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合作投資協議書3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作投資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概況
銀川市民生街投資皇室假日美容院,專案週期為五年。
其中:甲方投資佔雙方投資總額的50%,貳拾萬元;乙方佔雙方投資總額的50%,貳拾萬元。
第二條 投資方式和時間
乙方應在本投資投資合同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投資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第三條 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按其投資額佔投資總額的比例分享投資專案的利潤的50%,分擔投資專案50%,的虧損。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4.1甲方負責投資專案相關證照的辦理;
4.2甲方負責投資專案的具體事務執行和管理;
4.3甲方有權按照本投資合同協議書約定分配利潤。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5.1乙方應保證按照本投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時間及方式將投資甲乙方擬總投資肆拾萬元人民幣,在
款足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5.2乙方不得擅自干涉甲方對投資專案的運營管理,但有權對財務資訊進行查詢和質問;
5.3乙方有權按照本投資合同協議書約定參與投資專案的利潤分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投資專案不能啟動,乙方有權終止投資合同協議書,視同甲方違約。
6.2乙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不能按時足額將投資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每遲延一天匯款,應按照乙方投資款總額的3‰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6.3由於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重大調整,致使投資合同協議書不能繼續履行時,應在15天內書面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經雙方協調一致,可終止本投資合同協議書,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投資合同協議書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投資合同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鑑於甲方擁有良好的資本運作能力和強勁的市場開拓能力,乙方擁有豐富的社會資源和成熟的專案管理經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開發_________________遊戲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投資內容
甲乙雙方在貼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甲方為乙方帶來良好的資本,協助乙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出資方式
1、投資人甲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投資人乙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佔______;
2、雙方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資完畢以保證合作投資專案的正常運作與經營;
3、雙方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三、違約職責
1、因一方違約造成其他投資人損失的,違約一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違約損害賠償金金額以守約方實際損失金額,包括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無法計算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為________元人民幣;守約方實際損失大於該金額的,以守約方的實際損失為違約金。
3、雙方都具有過錯的,依照各自的過錯程度比例對全部損失承擔責任。
四、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五、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______年。
七、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八、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期貨投資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原始出資
甲、乙兩方共同出資在丙方處開設期貨交易賬戶,交易賬戶的名稱為:___(即甲方名稱,以下簡稱“該賬戶”),該賬戶的賬號為:___。甲、乙兩方的原始出資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其中:甲方出資____萬元整,乙方出資____萬元整。
第二條 合作的期限
甲、乙兩方基於該賬戶進行期貨投資合作,雙方合作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交易許可權
除本協議書及其附件中約定的特殊情況出現外,甲方同意乙方為日常交易的唯一交易指令下達人。甲、乙兩方均同意,除本協議書約定的情形外,在合作的有效期內,乙方的交易指令下達權不可撤消或變更。
第四條 出入金
鑑於該賬戶中的資金涉及到本協議書中甲、乙兩方的原始出資或權益,甲、乙兩方共同授權丙方對該賬戶的出入金進行監督並執行本協議書中的相關約定。在合作的有效期內,除本協議書約定的情形外,任一方均不能提前申請出金。
第五條 風險控制
甲、乙兩方約定:在合作的有效期內,該賬戶所產生的資金虧損(如有)全部由乙方承擔。
為控制該賬戶的交易風險,甲、乙兩方共同制定了《賬戶交易風險控制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有效補充。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風險協議》中的全部約定。
如該賬戶發生虧損,且賬戶權益不足____元,則乙方必須立即對全部持倉進行平倉,並在____個交易日內追加出資,直至賬戶資金達到萬元。在資金追加完成前,乙方無權繼續進行交易。
如該賬戶發生虧損,且賬戶權益不足____元,則乙方必須立即對全部持倉進行平倉,並在____個交易日內將賬戶資金至少追加至____元。
第六條 通知事項
本協議書首頁中所記錄的通訊地址、電話、傳真等資訊是本協議書各方約定的唯一有效通訊方式。
甲、乙兩方均有權要求丙方提供該賬戶的結算資料,丙方有義務使該賬戶的結算資料客觀、準確。
在合作的有效期內,甲、乙兩方另行達成的任何約定,如涉及丙方權利或責任,必須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丙方並獲得丙方認可。
第七條 賬戶盈利分配
如該賬戶發生盈利,則盈利的部分按以下約定進行分配:甲方佔____%,乙方佔___%。如該賬戶未發生盈利,乙方無需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賬戶清算
本協議書各方共同確定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賬戶的最後清算日。在最後清算日之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乙方必須對該賬戶的全部持倉進行平倉。
該賬戶的盈利或虧損的確定以最後清算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為其後的第個交易日)丙方出具的交易結算單為準。如交易結算單的“客戶權益”項金額大於該賬戶原始出資和乙方追加出資(如有)的總額,則超過的部分為盈利;如“客戶權益”項金額小於賬戶原始出資和乙方追加出資的總額,則減少的部分為虧損。
在最後清算日當日或其後的____個交易日內,甲、乙兩方應同時(如本人不能前來可書面授權代理人替代辦理)到達丙方交易場地辦理清算、出金事宜。
如在最後清算日後的____個交易日內,甲、乙兩方或其授權人不能同時到場辦理出金手續,則丙方可根據本協議書的相關約定,為已到場的一方進行清算並辦理出金手續。如清算的方法和結果均符合本協議書的約定,未到的一方不會因此而向丙方或另一方提出任何異議。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
在合作的有效期內,如發生下述情形,合作自動終止,各方提前開始賬戶清算:
1.發生不可抗力,且造成本協議書無法執行;
2.該賬戶的賬戶權益小於____元整,且乙方未能在____個工作日內補足資金;
3.該賬戶的賬戶權益小於____元整,且乙方未能在___個工作日內將賬戶資金至少追加 ____元整;
4.甲方或乙方未能遵守《風險協議》中的約定;
5.該賬戶的盈利達到或超過____萬元整;
6.本協議書的甲、乙兩方另行達成協議,共同要求提前終止合作。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
對本協議書及其附件的任何變更,均需本協議書的三方另行達成協議。
第十一條 協議的附件
《賬戶交易風險控制協議》是本協議書的附件一,是本協議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相同的約束力。
第十二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期貨投資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權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
2.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