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計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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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設計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設計合同通用15篇

工程設計合同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檔案)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

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設計合同2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原發包人全稱】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

xx建築標準設計研究院【20xx】年【】月【】日,甲乙雙方就【專案】簽訂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專案設計合同”),現因【】原因,【專案】發包方及付款主體擬變更為【新發包人全稱】,三方已同意【新發包人全稱】與重新就【專案】簽署設計合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原專案設計合同,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將與【新發包人全稱】就專案設計簽訂新的設計合同。

二、乙方與阿克蘇塔里木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就【專案】簽署新的設計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之間簽署的原專案設計合同即終止履行。甲方、乙方均不再享有或承擔原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任何一方亦無須就合同終止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原發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中國建築標準設計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工程設計合同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設計費支付進度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範本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2條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①發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②發包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③在未籤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④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⑤發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2)設計方責任

①設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②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年。

③設計方按本合同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資料及檔案。

④設計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要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的,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的,設計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⑤設計方應保護髮包方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洩露、轉讓發包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有權向設計方索賠。

第3條其他相關事宜

(1)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方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4條規定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方另收工本費。

(3)對於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方需要設計方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方支付。

(5)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2份,發包方1份,設計方1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設計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詳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費估算為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在____天以內時,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樣、資料、計算機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於本合同以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索賠。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

(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的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全部設計費支付。

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____%。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

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____%。

9.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付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

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簽章) 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 簽證意見:(蓋章)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5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麗影華庭(三期)F2-1層商場裝飾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說明:以上各階設計檔案成果內容詳細如下:

一、概念性方案設計檔案:

以平面功能佈局草案、參考性圖例與照片、區域性手繪草圖以及概念性構思設計文案說明等組成的概念設計展示版1式1套,A0~A1規格。主要反映平面功能的經營流通關係和總體設計風格的取向。

二、正式方案設計檔案:

1、各層各區域正式平面圖1套;

2、各重點部位電腦透視效果圖共15張,以表達設計意圖清楚為原則(具體視點位置由發包人另文指定);

3、主要材料選型配置的說明及設計方案總說明。

注:以上成果彙總裝訂成冊,A3規格,1式5本,另提供經裝裱的A1規格效果圖1套供展示用。

三、施工圖設計檔案:

1、室內裝修施工藍圖(平、立、剖和節點大樣) 1式8套

2、材料表及材料樣板表 1式8套

3、主要裝修材料實板 1式8套

4、裝修施工工藝規範與技術標準 1式8套

5、施工圖電子檔案 1式1套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為 100000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3、每階段設計人憑有效發票收取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員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影印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與設計人承擔的設計範圍、內容相關的國家技術標準與規範。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和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所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6.2.7 設計人應負責裝飾報建圖的蓋章(有政府相關部門認可的設計資質)。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每逾支付一天,逾期超過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份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1.2%。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它

8.1設計完成後,在合同的施工期內(裝修施工開始後240天內),設計人應派出專案設計師,按照平均每週1~2次的標準,赴施工現場提供設計跟進服務。服務內容為:施工前的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施工中的材料色樣確認,設計效果的監控、施工圖的修正、完善與補充,參加每週工程例會,就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主動提出意見和解決方法,並以紀要形式通知有關各方,以及參加竣工驗收(以上服務與施工監理責任無關),當驗收完成後設計人出具竣工圖紙。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上述責任而導致工期延誤或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和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計,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包。

8.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廣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兩份,發包人壹份,設計人壹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設計人應列出本專案的各專業工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名單給發包方備案,確保本專案的設計班子的固定性。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 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6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准檔案:_________(見附件1);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檔案: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

第二條 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檔案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檔案與設計資料:

┌──┬──┬─────┬──────┬──┐

│序號│檔案│內容或名稱│檔案提交日期│備註│

├──┼──┼─────┼──────┼──┤

│ │ │ │ │ │

├──┼──┼─────┼──────┼──┤

│ │ │ │ │ │

└──┴──┴─────┴──────┴──┘

提交設計檔案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

2.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檔案:

┌──┬──────┬──┬────┬──┐

│序號│設計檔名稱│份數│交付日期│備註│

├──┼──────┼──┼────┼──┤

│ │ │ │ │ │

├──┼──────┼──┼────┼──┤

│ │ │ │ │ │

└──┴──────┴──┴────┴──┘

3.設計檔案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2.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託設計專案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5.對採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後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6.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核定,並按核定後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檔案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檔案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專案,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檔案,並保證設計檔案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專案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專案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檔案、及有關資料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檔案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檔案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3.由於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為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檔案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違約金。

5.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6.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係。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檔案,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文字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 設計單位(蓋章):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承擔建設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統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寫本合同時,必須使用正楷,字跡工整清晰,填寫內容準確齊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託設計專案表”,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列表填寫,附於合同後,雙方加蓋合同章和騎縫章;

四、本合同不適用外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設計專案;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統一單位編號;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任何單位不得自行翻印。

工程設計合同7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檔案)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就是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是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第六條是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是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是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是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是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是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是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專案經理:___________(簽字)專案經理: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鑑證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8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二000年三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檔案)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費用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工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全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產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出現9.1.1、9.1.2 、9.1.4、9.1.5

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9.2.3 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專案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 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

9.2.5 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

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 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設計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由乙方為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特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工程專案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開工日期:接到甲方通知後二十日內開工

五、工程工期:總工期25天,施工進度應與裝修等專業施工進度相協調

六、質量等級:達到優良標準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第三條工程方案設計及變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設計,甲方稽核,乙方嚴格按照稽核後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出設計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設計變更,亦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需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據施工條件具備情況分期實施、分期驗收、分期決算。

二、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協調方可安排工期順延。

1.建設單位不能按時提供施工條件影響工程正常進行。

2.不屬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響進度。

3.受在現場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響,本工程施工不能進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五條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價定為人民幣______元,即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時間: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本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工程驗收

一、在工程未經驗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啟用或擅自運用系統。否則,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及其它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應組織有關人員按上述標準進行驗收。

三、工程在通過驗收一週內,乙方應將工程的全套齊全的施工文件及相關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洽商、變更、驗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2、提前兩天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時間。

3、協調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設計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關事宜。

4、協助解決施工現場用水用電。乙方自備用水用電裝置。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統一安排,按統一規定辦事。

2、認真聽取甲方施工圖會審意見,並於三天內修改完後送甲方認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並負責施工範圍內的安全保衛。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品保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應按成品進行賠償。

6、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或質檢部門的檢查,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

7、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修、裝置管線等不受損壞。

8、按有關規範、施工圖及說明精心施工,保證質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遲工期。

9、負責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裝置的保管,在甲方驗收系統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負責,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或更換。

10、嚴格執行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施工人員、工具及其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否則,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則每延遲一日,應按工程總價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則每延遲一日,應按應付款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須對工程質量負責,若工程一次驗收通不過,複驗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工程二次驗收不合格,該工程視為不合格工程。乙方應承擔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並按工程總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應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內容或其它相關技術資訊資料透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洩密,違約方應一次性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整,並賠償非違約方因此所遭受之損失。

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其它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總價5%的違約金,並賠償非違約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其它事項

一、對於合同履行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在爭議解決過程中,合同中非爭議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二、由於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48小時內書面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商定終止或繼續執行合同。

三、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除人為挖掘等具有破壞性的施工導致綜合佈線不能正常使用外,其餘均由乙方在1-2日內免費維修,維修時間依照現場破壞程度與甲方商議完成。

四、有關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同意,可就商定內容簽訂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10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聯絡人:____

聯絡人:____

通訊處:____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設計專案收費表:

(2)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____設計專案收費表

工程設計合同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承擔建設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統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寫本合同時,必須使用正楷,字跡工整清晰,填寫內容準確齊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託設計專案表",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列表填寫,附於合同後,雙方加蓋合同章和騎縫章;

四、本合同不適用外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設計專案;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統一單位編號;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任何單位不得自行翻印。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准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檔案: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第二條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檔案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檔案與設計資料:

序號:___________

檔案內容或名稱:___________

檔案提交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註:___________

(二)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檔案:

序號:___________

設計檔名稱: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

交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註:___________

提交設計檔案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

(三)設計檔案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二)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託設計專案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五)對採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後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核定,並按核定後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檔案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檔案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專案,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檔案,並保證設計檔案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專案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專案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檔案、及有關資料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檔案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檔案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償付違約金。

(三)由於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為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四)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檔案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

(五)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係。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檔案,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文字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_____________區(縣)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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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12

單位級別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與設計人(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範性檔案。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見附件一。

1.4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檔案。見附件二。

第二條工程設計專案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投資,雙方相互提交的設計資料與設計檔案。

2.1設計內容涵蓋甲方委託的該工程專案及專案中應包括的各專業,具體內容應以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中標標書、雙方認可的設計方案為準,如有需要補充的內容或仍有選擇餘地的問題,如結構形式、工藝、施工方法對設計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約定。

2.2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設計資料見附表一,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設計檔案詳見附表二,設計階段、規模、投資見附表三。

第三條設計收費及支付辦法

3.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發包人要求設計人超出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的,設計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三分之一的趕工費,趕工費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表三。本合同簽訂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設計費。

3.3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初步設計檔案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撥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3.4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按設計概算確定的設計費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3.5對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有利於提高建設專案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3.6設計週期超過12個月時,設計人與發包人可根據不同階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設計費付款次數,金額與時間另行約定。

3.7工程設計費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間的風洞試驗費用、幕牆檢測費用、設計採用新結構新技術時發生的必要試驗費用及其發生的各種設計審查費用。

3.8鋼結構工程加工詳圖和各類幕牆詳圖均由鋼結構加工單位和專業公司負責完成。

第四條雙方責任

4.1發包人責任

4.1.1如期向設計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規定的有關建設檔案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發包人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4.1.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設計人工程設計合同定金、工程設計費和約定的趕工費。

4.1.3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如需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1.4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檔案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書面通知設計人。

4.1.5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情況下,發包人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專案,協助設計人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發包人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進行現場設計或派赴施工現場的設計人員時,應向設計人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設計人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擔;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上述費用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4.2設計人責任

4.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的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及國家規定的檔案份數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檔案,並對其負責。

4.2.2設計人在其設計檔案中應註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負責本合同工程設計專案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專案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主要隱蔽工程)和竣工質量驗收。

第五條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屬設計人所有,發包人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保護內容應包括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機軟體和專有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第六條設計變更與違約責任

6.1由於發包人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檔案和資料等,給設計人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檔案的日期,返工前發包人要按實際返工工日向設計人支付費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費用具體金額承諾,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計算。如因上述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7.3款執行,結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設計費,終止本合同關係,重新簽訂合同。

6.2由於發包人提交設計所需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3發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發包人從應付設計費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設計人按應付該階段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後繼階段工作,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建、緩建,發包人在事件發生之日後15日內按7.4條款向設計人結算設計費。

6.4發包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發包人向設計人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

6.5由於設計人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檔案時,設計人應從提交檔案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6.6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的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時,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賠償發包人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依據質量事故鑑定機構所確定的事故責任度進行,也可在質量事故發生後由雙方協商確定。

6.7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設計人不返還定金,且發包人應按設計人實際完成工作量支付設計費;設計人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第七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7.1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章或起授權的代理人籤方為有效。授權委託檔案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籤(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7.2本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負責將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備案,建設工程批准檔案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檔案不全時,發包人應提供齊全;雙方認為必要時,可辦理公證。

7.3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7.4因發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該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該設計階段超過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7.3款辦理,結束本工程雙方合同關係。

7.5本合同以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檔案,發包人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終止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向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採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雙方簽訂的有關協議及雙方承諾的往來電報、電傳、傳真、會議記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份,甲方執副本_______份,乙方執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門________份備案,需公證或投保時可適當增加副本。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設計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二〇〇二年七月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進行建設工程設計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使用本合同文字;

二、使用本合同文字時,可對條款進行必要的補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寫完畢附於合同後,雙方應加蓋騎縫章;

四、單位級別編號按北京市勘查涉及管理處統一編號填寫,本合同工程編號和合同編號由設計人編排;

五、本合同文字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翻印。

附表一

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檔案及設計資料

序號

檔案內容

檔案提交日期

備註

1

2

3

4

5

6

附表二

設計人應按約定週期提交下列設計檔案

序號

檔案內容

檔案提交日期

備註

1

2

3

4

5

6

備註:本工程設計依次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發包人對該專案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設計人的可能,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

設計檔案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提交設計檔案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

附表三1

設計專案收費表

序號

專案名稱

面積(㎡)

層數

投資(萬元)

等級

收費基價(萬元)

調整係數

設計收費金額

專業

複雜

附加

1

2

3

4

5

6

7

8

9

合計

備註:

1.本合同設計費暫按發包人委託的投資估算確定,設計收費結算以設計人實際完成的設計投資額為基數計算並據此進行結算。

2.本合同簽訂時,按估算設計費的_________%收取合同定金。本合同定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表三2

工程專案設計內容、規模、投資及收費表

工程名稱:設計階段:總規模:總投資:

序號

子項名稱

規模

投資

設計費

其他費用

費用合計

增加圖紙檔案費用

各類費用小計

備註:

1.本表凡是估算費用在費用結算時按概算設計費及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

2.設計收費標準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需商定的寫入本合同附加條款。

工程設計合同13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莆募?皇絖___份,甲方如另需增添檔案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

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應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

工程設計合同1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設計人:設計證書等級:身份證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專案

1、建築規模: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設計階段

(1)方案:

(2)初步設計:

(3)施工圖:

3、估算總投資: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風險提示:設計費

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檔案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並非強制性規範,而是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協商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檔案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避免因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造成不必要糾紛。

4、估算設計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設計內容設計人為發包人設計_________工程並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發包人_________區總平面佈置;

2、發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產規模、產品、技術方案分析與規劃;

3、發包人技術經濟效益分析與預測。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註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註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

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七條 費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分兩期支付,具體如下:

1、本合同簽署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檔案並經發包人稽核通過後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風險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為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在發包人或設計人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後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只不過在實踐中,當事人往往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在仲裁或訴訟時也就未提出相應的請求,造成自己的權利未得到全面保護,如果您對這部分還有疑問,您也可以在籤合同之前諮詢專業的律師。

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______%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8)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風險提示:設計合理使用年限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的確定關於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築主體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分為四類:

一、對於臨時性建築,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二、對於易於替換結構構件的建築,其設計使用年限為2________年;

三、對於普通房屋和構築物,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四,對於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的建築結構,其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對於專業建築工程,則應按照相應的專業技術規範要求確定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對於具體工程專案,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則應根據工程專案的建築等級、重要性來確定。在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內,工程承包人應當對該工程的主體結構(包括地基基礎)進行保修。

對此如果仍存在疑問,建議制定合同的時候諮詢專業律師,或者交由律師幫您起草,避免定製的合同違反規定而無效。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風險提示:賠償金的確定

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賠償金金額,實踐中相當一部分合同迴避了關於賠償金的約定,或空白、或劃去、或直接刪去關於賠償金的規定。

如果發包人和設計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了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應當按約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實際損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約定的賠償金不過分高於實際損失時,法律應當

首先尊重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承認雙方約定的正當性。

若當事人約定的賠償金遠遠高於實際損失,基於公平原則,法律應予以必要干涉。因此,當事人在約定賠償金時,應充分考慮設計檔案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慎重填寫賠償金金額。

(4)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________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________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風險提示:保密、智慧財產權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等的智慧財產權;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並給設計人以補償;

另外,設計人也應當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

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第十條 保密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2、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X即生效,一式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發包人:(蓋X)法定代表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專案經理:(簽字)住所:XX編碼:電話:傳真:開戶銀行:銀行賬號:設計人:(簽字蓋X)住所:XX編碼:電話:傳真:開戶銀行:銀行賬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X)備案號: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鑑證意見:經辦人: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15

本合同書由 與 於 日簽署。 設計人按先前簽訂的合同要求完成了 工程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並配合完成了相關專題論證和第三方審查工作。現因建設地點附近擬建 ,對本工程影響較大,屬於重大設計變更, 需易地重新設計,為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原合同形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鑑於工作量和成本變化較大,經雙方協商決定在原合同基礎上,增加設計費人民幣 。

二、本費用包乾重新設計和變更設計的全部費用,包括上級各級主管部門要求報送的全部設計檔案編制、出版費用,諮詢審查費用,以及為滿足審批要求而完成的設計工作費用。

三、付款方式:本協議書的總金額是完成協議書所規定義務的一切費用。由設計人包乾使用,業主將按進度分期支付。

1、在簽訂協議書後3天內業主預付總費用的20%作為預付款;

2、設計人完成施工圖設計檔案,並提交業主後3天內業主支付總費用的40%;

3、施工圖設計檔案通過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審查、修改批准後支付總費用的40%;

4、本協議書費用為補充費用,不重複留質量保證金,原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金不變。

四、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書作為原合同的補充件,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六、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業主: 設計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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