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輪崗制方案範文(通用5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9.28K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師輪崗制方案範文(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教師輪崗制方案範文(通用5篇)

教師輪崗制方案範文(通用5篇)1

為進一步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協調均衡可持續發展,優化我學區學校教師合理配置,全面夯實教育內涵發展的基礎,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條、以實現我學區學校教育高位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條、根據教育局要求,教師校長交流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校際差距,縮小城鄉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

(二)增進激勵。通過交流,增加鍛鍊機會,消除教師職業倦怠,不斷激發工作熱情和創新能力,提高教師適應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三)有序流動。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重點引導骨幹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教學點)和薄弱學校流動,引導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

(四)統籌兼顧。統籌各類學校和教師的不同需求,統籌交流與培養、使用與結構優化,統籌學校需要和交流物件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與優勢,兼顧交流物件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實際情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五)公開規範。公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式和結果,規範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防止不規範、不公平以致xx現象的發生。

第三條、交流輪崗是指事業編制教師從一所學校調到另一所學校工作,並隨遷人事關係的流動過程。交流物件為在同一學校連續任職或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包括其它他中層及以上幹部,下同)和教師。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以不納入交流範圍:

(一)男超過50週歲、女超過45週歲(具有高階職稱且選擇延遲退休的女教師為50週歲)的教師。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超過3年及以上的教師。

(三)處於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並經教育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四)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專案的教師,經區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

(五)下一學年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的教師,學校確需留任可暫緩安排,但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第五條、以下人員為符合年度交流條件的物件:

(一)同一學校任職滿九年的校長或書記;

(二)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6週年的副校級及中層幹部;

(三)同一學校任教滿12週年的教師;

(四)夫妻在同一學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條第一款的物件仍列入交流範圍);

(五)符合第四條第2、3、4款可不納入交流條件,但在同一學校已連續任職滿15週年的有關人員;

(六)無3週年以上非城區學校或2所以上學校(幼兒園)工作經歷的,獲得區學科骨幹及以上榮譽的城區教師;

(七)其它因工作需要、結構優化,需調整交流的有關人員。

第六條、對沒有達到交流條件或可不納入交流範圍的教師校長,本人申請要求交流的,經所在學校(幼兒園)同意並報區教育局批准也可納入交流物件範圍。

教師輪崗制方案範文(通用5篇)2

為進一步建立幹部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鄉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人民滿意教育,現擬定南寨鄉教師輪崗交流制度。

一、輪崗交流原則

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將調整充實與素質提升相結合、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願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均衡配置教師資源。

二、輪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中心校同意在全鄉中國小範圍內輪崗交流。

三、輪崗範圍及物件

1、我鄉在職在編學校任教教師,包括各村校負責人。

2、專任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願的。

3、在輪崗期間,女教師法定產假可視作輪崗年限。

4、暫緩輪崗交流的物件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的教師;

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師;

③配偶殘疾或重病需要照顧的教師;

④子女未滿三週歲的女教師;

⑤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教師;

⑥夫妻雙方若均屬輪崗交流物件,一方可暫緩。

5、不作為輪崗物件

①中學、各國小(指學區中心校)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

教導主任)

②凡男50週歲、女45週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③英語、音體美等術科專任教師。

四、輪崗交流措施

1、自願輪崗交流。

(1)鼓勵優秀國中教師申請到國小任教,學區中心校的優秀教師申請到各村小、教學點任教,服務期為2年。

(2)從20xx年起,凡評審副高階、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在任職期內,必須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國小任教的經歷;擬提任學校中層以上幹部的候選人原則上在本級教師職務任職期內要有村小任教的經歷。對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人員,在職務提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不受此項限制)

(3)中級教師崗位十級晉升九級,九級晉升悲哀啊級;初級教師崗位十二級晉十一級,必須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不受此項限制)。

(4)自願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鄉教育督導管理辦公室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5)服務期滿後,原則上安排回原學校任教,“自願輪崗”的可在任職期內同行條件評優晉級。

2、需要磨練的交流。

(1)同級班次在5個以上的教師(包括國中,和片區比較)在倒數二名的。雖然名次滯後,但學生成績有所上升的不屬交流之列。(成績上升的評價:按本班學生在全縣同級同類學校的排名)

(2)班次少於三個的,對同級同科平均低於10分以上的。

(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縣同級同類學校排)。

3、屬於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連續三年教育教學評比在我鄉同級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學崗位。

4、實行國中與國小、學區完小與村校教師輪崗交流。由鄉教師學區完小根據各校實際編制和學科結構配置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5、國小教師輪崗交流,原則上在學區內流動。

6、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流入單位考核確定,其它待遇不變。

五、輪崗交流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鄉國小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瞭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師的工作與生活,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使他們能及早適應新單位的工作環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係不變。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僱用臨時人員頂崗。凡無特殊情況一週內不到工作崗位的或到崗不正常開展工作的,將按學校考勤制度相關條款處理,並報請教育局批示。

6、輪崗交流的教師由流出學校、流入學校及相關村委對交流人員在交流期間的工作進行共同考核,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滿可申請回原學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由組織作出相應處理,原則上在次年教師輪崗中繼續輪崗;考核結果“合格”後方可申請回原學校。學年度病假累計達到3個月或事假累計達20天以上者將延長輪崗時間一年。

7、在績效考核中,對認真履行交流職責,教育教學效果好的交流人員,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對拒不執行學校交流安排或雖參加交流,但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只能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內不得推薦評優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五年內不能提拔擔任學校中層及以上幹部;其中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應予以緩聘,並扣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輪崗交流程式

1、動員部署。廣泛宣傳南寨鄉學校輪崗交流方案,讓教師明白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

2、初定人選。根據本方案規定和中心學校核定的人數,各校教師自主報名確定初步交流人選。並於8月25日前將情況報鄉教育督導辦。

3、確定名單。中心校在秋季開學前確定正式交流人員,並通知相關學校、村委。

4、正式到位。交流人員應在流入學校開展工作前報到,並由注入學校安排相應崗位,按要求時間到流入學校工作。

教師輪崗制方案範文(通用5篇)3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資源配置,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區域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不斷提高義務教育學校整體辦學水平,根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深入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現區域內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著力構建科學、規範、有序的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機制,不斷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增強教師隊伍活力,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有效加強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師資力量,力爭用3-5年時間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化、常態化,為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保證。

二、工作原則

(一)有序流動。縣相關部門要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把教師校長交流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建立交流制度,明確交流程式與要求。

(二)突出重點。增強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鎮和鄉村學校的縣,重點推動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範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向村國小、教學點交流輪崗。要重點組織、引導骨幹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流動、由超編學校(園)向缺編學校(園)流動。

(三)分步推進。20xx年開始,縣城周邊學校進行試點,

20xx年在全縣推開,逐步進入制度化、常態化階段,20xx年實現全縣城鄉義務教育師資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標,接受省驗收。

(四)公開規範。建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式和結果公開、公示制度,規範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切實防止違紀違規現象發生,防止產生不良影響,維護教師隊伍穩定。

三、交流範圍和比例

教師交流輪崗的人員範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崗教師,以中青年教師為主。凡男45週歲、女40週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5年的專任教師均可交流。學校每年交流輪崗一般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各級各類名優骨幹教師應不低於交流教師總數的30%。

校長交流輪崗的人員範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凡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下的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6年的均可交流。同一所學校班子成員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班子成員的30%。

沒有在農村學校任教經歷的教師必須有計劃交流;對沒有達到交流時間或可不納入交流範圍的教師,以及沒有達到城區學校任教規定年限的教師,本人申請要求交流或支教的,經現學校同意並報縣教育局批准也可納入交流或支教物件範圍。

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名師,本人自願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經縣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返聘,不佔單位編制,定向幫扶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待遇通過協商解決。

四、交流形式

(一)輪崗交流。以行政指令為主,有計劃安排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輪崗。縣教育局根據教師校長隊伍建設、培養、優化、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交流實施方案和指導計劃,經學校根據實施方案和指導計劃推薦參與交流的物件,由縣教育局研究,統籌安排,公示結果。校長交流由縣教育局根據規定、結合實際分年度統一組織,組織部門配合實施。輪崗型交流物件均隨遷人事關係。

(二)服務交流。以對口支教為主,由縣區教育局下達計劃,城區學校推薦人選,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服務型交流期限原則下少於1年,交流期間人事、工資保留原學校,福利待遇不變。

(三)調動交流。由縣區教育局稽核安排,城區超編學校選派教師,調整調入缺編的農村學校工作。

(四)其他交流。城鎮學校新招聘的教師,由縣教育局統一安排,首先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2年以上,並納入服務型交流計劃;鄉鎮中心學校教師可以走教的形式到村校、教學點支教,相關學校將實施情況報縣教育局備案;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安排鄉村學校校長教師到城區學校掛職鍛鍊、跟班學習,時間不少於1年。

五、政策保障

(一)校長選拔。從20xx學年起,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原則上應有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或有3年以上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歷。

(二)評先評優。從20xx學年起,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參評市級及以上先進、省特級教師、市級以上骨幹教師(名師)時,原則上須具有累計2年以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經歷。推薦各級各類先進,選拔高一級骨幹、名師時,向在農村學校任教的骨幹教師傾斜。

(三)職稱評聘。城區教師申報評審高階教師職務(職稱)須有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累計3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申報評審中級職務(職稱)須有農村學校任教累計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在鄉村學校任教連續3年以上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

在中國小教職工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一定的中、高階崗位,專項用於評聘交流教師。對服從行政指令型交流的教師,原沒有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聘任到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對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任教的骨幹教師,取得高一級專技職務未聘的,可聘任高一級專技職務;已聘上所評專技職務的,可在同一專技職務內高聘一級。

(四)待遇保障。城區學校教師交流到農村學校的,在交流期內享受省、市關於農村教師任教津貼等相關待遇。原在城區學校擔任中層幹部的骨幹教師交流到農村學校期間,交流期滿回原校的,原則上由學校統籌安排中層職務。參加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優先使用教師週轉房。

(五)考核獎懲。服務交流及以其他形式交流到農村學校的城區教師,由縣教育局組織學年考核,優秀比例單獨核定,不佔接收學校的比例。輪崗交流、調動交流的教師,由所在學校負責考核。學年考核評為“基本合格”的交流教師,由教育局調整其工作崗位。對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統一調配,自規定時間起10日內不到新單位報到上班的教師,作曠工處理,直至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政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優化師資配置的主要途徑,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從上到下的一項剛性政策要求。各學校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大意義和優化師資配置的政策精神,取得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援,為推進教師校長交流工作創設良好的氛圍和環境。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檔案精神,把政策宣講到位,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工作要細、方法要活、舉措要實,努力消除教師思想上的疑慮,充分調動教師參與交流的積極性,讓每一位符合條件的教師自覺參與交流。學校幹部和黨員教師要爭當先鋒,爭做示範,以更高的姿態,更優良的作風,主動參與交流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實施。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縣裡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以教育局為主、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縣實施辦法,組織和協調好校長教師交流工作。實施辦法經縣政府批准後執行,同時報市教育、人社、財政部門。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要認真落實“一把手”負總責和學校班子成員共同負責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交流工作的領導,根據政策規定及學校實際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本校教師交流計劃和交流人選。每年6月下旬縣要制定下學年計劃,報市教育局稽核、備案後,於秋學期開學前嚴格組織實施。要及時發現、解決教師交流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平穩、按期完成交流工作。各接收學校要主動關心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充分發揮交流校長教師的作用。

(三)加強協作配合,履行工作職責。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行“省級指導、市級統籌、以縣為主”的工作機制,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教育、組織、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形成聯運機制,共同推進。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力爭用5至8年時間在全面推行“縣管校聘”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管理制度,逐步使教師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要積極探索中國小校長職級制,為推進校長交流輪崗提供保障。縣教育局要強化教師資源配置的主體意識,主動地做好教師幹部交流的系統規劃,積極與相關部門聯絡協調抓好落實。組織部門要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會同教育部門全力推進校長交流輪崗工作,優先任用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管理崗位任職的人員擔任校長,及時做好交流輪崗校長的任免;編制部門要按照“嚴控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增減平衡”的要求,採取互補餘缺、有增有減的辦法,根據義務教育學校發展規劃、生源變化和學校佈局調整等情況,實行教師編制動態管理;財政部門要積極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支援;人社部門要做好行政指令性交流人員的調動工作,履行好崗位設定的巨集觀調控職責,並根據編制變動情況,及時調整中國小崗位設定方案,逐步提高農村學校中、高階崗位比例。

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基礎,是促進教育公平的關鍵。為了切實有效推動工作的開展,根據省上“實施意見”精神,縣政府將把此項工作納入縣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納入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工作督導考核體系,嚴格督促考核,確保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教師輪崗制方案範文(通用5篇)4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均衡配置學校教師資源,促進我市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提高農村學校和邊遠地區薄弱學校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意見》(教人2號)精神,結合我市中國小校教育教學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貫徹科學發展觀,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長效機制,有效開發和利用我市優質教育資源,合理調配師資,逐步縮小各學校之間師資力量、教育教學質量的差距,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

二、基本原則

相對穩定、合理流動、相對均衡、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

三、支教方式

全職到受援學校任職,派出學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時間為1學年,期滿回原學校工作。

四、支教物件

從教職工超編的學校中,選派一名素質優良的教師安排到缺編學校支教。

五、組織機構

組長:朱xx

副組長:崔xx、曾xx、劉xx、卓xx、卓xx、林xx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各中學、中心學校校長。

六、有關要求

(一)對派出學校的要求

1、派出學校要根據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支教人員,將名單報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學校必須按規定時間派員到教育局領取支教報到書,保證支教教師按時到位工作。

3、派出學校要關心支教教師,為支教教師排憂解難,每學期中和學期末,派出學校的領導要深入支教教師任教學校瞭解支教教師的工作、紀律及生活情況。

4、派出學校對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員要及時派員替換。

5。派出學校對支教教師給予適當的交通、生活等補貼

(二)對受援學校的要求

1、受援學校要根據學校實際,安排好支教教師的各項工作,為支教教師解決實際困難。

2、受援學校要將支教教師納入本學校教師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每月將出勤情況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學期末對支教人員的思想表現、工作態度、出勤情況、教學效果等實事求是地做出鑑定,並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鑑定表》,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檔。

3、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不按時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務,不遵守紀律等情況,要及時上報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學校領導隱瞞包庇支教教師以錢代教,一經發現核實,將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三)對支教教師的要求

1、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困難,按時到受援學校報到。

2、要遵紀守法,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自覺加強師德修養、恪守職業道德規範,團結同事,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3、支教教師必須吃住在學校,有事因病須辦理請假手續。

4、要積極參加受援學校的政治業務學習、教學教研等集體活動,承擔不低於受援學校教師的平均教學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嚴謹治學,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努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5、支教教師支教期間每學期末都要寫出支教工作總結材料,分別報送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師的人事關係、工資關係不變,支教期間享受派出學校同級同類教師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受援學校考核認定,並在受援學校領取。

2、支教教師在支教期間接受受援學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滿,市教育局將派員配合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進行全面考核,並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考核登記表》一式三份,派出學校、受援學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經歷等同交流經歷,對支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開展教師交流時,市教育局承認其交流經歷和年限,不再安排相當年限的交流。

5、凡核實有以下行為者,考核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1)支教教師擅自缺勤超過10天或一年累計超過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師以錢代教或請外人替教的。

6、對做出顯著成績的支教教師給予表彰獎勵,並在評先評優、提拔任用與職稱評聘時優先考慮。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中高階職稱評審並繼續支教。

7、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教師輪崗制方案範文(通用5篇)5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我鎮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缺編、各國小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海口鎮國小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制定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辦好每一所國小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我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年度工作考評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教師評優、晉級、職稱聘任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校長、主任隊伍管理相結合。

三、組織領導

成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江振霞副組長:劉晗昭汪長生馬永生成員:朱慶鋒馬劉傑何傳劍黃平江劉純斌設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汪長生(兼)

四、實施辦法

(一)輪崗物件

海口中心學校在編(除外單位借調的)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3年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物件。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物件:

1、年齡男55週歲以上,女50週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區教育局批假為準)。

3、中層管理幹部、教導主任輪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輪崗交流措施

1、競聘國小高階教師職務的教師,必須有在培文國小、保嬰國小、引河國小、義湖國小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不受此項限制)

2、國小高階教師崗位10級晉升9級,9級晉升8級;必須有在培文國小、保嬰國小、引河國小、義湖國小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不受此項限制)。

3、從20xx年開始,我鎮國小教師評先進、優秀等,必須有在培文國小、保嬰國小、引河國小、義湖國小等偏遠學校任教經歷。

4、從20xx年開始,中心學校將從公用經費和績效工資中提取相應部分,用於在偏遠學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學校所在村的教師生活、交通補貼。

5、超編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按中心學校績效工資方案執行。

6、從20xx年開始,新任命的校長、主任必須有在偏遠地區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7、從20xx年開始,新分配的教師全部到培文國小、保嬰國小、引河國小、義湖國小等校任教。服務期為3年。

8、到偏遠地區學校輪崗交流任教時間為2年。中心學校與輪崗交流教師簽訂輪崗協議,輪崗交流結束後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原則上願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域性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鎮國小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瞭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係不變,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化評估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僱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週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予以批評教育;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從20xx年開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學校受理教師輪崗交流申請。8月編制海口中心學校崗位設定方案。

(對在20xx年上學年,主動申請到偏遠學校任教的,計算時間按20xx年8月執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