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與個人的理財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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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財工具

機構與個人的理財區別

1. 機構投資者可以直接投資於金融債券,目前國內金融債券主要是面對機構投資者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率比國債的利率要高,而風險比企業債券小,是相對理想的安全、高效理財工具。

2. 機構投資者既可以投資於附息債券,又可以投資於零息債券,而個人投資者一般只能直接購買到零息債券。投資於附息債券可以儘快地收回利息收入,將這部分資金進行再投資增值,零息債券則沒有這方面的優勢。

3. 機構投資者既可以投資於固定利率債券,又可以投資於浮動利率債券。1999年,國家開發銀行200億的浮動利率債券,僅限於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不直接面對個人投資者。所以說個人投資者在規避利率風險方面較之機構投資者處於劣勢地位。

  ★ 從理財渠道上看

機構理財比個人理財在投資渠道上寬泛得多,比如,國債市場按功能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兩類,一級市場是發行國債的.市場,二級市場則為國債的轉讓市場,一般而言,個人投資者只能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投資,而不得參與一級市場的發行行為;而機構投資者則既可以在二級市場上交易,也可以在一級市場通過承銷、包銷活動、獲得比較豐厚的利潤。

  ★ 從理財技能上看

機構投資者擁有一批知識淵博、專業技術性強的投資專家,相對於個人投資而言,理財專家往往具有更全面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戰經驗,具有更系統和先進的技術手段,這種優勢是普通個人投資者無法相比的。

  ★ 從理財方式上看

機構理財比個人理財在投資方式上要靈活得多,機構投資者既可以進行現券交易,也可以進行回購交易、套利交易,而個人投資者則只能進行現券交易。同時,理財專家能合理利用各種金融工具進行組合投資,這種穩健型方式能較好地規避風險,有利於資產的長期增值。

  ★ 從資訊資源上看

當今社會是資訊社會,誰掌握了資訊,誰就掌握了盈利的主動權,尤其是對於瞬息萬變的投資市場,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全面性更直接決定投資決策的質量。機構投資者有專門的人員和技術進行資訊收集;資訊渠道更寬,資訊量更大,對資訊的統計、分析更全面、專業。而個人投資者由於資訊渠道的限制,較機構投資者在資訊來源、資料統計分析方面處於相對劣勢。

  ★ 從理財規模上看

機構投資者彙集眾多的小額資金,資金規模更大;能夠更靈活、科學地進行投資組合,分散風險,提高收益。機構投資者往往通過從眾多的個人手中彙集小額資金,形成一個鉅額的資金規模,大規模的資金更有利於投資者進行投資組合,降低投資風險,這種投資組合,只有在資金雄厚的情況下才能完成,而機構理財恰好具有這方面的優勢,另一方面,大規模的投資運作也有利於獲得效益,降低投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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