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類公司員工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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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勞動合同

科技類公司員工合同範文

聘用方(甲方): 深圳市綠買科技有限公司

受聘方(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民族:學歷: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

填寫注意事項:

1、 合同封面中的,“受聘方”“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民族”“學歷”“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戶口所在地”等欄目由員工本人填寫;“學歷”欄填寫本人最後學歷。

2、 第2頁,乙方的工作內容和聘用期,由用人部門填寫.聘用期起始日期為該員工經公司確

認的入職日期,終止日期為合同期滿的當月月底,例如,某員工在8月1日~8月31日之間任何一天入職,聘用期限為一年,則合同終止日期為下一年度的8月31日。

3、 第2頁中的“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如系特聘人員,應在本欄

目中填寫經過商定的試用期。

4、 簽字頁的欄目由甲、乙方兩方分別簽字、蓋章。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從事方面的工作。

二、聘用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

二、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至聘用期滿之日止。合同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可續簽本合同。

三、試用期

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乙方的試用期為個月,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之內。試用期間,若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要求,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且不承擔責任。

四、工作時間

甲方按國家規定並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實際規定工作時間,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全年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的規定,乙方必須遵從並執行。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並按照國家和公司相關規定享受帶薪休假。

五、勞動報酬及待遇

1. 工資:按甲方規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及標準執行。

2. 加班工資:在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和相關制度處理。

3. 病假、事假、產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假期,以及各種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工資

待遇,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 獎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評定和支付。

5.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在乙方簽訂正式合同後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

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間代扣代繳。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 根據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作出調整。

2.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及智慧財產權、各種所得證書歸甲方所有。

4.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

5.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適宜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乙方則享有甲方規定的基本工作權

利及相關人事待遇。

6. 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報酬和晉升機會,並擁有享受法定假日和甲方規定的休息日的

權利。

7. 乙方享有參加相應的業務學習和提出工作改進建議的權利。

8. 乙方負有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保守甲方的

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義務。

9. 乙方不得帶入第三方的技術、商業祕密或其它智慧財產權。乙方如果和第三方有競業

限制規定、保密期限等,必須如實告知甲方。若乙方和第三方因為競業限制和保密期限等事宜引起的第三方起訴,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職務成果的界定

1. 職務成果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包括離職之日的年限內),由於履行本人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和業務資訊等作出的發明創造、獲得的一切證書、產品、計算機軟體、半導體晶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其智慧財產權均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轉讓這些發明創造、產品、計算機軟體、半導體晶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資料以及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商標註冊、軟體登記等等,協助甲方取得並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證書、發明創造、產品、計算機軟體、半導體晶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的署名權(依法律規定而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為發明人、製作人或設計人的乙方享有,並且,乙方有權按甲方有關規定獲得相應的物資獎勵和精神鼓勵。

2. 非職務成果

對於乙方在任職期間做出的與甲方業務密切有關的發明創造、獲得的一切證書、產品、計算機軟體、證書、半導體晶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非職務成果?),乙方同意向甲方作出全面的書面披露,並承認非職務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更承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甲方應視為與非職務成果相關的受著作權保護作品的作者。

儘管有前述約定,對依法屬於乙方所有的包含在非職務成果中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利益、乙方應獨家轉讓給甲方,乙方承諾不行使包含在作品或非職務成果中的任何權利。

八、保密與競業規定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和制度,履行與本人職務和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作規定或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本著謹慎和負責的態度,嚴格保守本人知悉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或本人持有的屬於甲方或雖屬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1. 保密責任

乙方除履行職務的需要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洩露、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讓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規定無權知悉該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雖屬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2. 保密期限和補償

無論乙方出與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自離職之日起)仍有義務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雖屬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甲方的報酬體系中每月工資的10%為乙方保密期內承擔保密義務的補償費。

3. 第二職業限制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保密職責。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洩露、傳播、公佈、發表、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財務祕密、管理祕密、商務祕密以及其它經營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未與甲方簽定相關協議,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它企業內任職。這些職務包括但不限於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也不間接為上述企業提供服務。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職務上的需要,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規定為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儀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4. 競業限制

甲乙雙方經協商,對競業限制的範圍、地點和期限達成以下協議:

競業範圍:

乙方自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在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甲方經營的`同類通訊產品(資料通訊產品、企業網路產品、微電子產品、系統整合工程、計算機與配套裝置、終端裝置與相關的裝置及維修、通訊電源、技術諮詢服務、其他網路產品、其它通訊產品等)且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競業限制期限: 兩年

競業限制地點:中國境內

乙方承認將處理甲方的商業祕密,及/或持有的對甲方的技術專利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資料或資訊,所以應遵守本合同規定的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自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不以任何方式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不利用原有商業渠道從事經營活動;自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不開發及銷售與甲方開發同類的產品;任何時候不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維護甲方的聲譽,包括但不限於不發表、不傳播有損於甲方名譽的言論。

乙方如擬離職,應當於離職前、或者於甲方在任何時候提出請求時,返還屬於甲方

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凡記錄甲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儀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不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人。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後仍應繼續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同樣承擔與在甲方任職時一樣的保密義務。

5. 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資訊、人力資源資訊等等。

6. 任職期間的界定

甲方的商業祕密由以上定義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組成,並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的含義。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一段時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是指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聘用關係的行為。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並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辭職;甲方拒絕發給乙方工資的行為, 視為將乙方解聘。

九、合同終止、合同解除、違約責任

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① 本合同的有效期滿,雙方未續簽合同;

② 甲方宣告破產;

③ 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④ 乙方死亡。

2. 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

承擔任何賠償:

① 試用期內甲方認定乙方不適合甲方的聘用條件;

②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上述嚴重違規包括但不限於違反保

密協議、第二職業限制、維持專業資格的責任、勞動安全、衛生安全和其它甲方認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和員工手冊)的行為,以及違反其它甲方隨時適用的政策和流程;

③ 乙方嚴重貪汙或瀆職;

④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⑤ 乙方因犯罪被依法起訴或勞教;

⑥ 應聘登記資料不實,以作弊和虛假行為騙取簽訂合同的;

⑦ 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本單位工作,或者經甲方提醒拒

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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