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建築工地復工方案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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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間建築工地復工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疫情期間建築工地復工方案通用7篇

疫情期間建築工地復工方案1

一、企業復工時間

對全區符合復工條件的企業(不含建築施工企業、建設工地)實行分類分片分時段嚴格審批,有序復工。所有企業未經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復工。

通過網際網路等資訊科技開展網上辦公、遠端辦公和居家辦公的優先復工。

(一)工業企業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單企業”(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執行和企業生產必需、群眾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員工基本為本地的企業、本地上下游產業鏈、供應鏈完整的企業;

2月15日起,員工主要來自其他非疫情重點地區、本地產業鏈、供應鏈較為完整的企業;

2月20日起,其他工業企業。

(二)服務業企業2月10日起,為企業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服務的賓館、餐飲企業(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務、不得設堂餐)和商貿流通企業(含一般物流、電商物流、倉儲物流等);

2月15日起,為企業生產提供投融資、科技諮詢、企業管理的企業;

2月20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網上銷售、中介銷售等房地產服務企業;

容易導致大規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務業企業暫緩復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包括經營性長途客執行業,批發市場(不含農產品批發市場),家政行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影院、劇場等娛樂場所,各類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等,旅遊景區、旅行社等文化旅遊業以及經營單位等。

二、企業復工前

必須做到“六個到位”一主體責任落實到位企業要有強烈的責任意識,堅持穩控當頭,按照法人負責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並制定承諾書;

同時建立勞動關係處理機制,妥善處理勞資和穩定問題,切實承擔社會責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企業要制訂本企業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復工生產方案,包括領導體系、責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後勤保障、應急處置、安全生產等內容,落實落細各項舉措。

三聯動防控機制到位企業要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領導機構,落實專門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員,各項職責分配到人,落實專職人員,每天按時如實將職工健康狀況、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等情況,向屬地平臺、鎮街報告,實行網格化管理。

四企業職工排查到位企業要嚴格排查職工近期出行情況,全面掌握職工當前身體狀況、假期外出情況、與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接觸情況及共同生活成員健康狀況。建立職工“一人一檔”每日登記制度,所有職工在“杭州市企業員工健康碼數字平臺”申報資訊並獲得職工健康碼,一人一碼,分類管理,確保職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崗職工須為在杭州連續待滿14天以上且無相關呼吸道、消化道症狀體徵人員。

2.企業對後續職工上崗須進行嚴格排查,其中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體返回時間另行確定;

其他地區職工返回前須上報名單,經審查通過可返回,返回後原則上須完成14天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時間視各地疫情變化情況動態調整),無症狀後方可上崗。隔離醫學觀察的具體要求另行通知明確。

3.企業必須做好分批返回職工的隔離方案,經屬地平臺、鎮街稽核通過後方可通知職工返回。

五防控物資準備到位企業要根據防控需要,配齊足夠的防護口罩、消毒液、紅外測溫儀等疫情防控用品,並落實臨時隔離點。廠區各公共場所消毒防護到位。

六安全工作確認到位企業在復工前須做好供電、供水、空調設施和電氣電路、危化品儲存的安全檢查,做好車間、倉庫等的機械裝置、特種裝置和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確保無故障、無遺漏,職業衛生和勞動防護到位。

三、企業復工申請

1.組建工作專班。區級層面抽調發改、經信、商務、市場監管、衛健、公安、農業農村、三服務辦等部門和郵政、人民銀行、銀保監、電力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復工工作專班,負責企業復工稽核工作。各平臺、鎮街建立相應專班,並落實專人擔任復工指導員、防疫指導員,指導企業做好復工和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名單及聯絡方式見附件2.理順審批許可權。財稅關係歸屬五大平臺的企業由平臺審批,報區復工專班備案。除此之外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根據行政區劃在屬地鎮街稽核通過後,報區復工專班審批;

其他所有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由屬地鎮街審批,報區復工專班備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組建專班,以良渚新城為主,負責審批。

3.明確審批流程。符合上述六個“到位”的企業,提前三天通過“杭州市企業嚴格防控有序復工數字平臺”申報復工申請或直接向屬地平臺、鎮街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審批通過的,由審批單位發放復工通知書,企業收到後方可復工。

4.從嚴控制數量。區復工專班根據疫情變化情況,按照企業數和職工數“雙控”原則,分類分時段對平臺、鎮街審批數量進行限額管理,從嚴把關。

四、企業復工後必須做好“六個強化”

(一)強化人員管理企業要做好職工每日健康監測。督促職工每日在平臺進行健康打卡,確保每日更新底數清,並及時稽核上報屬地平臺、鎮街。指定專人落實每日對所有職工進行體溫監測,一天不少於兩次。

企業要做好職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對職工上班工作場所、廠區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訪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員必須戴口罩,體溫異常者未經檢查排除感染不得進入。要求職工固定上下班路線,途中佩戴口罩並儘量減少在外時間。提倡單人自駕,有條件的企業提供班車接送服務並做好消毒。

企業要做好職工上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業原則上不招錄新職工。如必須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點地區開展招聘活動,一律不得從疫情重點地區新招聘職工,在其他地區招聘新職工必須嚴格審查。

企業要減少人員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職工到疫情重點地區出差,也不能接受重點疫區人員來訪。確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員來訪,企業要嚴格按照隔離醫學觀察辦法先實施醫學觀察,待觀察解除後,方可進入。

(二)強化就餐管理有食堂的企業集中供餐、獨立分餐,並儘量分批錯時用餐;

沒有食堂的企業集中訂餐、獨立分餐。企業應確保職工就餐時距離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飲具等使用前應當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淨、消毒,保持清潔,確保衛生。

企業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環境整潔,確保食材及製作過程不受汙染。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三)強化衛生防護企業要加強工作場所的全面通風,儘量開窗增加通風換氣次數。安裝有機械通風設施或使用空氣調節的工作場所,要加強機械通風量或空調新風量,暫停使用中央空調。廠區內所有垃圾分類處置,嚴格按照衛生部門要求規範處置。

企業要做好公共場所衛生防護,生產車間、辦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場所及其裝置、門把手、電梯、衛生間、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於2次。

(四)強化教育宣傳企業要密切關注職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衛生,加強防控知識宣傳,消除和減少疫情帶來的感染恐慌及心理傷害,避免極端事件的發生,教育引導職工不信謠、不傳謠。推廣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導職工適當、適度活動,提高身體免疫能力。

提倡有條件的企業開展網路辦公或遠端辦公。疫情期間,企業一律暫停召開職工大會、開展集中培訓等人員密集聚集的相關活動。企業要教育職工不到人員密集場所活動,不走親訪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時應佩戴口罩。

(五)強化應急預案企業要與屬地平臺、鎮街、行業主管部門建立疫情防控聯動機制,一旦發現體溫異常者(溫度超過37.5℃)必須立即就地隔離並報告屬地平臺、鎮街,並按要求第一時間落實定點醫院就診排查,對所有密切接觸者按規定實施隔離,落實各項管控措施。

企業要針對重要崗位職工因疫情缺員等突發情況,做好安全生產及環保管理防控預案,因疫情導致重要崗位人員不足,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停工停產。企業須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堅決防止因趕工、搶工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六)強化監督管理企業要加強對內部復工和防疫相關制度執行情況的自查,平臺、鎮街要加強對企業復工前的指導和復工後的監管,區企業復工專班要加強抽檢。對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稽核把關和監管不嚴的平臺、鎮街要通報批評,造成後果的要嚴肅追責。

疫情期間建築工地復工方案2

一、公司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提倡員工分散進餐或錯峰用餐,就餐時人員相隔距離保持2米以上。

2、儘量停止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調,封閉內迴圈的風口,如要使用應做好清洗消毒工作。

3、通知強調,辦公建築復工前應組織全面衛生清理和消毒。明確辦公建築中央空調、電梯、衛生間等公共區域和設施的使用要求,同時要加強辦公室、會議室、餐廳(食堂)、地下停車場等部位的管理。

4、儘量減少集中會議等聚集性活動,必須召開的集中會議,優先安排有外窗、空調系統相對獨立、通風換氣能力強的會議室,人員間隔應在1米以上,且必須佩戴口罩。

5、通知還要求,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員工每日健康檢查制度,做好物業員工的培訓和防護。要求做好進出人員、車輛的防控和登記。

6、各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幫助,統籌保障物業服務企業應對疫情聯防聯控急需的防護物資和經費,關心一線物業員工的工作、生活和健康。

二、武漢“最牛小區”發現確診病例

2月8日,武漢最牛小區華大家園有1人確診。該小區防控非常到位,僅保留一個出入口,嚴格禁止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小區,並且每天對小區住戶進行體溫測量。業積極聯絡社群志願者,每天定點給小區居民送愛心菜。2月7日以前,1766位住戶無一感染、無一疑似。

我們需更加認真對待疫情,不要忽視隱藏的病毒,它的.隱匿性非常的槍,甚至可能是24天沒有任何沒有任何發病症狀,但是後期還是會發病。對於普通市民來說,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風,做好一切防控準備。

疫情期間建築工地復工方案3

一、總體要求

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履行處管重點工程專案疫情防控管理責任,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保證質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復工前有準備、復工後有監管、應急狀況有預案等要求,堅持管控有度、有序復產的原則,紮實做好重點工程專案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和復產復工準備工作,確保重點專案順利安全有序復工,經濟執行平穩開局。

二、復工復產範圍

市重點工程處管理的所有在建專案,疫情期間新開工專案參照執行。

三、復工復產原則

疫情防控期間,所有專案復工復產實行審批驗收制度,專案復工前,各施工單位結合專案實際,認真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專案復工復產工作方案(附件1),連同專案復工報審表(附件2)、企業承諾書(附件3)、員工或工人承諾書(附件4)等相關材料,其中員工或工人承諾書留企業存檔,經監理單位審查完善後,報市重點工程處初審,並組織人員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報行業主管部門複核,再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審批通過的,方可復工。未審批通過的,一律不得擅自復工。

四、做好復工前準備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各專案施工單位要成立由專案經理任組長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衛、對外聯絡等工作,科學制定重點工程專案復工復產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應包括領導體系、責任分工、日常管控、後勤保障、應急處置等內容,要細化落實到具體班組,明確專人負責。監理單位對疫情防控落實情況進行日常監督。

2、加強安全管理。各專案施工、監理單位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紮實做好復工前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檢查工地出入口、危險場所,以及起重機械裝置、升降機、模板支撐、腳手架搭設、臨時用電及基坑支護防護、雨汙水溝槽、管道井口防護等關鍵部位和關鍵環節,完善施工現場各類臨邊、洞口安全防護設施,設定警示標誌,防止高空墜落、觸電、機械傷害、火災和坍塌等事故的發生,堅決排除隱患,消除死角和盲區,確保專案安全復工。

3、加強人員排查。各施工單位必須對所有人員進行全面排查登記,逐人建立登記臺賬。對疫情發生後封控在專案部人員查驗核酸檢測輪次、測量體溫,瞭解其身體狀況良好後方可進場,進場後人員繼續實行封閉管理;對來自或去過重點疫區(含本地重點區域)、接觸過確診或疑似病例等情況的人員,及時做好勸返工作,原則上不得用工。

4、加強物資保障。各專案施工單位要安排應對疫情防控專項資金,根據現場實際,儲備至少滿足現場人員30天使用需要的疫情防控物資,主要包括防護口罩、消毒液、紅外測溫儀等疫情防控用品,如儲備物資保障不足,不可復工。

5、加強消毒防護。各專案施工單位在復工前,要對照《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消殺技術方案》的要求和標準,對場區內加工車間、辦公室(區)、食堂、宿舍等公共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裝置進行全面消殺防疫,做好終末消殺記錄登記,確保做到做好無盲區、無死角、全覆蓋。

6、加強人員教育。各專案施工單位在復工前,要加強現場人員衛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識,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倡導人員勤洗手、錯峰用餐、分餐管理,嚴禁聚集聚餐,切實增強現場人員科學防護意識和能力。加強現場人員資訊管理,嚴禁通過任何渠道轉發、傳播未經證實的各類訊息;嚴禁參與相關疫情負面話題討論,發表不當評論和不實言論,共同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五、加強復工後現場管控

1、做好現場封閉管理。所有復工專案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每個專案僅設定1個出入口。現場施工人員不得離開工地或集中居住地,由專案部統一安排食宿,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動、活動,最大限度減少與外界交流接觸。

2、做好人員、車輛進出登記。與工程建設無關的人員、車輛一律不得進出施工現場和工人居住地,確因專案建設需要進出的人員及車輛,安排專人負責登記檢查,嚴格落實測體溫、“兩碼”查驗及登記制度,詳細記錄人員進出時間、出入證明、車牌、體溫狀況以及事由、聯絡方式等資訊,重點了解是否來自或去過重點疫區(含本地重點區域)、接觸過確診或疑似病例等情況,便於及時跟蹤瞭解人員行程情況。

3、做好就餐、住宿管理。嚴格就餐、宿舍管理,必須實行分餐制、盒飯制,嚴禁桌餐、集體就餐,採取分時段進餐,就餐時相隔1米以上,工人宿舍不得群居,減少人員集聚;同時,少開會,避免集中,減少面對面交流,儘量通過微信或電話等形式交流,必要交流時應當保持一定距離。

4、做好人員健康監測。每天上、下崗對所有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並做好測量記錄;加強現場人員心理疏導,注重人文關懷,幫助施工人員調節思想情緒,減輕思想壓力;嚴格按照屬地政府要求,定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確保異常情況“早發現、早隔離、早處置”。

5、做好現場消毒消殺。每天上班前、下班後,要對加工車間、辦公場所、生活場所人員集中區域進行消毒防疫,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暫停使用中央空調,定時對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用設施進行消毒,倡導員工勤洗手,注意個人衛生。

6、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一旦發現現場人員有發燒症狀、核酸檢測異常等情況,要立即啟動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專案暫停施工,對人員活動區域進行封閉管理,並在第一時間內向市重點工程處報告,同時將有關情況如實報告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和建設主管部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流調以及後續相關應急處置工作。待排除疫情後方可復工。

六、壓實疫情防控工作責任

1、各專案聯絡領導、專案科室及專案辦主任要加強對聯絡專案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工作的監督指導,按照“誰聯絡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建立健全防控體系,切實做到應管儘管、應防盡防。

2、各施工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增強責任意識,按照 “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和人員管理,堅持穩控當頭、從嚴管理,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要求,堅決守住疫情防控安全防線。

3、各監理單位要切實落實監督職責,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工作,與現場監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同要求、同檢查,確保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舉措落實到位。

4、對於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開展復工前人員排查、未組織消毒安全檢查、未經備案的施工單位,嚴禁復工建設。對不認真開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擴散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疫情期間建築工地復工方案4

一、復工時間

我市建築工地原則上可於20xx年2月9日24時起復工。20xx年2月9日24時後的疫情持續期間,建築工地應遵循《寧波市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管理實施細則》要求,以專案為單位實行復工審批制度,同時遵循“分類管理,逐步復工”的原則採取分階段復工。

(一)優先復工工程。納入重點建設專案、疫情防控需要或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工程,以本地員工為主、未招錄或少量招錄外地員工且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防疫物資準備充足的工程,優先保障復工。

(二)穩步復工工程。以中低風險地區員工為主、能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且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防疫物資準備充足的工程,穩步安排復工。

(三)控制復工工程。來自高風險地區員工較多,未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各項防疫措施、防疫物資準備不充足的工程,要從嚴控制復工。

二、復工前準備

建築工地復工前應進一步加強工地防疫管理,並做好以下復工準備措施:

(一)工地防疫領導小組。建築工地應按照《企業復工防疫十項導則》、《寧波市企業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寧波市建築工地防疫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成立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牽頭的工地防疫領導小組,明確工地防疫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衛生員、專職安保人員配備;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專案負責人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做好相關工作;各分包單位的工地防疫管理納入施工總承包單位統籌指揮,並與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復工前簽訂防疫管理責任書。

(二)工地防疫管理措施。建築工地應在復工前完成工地現場的消毒工作,建立疫情期間實行全封閉管理制度、人員應急值守制度、專案領導帶班制度、從業人員日常體溫測量、口罩佩戴制度、工地定期消毒制度、分餐制就餐、錯峰制就餐等相關制度。

(三)工地防疫物資配備。建築工地應在復工前配備足額的防疫物資,防疫物資存量能滿足未來5天需求量。

(四)工地從業人員管理。建築工地應在復工前建立工地人員清單,清單應包括工地管理人員、工地務工人員、工地後勤人員、參建單位臨時駐工地代表等所有工地人員;建築工地應在復工前對返工人員、新進人員完成“一人一表”登記,同時建立人員出入登記測溫制度;建築工地應在復工前逐一聯絡本工地在高風險地區的員工要求其暫緩歸甬,對於發現本工地迴流人員中有來自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有高風險地區旅行史、生活史、接觸史的人員或與其他地區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應於當天通知所在地鄉鎮、街道或社群及時落實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報告當地住建部門,同時做好對中等風險地區來甬人員的居家健康觀察工作。

(五)復工前安全生產檢查。建築工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在復工前聯合檢查工地安全生產情況,重點對施工現場的建築起重機械進行維修檢查和執行除錯,對臨邊防護、臨時用電、腳手架、支模架、基坑、機具等現場安全措施、設施裝置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排查,同時認真做好復工人員特別是新進場人員的崗前安全教育。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共同確認安全生產條件滿足復工要求。

三、復工審批

(一)申請材料

1.《專案復工申請(承諾)表》(附件1)工地填寫時應說明覆工時間、行業類別、復工員工人數及專案承諾,加蓋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三方企業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簽字。

2.《專案返工人員登記表》(附件2),《專案返工人員調查總表》(附件3)建築工地復工前,要求每名工地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務工人員、後勤人員、參建單位駐點人員等)登記《專案返工人員登記表》,彙總形成《專案返工人員調查總表》。工地填寫時應如實記錄復工人員基本資訊,近14天內流行病學史,返甬交通方式、直系親屬資訊、復工後居住地、上下班出行方式等情況。

3.《專案復工防疫方案》(附件4)

復工防疫方案應包括主體責任、員工調查、員工接送、隔離防控、日常防控、復產計劃等六方面,並按照方案落實好復工的防疫措施。

4.《專案復工安全自查表》(附件5)

建築工地復工前應對工地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根據檢查情況填寫《專案復工安全自查表》。

以上申請材料應加蓋建築工地的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三方公章,對於部分參建企業註冊地非寧波大市的,允許其經企業同意後可加蓋專案授權章,本地企業一律加蓋公章。

若復工生產中,工地梯次開工或增加新員工,要提前補充完善《專案返工人員登記表》,並將《專案返工人員調查總表》(補充)和補充防疫方案報批。

(二)工地報批

1.跨地區市本級專案建築工地向市住建局提交申請材料1-4,提出復工申請和復工安全條件核查。

2.其他建築工地(包括非跨地區的市本級專案建築工地、屬地管轄建築工地等)向經營地所在鄉鎮(街道)提交復工申請材料1-3,提出復工申請。建築工地同步向對口住建部門提交復工申請材料4,提出復工安全條件核查(非跨地區的市本級專案建築工地對口住建部門為市住建局,屬地管轄建築工地對口住建部門為屬地住建局)。

未經復工審批和復工安全條件核查的建築工地,不得擅自復工。

(三)審批流程

1.對申請復工的跨地區市本級專案建築工地,市住建局對照《實地勘定表》及《專案復工安全自查表》,進行實地勘查,提出綜合評定意見,審定同意工地復工,並提交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報備(電子)。

2.對申請復工的其他建築工地(包括非跨地區的市本級專案建築工地、屬地管轄建築工地等),鄉鎮(街道)應會同對口住建部門進行實地勘查(非跨地區的市本級專案建築工地對口住建部門為市住建局,屬地管轄建築工地對口住建部門為屬地住建局)。實地勘察中,鄉鎮(街道)對照《實地勘定表》提出評定意見,對口住建部門對照《專案復工安全自查表》進行復工安全條件核查。雙方評定結果由鄉鎮(街道)報屬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蓋章),同意其復工,屬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步提交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備案(電子)。(四)勘定流程及要求

鄉鎮(街道)應派員對提出復工申請的建築工地進行實地勘查,對照《實地勘定表》逐項評估,應在建築工地提出申請後3日內完成勘查並提出綜合評定意見(同意或暫緩),符合條件的應予以批准同意開工及報備。不符合條件的,提出具體意見並告知建築工地,進行整改後再報;住建部門應當與鄉鎮(街道)一起進行實地勘查,不得因多頭勘查延誤企業復工;對於同一地區但施工範圍跨鄉鎮(街道)、工地專案部設立點分散、實際情況複雜的建築工地,可由工地所跨的多個鄉鎮(街道)同時進行實地勘查。

實地勘查中,應根據《專案返工人員調查總表》,抽查《專案返工人員登記表》,核實員工填寫資訊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根據《實地勘定表》評估指標,圍繞《專案復工防疫方案》,檢查工地防疫工作領導小組和專班人員組成,人員出入、衛生消毒、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分餐場地、防控物資、日常測溫人員等落實情況,要指導和要求工地做好復工前員工安全防疫培訓,同時住建部門對工地復工安全生產條件進行指導與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人員管控。各地要堅持“管控優先”的原則,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風險受控的前提下,對來自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有高風險地區旅行史、生活史、接觸史的人員或與其他地區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一律勸阻、勸返,對因特殊情況的上述到甬人員要嚴格落實自到甬之日起為期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中等風險地區來甬人員實施7天居家健康觀察。(隔離流程見附件7,風險地區分類請諮詢當地衛生防疫部門)

(二)嚴格工作紀律。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寧波市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管理實施細則》、《企業復工防疫十項導則》進行復工稽核或復工安全生產核查,不得擅自擴大管控範圍、提高管控要求;要落實監管責任、嚴明防控紀律,對未完成復工審批、未制定防疫方案、未落實人員排查、未進行復工前安全核查等工作要求的建築工地,嚴禁復工生產,對復工後未落實防疫工作的建築工地一律停工處理,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等不良後果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地住建部門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體系,加強轄區建築工地復工檢查力度,特別加強企業對中央、省、市相關檔案執行及《寧波市建築工地防疫管理暫行規定》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參建各方認真履行相關職責,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實復工保障。各地住建部門要全面掌握轄區內建築工地的復工動態,及時瞭解復工工地的保障需求,加強建築工地的復工保障;建設用砂供應企業、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製構件廠等原材料生產企業應當根據工程建設進度,以及合同供應專案的建設用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製構件需求,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復工時間,並在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完成復工報批手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專案進度,制定地方建築材料供應計劃報市建材管理中心,由市建材管理中心根據上述分類分階段工程復工統計情況,協調廠商做好復工工地原材料的需求供應。

五、其他

1.各有關鄉鎮(街道)應按照《寧波市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管理實施細則》做好建築類企業(含分支機構)的復工審批,方便企業能有效指導所屬工地的管理工作,有序推進建築工地的復工進展;收到建築工地復工申請後應及時聯絡對口住建部門,協商決定實地勘察時間。

2.20xx年2月9日之前市住建局出臺的建築工程防疫管理檔案內容與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表格已在市防辦下發的《寧波市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管理實施細則》(甬防辦[20xx]36號)表格的基礎上加以修訂,請注意區別;若各地已設計、下發和填寫表格,且原表格樣式已包含現有表格內容,則無需重複填寫,未盡之處只需補充相關內容、要件。

疫情期間建築工地復工方案5

一、持續抓好假期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各參建單位務必落細落實工地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切實加強工地涉疫人員落地排查和健康管理,確保分類管控落實到位;從嚴加強工地圍蔽管理,從緊開展測溫、掃碼(亮碼)、行程核查;加強春節期間應急值班值守,預置充足的應急處置力量;督促各方加強冷鏈食品、國際郵件快件疫情防控;突出抓好留恩過年參建人員的出行管理和人文關懷,一方面切實做好留恩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另一方面嚴格控制規模性聚集活動和頻繁出入工地。

二、繼續加強督導檢查和宣傳引導

市住建局將對全市房屋市政工地全覆蓋檢查節後復工的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檢查工地全封閉管理,嚴格開展值班值守,以及宿舍、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通風消毒情況;檢查參建人員健康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保安、廚師、採購、保潔等人員是否堅持每週開展核酸檢測,符合接種條件的參建人員是否做到疫苗加強針“應種盡種”;檢查各參建單位嚴格落實測溫、佩戴口罩、實名掃碼(亮碼)、行程核查、新進工地人員和外地返工人員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防疫措施的情況;要宣傳引導參建人員加強個人防護,減少人員聚集,保持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

三、嚴格做好復工前相關準備

重點強調復工前的工地疫情防控準備和安全生產檢查兩方面工作要求。一要強化返崗參建人員的管控。參建單位引導參建人員錯峰返恩返崗,在前期做好人員流動的資訊登記、行程摸排的基礎上,主動跟進返崗參建人員的行程計劃,瞭解其健康狀況,並提前告知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風險地區的參建人員待當地疫情結束或降為低風險地區後,再安排返回建設工地。全部返崗返工人員須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同時請抵恩後24小時內務必到就近核酸取樣點再進行1次免費核酸檢測;二要做好登記報備。如最近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和本土陽性病例報告地市旅居史、最近7天內有接觸冷鏈、物流配送、隔離場所、接觸境外物品等高風險崗位的人員,抵恩後,務必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群、工作單位或所住酒店報備,並配合落實防疫措施;三要做好健康監測。返恩後請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監測,期間儘量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外出規範佩戴口罩,如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請及時到發熱門診規範就診;四要確認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參建單位在復工前對工地的辦公、宿舍、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提前進行全面消毒殺菌處理,對衛生死角,特別是對建設工地公共廁所的大小便池、淋浴間、生活垃圾收集點、餐廚廢物暫存點等要進行重點整治;五要結合實際制定復工計劃,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條件。一方面確保參建各方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另一方面確保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和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臨時消防、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安全隱患消除,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七要確保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參建人員,特別是新招和轉崗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應急培訓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經核查不符合復工條件的,一律不得復工。

疫情期間建築工地復工方案6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及區第六次常委會議精神,在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促進專案復工,堅持疫情防控和專案建設“兩手抓”,為進一步規範疫情防控期專案復工(以下簡稱疫期復工)管理,現將當前工作明確如下:

一、成立疫期復工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專案疫期復工各項管理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長沙市開福區公共工程建設中心疫期復工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疫期復工各項工作。

二、疫期專案開復工管理

1、嚴格落實復工申請要求,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復工

結合目前疫情發展形勢,建築工地需要開工復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向專案建設單位及專案所在地街道申請,經具同意後方可施工,且各建築工地復工前須達到以下防控標準。

(1)成立由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疫情防控小組,設立專人專崗,對接屬地行業主管部門、疾病控制部門、屬地社群,全面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2)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制定值班值守和疫情報告制度,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臺賬,組織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將衛生防疫教育納入進場教育和每日崗前教育,未經培訓教育不得上崗。

(3)設定單獨的隔離觀察宿舍,用於需臨時隔離觀察的人員單獨生活居住。隔離觀察措施應符合區疾病控制部門要求。

(4)保障防疫物資充足到位,專案應準備滿足三日以上的口罩、測溫計、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復工期間及時補充儲備。

(5)排查復工人員兩週內往來史、接觸史,杜絕疫情的輸入性、擴散性蔓延。

(6)工地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機械裝置已經消毒殺菌處理。

2、嚴格強化工地復工防疫防控措施

(1)實行實名制管理,嚴格進、出場實名制考勤,真實採集和錄入全部進場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籍貫、聯絡方式等實名資訊。

(2)保持施工現場等公共區域的衛生和空氣流通,設定專人負責每天早、中、晚進行消毒、通風換氣、保持衛生清潔各1次,並建立臺賬做好記錄。

(3)工地食堂應實行分餐、錯時用餐等措施;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應分散開展;疫情防範和安全教育宜採用微信、廣播等方式進行;減少集中召開的會議。確需集中召開的,宜優先選擇開敞、通風地方,參會人員應佩戴口罩,進入會場前後洗手消毒。

(4)密切關注人員身體健康,每天早中晚需進行體溫測量,當工地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時,一律不得進入施工區域、辦公區域,立即送到衛生健康部門指定的發熱門診就診,並按照疾病控制部門要求做好應急處置。

(5)建築工地工人需佩戴口罩進行施工作業,應安排相對安全距離(1米以外),工序安排要避免人員交叉感染。

(6)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要對建築工人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疫病防控知識,幫助務工人員提高防範意識,瞭解防治知識,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和環境保護工作。要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疫情防控期間資訊以官方權威釋出資訊為準,不信謠、不傳謠。

3、堅持情況報告制度

施工單位必須第一時間向公建中心專案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員工健康異常情況。因瞞報或報告不及時導致疫情擴散的,將依法依規追究專案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疫情期間建築工地復工方案7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統籌做好北京市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各項工作,現就本市建設工程在確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安全有序恢復施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建設工程復工工作專班

工作專班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負責,成員為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重大辦、市商務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副中心工程辦及各區政府。

二、專班職責

工作專班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加強疫情防控和復工保障的統籌排程、協調指導及監督檢查工作,及時高效推進相關工作。

(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專班日常工作排程和協調,建立全市在施專案臺賬,牽頭協調市級重點工程專案復工工作;

(二)市交通委牽頭協調全市公路工程的復工工作,統籌協調工程復工的道路運輸工作;

(三)市重大辦牽頭協調冬奧工程、軌道工程、鐵路工程的復工工作;

(四)市副中心工程辦牽頭協調副中心建設工程的復工工作;

(五)各區政府牽頭協調本區區屬建設工程復工工作,同時做好市級重點工程復工的協調保障工作;

(六)專班其他成員單位依據各自工作職責,統籌協調建設工程復工工作。

各牽頭單位按照“日彙總、周排程”的工作要求,及時協調企業復工中存在的問題,需要市級部門協調的及時報工作專班。

三、專班工作機制

(一)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協調機制

1.工作內容:督促和指導復工企業實施封閉式集中管理,施工現場嚴格落實《施工現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規定》;督促和指導復工企業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施工現場的疫情防控工作統一納入屬地各區、街道(鄉鎮)和社群監管防控體系;督促復工企業落實屬地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每日上報施工現場疫情防控情況,一旦發生疫情,啟動應急預案,快速反應、快速處置。

2.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二)勞務人員返京工作協調機制

1.工作內容:指導復工企業加強對進京勞務人員的源頭把控,做好勞務人員遠端健康篩查和實名制管理;協調交通、鐵路部門“點對點”運送勞務人員安全有序返京;協調指導復工企業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封閉集中管理和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落實屬地關於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

2.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三)建築材料供應工作協調機制

1.工作內容:協調本市生產企業和河北省、天津市相關主管部門,促成建材生產企業和基地儘快恢復生產供應;協調已開工重點工程專案,為需要解決應急通行證的企業做好服務;建立即時響應機制,利用“建築節能與建材管理服務平臺”加強建設工程材料供需資訊監測,重點監控建材價格波動情況,發現有惡意漲價行為及時查處。

2.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國資委、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

(四)防疫物資籌集工作協調機制

1.工作內容:督促復工企業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確保滿足復工防疫物資需求;協調解決企業防疫物資供應中遇到的困難;協調做好防疫物資供需對接,統籌市區重點工程、民生工程防控應急物資的供應;協調各區加強防疫物資保障工作。

2.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五)建築垃圾消納工作協調機制

1.工作內容:督促加快建築垃圾運輸許可審批的辦理,對已取得建築垃圾消納許可證和運輸車輛準運證的,協調延長有效期到疫情結束;統籌協調全市各區正規建築垃圾消納場數量,幫助運輸企業儘快恢復經營;加強建築垃圾處置消納指導,保障建設工程建築垃圾及時規範處置消納和運輸暢通。

2.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六)工程造價調整工作協調機制

1.工作內容:協調和指導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復工工程勞動力組織和保障等措施費用的核算和支付;跟蹤、協調和指導市場材料和人工等生產要素價格波動的價差調整;協調和指導工程投資概算的優化調整和資金落實工作;協調指導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的定性和適用工作。

2.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主體責任。各復工企業要自覺擔當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堅決落實國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堅決支援配合所在地區和主管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強化接訴即辦。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依各自職責加強服務,做好企業幫扶。對疫情防控期間復工的重點建設工程要安排專人進行“一對一”幫助,做到快速響應,接訴即辦,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在工程復工中存在的難點問題。

(三)強化資訊溝通。各牽頭單位與復工企業要暢通訊息溝通渠道,做好“日彙總、周排程”工作,可通過微信等不直接見面方式加強聯絡,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共同推進建設工程安全有序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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