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2、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通訊組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及120急救電話。救護組儘快將傷者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總指揮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救護組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委員)。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資訊: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在場副總指揮組織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釋出假訊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政教處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影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影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8

一、制訂本預案的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精神,特制訂本預案。

二、可能引發校車交通安全事故的原因:

1.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駕技不熟練。

2.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效能差等。

三、預防辦法與措施:

1、加強對乘車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到上下車有序,在車上不把頭、手伸出窗外。

2、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車主必須證照規範齊全,且向家長提供駕駛、營運等證件的影印件(一式兩份)。

3、車主必須確保孩子路上安全,如出現特殊情況,必須第一時間與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絡。

4、車主必須按學校作息時間接送孩子,以方便就學。

5、家長必須教育孩子在約定的時間內準時乘車。

6、家長必須教育孩子遵守乘車規則,在乘車期間服從駕駛人員管理,四、應急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式處理:

1.駕駛員立即通知家長,並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2.學校第一時間報局辦和業務科室(一般事故三天內報,重大事故立即電話報,事後詳細書面彙報)。

3.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參與調解。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9

為保障學生生命安全,我校特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主管副校長為副組長的校車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面協調指揮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並制定了應急預案和處理措施,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跟車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疏散車內學生,安撫學生情緒,並立即對傷者進行施救或撥打120,同時報告校長或主管領導。

2、校長或主管領導接獲肇事通知後,迅速啟動應急方案,通知應急小組成員趕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勘查現場時應注意觀察事發地周圍環境,詳細詢問調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損害情形(包括對方車及乘客財產的損失)等,做好現場保護。

3、應急小組成員應分工協作,向交通主管部門報警或報告當地政府及教育局,儘量尋覓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證。

4、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安撫工作,儘量消除事故帶來的影響,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二、交通事故應急措施

1、在接送學生途中,無論何種原因造成車輛晚點十五分鐘以上應通知前方家長。為避免家長情緒緊張,對原因應區別對待告知家長。

(1)因本車之外的原因造成晚點,如交通堵塞,前方車禍等,應如實告知家長原因。

(2)因交通違章,應告知家長屬於難以避免之原因,避免家長對司機的業務熟練程度等產生懷疑。

(3)因本車發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災等情況,應優先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或送醫院治療,同時與學校取得聯絡,由學校領導作出如何處理的指示。

2、發生交通堵塞、意外,延遲半小時仍無法預期到達時,除與家長保持聯絡外,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請求解決。主管領導接到報告後,在五分鐘內安排好應急措施。

3、發生交通事故後,校長或主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處理和指揮。

4、如遇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等原因,應把車停在安全的地點並妥善安置學生。

5、車上應張貼常用電話號碼(包括校長、主管領導、各班班主任以及跟車接送老師和司機的電話),便於工作銜接和與家長聯絡。

司機和接送人員應時刻提高警惕,把學生生命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儘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當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立即啟動該應急預案,保證各項應急措施的實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