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設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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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設設計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設設計合同

建設設計合同1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的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第一次付費____________預付款

第二次付費____________提供全套設計檔案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照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為:國家相關現行規範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的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員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叄份,設計人壹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本工程所用到的相關專業資質均有乙方提供,必須滿足相關規定。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

建設設計合同2

工程名稱: __________;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__________; 計證書等級: 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檔案)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 用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 _____ 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 計 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 %,計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 %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出現 9.1.2、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年。

9.2.3 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專案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 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

9.2.5 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 %。

9.2.6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處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 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 裁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 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__份,發包人 __份,設計人 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子郵件、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蓋章): 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建設設計合同3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由設計方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方:

設計方:

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2條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表4-2

表4-2設計專案內容

序號分專案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

(萬元)費率(%)估算設計費

(元)

層數建築面積

(平方米)方案初步

設計施工圖

第3條發包方應向設計方提交表4-3中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表4-3發包方應提供的資料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4條設計方應向發包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如表4-4所示

表4-4設計方應交付的資料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5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表4-5所示

表4-5設計費支付進度

付費次序佔總設計費比例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決定)

第一次付費20%定金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6條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①發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②發包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③在未籤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④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⑤發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2)設計方責任

①設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②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③設計方按本合同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資料及檔案

④設計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要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的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的設計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⑤設計方應保護髮包方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洩露、轉讓發包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有權向設計方索賠

第7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的該階段設計費

(2)發包方應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時發包方均按第7條第(1)款的相關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方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方責任大小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4)由於設計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時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8條其他相關事宜

(1)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方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4條規定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方另收工本費

(3)對於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方需要設計方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方支付

(5)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方份設計方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方名稱:設計方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鑑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年月日

建設設計合同4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__設計專案收費表;

(2)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建設設計合同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 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 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 元估算設計費為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

(2)……

(3)……

3.委託方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檔案,並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檔案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檔案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檔案,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

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檔案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託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年月日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附表一:

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

委託方委託承包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

建設設計合同6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檔案)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_____%。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簽字)

住 所: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號: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號: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____ 鑑 證 意 見:_______________

備 案 號:_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鑑證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設計合同7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麗影華庭(三期)F2-1層商場裝飾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說明:以上各階設計檔案成果內容詳細如下:

一、概念性方案設計檔案:

以平面功能佈局草案、參考性圖例與照片、區域性手繪草圖以及概念性構思設計文案說明等組成的概念設計展示版1式1套,A0~A1規格。主要反映平面功能的經營流通關係和總體設計風格的取向。

二、正式方案設計檔案:

1、各層各區域正式平面圖1套;

2、各重點部位電腦透視效果圖共15張,以表達設計意圖清楚為原則(具體視點位置由發包人另文指定);

3、主要材料選型配置的說明及設計方案總說明。

注:以上成果彙總裝訂成冊,A3規格,1式5本,另提供經裝裱的A1規格效果圖1套供展示用。

三、施工圖設計檔案:

1、室內裝修施工藍圖(平、立、剖和節點大樣) 1式8套

2、材料表及材料樣板表 1式8套

3、主要裝修材料實板 1式8套

4、裝修施工工藝規範與技術標準 1式8套

5、施工圖電子檔案 1式1套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為 100000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3、每階段設計人憑有效發票收取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員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影印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與設計人承擔的設計範圍、內容相關的國家技術標準與規範。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和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所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6.2.7 設計人應負責裝飾報建圖的蓋章(有政府相關部門認可的設計資質)。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每逾支付一天,逾期超過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份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1.2%。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它

8.1設計完成後,在合同的施工期內(裝修施工開始後240天內),設計人應派出專案設計師,按照平均每週1~2次的標準,赴施工現場提供設計跟進服務。服務內容為:施工前的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施工中的材料色樣確認,設計效果的監控、施工圖的修正、完善與補充,參加每週工程例會,就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主動提出意見和解決方法,並以紀要形式通知有關各方,以及參加竣工驗收(以上服務與施工監理責任無關),當驗收完成後設計人出具竣工圖紙。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上述責任而導致工期延誤或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和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計,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包。

8.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廣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兩份,發包人壹份,設計人壹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設計人應列出本專案的各專業工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名單給發包方備案,確保本專案的設計班子的固定性。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 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設計合同8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

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建設設計合同9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基本建設貸款試行條例》和《基本建設貸款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條例》、《細則》)的規定,四方為進行基本建設前期工作所需的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除共同遵守《條例》、《細則》規定外,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書議定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限用於_________專案的勘察設計等前期工作所需費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條貸款利息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計算,按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三條如貸款專案撤銷,甲方應償還貸款本息;甲方無力償還時,由甲方主管部門負責償還。

第四條甲方貸款專案初步設計批准後,再辦理申請貸款手續,簽訂貸款合同,本協議同時失效。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甲方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審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設設計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並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按以下第種方案承擔室內設計:

1.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住宅室內設計,地址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用途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設計收費按使用面積計算。

2.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公共空間室內設計,地址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設計收費按建築面積計算。

二、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設計,設計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設計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甲方應在簽訂合同之日首期付50%設計費,並與乙方約定上門測量的時間和地點。乙方在測量後_________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包括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及區域性效果圖各一張。

四、甲方與乙方經過溝通對乙方完成的初步設計方案達成一致後,填寫方案程序表(見附件),並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支付設計費餘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內完成全套裝潢設計圖及施工圖紙。

五、甲方所付的設計費不包含變動建築主體等的結構設計。甲方如需變動建築主體,增加房屋負荷,必須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施工圖,並報請物業及相關部門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室內裝飾設計。

六、全套圖紙完成後,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再與乙方溝通。乙方根據協商方案,繪製更改圖紙,再次填寫方案程序表,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圖紙,圖紙完工時間順延或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設計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設計方案,應協商增加相應的設計費,並另行約定設計時間及程序,簽訂補充協議。

七、雙方在對設計方案和圖紙確認後,甲方必須簽字認可,乙方必須將整套圖紙交給甲方並辦理交接簽證手續。

八、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委派設計師去現場進行一次性放樣及施工方案交底,並不少於三次去現場指導施工,以達到設計效果。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0天內的,每延期一天應當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3%的違約金。

2.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並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50%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50%的違約金。

4.乙方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後,如甲方不願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設計費,但必須交給甲方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及手繪區域性效果圖各一張。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申請調解或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供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

二、本合同適用範圍:住宅室內設計及公共空間室內設計。

三、乙方提供給甲方設計圖,資料,並按目錄裝訂成冊。

四、涉及到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必須按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要求設計,設計時必須考慮採用環保材料。

五、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設計圖內容有:

1.圖紙封面,封底,設計圖紙;

2.設計圖紙目錄和設計與施工說明;

3.原始房型平面測量圖(含所有牆體內部尺寸,門窗洞尺寸,房樑,上水,煤氣,下水,地漏,坑管,空調洞,排風口,配電箱,弱電箱,多媒體標註);

4.設計要求拆建平面圖(拆建承重結構由甲方向物業或有關部門申請書面批准);

5.設計平面佈置圖;

6.設計頂面佈置圖;

7.強、弱電及多媒體,智慧化插座位置分佈圖;

8.開關控制線路示意圖;

9.冷、熱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圖;

10.廚、衛牆面設施佈置圖(中,小型工程另外考慮);

11.傢俱、廚具設計佈置參考圖;

12.樓梯設計、安裝施工詳圖;

13.區域性透檢視(作為參考用);

14.主要裝潢材料用品概算表。

六、本合同文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共同制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於商業目的擅自翻印。

建設設計合同1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專案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專案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檔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

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

②選址報告;

③規劃要求;

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

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專案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專案,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檔案,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檔案(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檔案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專案,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專案及複用設計專案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檔案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檔案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檔案(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二0xx年三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專案名稱

建築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築面積(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說明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定後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設計檔案的時間。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96--0204)

合同編號:__________(由承接方編填)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序號

專案名稱

階段

規模投資

設計內容及標準

工程特徵及附註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份數

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設計合同12

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勘察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發包方委託承包方進行_________勘察設計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設計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勘察設計依據

1.發包方給承包方的委託書或勘察設計中標檔案。

2.發包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3.承包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1.合同書;

2.中標函(檔案);

3.發包方要求及委託書;

4.投標書。

第四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

4.工程勘察設計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設計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

7.預計勘察設計工作量: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的勘察設計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___天。由於發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執行。

第八條、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專案,由發包方、承包方另行議定。

2.本工程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合同生效後3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工程費)。

3.本合同生效後,發包方按下表約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方不按時向承包方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_________%的滯納金。

第九條、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1.本工程進行中,發包方對工程內容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發包方應在變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方有權拒絕變更;承包方接通知後於____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檔案資料,發包方收到該檔案資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檔案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方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2.變更後,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_________。

第十條、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向在承包方提供開展勘察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2)發包方委託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

(3)發包方委託初步設計的,在初步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選廠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勘察的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

(4)發包方委託施工圖設計的,在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5)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勘察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承包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勘察設計檔案的時間。

(6)發包方變更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費。

(7)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承包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勘察設計工作,發包方應支付相應勘察設計費。

(8)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未開始勘察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勘察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承包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發包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承包方勘察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權推遲勘察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10)發包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承包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勘察設計審批部門對勘察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方均應支付應付的勘察設計費。

(11)發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勘察設計檔案時,須徵得承包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勘察設計週期,且發包方應支付趕工費。

(12)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13)發包方應當將工程勘察設計業務委託給具有相應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且與其證書規定的業務範圍相符的承包方。

(14)發包方原則上應將整個建設工程專案的設計業務委託給一個承包方,也可以在保證整個建設專案完整性和統一性的前提下,將設計業務按技術要求,分別委託給幾個承包方。發包方將整個建設工程專案的設計業務分別委託給幾個承包方時,必須選定其中一個承包方做為主體承包方,負責對整個建設工程專案設計的總體協調。

(15)發包方在委託業務中不得收受賄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處。

(16)發包方不得指使承包方不按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設計程式進行勘察設計。

(17)發包方不得以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收費標準支付勘察設計費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勘察設計費。

(18)未經承包方許可,發包方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設計檔案,或將承包方專有技術和設計檔案用於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2.承包方責任

(1)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2)勘察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勘察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專案的勘察設計聯絡工作。

(4)承包方對勘察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承包方勘察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承包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5)由於承包方原因,延誤了勘察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勘察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後,承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應雙倍返還發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勘察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勘察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勘察設計交底、處理有關勘察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承包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8)承接部分設計業務的承包方直接對發包方負責,並應當接受主體承包方的指導與協調。

(9)承包方必須持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在證書規定的業務範圍內承接勘察設計業務,並對其提供的勘察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10)承包方應當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設計業務,不得接受無證組織和個人的掛靠。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也可以將承接的勘察設計業務中的一部分委託給其它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承包方,但須簽訂分委託合同,並對分承包方所承擔的業務負責。分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所承接的業務再次分委託。

(11)承包方可以聘用技術勞務人員協助完成承接的勘察設計業務,但必須簽訂聘用合同。

(12)外國勘察設計單位及其在中國境內的辦事機構,不得單獨承接中國境內建設專案的勘察設計業務。承接中國境內建設專案的勘察設計業務,必須與中方勘察設計單位進行合作勘察或設計,也可以成立合營單位,領取相應的勘察設計資質證書,按國家有關中外合作、合營勘察設計單位的管理規定和本規定開展勘察設計業務活動。

(13)承包方不得以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收費標準進行不正當競爭承接勘察設計任務。

(14)承包方不得采用行賄、提供回扣或給予其它好處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

(15)承包方不得違反規定程式修改、變更勘察設計檔案。

(16)承包方不得使用或推薦使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材料或裝置。

(17)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將勘察設計業務分委託給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發包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第十一條、工程勘察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勘察設計版權全部屬承包方所有,發包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勘察設計造型、勘察設計檔案、及有關資料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及違約金

1.發包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發包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承包方勘察設計進度或造成勘察設計修改,承包方除可推遲交付勘察設計檔案日期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_元計算,增補勘察設計費。

3.發包方因故要求變更勘察設計,經承包方同意後,除勘察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議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設計費。

4.發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應立即停止勘察設計,發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勘察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發包方報請初步勘察設計檔案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承包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發包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承包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發包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檔案(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發包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_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發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9.承包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勘察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勘察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勘察設計費1%。

第十三條、勘察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發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設計,經承包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設計費,或按勘察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設計時,須具有勘察設計審批機關或勘察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勘察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發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勘察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十四條、材料裝置供應

1.發包方、承包方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並經發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勘察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經發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方的,則應向承包方支付停、窩工費。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方、承包方商定。

第十五條、報告、成果、檔案檢查驗收

1.由發包方負責組織對承包方交付的報告、成果、檔案進行檢查驗收。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報告、成果、檔案後____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並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承包方的報告、成果、檔案。

3.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方自檢後,書面通知發包方檢查;發包方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方、承包方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後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仍未能到現場檢驗,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方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檔案、發包方應在___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方應採取有效補救措施。

5.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並以發包方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移交完畢,如發包方不能按時按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方承擔,如承包方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條、獎勵

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承包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_____%獎勵承包方。

第十七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保密期限_________年。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九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申請調解;

2.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條、堪察設計合同的索賠

(一)勘察設計合同一旦訂立,雙方當事人均應恪守合同。當因一方當事人責任使另一方當事人的權益受到損害時,受損方可以向責任方提出索賠要求,以補償經濟上遭受的損失。

(二)承包方的索賠

1.發包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準時提交滿足設計要求的資料,致使承包方設計人員無法正常開展設計工作,承包方可提出合同借款和合同工期索賠。

2.發包方在設計中途提出變更要求,承包方可提出合同價款和合同工期索賠。

3.發包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承包方可提出合同違約金索賠。

4.因其他原因屬發包方造成承包方利益損害時,承包方可提出合同價款索賠。

(三)發包方的索賠

1.承包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設計任務,致使發包方因專案不能按期開工造成損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賠。

2.承包方的堪察、設計成果中出現偏差或漏項等,致使專案施工或使用時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發包方可向承包方索賠。

3.承包方完成的勘察、設計任務深度不足,致使專案施工困難,發包方也可提出索賠。

4.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發包方損失的,發包方可提出索賠。

第二十一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2.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需經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2.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勘察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因發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勘察設計工作進行相應勘察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勘察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勘察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勘察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勘察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勘察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2項辦理,結束本工程雙方合同關係。

4.本合同以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發包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在15日內報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二十四條、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勘查勘查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設計委託書》、《建設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檔案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報送_________備案。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設計合同13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專案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

第四條 本合同的設計期限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計算,設計人應向發包人

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開始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3、本合同的設計費包含人防部分設計費。

4、設計人的設計工作滿足付費節點條件後,應向發包人提供階段性的設計資料並書面通知發包人對所提交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發包人在接到設計人的通知後3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對設計人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經發包人審查通過後的次日,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相應的設計費。如審查不通過,設計人應無條件進行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5、若發包人所發包的設計專案為帶方案招投標的專案,若最終發包人未能競得該專案用地土地使用權的,則本設計合同自行終止,包人只需向設計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設計費。如合同終止時,發包人已支付的設計費超過 %的,設計人應將超過的部分返還發包人。

6、在設計人階段性設計工作完成(方案設計階段或施工圖設計階段),且相應設計通過發包人及相應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查後,設計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對專案的建築面積進行核對確認並計算出最終的設計費總額,在設計費總額確定後的七日內,除預留現場服務階段的設計費外(若有),發包人應將設計費餘款支付給設計人。

7、 在設計人向發包人開具並提供相應的發票及相關資料後,發包人方履行付款義務。否則,由於設計人未能及時開具並提供發票而導致發包人付款延誤,發包人不承擔責任。設計人開具並提供的發票必須符合國家財務及稅務相關規定。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雙方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2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條件。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並通過相應政府主管部門審查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設計規範和地方性規範、規程、技術規定等。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按國家有關規定)。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 6.2.5因設計人的原因需要進行設計修改的,設計人應無條件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6.2.6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修改和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參加分部分項驗收、參加竣工驗收並簽署意見。

6.2.7設計人所提交給發包人的設計資料,其智慧財產權歸發包人所有,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洩露、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設計人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6.2.8設計人向發包人保證,發包人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不會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權利,如發包人因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6.2.9設計人需為本工程專門設立專案組,配備固定的專職設計人員,設計人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專案團隊組成人員的名單及詳細資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簡歷、資質情況)交付給發包人,名單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擅自中途換人,否則,每擅自更換一個,需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估算總額的 %做為違約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按設計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退還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向發包人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為設計費的 %,如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的,設計人還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因設計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7.4如設計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交付時間交付的,每延誤一天,應按照設計費估算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設計人的設計費中扣除。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發包人有權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設計資料的設計費,並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如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 %的違約金,此外,設計人還應將已完成的設計資料交付發包人。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自行解決。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份數超過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0號圖 元/張;1號圖 元/張;2號圖 元/張,方案文字 元/本)。如由於設計人原因造成額外出圖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

8.3本工程設計資料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效能等技術指標,上述技術指標在確定前應事先與發包人進行溝通並取得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定貨時,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項二次設計(如鋼網架、鋁合金等)需設計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並不計取費用。

8.5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相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 8.6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服務,雙方應另行協商。

8.7由於發包人原因修改設計,在接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後,相應階段的設計出圖時間可順延。

8.8本合同設計工作量包含了工程開發和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設計變更

8.9在施工過程中,設計人須向發包人工程施工現場派常駐設計代表一名或委託當地設計院進行施工配合,解決甲方工程施工現場出現的設計問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若設計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付款項中扣除,若應付款不足以抵償上述費用的,則設計人應當將差額支付給發包人。

8.10雙方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及其他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洩露,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8.11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12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人二份,設計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設計任務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模板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築總面積

規定建築面積

建築高度或層數

建築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檔案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3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鑑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模板三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專案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專案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檔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專案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專案,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檔案,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檔案(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檔案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專案,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專案及複用設計專案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檔案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檔案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檔案(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設計合同14

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甲方委託乙方就如下專案修改設計,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江城學院水棲中心.北一門教學樓前廣場景觀工程

工程地址:江城學院新建教學樓南側水棲中心.教學樓北側門前廣場。

二.委託設計內容:

根據甲方確定的方案效果圖,對原設計圖紙進行修改設計。乙方向甲方提供修改後的藍圖8套,DWG電子版1套。

三.設計時限:

年月日接受委託設計,甲方在最終方案效果圖上簽字後,方進行施工圖設計,在18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設計內容。

四.價款.付款方式:

1.增加水棲中心面積按3144m2增加面積___元/m2合同單價=___元。

2.廣場修改面積4494㎡,按每平米___元計算,總價___元整。

3.關於大門結構設計費___元整(不包含浮雕藝術創作設計.翻模在內)。

以上費用總計__元整。

為保障甲.乙雙方權益整個設計費用將分二次支付:

第一階段(施工圖設計):乙方按要求完成全部設計圖紙,圖紙及電子版經甲方簽收認可以7天內,甲方支付乙方總設計費用的70%。

第二階段(跟蹤服務):乙方在甲方整個設計.施工過程中需進行跟蹤服務,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待景觀施工完成並驗收7天內,甲方支付乙方餘下的30%設計費。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照雙方商定的時間,對乙方設計工作內容進行稽核和確認,以便乙方對設計方案進行修正和實施。

2.甲方應按照合同條款及時向乙方支付費用,以便促進乙方工作正常開展,否則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推遲後續工作。

3.甲方有權對設計方案提出具體要求和建議。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期間須嚴格保守甲方經營機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涉及該專案的有關資訊。

2.乙方嚴格按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工作進度計劃工作。

3.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相應的修改和完善。

4.乙方提供施工圖8套,同時提供DWG格式電子版一套。

七.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約,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乙方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說明或未在規定時間要求內對乙方設計方案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由此造成的時間延誤由甲方承擔。

2.如乙方違約,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內容,每延誤一天由乙方承擔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按天累計計算。

八.其他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委託書具備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簽字蓋章之日即為生效。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受託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設計合同15

建設公司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設計公司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建設工程名稱

作為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作為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作為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作為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建設工程乙方義務

1、作為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其中,設計檔案一式____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____份。

2、作為乙方編制的設計檔案,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檔案、主要裝置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檔案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檔案,應當滿足裝置材料採購、非標準裝置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作為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建設工程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檔案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範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建設工程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建設工程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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