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合同6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2.81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流公司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物流公司合同6篇

物流公司合同 篇1

託運人(甲方): 電話:

承運人(乙方):XX市鴻運興發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1、貨物清單及收貨人資訊:

收貨人名稱: 地址: 電話:

貨物名稱

數量

包裝

重量/體積

貨物價值

運費

保價費3‰

備註:

合計: 仟 佰 拾 元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應當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方式進行包裝,否則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體、無包裝或包裝不規範物品、鮮活物品的毀損,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零散貨物,乙方可協助甲方進行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3、甲方不得委託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及國家禁運品、限運品,由此給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甲方隱匿或錯報貨物性質、重量等導致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前,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足額投保以乙方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貨物保險,或交納保價費由乙方代為購買保險,否則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滅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國內郵件處理規則》第424條規定的非保價快件的最高賠償限額的1—3賠予以賠償。

5、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付清運雜費。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約定的各項費用,乙方有權留置貨物,並按法律規定處置留置物。

6、在貨物未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託運的,應當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

7、收貨人在接到收貨通知後3日內未提貨的,每遲延一天甲方或收貨人應按運費的20%向乙方支付庫存費。超過30日無人認領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運回貨物並同意支付運費外,乙方有權作無主貨物處理。

8、收貨人在提貨時應驗收貨物外包裝。簽收或提走貨物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驗收合格。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物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出具書面證明。如未經共同書面證實,則乙方有權拒絕認可損壞。

9、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車輛機械故障、交通堵塞;

(5)甲方或收貨方的過錯;

(6)政府徵用或罰沒;

(6)包裝完整,而內件短少。

10、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收取貨款事宜的,應提供代為收取貨款所必需的檔案、憑據並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間的委託代收貨款關係按一般委託合同關係處理,與本運輸合同關係相互獨立。

11、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後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方式訂立本合同。

託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收貨人確認無異後簽收:

年 月 日

業務聯絡電話:

代收款查詢電話:

物流公司合同 篇2

甲 方: 酒泉桑奧快運物流公司

乙 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專案

乙方在甲方指定區域內經營桑奧快運的相關事宜,乙方負責該區域內的服務、售後和市場開發等。

第二條 協議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在此期間內,甲乙雙方聯合協作經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權利和義務:

1.1、乙方及其下屬完全擁護桑奧快運物流公司的任何決策並且認真履行。

1.2、乙方無條件完全維護企業形象,力爭樹立嘉峪關物流行業新標準。

1.3、乙方負責桑奧快運在嘉峪關的一切相關事宜,包括廣告宣傳、服務等。

1.4、乙方願意接受桑奧快運物流對乙方的物流運作進行績效考核,如不能完成相關考核,願意接受相應的經濟處罰。

1.5、乙方負責購買桑奧快運嘉峪關站的各類保險。

1.6、乙方負責清點到嘉峪關的貨物數量,一旦簽字確認,如有貨物丟失,均有乙方負責。

1.7、乙方無條件執行由公司制定的貨物派收價格和服務標準。

1.8、乙方不能無理拒絕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務內容,也不能更改產品的所有權性質。

1.9、乙方只對客戶商品的外包裝負責,即在外包裝完好的情況下,已經證明我方實現了物流服務的標準。

1.10、乙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產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負責。

1.11、乙方負責將所有貨款於次日早晨繳納給公司。

1.12、乙方如果沒有收取客戶代收款而放貨,相關經濟損失,均有乙方負責。

1.13、乙方只對簽收後的貨物承擔相關責任,不對在酒泉至嘉峪關路線上運輸中的意外事故負責。

1.14、因為乙方原因,造成貨損和丟失的,乙方要負責賠償。賠償方式是乙方先上報公司,然後向客戶或者供應商協商賠償事宜。

2、甲方權利和義務:

2.1、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合作範圍內的物流運作進行考核。

2.2、甲方有權更換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2.3、協助乙方開拓本地市場並及時處理在售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4、甲方負責貨物價格制定和服務標準制定。

2.5、甲方負責按月準時發放乙方的提成。

2.6、甲方不能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能夠完成公司制定的相關績效考核,公司不能隨意終止合同。

2.7、為實施營銷策劃,有營銷方案決定權利和價格體系決定權。

2.8、對乙方客戶投訴的監督權。

2.9、對乙方經營活動的監督權。

第四條 約束條款 甲方在乙方授權經銷期限內受如下條款的約束:

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以保證甲方營銷模式及制度、形象以及服務的統一性、完整性。當乙方違反保證項中之任意一項時,甲方有權處以乙方相應的罰款。

2、乙方出現下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銷商資格;觸犯法律時,甲方將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2.1、故意毀損甲方聲譽形象的;

2.2、不執行甲方控制價格,亂定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

2.3、對客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2.4、對甲方有欺騙、欺詐行為的;

2.5、故意拖欠甲方貨款一週以上的;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甲方給乙方按提成結算,按照甲方發往嘉峪關的貨物運費__________%提成。

2、甲方給乙方按提成結算,按照己方發往外圍的貨物運費__________%提成。

3、甲方每月____日,給乙方結算提成。

4、乙方每日所有款項,必須次日早晨將貨款交付於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否則對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否則將視為違約;如造成甲乙雙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應訴諸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政編號: 郵政編號: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銀行帳戶: 銀行帳戶: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物流公司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兩輛冷藏半掛車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有效行駛證、營運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及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時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共___個月。租賃車輛為___共計___兩輛。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__萬元,共計___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一年6個月租金___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提前一個月付清下半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營運證、購置稅繳納證、保險費交付憑證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___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貨物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4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絡電話/傳真: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絡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件,主要有營業執照、道路運輸證、法人機構程式碼證等影印件;

二、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付派車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該押金不計利息。

三、乙方車輛必須各種手續齊全,防護用品齊全,如因以上原因所造成的職能部門罰款、扣押及貨物丟失、淋溼、損壞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四、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

五、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裝車和卸貨的數量一致,貨物完好,乙方籤甲方出庫單。

六、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方負責裝卸。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甲方出庫單收貨,確認貨物完好。

八、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費: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轉帳或現金),貨到目的地日期起,________日內付款。

九、甲方不得自行租車,乙方按甲方需要指派車輛,如乙方不能及時派車,甲方可另行租車,如所租車租金超過雙方擬定價格,超出部分由乙方負責支付(在派車保證金中扣除);

十、乙方運輸貨物須在_________小時內安全到達甲方指定目的地;

十一、超過_________立方或_________噸以上貨物如在_________公里範圍內,乙方需協助甲方提取且不計運費。如超過此限甲方須酌情補助費用;

十二、權利義務

A、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甲方的義務: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捆紮,遵守有關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B、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按貨物運輸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指定的收貨人移交託運的貨物。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十三、違約責任

A、甲方違約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甲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甲方應償付乙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B、乙方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發運的,乙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十四、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運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五、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仍未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企業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簽字/蓋章) 代理人:___(簽字/蓋章)負責人:_____(簽字/蓋章) 負責人:___(簽字/蓋章)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開戶銀行、帳號____ ____年__月__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5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郵發〔20xx〕193號

關於印發《國內快遞服務合同》示範文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規範快遞服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國家郵政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組織制訂了《國內快遞服務合同》示範文字。現予印發,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請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導快遞企業做好施行工作,要密切注意施行過程中的情況,出現問題及時向 國家郵政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告。

國家郵政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國內快遞服務協議

1.快遞詳情單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本協議自寄件人、快遞服務組織收寄人員在快遞詳情單上簽字或蓋章後成立。

2.快遞服務組織依法收寄快件,對信件以外的快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當場驗視,對禁寄物品和拒絕驗視的物品不予收寄。向寄件人提供自快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內的查詢服務。

3.寄件人不得交寄國家禁止寄遞的物品,不得隱瞞交寄快件的內件狀況,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出示有效證件,準確、工整地填寫快遞詳情單。

4.快遞服務組織在服務過程中造成快件延誤、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沒有約定賠償標準的,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既無約定也無相關法律規定的,從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快遞服務組織有償代為封裝的,承擔因封裝不善造成的延誤、毀損、滅失責任。

5.寄件人違規交寄或填單有誤,造成快件延誤、無法送達或無法退還,或因封裝不善造成快件延誤、毀損、滅失的,由寄件人承擔責任。

6.快遞服務組織可以與寄件人約定送達時間,沒有約定的從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快遞服務組織將快件送達收件人,登記收件人有效證件號,經收件人簽章,視為送達。收件人是單位的,由單位收件人員簽章,加蓋該單位收發章,視為送達。

7.免責事由從法律法規規定,未盡事宜可由協議雙方另行商定。

物流快遞業和格式條款合同

臨沂市工商局整頓規範合同格式條款工作總結

一、物流快遞業和格式條款使用基本情況

目前,臨沂市已有物流園區40處,較大規模的11處。登記註冊的物流及其相關行業經營業戶超過1萬餘戶,其中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43戶。年初我們對臨沂城區公路物流業進行調研,臨沂市城區有物流園區(站場)21處,有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下同)的18家,有照(營業執照,下同)的18家,分別佔85.71%;物流業戶(僅包含貨運配載戶和資訊配載戶)1515戶,有證的1074戶,佔70.89%,有照的1068戶,佔70.46%,貨運配載戶(指承運人根據貨物託運人提出的託運計劃,將貨物運輸到指定地點)1246戶,佔82.24%,資訊配載戶(指為承運人和貨物託運人提供中介服務)269戶,佔17.76%。其中物流園區內經營戶1340戶,佔物流業戶總數的88.45%,有證的994戶,佔74.18%,有照的990戶,佔73.88%,貨運配載戶1085戶,佔80.97%,資訊配載戶255戶,佔19.03%;物流園區外較大規模公司有立晨、安信、財源、華派克等8家。物流業戶比較集中的分佈在臨西八路至臨西十一路之間,雙嶺路靠近京滬高速公路兩側,河東區也有比較集中分佈。總的來說,臨沂城區物流業也代表了全市物流業現狀。

臨沂市物流快遞業格式條款使用狀況總體較好,但在一定為範圍也存在諸多問題格式條款。大型的物流園區及本地規模型物流企業使用格式條款比較規範,而問題格式條款主要集中在快遞企業及物流業中小型經營業戶上。本地物流快遞業格式條款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1、合同格式條款使用廣泛。從初期調研的資料來看,合同格式條款在物流快遞業得到了廣泛的使用。43家快遞企業全部使用合同格式條款,使用率達到100%;調研的451戶貨運配載戶、399戶資訊配載戶、8家大型物流公司中分

別有421戶貨運配載戶、389戶資訊配載戶及8家大型物流公司使用合同格式條款,使用率達到95%。

2、合同格式條款形式多樣。大型物流公司、快遞企業以書式格式合同使用為主,部分小型貨運配載戶、資訊配載戶、運輸業戶等則使用門口宣傳牌、憑證、單據等形式多樣的合同格式條款。

3、使用示範文字的較少。快遞行業除郵政系統外,基本沒有企業使用《國內快遞服務合同》。901戶物流經營業戶僅有49戶使用合同示範文字。

4、合同格式條款問題較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格式合同提供者在簽訂貨物運輸格式時,缺乏提示託運人注意運輸損害損失限制賠償等免責條款予以注意的`內容;二是部分格式條款普遍存在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例如合同內表明以下內容:甲方(協議提供方)擁有本協議最終解釋權;託運貨物必須包裝完好,外包裝未破損,本公司概不負責;有外包裝的貨物,外包裝無意外損壞時,內在貨物損壞由託運人自負等等;三是物流經營者常常以託運單、發貨單等作為交易的憑證,缺乏運輸合同基本的、主要的合同條款內容。郵件快遞業經營者普遍存在這一問題,而物流業則突出表現在零散的小經營者方面;四是部分物流業戶自己起草制定的格式條款合同用詞不嚴謹、條款規定不完整,對合同內容的理解容易產生歧義。

二、物流快遞業相關法律法規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二)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國際海運條例》

(三)部門規章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國民用航空快遞業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管理規則》、《鐵路集裝箱運輸規則》、《鐵路貨物運輸規程》、《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港口貨物作業規則》、《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商業倉庫管理辦法》

三、霸王條款點評

在上半年的整頓規範工作中,我們發現物流快遞業經營者所使用的格式條款合同中很多存在“霸王條款”,明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營者明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是禁止經營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的。但一些中小物流企業竟然意圖打“擦邊球”,規避應當承擔的責任,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是“先簽字後驗貨”。收貨人簽收後,視為貨物已經完好無損交付,出現問題無法索賠。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先簽字後驗收的行規,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簽字前無法先行檢驗貨物的外在品質,無法得知所收到的貨物是否符合約定的質量條件,而“先簽字後驗貨”的規定,導致消費者簽字後,無法再通過原快遞企業維護自己的權利,也即拒收的權利,事實上是加重了消費者維權的成本。該條款式部分快遞物流公司利用自己的經營優勢地位,單方限制消費者的權利,將格式條款提供方應當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轉嫁給消費者,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是無效的霸王條款。

二是“快遞延誤不賠”、“本公司不對運輸延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者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也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 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物流公司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液化天然氣運輸合同

託運方: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承運方:黑龍江農墾北大荒物流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二?一?年 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託運方和承運方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液化天然氣運輸事宜在廊坊市經濟開發區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為:自20xx 年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日止。

2. 本合同簽訂方式為每一年簽署一次。

第二條 託運貨物

1.本合同約定的託運貨物為液化天然氣,英文簡稱“LNG”。

2.託運方交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應符合中國國家GB17820-1999Ⅱ類天然氣氣質標準。

第三條 運輸區間和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運輸區間為:託運方指定符合安全運營條件的氣源地和客戶之間的運輸線路。

2.運輸方式:承運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為託運方運送液化天然氣。

第四條 運輸計劃

1.運力數量

1.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承運方負責督促掛車生產商掛車的生產進度,第一批不少於20臺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運營;

1.2 第二批車輛30臺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1月30日投入運營;

1.3 合同期內,託運方為承運方提供運輸任務量應保證承運方單車年平均運營重駛里程≥90000公里(由於承運方原因無法達到該標準的情況除外)。

2.運輸計劃:車輛開始運營之後,承運方排程人員每天上午11:00之前,將未來48小時之內可用車輛上報至託運方排程中心,託運方排程中心根據承運方上報可用車輛資訊將具體運輸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給承運方排程人員(首批運輸計劃應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

3.運輸計劃傳送方式以書面方式為主,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電話、網路、電子平臺或其它資訊化系統。

4.日常聯絡:雙方應各自設立有人24小時值班的生產排程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協調確定月承運量和監控協調月承運量的執行。雙方應在運輸起始日開始的十(10)日前將各自設立的生產排程管理機構名稱、負責人、正常聯絡電話、應急聯絡電話等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 運輸價格

1.根據雙方約定,基礎運輸價格為0.75元/噸/公里。

2.如遇國家行政政策調整、燃油價格變動,如柴油價格上調300元/噸,噸公里上調0.01元,如柴油下調300元/噸,噸公里下調0.01元,柴油價格調整幅度低於300元時不予調價(300元/噸為一個調價基數,以合同簽約時為油價基準日)

第六條 交付和計量

1.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的交付地點為:按託運方運輸計劃中指定的接收站。

2.液化天然氣採用汽車衡稱重計量方式,如卸車量與承運方在液化天然氣工廠的裝車量的計量差在正負200公斤(含200公斤)範圍內時,以裝車量為結算依據。

2.1 當卸車量小於裝車量偏差超出負200公斤時,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裝車量-200公斤,同時按照託運方當天銷售給送達門站的到岸價格由託運方向承運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氣量的氣費。

2.2 當卸車量大於裝車量偏差超出正200公斤時,超出200公斤部分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實際卸車量-200公斤。

第七條 安全管理

1. 由於承運方新進入LNG運輸行業,缺乏LNG運輸安全操作經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託運方為承運方制定LNG運輸司機安全知識操作培訓方案,並承擔相應課程的知識培訓。

2. 承運方所投入車輛統一安裝新奧能源物流的GPS監控系統,並編入新奧車隊的監控網路體系。

第八條 結算

1.承運方在每天10:00前將前一日的裝卸車磅單傳真(或者電子臺賬形式)給託運方指定聯絡人進行結算資料的核對,核對無誤後的結果作為此後雙方結算的依據。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以半個月為結算和付款週期(特殊情況除外),以每月10日和25日為結算日(節假日順延),承運方於結算日後運輸費(該運輸費按照第五條第1款約定價格核算)發票,並於結算日後 3 個工作日內將開給託運方的運輸費發票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出。

3.託運方的開票資訊為:

公 司 名 稱: 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納稅人識別號:131011780822987

郵 寄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源東道

郵 編: 065001

第九條 付款

1.託運方在收到運輸費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金額90%的運輸費匯入承運方指定銀行的賬戶,剩餘10%的運費作為承運方後期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承運方的銀行賬戶資訊為:

公司名稱: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第十條 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託運方按裝車磅單的數量將貨物交由承運方運輸,託運方應向承運方明確貨物

運達地點,如運達地點發生變化時託運方應即時通知承運方。如承運方無故不按託運方指定的卸氣地點卸氣,託運方有權拒絕支付本趟次運費,並追究因託運方沒按指定地點卸氣而造成限氣或斷氣的一切損失。對於因託運方變更運達地點而產生和增加的運費由託運方承擔。

2.託運方為承運方指定的接收門站必須具備使車輛調頭、倒車、會車、轉向、行駛等符合要求的硬體場地。

3.託運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運方支付運費款項。

4.託運方有權對承運方的承運車輛執行情況進行監控,承運方如不服從排程,託運方有權扣除合同約定的保證金並解除合同。

5.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車隊駕駛員進行槽車安全操作培訓,承運方對駕駛員行為規範負責,如若發生駕駛員違反安全操作的生產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經濟賠償。

6.如果本合同結束之前,遇到國家政策調整、管道氣鋪設範圍延伸或者其他原因導致LNG運輸業務大幅度下降造成運輸資產長時間閒置,則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合同約定的投資車輛進行處理,以降低承運方運輸資產投資的風險。

第十一條 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和託運方的要求做到及時的運輸和交貨。

2.承運方為託運方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須具備國家要求的各種證件,做到手續齊全,符合國家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的要求。

3.承運方應負責運輸貨品的安全,由於突發性事件引起承運方的運輸車不能按託運方的運輸計劃到達指定的接收站時,承運方應在2小時內通知託運方,並有責任提前確定應對措施。

4.根據託運方的運輸計劃,承運方有義務在接到書面通知當日內予以反饋,並服從託運方的排程計劃安排,對於不能滿足託運方計劃的情況,必須給予書面答覆;對於託運方安排的緊急二次排程,承運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執行。

5.承運方每月為託運方提供符合運輸液化天然氣要求和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完好車輛(包括車頭和罐箱牌照號),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惡劣天氣、道路維修等因素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返回,或車輛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年檢、二級維護、罐體檢驗等導致承運方每天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達不到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情況除外,但要以衛星系統資訊為準,並且承運方要盡力為託運方提供支援,以減少上述事項給託運方帶來的損失。

6.承運方應向託運方提供以下資質證件:①營業執照(影印件)②經營許可證明檔案③行業資質證書④稅務登記證(影印件)⑤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⑥牽引車及槽車行駛證(影印件)、罐體使用證及槽車壓力容器使用證(影印件)、⑦駕駛員及押運員相關手續影印件,影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第十二條 履約保證金

1.託運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收取保證金後,如承運方在次月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達到第四條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未發生其他違約行為,則託運方在後期結算時將上月保證金一併支付給承運方;如承運方在次月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未能達到第四條

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違反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則作為違約金,彌補託運方的損失,不再支付給承運方。

2.合同履行期滿以後,如託運方和承運方沒有爭議事項,在雙方賬目核對清楚後個工作日內,託運方返還承運方的保證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託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給承運方造成實際損失的,託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2.因承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使運輸物品不能及時到站發生限氣、斷氣事故,造成實際損失的,承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當事一方控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事件或情況,該事件或情況是上述當事一方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2.當事方應在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程度內,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期間內,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則受影響一方應重新開始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滿後的2年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資訊均應依照本款的約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將全部或部分合同資訊透露給以下人員或機構,無須經過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給該方主管、董事、僱員、關聯機構,但該方應要求上述人員保密;提供給對方具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或答覆司法傳訊等法律程式。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承運商服務行為規範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於開頭載明日期簽訂本合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