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師範大學建築設計及其理論專業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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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目標
培養適應國家和區域性市場經濟與社會發展需要的研究型、應用型的高層次多樣性的視覺傳達設計人才。
具體要求:
1.具備良好的公民道德意識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及博大的胸懷,能夠著眼於未來並適應社會全球化發展的時代需要。
2.掌握本學科重要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對本學科的發展過程及動態有系統的瞭解和較為敏銳的把握;掌握職業建築師所必備的知識與技能,瞭解工程專案全過程,能獨立承擔建築立面、建築室內空間、城市規劃等相關領域的設計、諮詢工作,具有創新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對建築技術等相近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有較為深入的瞭解。具備學者型的新時代藝術設計人才的素質。
3.廣泛涉獵本專業與其他學科領域,具有科學的學習與研究方法,勇於開拓,積極探索,大膽嘗試,善於積累,具有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與質疑精神。
4.掌握一門外語,具有目標學術交流和建立學術網路的能力。
5.具有健康的身體與良好的心理素質。
二、研究方向
1.室內空間環境設計
2.建築空間及景觀設計
三、修業年限
學制為3年。
四、畢業學分和授予的學位
碩士研究生培養實行學分制,總學分不得少於33學分,其中公共基礎課7學分,學科基礎課、專業主幹課和專業方向課不得少於20學分,開題報告、學位論文、畢業創作合記4學分,時間活動記1學分,其餘學分為選修課(部分學分也可跨學科選課,但所選課題要與導師協商)。設計?造型原理與方法論為本專業研究生必修課。
學生修滿培養計劃所規定學分並且成績合格者,准予畢業,授予工學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