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作職責(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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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作職責1

1、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和教育教學理論,不斷提高思想水平和業務能力。

教師工作職責(彙編15篇)

2、嚴格按學校安排的課程表上課,無經學校同意不得隨意調課,在授課中做到根據學生的年齡和心理特徵,因材施教,啟發誘導,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學生掌握學科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3、教書育人。從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關心、愛護學生、管教管導、正確教育管理學生,熱情協助少先隊開展工作。

4、主動協助班主任開展工作,參加班級思想教育序列活動和其他重大教育活動。

5、組織學生參加本學科的課外興趣小組活動和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鼓勵學生適當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6、主動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家長工作,與班主任一起參加班級家長會,自覺承擔本學科的義務工作任務。

7、積極參加校內的教學研究活動,認真總結教學經驗,寫好教學論文,虛心學習別人的先進經驗,積極參加業務進修,不斷更新知識。

8、組織相應學科的興趣小組活動,負責相應文體活動的組織,音樂、美術老師還須負責學校的宣傳工作。

教師工作職責2

為了進一步規範學校管理,保障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經研究決定製訂以下值周、值日工作規範(職責):

一、值周教師工作職責

(一)責任時間

按規定教師到校時間到校,並比規定教師離校時間推遲10分鐘下班。

(二)值周崗位職責

1.值周教師上崗期間必須佩戴值周標誌。

2.全面負責本週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情況,處理突發事件,若遇到重大事件及時向領導彙報,請示處理。主動與值日教師聯絡,共同維持校園正常學習、活動秩序,制止不安全事件的發生。

3.認真檢查班級、學生文明情況,教育學生愛校守紀,促進良好班風、學風形成。認真做好周工作小結,評選三項競賽優勝班級,並在下週升旗儀式上向全校師生反饋情況。

4.帶領監督崗人員檢查教室衛生,門窗、電燈關閉情況和公共場地衛生情況(每週不少於2次),帶領監督崗代表做好教師辦公室的衛生檢查工作,工做好記錄(每週1次)

5.值周教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應事先向有關領導請假,以便做好調動安排。

二、值日教師工作職責

(一)責任時間

比規定教師到校時間提前20分鐘到校,並比規定教師離校時間推遲10分鐘下班。

(二)值日崗位職責

1.佩戴值日標誌在校門口上崗,維持學生上國小進出校門的秩序,檢查學生儀表及遲到情況,並做好紀錄,離校前把值日標誌和《值日日誌》移交學校執勤保安。

2.檢查學生課間、午間、放學後學生語言、行為等文明情況,並做好文明活動紀錄。發現問題及時教育,必要時,與班主任聯絡,協同處理。處理突發事件,若遇到重大事件及時向領導彙報,請示處理。

3.對教職工政治業務學習、事務會議等事項在《值日日誌》中做好大事記錄。

4.清校時間,勸阻放學後在校逗留學生及時回家。

5.值日教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應事先向有關領導請假,以便做好調動安排。

三、值日領導附加職責

1.各成員應做好各時間段學生常規要求的'檢評工作,並做好督導和記錄工作。

2.重點檢查教職工履行職責情況,如到班情況、坐班情況、教學情況,值日情況、學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記錄。

3.各成員每週查閱一次其他人的值日記錄內容,及時發現並處理涉及本部門的問題。

教師工作職責3

一、要熟悉教學大綱、教科書,瞭解學生的基礎,按《省教學常規》和《學生教學常規具體實施意見》要求備好課。

二、加強對學生的學習目的教育,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搞好課堂紀律。

三、認真組織好課堂教學,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充分利用45分鐘,保質保量地完成教學大綱規定的.應傳授的知識和應培養的能力。

四、結合教材有機地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注意學生的衛生習慣,保護學生視力。

五、指導學生改進學習方法,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

六、搞好測驗、考試,做到份量適當,考題確切,要求嚴格。

七、根據教學實際,精心佈置作業,並及時收發、批改。對作業要講求實效,搞好講評,引導學生及時訂正錯誤,紮紮實實地學好知識。

八、要因材施教。對中下學生要熱情輔導,儘量幫助他們跟上班級中成績優秀的學生,要幫助他們進一步發揮特長。

九、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多樣化的課外活動,提高學生學習興趣,開闊知識眼界,培養有關技能技巧。

教師工作職責4

值周領導的職責是:

①指導一週的主要工作,並作好一週的工作總結,在下週一的晨會上作周總結髮言。②組織好本週值周教師的工作,並監督好值周教師的`工作。

③檢查教師上崗情況,若發現有教師脫崗要及時做出處理。

④要做好上課時的巡視工作,每天至少要巡視2次,檢查學生的課堂紀律情況。

⑤處理學生中出現的較為重大的糾紛及其他偶發事件。

值周教師的職責是:

①協助值周領導做好工作。

②檢查全校學生的早自修、課間操、午休和集會等情況,並督促“文明監督崗”學生落實好衛生檢查、打分工作,及時公佈四項競賽結果,做好一日工作小結。

③負責對一般違紀行為學生的批評教育。

④指導組織“文明監督崗”開展工作。

⑤督促全校學生遵守紀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向值周領導彙報。

⑥表揚好人好事,並作好詳細記錄。

教師工作職責5

一、負責本科目教學所用儀器、藥品、材料的預報工作(包括名稱、規格、數量),並於每學期前一週交於有關人員,以便準備。必須瞭解實驗原理,儀器使用規則。教學時,加強對學生的管理、指導,使學生養成良好的.工作作風。

二、實驗教師要在實驗員的配合下,認真準備實驗,做好預備實驗,每次實驗前要檢查儀器、裝置及藥品的準備情況,保證實驗的順利進行。

三、教師指導實驗要加強檢查,嚴格要求,學生課前沒有按規定預習的不准許做實驗,在實驗過程中,指導教師必須在場巡視指導,解答和處理實驗中出現問題。

四、對學生參加實驗的情況,認真進行考勤登記,凡缺課者,必須令其補做。

五、實驗課教師要認真仔細地批改實驗報告,及時評定實驗成績,總結學生實驗中存在的問題。

六、要認真檢查學生對儀器、藥品的使用,維護課堂紀律,保證實驗的教學效果。嚴格準守實驗室的安全規則(包括:水、電、防火、藥品使用),負責學生實驗過程中的安全問題。

七、認真做好學生使用儀器情況記錄(特別是貴重儀器的使用),及時向管理人員反映,督促學生執行有關儀器損壞賠償制度。

八、協助有關管理人員進行期末學生使用儀器的清查工作。

教師工作職責6

一、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三、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五、學生在校期間如何確定

一般來講,學生在校期間有以下三種情形:

1.出入學校時間:學生進入學校開始起,到學生離開學校之時止;

2.學校在校外組織活動:從學生到集合地點報到之時起,到活動結束解散之時止;

3.學校、班級或教師交辦任務:從交給學生任務之時起,到學生完成交辦任務之時止。

六、民事侵權歸責原則

(一)無過錯責任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也叫無過失責任原則,是指沒有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律規定應由與造成損害原因有關的人承擔民事責任的確認責任的準則。執行這一原則,主要不是根據行為人的過錯,而是基於損害的客觀存在,根據行為人的活動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險性質與所造成損害後果的因果關係,而由法律規定的特e加重責任。學術上也把無過錯責任稱之為“客觀責任”或“危險責任”,英美法則稱之為“嚴格責任”。無過錯責任的適用範圍: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第32條);

2.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第34條);

3.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第35條);

4.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但動物園承擔過錯推定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78-80條;第82-84條);

5.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入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第48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

6.因環境汙染致人損害的,汙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第65-68條);

7.高度危險責任中,從事高度危險作業者,高度危險物品的經營者、佔有人承擔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第69-77條);

8.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承擔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第4l條);

9.建築物倒塌致人損害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第86條),可見,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情形只有一種:即法律規定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侵權案件發生在學校,侵權人為學校或其教職員工,則此類案件既屬於特殊侵權案件,又屬於校園傷害事故的,可以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此類案件主要包括四類:

1.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設施、裝置、食品、藥品、飲用水等物品,致使學生受到傷害

2.學校進行高度危險作業引發的校園傷害事故;

3.學校環境汙染導致的校園傷害事故;

4.學校所飼養的動物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情形。在發生這四類案件時,受害學生無須舉證證明學校存在過錯,只要證明學校的侵權行為與學生的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即可。學校有無過錯不影響侵權責任的承擔,只能以第三人故意、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責事由來進行抗辯,而不能通過證明自己無過錯要求免責。

(二)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也叫過失責任原則,它是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按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過錯責任原則分為一般性過錯和過錯推定兩類:

1.過錯責任

過錯責任原則主要適用於一般的侵權行為,貫徹“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即受害人指控行為人並要求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必須舉證證明行為人在實施侵權行為時存在著主觀過錯。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即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不良後果,但仍希望或放任這種損害結果的發生。過失則是行為人對受害人應負注意義務的違反,行為人並不希望損害結果發生,但因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未盡到義務,以致於損害結果發生。

對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受到的人身損害和第三人責任引發的學生人身損害,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原則是確定校園傷害事故學校民事責任最主要的歸責原則,適用過錯責任原則是由中國小與未成年學生之間存在的教育、管理和保護關係所決定的。中國小校不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不承擔監護責任。未成年學生在學校受到的人身傷害屬一般侵權行為,承擔該行為引發的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必須是責任主體有過錯,即只有在學校有過錯的情況下才須負責任,過錯越大所負責任越大,若學校無過錯則無須承擔任何責任。如某國小學生間因課前嬉戲打鬧引發人身傷害事故,該國小證明了自己在管理上不存在任何過錯,且在傷害事故發生後採取積極措施,避免傷害結果的擴大。由此,法院認定學校對原告的傷害不存在過錯,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在促使學校認真履行教育、管理和保護學生的職責,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保護工作的同時,督促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積極配合學校對未成年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一旦校園傷害事故不幸發生,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各自過錯的大小確定所負的責任,就能妥善處理和解決事故,這樣既充分保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又能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受干擾,對學生安全保護工作起到正確的引導作用,公平地保障各當事人的利益,從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侵權責任法》第39條規定: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該條文明確規定了學校在物件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校園傷害事故中的過錯責任原則,並強調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責任的過錯要件為“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即要求受到校園傷害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舉證證明學校未盡到足夠的注意義務,未充分履行其教育、管理、保護的職責。具體來說,需要就學校疏於教育、疏於管理、疏於保護、疏於控制監督四個方面提出證據,加以證明。

2.過錯推定

過錯推定責任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的演變,它在發生損害時首先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從而將作為民事責任主觀要件的舉證責任以否定的形式分派給加害人一方,由加害人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過錯推定原則僅適用於部分特殊的侵權行為,實現舉證責任的倒置,有效地避免了受害人因不能證明對方的過錯而無法獲得賠償的情形,增加受害人獲得賠償的機會。為了平衡保護學生安全和維護學校權益之間的關係,《侵權責任法》區別了學生智力、年齡段的不同,特別針對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校園傷害事故確立了過錯推定原則。

確認學校是否已盡到教育管理職責,不能簡單地一概而論,應針對未成年學生年齡階段和智力發展水平的不同,根據其知識、智力狀況來制定學校應盡的職責內容和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的標準。在一般情況下,學校在校園傷害案件中的過錯責任通常是隨著學生年齡的增大而減小。學生的年齡越大,其生理和心理的發育也越趨成熟,他們對於可能發生的各種危險也更有預見性,那麼,學校所負注意義務的程度也就越低,被認定有過錯的機率也越小。反之則學校所負注意義務的程度就越高,被認定有過錯的機率也越大。依民事行為能力來劃分,可將未成年學生分為10週歲以下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以及10週歲以上未滿18週歲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對於lO週歲以下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因其年齡、智力決定了其在傷害事件發生後的記憶、回憶、表述能力受限,較難承擔舉證任務。同時其對校園中潛在危險的認知程度較低,更易受到傷害,更加需要學校的保護,所以學校作為校園的管理者,對自己的設施是否有缺陷、管理是否完善、是否盡到應有的安全保障等義務的注意程度就必須相應提高。

《侵權責任法》第38條規定:不承擔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該條文確立了物件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學生校園傷害事故案件的過錯推定原則,加重校方的舉證責任,有利於促使校方更好地履行教育、保護和管理職責,切實維護無民事行為能力學生的合法權益和切身利益。

除了針對10週歲以下無民事行為能力學生在校受到傷害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外,若在校園中發生法律明確規定適用過錯推定原則的情況,無需區分學生所具備的民事行為能力程度,皆可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具體說來有以下三種情況:“第一,學校公共場所施工所致的學生傷害事故;第二,學校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所致的學生傷害事故;第三,學校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所致的學生傷害事故。”如在校園道路或者通道上施工、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未設定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所致的學生傷害事故;因學校安保人員疏於管理,致使校外第三人進入校園所引發的學生傷害事故;因樓道照明不足、樓道狹窄等問題導致樓梯擁堵、發生學生踩踏事故和因學校未盡管理職責而引發的其他學生傷害事故。

(三)公平責任原則

公平責任原則,指當事人雙方對損害的發生均無過錯,法律又無特別規定適用無過錯原則時,由法院根據公平的觀念,在考慮當事人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情況的基礎上,責令加害人對受害人的財產損害給予適當補償,由當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擔損失的一種歸責制度。學校在處理學生傷害事故中也可使用公平責任原則,但一定要慎用,應用的範圍只能限於學生傷害造成的直接損失部分。

公平責任原則適用應當具備三個條件:

1.當事人雙方都沒有過錯。這是適用公平責任原t的基本條件,對於“沒有過錯”,只要有任何一方當事人對損害的發生存在過錯,即喪失了適用該規則的前提。

2.有較嚴重的損害發生。損害的程度必須較嚴重,即如果不分擔損失則受害人將受到嚴重的損害,並且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t。如果只是較輕的損失,那麼完全由受害人自己承擔並不違背公平、正義的原則,也就無須適用公平責任原則。

3.不由雙方當事人分擔損失,有違公平的民法理念。公平責任原則彈性較大,賦予了法官較大的自由裁量權。這就要求法官依據內心的公平、正義的`道德觀念,來合理確定當事人是否應當分擔損失以及如何分擔損失。

依民法通則的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以適用公平責任原則: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監護人已盡監護責任的。

2.緊急避險造成損害,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且避險人採取的措施又無不當的。

3.行為人見義勇為而遭受損害的。

4.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損害,當事人均無過錯的。

5.當事人對造成損害均無過錯,但一方是在為對方的利益或共同利益進行活動的過程中受到損害的。

七、學生傷害事故中學校如何確定民事責任

根據民事侵權責任的四個要件,學生傷害事故中學校承擔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為:學校行為的違法性、學校存在過錯、出現學生權益受損的事實、學校侵權行為與學生權益受損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係4個方面:

1.學校行為是否違法

我國的《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都明確規定了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保護義務,學校以其作為或者不作為的方式違反法律的規定,侵犯學生權利或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就是違法行為。

學校的違法侵權行為是學校承擔校園傷害事故責任的核心構成要件,沒有學校的違法行為,便不會發生學生受害的事實,也不存在違法行為與學生權益受損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同時,學校的過錯是通過學校的違法行為表現出來,沒有違法行為的出現,即使學校有潛在過錯,也無法追究學校的侵權傷害責任。

體現學校行為的違法性的最典型例子要屬教師體罰學生。在此類案件中,由於教師的素質不高、師德不佳,以致不能運用合理的方式教育學生,違反法律通過體罰侵犯學生的人身權利,致使學生身心受到損害。此時,由於教師體罰學生的行為屬於職務行為,教師所在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2.學校是否存在過錯

學校存在過錯,是學校承擔法律責任的基礎。判斷學校有無存在過錯,首先應判斷學校有無注意義務及應負注意義務的大小程度;其次如學校負有該注意義務,是否實際履行了該注意義務。注意義務的有無應當根據雙方當事人間的關係而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負有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的義務,基於雙方之間這種特殊關係,學校及其教師應對未成年學生承擔特殊的注意義務,這種特殊的注意義務除了應遵守一般大眾的行為標準外,同時還必須遵守教育行業的專業行為標準,即以一個專業人員習慣的、通常的行為作為標準。當然,這種注意義務仍存在著一個合理範圍,不能要求學校履行超出其職能範圍的注意義務,否則將削弱學校的教育功能,影響學校教育功能的正常發揮。

3.學生權益是否受損

學生權益受損的事實,即校園損害事實的存在,指的是學校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或不履行法定義務,導致出現了學生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後果。學校僅僅存在違法行為,並不意味著必定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損害賠償責任以損害事實的存在為基礎,只有該違法行為造成了學生身心受到損害的不良後果,才需要對學校追究責任。學生權益受損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間接的,這種損害應具有客觀真實性和確定性,具有法律救濟的意義。所侵害的學生權益主要是人身權益,包括一般人格權、生命健康權、其他人格權、精神利益等,不能包括一般意義上單純的財產損失。學生權益受損的後果是其一般人格權、生命健康權等受到損害,通常這種損害表現為學生健康受損、心理障礙、精神損害、肢體殘疾或死亡等。

4.學校違法行為與學生權益受損事實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

學校承擔民事責任構成要件中的因果關係,是指學校違法行為與學生權益受損事實之間存在客觀的相互關聯性,換句話說,若某一學生受損後果是由學校的行為引起的,損害是行為的結果,行為是損害的原因,則二者之間就具有因果關係。如果雖有損害事實的發生,並且學校也有過錯,但是,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而是其他的原因造成了校園傷害事故,那麼學校就無需承擔民事責任。

八、學校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當學校必須承擔由校園傷害事故引發的民事責任時,更多的是側重對受害學生進行金錢方面的賠償。這種賠償的權利主體為受害學生及其監護人,義務主體為學校及其教職員工。賠償的內容包括兩部分:人身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在人身損害賠償方面,學校的賠償範圍一般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和監護人的誤工損失。如該傷害造成學生殘疾,學校除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承擔殘疾生活輔助費和殘疾賠償金。校園傷害造成學生死亡的,學校應承擔為治療受害學生支出的合理費用、監護人的誤工損失、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校園傷害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有三:全部賠償、財產賠償和過失相抵。全部賠償是指以所造成的實際的合理損害為限,損失多少即賠償多少;財產賠償是指無論校園傷害事故造成的是人身傷害,還是精神損害,都只能以財產進行賠償,而不能以支付勞務等方式替代,過失相抵是指存在混合過錯的校園傷害事故中,通過對加害人和受害人間過錯程度的比較,確定雙方責任的有無和比例。

在精神損害賠償方面,學校及其教職員工侵害學生人身權益,造成學生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損失時,受害學生及其監護人即可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可依學校的過錯程度、侵害場合、侵害後果及獲利情況等綜合考慮予以確定。

受害學生的損害賠償費用通常有以下兩種支付方式:第一,學校與受害學生通過協商可以確定支付方式的,由學校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損害賠償費用,第二,學校與受害學生無法通過協商確定支付方式的,學校原則上應一次支付損害賠償費用,只有在學校一次性支付損害賠償金確有困難且提供相應擔保的情況下,學校才可適用分期支付的方式向受害學生支付損害賠償金

教師工作職責7

幼兒園教師(班主任)崗位職責

一、對本班的保教工作全面負責,嚴格執行安全制度,防止事故的發生。負責、指導、協調本班幼兒安全、衛生保健、教育教學和財物保管等工作,保證全班工作的一致性,主持班務會,研究改進本班工作。

二、協調、溝通家長與班級工作人員之間,家長與家長之間、本班保教人員之間的關係。

三、主持研究全班每個孩子發展情況,針對每個孩子的特點,採取相應的教育措施。有效對本班幼兒良好思想品德及形為習慣的培養。對幼兒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積極處理班級幼兒的偶發事件,認真做好晨,午檢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按照教學計劃認真備課,認真書寫教案,認真上好每節課,自制教具玩具,保證進班前做好一切準備工作,帶班時做到“人到,心到,手到”,盡心盡責,不斷改進教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五、幫助本班保育員改進教育和衛生保健工作。負責安排本班教師互相觀摩,取長補短。

六、及時傳達和貫徹領導的決定,積極保質保量完成佈置的工作任務,保證本班各項工作不拖後腿。

七、及時將本班成功的工作經驗和好的做法,積極地向外宣傳,與同事分享好。每週定期參加集體教研,備課,認真觀摩學習與點評,並寫好教研記錄。

八、認真貫徹執行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培養目標,結合教研組計劃及本班幼兒的特點和個體差異,及時制定好班主任計劃,各種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周計劃,月計劃,學期計劃),並認真實施,調整,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班級教育教學工作,做好各項活動的記載和效果記錄,並進行工作總結,反思,積累經驗。學期末做好總結。

九、主動積極向領導彙報本班工作,及時反饋家長的意見和建議,並對幼兒園的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議,每次能在活動中積極參加,並獻計獻策。十、與家長保持經常聯絡,瞭解幼兒家庭的教育環境,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定期向家長彙報班級工作,聽取家長建議。

教師職責

一、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各項規章制度,熱愛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全心全意為幼兒、為家長服務,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二、深入貫徹執行《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重慶市幼兒園一日活動行為細則》,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結合本班幼兒特點和個體差異,配合班主任制定和執行教育工作計劃,完成教育任務。

三、配合班主任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培養幼兒良好的習慣,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觀察、分析並記錄班內幼兒發展情況,關注幼兒的興趣和需要及個體差異。期末向園長提交本班幼兒發展情況分析報告,向園長彙報工作。

五、培育健康活潑、獨立自信、探究合作、習慣良好、具有愛心的幼兒,張揚孩子的個性,促進每個孩子全面和諧發展。

六、與時俱進,勤於學習,善於學習,樹立現代教育理念,不斷學習和吸取新資訊、新知識,不斷創新教育方法,積極參加教研活動,促進自我發展。

七、創設與保教要求相適應的環境,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一日活動,保證幼兒充足的遊戲活動、戶外活動、自主活動時間。

八、與家長經常保持聯絡,瞭解幼兒家庭教育情況,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協同完成教育任務。

保育員工作職責

上班應集中全部注意力做好衛生和配班工作,不得任意離班(有事需經園長許可方得離班),做到領導在與不在一個樣,有人檢查與無人檢查一個樣。

1、負責本班室內清潔衛生消毒工作,保持本班環境清潔整齊、空氣新鮮。

(1)按常規通風換氣,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周圍環境乾淨。做好大小掃除工作,每日小掃除,每週大掃除。

(2)按制度做好本班兒童生活用品、玩具、教具等物品的消毒工作:

(一)毛巾每週消毒2~3次;每天清洗。

(二)水杯每日消毒1次;

(三)玩具、教具、用具,根據需要日消毒,周消毒或月消毒

(三)被褥每月晾晒1次。

2、根據本班教育教學要求做好配班工作。

(1)保持兒童生活作息制度,貫徹一日生活常規要求;

(2)負責夏季室內消滅蚊蠅,冬季室內保暖工作;

(3)配合教師進行晨、午檢,協助保健員帶兒童看病,督促教師給幼兒服藥;

(4)幫助備課和準備上課及遊戲的材料,參加一定環節的組織兒童工作(如作業、遊戲、值日等);

(5)堅持正面教育,對幼兒耐心細緻,態度和藹;

(6)儀表整潔,以身作則,處處做兒童的表率,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

3、努力鑽研業務,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工作質量。

4、保管好本班裝置、用品,愛護公物,厲行節約。

(1)定時清點,如有損壞,及時報告總務人員,妥善處理;

(2)由組長簽字,負責填寫每月領物本。

教師工作職責

一、愛:幼兒教師是充滿辛勤、充滿愛的職業,每一位教師首先要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有愛心、有恆心、有耐心、有信心、熱愛幼教事業、熱愛幼兒,像媽媽一樣,關心每一位幼兒的學、玩、冷、暖、吃、喝、睡、拉等,做到慈母的親切,並要愛中有嚴,嚴中有愛。

二、管:管理幼兒要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首先教師要做幼兒的表率,老師的一言一行直接影響著孩子,所以既要像母親般管理幼兒,又要做幼兒朋友,對幼兒要寬而不放任,嚴而不體罰,使幼兒願意親近自己,幼兒的學習與活動一定要在老師的視線範圍內入園後、離園時、活動時隨時清點人數,隨時指導幼兒正確玩大型玩具,總之,教師要負責幼兒在園服務範圍內的一切安全。

三、準:教師要按時作息,服從分配,教學內容要按幼兒園教學計劃進行,教學方式方法要活兒不亂,與幼兒交談、上課要使用標準普通話。

四、教:教育幼兒要比媽媽更全面、更耐心、更有方、教師上課要做到儀表美、神態美、面部表情要豐富、充分利用實物、圖片及周圍的.自然環境,激發幼兒的學習興趣,調動幼兒的眼、手、口、耳、腦等多種感官,去感受新內容,掌握新知識。

五、動:教師既是幼兒的老師,又要像媽媽一樣幫助幼兒洗手、臉、幫孩子整理衣服,繫鞋帶,動手把幼兒的水杯、毛巾等洗刷乾淨,幼兒離園後,要將活動室內外清掃乾淨,把桌椅擺放整齊,保持室內天天整潔、衛生、舒適。

六、效:教育幼兒要一日有一日的表現,一週有一週的進步,一月有一月的效果,一學期有一學期的成績,讓每位幼兒健康、快樂、幸福地茁壯成長,做到在每個孩子身上能體現出幼兒園的教學特色效果。

配班老師工作職責

1、自覺執行幼兒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關心、愛護全體幼兒,尊重幼兒人格,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3、與主班一起完成每月的班務工作以及每週的教育教學工作。

4、能獨立組織班級的一日活動。

5、與主班一起完成室內的環境佈置、區角創設、材料製作投放工作,並指導幼兒進行操作探索活動。

6、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科研,業務史學家習以及教育教學的各項活動,認真開展各類遊戲活動。

7、協助班主任做好晨,午檢工作。

8、認真執行園領導,班主任佈置的任務。

9、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協助生活老師做好班級衛生工作。

10、保管整理好班級財產和幼兒的物品。

11、檢查班內各種設施的安全情況,並採取有效措施。

12、定期向家長反饋幼兒在園情況。

教師工作職責8

為了切實落實教師培養規劃,是青年(新)教師、新班主任增強教學及班主任工作的有效性,充分發揮學校骨幹教師的帶頭作用,學校組織青年教師、新班主任與骨幹教師結對子,互幫互學,取長補短,是青年(新)教師、新班主任能儘快適應雞寶一中的教學和班級管理,使結對子的教師共同提高教學質量,特提出青年(新)教師、新班主任與指導教師結對子工作職責要求。

一、結對子青年(新)教師、新班主任職責。

1、主動鑽研業務、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師德修養和教學技能。

2、尊重指導,虛心好學。每學期主動求教觀摩指導教師教案設計、作業(作文)批改不少於4次,並寫出體會或收穫。

3、每學期觀摩指導教師課堂教學不少於16次,觀摩其他教師課堂教學不少於8次(含至少4節跨年級課),並及時寫出觀摩體會。

4、每學期向指導教師展示不少於4節彙報課,做到課前彙報聽指導,課後虛心聽意見,並作好記錄。

5、每學期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上一節校級公開課。

6、第一年參加工作的青年教師,教案主動讓指導教師審定簽字後再上課。

7、每學期觀摩2節指導教師主題班會,上1節班會彙報課。

8、主動向指導教師學習班級日常管理經驗,每學期寫1份班級管理計劃和1份總結,並由指導教師簽字。

9、不斷提高教學和班級管理水平。

二、結對子工作指導教師職責。

1、主動鑽研業務、加強學習,以崇高的師德風範和精湛的教學技能為青年教師樹立榜樣。

2、對青年教師全面開放教案設計、課堂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及論文撰寫,引領青年教師全方位學習。

3、每學期上示範課4次,聽青年教師彙報課不少於10節,及時提出評價與改進意見並做好相關記錄。

4、每學期檢查青年教師教案設計、作業(作文)批改不少於4次,及時提出評價與改進意見並做好相關記錄。

5、每學期指導青年教師上一節校級公開課,並提前1個月向教務處作書面報告,以便統籌安排公開課。

6、指導班級管理與學生教育工作,傳授班主任工作經驗,檢查指導班級工作計劃和總結的`撰寫(簽字),使青年班主任儘快勝任班主任工作。

7、每學期上班會示範課2節。

8、積極參加教師培養工作研究活動,及時彙報交流工作開展情況,並於每學期期末對青年教師的師德和教學情況寫出意見。

9、大力提高被指導教師和班主任的教學、班級管理水平。

三、結對子工作考核。

1、結對子教師的教案、聽課記錄、作業批改、教學觀摩體會等納入教務處常規檢查。

2、青年(新)教師、新班主任及指導教師要認真填寫《結對子工作手冊》,每學期期中、期末年級組進行兩次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報教務處。

3、每學期期末由教務處、年級組進行檢查量化考核,學年末由教務處量化考核。

4、每學期指導教師的結對子工作考核結果與教師績效考核掛鉤。指導教師對青年(新)教師、班主任的指導工作完全達標者計2分。(基本達標者計1分,未達標者不計分)

5、經學年末考核,被指導教師教學成績提高幅度很大、班級管理名列前茅,學校將對指導教師和被指導教師予以獎勵。

教師工作職責9

城市學校少年宮是少年兒童的校內輔助教育機構,培養少年兒童對文學、藝術、科技和體育的興趣愛好,促使他們全面發展是教育教學的主要任務之一。根據城市少年宮開展活動的'總體規劃,除本校教師任課外,不足的教師可以外聘,為了做好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規定。

1、被聘教師一般從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人員中選擇,儘可能選擇一些學有專長、品德高尚的人員。

2、被聘教師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於人民教育事業,作風正派,事業心強,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

3、被聘教師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

4、被聘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城市少年宮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做到提前10分鐘做準備,按時上、下課。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課者,必須提前與服務學校聯絡,以便安排。

5、被聘教師上課必須精心指導學生,保持課堂整潔,注意愛護教學用品和公共裝置。

6、被聘用教師一般情況下不給付工資,適當給予一些伙食和車旅費補助。如因教學需要,特殊人員也應發放勞務津貼。

7、被聘教師與本宮教師要團結合作,互相關心,互相支援,共同搞好工作。

教師工作職責10

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是學校數字化校園和校園網路規劃、建設、執行、管理,現代教育技術推廣、技術開發,以及學校公共計算機基礎實驗室規劃、建設、管理和學校公共計算機基礎課理論與實驗教學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構建優質數字化校園、提高全校公共計算機基礎實驗室管理水平和公共計算機基礎課教育教學質量。

二、負責校園網的規劃、建設、執行、維護及管理工作。

三、根據學校發展需要,組織制定和實施計算機基礎實驗室建設規劃,努力實現儀器裝置和訓練手段的現代化程序。

四、在管理、使用網路裝置和實驗裝置上建章立制,規範管理,促進儀器裝置的資源共享,提高儀器裝置的'使用率。

五、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教學工作的有關檔案精神,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工作和各項規章制度。

六、做好中心技術人員和教師在職進修工作,不斷提高教師的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自身素質,建立一支具有創新意識,滿足教學和適應現代教育技術需求的穩定技術人才隊伍。

七、認真做好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安全防範工作,注意防火、防盜、防潮、防汙染等安全工作。

八、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安全工作制度為維護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正常工作秩序和財產安全,優化育人環境,確保學校的安全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安全制度,保障安全。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責任人制度,檢查、督促和落實安全保衛工作措施。

三、認真加強重點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和消防措施,完善重點要害部位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四、逐日檢查各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範設施和安全防範情況,認真做好記錄登記。

五、嚴格遵守安全用水、用電規定,對易燃、易爆、有毒化學藥品等要分工專人按制度嚴格管理。

六、中心重要檔案材料、裝置等物品不準私自帶離工作場所,不準利用重要資料、資訊、裝置謀取私利和搞非法活動。

七、嚴格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協作。

教師工作職責11

1、尊重課程安排,尊重課程設定,嚴格按課表上課。

2、嚴格按課程標準制定學科教學計劃,完成相應教學任務,每天用提綱式將授課內容作好備課。課堂上加強學生良好習慣的養成教育,讓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3、提前候課,中途不準離崗,要將學生控制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內,確保學生安全。

4、課前準備要充分,目的要明確,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

5、關愛學生,耐心教育,不偏愛。不呵斥、不嚇唬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6、課前要清點學生人數,對缺席學生,要及時查清原因並與班主任取得聯絡。

7、放學後後及時關窗、關門,保證財產安全,教師必須在學生全部離校後才能離校。

8、開學時做好學生入學報名工作,建立學生檔案,填寫規範清楚。

9、教育學生不亂丟垃圾、椅子輕輕地放回桌子下面,引導孩子入廁、喝水。

10、及時做好走訪學生入學工作,確保鞏固率達百分之百。

教師工作職責12

骨幹教師網路工作室工作職責是:

1.帶好團隊發展。通過培養計劃的實施,有效促進培養物件的專業成長,力求在一個工作週期內使工作室成員在師德規範上出樣板,課堂教學上出精品,課題研究上出成果,實現入室骨幹教師和其他骨幹教師的專業成長和專業化發展。

2.抓好課題研究。在實踐中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瞄準“以學為主、當堂達標”課堂教學研究,探尋教研教改的新思路、新方法並確定一項具有實用價值的`科研課題,並以此為研究方向,在實踐探索中破解學科教學難題,帶領本工作室教師開展有效的教學科研活動。剛才劉書記公佈了10個話題,只是給大家提供個思考,各網路工作室可以圍繞我們提供的話題開展研究討論,也可以自擬題目進行研究。

3.做好帶頭示範,引領學科建設。以同課異構、研討會、報告會、名師論壇、公開教學、成員共研、現場指導等形式,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教學研究與展示活動,傳播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學方法,幫助本學科教師解決教與學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充分發揮骨幹教師的帶頭、示範、輻射作用,從而形成名優群體效應,實現優質教育資源的共享。

4.建好交流平臺(教育部落格)。開闢工作室教育部落格,及時傳遞工作室成員之間學習成果,交流“工作室”研究成果,建立“學科骨幹教師專業發展研究”教育教學資源庫,使部落格成為本學科教學動態工作站、成果輻射源和資源生成站,以互動的形式面向廣大教師和學生。

5.出好研究成果。工作室教育教學、教科研、管理等成果以精品課堂教學實錄、個案集(含教學設計、課件、教學評析)、論文、課題報告、專著等形式向外輸出。

教師工作職責13

一、認真備課

1、根據學校計劃要求制訂學期教學計劃,包括教學進度、教學要求、改革措施、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的打算。

2、每單元(章)開始前一週個人初步備好課,同教材教師集體研究,統一教學要求。

3、上課前兩天寫出完整的教案。

4、提前一天準備好上課所需的儀器、藥品、掛圖、教具、用過後及時送還實驗室。

5、認真組織好課堂教學,課堂教學要做到:

(1)不出現科學性的`錯誤(包括概念、舉例、實驗操作)。

(2)能結合教材和學生學習情況,有目的地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

(3)注意培養能力,發展智力。

6、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拖課,也不提前下課。

7、結合課堂教學,有計劃地進修業務和教育理論,不斷提高教學能力。

二、實驗課

1、教師應於一周前將學生實驗所需儀器、藥品通知管理員,實驗前一天應仔細檢查準備情況,避免臨時缺少藥品現象的出現。

2、實驗課上教師對學生應有嚴格的要求,要教育學生遵守操作要求,愛護儀器,節約藥品,實驗完畢後,應要求學生將儀器洗淨,藥品放整齊,桌面打掃乾淨。

3、對實驗中損壞的儀器應查明損壞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三、認真考核學生成績

1、作業

(1)作業分量適當,不搞題海戰術。

(2)作業必須及時處理,處理方法可以多樣化(批改、討論、評講等),不管採用何種方法,都必須使學生對作業有清楚、正確的瞭解。

2、考試

(1)在深刻掌握教學大綱和教學要求的基礎上,認真出好期中、期末考試和單元練習題,作業、試題應體現教材的雙基要求和對學生能力的考核。

(2)嚴格監考、認真閱卷、嚴格評分。

(3)不以考試刺激學生學習。

四、輔導

1、經常為學生答疑輔導,有計劃地開設講座和組織課外活動。

2、認真做好補差工作,幫助他們在原有的基礎上提高水平。

3、認真上好研究性學習課和選修課。

五、全面關心學生

1、教師的一言一行應努力成為學生的表率。

2、督促學生參加課間操和眼保健操。

3、經常和班主任保持聯絡,參加家長會和學生集會,及時瞭解情況,關心學生學習情緒,指導他們明確學習目的,形成科學的學習方法。

教師工作職責14

一、按學校或教導處規定的時間、地點、崗位到崗值班。主要的時間段為:課間休息、課間操、集會、上下學、上下晚自習等。

二、校門口的值日教師(按學校安排執行):負責指導和協助門衛保安、學生文明禮儀糾察對學生進校門時的'儀容儀表、校牌佩戴、校服穿著等進行檢查,做好學生上下學時的校門口安全護導工作。

三、教學樓的值日教師(按教導處安排執行):負責對課間休息和上下學、上下晚自習時樓層、樓梯間的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制止學生在走廊上和教室內追逐打鬧、大聲喧譁和從事危險性的體育活動;制止學生損壞設施、損壞公物、浪費水電等行為;禁止學生隨意進出其它班級教室;督促學生搞好本班衛生區域內的衛生;檢查各教室電器裝置、門窗的關閉情況;及時妥善處置學生違紀和突發事件。

四、校園及操場上值日的教師(按教導處安排執行):負責對課間休息、課間操和午休期間校園及操場的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校園及操場巡視,制止學生追逐打鬧、高聲喧譁、汙染環境、破壞花草樹木、浪費水電、從事危險性的體育活動等行為。及時妥善處置學生違紀和突發事件。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五、辦公室值日教師(按教導處安排執行):負責當日辦公室安全管理和衛生清掃保潔工作。嚴格執行學校《辦公室安全用電須知》,制止違章用電行為;做好防火工作,制止亂扔菸頭和焚燒紙屑等行為;做好防盜工作,提醒和督促其他教師在辦公室無人時要鎖好門。每天下班前,對辦公室安全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做到“關窗、斷電、鎖門”,確保安全。

教師工作職責15

一、思想:

1、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積極參加學校的各項活動。

⑴集中學習不遲到、不早退,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不開小會;

⑵分組討論認真思考,積極發言,不東拉西扯。

2、關心改革,支援改革,做改革的促進派。

⑴獻計獻策,不袖手旁觀;

⑵勇於改革實踐,不置之度外;

⑶服從改革需要,不討價還價;

⑷勇挑重擔,不計報酬;

⑸顧全改革大局,不違反規定。

3、加強師德修養,建設文明新風。對同學進行思想教育時,不濫施權威、不辱罵諷刺、不停課罰站。要求學生做到的,老師要首先做到。老師不僅要做知識的引路人,而且要起言論和行動上的表率作用。

4、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要運用史地課的有關教材內容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理想前途教育、道德品質教育和組織紀律教育,應訂在教學計劃之中。

二、教學:

1、備課。加強集體備課,鑽研教學大綱,吃透教材內容,掌握重點、難點,認真寫好備課筆記(中老年教師至少要寫好備課提綱),無備課筆記不上課堂。

2、上課。

⑴要制訂學期教學計劃和階段教學計劃,每課必須完成教學進度;

⑵上課不遲到、不曠課,不侵佔學生的自習時間,不加班加點補課,不影響課間十分鐘休息拖課。在45分鐘內尋求質量。

⑶教學語言力求形象、生動、簡練,運用資料、史實要真實,觀點要準確;

⑷要改進教學方法,啟發思維,發展學生智力,培養學生能力。要有計劃地進行拔尖和輔差。輔差、拔尖要落實內容、落實人頭、落實時間,不得出現要求輔差的學生在輔差時間找不到老師的現象;

⑸要運用教具進行直觀教學,充分使用電教手段,使史地教學逐漸面向現代化;

⑹認真抓好溫課迎考,考前要擬訂複習計劃,對同學進行全面而有重點的複習,幫助鞏固已有的知識。要按教材的`雙基內容認真出好試卷,試題要求靈活、多樣,有啟發性。考後要認真批改試卷,力爭批改準確無誤,並做好試卷的評講工作和成績核算記載工作。

⑺每月全組集中學習教育學、心理學一次,進行一些教育理論的探討。每人每學期必須開一次研究課,每人每學期必須寫一篇思想政治工作論文和教學工作論文,以總結經驗。

三、第二課堂:

1、學科課外活動小組必須制訂學期計劃和月計劃,活動內容、時間、地點要具體落實,計劃必須步步落實。(學校要確保活動時間)

2、學科小組必須根據學科和學生年齡特點,力求活動內容豐富、充實、形式多樣,要致力於發展智力和培養能力。

3、在開展學科活動過程中,貫徹思想政治教育,要經常與班主任取得聯絡,協調意見,取得班主任對學科小組活動的支援。

四、遵守紀律:

1、要適應改革的形勢,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組織紀律。

2、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個人意見一旦不能被採納可以保留,且必須服從組織決定,不做無理取鬧的事。

3、自覺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衛和財產管理工作,愛護公物,不損公肥私。

4、堅持辦公室的衛生值日製度,認真搞好個人和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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