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師聘任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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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教師聘任合同4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教師聘任合同四篇

教師聘任合同 篇1

甲 方: 賞識教育培訓中心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甲方(聘用單位):賞識教育培訓中心

法人代表:陳正春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按照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週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獲得___月工資_________元人民幣報酬;。

2、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勞動工具及宣傳資料。

3、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視情況確定休息日)。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每天認真打掃本培訓中心衛生,整理雜亂物品,杜絕有衛生死角。

2、按要求每天外出招生,每月招生數量不得低於規定人數。

3、認真輔導學生做好家庭作業,並認真檢查。

4、視實際情況協調作息時間,服從調配。

5、熱情接待來訪學生及家長,接聽來訪電話並認真作記錄,適時回訪。

6、在工作期間,確保學生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統籌佈署中心工作。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每月10號按時支付報酬。

2、對錶現突出的工作人員給予嘉獎。

3、給員工購買五險一金。(工資已包含五險一金)

第六條 獎勵與懲罰

1、根據本培訓中心已交費人數,給予乙方每個月5元/人的獎勵。

2、根據實際情況,對錶現突出的員工,給予適當獎勵。

3、乙方沒有按要求履行職責,每月扣除當月工資的2%—5%(視情節而定)。沒有按規定完成招生名額的,扣除當月工資的5%—10%(視情況而定)。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週前,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合同不能繼續)。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態度惡劣,屢教不改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還要追 究乙方民事或刑事責任:

(1)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能力)

(2)乙方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的;

(3)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沒有經甲方同意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造成嚴重後果的。

(4)乙方說(做)有損甲方名譽的話(事)。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履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一週通知甲方。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乙方扣除1000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正常情況合同期滿一次性發放。

2、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4、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在執行中修改完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教師聘任合同 篇2

關鍵詞:高校教師;聘任制;合同管理

高校聘任主要是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高校和教師以合同的形式確定勞動法律關係制度。在高校實行聘任制背景下,勞動合同條款中明確說明了勞動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勞動管理是該制度下的關鍵載體。高校藉助合同管理,將高校和教師放置於勞動力市場中,通過市場機制來有效配置高校資源。在聘任制下,高校和教師的契約關係徹底改變了傳統體制下的終身僱傭管理關係,促進了身份管理向法治管理的轉變。

一、高校合同管理的三大原則

1.規範性原則高校教師合同必須根據國家頒佈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比如,《教師法》、《勞動合同法》等,關於合同期限、勞動報酬以及合同具體內容等不能隨意增減,必須具備規範性。這樣的教師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並且通過規範性的合同可以根據共同約定凸顯契約精神。合同條目規範明確,不論對於高校還是教師來說,都具有重要意義。2.公平性原則《高校教育法》規定了高校具有辦學自主權,所以,高校是可以依法聘用和管理教師的。而在市場機制下,教師作為專業人才,可以自主流動。因而。高校和教師簽訂合同體現了雙方選擇的公平性。另外,建立公平的聘用關係,有助於激勵教師發揮潛力,從而促進高校戰略目標的實現。3.個性化原則個性化原則主要是指根據高等教育發展規律,結合教師人力資本創新增值特性,在合同管理中充分尊重教師的成長規律和具體需求。第一,在設計合同的時候,高校要做好調研工作,充分結合學校的具體特點,制定合同管理的個性化方案,充分挖掘教師的潛能,激發教師的創新能力。第二,在分類管理上,高校應根據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制定個性化的合同。高校和教師協定好“個性化”合同之後,執行起來才更有效[1]。

二、高校教師聘任制下的合同管理問題

1.內容設定不公平從實質上來說,高校實施合同管理主要是利用市場機制,通過合同條款進行約束,達到合同雙方的意志統一。但是由於傳統“身份社會”用人機制的'影響,很多高校在管理過程中,往往會出現這種情況,合同雖然是結合高校政策制定的,但實際內容中大都是單向性的,體現了高校對教師的約束,具有強制性的意味。2.情感需求體現較少和傳統的人事管理相比,合同管理更加重視規範性和統一性,硬性要求過多會導致合同中缺乏人文關懷。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高校合同管理有可能會為了突出一致性,而選擇性忽視教師自我的需要和學科、崗位的差異,限制了教師的發展。3.評價機制急需優化考核評價是否科學合理直接關係著合同管理的成敗。考核評價應該充分考慮發展質量、外部影響力以及長期導向作用,促進高校競爭能力提高。目前考核出現的問題有:第一,雖然高校教育系統規定了高校教育的職責是教學、科研以及社會服務,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很多高校只重視科研;第二,大部分高校考核制度重視以行政規律辦事,忽視了學術規律的原則;第三,高校考核制度缺乏科學性、合理性,往往和經濟利益關係過於緊密;第四,高校考核制度更加側重考核結果,和教師缺乏有效地溝通,忽視了教師的長足發展。4.契約精神缺乏在高校教師聘任之下合同管理中,契約精神相對缺失主要體現在:第一,為了滿足自身需要,高校到處挖人才,就算教師和其他學校還存在合同關係,也選擇聘任;第二,有些教師缺乏合同管理意識,蔑視合同效力,濫用合同解除權,不顧法律規定,帶走職務成果,給原單位造成巨大損失。第三,在高校合同管理中,缺乏人性化的管理策略,導致教師心理契約缺失。教師的願望是成為高校發展的合作伙伴,實現共同發展,然而,高校卻把教師單純地看做為“被評價者”,加上高校和教師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交流,導致教師不理解和不信任高校的措施和制度,在這樣的環境下,就算再高的薪酬,教師對高校的滿意度也不會很高,進而導致契約精神缺失[2]。

三、合同有效管理的策略

1.進行全過程管理進行全過程管理主要是為了控制合同管理的質量。第一,在聘任教師的時候,嚴格把控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藉助教師資訊甄別制度,對教師的業務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質進行考察,儘量降低由於資訊不對稱而導致重大損失。第二,在執行過程中,建立合同糾紛防範機制,進一步規範合同雙方的行為,同時提高契約化管理水平。第三,全面收集相關資訊,藉助現代資訊科學技術,建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收集和分析教師工作的相關資訊,形成系統的資料庫,提大學聯考核評價的質量。2.優化考核評價制度優化考核評價制度,具體方法有:第一,在高校教師績效考核和獎懲中納入師德師風,規範合同管理程式和內容。第二,根據高校自身的實際特點設定科學合理的考核內容和方式,比如,對於從事理論研究的教師,學校可以重點考察其創新能力和學術影響力;對於應用研究性的教師,學校可以重點考察其實際貢獻以及對社會的影響力;對於從事社會服務的教師,學校可以重點考察其在專業領域的認可度。第三,為了實現高效和教師的共同發展,要充分發揮評價的引導作用和獎懲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第四,對於考核評價結果,要分層建立反饋機制,加強高校和教師之間的溝通交流[3]。3.強化契約精神強化契約精神建設具體方法有:第一,高校應幫助教師建立自身的職業生涯規劃,幫助教師明確個人發展定位,在這個過程中,體現教師的抱負和職業素養,促進教師心理契約的發展。第二,在教師入職的時候,學校指導其進行職業定位、實施個性化的科研規劃,引導教師在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發展個人興趣和高校戰略規劃相結合。第三,在合同管理中,重視職業生涯規劃的作用,和教師建立良好的心理契約,及時獲得教師的真實反饋,增強教師對高校的情感認同。在合同管理中,高校要保證資訊暢通有效,和教師在互相瞭解基礎上,互相接納、互相發展,提高教師的主人翁意識。4.建立健全高校教師流動機制完善高校教師流動機制具體方法有:第一,就社會制度而言,政府應該規範和引導靈活自主的市場化流動機制,促進教師的流動機制的完善,為教師流動構建誠信平臺。教師勞動力市場流動應該以學術性為主,而非側重經濟性,高校要充分根據這一特點,科學合理地配置學術資源,促進高校教師的可持續發展。第二,就高校內部而言,高校在保證高素質人才穩定的基礎上,實行進出靈活的退出機制,也就是說,採取分類管理的理念,充分考慮每位教師的特長和發展需求,建立教學科研雙重發展的教師隊伍、專職講師隊伍等,並且建立校際間的合作關係,促進各校教師的交流和互動,可以實施雙向掛職、專案合作等方式,完善教師退出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在聘期考核的時候,如果教師沒有如期完成合同任務,高校可以終止合同,也可以藉助專案制方式聘任逐步實現退出,讓優勢群體利用有限資源發揮出最大作用,激發教師的競爭意識和競爭能力;實施來去自由政策,高校要充分尊重教師的選擇,並不是教師離職了,學校就一定要和教師老死不相往來,其實可以和這些離職的優秀教師保持聯絡以及合作,發揮離職教師宣傳高校人文關懷的作用[4]。

四、結語

在聘任制下,高校根據公平、資源簽訂的勞動合同,管理人力資源,改變了以前複雜的人際關係,讓管理實施過程更加清晰明瞭,更具有預見性,從而促進了高校體制的改變、人事管理的轉變,使得高校要求教師適應學校發展,變為教師引領高校發展。雖然目前在合同管理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但通過建立健全考核評價制度、教師流動制度等,充分尊重教師的實際需求和發展,形成規範性、人性化管理體系,從而建立高校和教師之間的良好合作關係,推動高校全方位系統性的改革創新。

參考文獻:

[1]馮衛東.聘任制背景下高校教師工作不安全感與敬業度和工作績效關係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xx.

[2]張賽賽.完善高校教師聘任制加強高校教師權益保護[D].山東大學,20xx.

[3]胡彥紅.人力資源管理理論視角下我國高校教師聘任制改革研究[D].中南民族大學,20xx.

[4]周光禮,彭靜雯.從身份授予到契約管理——我國公立高校教師勞動制度變遷的法律透視[J].高等教育研究,20xx(10):37-42.

教師聘任合同 篇3

高校應屆畢業生跨入高校工作與高校形成的幾種聘任合同關係:

(一)、聘用合同是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確立聘用關係,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的協議,是一種勞動合同,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服務期合同是高校教師取得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後,用人單位與教師約定的服務期限的合同,是高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設定一定的工作崗位,按照教師職務的職責、條件和任期,聘請具備一定條件的人員擔任相應教師職務,為保證服務期限,而進行的一種約定。

(三)、培訓(學歷提高委託培養協議書)服務期合同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約定期限的合同。一般情況下這種期限的約定是因為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額外的待遇,如培訓等。因此在用人單位已履行義務(支付額外待遇)勞動者已獲取權利(獲得額外待遇)的前提下,他們往往會要求勞動者在這個期限內放棄擇業自由權,僅為其提供勞動力。所以在這個期限內用人單位將約束勞動者的擇業自由權,勞動者將履行義務放棄擇業自由權,服從用人單位的安排。服務期合同包括學歷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兩種,他們不是同時存在,但都有可能在一個人

教師聘任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雙方自願、地位平等的原則,就聘任事宜正式達成如下條款:

一、聘任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_________ 期限合同。

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乙方適用年齡為五十五歲以前,特殊人員需增加補充條款。

二、工作安排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並遵守園方規定的,在本園工作滿兩年後考慮生育問題的條款。

第三條 全園實行嚴格的坐班制,每天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五天。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達到本園規定的質量標準(詳見《教職工崗位職責、工作質量及考核辦法》)。乙方在本園工作期間,必須根據園方工作需要,隨時服從園方工作安排。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具體工作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執行定時、定崗工作制。

第五條 臨時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按要求支付加班工資;但由於乙方的過失,需要加班加點的不在此限。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教育教學、管理、服務設施

和裝置,提供必需的圖書、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用品,對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改革、科學研究、教育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的創造性工作,給予精神與物質鼓勵,並提供進修、培訓機會。

第七條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九條 甲方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試用期內,甲方按試用期工資標準付給乙方勞動報酬;試用期滿後,乙方工資按甲方的《工資方案》進行計算。甲方將按國家稅收制度的有關規定扣除個人所得稅部分,上交稅務部門。

五、福利待遇

第十條 乙方將享有本園規定的員工應享有的福利待遇:

1、乙方轉正後,一年內工資包括保險待遇,滿一年後按有關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保險手續。檔案存入本園戶頭者享受保險待遇,主動辭職者,須交園方存檔費累計數額。

2、 乙方在職期間,按甲方規定享受伙食補貼、福利待遇(凡反聘、離退休人員,不享受醫療、養老等福利)。

3、 乙方在職期間,按甲方規定享受婚假、喪假、產假以及節假日等休假。婚假、事假宜利用寒暑假和節假日。

4、 乙方在本園工作期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有關規定而懷孕、生育者,可休產假三個月,產假期間發基本工資,超過三個月者停發工資。

六、勞動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根據辦園宗旨和培養目標,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評估體系,對乙方的工作業績進行檢查、評估、指導和獎懲。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幼兒園規定的福利待遇,遇特殊情況時,雙方通過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各項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並通過各級代表或其 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

七、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嚴格履行聘約和崗位職責,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財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為人師表,遵守職業道德,嚴守甲方的技術和祕密,不得外洩本園的資料、檔案、教材以及各種技術手段。

第十六條 乙方應積極從事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研究活動,創造性地完成甲方指定的各項工作,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並接受甲方對乙方工作的檢查、評估、指導和獎懲。凡乙方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外出進修、培訓,進修、培訓後,在甲方工作時間不得少於三年。如乙方在一年內單方解除合同,則須賠付全部培訓費用的70%;如乙方在兩年內單方解除合同,則須賠付全部培訓費用的50%;如乙方在五年內單方解除合同,則須賠付全部培訓費用的30%。

第十七條 乙方應遵守《廣電銀河藝術幼兒園教職工行為規範》,對自己管理的兒童全面負責,不得以任何形式體罰、傷害本園兒童。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協助園方做好家長工作,不得以任何暗示及不負責的言語與家長進行交流。

第十九條 乙方(女性)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的規定。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乙方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八、聘任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 不稱職或嚴重影響幼兒園聲譽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未完成教學計劃、影響團結、工作表現不好、家長投訴達到兩次的;

5、 外洩本園教學方案、資料、教材等機密的;

6、 一學期內由於違反《廣電銀河藝術幼兒園教職工行為規範》,累計罰單超過三次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甲方又沒有合適崗位可安排的。

第二十六條 因甲方是從事嬰幼兒教育的特殊行業,教師中途離職會對嬰幼兒及家庭造成極大的傷害,對嬰幼兒造成不良的心理影響。所以,原則上合同未滿乙方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解除合同最好選擇暑假或者學期末,便於甲方安排工作,減少對兒童心理的不良影響。如果乙方要求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上報領導,經批准後方可離職,未經批准,不得離職,否則按違約處理。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以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任合同:

1、 聘任合同期未滿,且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

2、 因工緻殘的;

3、 女職工處於規定範圍內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九條 如雙方無異議,可以在合同期滿前辦理續簽手續;若一方不再續簽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雙方均不再續簽時,原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在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第二十四條)被終止合同的,甲方不作經濟補償。因單純性減員甲方提出解除乙方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補償。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對甲方做出經濟賠償及處罰。

1、 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付給甲方工作損失補償金,金額為500至1000元不等,具體金額根據崗位來定。

2、 乙方在提出辭職一個月內,未經甲方同意對工作不負責,造成影響者,乙方要賠償甲方的損失(數額為乙方當月的實得工資)。

3、 乙方在工作中對本園孩子有體罰、侮辱、打罵等行為者,視具體情況,處以100—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按有關法律規定追究責任。

4、 乙方以任何形式影響本園聲譽的,視情節輕重,處以100—5000元罰款。

5、 乙方以任何方式外洩本園機密、重要檔案、資料和教材以及本園技術手段的,要賠償損失,並處以1000—10000元罰款。

6、 合同期滿前三十天,乙方在未接到甲方解聘通知書的情況下,應主動與甲方聯絡續簽合同事宜;如乙方不再續簽,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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