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投資協議書錦集六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3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投資協議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的投資協議書錦集六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丙 方: 身份證號:

經友好協商,甲、乙、丙三方在公平、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共同投資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將在珠海市投資 品牌服裝店5間(具體選址三方協商後作為本協議補充條款)。

第二條、三方各出資人民幣三十五萬元,合計出資一百零五萬元。該出資用於5間服裝店的經營,包括但不限於:商鋪租金、商鋪裝修、品牌使用、服裝進貨、商鋪設施購買、員工工資、水電費、管理費和工商稅務等相關費用。

第三條、三方出資各佔5間服裝店股份三分之一,以後如因經營需要由三方以同等比例出資。

第四條、三方合作期限為年,即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 合作期間未經三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作協議、轉讓經營商鋪。合作期滿後,如需繼續合作,另行協商。

第五條、經三方一致同意,指定為共同投資事務執行人,管理日常經營活動。

三方可以指派營業人員負責管理、經營服裝店,具體安排需三方共同協商及任命。三指派的營業人員的職務行為對三方均發生效力。經營期間,所獲收益和所負債務由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擔。

第六條、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員對外簽訂合同、費用的支出,應例行誠實守信,厲行節約,維護三方的共同利益為原則和宗旨。

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因故意、有明顯過錯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自簽訂本協議時,三方共同指派出納人員,全權負責投資資金的管理,出納人員接受三方的領導。所有費用支付需經三方同意或簽字後,經出納人員處支出。

第八條、三方指派的業務員和出納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享有相應的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列入經營成本費用。

第九條、在合作經營期間,所需原材料統一由 方負責配送,方按原材料進價加收10%的配送費進行配送。所需費用列入經營成本費用。

第十條、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期間產生的利潤每年分配一次,經三方協商可以另行確定分配時間。三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共同投資利潤,分擔投資虧損。

三方的共同出資、形成的財產以及利潤為三方共同財產,任一方不得擅自處置,未經出資三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質押。

第十一條、任一方向三方以外的人轉讓其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須經另兩方書面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兩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二條、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虧損的,三方有義務按同等比例追加出資。三方合作經營滿一年的,如發生虧損,一方不願追加出資繼續經營的,經協商可解除本合作協議並進行清算。

第十三條、甲、乙、丙三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擅自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任一方不按時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元 /日的經營損失。

任一方出資延期超過1個月致使無法經營,或任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出資的,違約方除承擔所有經濟損失責任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第十四條、本協議合作期限內除出現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解除本協議。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因政策調整、政府行為等三方訂立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三方均可解除合同。

三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可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地為本協議第一條所明確的雙方共同投資的店鋪所在地。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當本著精誠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身份證影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以證明三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三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本協議經三方簽字後即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聯絡電話:

日期:

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日期:

丙方(簽字):

聯絡電話:

日期:

投資協議書 篇2

投資人: 身份證:

現住址: 電 話: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依據現代企業制度及所有參與者的意願,為實現共同合作之願望 ,特制定本協議各條款;

二、本協議所有參與者系自願參加;

三、本協議為組建福建會館而制定。

四、本協議規定投資額度按福建會館章程相關條例執行;

五、籌集的資金打入福建會館的專用賬戶內,公司成立後轉入新公司賬戶;

六、所有投資人享有同等權利;

七、所有款項的用途及有關福建會館的投資事宜,對所有投資人公開並可隨時查詢;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本次投資即為福建會館的入股本金,投資人將獲得相應股份並享有其權利義務。

九、如本協議因故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清算條款進行清算。

十、本協議公佈後三日之內,將在福建會館招開投資人會議並舉行投資活動,選舉福建會館執行機構安排以後工作。其餘未盡事宜,由福建會館執行機構決定並報投資人全體會議備案;

十一、本協議規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執行機構人員不領取報酬;公司成立之後,由投資人全體會議或董事會決定;最新投資入股協議書

十二、執行機構主要工作有:

1、 製作福建會館專案商業計劃書;

2、 精心挑選合作的投資人;

3、 與投資人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4、 組織重點投資人到福建會館實地考察;

5、 協助與投資人的談判;

6、 負責起草相關投資協議、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董事會決議等。

7、 協助安排簽約儀式。

8、 對新公司的組織安排提供建議。

十三、本協議規定,原則上執行機構不能逾越本協議的要求,若在福建會館專案進行過程中,投資人或投資人提出了與本協議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執行機構不能自作主張,應徵求投資人全體大會之意見,待投資人全體大會有明確答覆後,再向投資方作出相應答覆。

十四、本協議規定,執行機構應每週就目標專案融資進展以書面向投資人全體大會進行彙報。

十五、本協議規定,如合同專案在執行過程中,隨著研究工作的深化,發現本專案或原定的內容、指標等確需撤銷或作必要調整、修改時,必須經投資人全體大會同意。如屬客觀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得專案不能履行時,須經投資人全體大會同意才能撤銷或修改,並提交相應報告。

十六、本協議規定,執行機構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撤消或終止本協議,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本協議自行終止;

十七、本協議經投資人簽字(或)蓋章並繳款後生效,一式兩份,投資人與福建會館執行機構各一份在簽訂正式公司章程時作為附件,該附件與正式投資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投資有風險,入股需慎重。

十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全體投資人商議解決。

投資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身份證影印件:

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出資人):

乙方(出資人):

為合作發展,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從事售電業務的公司,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內容,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公司基本情況

1.1申請設立的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甲、乙雙方(以下也稱為:全體股東)應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辦理公司名稱預核准登記,公司名稱以工商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為準。

1.2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1.3公司的經營範圍為:電力銷售、維修等。

1.4公司的經營期限,暫定為______年。

第二條、公司出資人的基本情況

2.1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2.2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2.3甲方已知,乙方所持股份中,包含其他自然人股東之股份,由乙方代持股。甲方同意,無論何時,其他自然人股東要求將其姓名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甲方均不提任何異議並願配合出具相關檔案、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第三條、註冊資本與出資

3.1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萬元)。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萬元(大寫:______萬元),以實物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繳納。甲方出資實物應為甲方獨立所有、獨立使用的________配電網資產,出資實物由雙方共同委託的評估機構核實財產並評估作價,評估價值應經雙方共同認可,出資實物應附著清單。乙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萬元(大寫:______萬元),以貨幣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繳納。

3.2全體股東應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日內共同開設公司銀行賬戶並委託評估機構,辦理甲方出資財產的委託評估工作。

3.3全體股東均應按本協議第3.1條規定的出資期限,及時繳付出資,實物出資應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3.4全體股東均承諾本協議項下己方出資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財產權轉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3.5如以上資金不足以執行專案,則各方同意按照上述出資比例繼續繳納出資,並增加註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登記與資質取得

4.1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為代表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

4.2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為代表作為申請人,向監管機構申請辦法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營業許可證。

4.3各方應保證向申請人提供的己方登記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公司組織結構

5.1公司組織結構為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

5.2公司設執行董事1名,由乙方委派,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5.3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兼任或聘任。

5.4公司設1名監事,由甲方委派。

5.5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的職權範圍及議事規則參照公司法相關規定,以公司章程最終規定為準。

第六條、甲方用電

6.1鑑於公司從事售電業務且甲方為公司股東,故公司執行期間,甲方用電由公司全部提供,公司因提供甲方用電而產生的成本由乙方自願承擔。

6.2甲方實際用電量以公司計量為準。

第七條、紅利分配與風險承擔

7.1雙方同意甲方年度用電量的購、售電差額所產生之可分配紅利,由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7.2甲方年度用電量購、售電差額的計算方法為:甲方年度用電電費(按公司交給電業局的電度電價計算)-線(變)損-購電成本(發電廠電價+輸配電價+政府基金等)。

7.3除上述7.1、7.2條所約定情況外,公司因其他經營所產生之可分配紅利,由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配。

7.4甲乙雙方以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股權比例承擔風險。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8.1隨時瞭解公司的設立工作(含資質申請,下同)進展情況。

8.2簽署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檔案。

8.3稽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8.4在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二)義務

8.5及時提供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檔案材料。

8.6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7公司成立後,任何一方均不得抽逃出資。

8.8公司成立後,全體股東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第九條、費用承擔

9.1全體股東同意在公司設立成功後,將為設立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9.2在公司設立過程中,如因任何一方過錯,導致公司設立不能,則設立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由過錯方全部承擔。

9.3除上述9.2條所約定情形外,如因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或者公司不能設立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本協議第3.1條所約定的股權比例分攤。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如數繳納出資,則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逾期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10.2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則守約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處理,違約方對守約方的任一選擇,均應予以完全同意及配合:

A、單方解除本協議,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B、除按10.1條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外,另將違約方逾期繳納金額所對應的股份,轉為守約方應享有的股份比例。

第十一條、通知

11.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訴訟文書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郵、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11.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本合同在簽訂或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

13.1簽訂本協議的目的在於對公司的出資、經營管理權等事務做出約定,並根據本約定起草相關章程。

13.2如根據專案所在地相關部門的要求,本協議的相關內容不能體現在章程中或者必須使用相關部門的示範文字等原因導致最終的章程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則章程中不能體現的部分按本協議履行;章程中可以體現的部分,如與本協議不一致,則以章程為準。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13.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5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簽約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4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

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投資協議書 篇5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 A 對 B 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 ] 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

時間: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A對B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得投資委員會批准,並以書面(包括電子郵件)通知公司後,本協議便對協議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告方應盡最大努力根據本協議的規定達成、簽署和報批投資合同。

排他性條款

排他性條款規定目標企業B於投資者A進行交易的一個獨家鎖定期。在這個期限內,B不能跟其他投資者進行類似的交易談判。在創業投資業務中,這個鎖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個併購業務中,鎖定期則可以很長。

保密條款

投資意向書中的保密條款和保密協議規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內容。該條款下主要規定,在沒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應該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協議所述的交易內容以及任何當事人的意見。對於那些其他當事人事先並不掌握,並且不為公眾所知的保密資訊,各方都要承諾,僅將這些資訊用於交易目的,並且盡力防止這些保密資訊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獲取。各方也要保證,僅向相關的員工和專業顧問提供保密資訊,並在提供保密資訊的同時告知他們保密義務。

先期工作

在這部分內容中,應該記載雙方交易的前提。最重要的就是賣出方是否有權利出賣目標企業的股權。如果有權利,應該說明這種權利是如何獲取的。

時間表 .

在框架協議中,應該規定整個交易的時間表。通常,時間表主要包括三個主要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A向B注入資金的'階段;第二個階段是A與B共同合作,推進B價值提升;第三個階段是在A退出後,A與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長期友好的戰略合作關係,促進B的進一步發展。其中第三個階段的內容主要是為日後進一步合作鋪路,比較虛幻。但前兩個階段對於A、B雙方很重要。

投資條款

這一類條款主要規定投資總額、價格等內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條款。

1、投資金額。

該條款規定投資者投資的總金額,購買股數,以及這部分股份佔稀釋後總股數的比例。此外,這一條款中應該指明獲得股份的形式。因為投資者並不一定能夠總是以購買普通股的方式注資,投資者可以選擇的工具也可以是優先股、可轉債或者僅僅是貸款。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條件的普通股,這些情況都應該作出說明。由於普通股擁有的權利最廣泛,所以,

在這接下來的部分中,我們主要以普通股投資為例,來設立這個框架協議。

2、購買價。 .

在這條款中,應指出投資者每股股票的購買價格,並且分別指出投資前後B的股票價格。

3、價值調整條款。

這一條款將規定:如果在規定期限內,B能能夠達到一定的經營業績,那麼A將獎勵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權;如果B不能達到,那麼B將以一個象徵性的價格或者無償地向A轉移一定比例的股權。

4、交割條件

這一條款規定雙方交割的條件。投資者應該根據A和B都能接受的投資協議進行,除了由B做出的適當和通用的陳述、保證和承諾以外,還可能包括其他的內容。

5、交割日期。 .

交割日期是A通過必要的工商登記,正式成了B股東的日期。

投資者權利條款

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投資者通常會在協議裡為自已獲取一定的權利。

1、增資權

這一條款主要賦予了投資者A這樣一個權利;在未來規定的時間內,投資者A有權利向企業B以一個約定的價格再購買一定數量的股份。這是一個權利,所以,A有權執行也有權不執行。

2、股息分配權 .

這一條款是為了避免B過度分配利潤而對A的投資價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通常規定,如果可分配利潤沒有達到投資者投資總額一定的比例,B在未經過A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3、清算權

這一條款旨在當B發生破產清算時,保護A的投資利益。通常,在破產清算時,A將獲得一個優先於其他股權持有人的優先分配額。這一金額可以設定為A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當投資者A獲得優先分配額以後,剩餘的部分將按照股權比例分配給包括A在內的全部持股人。

4、贖回權 .

該權利旨在解決投資者在投資若干年後無法退出的問題。這一條規定,當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後,投資者A隨時有權將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價格賣給B。通常,這個價格是下列兩種情況下價值較高的那個:第一種情況,最近B的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擁有的淨資產;第二種情況,A對B投資總額加上A對B增資額加上上述投資到贖回日期間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為15%~20%)計算的利息總額。 .

如果B無力支付贖回股份的金額,那麼B有義務儘快支付這一金額。如果B的現金不足以支付,那麼,A持有的股權將自動轉化為一年到期的商業票據(利息可以規定)。 . 而且在B完成贖回前,A仍有權利保持其在B董事會中的董事。 .

5、反稀釋條款

這一條款將保護投資者A不會因為B增發股票時估值低於A對B投資時的估值而造成損失。通常會在這一條款中規定:當B增發時,對公司的估值低於A對應的公司估值,A有權從企業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無償或以象徵性價格獲得一定比例的額外股權。 .

6、新股優先認購權

這一條款將保證投資者不會因為企業發行新股而導致投資者控股比例的下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投資者有權在新股發行時優先認購,且價格、條件與其他投資者相同。 .

7、最優惠條款 .

這一條款用於保證投資者A在於B的合作中居於有利的地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規定,如果B在未來融資或者在既有融資中有比與A的交易更為優惠的條款,則A有權利享受同等的優惠條件。 .

8、首先拒絕權和共同出售權 .

在這一條款中賦予投資者A這樣的權利;如果其他的股權投資者計劃向第三方轉讓股權,那麼,投資者A有如下權利;投資者A有權禁止這種交易的發生;投資者A有權以同樣的條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權。 .

但是,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的股權轉移並不在此限制之內。而且投資者A不必負擔在股權轉讓中把股權優先轉讓給其他普通投資者的義務。

9、上市註冊權 .

這一條款將避免投資者A在企業B上市後因為法律規定不能轉讓股票而導致的損失。 . 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如果投資者A在一定期限內(比如IPO4年後或交割日8年後)不能轉讓股票,則企業B的其他股東應該在投資者A的要求下儘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

如果B需要重組而需要A放棄某些權利,那麼,當B重組結束後一定時間內,公司仍然沒有實現IPO,投資者A就有權利恢復所失去的權利和利益。 .

10、鎖定

這一條款規定,企業B的原始投資者或持股管理人員在未經投資者A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即使持股管理人員已經不被公司所僱用,他仍需要履行這一條款義務。 .

11、出售權 .

這一條款將賦予投資者A在企業B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上市的情況下將企業B出售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其他投資者無權提出異議。

12、資訊權

只要投資者A持有企業B的股份,企業B應該向A提供A所認可的形式的資訊。這包括每月的財務報告、預算報告、所有提供給股東的檔案或資訊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員、公眾或者監管機構提供的資訊資料。

13、董事會席位與保護性條款

在這一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可以向企業B的董事會安插一定數量的董事。而保護性條款則規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當比例的股權的支援,否則就無權進行交易。

14、權利的放棄

在這一條款中規定了在什麼情況下,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通常會規定,如果企業B能夠上市,且股價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

但通常,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所擁有的資訊權和上市註冊權也不會喪失。 事務性條款

事務性條款規定了一些對企業B行為的許可與限制事項。

1、所得款項用途

這一條款將規定企業B可以在什麼範圍內動用資金。通常投資資只能用於經過投資者A許可的業務擴張、研發投入或者作為流動資金。

2、員工與董事會期權

這一條旨在規定企業B如何使用期權的獎勵。通常投資者A允許企業B預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為未來對員工和董事的獎勵。投資者A在這一條款中對B的限制主要是投資者要避免B通過期權獎勵的方式低價轉移企業的資產,或者分散A在B董事會中董事的影響力。所以,根據最優惠條款和反稀釋條款,B發放的股權的執行價格不得低於給A的價格,同時,當這些期權被髮放時,A在B中的董事也要獲得相當的比例,以在執行後保持其在董事會中的地位。

3、管理費條款

管理費條款是規定在交易中發生的費用由誰來支付的問題。按照慣例,企業將支付盡職調查的費用、為完成所有檔案而產生的聘請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翻譯等專業人士而產生的費用。而投資者通常負擔投資決策中發生的費用,比如支付給顧問和專家的費用、諮詢費、代理費以及佣金等。

4、主管人員承諾與非競爭承諾

這一條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員B離開企業,甚至在離開企業後建立類似企業與企業B形成激烈的競爭。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時候做出過這樣的承諾,那就可能沒有後來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現在好過得多。

5、員工智慧財產權協議

這一條旨在解決投資者A投資前企業B中智慧財產權的歸屬的問題。通常將會規定,B應該在A注入資金前就和每個管理人員、研發人員簽訂為A所接受的保密和發明轉讓協議。

6、關鍵僱員保險

在很多企業中,關鍵僱員對企業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所以,可以利用人壽保險來減輕關鍵僱員因為意外無法繼續為企業提供服務而造成的影響。通常會給那些關鍵僱員購買一定

數量的保險。在這個條款中就要規定有哪些人是關鍵僱員,而且每個人應該投保多少數量的保險。

7、尋找管理人

由於投資人A可能在未來為企業B引進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這一條款中賦予A為企業尋找管理人的權利。雖然不會在條款中寫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為投資金額中的一項開支。

8、股權結構

在這一條款中,將明確企業B的股權結構。

9、存留利潤

這一條款將規定投資者A有權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潤。

其他條款

除了上述條款以外,還有一些小的條款也需要寫在框架協議中。這些條款有適用法律、爭端解決機制等等。

注:簽訂了投資意向書之後就要展開盡職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當投資人的審批完成以後,就會簽署正式的投資合同書。正式的投資合同書通常是在投資意向書的基礎上通過討價還價形成的,具體的形式與投資意向書差不多,但所有條款都將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投資協議書 篇6

現有__________人,根據《中華XX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XX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特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投資各方為:

1、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各方同意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建立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________,________。

2、公司名稱:

3、法定地址:

4、通訊地址:

5、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註冊資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專案程序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四、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投資各方出資最低限為________元人民幣。投資各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________天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全部出資金額。其中:

1、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佔________%;佔XX份的__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佔________%;佔XX份的________%。

3、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佔________%;佔XX份的________%。備註:如後期業務發展需要再注資,則按實際佔股比例出資。

五、合資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取得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公司解散過程中最先解決資金股的退股問題,如低於起始資金時公司應全額退還入股金。如高於起始資金。則按照股份比例套算。

4、投資人離職及要求退股的,必須提交離職申請和退股申請書,經公司股東會批准後方可離職和退股。在離職期間,公司將分_________次退還股份,在________年內退還所有股份,退股的時間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專案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

5、公司每年分配利潤的_________%。

六、合同的修改、變更、終止以及違約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定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1、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

2、對合同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取得合同各方的同意,並經合同各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3、股東在合同期內如違背以下內容,則公司有權解除其在公司的一切職務及終止協議並有權沒收其所有股金及紅利款。

(1)不得做貿易、貪汙客戶提成、做兼職。

(2)公司的相關機密不得洩露。

七、爭議的解決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制定章程、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等均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

2、本合同投資各方各_________份,共_________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合同簽訂地: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合同簽訂地: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合同簽訂地: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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