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設計合同【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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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飾設計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裝飾設計合同【熱】

裝飾設計合同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 m2× 元/m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m2× 元/ m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 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 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

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

2。 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專案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裝飾設計合同2

甲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工程地址:

乙方: 深圳××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

營業執照號: 資質證號:

地址: 法人代表: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裝飾設計,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設計工作概況

1.1設計工作流程

1.2 設計收費標準及工作範圍表

第二條 設計內容 本設計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方案設計

2.1.1 根據甲方提供的主要委託思想(功能要求、個人喜好、投資計劃等),乙方進行方案設計,並提供設計方案,此部分設計內容包括:

①效果圖 壹張

②平面結構圖 壹張

③天花平面圖 壹張

④平面佈置圖 壹張

⑤地面材質圖 壹張

⑥主要材料的確認

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圖紙必須經甲方簽字認可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階段工作;

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變了建築原有的結構、裝置,則需經甲方和相關部門的簽字認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變建築原有的結構、裝置,則需經乙方和相關部門的簽字認可;

2.1.5設計週期: 天(日曆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階段:施工圖繪製

2.2.1 在甲方簽訂施工合同後,乙方進行施工圖繪製,並向甲方提供全套圖紙;

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圖所需時間不計入設計週期;

2.2.3 施工圖繪製週期,簽訂施工合同後 天。

第三條 設計費支付方式:

3.1 乙方按套內面積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收取設計費,總設計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3.2 付款方式:

3.2.1 雙方簽訂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總設計費的60%作為訂金,即:

元;(注:若總設計費的60%總金額少於XX元的,則該訂金為XX元,且則須一次性付清)

3.2.2 簽定施工合同時即結清設計費尾款。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4.1 甲方:

4.1.1 確定一名甲方代表 ,在整個設計、施工過程中作為對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及材料給予確認;

4.1.2 若甲方在已簽字確定設計方案的情況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費用。若甲方對方案不滿意,有權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滿意,甲方有權終止設計合同,並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訂金的一半,但不得帶走任何形式的圖文資料紙;(注:乙方不予返還的訂金數額最少為XX元)

4.1.3 配合施工圖交底;

4.1.4 配合材料的確定;

4.1.5 參與竣工驗收。

4.2 乙方:

4.2.1 根據甲方提供的主要委託思想(功能要求、投資計劃、個人喜好等)進行方案設計;

4.2.2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設計所需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資料;

4.2.3 根據甲方籤認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圖繪製;

4.2.4 現場指導施工及疑難問題的解決;

4.2.5 參與施工交底;

4.2.6 根據甲方需要可提供1個工作日內的配飾物品的選擇指導。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設計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總價款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3乙方未按時提交設計方案或施工圖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總價款的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4合同生效後,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將支付給對方總設計費的10%作為違約金。同時,訂金不予返還。

5.5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人員錯誤造成工程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該免收的部分設計費作為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同時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6由於乙方設計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時開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設計費千分之三的賠償金。

第七條 附則

7.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7.4 雙方約定,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約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設計合同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方”)

受託人:______,註冊辦事處位於_____(以下簡稱“設計方”)

鑑於業方請設計方就“__________ 假日酒店”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提供室內裝潢設計服務, 而設計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條款與條件,擔任本專案所委託之設計方。

業方及設計方茲就本專案之室內裝潢設計服務,同意訂定下列條款以資遵循:

1. 委託及工作內容

1.1 業方委任設計方擔任本專案之專任室內裝潢設計方,並指定本專案主設計師由設計方的__________先生擔任(Mr.H.L.LIM),設計方同意接受此項委任。

1.2 合同工作內容將限定以下範圍內之室內裝潢設計:

1.2.1 酒店區域(指除酒店內的廚房、機房等專業封閉場所外的所有客用區域,如餐飲場所、客房、健康中心、俱樂部,公共區域中的大堂、門庭、樓梯、浮廊通道、消防樓梯間、後臺等整體酒店區域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場所)

地下層BM2

地下停車庫客用區域、電梯間、相應走廊及消防樓梯間。

地下層BM1

- 男女員工更衣室

- 員工餐廳

- 員工通道及相應電梯間、樓梯間。

地下層B1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男女更衣室

- 健身房

- 室內游泳池

- 美容院

- 康樂中心

首層

大堂門庭、過道、消防門及通道

-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臺

- 大堂休息廳

- 賓客電梯廳及內裝

- 前臺辦公室

- 一組男女衛生間

-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層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全日營業餐廳(西餐廳、咖啡吧)

- 主題餐廳

- 一組男女衛生間

- 客用樓梯及浮廊

第3層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商務中心

- 宴會前廳

- 宴會廳

- ___間會議室

- 設有____個貴賓的中式餐館

- 行政休閒廳

- _____組男女衛生間

第4層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間(其中包括所有豪華標準間、套房)

- 行政辦公室

- 一組男女衛生間

第5至9層

- 賓客電梯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間(其中包括豪華標準間、套房、行政樓層、總統套房)

- 9層上達10層城市俱樂部的客用樓梯間、樓梯及浮廊

第10層

- 賓客電梯及通道

- 城市俱樂部及水療中心(SPA)

- 一組男女衛生間

﹡﹡本專案中的酒店服務式公寓區域

﹡﹡本專案中的國際女裝中心商場區域

﹡﹡本專案中的建築外立面

﹡﹡本專案中的外圍景觀設計

1.3 設計方就前述工作位置進行之工作應儘量與業方之專案協調員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計劃亦需要完全配合業方之規劃時程、設計整合及施工順序。

2. 服務範圍

2.1 設計方的服務分為四(4)個階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頁第3.0條中之說明。

2.2 設計方之服務範圍需要包括設計、平面配置及空間分隔規劃、色系及配色計劃、材料及內裝之規格與範圍、傢俱及陳設之遴選,以及與業方委任之專案協調員極其它顧問之間的協調與諮詢。

2.3 設計方之服務範圍需要包括與業方或其委任之顧問的諮詢與協商,以獲取致一經過整合之設計方案。

2.4 設計方之服務範圍需包括參加由業方或其委託之專案協調員及其它顧問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會議(請參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條款)。

2.5 對與本案標有(*)的區域,設計方的服務範圍需包括色系與配色計劃、材料及內裝之規格與規範、傢俱及陳設之遴選,以及與業方委任之其它顧問之間的協調,但不包括任何細部設計和繪製圖說。該細部設計和繪製圖說應由業方或其專案協調員或其委任之顧問提供。

2.6 對本案標有(**)的區域,設計方的服務範圍將只限於為獲致一整合之設計方案的諮詢服務。

3. 內裝設計

業方本著對設計方的完全信任,同時在對設計方的設計成果給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託設計方擔當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內裝修整體設計。設計方承諾明瞭業方的建設杭州西湖畔高標準的,富有特色,環境高雅的五星級酒店的整體意圖及要求,對業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專案進行內部裝修整體設計。在具體的設計過程之中,設計方應本著節省專案業方用於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則,在不影響設計效果的前提下儘量降低投入的裝修成本。同時在物料的選擇,施工工藝的運用上都應儘量考慮其經濟效益並保持設計的獨特性、可操作性和經濟性,以減少本專案本身投入使用後的經營成本壓力。

3.1 第一階段:空間設計與傢俱陳設配置

3.1.1 與業方舉行前置作業會議或討論會,確認並建立所有設計與功能之需求內容、設計程式、進度時程及發展各樓層之平面配置大樣。

3.1.2 與業方及其專案協調員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顧問分別協商以建立內裝之設計範圍及內容。

3.1.3 針對上述第1.2條中指定之所有區域的概要平面設計的發展整合建築師之設計理念、業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薦。

3.1.4 設計方依據第1.2條約定,與提送所有區域之概要平面設計予業方後,視為本設計合同第一階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樣應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間規劃,包括地面標高、天棚淨高、平面傢俱配置、隔斷位置等。

3.2 第二階段:理念

3.2.1 第二階段需於設計方對設計進度的確認後開始。第二階段也可在業方的指示之下開始。於此階段,設計方需發展色系及配色系統之規劃和傢俱之遴選、地面牆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圖、立面圖和透檢視之描繪(請參照8.1(c)條款)以便清理室內裝潢的基本理念。

3.2.2 設計方需送交一份執行內裝設計所需包含內部家飾、鬆動傢俱、地毯、裝飾燈具、牆紙、藝術品等的估計費用。固定式之內裝,其估計費用應由業方的建築師或經業方任命的估算師決定。設計方需協助提供估算師所有估算費用所需之裝修配置計劃以及建議單價。

3.2.3 設計方於提交業方本階段所需完成之設計圖說、裝修材料及內部家飾、鬆動傢俱、地毯、裝飾燈具、牆紙、藝術品等的估計費用後,視為本設計合同第二階段完成。

本階段設計方提交的成果應充分考慮到結構、水、電、暖通、照明、音響等其它專業的需求,並按4.0條款給出意見。

A.傢俱配置圖。

陳述所有固定裝置、傢俱圖樣上配合每件傢俱和裝飾擬定規格表標明編號,以便查閱材料規範說明。

B.建築資料圖

陳述關鍵性地點構形,如間隔牆位置,標明尺寸等資料以供建築師使用。

C.天花圖

陳述所有有關天花資料如物料、造型、飾面、顏色、燈具鋪設、燈具之選擇、機械資料,以供特聘之專業顧問,如燈光設計人員,綜合於其設計內。

D.配電圖

陳述有關電器/裝置所需之機電插座位置、機械裝置構形及位置,如地臺電制、牆身風冷系統、出迴風隔柵等。

E.地坪飾面圖

陳述所需地坪飾面、顏色、材料規格、地臺高差、新地坪標高。所有專案將配合材料規格編號。

3.3 第三階段:施工圖說與施工規範

3.3.1 第三階段需於設計方對設計進度的確認後開始。第三階段亦可在業方的指示之下開始。於次階段,業方、其內裝協調員或其委任的其他顧問應已提供所有設計方認為必需的資料、圖說等,使設計方能夠著手進行最後細部設計、繪製圖說和施工規範的準備工作。

3.3.2 設計方需將用於第1.2條之區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飾,製作成圖表及詳細清單,並需列明合格供貨商之材料。本項圖表或可提供為未來採購和安裝之基本資料,其方式如後述:

(a) 圖說清冊及詳細目錄。

(b) 圖表詳列家飾、鬆動傢俱、地毯、裝飾燈具、牆紙、藝術品等。

(c) 在需要時,為不同裝修材料和裝修方式提供顏色樣式和材質樣品。

施工圖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 室內立面圖

陳述牆身高度、飾面、保安系統位置、機電資料及固定裝置專案、藝術擺設位置資料、配合材料規格及施工規範、標明編號。

(b) 施工大樣圖

陳述所有固定位置詳細資料及配置。

(c) 客房樣品規格

包括有關飾面、規格說明、圖樣、傢俱詳圖、數量、相片、物料樣板資料。

(d) 公共區域樣品規格

包括有關飾面、窗簾、地毯、藝術品擺設之規格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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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方無需為電力、機械系統設計出工程圖紙,但需提供圖紙顯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統迴路設計圖,並註明水、電、空調等動力需要量及正確位置並配合專業設計師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議。

3.3.3 設計方應在業方進行邀請承包商投標或對內裝設計工作報價的過程上,協助業方或其專案協調員。惟所有承包商之選定均屬業方的權責,設計方對承包商之任何舉措、疏忽或不履約的行為不負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3.3.4 設計方應在業方進行審批承包商標單或報價的過程上,協助業方、其專案協調員或其估算師,以確認投標者之投標案均符合設計之設計圖與規範的要求及選定之材料。任何與設計圖說、規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級材料,均需經設計方審驗同意。

3.4 第四階段:協調與檢驗

3.4.1 設計方需定期視察施工場所,並需與業方、其建築師或專案管理單位要求時到場,惟本項要求需於合理的時間內提前通知設計方。業方於提出要求後,設計方應在合理時間和間隔下依工作的進展。關切業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執行,以確保所有室內裝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圖說、規範與設計之理念進行。

3.4.2 設計方需在業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條提供一名全職的工地協調員(以下稱為“工地協調員”)在施工現場對關於室內裝修之工作進行檢驗,聯絡並與業方、其專案協調員或其它顧問、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進行協調。工地內裝協調員應逐日核對資料並提供此資料予任何需要單位,以利室內裝修施工與安裝作業進行。

3.4.3 工地內部協調員應遵照設計方的指揮並使用設計方之技術協助以利協調與檢驗工作的順利進行。

3.4.4 工地內裝協調員需有必要只授權和責任,以能代表業方接受或拒絕任何室內裝修工作之成品以維持室內裝修工作成果能達到合理的標準與品質。

3.4.5 工地內裝協調員應在設計方的指揮下針對第1.2條中詳述之所有服務區域編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議清單。

3.4.6 假使業方或其專案協調員自行僱傭工地內裝協調員,其內裝協調員應接受來自設計方的指揮,惟本項工地內裝協調員的所有薪水、紅利和費用均由業方負責。

3.4.7 設計方(在工地內裝協調員之協助下)針對1.2條款中詳述之所有服務區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議清單。視為本設計合同第四階段的完成。

4. 除外之合同服務專案

前述條款所述之設計方工作範圍與責任並不包括合同沒有具體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範圍及責任。所有未提及之專案均應適用本條款並認定為合同外之工作範圍。有關該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項:

4.1 本專案中除了第1.2條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區域外,屬業方的建築師極其它顧問之專業及責任範圍的所有區域。

4.2 本專案中除了第1.2條所提的所有工作區域外,所有與室內裝修工作無關的建築或其它專業工作專案,惟任何影響到客房結構、戶型設計及組合調整與設計方專業範圍有關的工作,設計方應針對裝飾設計及酒店運作的需要及時提出相應的書面調整要求,以便建築設計師進行相關的調整。

4.3 所有照明、電器或機械專案和其它同類項目安裝圖或配線圖或設計圖等。惟任何與設計方專業範圍有關的工作,設計方仍會依業方的要求給予書面的建議。

4.4 空調系統裝置的設計。但所有空調出風口及迴風口等設施之整合應依照業方顧問的要求包含在工作範圍內。

4.5 非裝飾設計的施工圖說或計算數量,或場地鋼筋混凝土、一般性結構工作、給排水配管、照明與所有機械的服務。

4.6 廚房和洗衣房裝置的設計和規範。

4.7 研究調查業方整體專案預算之可行性。

4.8 因遵照當地法令之規定而需與地方當局協調,而致需配合修改設計,或任何為配合取得執照或認可等之申辦所需用之特別圖說。

4.9 任何為與前述合同條款規定之服務區域毫無關聯區域所需之設計及諮詢工作。

4.10 投標和合同文件的準備。然而,設計方需提供業方所有其於本案範圍內之詳細設計圖說和規範,以為據以包含在其投標/合同襠中。價目及數量表,招標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屬設計方的責任。

4.11 制服、圖案及標誌和專業照明設計以及藝術品之諮詢及採購。然而。設計方應以書面的形式就制服、圖案及標誌和專業照明設計以及藝術品之諮詢和採購闡述與設計意圖及主題相關的意見,並予業方委任之專家密切配合以適切反映專業顧問的設計理念於設計之中,最終獲致一整合之設計成果。

4.12 施工/製造圖或竣工圖均由業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 設計工作之執行

為避免雙方於設計工作之進行過程中對本案的服務範圍有任何疑義,以下條款規範雙方之功能及其責任與義務。

5.1 設計方需提供如第3.0條之第一至四階段所規定之設計圖說與進度表和服務。

5.2 所有計劃方案、草圖、報告與規範應以中、英文對照製作,以方便業方人員理解設計方的全部設計意圖,且可在任何工作地點為之,惟設計方必須時時配合與業方或其專案管理單位之核定時程與進度表提送。

5.3 所有內裝設計圖說、傢俱和照明設施之設計與圖說,均屬設計方的著作,在合同雙方履行本合同後,業方享有設計方提供給業方的所有檔案、文字、圖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同時業方承諾在未經設計方的同意下,業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於本案範圍以外之用途,除非是業方用於本專案內的替換、對外宣傳推廣或擴充方面。

5.4 設計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樣品外,不得對任何人、團體和公司釋出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貨物、代表業方接受任何的投標,或提供其它服務。

5.5 所有施工場所及其它所有的會議記錄均由業方或其專案協調員或建築師製作。所有會議記錄均需傳送給設計方。除非因為修改而變更,否則此記錄均視為在會議中正式確認的決定。

5.6 業方或其專案協調員或建築師需提供所有懸掛框架、託座、掛鉤或其它裝置之圖說及規範,以為設計方就其木造或裝潢固定物之設計整合人建物主結構,例如樑柱、樓地板、牆壁和樓梯間。

5.7 業方或其專案協調員甚或建築師在設計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圖說的計算機磁碟。設計方為第一階段提供的圖說將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階段的圖說將視各區域的情況為1:50、1:25和1:20的比例,並將由設計方指定。

5.8 於業方自付的成本和費用下,業方需指示其建築師派用所有必要的繪圖員和繪圖辦公室之裝置以能將設計方的圖說匯入業方的建築圖上,設計方亦需自行提供為達成服務範圍所需之繪圖裝置和所有耗材及紙張之一切費用。

5.9 業方需應設計方的請求,供給設計方所有關於設計需求上所必需的書面資料,讓設計方創造一個整合的內裝設計。

5.10 設計方可應業方的請求,提出藝術師/技工或專家,以執行特殊內裝或工程,例如馬賽克、雕塑、壁畫、雕刻的玻璃和繪畫等。本項藝術師/技工或專家等的聘用需為業方認可,且其一切費用或津貼需由業方另行商議後由業方支付。

5.11 設計方需在下列專案中作出建議並協助業方選擇:

(a) 燈具開關、插座和電話接點。

(b) 裝飾的門把和五金配件。

(c) 衛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於前述第1.2條中規定的區域。

5.12 為避免產生爭議,在第3.0條中規定的階段設計工作,或可在任何次序或以反向順序或同時進行,但設計方相關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將不受應依原時間順序完成各階段之付款的限制。

5.13 若業方有所指示,且在獲付按6.9條規定可徵收的每日視察費用及按第8.1(a)和8.1(b)規定的“需補還開支”的前提下,設計方可在前述任何階段定期到業方/顧問的辦公室或專案施工地進行海外探訪,出席任何協調或檢驗會議。

6. 費用

6.1 本合同之設計工作的協議服務費為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其中包括設計方在工作期間為本專案的原因所花費的通訊費、郵遞費、光碟製作、出圖費用、印刷費用、文具用品等相關的所有雜費。但未包含設計方因本專案所發生的出差時的人員交通、食宿等需補還開支由條款8.0單獨規定。除此之外業方不再承擔其它費用。 1 2 3 4

(以下稱之為“協議費用”)需依下列方式支付:

(a) 一筆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或相等於協議費用的百分之十(____%)的款項,應在簽訂本合同時,或業方或其專案協調員以書面指示設計方動工時立即支付。

(b) 第一階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c) 第二階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d) 第三階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e) 第四階段 -(____%)____________美元

6.2 若業方於設計方已經開始的任一階段或任幾階段的工作期間,要求依以下第12.0條終止本案,業方需為已開展工作的任一或任幾階段支付全額費用予設計方,即使該階段或該等階段的工作尚未完成。

6.3 為免產生爭議,縱使業方並未要求或不需要設計方至工地做檢驗及協調之工作,但是業方仍應支付設計方所有第四階段和所有本條款前列各項所約定的費用。

6.4 為免產生爭議,完成一個階段或幾個階段之計價款的支付將可不受原依時間順序完成各階段之付款限制。所有到期之應付款項應自設計方寄發請款憑證寄達業方之日起日內支付。

6.5 所有協議費用應為給付設計方的淨費用,且必須是已扣除所有當地必要的所得稅、附加費、代扣繳所得稅、罰款、規費或其它捐稅或因其他原因的扣減。若有類似前述之稅賦或扣減的情況,業方需自行與稅務機關協商辦理,並仍需支付設計方有關上述之協議費用。

6.6 自請款憑證寄達業方之日起,超過天仍未支付者,將以每月%的利率核算利息。若超過天未支付者,設計方可保留暫停工作的權利。

6.7 業方同意設計方於一個階段或幾個階段設計同時進行的方式下,可依各階段完成之程序開立請款憑證予業方請示付款。設計方在開立各階段請款憑證予業方前,可不受其它階段設計的完成與否所限制。

6.8 業方同意設計方費用的協議費用自本合同日期或業方其專案協調員指示動工的信件日期起,含蓋(3)年的時間。若專案有所延誤或超過工期,業方應在三年期滿後付清協議費用予設計方。對於設計方在專案中的繼續參與,業方將按第9.3條中規定適用的時薪或雙方可協議的總額款項,支付設計方專案超時服務的費用。

6.9 除了協議費用以外,業方應就設計方在辦公室以外所花的時間支付每日計算的出差費用。該費用將從設計方離開辦公室之日期和時間開始到回返辦公室的日期和時間為止,以每日計算。適用收費率如下,計算方法按8.1c條款規定的內容執行:

總設計師 每日美元

專案設計師 每日美元

業方同意上述每日出差費用的請款憑證應在每個歷月底開立。

7. 全職工地內裝監理員(一或多位)(如適用)

7.1 業方可要求設計方聘僱一位或多位工地內裝協調員。在此一狀況下,業方同意對設計方除了上述協議費用之外,每月另行支付聘僱一位或多位協調員的工地內裝協調員費用,另加該總費用的(%)之管理費。本項費用需預先支付且不含中國當地的所得稅、附加費、代扣繳所得稅、罰款、規費或其它稅捐或因其它原因的扣減。若有類似前述之稅賦或扣減的情況,業方需自行與稅務機關協商辦理,該期間業方仍需支付設計方有關工地協調之協調員的費用另加(%)之管理費(不含前述一切扣減)。

7.2 設計方應於每月計價時開立工地內裝協調員服務費用的請款憑證予業方,業方需於接獲該請款憑證天內,支付該筆費用(不含一切扣減)。工地內裝協調員於完整的提供一整月之服務後,業方需按1/12之比例提拔工地內裝協調員獎金。獎金必須於服務期滿個月後的當月底支付,或在工地內裝協調員的服務終止付清,以先發者為原則。本項獎金不含前述之一切扣減。

7.3 於業方指示聘用工地內裝協調員後,設計方應即指派一名工地內裝協調員擔任前述第3.4.2、3.4.3、3.4.4條之職責,並提供所有的技術支援、繪圖裝置及文具用品。而業方必須自費負責之專案如下:

(a)一間具空調的辦公室;

(b)辦公室傢俱、打字機或個人計算機及印表機;

(c)電話、傳真機以及影印機裝置;

(d)文祕服務;

(e)事務雜費;

(f)當地交通費;

(g)經濟艙機票;

(h)三星級飯店或租賃之居所。業方應負責所有租房及水電設施之押金及居所租金;

(i)醫療或醫護之費用;

(j)個人及意外保險

為免產生爭議,設計方應與土地內裝協調員約定,每完成四(4)個月之工地內裝協調工作可返家探親一(1)星期,業方變認同此條件。本項返家探親假期可以累積或按比例計算。

8. 需補還開支

8.1 設計方根據本專案的需要,計劃在未來的工作中由主設計師、專案設計師分別到現場視察指導九次,設計方應就以下招致或將招致的開支獲得業方的補還。業方承諾按未來實際發生的次數及合同條款規定的費用標準範圍結算,設計方承諾為減少業方的開支及節省時間,在此範圍內儘量通過其他的方式如網際網路、傳真、電話進行溝通,減少出差的次數。

(a) 來往飛機票

設計方委任的總設計師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 共九次計:__________美元

專案設計師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 共九次計:__________美元

(b) 在設計方或其職員在代表業方出差時的五星級或四星級酒店住宿、膳食及當地交通費。

設計方委任的總設計師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__________天/次 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專案設計師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__________天/次 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c) 現場視察費

設計方委任的總設計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 每次__________ 天 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專案設計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 每次__________天 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d) 透檢視費用。

本專案共需透視效果圖__________張,每張按__________美元計價。計:US_________

計劃本專案設計費以外的需補還開支費用總計為US_________。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本項費用至裝修完成並得到業方認可時,控制在總計為US$__________範圍內。

8.2 如設計方同時為處理其他業務而出差,以上差旅和生活費用將按比例分配。

9. 設計方額外的服務

9.1 業方要求增加本案外之設計服務,或要求對第1.2條以外之其它地區提供設計服務,業方必須依本案第6.0條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額外服務的一切費用。由於本專案的特殊性,其中的酒店服務式公寓、國際女裝中心商場、建築物外立面設計要與設計方的室內設計風格、主題保持一致。設計方承諾在以上區域免費向業方及業方聘請的其它顧問提供指導,提出建議,提供諮詢服務。設計方有關本專案的所有設計、圖說、文件、材料、設計規範、材料樣品及其它設計作品可以作為業主方在本專案其他區域的範本使用。

9.2 專案設計及圖說一經業方核定後,業方若要求設計方修改設計、內容、範圍、圖說、樣品、細部或其它與本案有關之工作等,業方需按本案第9.3條時薪之計費方式,再依本案第6.0條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額外服務的一切費用。本項費用於計價時,設計方需提送詳細工時報表以為對本專案執行服務的左證。業方若不同意以時薪之方式計費,雙方需另行協議以固定總價之方式辦理。

9.3 第9.2條所述之時薪計費需遵照下列不同職級人員之單價.設計方需另提送祥細工時報表以為對本專案執行服務的左證。

9.3.1 總設計師 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9.3.2 專案設計師 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9.3.3 助理設計師/繪圖組長/資深管理職員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9.3.4 繪圖員/一般職員每小時_____美元

10. 文件所有權及著作權

10.1 所有設計、圖說、文件、材料、設計規範、材料樣品及其它設計作品之著作權,屬設計方所有(以下簡稱“著作權材料”)。所有未經設計方同意而擅自在本專案以外使用著作權材料,均視為未經授權而侵犯設計方之著作權。業方在本專案範圍內享有著作權材料的所有權,可以用於指導施工、對外宣傳、出版相關的宣傳品、刊物。除非事先獲得設計方之書面同意且符合雙方可達致之條件,業方不得擅自將本著作權材料用於其它專案。

11. 歸功及刊物

11.1 在適合可行的情況下,為本專案所準備的相關規格書目、繪圖表及施工地標誌上,應適當地併入“LIM.TEO+WILKESDESIGNWORKS”字樣的歸功詞。

11.2 所有公開發布將列明LIM.TEO+WILKESDESIGNWORKS為專案的室內設計顧問。

11.3 設計方有權發表其與本專案相關的作品。

12. 終止合同及部分服務

12.1 業方可予設計方__________天的書面通知以終止本合同。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期滿後,本合同將被終止而不影響業方繼續支付以下費用的義務:

(a) 所有應付而尚未支付於設計方之款項。

(b) 所有已完成且應付之各階段的設計服務費用。

(c) 所有對正在進行中的各階段或多個階段應付的費用。為免產生爭議,進行中的各階段或多個階段應付的費用將如同已完成該階段或該等階段而應付的費用。

(d) 本合同規定應付的協議費用餘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損害賠償金。由於設計方的原因引起的業方終止本合同,本條不適用。

(e) 所有應償還及實付費用和支出。

12.2 如因業方的下述各項情況,設計方可在予以業方__________天的書面通知後終止本案:

(a) 業方表現出有意放棄此專案。

(b) 業方無法或拒絕或疏於支付到期之費用給設計方。

(c) 業方在司法審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產管理的狀況下。

(d) 業方不履行本案服務範圍需配合設計方的義務或干擾設計方的工作。

12.3 依以上第12.2條終止本案後,業方必有以第12.1(a)、(b)、(c)、(d)及(e)條規定之細項支付費用於設計方。

13. 轉讓條款

13.1 業方及設計方之任一方如未經其另一方書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轉讓本案予第三方。

14. 合同之變更或修正

14.1 本案內之所有規定對雙方均具約束力。除非以書面之方式並經雙方籤認,否則,任何對本案之條款及條件的變更或修正均屬無效。

15. 合同解釋與仲裁

15.1 於合同執行間,所有發生於業方和設計方間對合同內任何事務之爭議或差異,則應提交單一仲裁人處理,惟若雙方無法就單一仲裁人之選定取得共識,則應提交三名仲裁人決定,其中雙方可各選定一名仲裁人並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舉第三名獨立之仲裁人。

15.2 本合同之解釋及裁定均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或事項擁有審判權。

16. 本合同一式四份,設計方、業方各持兩份。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茲雙方在見證下籤署本合同: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設計合同4

委託設計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所列室內裝飾工程總體方案的設計,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作為雙方共同遵守的依據。

一、設計細節: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京昆高速公路保定段所有服務區和停車區的餐廳、超市、工藝美術區和辦公室的整體室內裝修方案。本專案戶型面積為平方米。

二.設計費的收取:

第一條:本委託設計合同設計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平方米,設計費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二條:簽訂委託設計合同時,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60%,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初步設計方案確定後,甲方按現場測量面積支付設計費餘額,乙方繪製全套圖紙。

第三條:小型公共工程裝飾工程設計費或其他方法計算的設計費(非面積單價)的支付方式和比例,必須報設計部門經理批准。

三.設計週期:

第一條:乙方應在現場測量後____________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方案。

第二條:甲方確定初步設計方案後,乙方應在天內完成整套圖紙的繪製。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的原建築的相關圖紙和資料。

第二條:甲方在接到乙方初步設計方案(平面佈置圖、總平面圖、效果圖、預算)已完成的通知後,有義務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確認方案設計檔案。甲方認為設計方案需要修改的,應當提出書面修改意見。雙方應根據修訂內容確定修訂檔案的提交日期。乙方負責在約定的日期內修改原計劃並按期提交。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簽署確認的設計任務書的要求進行設計,乙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初步設計方案,並與甲方溝通討論。初步設計方案確定後,乙方有義務在甲方要求的約定設計時間內(不少於2個工作日)完成設計方案。

第二條:經雙方同意,如該工程由乙方設計施工,設計完成後,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家裝合同並支付工程首付款,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套完整的相應設計檔案。在施工過程中,設計方負責處理相關圖紙中的所有技術問題,並按公司要求參與現場技術交底和階段驗收工作。

第三條:如甲方未委託乙方施工,甲方在支付全部設計費用後,可索取相應的設計檔案。乙方設計人員負責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施工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但乙方不再有義務修改雙方確認的方案。甲方如需修改,可與乙方協商,並支付人民幣/次的變更費。

第四條:乙方設計方提交的方案,甲方認為與其預期值偏差較大,乙方應為甲方更換設計方,但只能更換一次,設計週期順延。

不及物動詞設計方案和版權的修改:

第一條:對總體方案進行一次以上(含一次)的修改(指甲方的修改意見在功能和風格上與甲方確認的設計任務書的要求不一致),甲方每次應提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的30%,同時約定修改檔案的提交日期。

第二條:兩次以上的區域性方案修改(不含兩次,每次修改不限),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次的追加方案修改費,同時約定修改檔案的提交日期。

第三條:本專案的設計版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保護,不得將本專案的設計模型、設計檔案及相關技術引數提供給第三方或其他專案使用。如果甲方將上述圖紙用於其他目的或公開出版,必須事先獲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為保證甲方的利益,乙方應對甲方的身份背景和專案的各項內容保密。

七.違約責任:

第一條: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約定的設計竣工日期延誤的,每延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1%作為違約金。

第二條:因乙方原因中途停止設計的,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向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並將甲方支付的設計費返還給甲方。

第三條:因甲方原因終止委託的,甲方應將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賠償,乙方有權不予退還。

八、爭議解決方法:

第一條:雙方協商解決不了的問題,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

1.到乙方所在地區的行業管理仲裁機構解決。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其他:

第一條:本委託書可作為《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裝飾設計有限公司。

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裝飾設計合同5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XX”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依據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築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20xx)。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2、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專案規模:總建築面積㎡,室內設計面積㎡(其中地上約㎡,地下約㎡).

(4)該專案主要使用功能:.

(5)投資估算:約萬元人民幣.

3、設計範圍、階段劃分、設計深度、設計規範及設計服務

3.1設計範圍

□建築室內裝飾設計;

□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建築電氣的末端元器件配合設計;□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建築電氣的系統改造設計;□智慧化專項設計;□廚房工藝設計;□專業照明設計;□傢俱設計與選型;□陳設配飾設計與選型;□室內建築聲學設計;

□裝修引起的結構修改設計;

□室內幕牆設計(玻璃、石材等幕牆設計);□舞臺機械設計;□舞臺燈光設計;□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

□BIM驗證設計;□特殊工藝設計。

不含煤氣等其他當地管理部門限制的特殊專業設計;不含超越設計人資質範圍的專業設計。

3.2設計階段

包括方案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

3.3設計深度

滿足20xx年11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

3.4設計規範

本合同設計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相關規程和規範。

3.5設計服務

解決施工中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解答業主諮詢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

4、設計費及支付

4.1本合同暫定設計費為元(大寫:)。

4.1.1包含設計方人員赴工地現場的旅差費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過2天。超過約定人次日赴專案現場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且不限於往返機票費、機場建設費、交通費、食宿費、保險費等)和人工費由發包人方另行支付。

4.1.2長期駐現場的設計工地代表的技術服務費由發包人另行支付。

4.1.3以建築面積收取設計費時,當專案實際設計面積與合同設計面積不符時,按實際設計的建築面積核算設計費,多退少補。

4.2付費進度

注:合同履行完畢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注:1在發包人方所提供的設計資料(含設計確認單及開始下一階段設計指令等)能滿足設計人進行相應

階段設計的前提下方開始計算該階段的設計時間。

2)上述設計時間不包括國家法定的節假日。

3)設計週期不包括設計人提交階段性設計成果後發包人稽核與反饋意見的時間以及相關部門對設計成果的審批時間。

5、發包人責任

5.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其他約定事項

7、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

8、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9、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理人:代理人: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單位地址:某公司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裝飾設計合同6

1.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為**辦公區裝修專案施工。專案位於**。

2.招標檔案的編制

2.1發包人不組織集中勘察,有需要查勘的單位,請於20xx年8月11日前與發包人聯絡。發包人在現場勘察中提供的資料和資料作為投標單位在編制投標檔案時使用,發包人不對投標單位使用上述資料和資料所做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2.2投標要求

1)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專業資質證書、單位介紹信(委託代理人應隨帶本人身份證書和授權委託書)及專案經理證書。

2)標書要求A3/A4紙裝訂成冊,並提供電子檔。

2.3投標費用

投標人為準備和進行投標所發生的費用一概自理,無論中標與否,發包人一律不承擔。

3.投標檔案的提交

投標單位應在20xx年8月9日17:00前將投標材料送達**109室。各投標人在投標期間提交的相關資料,概不退還。

4.辦公區裝修簡單介紹:

本辦公區裝修擬採用總包方式進行,請投標人按照總價不高於16萬元報價;

投標人對於房屋裝修總體包括設計、採購、施工整體負責,並對於投標人供貨範圍內的物品以及施工質量給予一定年限的質量保證;

本工程裝修總體原則為簡單、適用、環保。

5.投標單位請按照下面要求書寫:

(1)圖紙:房屋裝修平面佈置圖、房屋裝修後整體效果圖及區域性房間的效果圖、房屋水電工程示意圖、房屋裝修示意圖、區域性地方圖紙(如櫃子、廁所、背景牆等);

(2)列出裝修施工預算清單。其內容包括裝修專案、單價、數量、主材(包括品名、質量等級等)、輔材、人工費、施工工藝、總價、備註等。

(3)報價部分要求詳細、明確。在本報價當中除了辦公傢俱和電器外其餘主材以及輔材都應該包含還需包括一樓門廳名牌製作、所有網路線路鋪設和14臺空調拆裝費和各辦公室儲物櫃;如果有遺漏,則對於遺漏部分超過總價格3%部分費用由裝修公司及業主共同承擔,雙方按照各50%承擔。

6.簡單介紹:

1)主要建築物尺寸及功用見附圖。

2)一樓大廳和三樓出單大廳採用地磚,其他各辦公室均採用複合地板,天花板經理室2間、小會議室1間需貼石膏線,持待室、大會議室需吊頂,其餘全部不弔頂,;

3)對現有三樓過道裝修充分利用,對破損的磁磚和吊頂同(近)花式修補。

4)一樓衛生間男性小便池和潔具。三樓的廁所作蹬坑改造,潔具利用現有的不作更換,對可使用的物件實行修補,三樓衛生間與小餐廳需布冷熱水管。

5)一樓和三樓所需的櫃檯及櫃子的設計實用、合理;背景牆共四塊(一樓大廳、三樓西側上樓口、出單大廳,大會議室)按照公司統一標式製作。

6)整體裝修色彩搭配合理,做到簡單、自然;基礎工程要求設計合理,施工質量過關;

7)水、電及網路應充分利用原有的部分,只對改造較大的部分改進,總體要求走向合理,開關插座位置合理,功能兼顧,能夠考慮未來幾年形式發展;

7.若投標單位有意承擔本工程,請按照本投標書的要求,以書面形式提供投標檔案,我公司將對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書進行綜合評審,視評審結果再與投標人進一步商洽合同簽訂事宜。

8.發包人不保證投標價最低的投標人中標。

9.附圖:

需裝修辦公區平面示意圖三樓、一樓各一張

聯絡人:**聯絡電話:****

發包人:**

裝飾設計合同7

專案名稱:

建設單位: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深圳市裝飾行業協會印製

(由承接方填寫)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裝飾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築裝飾工程、工程勘察設計管

理規章、條例。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名稱,設計要求,設計內容:

2.1 專案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造價或面積: 2.2 設計內容:

2.3 設計要求: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檔案(詳見附件)

第五條 設計收費

5.1 本次合同專案的設計收費為( 幣)元。

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5.2 設計收費依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後天內,甲方付給乙方總設計費

的30%,即﹍﹍﹍﹍元。

6.2 交初步設計圖天內,付總設計費的20%,即﹍﹍﹍﹍元。

6.3 交施工設計圖天內,付總設計費的45%,即﹍﹍﹍﹍元。

(如設計內容不含現場技術配合的,應在交施工設計圖時全部付清設計費)。

6.4 工程竣工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以施工單位申報 竣工驗收日為準)。

第七條 甲方責任

7.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 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7.2 甲方變更設計委託事項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

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返工,除雙方需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7.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後,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根據乙方已完成的設計量向乙方支付費用。(按《深圳市裝飾設計收費標準》規定)

7.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金額千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逾期天以上時,乙方有權中止履行以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發生專案停、緩建,甲方仍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7.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設計檔案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7.5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轉賣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則乙方有權索賠。

第八條 乙方責任

8.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三。

裝飾設計合同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甲方將 仁和大河中學文體樓及羽毛球館外牆設計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況

1.1工程名稱:大河中學文體樓及羽毛球館外牆裝飾設計 1.2工程地點:仁和大河中學

1.3設計內容:羽毛球館1—22軸、L—R軸;文體樓1—7軸、A—K軸 1.4建築面積:約3000m2.

二、合同價款

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不含稅、不審圖)為 元(大寫: 整)人民幣。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甲方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通過驗收的設計檔案。

2. 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圖紙及資料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檔案及份數:仁和大河中學羽毛球館1—22軸、L—R軸;文體樓1—7軸、A—K軸外牆裝飾工程施工圖份;效果圖 份;設計計算書份。施工圖包含: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區域性詳圖及相關細部節點大樣圖等。

交付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十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

詳細施工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區域性詳圖及相關細部節點大樣圖)設計時間為天。

設計計算書天。 圖紙蓋章出圖天。

五、合同結算

1、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 %,即人民幣:元( 整)。

2.詳細施工圖(包含: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區域性詳圖及相關細部節點大樣圖等)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100 %元( 整)。

3、其它約定:

六、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6.1合同書

6.2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七、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八、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當事人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中所稱外牆裝飾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方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方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若本設計專案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十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銀行帳號:簽證日期: 年月

日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鑑證日期: 年 月日

裝飾設計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擔任室內裝飾設計工作,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築裝飾工程、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規章、條例;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專案名稱、設計要求、設計內容

1、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設計範圍建築面積______㎡。

設計要求:達到國家相關規範要求同時做到功能合理、經濟、造型新穎、堂皇、滿足業主要求的同時提供創意及專業建議。

5、設計成果及服務範圍:

(1)初步設計方案;

(2)彩色效果圖3-4張,超出的按¥2,000元/張計算;

(3)施工圖一式肆套,電子檔案壹套;

(4)協助甲方制定施工招標檔案;

(5)提交施工圖時,提供現場施工交底工作;

(6)提供現場監理服務,每月1-2次(異地專案參考第(10)條執行);

(7)如果甲方需乙方每週提供3天或以上的設計監理工作,則按¥80元/平米進行收費(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施工圖紙包括:設計施工說明、材料表、門表、燈具表、傢俱表、平面佈置圖、立面圖、地面拼花圖、天花布置圖、剖面圖、主要節點施工大樣圖、照明點位佈置圖、插座點位佈置圖及1份主材料樣板(本合同未含的專業有:結構、消防、空調、強弱電系統圖、給排水系統圖、電梯裝置、景觀施工圖、廣告位設計、燈光舞美設計);

(9)提供設計進度表;

(10)若專案不在______市範圍內且合同總金額超過¥200,000元以上(包含¥200,000元),如果需要乙方人員出差,乙方共提供2次現場監理服務,超出部分按第⑿條執行;

(11)若專案不在______市範圍內且合同總金額未超過¥200,000元以上(包含¥200,000元),如果需要乙方人員出差,按第(12)條執行;

(12)甲方需提供乙方設計人員出差的相關差旅費,具體標準如下:

A、路費:飛機經濟艙;

B、住宿費:四星級以上酒店;

C、膳食補助:200元/天。

以上提及的路費與膳食補助款需在乙方設計人員到達甲方現場後,即刻以現金形式付給設計人員並即時為設計人員預定好住宿房間,反之,路費與膳食補助、住宿費將增加到階段性設計費裡。

第三條設計收費、付款方式

1、單價______進行計算。

2、____________(大寫)

付款方式

1、簽約後三個工作日內,付設計費的定金30%,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2、效果圖方案確定後三個工作日內,付設計費的30%,____________(大寫)

3、交施工設計圖後三個工作日內,付設計費的35%元整。____________(大寫)餘5%部設計費。____________(大寫)

5、以上每項款項都應一次性付清。

6、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承擔,稅率為7%。除設計費外,以下內容由甲方另行支付,但設計方必須提供書面證明:

1、獲取第三方專業服務的費用,比如測繪、測試或消防佈局圖製作等。

2、本合同中沒有規定但甲方另行提出要求的特殊服務所產生的費用。

3、除約定提供的設計成果外,甲方另外提出的增印檔案費用或增加材料樣板將按照列印或製作成本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4、本合同所附設計範圍之外的設計內容雙方另行協商計算。

第四條設計交付時間

第一階段:自雙方所簽訂合同生效及收到甲方提交的本專案有關資料及檔案之日算起開始進入方案設計,

第二階段:在第一階段設計方案經甲方簽署確認後的之相關彩色效果圖。

第三階段:在第二階段設計方案經甲方簽署確認後的工程所有施工圖。

第四階段:經雙方完成第三階段工作確認後即開始與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圖交底、施工監管以及竣工驗收後協助甲方佈置室內氛圍。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的規定,按時向乙方提交本專案有關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修改費另行商議。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的審批工作並出示書面確認函。

(3)甲方有特殊情況,必須終止設計的進行,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付乙方接到通知時已完成部分設計的費用。

(4)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總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乙方為本合同所設計的圖紙保有版權,只供甲方作為本合同指定地點施工專用,甲方不得轉讓出版或其他用途。

(5)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金額千分之十逾期違約金,在甲方付清前一階段的費用前,乙方有權拒絕提交下一階段的設計成果,相應的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如甲方延遲付設計款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延遲進度款的雙倍設計費。

(6)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總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則應付清全部設計費。若施工設計圖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設計原因未能進行時,甲方則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條”將“第(1)、(2)、(3)、(4)”項設計費應一次付清給乙方。

(7)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含2次)的設計修改,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工作量增加設計費,設計費另行商議。

(8)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9)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10)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書面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2、乙方責任

(1)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即設計首期款(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檔案,按照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甲方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並保證質量。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設計費的千分之十。

(3)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及甲方提出的變更意見負責修改補充。

(4)乙方負責向施工方做設計技術交底,指導工人施工及解釋圖紙,協助解決施工中提出的技術難題。

(5)協助甲方選擇材料,並幫助甲方監控材料質量。

(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技術經濟資料,如有此種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六條其他

1、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2、乙方提出的設計方案必須經甲方稽核,參照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以不違反合同規定為原則,在協商基礎上達到雙方滿意。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甲方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5、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議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6、甲方不得另行委託他人設計,否則乙方憑證明檔案,通知甲方解除委託合同,沒收已收的設計費用,甲方向乙方賠償合同總金額雙倍的毀約費用,乙方並保留訴訟的權利。

7、本合同書系指委託設計,如需施工另行簽訂施工委託合同書。

8、甲方訂立工程施工合同時,應約束承包方(施工方)服從乙方監督指導工程的進行,若承包方與乙方有爭議,甲方應出面協調,若責任在承包方而導致工程停頓時與乙方無關。若因施工發生困難,要求更改設計時,甲方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後,修改設計圖紙。

9、甲方在初步設計批准後,不能以設計內容不滿意為由拒絕支付設計費,雙方應以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

10、本合同書為雙方同意簽訂,雙方不得以其他檔案提出對本合同書作其他解釋。本委託合同書如某一項經雙方協商同意無效時,需加蓋委託方與設計方的公章,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實施。

1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______市人民法院解決。

12、如需乙方提供發票或收據,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發票或收據時,需即時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交付給乙方設計款及與所提供發票等額稅率的稅金(稅金需以現金方式支付)。

13、甲、乙雙方任何通知檔案應按下列通訊地址為準。

14、若通訊地址有變,應以書面通知對方。

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所有關於本工程的協議及甲方和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委託合同書雙方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條款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裝飾設計合同10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國潤裝飾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根據實際測量面積計算)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_M2×___________元/M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設計費總計______________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支付乙方設計費總額30%為設計定金___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________ 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紙設計費總額65%即___________元后,乙方在7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施工圖)。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總額5% _______ 元。

6.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簽字生效,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設計以外所有施工圖負責。

7.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

2.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專案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由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乙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裝飾設計合同1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計程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_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____________計取,設計費總計______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______%,即______元。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______%後,乙方在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公共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______%、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______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______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部位效果圖張,總計______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

2、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如本設計專案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____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____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______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裝飾設計合同12

委託方(甲方):

設計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室內裝飾工程設計。為保證工作順利進行,雙方特簽訂本合同供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設計內容:

3、設計面積:

4、設計規格:

第二條價格、計價和支付方式、時間

1、本工程設計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元。

2、本工程設計費按:每平方米設計費____元。建築面積___平方米____元

平方米____元。

3、付款方式:

a.合同一經簽訂,甲方3天內應付首期款合同總額______%,計_____元。

b.乙方提交設計方案,甲方3天內應付款合同總額______%,計______元。

c.設計圖紙完成提交後,甲方3天內付清設計餘款合同總額____%,計____元。

d.如有增加設計專案,設計費另計。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補訂協議。

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須另行協商,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3、甲方應按本合同

第二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費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費超過10天以上,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通知甲方,直至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後乙方收取的設計費不予返還甲方。

4、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逾期完成委託任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總額的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設計費不予返還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應付還甲方雙倍設計費。

第四條爭議解議

1、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2、協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乙方權力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方案檔案向

第三方複製或轉讓。

如發生以上侵權行為,乙方有權索賠。

第六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訂後不得轉包。

甲方:乙方:

____日期:____日期

裝飾設計合同13

合同編號: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並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室內設計的地址:

設計內容: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室內設計,乙方收取設計費共計人民幣元.計人民幣(大寫)元.

甲方應在年月日首期付設計費,計人民幣(大寫)元.

並與乙方約定上門測量的時間和地點(年月日).乙方設計師在測量後天內完成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和效果圖.

三、乙方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後,甲方至乙方處看圖,與設計師經過溝通同意,由雙方簽字確認.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完成全套裝潢設計圖及施工圖紙,甲方到乙方處取圖,並約定設計交底日期,此時甲方支付乙方設計費,計人民幣(大寫)元.

四、全套圖紙完成後,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再與乙方設計師溝通.乙方根據協商方案,繪製更改圖紙,由雙方簽字確認,施工過程中設計師應至少有四次去現場放樣及指導施工,以達到設計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設計師出現場,則按元/天收取費用.

五、如甲方或業主方推翻已確認施工方案,另行設計按每平方米元收取設計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0天內的,每延期一天應當支付設計費總價的3%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設計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並承擔設計費總價30%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按合同規定的設計費總價的30%作為違約金付給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圖紙,圖紙完工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七、設計合同經雙方簽字認可後,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浙江省室內裝飾行業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本合同約定(將以下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中包含的附件、補充協議,需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定合同地址:

裝飾設計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擔任室內裝飾設計工作,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築裝飾工程、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規章、條例;

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專案名稱、設計要求、設計內容

1、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裝飾設計範圍建築面積______㎡。

4、設計要求:達到國家相關規範要求同時做到功能合理、經濟、造型新穎、堂皇、滿足業主要求的同時提供創意及專業建議。

5、設計成果及服務範圍:

(1)初步設計方案;

(2)彩色效果圖3-4張,超出的按¥2,000元/張計算;

(3)施工圖一式肆套,電子檔案壹套;

(4)協助甲方制定施工招標檔案;

(5)提交施工圖時,提供現場施工交底工作;

(6)提供現場監理服務,每月1-2次(異地專案參考第(10)條執行);

(7)如果甲方需乙方每週提供3天或以上的設計監理工作,則按¥80元/平米進行收費(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施工圖紙包括:設計施工說明、材料表、門表、燈具表、傢俱表、平面佈置圖、立面圖、地面拼花圖、天花布置圖、剖面圖、主要節點施工大樣圖、照明點位佈置圖、插座點位佈置圖及1份主材料樣板(本合同未含的專業有:結構、消防、空調、強弱電系統圖、給排水系統圖、電梯裝置、景觀施工圖、廣告位設計、燈光舞美設計);

(9)提供設計進度表;

(10)若專案不在______市範圍內且合同總金額超過¥200,000元以上(包含¥200,000元),如果需要乙方人員出差,乙方共提供2次現場監理服務,超出部分按第⑿條執行;

(11)若專案不在______市範圍內且合同總金額未超過¥200,000元以上(包含¥200,000元),如果需要乙方人員出差,按第(12)條執行;

(12)甲方需提供乙方設計人員出差的相關差旅費,具體標準如下:

A.路費:飛機經濟艙;

B.住宿費:四星級以上酒店;

C.膳食補助:200元/天。

以上提及的路費與膳食補助款需在乙方設計人員到達甲方現場後,即刻以現金形式付給設計人員並即時為設計人員預定好住宿房間,反之,路費與膳食補助、住宿費將增加到階段性設計費裡。

第三條設計收費、付款方式

1、單價______進行計算。

2、____________(大寫)

3、付款方式

3.1、簽約後三個工作日內,付設計費的定金30%,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3.2、效果圖方案確定後三個工作日內,付設計費的30%,____________(大寫)

3.3、交施工設計圖後三個工作日內,付設計費的35%元整。____________(大寫)

3.4、餘5%部設計費。____________(大寫)

3.5、以上每項款項都應一次性付清。

3.6、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承擔,稅率為7%。

4、除設計費外,以下內容由甲方另行支付,但設計方必須提供書面證明:

4.1獲取第三方專業服務的費用,比如測繪、測試或消防佈局圖製作等。

4.2本合同中沒有規定但甲方另行提出要求的特殊服務所產生的費用。

4.3除約定提供的設計成果外,甲方另外提出的增印檔案費用或增加材料樣板將按照列印或製作成本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4.4本合同所附設計範圍之外的設計內容雙方另行協商計算。

第四條設計交付時間

1、第一階段:自雙方所簽訂合同生效及收到甲方提交的本專案有關資料及檔案之日算

起開始進入方案設計,

2、第二階段:在第一階段設計方案經甲方簽署確認後的之相關彩色效果圖。

3、第三階段:在第二階段設計方案經甲方簽署確認後的工程所有施工圖。

4、第四階段:經雙方完成第三階段工作確認後即開始與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圖交

底、施工監管以及竣工驗收後協助甲方佈置室內氛圍。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的規定,按時向乙方提交本專案有關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修改費另行商議。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的審批工作並出示書面確認函。

(3)甲方有特殊情況,必須終止設計的進行,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付乙方接到通知時已完成部分設計的費用。

(4)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總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乙方為本合同所設計的圖紙保有版權,只供甲方作為本合同指定地點施工專用,甲方不得轉讓出版或其他用途。

(5)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金額千分之十逾期違約金,在甲方付清前一階段的費用前,乙方有權拒絕提交下一階段的設計成果,相應的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如甲方延遲付設計款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延遲進度款的雙倍設計費。

(6)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總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則應付清全部設計費。若施工設計圖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設計原因未能進行時,甲方則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條”將“第(1)、(2)、(3)、(4)”項設計費應一次付清給乙方。

(7)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含2次)的設計修改,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工作量增加設計費,設計費另行商議。

(8)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9)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10)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書面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2、乙方責任

(1)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即設計首期款(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檔案,按照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甲方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並保證質量。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設計費的千分之十。

(3)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及甲方提出的變更意見負責修改補充。

(4)乙方負責向施工方做設計技術交底,指導工人施工及解釋圖紙,協助解決施工中提出的技術難題。

(5)協助甲方選擇材料,並幫助甲方監控材料質量。

(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技術經濟資料,如有此種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六條其他

1、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2、乙方提出的設計方案必須經甲方稽核,參照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以不違反合同規定為原則,在協商基礎上達到雙方滿意。

3、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甲方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4、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5、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議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6、甲方不得另行委託他人設計,否則乙方憑證明檔案,通知甲方解除委託合同,沒收已收的設計費用,甲方向乙方賠償合同總金額雙倍的毀約費用,乙方並保留訴訟的權利。

7、本合同書系指委託設計,如需施工另行簽訂施工委託合同書。

8、甲方訂立工程施工合同時,應約束承包方(施工方)服從乙方監督指導工程的進行,若承包方與乙方有爭議,甲方應出面協調,若責任在承包方而導致工程停頓時與乙方無關。若因施工發生困難,要求更改設計時,甲方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後,修改設計圖紙。

9、甲方在初步設計批准後,不能以設計內容不滿意為由拒絕支付設計費,雙方應以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

10、本合同書為雙方同意簽訂,雙方不得以其他檔案提出對本合同書作其他解釋。本委託合同書如某一項經雙方協商同意無效時,需加蓋委託方與設計方的公章,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實施。

1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______市人民法院解決。

12、如需乙方提供發票或收據,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發票或收據時,需即時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交付給乙方設計款及與所提供發票等額稅率的稅金(稅金需以現金方式支付)。

13、甲、乙雙方任何通知檔案應按下列通訊地址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4、若通訊地址有變,應以書面通知對方。

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所有關於本工程的協議及甲方和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委託合同書雙方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條款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裝飾設計合同15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裝修工程的需要,委託乙方進行室內裝修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設計工程概況

1.設計工程名稱: 景泰縣檢察院未成年幫教矯正中心

2.設計工程地點: 白銀市景泰縣

3.設計工程面積約: 162 ㎡

4.設計工程範圍: 景泰縣檢察院未成年幫教矯正中心室內裝飾工程設計

二、設計時間:

1.設計期限:

設計期限為 15 天,從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計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設計圖紙之日為止。因甲方變更設計要求或對乙方意見未及時答覆,其耽誤的時間應從合同約定的設計期限中相應扣除。

2.設計交圖步驟及時間:

(1)甲、乙雙方當面協商滿意後確定設計詳細內容及金額,即簽定本合同,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 20xx 元。乙方收到定金後 7 天內,向甲方提交裝修設計方案圖及平面功能定位草圖,如乙方未提交裝修設計方案圖及平面功能定點陣圖,則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設計施工圖紙,甲方簽字確認設計施工圖後即支付設計費尾款。

三、 提交成果

1 裝修設計方案圖 1套

2裝修施工圖 1套

四、 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設計費。

2.甲方應將設計要求準確、簡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設計人員,並不得隨意變更(除了合理的變更)。甲方變更設計委託事項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返工,除雙方需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3.甲方應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設計要求、簽定合同、看圖定樣、支付設計費。

4.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圖紙。

5.乙方應本著認真負責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設計。

7.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設計費,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一項義務視為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五、 設計費金額、支付時間與方式

1.設計費總額:人民幣 貳萬肆仟伍佰元整 (小寫:¥ 24500 元)

2.支付時間:

(1)雙方簽訂委託設計合同時,甲方即應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幣¥ 20xx 元。

(2)甲方確認簽字整套施工圖,驗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剩餘款項。

六、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關設計圖紙後,未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支付設計費,或乙方無特殊情況延遲交付圖紙,均應視為違反合同約定。按每日100元予以處罰。

2.合同生效後,甲、乙方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應以雙倍定金賠償無過錯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出訴訟。

七、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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