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投資合同錦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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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投資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投資合同錦集五篇

投資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作為合同投資人的方式合作投資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投資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二條 合夥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投資出資額及方式

1.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投資總額的___%;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___%;

2.甲、乙雙方決定在 銀行開設一專用賬戶(戶名: ,賬戶: ),用於合夥投資使用;

3.甲、乙雙方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 _日以前繳入上述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造成的損失;

4.合夥投資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_______時予以返還;

5. 資金增減由合夥投資人共同決定,雙方另附補充協議約定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收益及其孳生物為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五條 事務執行

1.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代表雙方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

⑤____________。

2.乙方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甲方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⑤____________。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甲、乙共同共有,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共同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乙方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甲、乙共同決定。

第六條 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向他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人同意;

2.甲、乙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份額;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轉讓其持有的份額。

第八條 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 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 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 甲乙雙方對合夥賬目進行清算;

②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或乙方違反上述各條中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給對方造成 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年 月 日簽訂地點:

投資合同 篇2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聯絡電話:

受託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作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標的。

1、標的物:位於xx的xx廣場(以下簡稱“xx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為_____層____號,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2、標的用途:xx廣場為 商業 用房,經營範圍以xx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專案為準。

二、委託方式。

甲方就其擁有的xx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託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xx廣場委託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託的商業專案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三、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xx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託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xx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它與經營相關事宜。

四、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委託期限起始於《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於____年 ____月____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五、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xx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稅前xxx元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日至____日,乙方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____銀行以劃撥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七、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六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佣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等經營開支的剩餘部分全部上繳給xx廣場有限公司作為儲備金。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並保證房屋轉讓後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6、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xx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租金收入或其他經營收入標準,收取各項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xx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乙方須按期足額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經營期間,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11、其它與經營相關的事宜。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房產轉讓、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投資經營建築面積房價款的 ____% 作為違約金。

2、甲方

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租金的 _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依《擔保合同》規定,從xx廣場有限公司的經營收入和儲備金獲得保證。

4、甲乙雙方必須遵守《xx廣場物業管理公約》,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十二、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出賣人 2 份,買受人 1 份,備案機關 1 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投資合同 篇3

鑑於乙方與甲方合作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的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合作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檔案;

鷅)“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200年 月 日以 方式簽訂的《投資合作服務協議書》;

c)“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專案而進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掛牌交易的中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 服務種類:甲方獨立操做。

2.1 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委託甲方在北京(資金小於五千萬)就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3.利潤分配、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甲方確保乙方的年收益30%(記:投資一萬元還一萬三千元。如出現虧損全部又甲方承擔)。期滿後十日內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退還本金加30%的收益,其餘的收益全部屬於甲方所有。

4. 責任及義務

4.1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服務和義務。

鷅)甲方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鷆)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挪用資金。

鷇)甲方應對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於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潤。

鷅)對於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乙方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5. 保密約定

5.1甲方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祕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 乙方保證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洩漏或者透露。

6.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和操作。

7. 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個交易日內,將資金足額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帳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資金。

7.3 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和操作之內容,向其它人洩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拾貳個月至年月 日止。

8.2 本協議一式叄份,公證方,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

籤 署: 籤 署:

年月日 年 月 日

投資合同 篇4

投資人:(以下簡稱甲方)

投資管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投資人)與河南新領域投資有限公司(投資管理人)於20xx年月日簽署於中國鄭州市管城回族區.第一條前言和釋義

1.1前言

1)為規範投資管理人與投資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明確投資管理人與投資人各自的權利、義務,更好地保護本合同簽署各方的利益.

2)為便於投資管理人統一集中管理各投資人的出資,獨立運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判斷力進行投資行為,增進各投資人的整體利益;本合同簽署各方達成一致條款如下文所述.

1.2釋義

1)基金:本合同所指基金為新領域房產投資基金.

2)投資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合稱.

3)投資管理人:河南新領域投資有限公司

4)投資行為:以合夥或股權參與形式進行房地產專案建設投資

5)結算年度:自申購之日起滿一年之日止

第二條基金的基本情況

2.1基金性質

本基金為私募投資基金,是指投資人以契約的方式將自有資金交由投資管理人,由投資管理人將所有資金集合管理、對外投資的資產管理基金.

2.2基金類別本基金為封閉式基金.

2.3投資領域房地產開發專案投資(漯河市井岡山北路商業街開發專案).

2.4存續期限本基金存續期間為18個月,認購期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基金的管理

3.1投資人的出資

1)投資人均需以現金人民幣的形式出資.出資包括:

a.投資人初次投資或再投資時的出資;

b.在每一結算年度結束後以分得的利潤的再投資.

2)人民幣20萬元構成一份出資.每個投資人最低出資1份.

3.2基金的開戶

所有投資人的出資均放入投資管理人的指定專項資金賬戶,該賬戶的具體資訊為:

賬戶名:

賬號:

開戶行:

本資金賬戶僅供本基金項下募集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資金均不得存放或暫時存放於本資金賬戶.

3.3管理許可權

投資管理人對賬戶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權.投資管理人自主地進行投資行為,不受投資人的干擾與影響.投資人不得要求投資管理人按自己的意願進行投資行為.對於投資管理人的投資行為,投資人僅有知情權與監督權.投資人監督權的行使不得妨礙投資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投資行為.

第四條合同的當事人及權利義務

4.1投資管理人(河南新領域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康復興身份證號:410102X聯絡電話:住所:鄭州市中原區五廠四街15號樓附10號

4.2投資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投資管理人對賬戶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權.投資管理人自主地進行投資行為,不受投資人的干擾與影響.投資人不得要求投資管理人按自己意願進行投資行為.

2)為擴大基金規模,增加投資回報收益,投資管理人有權批准吸收新的投資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資人不得阻撓.

3)投資管理人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任一投資人的協議.

4)投資管理人有權依據本協議決定每個結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5)為基金的利益,投資管理人有權依法為基金融資.

6)投資管理人有權為基金的正常運轉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

7)投資管理人能夠作為投資人,將自有資金投入基金.

8)投資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專業知識與能力,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3投資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絡電話:住所:

4.4投資人的權利與義務

1)投資人有權分享基金的財產收益,並在基金清算後分配剩餘財產.

2)投資人有權在本合同第九條的情況下退出基金.

3)投資人有權向投資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體報告.

4)投資人並不享有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

5)投資人應保證,其對於向基金投入的資金,有完全的權利進行處分,且該等資金投入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投資領域並不會導致任何違法事由.

第五條對外投資

5.1投資範圍

房地產投資基金投資範圍包括本投資公司合作企業房地產開發專案、公司關聯企業房地產開發專案及其他房地產投資.

5.2投資目標

投資目標為房地產專案及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高階公寓、寫字樓及商業用房等房地產資產.

第六條基金的融資

投資管理人可根據投資需要進行融資.具體的融資方法由投資管理人確定.包括吸收新投資人、借款.

第七條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7.1基金的收益

基金的收益以結算年度為單位時間計算,每個結算年度為自申購之日起至滿一年之日止.

7.2收益的分配

每個結算年度結束後的十日內,投資管理人應當將決定本結算年度的分配方案.投資人可選擇如下支付方式:

第八條基金資訊的批露

投資管理人應定期披露賬戶資訊,向投資人彙報投資情況.每3個月應編制一次賬戶的具體報告.

第九條退出機制

投資人出資後,在基金封閉期限界滿前,不得要求退回出資.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基金合同的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10.1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的,本基金合同終止:

1)投資管理人決定終止;

2)全體投資人一致要求終止;

3)因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的`法律行為,導致本基金難以正常運營.

10.2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的清算人由投資管理人及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擔任.

2)清算人在基金合同終止後,開始進行清算活動.將基金財產進行變現以後,出具清算報告,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優先順序投資人具有優先受償權.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投資管理人與投資人違反本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1.2投資管理人在進行投資行為時,應當盡到最大限度的注意義務,以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因投資行為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投資管理人需要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1.3因地震、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投資管理人免責.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法

因本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叄份,投資人與投資管理人各一份,專業律師備案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合同 篇5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 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案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專案,總投資為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

第二條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薪酬為底薪 元+ % 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 天。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援;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專案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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