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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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合集]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1、綜合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內容

編制目的: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等。

編制依據: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範和標準等。

適用範圍: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區域範圍,以及事故的型別、級別。

應急預案體系:說明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

應急工作原則: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2、施工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施工單位概況:主要包括單位總體情況及生產活動特點等內容。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主要闡述本單位存在的危險源及風險分析結果。

3、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並儘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指揮機構及職責: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各成員單位及其相應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型別和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設定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並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4、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採取的預防措施。

預警行動:明確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資訊的釋出程式。

資訊報告與處置:按照有關規定,明確事故及未遂傷亡事故資訊報告與處置辦法。

5、應急響應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響應程式: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式。

應急結束: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結束後明確:事故情況上報事項;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資訊釋出:明確事故資訊釋出的部門,釋出原則。事故資訊應由事故現場指揮部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通報。

後期處置:主要包括汙染物處理、事故後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善後賠償、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及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6、保障措施

通訊與資訊保障: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的通訊聯絡方式和方法,並提供備用方案。建立資訊通訊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資訊通暢。

應急隊伍保障: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絡方式等內容。

經費保障: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範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經費及時到位。

其他保障: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後勤保障等)。

培訓:明確對本單位人員開展應急培訓的計劃、方式和要求。如果預案涉及社群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演練: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範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

獎懲:明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術語和定義:對應急預案涉及的一些術語進行定義。

應急預案備案:明確本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

7、維護和更新

明確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制定與解釋:明確應急預案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

應急預案實施: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

8、專項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內容

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在危險源評估的基礎上,對其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和可能發生的季節及事故嚴重程度進行確定。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明確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9、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並儘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指揮機構及職責:根據事故型別,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成員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可以設定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

10、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採取的預防措施。

預警行動:明確具體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資訊的釋出程式。

資訊報告程式主要包括:

(l)確定報警系統及程式;

(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如電話、警報器等;

(3)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4)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5)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11、應急處置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響應程式: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式。

處置措施:針對本單位事故類別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危險性,制定應急處置措施(如煤礦瓦斯爆炸、冒頂片幫、火災、透水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明確應急處置所需的物資與裝備數量,以及相關管理維護和使用方法等。

12、現場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

事故特徵主要包括:

(1)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

(2)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3)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徵兆。

應急組織與職責主要包括:

(1)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應同單位或車間、班組人員工作職責緊密結合,明確相關崗位和人員的應急工作職責。

應急處置主要包括:

(l)事故應急處置程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企業應急預案銜接的程式。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洩漏、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操作措施、工藝流程、現場處置、事故控制、人員救護、消防、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

(3)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的聯絡方式和聯絡人員,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注意事項主要包括:

(1)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2)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3)採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4)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5)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6)應急救援結束後的注意事項;

(7)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水利系統內部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提高應對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能力,做好應對處置工作,保證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急法》、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設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1.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xx市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局主要負責人:

副組長:局領導班子成員:

成員:局辦公室、安全生產辦、紀檢效能科、水利派出所、工程管理科、農水科、安全飲水辦、水資水政科、移民科、財審科。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決策組,技術搶險指導組、安全保衛組、資訊宣傳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6個專業處置組。

決策組由局領導組成、局長為決策組組長,分管局長及其他局領導為決策組成員。

決策組主要職責為:

(1)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2)與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3)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4)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5)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6)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

技術搶險指導組由局工程管理科、安全生產辦、農水科組成,由局分管水利技術領導負責牽頭。

技術搶險指導組主要職責為:

(1)根據各水利工程生產工作場所、內容的相關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的需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和技術儲備;

(2)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領導小組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援,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指導工作;

(3)對各生產工作場所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4)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指導和參與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工作。

安全保衛組由水利派出所、紀檢效能科組成,由分管領導牽頭。

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

(1)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衛,防止人為故意阻止或破壞救援行動;

(2)保證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擾;

(3)保護好事故現場;

(4)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後勤保障組由局辦公室、紀檢效能科、移民科、財審科組成,由局領導負責牽頭。

後勤保障組主要職責:

(1)協助制定水利工程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完善物資資源收集和儲備的相關工作;

(2)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領導小組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生產作業場所,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3)負責搶險救災人員、車輛的調集;

(4)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

(5)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穩定。

資訊宣傳組由辦公室、安全飲水辦、水資水政科組成,由局領導牽頭。

資訊宣傳組主要指責:

(1)負責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具體聯絡,資訊收集,各組的協調溝通等工作;

(2)積極同媒體等相關部門銜接,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釋出事件資訊;

(3)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善後續釋出工作。

事故調查組有水利派出所、安全生產辦、紀檢效能辦、水利工程管理科組成,由局領導牽頭。

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

(1)查明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初步確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和責任者;

(3)提出對安全生產事故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

(5)向派出調查組的領導小組及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報告書。

2.預警和預防機制

2.1工作準備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專案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工程專案應急預案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患於未然。在建水利工程專案法人、施工單位要提高認識,加強宣傳,增強職工預防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克服麻痺大意思想。

2.2預警預防行動

2.2.1局二級單位、在建水利工程專案法人、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和範圍,加強對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配備救援器材、裝置,並定期進行演練。

2.2.2對可能導致安全事故險情的,在建水利工程專案法人、施工單位等知情單位應當按專案管理許可權立即報告當地水行政管理部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2.2.3接到可能導致水利安全事故的資訊後,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並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

3.事故報告

3.1事故報告程式

3.1.1水利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1.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嚴重的應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3.1.3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2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7)事故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指揮協調和緊急處置

4.1發生安全事故後,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下,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現場參與救援的各工作組、單位和人員應當服從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指揮,並及時向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彙報有關重要資訊。

4.2發生安全事故後,安全責任單位等相關單位必須迅速、有效的實施先期處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3應急指揮部應高度重視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後勤保障組根據工程需要及時提供勞動保護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參與傷員救護工作。

4.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工程特點、環境條件、事故型別及特徵,由技術搶險組專家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置和搶險方案,及時投入搶險工作。

4.5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事故狀態、事故現場安全保衛組配合應急指揮機構劃定事故現場危險區域範圍、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及時釋出通告。

4.6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安全保衛組要注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為縮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作出明顯的'標記和書面記錄,儘可能拍照或者錄影,妥善保管現場的重要物證和痕跡。

4.7資訊釋出工作。事故發生後,事故的資訊和新聞釋出,由資訊宣傳組積極同新聞宣傳等單位銜接,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釋出事件資訊,並更具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5.應急結束

5.1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活動結束以及調查評估完成後,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指揮部決定應急結束,並通知有關部門和公眾。

5.2善後處置

5.2.1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後,根據事故發生區域、影響範圍,有關應急處置機構要督促、協調、檢查事故善後處置工作。

5.2.2事故發生單位應依法認真做好各項善後工作,後勤保障組協助妥善解決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以及受影響人員的生活安排,按規定做好有關損失的補償工作。

5.2.3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評估等工作。

5.3事故調查和經驗教訓總結

5.3.1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及時進行整改。

5.3.2安全事故調查組應當根據事故等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助或自行進行事故調查,查明原因、損失情況,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等,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5.3.3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後,參加事故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組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本部門(單位)應急預案的實際應急效能進行評估,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完善和補充。

5.3.4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單位,應當從事故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採取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後續生產安全。

6.應急保障措施

6.1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1.1工程現場搶險及物資裝備保障

(1)根據可能突發的安全事故性質、特徵、後果及其應急預案要求,水利執行管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單位應當配備適量應急機械、裝置、器材等物資裝備,以保障應急救援呼叫。

(2)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當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現場既有的應急機械、裝置、器材。同時在地方應急指揮部的排程下,動用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應急隊伍和其他社會資源。

6.2經費與物資保障

工程建設專案法人,施工單位等應當建立安全生產保障經費,儲備相關的搶險裝置和物質。

6.2.1技術儲備與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設、執行管理、機電裝置、勘察設計等方面的應急救援專家並建立專家庫,常設專家技術組,根據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及時派遣或調整現場應急救援專家成員。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我市水務系統內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提高防範和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水利廳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濱州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鄒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檔案規定,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屬地為主,部門協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當地政府為主,有關部門發揮指導、協調和配合作用。

(3)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由鄒平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班統一領導,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劃分,分工協作,加強合作。

(4)專業指導,依法規範。統籌利用市行業資源,協調有關應急專家和專業救援隊伍,為科學處置提供專業技術支援。依法規範和完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堅持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教育培訓、預測預警、預案演練和保障能力建設。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鄒平市(以下簡稱“市”)水務系統內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

1.5事故分級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水利安全生產資訊報告和處置規則》,水務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

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劃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較大涉險事故,包括涉險10人及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及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緊急疏散人員500人及以上的事故;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安全(電站、重要水務設施、危化品庫和人員密集場所等)的事故;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領導機構及職責

2.1.1專班設定

設立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班(以下簡稱“專班”),專班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城鄉水務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專班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可由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宣傳部、市城鄉水務局、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氣象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司法局、鄒平黃河河務局、市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單位組成。專班下設專班辦公室,專班辦公室設在市城鄉水務局,承擔專班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城鄉水務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專班視情可設立現場工作組。

2.1.2專班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濱州市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啟動本預案,明確響應級別,決定終止本預案。

(3)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重大事項作出決策部署。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現場工作組,明確組長。為現場處置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撐;審議批准專班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及事故資訊等。

(4)協助市政府開展事故調查、影響處理等善後工作及其他工作。

2.1.3專班辦公室職責

(1)負責受理全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資訊,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報告專班,並提出相應建議;

(2)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

(3)及時瞭解和掌握事故現場處置相關進展情況,檢查督促有關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及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

(4)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市政府、專班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

(5)督促協調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和部門開展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本預案的修訂、演練、培訓和宣傳等工作;

(6)完成專班交辦的其他事項。

2.2成員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專班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發地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紀委監委機關:負責指導水務部門對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查處事故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新聞釋出、媒體報道、網路言論引導等輿情處置工作。

市城鄉水務局:負責組織全市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及後期處置工作,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排程和應急水量排程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負責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協助水務部門做好現場穩定等應急處置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參與並協調相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供相應技術支援。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發展改革局等有關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協助水務系統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受害人員的殯儀服務工作。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醫療救治工作,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指導、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預防和控制疫情、疾病傳播。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事故單位落實工傷保險有關政策措施等。

市總工會:依法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代表職工監督事故企業防範和整改措施落實。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氣象保障,為事故現場救援、人員疏散等提供氣象資料。

市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按許可權組織實施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發貨。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所轄交通基礎設施的安全,組織搶修所轄交通損毀基礎設施,組織協調救災物資運輸保障。

市司法局:負責指導、協助水務系統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後期處置的法律諮詢服務工作。

鄒平黃河河務局:負責編制轄區內防禦黃河洪水預案並負責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協調管理範圍內的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河道險情搶護工作的組織實施。

市消防救援大隊:根據轄區安全事故和水域搶險救援事故警情任務,參與現場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人武部:根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水務系統事發單位的請求,在市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按規定的指揮關係和指揮許可權行動。

2.3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職責

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作為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基層管理部門,其義務與職責主要體現為:

(1)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展開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並按程式上報。

(2)配合專班開展應急救援。

(3)協助相關部門開展人員疏散、救濟、安撫、事故調查與重建等工作。

2.4工作組設定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專班視情可設立以下現場工作組,各工作組在專班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並隨時向專班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技術保障組。由市城鄉水務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和安全、醫療等方面專家參加,負責組織專家對事故救援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技術問題,制定防止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等。

(2)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參加,主要負責現場保護、交通管制、維護現場秩序及組織現場有關人員的疏散撤離等。

(3)搶險救災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城鄉水務局、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參加,負責制定先期救援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同時可根據救援實際情況,報請專班批准,調動和指揮各種救援力量。

(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專家及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5)後勤保障組。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和市應急管理局協同負責搶險物資和裝備的供應;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執行撤離人員及物資等後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6)輿情處置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對事故情況的新聞釋出,加強對媒體報道情況和網上輿情的監控、分析研判等。

(7)善後處理組。由市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8)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實際情況,由市政府確定組成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情況並出具事故調查報告。

3預警預防

3.1預防

市城鄉水務局要結合實際,分析事故風險易發領域和事故風險型別,及時對各類風險進行分級管控。同時加強本行政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監管,及時掌握安全生產風險動態,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水務系統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強化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落實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生產規模和事故風險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採取措施消除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3.2監測

市城鄉水務局應按照工作職責,加強對水務行業領域的日常安全監管,及時監測發現和處置事故風險。

水務系統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落實水務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的主體責任,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測監控和險情處置,逐步實現資訊化、制度化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防範事故。

3.3預警釋出與解除

3.3.1預警級別

根據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影響範圍,依據本預案規定的事故分級,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和一般(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2釋出預警

市城鄉水務局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險情資訊應及時報告市政府及濱州市城鄉水務局;市水務工程的建設管理單位與執行管理單位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險情資訊,應及時報告市城鄉水務局及市政府。預警資訊按照有關規定釋出。

3.3.3預警解除

當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後,由預警資訊釋出單位宣佈解除預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三級、二級、一級三個等級。由專班研究決定,組長宣佈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4.1.1三級響應

核定為未出現人員重傷或死亡的事故的,由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專班相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隨時掌握情況,通知專班成員單位及相關人員做好二級響應啟動準備。

4.1.2二級響應

核定為一般事故(Ⅳ級)的,由專班決定啟動應急響應,立即啟動本預案,採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資訊上報:接到事故報告後,市政府應當通過電話快報和書面上報相結合的形式,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半小時內報告濱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並按規定逐級上報。

(2)專班負責同志趕赴現場,瞭解現場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佈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3)調動有關隊伍、現場工作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研判救援力量,制定現場救援方案,開展事故搶救及相關工作,並做好後援準備。

(4)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

(5)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6)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訊、電力、氣象、物資、財力、環保等支援工作。

(7)根據程式及時向公眾及媒體釋出事故應急救援資訊,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覆有關質詢。

(8)因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移動現場物件時,有關部門應採取設定標誌、拍照、攝像、記錄和繪製現場圖等措施保護事故現場。

(9)需要外市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濱州市政府提出請求。

4.1.3一級響應

核定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和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較大涉險事故的,分別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濱州市安委會辦公室或其指派的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事發地政府及相關部門根據二級響應組織開展先期應急救援處置。

4.2事故報告

4.2.1報告程式和時限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電話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市政府及市城鄉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市城鄉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應當立即核實並必須在20分鐘內上報市委資訊科、市政府辦公室,電話直報鄒平市、濱州市、省安委會辦公室,50分鐘內書面報告詳細情況。

對於生產安全事故,市政府應當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30分鐘內電話直報省、濱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屬於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還應當在1小時內書面直報,同時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工作有關要求逐級上報。

市城鄉水務局實行值班值守制度,隨時接收事故報告資訊,並及時報市政府、濱州市城鄉水務局及有關部門。

市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120。

市城鄉水務局事故報告受理聯絡方式(工作日期間):xxx。

市城鄉水務局事故報告受理聯絡方式(節假日期間):xxx。

4.2.2報告內容

(1)電話快報

電話快報包括: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2)書面報告

文字報告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先期處置

(1)水務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做好事故先期處置和員工的自救互救,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門。

(2)事故發生後,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或市城鄉水務局在報告事故資訊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4.4響應程式

4.4.1基本應急

(1)本預案應急響應啟動後,專班辦公室立即通知各相關成員單位、相關專家、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專班制定救援實施方案,下達救援指令,根據需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修訂救援方案。各有關成員單位、部門根據救援實施方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3)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事故單位負責人應迅速啟動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切實保障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4.4.2資訊釋出

水務系統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和指導有關部門、單位釋出事故基本資訊、初步核實情況、政府處置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4.4.3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遇險人員獲救,經現場工作組檢查確認,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根本消除,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影響時,經專班批准,宣佈解除應急狀態,應急響應結束。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後,在市政府的領導下,事發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根據事故發生區域、影響範圍,做好汙染物的處置、生產秩序的恢復、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相關受影響人員的安置、工程的修復重建以及善後賠償等工作,並根據市安委會以及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評估等相關工作。

5.2事故調查與評估

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提出事故的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對事故基本情況、事故資訊接收處理與傳遞報送、應急處置組織領導、應急預案執行、應急響應措施及實施、資訊公開與輿情應對等情況進行梳理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形成書面調查與評估報告報市政府及市城鄉水務局。

6應急保障

6.1通訊與資訊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的工作人員,充分利用有線、無線通訊裝置和網際網路等方式,切實保障通訊暢通,並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隨時接收、處理事故報告資訊。

6.2救援裝備和物資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配備足夠的應急機械、裝置、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並保持完好,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必需保護、防護器具儲備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能快速、及時供應到位。

6.3應急隊伍保障

市城鄉水務局應加強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專家庫、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專家的技術支撐及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保障作用。整合現有應急資源,建立周邊區域聯動協調機制,提高應急能力。

6.4醫療衛生保障

加強與衛生部門的聯絡與溝通,事故發生時,立即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醫療衛生專家及其他救治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6.5資金保障

處置事故所需經費,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級負擔。市財政局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負責應急資金的審批和劃撥,保證應急處置所需資金。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加強應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資金投入,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一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6.6交通運輸保障

應急情況下市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單位必須保證交通工具及時到位,安全可靠執行,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送達;特殊情況下可以呼叫社會車輛參與救援,事件處置結束後據實予以補償。

7宣傳培訓與演練

7.1宣傳培訓

市城鄉水務局應加強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水務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應對能力和救助的技能水平。

7.2應急演練

市城鄉水務局、局屬各單位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制定應急演練計劃,組織水務系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水務各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水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針對水務系統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及較大涉險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檔案,由市城鄉水務局組織編制並負責解釋,並根據工作實際進行修訂。

8.2釋出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第一章總則

為確保XX專案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效開展,保證工程突發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高效、有序地進行,有效地防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損失和影響,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指導各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

第一條應急預案原則:預防為主、科學應對、統籌結合。

第二條本預案是本專案針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總體應急預案。各從業單位需參考本預案,遵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工程突發性事件管理辦法》,根據所轄工程專案特點,分別編制針對性的突發性事件應急專項預案(詳案),有效應對生產中的突發事件。

第三條本預案作為本專案內部響應的應急預案,如突發性事件發生後當地政府或其它部門組織現場應急搶險、調查、善後,依照當地政府的組織和指揮即時進行調整。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本專案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專案辦主任(總監理工程師)任組長,副主任、副總監理工程師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各駐地高監、各專案經理為成員。

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本專案內應急工作,研究審查各從業單位根據單位性質和工程特點制定的綜合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指導各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統一指揮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救援,確認或指派救援工作的現場指揮,調查或協助調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專案(總監)辦質安科,應急辦公室接受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的領導,負責相應具體工作的落實:

一)檢查各從業單位應急機制的組織和運轉情況,接受安全隱患的舉報,實時解決和彙報存在的問題;

二)蒐集、整理氣象、突發地質災害等監測、預測、預警資訊,對危險或隱患及時處理和嚮應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彙報;

三)製作各單位及有關人員的通訊錄,並隨時檢查其暢通情況,保證通訊暢通;

四)編排值班表,對專用電話實施24小時值守。

五)突發性事件發生後的'資訊傳遞。

各駐地監理辦、各專案經理部等從業單位均需成立安全生產暨突發性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簡稱應急小組),小組的組長均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安全的副職擔任,並配備足夠的組織機構、搶險裝置、物資。

各應急小組服從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的領導,負責綜合應急預案、敏感工程和工序突發性事件專項預案的編制,以及對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突發性事件現場措施”的稽核;

負責日常對所轄工程範圍內突發性事件的排查清理;

負責突發性事件第一現場的緊急應對、裝置材料組織、調配及情況報告;各應急小組服從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的領導,負責綜合應急預案、敏感工程和工序突發性事件專項預案的編制,以及對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突發性事件現場措施”的稽核;

負責日常對所轄工程範圍內突發性事件的排查清理;

負責突發性事件第一現場的緊急應對、裝置材料組織、調配及情況報告;

負責在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指揮下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實施,配合事件的調查和善後處理。

第三章工作程式

第五條工作措施各應急機構均需成立專門的應急隊伍並報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稽核備案,不得隨意更換和虛編人員。

建立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方式,強化應急物資儲備能力。

應急物資包括公路搶通物資和救援物資兩類。

通訊與資訊保障: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訊資訊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應急通訊體系,充分利用本專案資訊平臺以及其它方式進行日常的資訊溝通和共享。全線所有應急人員均須保持全天通訊狀態。

資金保障::在本專案合同中,均列有專項安全費用,作為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經費。用於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由各單位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該項經費的管理與使用。

監督管理::駐地監理辦對專案經理部的應急工作具有監督管理權;

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對所有從業單位具有監督管理權;

同時,以上各單位均需服從當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預案演練: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並督促各應急小組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各從業單位要結合承擔工程特點和現場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

宣傳與培訓:各從業單位應蒐集有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國家法規、上級指示、培訓資料,連同經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審定的應急預案作為學習材料,多種渠道、靈活形式地向從業人員做好宣傳、培訓工作。

各從業單位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並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應急工作相關人員每年應至少接受一次避險、救援相關知識和應急預案的培訓,提高應急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經稽核的專項應急預案下發、張貼到對應的工點,現場安全員、負責人以及全體參建人員都要熟悉應急預案的內容。

第六條突發性事件緊急應對,總體程式安全事故發生現場負責人會同安全員專案經理部應急小組應急指揮小組,駐監辦上級有關部門啟動總體應急預案,當地政府啟動處置方案,發生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救援;

現場處置調查及善後處理;總結及存檔事故,情況專案辦應急辦啟動應急預案,發生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件總體處理流程圖總體處理程式: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現場安全員立即報告專案經理部應急小組,同時做好現場保護,相關人員撤離現場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專案經理部應急小組接報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搶險隊伍、裝置、物資,同時立即分別向駐地監理辦、總監辦應急辦公室報告,根據事故性質和國家有關規定,1小時內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駐地監理辦應急小組接報後按照既定的應急預案行動,同時向總監辦應急小組彙報;

專案(總監)辦應急小組視情況1小時內分別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並按預案及時行動。

各小組均在接報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按預案投入應急搶險相應工作並在現場獲得第一手資料。杜絕以通訊方式代替現場的救援和取證。

在搶險現場,各方人員應按照預案各司其職,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服從現場指揮的排程。

第七條總監辦內部響應機制值守人員接到報告電話後,瞭解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過程、型別、傷亡和現狀等情況,立即嚮應急辦公室進行彙報;

應急辦公室在接到報告電話後,根據事態嚮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副組長或組長彙報;

接報的副組長或組長根據彙報的情況,立即明確現場的救援指揮,組織派遣總監辦有關人員趕赴現場,依據分項預案任務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小組領導及被派遣人員在現場的主要任務一般有以下幾項:

一)觀察和記錄事件發生的情況,進一步判斷事態的形勢,及時向直接上級領導進行彙報;

二)觀察和記錄各單位現場的到位和應急工作情況,督促各相關單位迅速進場展開工作;

三)檢查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督促各單位按照專項預案的程式開展工作,提示違反預案和危險的行為;

四)協助現場應急指揮人員進行排程;

五)參與超出預案防範範圍的事故的處理方案研究;

六)隨時接受上級領導的指令,做好應急及善後工作。

第八條突發性事件的調查和處理一)調查現場救援工作結束後,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立即組織人員,成立事故臨時調查小組。調查小組在結合派遣到應急現場人員的記錄前提下,對事故的起因、損失、救援過程、處理方案進行全面、詳實的調查。調查的內容包括:

1、歷史氣象條件和當時氣候記錄;

2、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4、現場施工隊伍情況、施工記錄及有關影像資料;

5、現場監理情況及監理日誌、記錄;

6、事故發生的過程、原因和時間;

7、各單位應急響應的時間和人員以及響應措施;

8、事故的損失;

9、事故的善後處理方案及問題。

事故調查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事件的資訊,也不得任意編造和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的虛假資訊,由此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向有關責任部門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責任。

在調查期間,與事件有關人員不得遠離工程所在地。

二)事故原因和損失評估臨時調查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後或在調查過程中,組織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必要的事故原因、損失、應急響應機制分析和評估,並彙總總結出事故報告。

三)事故報告事故報告完成後,提交上級部門和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同時,事故報告要在總監辦妥善存檔,以便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管理部門調查時備查,並作為總監辦對責任單位進行責任追究的依據。未經應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同意,事故報告不得向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

第九條突發性事件的責任追究在事故報告提交後,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根據事態的嚴重性以及事故報告的調查分析結果,依照合同約定對事故責任人逐一做出處理決定。決定落實後,突發性事件即告結束。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報經當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的突發性事件,應急委員會、各應急小組以及當事人,均須接受並配合當地政府組織的救援、調查和處理。最終的處理結果以當地政府下發檔案為準。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釋出、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全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3.2其他負有安全生產責任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同時根據生產作業特點制定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措施的管理。

3.3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落實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並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4、應急預案的編制

4.1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上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基本要求;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指導檔案。

4.2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地區及上級公司的應急預案,結合本單位、本部門職責和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同時,編制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手冊,明確職責任務及應急處置流程、應急保障措施等內容。

4.3編制應急預案應全面分析、評估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同時廣泛聽取一線操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的意見,根據GB/T29639-2013《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有關標準和規定編寫。

4.4對單位記憶體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4.5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4.6對於某一種類的風險,公司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4.7對於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公司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4.8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各種預案之間應相互銜接,並與預案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4.9新成立的單位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必須編制相關應急預案,並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

4.10應急預案應每年修訂一次。當生產工藝、危險源狀況發生重大改變時,應急預案應及時進行修訂。

5、應急預案的評審

5.1公司組織有關專家、上級公司相關責任部門對本公司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並聽取各相關方面的意見。涉及到有關部門的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5.2對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部門,應當另行組織專家或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公司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專項評審。

5.3應急預案評審應邀請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加。除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外,根據公司的規模,參與評審的專家人數一般不少於2人。但是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5.4參加評審的專家,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資歷。歡迎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人員、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行業部門、有關的行業協會參加。

5.5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09〕73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5.6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應急預案名稱;

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專家名單(簽名);參會人員(簽名);

5.7公司編制應急預案,根據專家和政府工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公司按要求修訂後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籤通過。

5.8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並修訂完善後,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

6、應急預案的備案

6.1公司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後,應當報當地人民政府相關管理責任部門和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備案,同時必須儲存上報備案的記錄。

6.2上報備案的應急預案應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後,在30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字及電子文件。

6.3審查通過後備案的應急預案應該進行分類存檔。

7、應急預案的實施

7.1公司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及班組,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7.2公司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的責任部門應建立培訓檔案,跟蹤督促,確保落實。

7.3組織開展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應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並設有明顯的標誌。

7.4公司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應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當地人民政府相關管理責任部門和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組織本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時,應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公司應該指導和督促各部門車間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

7.5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7.6應急預案演練如果對周圍社群、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演練單位應組織有關專家及應急管理人員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7.7公司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7.8當事故、災難、事件發生後,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同時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7.9公司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總結應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管部門。

8、績效考核

8.1對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公司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8.2應急預案未按照本制度規定備案的,由公司給予警告處罰,並列入全年安全生產管理績效考核。

8.3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或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責任追究,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9、附則

9.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6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中秋、國慶假期即將到來,為貫徹落實省、市、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全力應對安全生產突發性事件的發生,有效預防和杜絕各類重、特**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文化系統內幹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大家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假期。結合文化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裘靖媛局長為組長、副局長仲從彥為副組長及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中秋、國慶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節假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強化協調配合,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到實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仲從彥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事故分類

本預案所指安全生產事故是指文化系統內發生的、造成1人以上(包括1人)傷亡的事故。

三、事故應急處理

(一)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後,事故責任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將事故發生地點、事故傷亡情況、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現場救援情況等上報到局中秋、國慶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要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迅速向區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及時溝通訊息,為事故救援提供第一手資料,以便各部門對事故有針對性的'開展救援。

(二)現場指揮。在上報事故的同時,值班領導要親自趕赴工作事故現場指揮搶險救援。遇到緊急情況,邊彙報、邊研究、邊拍板,不要貽誤戰機。較大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統一指揮處理,服從指揮部的指揮和調配,全力配合指揮部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三)事故應急措施。在事故發生初期,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並採取積極必要、可行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儘可能的嚴防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對特別重大的事故,在沒有摸清事故原因的情況時,要及時將情況上報區應急指揮中心,等待專業救援隊伍開展救援,不要盲目救援,以免造成衍生的人員傷亡。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結合自身實際,開展“縱向到邊、橫向到底”的安全生產自查活動,認真排查本單位、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強化重點監控,及時落實隱患整改,消除各種事故隱患。要突出做好以下5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對網咖、遊戲室、歌舞廳等人員聚集場所的安全檢查。

文化綜合執法大隊要切實履行文化市場監管職責,對所有文化經營場所,要從消防器材配備、消防通道通暢、室內供電線路設定等入手,檢查到容易發生事故的每一個環節和容易發生事故的每一個部位。對未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證的場所,以及擅自變更經營地址且未履行審批手續的場所,要立即通知其停止營業並立案查處,待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證後方可允許其經營;對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停業、拒不整改或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整改的,要立即上報區消防、安監、供電等部門,提請各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嚴格落實強制整改措施。

(二)加強對旅遊景點、旅遊賓館的安全檢查。

重點排查營業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的旅遊賓館,徹底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要迅速抽調人員對旅遊景點、旅遊賓館進行安全檢查,逐一核准,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採取多種形式,向遊客宣傳安全知識和安全注意事項,防止發生各類旅遊安全事故。

(三)加強對文化共享工程機房、閱覽室、書庫等重點場所的安全檢查。

區圖書館要以防火為重點,認真排查消防隱患,完善消防設施配備,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四)加強對文物庫房和重點文保單位的安全檢查。

文物辦要嚴格消防安全責任,完善文物庫房和重點文保單位的應急預案,落實消防設施、防汛設施,嚴防火災、水澇等事故,確保文物安全。

(五)重視文化活動安全。

文藝科、文化館等要嚴格落實重大文化活動審批制度。區歌舞團、電影公司在“送戲”及“送電影”下鄉過程中,要對員工開展安全知識集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識;對使用的車輛進行全面維修和保養,嚴禁車輛帶病上路行駛和嚴禁駕駛員疲勞駕駛、超速駕駛,以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六)嚴格遵守值班制度。本單位、本部門要安排好節日期間的值班工作,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脫崗,並確保通訊聯絡資訊24小時暢通。一旦出現突發事件,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報告,及時處置。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7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裝置、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裝置、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眾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資訊來源、時間、地點、範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後,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為,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啟動街道安全預案;

(3)對事發的社群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援;

3、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後,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群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社群居委會以及相關單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現場應急救援機構: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車間主任、工段長、大組長、值班長、公司辦、安監部。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排程,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式:

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彙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中暑;

8、車輛傷害;

9、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8

在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指導、監督下,公司認真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和省、市關於安全生產的法令,按照排除消防隱患,消除機械傷人事故的要求,在嚴格執行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鬆籽仁(堅果)加工廠區禁火規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機械操作規程》的.基礎上,制訂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

一、應急預案的組織領導

1、公司總經理為實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的第一責任人。如遇火災和生產事故,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實施滅火和搶救工作。

2、廠長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為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執行的直接責任人。當發生火災和生產事故時,必需立即撥打“H9”和“120”電話報警,同時向總經理報告,採取應急措施,保護公司財產和職職工身安全,並配合消防部門和急救中心實施滅火和救護。

二、防火應急措施

1、當火災事故發生時,在第一時間組成由公司總經理、廠長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的指揮部,清點職職工數,安排報警和自救。

2、工廠電工立即切斷廠區內全部電源,同時啟動院內機井,保證滅火用水。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疏散職工的同時,按照公司消防工作分工,在消防車未到之前,組織職工利用工廠的消防水槍和消防裝置進行了自救,控制火情,等待救援。

三、生產事故應急措施

1、加工、烘乾等車間若出現生產事故時,車間主任和現場第一目擊人,要在第一時間撥打求救電話,同時報告廠長和總經理。

2、如果有機械傷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人員立即關停機械,組織人員對傷者進行止血等應急救護,並安排專人看護,等候救護車急救。

3、對受傷人員要有專人陪護到醫院救治,安排財務人員親自到醫院辦理相關手續,保證實施有用的搶救。

四、火災、生產事故應急組織

1、火災撲救應急組織

①由公司總經理和分廠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滅火指揮部,負責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

②成立公司志願消防隊。在火災發生後和專業消防隊未到之前趕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級階段。

③志願消防隊由機關男職工和分廠職工組成。分三個組:水槍滅火組。由劉德勝負責,利用院內機井和樓內消防栓滅火;泡沫滅火組。由史鐵章負責,利用樓內和廠區內的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報警通訊組。由門衛負責,及時報警,維持廠區秩序,引導消防車滅火。

2、生產事故應急組織

①由公司總經理和分廠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生產事故自救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②組成由廠長和車間主任負責地機械傷人自救小組。在萬一發生生產事故時,切斷電源,搶救受傷人員,報警求救。

③成立由副總經理和財務人員組成的救護組。負責陪伴受傷人員到醫院進行救治。

④成立由辦公室和業務部門負責人組成的事故報告組,配合相關部門處置事故的善後事宜。

五、預防為主、消除事故發生

1、公司及分廠和各部門,在嚴格執行本公司的防火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把預防放在首位。嚴格治理全部不規範和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加大硬體設施改造和建設,保證及時排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2、加大安全生產的宣傳力度。提升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全體職工處置突發事件、執行應急預案的本領,做到保證自身安全和企業減少損失、及時報警、報案,充分利用“119”、“120”等急救方式。

3、應急預案每年演練兩次,各工種崗位培訓每年兩次,特別工種必需持證上崗。各項應急預案措施落實到具體責任人,保證預防為主,不出事故。一旦發肇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以上應急預案落實到機關、工廠、車間、班組,並遵照執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9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根據西政6號傳真,特制定《寨根鄉汛期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望鄉直各單位、各村民委員會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組織機構

寨根鄉汛期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綜合指揮、指導、協調、處理汛期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的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長:

指揮:

成員:

下設三個工作組

1、業務組:

2、現場組:

3、綜合組:

二、工作組職責

1、綜合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排程工作;負責協調施救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向縣政府、縣安監局報告事故進展情況;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文件備案工作。

2、現場組: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施救、醫療救護、應急處置等。

3、業務組:制定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制定專業技術應急方案等。

應急時效: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工作要求

(一)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所在村必須立即向鄉政府報告。

(二)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迅速採取措施,封閉並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三)應急救援時效內,各村主要負責人和鄉機關幹部、鄉直部門負責人及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工具暢通。

(四)鄉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在第一時間按程式向縣政府和縣安監局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救援工作。

(五)工作聯絡

總聯絡員:電話:

傳真: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型別,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標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呼叫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資訊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型別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資訊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附件資訊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絡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字及電子文件;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1、我企業全體職工必需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範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職工在生產流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做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需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需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職工充分認識到做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做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清除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清除於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需要制訂出切實可行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置這些事故,而不至於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訂本。

4、要求我企業全體員職工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靈活指揮,妥善處置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幹部),就是處置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需頭腦冷靜,處置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組織職工展開救援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後彙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職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後,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企業領導聯絡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肇事故,現場全部職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企業必將追究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置。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後,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成職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後,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排程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幫忙滅火,或採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全部人員幫忙滅火。

出現,企業必將追究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置。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後,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成職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後,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排程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幫忙滅火,或採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全部人員幫忙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置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裝置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職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紮、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復甦,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企業領導彙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並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置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的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五、裝置事故應急處置救援預案

1、突發,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裝置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置救援預案》程式,予以迅速救治,而後再去處置裝置事故。

3、發生後,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別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置,有大概導致事故擴大或危及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置。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置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

六、系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系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系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含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本領、職責、權利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裝置、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並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企業領導電話:

總經理:指揮部總指揮:xx電話:xx指揮部副總指揮:xx電話:xx

指揮部成員:xx電話:xx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為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排程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通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人隊長:

成員名單:

裝置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人隊長:

成員名單:

裝置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裝置、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裝置,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範圍的擴大。

人數:2人隊長:

成員名單:

裝置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積極應對企業大概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儘快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

2、編制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關於印發淄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制訂本預案。

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管理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在事故未發生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在事故發生後,立即救援受傷人員,組織撤離或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專家、專業救援力量和人民群眾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取科學的管理方法,採用先進的檢測、檢驗、監測手段、救援裝備和技術,迅速控制事態,消除危害後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地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經貿局和相關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具有組織制訂並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

(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單位必需作出“第一反應”,果斷、迅速地採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先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有用處置,盡力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同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上級部門迅速對事故作出判斷,決定應急響應行動。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一是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實現本質安全,盡大概防止事故發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情況下,通過預先採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少災害的影響。為此,平時要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應急預案的`演練,使各專業救援組織和群眾熟悉應急救援的基本技術、方法和技巧,把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識,提升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本領。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區經貿局、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支援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經貿局首要職責:

(1)傳達區應急指揮部命令並監督落實;

(2)通知並聯絡應急救援各專業組組長及相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或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並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專業組救援工作;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協調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檢查現場救援工作,收集險情和救援狀況並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救援建議,幫忙市應急指揮部開展工作;

(6)做好穩固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事故單位:負責疏散人員,關停設施,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並配合相關部門工作。

三、預警預防機制

1、生產安全事故監控與資訊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相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後,立即向公安110報警,同時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情況下現場相關人員或單位可越級報告。

報告內容首要包含時間、地點、資訊來源,首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涉及範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預警行動

各企業生產安全應急機構接到大概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後,應迅速按照應急預案,組織專家對事故發生地的危害進行辨識評估,確定事故影響的範圍及大概影響的人數,從而對警情做出準確及時判斷,初步確定響應級別,並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應急響應關閉。

四、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發企業、區經貿局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當事態超出其響應級別或事故無法得到有用控制時,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對事故做出應急響應。

區經貿局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及時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地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專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絡。

企業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2)向周圍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3)組織救援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4)組織協調相關方面做好現場應急處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採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故出現擴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況。

(6)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

2、事故現場保護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相關單位必需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受傷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盡大概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3、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事故發生地相關單位應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規定,嚮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命令聽指揮,有序開展工作。當碰到大概威脅應急救援人員險情,大概造成次肇事故傷害時,應急救援人員要善於自我保護,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害。

五、預案完善

1、預案修訂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預案實施後,經評估發現其缺陷和不足,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

2、子預案的制訂

各企業應當在本《預案》釋出實施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和具體情況,制訂出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檢查制度和例會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處置。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應當根據季節和事故發生期等情況,列入安全例會內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3

為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強化應對各類災害事故的自救和搶險技能,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以及協同作戰能力,全面提升抵禦重大災害事故的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能夠有效組織快速反應、高效運轉、臨事不亂,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我廠在安全領導小組的帶領下於20xx年4月25日,進行了“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活動。為了鞏固演練工作成果,表揚先進,改進不足,促進工作,進一步提升我專案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能力,安全小組全面總結了演練工作。

一、演練工作的基本情況

這次演練是我廠的一次重要活動,水泥廠人員全部參演。從演練的效果來看,這次演練指導有方、準備有序、紮實有效,基本達到了預期目標。

二、演練的實施

(一)模擬火災事故

4月25日上午10點00分天氣晴好,風力不大,根據事先的安排,由安全員大聲喊,水泥袋子庫房起火了,快去救火,聽到喊聲,義務消防員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按各自的分工,各就各位。最先發現火情的安全員打電話通知火警“119”,報告失火地點。按平時教育的分工,由電工負責斷電,其他義務消防員用乾粉滅火器滅火,用消防砂滅火,使用消防鉤,並用鐵鍬剷土。隊員及工人們有的用乾粉滅火器,有的端砂,在組長:吳井君;副組長:孟慶國的指揮下參加救火,由於平時明確分工,加上指揮得力,演習比較成功,隊員僅用5分鐘,即趕赴現場,10分鐘演習結束後。

(二)模擬機械傷害事故

4月25日上午11時00分廠部接到機械傷害事故報告,1名維修工在維修提升機時違規操作,在執行時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工人手臂骨折。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啟動安全應急救援,由電工關閉電源開關,安全員撥打“120”急救電話,安排就近的醫院準備救援。11時5分安排2名救援隊員攜帶擔架、急救藥箱、氧氣袋等器材進入演練廠地,經現場檢視,受傷人員手臂遭受打擊。救援人員立即將傷員受傷部位進行了簡單固定處理,上午11時15分,由模擬“120”急救車載傷者離開演練工地,去醫院救治。

(三)模擬觸電事故

4月25下午14時15分廠部接到觸電事故報告,在包裝車間由於1名工人隨意開啟電箱接線導致觸電,幸好漏電開關及時跳閘。安全領導小組立即啟動安全應急救援組織,由電工關閉電源開關,安全員撥打“120”急救電話,安排就近的醫院準備救援。14時20分安排3名救援隊員攜帶擔架、急救藥箱、氧氣袋等器材進入演練工地,由車間主任簡要介紹事故情況,經現在檢視,受傷人員輕度昏迷,救援人員把傷員用擔架將受傷人員抬出事故場地,平躺放在地上進行人工呼吸,並進行了簡單的傷口處理,14時25分,由模擬“120”急救車載傷者離開演練工地,去醫院救治。

三、取得的具體成效

(一)體現了以人為本、科學實訓的演練理念這次演練貫徹實施了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的應急處置原則,參演人員齊全,內容豐富,場景逼真,對促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二)實現了鍛鍊隊伍、磨合機制的演練目標這次演練指導思想明

確,組織工作嚴密,準備工作充分,程式設定合理,安全保障可靠,過程公開透明。通過演練檢驗了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檢查了應急救援各小組應急物質、裝備、技術的準備情況,並鍛鍊了隊伍;增強了普通員工的憂患意識,普及了防災減災和自救互救的技能,提高了安全領導小組人員處置重大事故的能力,圓滿完成了預定的各項任務。

四、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及改進方向

通過這次安全事故地成功演習,使水泥廠廣大員工能夠有效應對突發性的安全生產事故,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水平,確保一旦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公司能夠有效組織、快速反應、高效運轉、臨事不亂,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但在演習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和不足。

1、極各別參演人員演習態度不夠端正,事故處置過程不夠嚴肅,演戲的味道相對較重,對事故有序處置的緊張狀態味道不足。雖然是事故演練,也要當成真的來演,否則,一旦真的發生事故,就會漏洞百出。這也是對演習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的表現,必須克服。

2、部分參演人員對演習方案不熟悉,不能順利投入演練在演習過程中,體現出部分參演人員對演習方案、演習過程和要求不熟悉,對自己的.職責和工作內容認識不足,不知道該幹什麼,怎麼幹的現象,嚴重影響了演習質量。

3、資訊溝通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各專業組還沒有充分認識到資訊交流溝通的重要性,在演習過程中存在各自為戰的現象,

4、組織體系還有待進一步加強,本次演習過程中,組織體系還有些混亂,不能很好的駕馭演習的順利開展,需要各單位認真總結演習經驗,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演習的組織體系。

5、演習過程中發現部分參演人員對特殊防護器材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不熟悉,有待進一步提高,各單位下來後必須下功夫強化廣大員工對特殊防護器材和個人勞保用品使用教育培訓工作,確保每位員工能快速、準確的使用公司配置的各種特殊防護器材和個人勞保用品,做好員工的最後一道防護保障措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4

為保證本單位生產順利進行,預防機電裝置突發故障影響日常工作,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本著思想重視、制度嚴明的目的,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1、應急措施

(1)各站任何人發現機電裝置突發故障,應立即報告本站站長。

(2)接報告後,各站站長負責調派本站電工、車輛應急。

(3)本站電工有正當理由無法立即趕赴現場時,該站長應向其他站長提出援助,無法達到要求時,可向工程股提出協調要求。

(4)本站車輛有正當理由無法立即趕赴現場時,該站長應向所部排程人員請求調車,無法達到要求時,可向辦公室提出協調要求。

(5)辦公室、工程股無法協調各自的工作時,應立即報告所長。

(6)供電裝置的檢查維修。任何機電裝置都離不開電,所以專職電工必須保證供電電源的可靠性。我單位供電為單電源供電,市電停電,就必須儘快發動柴油發電機。日常工作中,專職電工必須保證按規定維修保養及保持機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應。

(7)變壓器的檢查維修。變壓器在執行中,專職電工要定期進行檢查,通過儀表、保護裝置及各種指示訊號等裝置瞭解變壓器的執行狀況。日常工作中,專職電工應注意檢查變壓器的如下專案:油枕內和充油套管內油麵的高度(油麵的`高度應在油表刻度1/4~3/4以內),封閉處有無滲油現象。通過溫度計檢查變壓器上層油溫,一般不應超過85~90℃。變壓器的聲響是否正常。絕緣套管有無破損、裂紋等。冷卻裝置執行情況。檢查一、二次母線是否過緊過鬆,接頭接觸是否良好、不過熱。呼吸器是否暢通,矽膠吸潮是否已飽和。瓦斯繼電器有無動作。變壓器是否良好。

2、責任分析

(1)報告不及時,屬當班班長的責任。

(2)接報告後,各站站長未及時調派本站電工、車輛應急,屬站長的責任。

(3)接站長通知後,各站電工、駕駛員無正當理由未立即趕赴現場,屬該電工、駕駛員的責任。

(4)站長髮出調車要求後,所部排程人員未及時調車或無法調車時又未及時上報,屬所部排程人員的責任。

(5)辦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長未能妥善協調好各自的工作,又未立即報告所長,屬辦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長的責任。

(6)平時未按規定對供電裝置、變壓器等進行維修保養,未保證機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應,致使機電裝置不能正常運轉,電工負主要責任,工程股股長負領導責任。

7)平時未按規定維修保養,致使車輛不能及時救急,駕駛員負主要責任,辦公室主任負領導責任。

(8)站長、辦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長的手機無故關機,致使突發事件不能順利解決,均要追究各自的責任。

(9)電工、駕駛員的傳呼機無故關機或未及時回機,致使突發事件不能順利解決,均要追究各自的責任。

3、事後總結

(1)小型事件發生的次日,各站、辦公室、工程股應將事件基本事實情況、結果及涉及本部門的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告所長。

(2)大型事件發生的當時和突發事件引起事故的時候,當事人應立即將事故基本事實情況報告所長,次日,各站、辦公室、工程股應將事故基本事實情況、結果及涉及本部門的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告所長。

(3)發生事件的股、室、站負責人在事件後,應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並在所屬單位、部門大力宣傳,杜絕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5

第一章綜合預

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要求,特制訂檢修一區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組織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

1、組織領導:組長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成員:職能人員

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裝置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領導,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後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組長彙報。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救援後,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著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後,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安全專管員、逐級上報後,還要通知120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者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出血嚴重,要用乾淨布料進行包紮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坐或靜臥。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後立即送醫院搶救。

4、發生重大裝置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裝置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5、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6、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

第二章專項應急預案

1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立企業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孫秀義

安全專管員:翟樹林

成員:王永波、趙樹文、翟生、韓立光、劉俊華

2企業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企業突發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設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安

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體損傷3人以上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3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1、報告制度實行企業一把手負責制

2、企業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組長

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業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員工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企業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或視情節輕重追究法律責任。

4具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1、發生重大火災安全事故,企業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資訊報組長、消防大隊

2、企業組織員工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員工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組織員工參與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裝置救火,及時報打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1、嚴禁超速行駛和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報組長、交警大隊、保險公司。

2、企業要迅速搶救受傷員工,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員工送至救治,及時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第三章應急處置方案

為了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目的: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處置,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排程,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3事故報告程式:

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組長彙報。

1、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3、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企業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4、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企業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5、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6、應急救援小組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企業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7、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4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5火災爆炸;

6中毒、中暑;

7車輛傷害;

8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等。

8、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資訊傳遞。

2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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