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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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木材加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木材加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木材加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為認真貫徹執行《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理預案》,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搶險施救水平,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事故的確定和分類

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含自然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安全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火災事故;

(二)交通安全事故;

(三)建築質量和房屋坍塌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安全事故;

(五)礦山安全事故;

(六)特種裝置安全事故;

(七)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八)其它安全事故。

根據造成人員傷亡或者經濟損失情況,事故一般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及一般事故四個等級。本預案所稱生產安全事故,指的是一次造成1人(含1人,下同)以上死亡,或造成1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與現場維護

我鎮轄區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知情者應立即將事故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相關資訊報告鎮黨政辦(電話)、鎮安辦(電話)以及鎮中心醫院(電話)。

事故單位、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必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險救護工作,力爭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對現場嚴格保護,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和物證。

三、安全事故處理程式和措施

鎮黨委班子成員在接到有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報告後,要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救護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鎮有關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要迅速趕赴現場,及時開展施救工作。安全事故發生後,在迅速做好上報的同時,先按照本預案進行應急處理,在縣政府作出明確指示後,按縣政府的預案規定執行。

木材加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一、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後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失,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有關法規,結合我公司的實際。

三、企業概況

基本情況:

地址:

職工人數:xx人

主要經營範圍:生產、加工、銷售:木材加工機械、金屬加工機械、環境汙染防治專用裝置。主要產品:自動化單雙貼合生產線、PUR包覆機、鋼板貼合生產線等

四、危險性分析

因本公司有大量的機電裝置、起重機械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觸電事故、以及中毒事故等。

五、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可能發生的一般事故、死亡事故、火災事故以及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組織機構及與職責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

(一)公司總經理擔任總指揮;副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並在總經理不在時代行總指揮職權。

(二)安全主任擔任現場協調員。各部門負責人擔任指揮機構成員,負責向各自部門傳達指揮機構的各種命令,並帶領所屬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三)下班、夜班、放假期間應由現場值班負責人擔任總指揮,常住公司保安人員、值班人員組成各行動小組。

(四)行動小組組成及職責

行動小組包括:通訊小組、疏散疏導小組、義務消防小組、緊急搬運小組、緊急救護小組、警戒治安小組。

1、通訊小組;由行政部門擔任。在應急預案啟動後傳遞來自總指揮、各成員、各行動小組之間的各種資訊、命令;負責外部報警及接警。

2、疏散疏導小組;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在啟動緊急疏散命令後負責現場疏散疏導工作,確保疏散路線暢通,確保人員安全快捷的撤離到指定集合地點。清點集合人數並向總指揮報告。

3、義務消防小組;小組由公司義務消防員擔任。在發生火災時負責撲滅初期火災。此小組由公司義務消防員擔任。

4、緊急搬運小組;小組由採購部門及銷售擔任。負責搶救或協助搶救被困傷員、貴重原材料、機器裝置等。此小組由物流和人事部門擔任。

5、緊急救護小組;由行政部門安排人員擔任。負責對傷者進行初步搶救並送醫院救治。

6、警戒治安小組;由值班經警人員擔任。負責或協助進行緊急情況發生後的現場警戒,治安。

七、應急救援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方針,貫徹“快速有效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原則,按照事故類別、嚴重程度和事故地點,實施應急救援。

八、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情況總指揮可決定需要進行的現場處置。例如:危險化學品洩漏的緊急吸附、危險設施、電氣設施、管道閥門的關閉;消防自救、緊急搬運;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等。

(1)個體防護;

在需要進行現場處置時,處置人員應按照操作規程配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例如;防毒面具、安全眼鏡、呼吸防護用品、隔熱手套、絕緣手套等。

(2)緊急關閉;

為防止險情擴大或出現新的險情在疏散前需要對相關裝置、設施進行緊急關閉。應事先制定簡明的緊急關閉程式張貼於現場。

(3)消防自救;

義務消防員應在總指揮的指令下達後,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進行火災的初步撲救工作。

(4)緊急搬運;

在總指揮的指令下進行人員、物品的.搶救和搬運。

(5)緊急救護;

在醫療救援機構趕到前,應對傷員進行必要的緊急救護,以減少人員受到更大的傷害。

(6)現場警戒治安:為保證現場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救援現場必須設定警戒線,由警戒治安小組執行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證救援隊伍,物資供應,人員疏散的暢通進行。

(7)外部救援支援:按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訊聯絡方式進行求救。報警時語言要清楚、講清地點、情況、報警人姓名、聯絡電話。報警後應到路口迎候引導救援車輛。

(8)善後處理:在全部救援行動結束後,應進行現場和場外的善後處理工作。應在專業救援機構的指導下派員進入現場進行再次確認,險情是否已經排除,並檢查是否有未被發現的其他隱患存在。

(9)確認險情已經排除,總指揮下達解除緊急情況及現場警戒命令後,各部門人員應有秩序的進入工作場地,檢查現場損失情況,並逐級報告。

(10)應積極協助公安、安全監察部門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取證工作。進行必要的對員工及傷者家屬進行安撫。

九、應急響應

(一)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措施

1、死亡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事故現場負責人或職工應立即報告公司經理或安全部門。公司主要領導應立即趕往出事地點組織搶救和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在1小時內即時報告鎮安監站和區安監局。

(2)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區安監部局報告。

(3)事故發生後要立即救護受害者,只要有一線生機,就要儘快救護到就近醫院。

(4)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防止二次傷害。應立即停產,撤離所有與事故無關人員。

(5)保護好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禁止人員出入。有關物體痕跡不得破壞,清理現場必須經事故調查組或區安監局同意方可進行。

(6)有關人員聽候調查。

①現場目擊者;

②班組、車間負責人;

③安全乾部;

④企業主要領導等。

2、一般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一般事故(指只有輕傷、重傷,無人員死亡),事故現場負責人或職工應立即報告公司安全部門或公司領導,重傷事故應在1小時內報鎮安監站。

(2)發生事故部門負責人要立即組織搶救,並保護好事現場。

(3)安全部門應立即帶領安全員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協助責任部門組織搶救,並與保險部門進行聯絡,做好保險理賠工作。以上所有事故在結案後,由安全部門將事故過程、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分析、事後採取的措施、制定防範措施和落實整改等等情況寫出專題報告公司總經理。

(二)火災事故的應急措施

1、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報119。

報警要求:說明失火的具體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報警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4、根據情況總指揮可決定是否需要人員疏散。人員疏散應按照預先指定的疏散路線、疏散指示燈的引導,在本部門負責人和疏散疏導小組人員的指揮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點。

5、遇火災時,疏散人員應作好必要的個人防護,防止吸入有害的煙塵。

6、發生火災時嚴禁使用電梯疏散。

(三)裝置事故的應急措施

1、突發重大裝置事故,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裝置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程式,迅速給予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裝置事故。

3、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彙報。

(四)意外停電事故的應急措施

1、請關閉所有電器裝置。

2、保安員必須加強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檢查,檢查可能因停電引發的不安全隱患。

(五)可燃氣體洩漏的應急措施

1、如發現可燃氣體洩漏,應保持鎮定,嚴禁開關電氣裝置,包括:手電筒、手機、對講機等。

2、撤離危險範圍,到達安全地點後向安全科報告情況。

3、開啟附近的所有外窗進行通風。

4、通知有關單位關閉有關閥門。

(六)搶劫、盜竊等刑事案件應急措施

1、公司保安員或員工發現搶劫、盜竊等情況,或接到員工報警電話,應立即報告保衛科。報警時要說明報警人的身份,發案的時間、地點及作案人數等案件的簡明情況。

2、接報案後,辦公室應迅速派人到達現場確認。保安員、值班人員應攜帶記錄本、手電筒(晚上)、有關鑰匙(必要時可以帶上相關器具),迅速趕到現場。

3、確認並保護犯罪現場,使用警戒帶控制現場,禁止所有人員進入現場內,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人員,並立即報“110”。

4、向當事人或報案人、知情人瞭解案情,做訪問記錄,並請被訪人員簽字確認。

5、有條件時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現場情況,並簽字確認。

6、協助搶救傷員,並同醫務人員一同前往醫院,酌情向傷員瞭解、記錄有關案情。

7、配合公安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

8、如罪犯正在行凶或準備逃跑,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儘可能制止抓獲,派人嚴加看守,並儘快轉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1、每年6月份安全生產月演練一次,針對實際情況以及預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

2、本預案報區消防大隊、區安監局、鎮安監站各一份備案,以求得上級安全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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