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代理協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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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代理協議1

甲方:____省____商貿有限公司

銷售代理協議(10篇)

乙方:

甲方聘認乙方為本公司的 省地區銷售代理商,乙方有權在網際網路上以及國內市場上經營甲方現有的____產品批發或銷售,特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必須按照提供給乙方報價單上的商品代理單價將產品提供給乙方,產品代理單價不得高於行業內的同產品市場零售價。

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的通知後12小時內將顧客所需產品發至顧客手中,如乙方在銷售中出現難以解決的問題,甲方應對乙方給予幫助。

三、乙方如發現甲方產品不符合要求,甲方要按____產品的報價進行退換。如人為損壞,不在退換範圍之內。

四、乙方不得將甲方所提供的____產品,強制推銷至顧客用於違法行為,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將顧客匯來的____產品的貨款,除甲方給乙方預留的____產品貨款差價外,乙方將____產品代理價格匯入甲方銀行帳戶後,甲方方可發貨至顧客手中。

六、甲方須保證所提供的____產品,符合國家對該產品的推行標準,不得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如因甲方____產品的問題,出現一切糾紛,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每次購貨沒有數量限制,產品價格與質量不因數量多少而改變。

八、甲乙雙方須在有____產品購銷業務往來時,以乙方定貨單及甲方發貨單為準,簽字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十、本協議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定日期:年 月 日

銷售代理協議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__________”軟體的開發者和版權所有者。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以oem買斷方式成為甲方的銷售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方式:

1、oem產品為“__________軟體有限公司”研發。

2、乙方oem買斷代理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支付oem買斷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在收到乙方製作費後三日內,提供包含乙方標誌的軟體產品(以下簡稱oem產品)給乙方,由乙方銷售該oem產品。該產品的電子版的使用者手冊等相關文件可由乙方更改。

5、乙方所銷售的oem產品必須嚴格執行“__________”價格體系。

6、乙方所銷售的oem產品銷售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乙方所銷售的oem產品不進入軟體零售渠道。

8、合同到期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自動順延。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所代理軟體的電子版使用手冊。

2、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戶的網際網路技術支援和電話技術支援。

3、甲方對於程式中的錯誤進行無償的修正,並及時提供修正後的版本給乙方。

4、對於乙方提出的軟體功能需求或其他方面的建議,甲方應及時與乙方進行溝通確認,並給予乙方合理的解決方案。

5、對於乙方要求甲方對軟體進行更改或功能擴充,經雙方協商確認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費用,甲方在最快時間內對軟體進行修改並提供給乙方。

6、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按乙方的需求進行定製研發,經雙方協商確認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費用,甲方在最快時間內對軟體進行修改並提供給乙方。

7、甲方提供註冊碼給乙方對軟體進行註冊,每次將收取成本費______元。

8、甲方若對軟體代理價進行更改,須在半個月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該oem產品的唯一代理銷售權。

2、乙方可獲得甲方的網際網路線上技術支援和電話技術支援。

3、乙方可以根據“__________”價格體系規定範圍自行設定oem產品的銷售價格。

4、乙方可要求甲方對乙方進行上門技術支援和服務,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單位已不存在或變動,必須儘快告知甲方。

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修改所代理的軟體或對軟體進行解密或反編譯、進行非法銷售等。

第三條協議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乙方沒有按時付款、乙方單位已不存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軟體或對軟體進行解密或反編譯、進行非法銷售等,本協議即告終止,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所支付的款項。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第五條附則:

本協議及其附件等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乙方支付甲方所需的款項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銷售代理協議3

第一條 約因

製造商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簡稱制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

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新產品:__________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使用者。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定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或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包括裝運期和付款)對使用者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的拒絕由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資訊,爭取使用者,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該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成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對使用者的財務責任

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貸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使用者的意見、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權接受使用者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為宜。

第七條 向製造商不斷提供資訊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4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保證不競爭

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訂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本協議規定在此協議終止後的5年內,代理人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協議終止後的一年內,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九條保密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洩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第十條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侵犯

代理人應觀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第十二條 代理人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力。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使用者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向代理人不斷提供資訊

為促進代理活動,製造商應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檔案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資訊。製造商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的僱員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佣金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______美元按______ %收傭

______美元按______ %收傭

第十六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己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計算佣金的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稅等應另開發票。

第十九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使用者購貨所支付的貸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使用者沒有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使用者拒付貸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商場。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九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 提前終止

如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 檔案的歸還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座將第十三條中所述及的由製造商提供的全部廣告資料及所有檔案歸還給製造商。

第二十六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批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七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八條賠償

協議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於製造商總部________所在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條仲裁

固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根據________的法律________仲裁解決。投訴方和被投訴方應各指定一名仲裁員,雙方應提名一位公證人。

如兩名仲裁員在30天內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達成協議,仲裁應有權提名第三名仲裁員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三十二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三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四條 無效條款

如協議中的一條或一條以上的條款無效,協議其餘條款仍然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製造商: 代理人:

簽署地: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董事長:________ 總 裁:_________

銷售代理協議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_______________”軟體的開發者和版權所有者。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以代理商買斷方式成為甲方的銷售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______”產品為大連奧遠軟體有限公司研發。

2.乙方代理商買斷代理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商買斷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在收到乙方預付款後三日內進行發貨。

5.乙方所銷售的“__________”產品必須嚴格執行_______________價格體系。

6.乙方所銷售的“__________”產品銷售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到期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自動順延。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戶的網際網路技術支援和電話技術支援。

2.對於乙方提出的軟體功能需求或其他方面的建議,甲方應及時與乙方進行溝通確認,給予乙方合理的解決方案。

3.對於乙方要求甲方對軟體進行更改或功能擴充,經雙方協商確認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費用,甲方在最快時間內對軟體進行修改並提供給乙方。

4.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按乙方的需求進行定製研發,經雙方協商確認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費用,甲方在最快時間內對軟體進行修改並提供給乙方。

5.甲方提供註冊碼給乙方對軟體進行註冊,每次將收取成本費___________元。

6.甲方若對軟體代理價進行更改,須在半個月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__________”產品在所在地區的唯一代理銷售權。

2.乙方可獲得甲方的網際網路線上技術支援和電話技術支援。

3.乙方可要求甲方對乙方進行上門技術支援和服務,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單位已不存在或變動,必須儘快告知甲方。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修改所代理的軟體或對軟體進行解密或反編譯、進行非法銷售等。

  第三條 協議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乙方沒有按時付款、乙方單位已不存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軟體或對軟體進行解密或反編譯、進行非法銷售等,本協議即告終止,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所支付的款項。

  第四條 爭議解決

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第五條 附則

本協議及其附件等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乙方支付甲方所需的款項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__________”產品代理商登記表(略)

附件二“__________”產品修改登記表

編號: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版本種類

□標準版□企業版

版本號

是否收費

□免費 □收費

收費金額

經銷商修改問題描述

稽核人

稽核意見

□同意□不同意

完工日期

修改人簽字

修改結果

修改結果

□完成□未完成

滿意度

□滿意□不滿意

代理商簽字

簽字日期

備註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代理協議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 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產品銷售代理人,允許乙方對甲方的 產品銷售進行推廣經營活動。

乙方的銷售代理資格時限暫定一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第二條 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向乙方按時、按量、按質提供貨源,並提供良好的售後服務。

2.對產品組合、價格、技術、服務、傳播等方面政策的調整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

3.對乙方的各種合理建議及時回覆。

4.甲方為乙方在辦公室安排一張辦公桌,作為接待客戶所用;當客戶到達甲方所在地,需到車間去看磚機生產線時,公司可安排派車服務。

(二)乙方職責

1.乙方銷售產品,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產品價格表進行銷售經營推廣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2.不仿製甲方產品,不得自行銷售該產品,不代理銷售與甲方產品同類的產品。

3.遵守甲方頒佈的營銷政策和價格政策。

4.按照甲方要求為終端使用者提供優質、周到的諮詢及售後服務,以確保甲方產品誠信榮譽和使用者生產需要。

第三條 營銷政策

1.裝置價格制定權、釋出權在甲方,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機密的責任。

2.乙方銷售的產品,價格不得低於甲方報價的80%;成交價格在不低於報價的80%時,甲方按照臺套成交價格(不含電機價格)的4%支付給乙方作為代理費;當成交

銷售代理協議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產品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區域代理商,代理甲方生產的32.5,42.5級散裝和袋裝水泥;具體代理區域為湖北省宜城市所轄區域以及襄州區漢江以東各鄉鎮,乙方應以推銷甲方水泥產品為主,通過產品品質和優質服務贏得客戶佔領市場;

二.水泥價格:依照市場行情,32.5級水泥參照甲方對棗陽市場代理價格減去棗陽至乙方市場的運輸費確定對乙方的供應價格,42.5級水泥價格每噸高於32.5級水泥 元,散水泥價格比袋裝水泥低 元;甲方調價應提前通知乙方。

三.付款方式:乙方直接向甲方指定的。

財務賬戶匯款;

2.銀行卡號【交】款;

3.現金支付均可,無款不開票。

4.甲方指定賬號或卡號:

四.運輸方式:由乙方自己組織車輛提貨,運輸費由乙方自理;甲方負責在河南省所轄的運輸途中的路政,交警的協調,確保運輸暢通;特殊情況乙方要求甲方幫助運輸的,甲方應安排車輛運輸,運輸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只能在約定的區域銷售甲方水泥,乙方確需跨區銷售必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實施,否則經發現,舉報查實一車罰款1000元,所罰款項從乙方貨款中扣除。

五.質量標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水泥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水泥質量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共同向市級以上水泥質檢部門送檢,確屬質量問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乙方使用者反映有質量問題甲方應在36小時內到達現場做好處理及解釋工作。

六.銷售量及報酬:

1.第一年開拓市場月銷售1000噸,月提成每噸10元,1000噸以下不計月提成;年累計銷售10000噸另計提成每噸5元;第二年銷量翻一翻,以後3年每年銷售量應以20%遞增。

2.銷售提成款視同乙方現金,乙方可持甲方的銷售提成通知在甲方開票室直接開票,按乙方現行購貨價格執行。

七.特別約定: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七條年遞增要求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下年度代理資格並隨之終止本代理合同,並有權另指派區域代理商完成下年度銷售代理任務;甲方對乙方以往經營中的賒銷欠款以及其它遺留問題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八.合同期限五年:自20xx 年 月日至20xx 年 月 日止。

九.本合同共計二頁,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201 年 月 日

銷售代理協議7

合同號:

日期:

為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貿易,有關方按下列條件簽訂本協議:

1、訂約人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為銷售代理人,銷售下列商品。

2、商品名稱及數量或金額

雙方約定,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銷售不少於**的商品。

3、經銷地區

只限在**。

4、訂單的確認

本協議所規定商品的數量、價格及裝運條件等,應在每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目應在雙方簽訂的銷售協議書中作出規定。

5、付款

訂單確認之後,乙方須按照有關收貨確認書所規定過的時間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乙方開出信用證後,應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準備交貨。

6、佣金

在本協議期滿時,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規定的數額,甲方應按裝運貨物所收到的發票累計總金額付給乙方**%的佣金。

7、市場情況報告

乙方每3個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關當時市場情況和使用者意見的詳細報告。同時,乙方穎隨時向甲方提供其他供應商的類似商品樣品及其價格、銷售情況和廣告資料。

8、宣傳廣告費用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在上述經銷地區所作廣告宣傳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須事先向甲方提供宣傳廣告的圖案及文字說明,由甲方審閱同意。

9、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長協議,則須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決定。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10、仲裁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雙方應在友好協商解決。若通過友好協商達不到協議,則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另有規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11、其他條款

(1)甲方不得向經銷地區其他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若有買主希望那個從甲方直接訂購,甲方可以供貨,但甲方須將有關銷售確認書副本寄給乙方,並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乙方**%的佣金。

(2)若乙方在**月內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訂貨,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3)對雙方政府間的貿易,甲方有權按其政府的授權進行有關的直接貿易,而不受本協議約束。乙方不得不干涉此種直接貿易,也無權向甲方提出任何補償或佣金要求。

(4)本協議受簽約雙方所簽訂的銷售確認條款的制約。

本協議於**年*月*日在**簽訂,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銷售代理協議8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開發的 房產專案(以下簡稱“該專案”)銷售事宜訂立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銷售專案基本情況:

1、專案名稱:

2、專案地點:,四至:

3、專案內容: 米層高住宅共 套,面積約 平方米; 米層高住宅共 套,面積約 平方米; 米層高商鋪共 套,面積約 平方米;以上共計 套,總面積約 平方米。 。

二、代理銷售概況:

1、代銷模式: 地區獨家銷售代理

2、代銷期限:代理銷售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未續簽,按合同終止處理。

三、銷售進度(面積)界定:

1、3.0米層高住宅按房產證面積一倍計算; 2、5.3米層高住宅按房產證面積二倍計算; 3、6.0米層高商鋪按房產證面積二倍計算;

4、銷售進度(面積)以每套房款100%全部存入甲方指定賬戶為準,未交足房款的該套房屋面積則不能計入銷售進度(面積),也不可將若干套房屋面積合併計算。

四、銷售價格控制:

1、甲方負責該專案總體價格的統一制定(附銷售價格表一份),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要求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低於銷售底價銷售的,應向甲方承擔實際銷售價格與銷售底價之間的差額損失。

2、乙方以高於銷售底價的價格銷售的,超出底價部分為銷售溢價款,由甲乙雙方按7:3的比例分配(甲方分得70%,乙方分得30%)。該溢價款分成與當期佣金一同結算。

五、定金:

1、乙方應依約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計人民幣 萬元。

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部分定金 萬元人民幣。於甲方領取預售許可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定金 萬元人民幣。

3、乙方未按時支付定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款額的0.3‰支付違約金,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付清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不予返還乙方先期已支付的定金。

六、佣金結算及定金退還

1、甲方按每平米銷售底價的4.5%向乙方支付佣金,自甲方指定賬戶收到全額購房款後於每月第五日前向乙方支付,乙方享有30%的溢價款分成與當期佣金一同支付。乙方應提供相應款額的有效稅務發票。

2、購房者一次性付款的,甲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收到該房屋銷售價款的95%以上房款,視為以一次性付款方式成交。

3、購房者按揭貸款的,按揭銀行同意發放貸款並將價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視為以按揭貸款方式成交。

4、具備以上任一標準的,視為該套房屋成交,該套房屋的銷售面積應計入乙方的銷售進度作為支付佣金的依據。

5、佣金結算方式:

6、佣金支付程式:乙方應於每月的30日前將該月的銷售進度彙總並製作銷售進度報告、佣金結算表、溢價款分成結算表,提交甲方稽核,經甲方稽核無誤後,於次月的第五日前將佣金和溢價款分成一同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真實、合法有效的售房所需檔案: (1)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2)稅務登記證 (3)規劃臨時許可證 (4)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6)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甲方應提供與該銷售專案有關的銷售面積、物業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商品房及配套設施交付標準等資料,乙方代銷須以此為依據。

3、甲方指派專人 與乙方就售房事宜進行溝通協調,負責確認房款收取、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客戶按揭貸款材料稽核及遞交、房屋交付、售後服務工作等,負責收取並向甲方遞交須由甲方確認的彙報材料。

4、甲方保證所有房產及土地的產權清晰、合法有效,沒有權利瑕疵,否則因與此有關的權屬及債權債務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負責銷售通道的施工建設及銷售通道兩側基本喬灌木綠化工作。負責與施工方溝通協調以確保乙方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該專案中每種戶型的房屋,甲方均應按交房標準制作一個精裝示範樣板間。

6、甲方負責售樓中心上方廣告牌的報建工作,並負責銷售中心內外及專案工程所在地外圍圍牆面廣告的設計製作。乙方負責在其他釋出類媒體(報紙、網站等)的廣告及宣傳品(樓書、專案推介書等)的設計、製作、釋出,並承擔有關費用。乙方對外簽訂的廣告合同以及有關的廣告方案均須事先提交甲方確認後方可簽署或對外發布。

7、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代理銷售過程中所需的基本硬體設施及裝置,包括:銷售中心的裝修裝飾、專案沙盤模型及各單體模型、接待和辦公桌椅、空調裝置、辦公裝置(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固定電話、檔案櫃),辦公電腦由乙方自行配備。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制定並執行合法的銷售方案

2、在銷售過程中乙方如需對甲方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內容中有關條款進行改動,須事先徵求甲方許可。乙方擅自修改合同範本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銷售過程中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範圍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本專案的特徵和狀況向客戶如實介紹,不得誇大、隱瞞、虛假承諾。

4、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銷售價格表的底價要求進行銷售,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低於銷售底價的價格銷售,否則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不得擅自向購房客戶收取預訂款或房款,所有款項均應直接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因情況特殊須由乙方先行收取價款的,乙方應出具相應收據,並對此獨立承擔相應責任。

6、乙方負責銷售中心日常易耗辦公用品的購買和管理,並承擔該類用品的費用及銷售電話費、上網費和水電費。

7、乙方應自行承擔其所屬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等,併為銷售中心工作人員配備統一的工作服和有關銷售用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購房者退房時保證金及違約金處理:

1、若購房者在交納保證金後,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提出退房要求的,該購房者保證金原則上不予返還,由甲乙雙方按7:3的比例分配(甲方分得70%,乙方分得30%);因特殊情況須將定金全額返還的,應當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認可。

2、若購房者在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提出退房要求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其支付的違約金歸甲乙雙方所有,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的15%作為佣金;因特殊情況全額返還購房款的,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認可。

十、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佣金,每逾期一日,應支付應付而未付款額%的違約金,逾期30天仍未付清所欠佣金及違約金的,乙方有權以書面通知形式單方解除本合同,因甲方遲延付款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50萬元。

2、乙方擅自收取客戶購房款的,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不予支付該購房款相對應銷售面積的代理佣金。

3、乙方連續兩個季度的銷售進度均未達到該季度內銷售任務的50%,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按3.5%的結算率支付佣金和30%的乙方溢價款分成,該連續兩個季度的季度定金共18萬元不予退還,剩餘季度的定金則全部返還乙方。

4、乙方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累計銷售進度未達到專案銷售計劃總面積的60%,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按3.5%的結算率支付佣金和30%的乙方溢價款分成,該第一、第二季度的定金共18萬元不予退還,剩餘季度的定金則全部返還乙方。

5、本合同自一方收到另一方書面解除通知時視為解除,任意一方應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應與對方辦理完畢佣金、溢價款分成、保證金返還、違約金支付等債權債務的結算事宜。

十一、爭議解決、合同效力及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任意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海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且蓋章之日起生效。

銷售代理協議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為進一步擴大使用者範圍,加強雙方合作,向用戶提供更好的資訊服務,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__網站資訊的有關事宜簽定本協議。

第二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第三條 使用者發展及辦理手續

3.1 乙方代理銷售_________網站資訊時,首先應將使用者的有關情況(單位名稱,地址,郵編,聯絡人,電子郵件地址,聯絡電話等)傳送給甲方。待使用者資訊費到帳(或使用者將匯款憑證影印件傳真至_________網站)後,甲方負責將訪問_________網站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直接提供給使用者。

3.2 乙方不得單獨發展_________網站_________價格使用者。

3.3 本協議有效期內由乙方負責其發展的_________網站使用者入網資訊費,續費的催繳工作,所繳費用計入乙方代理銷售_________網站資訊的銷售收入。

3.4 乙方代理銷售_________網站資訊給資訊諮詢,資訊服務等使用者時,須按_________網站公佈的收費標準的三倍收取入網費,並由甲方與使用者簽訂協議。

第四條 付款和收益分配方式

4.1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發展的_________網站使用者收取費用。

4.2 甲方按乙方代理銷售_________網站資訊銷售收入的_________%向乙方返還代理費。

4.3 甲方以相應的人民幣向乙方返還代理費。

4.4 甲方在每季度末按規定比例向乙方返還三個月的代理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為_________網站資訊的所有者,乙方只是按本協議約定代理銷售甲方資訊,乙方不得有任何侵犯甲方權力的行為。

5.2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義進行與_________網站資訊銷售代理無關的.工作。

5.3 乙方在代理銷售_________網站資訊時,銷售價不得低於甲方在_________網站上公佈的相應欄目的報價,對資訊諮詢,資訊服務使用者須按三倍報價收取資訊費。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擁有_________網站資訊的版權。

6.2 甲方應保障_________網站的正常執行,做好維護工作,並保證在_________網站上釋出的資訊合法。

6.3 甲方在收取使用者入網費(或使用者將匯款憑證影印件傳真至_________網站)後,應及時為使用者分配使用者標識和口令。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指雙方在訂立協議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駭客攻擊,計算機病毒發作,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災害,政府管理等而造成的暫時性關閉等在內的任何影響網路正常經營之情形。

7.2 若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經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制訂、有效性、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因上述事項引起的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如對與本協議有關的某一特定事項沒有適用的中國法律,則應參照通用的國際商業慣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由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第十條 其它

10.1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0.2 未盡事宜或有關法律法規原因修改有關條款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代理協議10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使用者。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使用者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資訊,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使用者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使用者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 提供資訊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正當競爭

8.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保 密

9.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洩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 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使用者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條 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第十五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 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稅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八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使用者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使用者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使用者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十九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三條 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四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五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六條 賠 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七條 變 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八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二十九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________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一條 仲 裁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製造商: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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