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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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築公司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公司勞動合同

建築公司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在下列1、2項中選擇)

第一條1、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結束止。

2、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日止。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動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經雙方同意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乙方工作地點在 本工程施工現場

三、勞動報酬

第三條 乙方工資按下列l或2項中選擇

1、乙方崗位工資 元/元/小時。

2、乙方實行計件超產工資,基本工資按國家規定月標準工作時間每月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訂的制度和責任制協議執行。

第四條 甲方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予以記錄,次月月初在工作場所予以公示。乙方應對公示內容予以核對。若有疑義,應與記工員協商解決。公示後的記工考勤記錄,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

第五條 乙方提供正常生產勞動,其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支付工資時間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 工資由甲方通過銀行或現金直接向乙方發放,乙方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並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根據建築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門批准。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規定如下:

乙方保險和福利,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十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對可能產生職業病的作業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

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二) 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三)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四) 乙方有偷竊、打架鬥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 乙方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 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約定的工作後,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一) 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

方承擔法律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 本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終止手續由甲方辦理,因未及時辦理手續給乙方造成

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 乙方擅自離職,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損失

大小予以賠償,生產經營直接損失存在但難以計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個月乙方本人工資的標準支付賠償金。本人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生產經營正常情況下的實得平均工資予以確定。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牴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訂立日期: 年月日

建築公司勞動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_ __月_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日止,共_ 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 _ _年_ __月__ _日起至__ ___年_ __月__ _日止,共 _ _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1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三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公司勞動合同3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三種。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如三年或者五年。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長期合同,如果不發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事由,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方解除,要承擔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業企業資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該合同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招收乙方在__________(專案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種工資形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____元,試用期甲方按80%支付。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元。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得無故拖欠。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並遵守國家有關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乙方應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

五、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2.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可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約資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按照勞部發〔 〕___號檔案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乙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 〕___號檔案給對方以賠償。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牴觸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甲方註冊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一份留乙方建築工地備查。交乙方的合同文字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建築公司勞動合同4

甲方:xxxxxx工程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水利工程施工、工業與民用建築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三、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上級主管部門工資套改標準等合理套改乙方工資。

2、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和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統一規定標準同等執行享有。

3、甲方為乙方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和工傷保險金,其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4、乙方取得註冊建造師資格證並註冊甲方成功後,甲方將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

5、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排程。

2、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聽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形象。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不積極履行工作職責,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可以解除本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①、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6、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7、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或甲方進行企業改制,本合同終止。

六、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它事項

1、合同期間內,乙方應注意人身安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參與任何違法活動,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不參與甲方體制改革的職工身份臵換。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上級主管部門備查。

建築公司勞動合同5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 為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

權力、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至 年 月 日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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