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投資合同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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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投資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推薦】投資合同三篇
投資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和雙贏共榮的原則,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在創業投資領域共同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一、合作目的

1、甲、乙雙方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係。

2、整合雙方資源,建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甲方在本地及區域經濟具有主導地位,為貫徹落實“保增長,促就業”的國家經濟發展目標,促進本地主導產業升級,優化投資環境,引導創業投資發展方向,需要大力發展創投事業;乙方是一家專業創業投資與創業投資管理公司,為企業提供上市前融資、改制服務,其團隊擁有豐富的專案分析和判斷經驗,擁有豐富的專案來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四家有限合夥私募基金執行良好,已涉足國內多個產業領域的投資活動。乙方能夠發揮自身優勢,為目標企業提供必要的投資服務,包括彌補擬投資或已投資的中小企業在戰略規劃、規範管理、人力資源、財務管理、產品營銷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為充分調動乙方的團隊管理優勢和在基金管理上的業務專長,甲乙雙方精誠合作,共同設立創投基金,促進本地或本區域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快速發展。

二、合作方式

1、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參與併發起設立一家有限合夥企業(下稱“合夥企業”)。除本協議約定之外,各合夥人之權利義務關係應遵從《合夥企業法》之規定。

2、甲方作為政府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出資,作為有限合夥人,並利用其所掌控的優勢社會資源,協助合夥企業尋找優質的投資專案,並確保相關合法手續及事項經行政部門審批得以妥善完成,並積極爭取稅收等優惠政策。

3、乙方出資作為普通合夥人,負責投資專案的尋找、篩選及評估,投資談判與交易設計,投資後的增值服務與監管,投資後管理與退出策劃。並幫助投資企業制定發展戰略,充任企業管理顧問。

4、除甲方和乙方出資以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資,作為有限合夥人承諾出資本協議目標籌資金額中的剩餘款項。

5、合夥企業名稱:NJ****高新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合夥企業”],

英文名稱為:NJ CDF- SND Venture Capital L.P..

註冊地 :中國〃 〃NJ高新區。

三、合作具體內容

1、雙方約定目標籌資金額為60000萬元人民幣,第一期基金規模為xx年內需另募集至少10000萬元。第一期基金規模首期到位總額不少於10000萬元,否則將按照本條第3、4款約定的出資比例退還給各合夥人或建立補充協議約定其它處理方式。 若達到10000萬元時,該合夥企業可以進行投資運營並按合夥企業的《合夥協議書》相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等費用;若募集金額不足或超出規模,即合夥企業在六個月內實際到位資金不足或超出10000萬元時,則按照本條第3、4款約定的出資比例調整出資金額,甲乙雙方則按出資比例同比例增資或減持,並進行工商變更。第二期和第三期基金規模分別為xx年內)能改制上市的成熟型企業:產品(或服務)具有核心競爭力,產品市場有足夠擴張力,管理團隊有很強戰鬥力,具備高科技、高成長特徵。

3、投資領域:新能源、新材料、新服務、新IT(含通訊網路)、新環保、新農業、新制造(有科技含量或營銷創新)、新體智(醫療醫藥健康及文化教育)。

4、合夥企業的投資形式包括:

1)認購未上市企業的新增股份;

2)受讓未上市企業的原有股份;

3)未上市企業的可轉債等;

4)合夥企業應以自身名義對外實施投資。但在特殊情況下,經合夥人大會多數同意,合夥企業可以委託能夠取得並持有符合本合夥企業投資要求的目標企業股權的機構代購代持股權。

5、合夥企業適度分散投資。單個專案投資不超過合夥企業財產總額的25 %,特別有利情況下可以增加投資額,但需經過合夥人大會多數同意。

6、合夥企業不得投資於:

1)上市公司的普通流通股(二級市場股票);

2)發展前景不明朗的初創企業(新技術創業型處於孵化期的企業)。

7、合夥企業不應謀求在所投企業中的控股地位,不謀求在所投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但應該向所投資企業提供儘可能的投資服務,包括及時督促和支援所投資企業的業務發展和改制上市。

8、禁止事項:除非獲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合夥資金從事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國家法律法規限制的投資活動;不得挪用合夥資金或把合夥資金出借給他人;不得以合夥企業的投資股權質押融資;不得以合夥企業名義對外擔保;不得利用合夥企業簽訂任何交易合同(合夥企業需要的中介服務合同除外);不得利用合夥企業對外舉債;不得從事其它有損合夥企業利益的事項。

9、乙方及其代表應當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在合夥企業授權範圍內履行職務。當乙方及其代表超越合夥企業授權範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事務的執行及執行許可權

1、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擔任本合夥企業的執行合夥人,指定***為代表,代表合夥企業對外簽訂投資合同,開展投資經營活動,同時負責合夥企業經營和日常事務管理。

2、普通合夥人的管理團隊協助執行合夥企業的投資事務。

3、執行合夥人執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務在內的合夥企業事務:

1)委派代表,代表合夥企業簽署檔案;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管理和處分合夥企業的財產;聘用代理人、僱員、經紀人、律師及會計師對合夥企業業務的管理提供中介服務;

2)為合夥企業的利益決定提起訴訟或應訴;與爭議對方進行妥協、和解、仲裁等,以解決與合夥企業有關的爭議;採取所有必要的行動以保障合夥企業的財產安全,減少因合夥企業的業務活動而對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及其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

4、執行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其聘請的投資顧問與甲方委派的一名代表共同組成合夥企業投資決策委員會,構成合夥企業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執行合夥人的指定代表負責召集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投資決策委員會全體成員以全票通過的原則參與投資專案的投資決策和決定投資專案的股權轉讓。

5、甲方另外委派一名專案經理參與乙方投資銀行部相關工作,所委派專案經理的基本工資及各項福利均由甲方承擔。該專案經理與乙方投行人員共同為合夥企業發掘優秀專案、募集合夥資金、參與專案管理,並享有合夥企業相關的激勵機制所約定的權益。

6、合夥企業的執行合夥人及其率領的投資團隊負責投資專案的發掘、甄選、立項和盡

7、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六、合夥期限

合夥企業的合夥期限共8年,包括基本合夥期6年和續存合夥期2年。

七、股權退出

1、合夥企業投資的股權通過上市流通變現、被戰略投資人購併、股權轉讓等渠道退出。

2、所有從投資專案變現的資金(變現資金),用於分配。

八、合夥企業的資金保管

1、合夥企業應在保管銀行指定的機構設立保管賬戶,所有合夥資金和從轉讓投資專案股權所收回的投資收益一律匯付至保管賬戶上,並委託保管銀行對合夥企業的資金依照保管協議的約定進行監管。

2、合夥企業應與保管銀行簽署《財產保管協議書》,約定合夥企業財產的監管方式、監管要求。

九、創立費、管理費用及業績報酬

1、創立費:合夥企業設立後,合夥企業將從到帳的資金中一次性提取目標合夥金額的0.5%,作為合夥企業的創立費,用於合夥企業的工商註冊、合夥驗資、辦公室租賃、辦公裝置、辦公費用、資金募集推廣等。

2、在合夥期限內,作為普通合夥人向合夥企業提供投資服務、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履行職責的報酬,執行合夥人按實際到位合夥金額R的比例提取管理費(注:基本合夥期R=2.0%/年,續存合夥期R=1.0%/年) 。

3、在合夥期限內,每個股權投資專案變現退出並支付合夥企業的費用成本後,合夥企業優先按出資比例向各合夥人退還實際到位合夥資金,當出現投資盈餘(即退付完所有出資本金後尚有結餘)後,乙方按投資盈餘的xx年收益率未達到8%,投資人按權益比例分配收益;

2)合夥企業平均年收益率達到並超過8%時,執行合夥人即乙方按以下現金分配順序確定的標準計提業績報酬:

所有投資人按照權益比例分配。

3)業績獎勵:當年收益率超過80%時,超出年收益率80%部分另按10%計取業績獎勵,由所有投資人向普通合夥人支付。

具體分配方式以《合夥協議》為準。

4、第一期基金首期到位資金低於5000萬人民幣時,則該筆到位資金可用於認購商業銀行的短期(三個月內)穩健型理財產品,該短期理財所產生的投資收益依照有限合夥人的實際出資額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十、附則

1、本協議因募資需要時方可向相關方開放。

2、甲方充分發揮自身資源優勢,乙方充分發揮自身投資管理優勢,在有利於甲乙雙方基金合作的`基礎上,利用資本市場的槓桿,推動甲乙雙方的合作朝更加緊密的方向發展,在私募股權投資領域實現共贏。

十一、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中涉及的具體合作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雙方合作的法律依據。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在NJ市虎丘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負責人) (或授權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投資合同 篇2

一、會員資訊

會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

會員類別:________________

會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費:__________________?

會員編號:________________

客服人員:________________

二、立合同書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三、服務條款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託乙方提供投資諮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諮詢服務的範圍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關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二)就本合同規定的諮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簡訊、傳真、e-mail)。

2.於營業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諮詢。

第二條 諮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一)會員制

1.簡訊會員_____/季?送_____個月

2.金卡會員_____/季?送_____個月

3.貴賓會員_____/季?送_____個月

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造四倍於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

合同資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整,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____%做為該筆操作諮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後再行提成。

第三條 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著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託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釋出的相關法律、法規外,並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收受甲方資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二)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對因委託關係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祕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 甲方在簽訂合同前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書的內容,並瞭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一)甲方是基於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

(二)甲方的證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係。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資訊傳送中斷與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四)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洩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資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執行,有效時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個月。

第六條 合同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 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一)立合同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時,合同得以終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諮詢時間成本後剩餘的費用。

(三)合同終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諮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四)甲方一簽定合同,乙方即預收全額諮詢費,並出具收據。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

四、注意事項

股市行情波動起伏,為確保會員利益,提高服務質量,請所有會員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務必開啟手機,因為我們可能通知您買賣股票。如果執行完我們的操作指令後,請儘快回覆簡訊或來電告知我們具體的操作結果以便我們能及時跟蹤服務,確保您的利益。

匯款方式:__________ _

______________投資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匯款賬號: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

投資合同 篇3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第一條總則

1.1鑑於甲方欲在中國國內外尋找投資專案,進行投資,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為全權代表,授權乙方可根據本合同所列的條款和條件,尋找投資專案、與專案融資方洽談投資事宜。

第二條代理

2.1甲方與乙方協商後,乙方作為甲方的全權代理並代表甲方與專案融資方洽談專案投資的相關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2.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單位為其代理人洽談該專案投資的一切相關事宜。

2.3根據合同乙方作為甲方委託的全權代理,代表甲方引進開發專案。經乙方聯絡,專案方與甲方簽定專案合作合同,甲方應予以承認乙方的代理行為並支付佣金。

第三條甲方的職責

3.1甲方應及時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資訊,便於乙方與專案方洽商有關事宜。

3.2甲方投資意向有所變動,或有其它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詳細資料。

3.3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有關資金的資訊都是真實的、確切的。

第四條乙方的職責

4.1本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努力與專案方洽談,向專案方取得最好的開發專案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於甲方及時準備投資工作。

(1)應採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甲方引進開發專案並促成甲方與專案方簽訂投資合作合同。

(2)盡全力為甲方的投資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4.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權代理人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甲方代理任何事項;

(2)以甲方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甲方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

(3)不論以任何方式從甲方處所獲得的資訊資料,皆屬祕密,僅能為引進專案、服務於甲方所用,不得洩漏。

第五條佣金

5.1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引進專案投資總額的%的佣金。佣金在投資合同簽署之日日內以支付。

5.2甲乙雙方同意專案方與甲方簽署專案投資合同條款時,甲方應根據約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時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收取佣金,屆時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延遲,應及時支付。

第六條合同期間

6.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期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條終止合同

7.1按照本合同規定期滿或終止對乙方的委託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合同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2按合同規定,乙方促成了專案方與甲方的投資談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與專案方簽署投資合作合同,將視乙方代理責任完成。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8.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條款的爭執,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8.2若協商不能解決,可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9.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條款的爭執,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2若協商不能解決,可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第九條附則

凡有關合同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採用電子郵件、書信、電傳、電報等方式傳遞。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法定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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